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退色的记忆
绿色是青春的颜色,也是军装的颜色。凡是穿过军装的人都会留下这绿色的记忆。我的青春年华是穿着军装渡过的,在我的脑海里就涌动着这绿色的记忆。
我曾经所在的部队是驻守在黑龙江的珍宝岛。一场有名的战斗使这个地方名扬天下。我去的时候已是硝烟散尽后的第十个年头,早已不见战斗过的痕迹。我去报到那天,由于雪太大公路都封住了,是团里派装甲车开路把我们接到团部。当时感觉团里对我们很重视,后来我才知道,用装甲车开道是团里经常的事。
我被委派到一连任排长。从团部到一连,不到一百公里,用了三天的时间才到一连。当天晚间我躺在通铺上,地火龙里冒出的烟,呛的我直流眼泪,翻来覆去不能入睡。老班长对我说,用毛巾敷在眼睛上会好些。我照做了,渐渐地毛巾湿透了,我也睡去了。
从那时起我才懂得什么是艰苦环境。
连队食堂没有凳子,吃饭都是站着。每班一桌,连队干部一桌。记得有一次,连领导都不在家,正好营长来连队检查工作,我陪营长吃中午饭。食堂为营长只加了一盘炒肉,吃饭时我就感觉气氛不对,食堂里静的很,老兵们端着饭碗擎着筷子不怎么吃饭,眼睛总是往我们桌上瞄。营长吃的很少就不吃了。我也赶紧扒了几口就放下碗筷,随营长走出食堂。这时我听见食堂里传来“呼隆”一声,接着是哄堂大笑。我想是老兵们把一盘炒肉的桌子压翻了。多年后我讲给人们听,他们还以为我在讲笑话段子。
当时我们边防部队基本都没有通电。所以不用吹息灯号,发电机一停营区便是一片漆黑。
夏天没有蚊帐睡觉是个要命的事。蚊子多的吓人,大的可怕。长长的嘴,尖尖的头,毛茸茸的身体还有些发黄。战士们称这种蚊子为“老毛子”。有一次在执行潜伏任务时,我看见战士汗水浸透军装的背上,叮着许多蚊子。我用手一拍竟然打死了十几只。
入夜后的景象更让人难忘。息灯前一般蚊子不出来,只要灯一灭先是几只蚊子,哼着谁也听不懂小曲,在蚊帐边转游,好像是侦察兵。时间不长便蚊风四起,俨然是大合唱了。这时我们都将手脚收紧,远离蚊帐边,预防蚊子偷袭。那真是一叮一个包。还有的战士睡不着时,就用手电光照棚顶角的蜘蛛网,引诱蚊子向蜘蛛网飞去。一会一只被粘住了,两只被粘住了!大家在嬉笑中渐入鼾声。说来也怪,每当月明时的夜晚,蚊鸣声很轻,战士的鼾声确很重。那时我很希望天天晚间有明月亮。
连队很少有外人来。几十号人就是训练、巡逻、站岗,每天都在重复昨天的故事。长年的自己看自己,真的有些麻木了。就连我们养的狗,见到外边有陌生人来,摇头摆尾的显的很亲近。后来我发现这些狗,只要看见是穿军装的人都很热情。当时我怀疑这些狗是不是退化了?
部队的老乡关念很强,每当有同乡来,大家都要聚一聚。有一年冬天司务长的老乡来连队。司务长顿了一条晒干的鲤鱼招待。我们围着顿锅,喝着、吃着、聊着,那种感觉让我难以忘怀。以致后来吃什么样的顿鱼,也没有那条干鲤鱼顿的香。我曾请人按当时的做法去做,可怎么也找不到当年的味道。
我相信这样的话,艰苦的环境不仅能培养出坚强的意志,更能培养出纯真的感情。每年的退伍季,是让人最难过的时候。不舍之情笼罩在每个人的心里,要走的人和留下的人,这几天都不愿多讲话,默默地在为对方做点事。分别的时候到了,压抑的情感也到了顶点。每个人都流下眼泪,没有话语只有哭声。我想也许哭声是惜别时的最好语言。车开走了,载走的是哭声,留下的还是哭声。
我脱下军装快三十年了,每当听说有战友的一点消息,都会去打听或去联系。我认为战友们的感情是透明的,没有任何功利,没有任何杂念,可为人间至爱。是那种战场上彼此可以托付生命的信任;是笑骂中彼此可以理解的真情;是守望里彼此祝福时的恳挚;是病榻上彼此牵手时心底的动容。战友情如清茶,空杯以对,才有喝不完的好茶,才有装不完的欢喜和感动!
