我也可以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清·袁枚
她,雍容华贵,千娇百媚,国色天香。普通人喜爱她,诗人赞美她,就连俗不可耐的暴发户也要把她的芳姿高悬在客厅最显眼的墙上。她堪称众花之魁首。
我,卑微无名,小如蜉蝣。常年匍匐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到阳光,即使拼尽全身力气历尽千辛万苦爬上台阶,也只会被人们践踏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我甚至连一颗草都不如。
花开时节动四方,一枝红艳露凝香。牡丹的芳容不仅招蜂引蝶,更是令八方游客赞叹、膜拜。她从早到晚神采奕奕,在春季展示会上忙得不亦乐乎。
而我只得畏缩在她身下的角落。偷偷地仰视她。牡丹瞥了我一眼,口气里满是不屑:“连花茎都没有,太寒碜了。别羡慕人家的天生丽质。还好你在我的脚下,可以尽情欣赏我的美丽啊!”我羞愧无比,老天给了我苔藓的体质,我注定与无名和漠视相伴终生。
但有一天,一只小小的蚂蚁,却让我的命运改变了走向。
那天,一个粗心的家伙匆忙中将糖果的残渣掉在了我的身边。不一会儿,一支年轻力壮的工蚁顺着气味爬到了我的身边。我羞怯地低下头。他停了下来,似乎很吃惊我出现在这里。他一言不发,我更加窘迫了,情急之下,脱口而出:“要笑你就笑吧!我知道我很丑陋,模样古怪,连茎都没有,我……”话还没有说完,工蚁打断了我。他说:“不不不,我不是要讥讽你。我只是觉得你很特别,让我很舒服。你头上的露珠,在朝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映衬着你的绿色,简直美得让我走了神。”他看着我说,“我知道牡丹对你的嘲笑,我都听见了。我今天到这儿来不是为了寻味觅食的,而是觉得你这个时候真好看!”说完,他挥动了一下头顶的触须,转身慢慢走了。
“你的出众并不取决于你所处的位置、大小和模样,像今天早上这个时候,你就很好看……”他的话像一股电流,瞬间穿透我的身体,一股从来没有过的自信在我的心中涌起。
从那以后,我日日夜夜地吸吮水分,不断扩大我的地盘。终于在一个夏末湿润的早晨,我开了花。虽然花朵很小,但是一朵一朵又一朵,那都是我自己的花啊!小花吸引了各种昆虫,他们忙上忙下,甚至还有两只不知名的小虫,羞涩地让我见证了它们爱的誓言。我突然成为了这块土地上最出众的一丛小花。
此时的牡丹早已因为花期已过而凋谢,只剩下那丑陋干瘪的枝干。
就在那个早晨,我记住了工蚁的话:出众并不取决于自身所处的位置、大小和模样,假以时日,我也可以拥有自己的芳华。
拥抱自己的不完美
阿蓝是一只独翅鸟。
它拥有森林里最美妙的歌喉,它拥有森林里最亮丽的羽毛,可它只有一只翅膀。
每当同伴们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玩耍时,它总是艳羡地在屋檐下看着,渐渐地,渐渐地,一种极度不平的心态在它心中产生。
为什么我不能在林中飞翔呢?每当伙伴们一飞冲天,各显其能的时候,它总会黯然神伤。
每当同伴们在草地上安慰它时,它总是觉得,这是一种怜悯,甚至是健全的鸟儿对它这只独翅的嘲笑。
邻家的阿霄是它最为羡慕的。阿霄是整个森林里飞得最高的神鸟。
阿霄曾经也劝过它,阿霄说:“放平心态吧,每一只鸟儿都有自己的长处,这好比每朵花都有自己的美丽,春天的花儿是最受大家宠爱的,但秋天的残花也很美,也是别具风采的。”
阿蓝从来不会理会这些说教,阿霄劝过几次也就只好悻悻地放弃了。
后来,阿霄在飞翔时无意挂上了树枝,自空中坠落——阿霄失去了一只翅膀,也成为了一只独翅鸟。
阿蓝幸灾乐祸地想着:这下,总算有只鸟和我一样了。
可阿霄哪怕只是在屋子里呆着,也会有伙伴飞到窗口与它交流,简直是其乐融融。
久而久之,阿蓝几乎快疯了。
它觉得,同样是独翅,阿霄就该与它一样,在漫天自卑之情中被湮没、吞噬,而不是像这样,拥有一模一样的缺陷,受到的待遇却有云泥之别。
想着想着,阿蓝竟然哼起了《森林之歌》。
半月后,阿蓝获得了“森林最美歌喉”的称呼,阿霄为她尽心尽力的伴奏更是赢得了鸟儿们雷鸣般的掌声。
阿蓝欢快地融入了鸟儿大家庭。
