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红舞鞋
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梦想,可是,有一个女孩的梦想就被一次意外而破没了。
女孩的家庭很贫穷,爸爸每天都等着三轮车给别人送货,一趟下来挣得或许只有二三十,但他为了女儿的学业,不辞辛苦,同行劝他不用这么卖力,而他只是笑笑,说:“多拉点活,好给我闺女多挣点学费,我还打算给她报个英语班呢。”女孩的父亲有一个哥哥,他的学习很好,生活也很好,他的女儿在班级里的成绩在全班前三名,英语更是不得了,女孩的父亲以前没用不肯读书,现在后悔来不及了,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女孩的身上。
女孩的父亲就真的给女孩报了一个英语辅导班,而女孩却对舞蹈很感兴趣,可又不敢跟父亲说,怕父亲生气,辅导班的三楼有一个舞蹈班,女孩每天都会上楼看她们跳舞,自己在外面偷偷学。女孩有一个好朋友——琳琳也在里面,她会教女孩跳每天舞蹈老师教过的动作,女孩很聪明,一教就会。
女孩在学英语辅导班时,因为爸爸是蹬三轮的,同学们都嘲笑她,她很难过,在回家的路上,他坐在爸爸的三轮车上,胆怯地说:“爸爸,我不想上英语辅导班了。”爸爸当时气得直把他从车上拉下来,说:“你要是不学英语,你就不用回家了。”说完,变狠下心来,骑着车走了。女孩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追上去,哭喊道:“爸爸,不要丢下我,我学英语---我学英语---”却不小心摔倒了,女孩只能趴在地上叫着爸爸,希望爸爸不要走。终于,女孩的爸爸往后看了一眼,看见女孩摔倒了,连忙停下车,抱起女孩,心疼地说:“闺女,谁疼了没?”女孩擦掉眼泪,抽泣道:“爸爸,我学英语。”女孩的父亲抱着女孩,眼中闪着泪花。
有一天女孩在舞蹈班跟琳琳学舞蹈,忽然,舞蹈老师经过,看见女孩的舞蹈很有天赋,于是就打算免费让那个女孩来学舞蹈,女孩很开心,老师还给了她一双红色的舞蹈鞋和服装。
女孩的爸爸在第一次发现女孩的红舞鞋时,把女孩打了一顿,而且还把红舞鞋扔了出去。女孩的妈妈心疼女孩,把鞋子捡了回来,女孩很开心,给妈妈跳了一只支舞;女孩的爸爸有一次发现了红舞鞋,比上次打得更凶了,而且,妈妈也不在身边,女孩留下了无助的眼泪。
女孩的爸爸在送货时,正好这户人家的儿子和女孩是同一个班的,女孩的父亲这才知道,原来今天不用上学,女孩的父亲连忙跑到辅导班,找到英语辅导班,英语老师告诉女孩已经有一个月没来了,女孩的父亲顿时恍然大悟,问老师有没有舞蹈班,老师说在三楼有一个舞蹈班,女孩的父亲立马上楼。女孩此时还不知道。
女孩的父亲看到了女孩,于是便冲了进去,当老师知道这是女孩的父亲,于是就提议让女孩去市里比赛,可女孩的父亲不同意,把女孩拽了出来。在路上,女孩一直哭,而女孩的父亲很生气,在教训女孩的时候,一时失手把女孩推到了地上,地上的一块凸起的石头正好撞到了女孩的后脑,女孩当场就晕了过去,女孩的父亲当时就后悔了。
女孩的母亲在手术室外面怨女孩的父亲,女孩的父亲不说话。此时,女孩安静地躺在手术室内的床上,红舞鞋也安安静静的穿在女孩的小脚上,手术室的灯灭了,女孩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这辈子却只能在轮椅上过了。
女孩的悲惨遭遇让我们知道了,我们要尊重别人的梦想,也不要把自己的期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应该要自己去争取,我更希望不要再让这种悲剧发生了。
初二:胡诺君
哭泣的骆驼