我还会忘掉很多事,唯有在部队的故事不能忘。因为那是我永不退色的记忆。
永不逝世的父爱
宇宙,是神秘莫测的;天空,是一望无际的;大地,是生机勃勃的;世界,是五彩斑斓的;唯有父爱,是永不逝世的。
我的父亲,和世界上的每位父亲一样——平凡、朴实。他不是千万富翁,更没有高官爵位;他不善于表达,更没有把爱挂在嘴边;他不言辛苦,更没有任何抱怨。他只是用坚强有力的双臂撑起这个家;他只是默默地爱着我们,不惜一切。
十二年的记忆力里,我并不理解父亲,怨他只知道工作,根本没有关心过我们。但是在那件事后,我才开始认识了真正的父亲。原来他是默默地付出,只是我们没有察觉罢了。
那天,我因为任性而离家出走了。当时正是晚上,我穿得很少,饥寒交迫。街边的路灯越来越亮,人影却越来越少了。我依然坚定的对自己说:“他们不来找我。我就坚决不回去!”
夜更深了,风也更凉了,我的意志渐渐被消磨光,不知不觉的便走到了家门口。深夜这么冷,我早已想回家了。但是没有钥匙,如若敲门进去,且不说没有面子,还会打扰到父母休息。正当我犹豫不决时,一阵风吹来,门开了个小口。
我当然很疑惑,但还是先进了屋,打开灯。父亲的身影立刻映入我的眼帘:他躺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这时我发现他的头顶多了几根银丝,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耀眼了。父亲虽然睡着了,却始终是皱着眉头的,我知道那是因为担心。
向四周望了望,我发现餐桌上摆着几碟明显被热了一遍又一遍的饭。
终于,我的眼泪从心底涌了上来,漫出眼眶。
原来,家门一直为我开着;父亲为她的女儿所等待,饭菜也从未凉过。为什么这些,我直到现在才发现。此刻,我应该是天底下最不孝的女儿吧。
贵州毕节地区毕节市毕节八中初一:猫咪不是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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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褪色的记忆永不褪色的记忆转眼间,建国已经十六年了。只记得当年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想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这六十年,发生了多少灾难,中国人民都携手走过了这些岁月。就在2007年新春来临之际,我国发生了一次大雪灾。以为春节快到了,一些在为地工作的大人和在外地学习的孩子都要回家了,然而,正因为这场大雪,让他们都回不家了。这场大雪,冰冻了全世界13亿人口的心。当地的一些人们知道了他们以为大雪而无法回家和亲人一起过年,就为他们安排住宿,准备食物,同他们一起过年,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汶川发生了高达8.0几级的大地震,所有房屋都在瞬间倒塌了,那些正在教室了上课的孩子们,只有在一楼的孩子们才跑出了几个人,操场上,应该是几千人的身影,而今天,却没有多少。多少多少无辜的孩子都被死神抢去,他们只享受过十几年的光阴啊!冷酷的死神没有给他们留下太多的机会。全国各地都有人去支援前线,每个单位每个学校都为他们捐款,也许每个的人捐的钱只够一个人吃一天饭的,但全国13亿人都捐这么些,就有许多许多的钱,去帮助他们。2009年夏季,“莫拉克”台风席卷了台湾,大风连刮几天,暴雨连下几天。树也倒了,花也死了,枝叶也折了。有许多人在这次台风中永远睡去了,任凭亲人如何呼唤,如何哭泣,也醒不过来了。也有他乡的人一些人去台湾支援,为了救助别人,却只留给亲人一张照片。在风雨中,我们大家艰难的前进着,不管有多困难,我们也要到达成功的地点。……中国承受了多少困难,但也会有绽放笑容的时候。2008年8月8日,在我国首都北京鸟巢举行了第29届奥运会。这次奥运会,是人类历史上举办的最成功的一次。奥运会的开幕式让全世界的人都为之震撼,为之喝彩。在比赛时,所有运动员都全力以赴,朝冠军方向努力,为国家争光。中国人民在现场观看,为运动员加油打气,大家和他们一起走向成功。运动员们胜利了,人民与他共欢笑;运动员们失败了,人民与他共伤心。今年的国庆节上午10点钟,在北京的天安门城前举行了“阅兵式”。