它忽然瞥见了窗前的凋花,耳中萦绕着阿霄的话:“其实秋天的残花也很美,也是别具风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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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人,可以平凡,但,绝不能平庸。——题记我是孙少平,一个凡人,也是一个穷人。但我相信,我也可以成功,因为,我不是一个庸人。记得在学校的那段时光,我只能身着一件打满补丁的白衬衫,吃最便宜,被人戏称“非洲”的高梁馒头,我不言,也不敢言,怕被人嘲笑,怕自己与他人格格不入的口音。那真是一段黑暗的时光。后来,我成为了劳动委员,话也渐渐多了,也不拘束于自己的贫穷了。我发觉,原来我也可以像他人一样,高谈阔论,放飞青春,在那个荒唐的年代,我变得开朗,变得热爱阅读。一次机缘巧合下,我来到黄原参加比赛,认识了田晓霞,也认识了大城市的美好。从那以后,我的心便留在黄原。三年时光匆匆逝去,“文革”结束了,国家恢复了高考,可我没考上。心中不甘,可又无奈。背上行囊,转身回到家乡。在家乡,大哥孙少安的砖厂已经办得风生水起,他希望我这个有学历的弟弟合伙办砖厂,可我不愿。既然见识过城市的繁华与精彩,就不会去想农村的贫穷了。我又一次背上行囊.来到城市。即使失败也在所不惜。我来到了城市,和刚来城市的农村人一样,我无依无靠,做起了小工。刚开始,我忍受不了多人通铺的闷躁,忍受不了石料划破脊背的痛苦,也忍受不了无书可读的日子。但我相信,我也可以,而且,我会做得更好。就像生病生得多了,便会逐渐产生抗体,我也适应了这样的日子,但我并不沉沦,因为我有梦想。人一旦有了梦想,连吃苦也觉得甜。在田晓霞的帮助下,我成了一名铁矿工人。来到矿地,我才知道,这才是属于我的天地。我在这儿,渐渐闯出了一片天地,受到他人的尊敬,成了一名班长。可在一次下矿过程中,我因救我的组员,被铁矿重重埋下,等我醒来时,我躺在医院里。我也得知了我的一只眼瞎了的事实。尽管难以接受,但我仍不屈,因为我坚信我也可以。在那片铁矿有太多我深爱的地方了,我笃信,我同样可以渡过难关!我是孙少平,一个铁矿工人,一个平人。但我坚信,鸡毛可以飞上天,凡人也可以成功。我也可以!7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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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在朋友家疯玩。直到那最后一抹晚霞散去,我才想起要回家。天已漆黑,看来要走夜路了,为了表现我的勇敢,谢绝了朋友的送客之意。走夜路是我想都不敢的事情,因为我怕黑,所以有关与黑有关的事情我都不去做,以至于见到晚霞心都会慌。但这次我可是背水一战呀,一向很注重面子的我,只能硬着头皮走了下去。我踮着脚尖,迈着猫步在小径上慢慢地走着,突然,一办野猫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张着荧绿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我的心快要蹦出来了,心里一直在想,难道今天我要葬身猫腹吗?我的手止不住地在颤抖。我心想:怎样都是一死,不管了,一脚踹过去吧!我才刚跳起来,那猫就没影儿了。哈哈~原来世界上有比我还胆小的动物啊。正当我沉浸在胜利喜悦之中时,我仿佛从远处看到一个人。不,好像不止一个。我慢慢地靠向他们,想问问现在几点了。但慢慢地我发现他们的脚并没有在地上,我定睛细看时,吓了一跳。只见他们披头散发地向我飘来。我怕极了,拼命地往后跑。不知怎么地,我被绊了一下。我的膝盖火辣辣地疼。我趴在地上,等着爸爸妈妈来。但我突然想到,他们在家,现在只有我,那么我应该孤苦奋战吗?不!你不必。不行,我会被吃掉的。我要勇敢。。。。。。我的内心世界里无故被塞进两个小人。他们烦心地在吵着。那些“人”离我越来越近,我想起了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我颤抖着爬了起来,向着那其中的一个人踹了一脚。我却发现,他为什么那么硬?用手一摸,啊!原来是棵松树。我长吁一口气。后来的路,我的胆子越来越大,因为他们那些“鬼”都不是我的对手,而且也不存在。后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问题,不要先急着去下定义,实践之后再下不迟。你没尝试过,怎么能知道你不行呢?晚霞飞来,我不再惊慌;夜幕降临,我不再悲伤。我是谁嘛!我怕谁!请相信:“我也可以”。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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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在我小时候,家中三楼有一个矮小的阁楼,当时我有一个小愿望,那就是快点长个子,早点超过阁楼的门。