在蒙古戈壁沙漠中,有这样一个传说。很多年前,神把茸角赐予了骆驼,作为它虔诚之心的回报。有一天,一只游手好闲的鹿过来向骆驼借一下茸角,说是想要戴上茸角参加一个庆典。骆驼相信了鹿的话,就把茸角借给了它。但是,鹿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把茸角还给骆驼。而从那时候起,骆驼就学会了凝视着远方的地平线,等着鹿归还茸角。
这个故事不是在说骆驼的愚钝,而是说骆驼始终怀有一颗善良之心。
对于蒙古牧民来说,骆驼不仅仅是他们的交通工具,而且是一种神物。当神创造了黄道12宫时,骆驼也想成为其中的一宫。神早已有安排,于是就赋予了骆驼整个12宫的特点:蛇的尾,猪的耳朵,牛的眼睛……
美国国家地理协会摄制队曾在蒙古的戈壁滩中与一户牧民生活在一起,并跟踪拍摄了一对骆驼母子。
小白骆驼
那户人家有爷爷、奶奶,有爸爸、妈妈,还有14岁杜德和8岁的乌干纳。他们一家人除了放牧一大群羊之外,还养了近10头骆驼。
到了母骆驼产小骆驼的时候了,前面的母骆驼都生产得非常顺得,但到了最后那只母骆驼苔米时,她生产得特别困难。这是苔米第一次下小骆驼,她很紧张,也没有经验。当小骆驼的一双前脚都出来时,她完全倒在地上,不知所措。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之后,小骆驼最后终于安全生产出来了。
这是个雄小骆驼,奇怪的是它一身白毛,跟母骆驼的黄毛相去甚远。按照习惯,小骆驼被放在妈妈面前,要让她亲眼瞧瞧,认认自己的孩子。
不知是不是因为生产太困难而迁怒于自己的孩子,还是因为小骆驼完全不像自己而心存疑虑,母骆驼瞟了它的孩子一眼就走开了。
牧民一家管这只白小骆驼叫波多。这是一只可怜的小骆驼,它都产下2天了,母骆驼还是不理睬它,也拒绝给它喂奶。牧民一家很着急,最后用绳绑住苔米的后腿才让波多喝上了奶。而更多的时候是,乌干纳的妈妈挤下苔米的乳汁,再喂给波多。可是用人工喂奶,小骆驼喝得不多。
无情的母骆驼
没有母骆驼的照顾,波多很孤单,它整天哀号,希望能唤回妈妈的爱。风沙来了,紧接着就是一场大雨,其他小骆驼都依偎在母亲的身旁,只有这只小白骆驼独自挡风顶雨,而苔米在远远的地方待着,连看都没有看波多一眼。
附近有喇嘛来了,爷爷和奶奶带上了供品,请求喇嘛为这对骆驼母子祈福,希望它们早日恢复正常的母子关系。喇嘛拿出了骆驼的塑像,对着这个塑像焚香念经。
可事情并没有好,苔米还是不理自己的孩子。
如果小骆驼吃不到妈妈的奶,会死吗?乌干纳问妈妈。妈妈觉得乌干纳的这个问题太不吉利,没有回答。
事实上,乌干纳的妈妈一直在创造机会为这对骆驼母子培养感情。她和孩子爸爸一起把骆驼母子俩拴一块,可苔米除了偶尔闻了一下波多外,一直十分提防波多靠近她。有好几次,波多想要试图凑上去喝奶,苔米就用后腿把它一下子挡开了。
爷爷说,没有其他办法了,只能进行霍斯仪式了。仪式需要一个优秀的琴师,而当地没有一个人称职,于是爷爷决定让杜德和乌干纳去当地小镇上的文化站艾玛克中心请一位琴师到家中来。
霍斯仪式
骑着骆驼,两个孩子上路了。
他们赶在风暴前到了小镇,并在一位亲戚的帮助下,见到了艾玛克中心的琴师。
两天之后,琴师骑着摩托车就来了,当然,还带来了他的马头琴。
牧民一家穿上崭新衣服迎接仪式的到来。他们把骆驼母子牵来。苔米见到波多莫名地狂躁。琴师把马头琴用一根蓝绸子系上,挂在苔米的驼峰上。风吹过,琴弦发出了一种很特别的声响,微弱而柔和。让人奇怪的是,正是听到了这种微细的琴声,苔米渐渐地平静下来。
琴师取下马头琴,开始拉起低沉的乐声,而乌干纳的妈妈在琴声的伴奏下,缓缓唱起歌来。她一边唱一边抚着苔米厚厚的绒毛。苔米听得很仔细,完全进入了音乐的遐想之中。她虽然看到小骆驼波多向她慢慢靠拢也心平气和了。在乌干纳妈妈的牵引下,尽管还有磕磕碰碰,但波多第一次靠自己的能力喝到了母亲的奶。
就在这个时候,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在摄制队的镜头前,在马头琴悠扬的乐声下,感受着孩子吸奶时的依恋,苔米突然眼眶湿润了,开始一大滴一大滴地流泪。