在这场“阅兵式”中,所有不曾见过不曾听过的先进武器全都亮相了。一个个方阵的队形、步伐,整整齐齐,左右手上下摆动的幅度也大都一致,这可是经过很久的训练的。这次“阅兵式”圆满成功,人民更为祖国六十寿诞欢快不已。六十年啊!多少灾难我们一起走过,多少泪水我们一起流过。祖国在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前进,从以前的半封建半殖民变成今天的繁荣昌盛。祖国饱经风霜,承受了许多磨难,终于迎来了辉煌,人民过上了新生活。我们的祖国已不再是令人瞧不起的了,人民的团结使祖国更强大,更繁荣了。这些难忘的事迹,将永远铭刻在人们心中!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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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磨灭的记忆——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70年前,1945年8月15日,南京。中华民族最终夺取抗日战争的完全胜利,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抗战精神,在历史长空定格成永恒。70年后,面对动荡的世界格局,面对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的卷土重来,那百折不挠的必胜信念,那永垂不朽的抗战精神,又再次令我们忆起那段可歌可泣的历史。中国无数次地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压榨和宰割。自1894年起,日军发动甲午战争, 陆续占领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进行了震惊中外的旅顺大屠杀。1900年加入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在我国东北地区进行的日俄战争。1937年,蚕食我国东三省,同年7月7日,借口士兵失踪要求搜查宛平城。终于,中华民族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顿悟了,带着愤怒的子弹冲向敌阵,那同仇敌忾的抗战精神在澎湃的热血中传递,很简单,目标只有一个:把敌人赶出国门去!无奈,面对在北平城里肆虐猛烈的炮火,再加上自己的武器装备太差,中国守军被迫后撤。卢沟桥上的石狮,眼睁睁地看着侵略者踏着中国将士的血泊,华北人民的泪水,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宛平城。那道曾经阻挡多少异族入侵的雄伟长城此时是那么的软弱无力。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自己,反而越挫越勇,这条沉睡世界东方的巨龙彻底的觉醒了!中国军队发起了多次会战,以空间换时间,迫使日本侵略者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彻底破产。悲痛的是,由于武器装备水平的问题,我方一些重要的城市相继失守。日寇还在南京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铁蹄所至,生灵涂炭,屠刀所向,尸骨成山!12月13日,南京上空挥之不去的阴云,是30万条鲜活生命的冤魂。每当这一天,刺破苍穹的防空警报声提醒我们时时刻刻牢记历史的教训,做好现在每一件事,争取明天更好的奋斗。1945年8月15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这是近代100多年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外敌侵略取得的第一完全胜利,是中华民族从衰败走向振兴的伟大转折。我们让世界知道,你可以占领我们的土地,可以烧毁我们的家园,但永远也不要妄想征服我泱泱中华!在这场铁与血的较量,正义与邪恶的交锋中,中国人民表现出巨大的民族觉醒,战前的民族团结,万众一心,前仆后继,完成了这使命。国难当头,英烈辈出。