于是,我天天来到门前,看看我和门有多少的差距。可是我不管是踮起双脚,还是跳起来,我的手却总是碰不到门框。“哼,我又不是什么恶魔,门框为什么总是躲着我?”我在门前来回踱步,不时地看一眼那臭门框子,尔后,向后退了几步,如一根被投出去的标枪,向前冲去。然而,实际结果一点也不给我面子,当我跳起来的一瞬间,当我伸出手的时候,我还是没能与门框接触,再一次与失败告终。“那门框我摸不到,至少现在是。”当时失败的我说道。日月在不停地轮换,那件事我已渐渐忘却,直到有一天……“子润,帮妈妈到阁楼拿一个手电筒。”那是一天下午,我上了阁楼,来到了另一个夜晚,但当我来到门前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的脑门遭到了不明物体的迎面痛击,从脑袋深处传来了不知名的痛。我抬了抬眉毛,不知是怎么回事。此时此刻,我心情可以用一串字母来表示:emmmm……我不觉退后两步,头向上看去,嘴不禁撅成了“O”型,刚才的疼痛被现在的惊喜一扫而光,原来那袭击本尊脑袋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楼阁的门框。心中的喜悦让我想起了那段往事,不禁扑哧笑道:“那时我真傻,什么摸不到门框,这不我也碰到了吗?”原来有些事情只需等待,而不是急于求成,我心中暗想到。“快把手电筒带下来呀!”楼下传来老妈不耐烦的`催促声,我顾不着再多想,快速的弓着腰爬了进去……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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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春日中,金色的阳光在桌面泛起了光泽。几缕微风拂散了心中的不安。放下笔,不期遇上了她的目光,我知道,我也可以。她叫XX,很优秀,很温柔,嘴角总是挂着一抹甜甜的笑。比我虚长两岁,是我童年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星。在书法班中,老师总让她来指导我,纠正我写字时不规范的地方。每次她为我做示范时,我总是呆呆地注视着她,期待自己有一天也可成为像她一样的人。我希望我也可以像她一样温柔,像她一样写出那清秀的毛笔字。我努力将自己改变,努力笑着待人,努力让我的字变得娟秀、小巧。但我总不能,总不能如她一般。她是红花,而我是绿叶,我站在她身边,也只是一个陪衬。阳光从窗隙中溜了进来,爬上XX的脸,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只听得见她的声音在耳畔响起:"XX,你或许认为我比你优秀,比你温柔,字写得也比你小巧,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你活泼开朗,写出来的字也很有豪放之气。你总说自己是绿叶,但你却不知,绿叶也有自己的风格,也是不可被人所替代。”我不知自己呆住了多久。不错的,我也可以有自己的风格,也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从那以后,XX依然是我的明星,但我不再刻意去模仿她。既然做不到待人都是如水的温柔,那就做好自己的爽朗;既然做不到写出XX的清秀,那就写好自己的大气。我知道,我在一点点蜕变。一个午后,安静且温暖。铺开,用笔尖沾染几许墨,身边围着的都是墨的芬芳。落笔,笔不停,再抬时,却已完成了一幅作品。抬头,遇上XX的目光,满是如水的温柔和喜悦。纪伯伦说过,“不要因为我们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而出发。”而我,只是要成为更好的自已罢了。原来,我也可以。6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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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我出生于一个不起眼的村子,因为家里贫困,没有足够的粮食充饥,以至于比别的孩子瘦上两三圈,羸弱、自卑、沉默……似乎不具有这个年龄段孩子的任何天性。