爷爷说,只要有了这次经历,只要有了做母亲的快乐幸福感,苔米就再也不会不理自己的孩子了。
牧民一家拉着琴师到蒙古包里庆祝去了,只留下波多靠在母亲的身旁,而苔米这时仍徜徉在音乐的世界里,独自鸣唱。
原来,骆驼也是性情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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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红舞鞋脚尖轻点地面,指尖缓缓滑过空气,细致修长的双腿摇曳生姿;腾空一跃,然后脚尖再次和影子交接,在柔美的镁光灯里360度的旋转--一幅柔中带韧、唯美绝伦的画面落在我的视线里,却充斥着怀念的味道。一双红舞鞋曾经给了我多少痴心妄想呢?至今都不敢去清点,生怕一触及那潭平静如死水的记忆,瞬间变会支离破碎。可,泛黄的舞台照还是那么顽固地出现在脑海里,不断刷新逝去的曾经……寂寞的红舞鞋小时候犯“花痴”,喜欢漂亮的姐姐,喜欢漂亮姐姐只有在练舞时才穿的练功服和舞鞋。我穿过两种舞鞋,一种是鸭嘴巴的外形,另一种像在鞋底打了两块补丁,在脚踝处有红带子可以系成蝴蝶结。我最后脱下的舞鞋是有蝴蝶结的那种,它被“关”在门口的鞋柜里已经4年了。印象里4年中似乎只翻出来过一次,便狠下心又把它放回去了。那双不知穿过多少次的红舞鞋 ,它不知道踩过多少儿时的幻想,最终还是被灰尘层层尘封。我一直都小心翼翼地保护那层层的薄薄的模糊,因为不想再让自己受伤,不想再和过去纠缠,不想再揭去一块痂,然后只剩下血淋淋的一片,就像红舞鞋的颜色。红舞鞋一定很寂寞,她寂寞,我也不好过。是我背叛了她,还是她背叛了我?无语。你是我最美的忧伤有时候,有些东西,常常令我怀念,明明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却感觉很陌生,仿佛中间有了过渡,再也找不到相遇的路途。如果我和红舞鞋早已注定只是对方的过客,我不会挽留。可,可它不是!不是!我爱自己的妈妈。妈妈打过我,骂过我,打过骂过之后又温柔地轻抚我身上的道道红痕,红痕有多少道,妈妈就轻抚多少次甚至更多。我知道,我身上的红痕妈妈的心里也一定有,我也知道,最痛的还是妈妈。总是天真地认为“未来”“憧憬”“梦想”这些词都很美好,却从来不知道去亲近它们会这么辛苦。妈妈也很爱我吗?爱我为什么就不让我开心快乐呢?为什么再也不允许我穿着红舞鞋成为镁光灯的最爱?于是,红舞鞋的位置被轻而易举地取代。我仿佛成了那艘快撞上冰山的泰坦尼克号,急速地扭转方向,冰山上陡然挂着一双红舞鞋。冰山只是妈妈的幻觉,我却要为次付出代价。不知怎的,她--这个被我叫了十多年“妈妈”的女人,那张看了十多年的脸忽然间就变的面目可憎了。我还是放弃了红舞鞋,把关于它的一切都锁进柜子里,只留下记忆--一个孩子真的没有力量去坚持什么。生命没有过渡,我和红舞鞋之间却隔了千千万万道过渡,万水千山也衡量不了长度。舞姿永远是舞者最淋漓尽致的独白,我曾经,是个舞者。这应该是段幸福的过往吧,殊不知,“是个舞者”前面的“曾经”是多么的悲哀,难道,“曾经”就是过渡?接受吧,接受只有一回“曾经”,不甘;只留一段回忆,不够。不能抵押青春作为筹码,舞姿也只是过去的资本,我的航向已经无奈地转弯,没有回头的角度,不能停下,只好无奈接受陌生的远方。没有了红舞鞋的陪伴,没有了镁光灯的聚焦,记忆残存的那些跳跃、旋转都变成了冷色调。我全部都接受了,妖娆的红舞鞋也是一样。我又听见了红舞鞋的撕心裂肺、苟延残喘,想再加点字数,却发现,笔尖已经哽咽。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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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总是跟一大群朋友坐在大街的防护栏上看车来人往,旁若无人的吹牛狂笑。