从杨靖宇,赵一曼到梅兰芳,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名流演员,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一段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每一个故事背后,都是一曲荡气回肠的爱国之歌。抛头颅,洒热血。狼牙山五壮士毅然砸枪跳崖;雨来智取鬼子;当被敌人围困于河边时,8位女英雄誓死不屈,挽臂沉江。历史证明,在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一个国家和民族所迸发出的神奇力量是多么强大。中国人民之所以创造了弱国战强国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军民在抗日战争中不畏艰险的战斗精神,以及共同拥有一个目标,是他们推动了伟大的抗日战争;是他们浴血奋战于抗战的最前线,是他们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枪林弹雨中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人生篇章。历时八年的峥嵘岁月,中国人民终于熄灭了日寇在华夏大地燃起的战火硝烟。七十年了,弹指一挥间,中华民族自此扭转百年衰败沉沦的历史,脱胎换骨的新中国从此走向民族的独立与自强。历史无言,精神不朽。我们纪念这场战争,不是为了仇恨,而是着眼于未来;我们回首这场战争,不是为了炫耀武力,而是因为珍爱和平。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忘记意味着背叛。一个永远醒着的伤口,以一种永远无法回避的痛楚,时时提醒我们落后就要挨打,一步落后,步步落后。光阴似箭,日月如梭。2015年9月3日,看着通过天安门广场的抗战老兵,我不禁肃然起敬。在共和国的旗帜上,先辈们英勇抗日,血染沙场的风采,我们永远不能忘记过去,永远不能忘记他们走过的光辉历程。“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贝壳的坚韧,等来珍珠璀璨的光明;溪流的汇集,成就了江河的澎湃;民族的凝聚,共铸了美好的明天。重温一段岁月,波澜壮阔,刻骨铭心;体会一种精神,穿越历史,辉映未来。在我们的一生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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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记忆的梗上永不荒芜当一滴泪从眼角滑落,那是咀嚼岁月的味道而萌生的感动;当一抹笑在嘴角洋溢,那是揉捏时光的青睐而荡漾的激情。流年,暗涌;红尘,清欢。沾染烟火气息的我,习惯在经年的长廊里回首,打磨沧桑,拾及美好,兀自前行,从不谢幕。静好一段属于生命的旅程,他年,仍浅笑。白落梅说:“记忆的梗上,谁没有两三朵娉婷……”,于我,记忆的梗上姹紫嫣红。纵白首于风,仍不荒芜。【童年的梗上,斑斓是一幅画】不问花开几许,不理凡尘纷扰。手握一粒沙可以凝成想象无数,脚踏一根草亦可勾勒童话无限。那时,云淡风轻,心,透明的。童年的梗上,是粉红色的。长满生机,滋生盎然。一半明媚,一半欢愉。就算泪水,也是宝贵的琥珀。第一次背着花书包走入校园,五岁半的我若一粒豆子,不起眼儿。但我却对新的环境充满好奇,最上瘾的无非是体育课的站队形。长发的我站在最前排,回头,身后一排的小脑瓜,举着手向我看齐。瞬间,天空都是彩霞。就连清晨上学时屁股上打针的疼痛,用脚后跟儿想都荡然无存了。回家,母亲移栽的小苗在垄上耀武扬威地看我,而我觉得有必要“整理规矩”。以第一颗小苗为基准,我将其它秧苗一一拔了出来,然后一颗颗向前看齐,笔直的站成了一排。体育课在小园子里得到了重新的实践上演……当我满足于自己的杰作时,却发现小苗不再耀武扬威,而是蔫头耷脑地颓废于地面。我不懂,我的好心怎么如此不堪一击?母亲的嗔怪让我慌忙搓着满是泥土的小手快速跑回屋。“杰作”,只是母亲收拾的烂摊子了。童年的记忆里,是没有羞涩的。就像月白如水,干净剔透。跟屁虫,粘豆包,那群野小子都这样叫我。叫吧,随便。