儿时,我总倚在村前的桂花树下,渴慕地望着在田间劳作的人们在地里蹦蹦跳跳,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们,似乎认定了这样卑微的人无法融入,我也在心中为自己默默打上了无法抹去的阴影,从不做任何尝试,总是沉默着,沉默着,被遗忘在角落。好在上天是公平的,长大一些,沉默的我似乎也找到了一项自己所擅长的事——学习。并不聪明,但却拼了命似的努力,遇到难题,一点点攻克;有题不会,一点点钻研。我收起了儿时的那颗向往之心,用成绩在所有人面前刷出了存在感,终于,初二那年,被告知可以转学到县里最好的初中。然而我并不自信,似乎又认定自己会落后于人后,会为父母增加负担,转学的前一日,我攥着转学通知书,默默地倚在那棵桂花树下,目光呆滞地看着田地,正值农家丰收季,农民们用扁担挑起自家的果实,脸上溢满笑容。在田里的角落处,我看见了自己的父母,只见他们正费力地扛起两筐装满玉米的筐,父亲通红的脸上豆大的汗珠正在滴落,脖子上的白毛巾既皱又脏,肩头上的重担压得他不得不弓着腰,缓慢艰难地走着,母亲则跟在身后,默默背着收割的工具,虽说只有一个筐,可仍走得十分费力。近年来,我忙于学习,殊不知,在昼夜有序更替的村庄里,父母用扁担慢慢挑起了生活的担子,就像蚂蚁搬家一样,虽缓慢,却挑起了对子女的殷殷期盼与精神脊梁,再看旁边,有的农家中的孩子、老人一齐上阵,互相帮忙,笑声一片,在闲聊与笑声的嘈杂中,仿佛看到了那个总倚在桂花树下、冷漠无言的自己,一时间悔恨、懊恼、心酸、伤心交织于一起,别人可以做,我也一定可以!我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跑到父母身边,用瘦弱的身体扛起了身旁的扁担,知道,肩头沉甸甸的,不是重量,而是责任。第二天,我准时站在了那所初中的门口,望着来来往往,谈笑聊天的同学,犹豫片刻,便踏入了校门。从那刻起,我便下定决心:别人会的,我也可以。于是,课堂上多了一个积极踊跃的身影;操场上,多了一个奋力奔跑的足迹;田地间,多了一个摇晃着挑担的青春少年。别人可以的,自己也行!用那颗决心与不服输的态度激发了自己无数潜能……阳光刚好打了个圈,将风温柔地揽过腰,杏黄色的雨不住地下,学业有成的我,望着站在桂花树下却与过去的自己相差了一句“我也可以”。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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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也可以幸福这几天,一直在下雨,空气中也到处掺杂着湿湿的味道,伴着夏日的烦闷,呆坐在那里,使人心情会不由得烦躁。这天傍晚,也还是低沉沉的天气,天空中不紧不慢的淅沥着小雨 ,街上行人少了许多。店里生意因冷清也无心打理,我又不由得泛起疯劲,想借着雨,出去玩。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喜欢雨天,喜欢那种在雨中穿行的感觉,喜欢夏天雨滴在身上那种微微的冰凉,喜欢看雨点打在地上溅起的水花,喜欢看急雨时地上如湖面的水,却有几分暗涌奔腾的气势。想出去,这种浪漫一定不会少掉家中的那位。还揪上暑假中的女儿和儿子,自己驾车开出了小区。儿子问这是去哪啊?我心中窃喜,谁知道去哪! 你能说出去哪俺就去哪。雨似乎很知人意,渐渐的大了起来。我们挑了一条小道,是铺上水泥的那种路,路两边都是青油油的庄稼,路不宽,七拐八弯的通到幽幽的乡村。路上很多处积满水,因为没有行人,我在穿过水洼的时候没有减速,看着车两边溅起的水帘,心跟个也跳动起来。车窗前的雨刷不住的刷,不久前那点烦躁的心情,借着雨给刷的有点透明。夏天的雨就是这样无常,像个任性的孩子,一会功夫,就小了。没有目的我们,就这样,放马由缰地穿行了几个村落。偶尔看到一两个池塘,深绿色的水面上飘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衬托着那些高高矮矮的树,有时还会看到突然跑出来个红衣女孩,那景像是看到一幅古色的水墨画。路边会看到架起的黄瓜架,青青的叶子下藏着好多黄色的小花,却并没有被雨水打的调零,一两条嫩嫩的黄瓜挂在那里,惹得我经不住的想下车去摘,可真的怕被人家看到,害的我会在孩子面前出丑,只好忍住!农家的晚饭有的做的比较早,一两家从烟囱升起的蓝色炊烟,从密密的树叶中散开,弥散在空气中,我贪婪的呼吸着带有草木灰味道的空气,像回到小时候妈妈的土灶边。