总是故意不走斑马线,看执勤的大爷大妈气极败坏的样子,然后淘气的冲他们吐吐舌头迅速跑开。总是握着手机站在人群拥挤的广场一遍一遍的按下“OK”键,“咔嚓”一声,所有的画面定格……这一切故事的产生,都归功于我那双顶好的平底松糕鞋才得以顺利完成,是它带着我,做着所有令我感觉快乐的事情。我喜欢不停的走,我想一直走下去,走到我生命的尽头时,再微笑着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值得。跟朋友约在构中路见面,她还没有来,我却早到了。于是我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开始胡思乱想。我总是理不清自己的思绪,就像每晚的梦一样乱到我无法记起画面中的故事,太阳毫不吝啬的释放出它的能量,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所有的一切花花绿绿。我想得累了,趴在腿上,我看到一双接一双的鞋从我眼前一闪而过扰乱我的思绪,我闭上眼睛,却无法停止乱飞的思绪,那一双双的鞋长出了翅膀飞进我的脑海驱赶不走。我在想我的朋友为什么总是迟到而我却那么守时。我在想老师其实对我是真的很好而我却不想听他们的话。我在想爸爸妈妈明明是想我的为何从不来学校看我就像我想他们想到流着泪从梦中哭醒过来却依然倔强得不愿打电话回家。我在想有一天我决定旅行时该买一双什么样的旅游鞋而曾经被我遗弃的那一双双不同牌子不同款式不同颜色的鞋子如今何去何从。我迷恋三毛仅仅是缘于许多有关于介绍她的文字,我没有买过她的任何一本书。我不想逃避自己,逃避学习。不想像她那样一到学校就晕倒。但我希望有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同我一起去穿越撒哈拉沙漠,浪迹天涯……我想我仍然是需要一双能长久陪伴我的鞋,就像我的男人一样呵护关爱我。让我的双脚在幸福安全的港湾感觉舒适,让我忘掉疲惫继续前行。我在想三毛可曾穿过高跟鞋。像她那样有品味,有高贵气质的女人是否尝试过作为女人标志的“高跟鞋”?我不知道。那些藏在内心深处的甜蜜以及苦涩,那些长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依然努力的散布芳华的野花,那些不被人所知的寂寞而又幸福的小密秘,都在一直一直蔓延滋长。是乎每个人都中了“学好物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毒。文科生被视为没有选择没有出息。更有人说“文科班等同于慢班,是一群智力逊色于其他人的落后分子组成的愚公班。”妈妈是爱我的,她告诉我穿高跟鞋的种种危害,于是我踢掉内心所有欲望。感恩!亦舒说:“女人的堕落是从高跟鞋开始的,因为穿着高跟鞋就不方便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她们只好打私家车的主意。”那么三毛她一定没有穿过高跟鞋的吧。那些胸怀大志的理科女孩,为跻身于优雅华贵、风高得宠,为集高跟女人的特点于一身而孜孜不倦的发奋努力。谁都想做黛安娜,谁都想找个像查尔斯那样的男人。结果呢?黛安娜的锋芒精致还敌不过懒散平庸的卡米拉。妈妈不平庸,三毛不平庸。我更不会平庸。我们都是钟爱平底鞋的女子。我们知足常乐,我们满足现状,我们只为能有一双舒适的平底鞋能陪同爱人一起走完一生的旅程而从容……当那双熟悉的粉红大头娃娃鞋出现在我眼底时,我收住所有混乱的思绪,微笑着抬起头。没有责备,没有不满。我站起身一把勾住朋友的胳膊,踩在幸福的港湾,开始新的旅途。