不知不觉,到了一个小镇上,这里好久没来了,街道两旁的垂柳在雨中葱郁安静,偶尔有点风,枝条又会像少女的秀发飘逸柔美。这里有一家小吃很有特色,妻和孩子直奔它而去,点了各自喜欢的小吃,说笑着等。看着外面的雨,洗去了好多闷燥,心情也舒畅了好多……后来依旧在雨中穿行。玩着……走着……走走停停……看路边的草……听小河里的水声,不时的还羡慕那水边垂钓的人,羡慕钓者的雨中从容,羡慕他那份红尘中的安静,羡慕他看着水面上鱼浮子的那份宁静。世俗的纷争,功利的取舍,此时在雨中,随空中飘走的云一洗至清纯。美若人生,在雨中,尽可不问烦恼,伴着洒脱,轻轻的走着……9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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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也可以替换他不是很伟大,只不过就是我心中那个一直的榜样;他不是很坚强,只不过没有在我面前伤心的哭过;他不是多百毒不侵,只不过没有生过多大的病;他没有多可亲,只不过没事打打闹闹,不会着急;他没有多“新潮”,只不过我喜欢的对的东西他都喜欢。那时的天空还是夏天的模样,我也还是个小孩子。我们的家还是一间简陋的土屋子。冬天、夏天的洗澡成了我家最大的问题,不过什么问题也难不倒爸爸,他在鸽子棚边搭起了一个简单的“浴室”。夏天还好,每到冬天刺骨的寒风刮的人发冷,脱光了衣服到院子里洗澡更是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良好的心理准备。每天晚上,我们一家人窝在被窝里看着那台不大的黑白电视,我一直抢着先去洗澡,想赶快回来接着看电视。因此我没少和爸爸“赌气”。当时的我曾一度认为抢先洗澡的爸爸是想早点回来多看会儿电视,可幼稚的我却从没想过相同的时间,相同的结局,拥有的却是相差很大的温度。每次的温度都让我一度认为是爸爸吸走了大部分的温度,却不曾想过是爸爸放出的热量。现在的天空在一天天的变化,他已经是晚夏的模样,他不似盛夏炎热,不似盛夏缤纷,不似盛夏繁茂;它不似寒冬严冷,不似寒冬无味,不似寒冬枯燥。和爸爸打打闹闹开心之余,也难免会犯些小错误。那是我十岁的一个盛夏的晚上,吃完晚饭天还是亮的,我贪玩的心早已按捺不住。可“烦人”的爸爸却像早已知道我心里所想一样,“霏宝,一会儿可不许出去玩哦。”爸爸的话在我前脚刚踏出院门的那一刻响起,我的所有期待都在这一瞬间都变为奢求。我只好悻悻的走回院中。贪玩的心理让我慌不择路,我偷偷的跑出院子,丝毫没有考虑过后果。当我玩得开心的时候,爸爸的声音如晴天霹雳在我头顶炸开“霏!快点跟我回家来。”刚才的所有兴奋开心在这一刻都变成了害怕和惊吓,我呆呆的跟在爸爸后面,回到家后就是爸爸一顿爱的批评和一个爱的惩罚。结果自然不说自明。你和我说过不管有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要害怕,因为你永远会在我的身后陪我,会和我一起度过,我和妈妈,这一个家,你是我们永恒的避风港!蔚蓝的天空还在头顶,晚夏的天空还在身边,天空总会一天天老去,总会有一天需要人去接替。爸爸,现在您是我的港湾,总会给我无限安全感的蔚蓝天空;以后我是您的依靠,总会给您无限幸福的天空!时光不会散,我们不会变!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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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也可以很强大也许是因为胆子小或没有学过什么特长吧,有时候便会有一些失落,在别人展示他们的才艺的时候,这种情感也就愈加强烈,情感一天天沉积下来,也就让我养成了一个什么活动都不爱参加的恶习,我总是害怕得到嘲讽,恶性循环就这样开始了,直到那一天!晚自习,班上正在进行运动会各项的报名。我胖,跑步跳高之类的自然跟我不沾边儿;我的力气又小,扔铅球自然也没有我的份儿。于是我就彻底把自己与这项活动扯开了,埋头做我的作业。可一个小时过去了,报名仍未完成,怎么啦:“还没弄完?”我心想。抬头听见班长说:“到底有没有人报1500米?”我突然犹豫了,不知为什么,一棵幼苗像快镜头般在我心中生长,他抽出了茎、萌出了叶、与压住它的——我的不自信展开了斗争。“1500米,可是3圈半呀,我跑1000米都好像被掏空,怎么跑得完呢?”这个念头又给幼苗增加了一大块负担,但它顽强生长起来了,把我一切的顾虑挤到了一边。我跑到讲台前说:“我要报名。”为了避免看到她们怀疑的眼神,我又补充一句:“没有搞笑。”不久运动会的秩序册发下来了,我的名字在1500米后面排着哩!后悔是一定有的,但放弃是不可能的!运动会第二天的下午,天气晴朗却又不晒,这也许是老天给我的礼物吧,我穿上带着号码的彩色背心(在我心中它就是战袍),在一大群瘦高个中显得十分耀眼。发令枪响,他们都如离弦之箭奔了出去,争夺内道,那才叫一个快呀。我却像“足力健老人鞋”广告中那几位跑步的老人一般,别人都超我大半圈儿了!我也想快一点儿呀!可是我胖胖的屁股墩儿不同意!粗粗的小短腿儿也不同意!小心脏闹脾气,估计心率达到了120次/分,累得我直喘气儿!反正最后一名,我还不如弃权哩!不行!我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而来,我一定要坚持。咬紧牙关,不停地奔跑,前面有一个人渐渐离我近了,我突然兴奋了起来,关节中、长骨中、99%的脂肪下、1%的肌肉中像打了激素,我吸足一口气把他超过了,到了终点我还冲刺了呢。本以为跑都跑不下来的我,已经得到了倒数第三,朋友们都来为我祝贺,我享受到了战士凯旋般的礼遇!我的顾虑也消失了!从那以后我又渐渐活跃了起来,用实际行动赶走了困扰我多年犹如魑魅魍魉的胆小和怯懦!原来我也可以很强大!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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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也可以很简单幸福也可以很简单却又会很复杂,偶而我觉得需要一个拥抱,偶而需要一声安慰仅此而已。从相知到相爱短短不到一年就在一起了。人们总是这样在恋爱的时候总觉得情人特别的完美,无论什么纪念日他都会记得,会送些花,送些项链,说几句甜言蜜语,说地久天长。可是往往别人觉得这样还是不够,更需要对方的关怀与宽容。不,简单的说他们都把爱情当做婚姻的坟墓,自然而然的就一味的栽到情人二字。而我今天有一则故事要给读者们说,其实爱情本来就来之不易。他们在一起不到一年,她常常在想竟然短道自己有没有谈过恋爱都不知道,甚至迷茫更加深了她对他的抱怨。果然她想婚姻的确是爱情的坟墓,自从婚后,她承担起家庭主妇,他在外头工作。除了每天买菜,扫地,洗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连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也全部被他抛到脑后。虽然,在外头人人夸自己的丈夫聪明能干,不吸烟,不喝酒,不在外面摘野草。这些她都知道,可为什么婚后的生活并不是她所想的幸福,甚至连幸福的含义都很渺然。某日,他公司同事们组织登山游玩。她本来不打算去,由于他的执意,在勉为其难。她想自从婚后以来,从来都没有好好打扮过,也没有好好去散散心,就决定这次好好去玩一玩。很快聪明能干的她与他的同事关系很好,爬山之时,上山时候特别难,由于特别高,他总是用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她,每到一个地方,就拧开矿泉水给她喝。同事看见了羡慕的要死,“你家那位对你真心好啊,你看我怎么累都没人给我水喝”突然,她想,对哦登了半天的山只有自己的丈夫默默地抓住她的手,拧水给她喝。怎么多年,她每天有个习惯就是晚上会踢掉被子,然后夜里惊醒。可是婚后的她从未在夜里惊醒相反的她睡得特别安稳。原来,是他每天半晚起来给她盖被子。他知道她爱吃绿豆粥,等他下班回家总会给她煮上一碗,而自己却乐滋滋地看着她全部喝完。她以为这些都是平常的不能在平常,却不知道其实坚持下来的人很少,他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她,相反自己却总是抱怨他所有的不好。明明她做家务的时候,他也在上班。而男人回家的时候就希望有一碗热乎乎的粥来温暖他让他感觉有家的味道,但,他下班回家后,立刻为她煮绿豆粥。我想,幸福也可以很简单,有时它藏在最深处,就像洋葱一样要一层层剥开,然而,你在剥开的时候一直在流泪,你却没有相信这就是幸福,却把它想得复杂,最后你看到洋葱是没有心的却泪流满面,殊不知其实这就是洋葱的心。初二:鱼忧9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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