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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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花的哭泣“牡丹花”自古就有许多文人墨客为它的美丽所折服,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有诗云“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花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可见其何等的娇艳华贵。不过,如今牡丹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却大不如从前了,人们反到特别看重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高风亮洁,特别欣赏梅花的嶙峋傲骨,菊花的清雅不俗,于是牡丹的美丽就成为了高尚精神品格的替代品,更有甚者竟然将她的娇媚作为反面例子来“以警后人”。尚且不提是出于怎样的理由,就因为别人的美丽而肆意诋毁实在令人愤慨,这样的作法在我看来也不过是嫉妒的粉饰罢了。然而,牡丹花也并不是那样的娇柔,除了自身的美丽之外她也有自己的个性。关于她曾经有这样的一个传说:唐时,一个冰封大地的寒冷天气,武则天到后苑游玩,只见天寒地冻,百花雕谢,万物萧条,心里十分懊恼:若一夜之间,百花齐放,该多好,以我堂堂武则天之威,想那百花岂敢违旨!想到这,她面对百花下诏令道:“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催!”。武则天诏令一出,百花仙子惊慌失措,聚集一堂商量对策。有的说:“这寒冬腊月要我们开花,不合时令,怎办到?有的说:“武后的圣旨怎么违背呢?不然,一定会落个悲惨的下场。”众花仙默然,她们都目睹过武则天“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种种行为,怎么办呢?第二天,一场大雪纷纷扬扬从天而降,尽管狂风呼啸,滴水成冰,但众花仙还是不敢违命。只见后苑中,五颜六色的花朵真的顶风冒雪,绽开了花蕊。武则天目睹此情此景,高兴极了,突然,一片荒凉的花圃映入眼帘,武则天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这是什么花?怎敢违背朕的圣旨?”大家一看,原来全是牡丹花。武则天闻听大怒:“马上把这些胆大包天的牡丹逐出京城,贬到洛阳去。”谁知,这些牡丹到洛阳,随便埋入土中,马上就长出绿叶,开出的花娇艳无比。武则天闻讯,气急败坏,派人即刻赶赴洛阳,要一把将牡丹花全部烧死。无情的大火映红了天空,棵棵牡丹在大火中痛苦地挣扎,呻吟,然而,人们却惊奇发现,牡丹虽枝干已焦黑,但那盛开的花朵却更加夺目。牡丹花就这样获得了“焦骨牡丹”的称号,牡丹仙子也以其凛然正气,被众花仙拥戴为“百花之王”。也正式从那以后,牡丹就在洛阳生根开花,名甲天下。史实也好,传说也罢,无不是在称颂牡丹的倔强与不屈的品格,她能扎身洛阳洛阳而不绝亦可见其顽强。试问,有那种花,有如此的品性呢?面对强权毅然不动,身处险境毫不退缩,试问,有几位男子,丈夫有此重胆气,威逼之下正气凛然,难道这不该让人们崇敬吗?诚然,牡丹的确是一种女性话的花,然而却有着豪情与正义感,实在是令人赞叹不已。她美丽,却因此招来非议,她倔强,险些却也因此带来了杀身之祸。唉,写到此处不禁为这世间的不公而悲叹。于是,也才发觉有太多的人因嫉妒他人而将心灵变的扭曲。别人发财,就想着定是“不义之财”;人家高升,就想着定然是“徇私舞弊”;人家出名,还想着定将会“身败名列”。整天想的是找别人的不是,这样的人岂不是更加的可悲。如此之人,举不胜举,牡丹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也不会是最后的一个,他们只能在默默的承担着一切的痛苦与不解,默默的承受着孤独与压力。在秋风里,牡丹在寂寞中哭泣,为自己,也为同样痛苦的人,更为那些尚未醒悟的人哭泣……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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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百合花明子出生的那一年,荒村的山坡上开满了白色的百合花.风吹草动,跳跃的百合花像一个个纯洁的天使,迎接着一个新生命的到来。抱孙心切的外婆请来了本村的一个算命先生。那人说:“百合花开,漫山遍野都是不吉利的颜色啊!莫要莫要!”原本纯净如雪的百合花成了“死亡”的象征。那夜,明子在亲人的“护送”下离开了荒村,一个寡妇收养了他。风声鹤唳,雷雨交加。明子哭得好厉害,那漫山遍野的百合花也哭了……时间如长河奔流,日子如白驹过隙。眼间,明子已经初中毕业了。这么多年来,“母亲”一直废寝忘食地工作,努力挣钱供明子上学。她相信:只有学问能让明子越过这座山,这座企图锁住村民们一辈子的山。而令她心酸的是,自从9岁那年明子知道了她不是他的生母后,这四年来,明子从未叫过她一声“妈”。邻居们看她那么拼命地工作,都迂心不忍。“就算你把明子养成‘大学生’,他也会去找回他的生母,那样你又得到了什么。不如让明子出来工作,过舒适一点的生活……”他们想尽办法劝说她,但都以失败告终。她说,她只希望明子能有个不一样的未来。有人告诉她,只有每天在明子上学前让明子用百合花洗脸,才能保证明子平平安安。而那百合花,必须从荒村山坡上采来的,要新鲜!像许许多多的乡村妇女一样,她相信了。于是,她每天凌晨4点就起程,踏着长长的水泥路,翻过一座座小山,把从荒村上采来的百合花小心翼翼地装进袋子里。她永远忘不了明子地一次见到百合花时那种欣喜的表情,那个表情成了她精神的一部分。后来,她干脆采些百合到市场上去卖。她告诉明子,是他生母托人带来的,保佑他平安。他竟然也傻傻地相信了……她知道,只有保护好他的梦想他的心灵,才是在真正保护他。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明子走出高考考场,脸上带着一份压抑不住的喜锐。看来,他养母的希望有了保障,他的付出得到了见证。等待的日子是痛苦的。等待着高考成绩的公布,的功能带着一个恰当的日子离开这个家,等待着见到生母那一刻的到来……那天夜里,明子彻夜难眠,他仿佛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百合花在向他招手。凌晨5点,当屋顶的公鸡发出第一声蹄叫时,明子背着包袱悄悄地离开了。他不想惊醒养母,不愿看见渐渐爬上养母额头上的皱纹,不敢望着养母那温柔而又坚强的双眸……而他怎么也没想到,母亲早在一小时前出发了——像往常一样。夏天的太阳没有了往日的温柔,贪婪地吞噬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明子不知道自己走了多长的水泥路,爬了多少座山。他开始眩晕,他隐隐约约看到了满山的百合,还有那——躺在百合丛中的仙女。不!那不是仙女,那是他的母亲,养了他十多年的母亲。此时,她好美。“妈,我们回去吧!我们不去荒村了,求求你醒醒吧!你骗我,那百合,根本就是你采的。你快起来给我解释啊!”明子哭得惊天动地,那百合——好象也忧郁地低下了头。明子背起晕倒在百合丛中的母亲,他恨自己为什么这么任性,为什么不多爱母亲一点,难道十多年的养育之恩抵不过生母的“十月怀胎吗”?他回头看了看母亲,她的脸好苍白,白得像那漫山遍野的百合。他的视野渐渐模糊,他的腿好软,他地一次觉得百合里他那么近,他问到了百合花的味道,有种妈妈的感觉……几天后,在开满百合花的山坡上,竖起了两座坟墓——连同那本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一起被埋藏在百合花下。时钟走停了雨也下够了劝自己别再哭了一切都算了曲终人散了对你说再见了又是个多雨的季节,所有的百合花都哭泣了……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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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鞋每当我看到鞋架上那一双有着低矮的金色鞋根,短短的黑色鞋筒,扁圆的鞋尖上已经积了一层灰尘的黑色皮鞋时,就会想起那位擦皮鞋的阿姨,想起她擦皮鞋的家什,想起她擦皮鞋的一幕幕来。那一天,我穿上皮鞋,和妈妈去逛街。走了一会儿,我觉得皮鞋没有以前那么亮了。正巧,我听到一阵亲切的吆喝声:“擦皮鞋啵?”我立刻顺着声音走了过去,说:“阿姨,我要擦皮鞋。”我坐在蓝色小板凳上,把脚放在蓝色方盒子的踏板上,新奇地观察着阿姨擦皮鞋的家什。那是一个木制的分成好几格的长方体盒子,上面还系着一根长长的宽宽的军色布带子。格子里分别摆放着好几管不同颜色的鞋油,几把沾满鞋油的刷子和一把干净的刷子,一块已经看不清颜色的布和一块干干净净的布,还有几瓶水。东西虽然多,却摆放得很整齐,一目了然。阿姨先把我的裤角轻轻卷起,再拿出一瓶水,那瓶子的瓶盖上钻了一个小洞。阿姨将瓶子倒过来,往鞋上喷了几滴水,接着用那把干干净净的刷子把鞋上角角落落的尘埃擦得一干二净,连缝隙也没放过。接着,她拿起那块干净的布,将鞋表面的水轻轻蘸干。阿姨又拿出一管鞋油,快速打开盖子,把一截儿鞋油挤在我的皮鞋上。接着她换了一把蘸了黑鞋油的刷子,轻轻地把鞋油点到各个部位,就像我们擦润肤霜一样。她用力地来来回回刷着,刷子在鞋尖上快乐地舞蹈,唱着好听的“唰唰”歌,有节奏地上下“走”动,把鞋子擦得锃亮。我开始仔细打量阿姨的模样。阿姨大概三四十岁,瘦瘦的,皮肤被初冬的风吹得黑黝黝的,脸也显得粗糙了。前额搭着几缕散落的头发,已经有了银丝。一双粗糙的手上长着厚厚的茧。她穿着一件褪了色的红色衣服,上面沾了少许黑色鞋油。我想:这应该是她的工作服吧。这时,阿姨要刷鞋帮了,我担心地提醒道:“阿姨,别把鞋油擦到袜子上了。”阿姨笑着说:“放心!”她要我把脚侧着点儿,便歪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鞋,手舞动得越来越慢,刷子的速度也渐渐慢了下来,小心翼翼地左右来回走动。刷到边缘时,只用刷子的边缘来刷。可刷出来的颜色一点儿也没浅,还是那样的力度,那样的黑,袜子也没沾上一丁点儿鞋油。看了一会儿,我不耐烦了,心想:怎么还没刷好?再看阿姨,她仍然一心一意地擦鞋。过了一会儿,原先挤的鞋油都平整地刷到了皮鞋的各个部位。我连忙站起来,揉了揉腿,准备付了钱就走。阿姨说:“还没擦完呢!”我又坐下来。只见阿姨拿出那块不是很干净的布,两只手捏住布两端,用中间部分在皮鞋上左右用力来回拉着,发出好听的“沙沙”声,很快,布上又沾了少许鞋油。我好奇地问:“这是干什么?”阿姨说:“皮鞋上的鞋油有些地方没有刷均匀,这样是为了将鞋油散布得更均匀。”原来,擦皮鞋也有这么多学问,看来什么事都不能小瞧。刷好后,我看着乌黑的、闪闪发光的皮鞋,就像新买的一样。就是这位擦鞋人,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认真、耐心,哪怕是再平凡、再细小的一件事。擦鞋120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