我就是哥哥的跟屁虫,我就是哥哥的粘豆包。花开为我,风吟为我,哥哥是我的。那河,那桥,那野草丛,总有一个乖乖女的身影夹杂在一群捣蛋鬼中间。捉蜻蜓,躲猫猫,看着野小子们一丝不挂的在水里游泳,我竟不知羞涩。相反,守着他们脱在河边的衣服慢慢睡着。四季挪移,快乐固定。我的脚印踩踏的是幼稚痕迹,但却包藏着快乐气息。那桥栏杆上的粉笔道道,是我,一次次美丽的勾勒。虽然,不知道代表什么意义,仅仅,是那段年华的铭刻。童年的记忆里,想想,那自作聪明的“鬼机灵“,恰恰是荒唐的笑点。而那时,却是眼珠子一转“信手拈来”的灵感呢。母亲买来香瓜,而我,却总是偷偷在柜子里藏起两个。然后若无其事的背着小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隔一会打开来看看。再隔一会,又看看。浅浅的表象总以为遮掩住“群众”的雪亮眼镜,其实背后是家人的偷笑。而仅仅睡了一个晚上后,就丝毫记不起自己的所作所为。直到若干天后,满柜子里散发出酸酸味道,我才知晓荒诞上演到了极致。不再背着小手踱步了,而是一溜烟赶紧抱个小凳子到樱桃树下看书了……少年不识愁滋味。孩提时,象牙塔的故事诱惑着一颗纯粹的心。世界安宁而美好,不问烦恼之因,只看快乐之果。他年回首,童年的梗上,满是斑斓。像一幅画,静看几多眼,不离开。【青春的梗上,激情是一首歌】有点懵懂冲动,有点青涩多情。一卷书稿足以消磨冬日的寒冷,半晌沉思可以升华情的告白。那时,浪漫憧憬,心,柔媚的。青春的梗上,是淡蓝色的。种植朦胧,施以忧郁。左手写情,右手执爱。穿越黑发的风,也是在绣一段缘的美卷。那年,流行红舞鞋。女孩子的心,说出来就不够多彩,而含蓄才是嫣然的美丽。源自电视剧的诱惑,港台剧里呈现的少女双足穿着耀眼的红舞鞋,会令多少少女的心也蠢蠢欲动着一份奢侈的梦想。我,亦然。但我,不会直接地表述,更喜欢有人读懂我的眼睛我的心。如若,那是一份骄傲的幸福。站在柜台前,看着无数鞋子中那个眨眼的红舞鞋,心,像小鹿乱撞,而嘴却不言语。我的身边有个懂我的哥哥。他知道,被他视为天使的我心思一二究竟为何。几日午后,“秋老虎”灼人,哥哥开车回来,伴着精美的一个盒子。我笑,依然不语;我心跳,却强装镇静。那红舞鞋静静躺着,等着一双小脚丫将其融化。走在校园,长长的马尾随风摇曳,红舞鞋足下生辉。那个秋日,似乎格外美丽,阳光下多了一抹亮丽的红色。而我的心,多了暖色。青春飞扬,心的寂野时时会跑来一只兔子。但,总会被猎人逮住。总有一封信静静躺在书桌上,每天亦然。不惊,不扰,但却令我的心“咚咚”直跳。想拆,害怕;不拆,好奇。慌乱的以书为挡箭牌,挂羊头卖狗肉,语文书下掩饰着偷看信件的尴尬。其实,没有过火的话语,无非就是什么“可以一起做作业吗”、“能借你的作文看看吗”之类的话语。但出自异性的手以一种朦胧的形式定时传来,无疑,对我是个牵强的暗示。脸,还是禁不住红了。然后斜着眼睛看那个不想看却又要看的角落,巧,迎上的是一道热烈的目光。而我,真完蛋,立马趴在桌子上。而最终,还是将此事一股脑告诉哥哥,我宁愿我的寂野固守一份安然安全。而那初涉我心野的兔子,还是被猎人逮住教育了一番,以看其今后表现为条件最终释放了。青春的记忆里,想想,总有一个时代的追逐梦,也有属于那时的特色本性。沾染了曾经的色彩,诠释着那时的感动。喜欢音乐,那时唯一的方式就是听录音机学歌。常常忘记吃午饭,蹲在班级一遍遍不断地倒带,边听,边抄歌词。“四大天王”的魅力远大于如今的那些什么流行明星,港台剧以及港台歌曲的魅力,让青春的我以及太多女孩子难以入眠。牛仔裤,霹雳舞,迪斯科,还有那些什么明星的粘贴头像,都像梦幻一样吸引我心。日记本上贴满明星的头像,再附上一首首歌词,拥有这么一本“宝典”足以在课下与人炫耀。听歌的习惯一直从初中到高中最后到大学,录音机陪我的日子数不胜数。像个亲密爱人,发出不同的美声,在我孤寂又伤感的日子,伴我奢侈度过难熬的时间。而“四大天王”的经典电影,直至今日,依然记忆犹新,成为我青春年华的祭奠,若一朵常开不败的花。拿青春赌明天,青春其实不能赌,仅仅是年轻气盛的冲动以及梦幻勾勒下的小温馨。世界是丰富的,笑容都夹杂神秘,欢声也浸泡过柔情。他年回首,青春的梗上,满是激情。像一首歌,谛听无数次,不舍弃。【中年的梗上,沉稳是一卷书】梦里花开又花落,风花雪月以现实而做结。一径枫红,沉淀的是过往的魅力;一袭沧桑,过度的是无知与茫然。而今,成熟踏实地行走于红尘,心,厚重的。中年的梗上,是咖啡色的。包容苦涩,蜕变着甜味。前方艰辛,身后收获。梦,也是沉甸甸的希冀。夹杂,不老实的欲望。那日,病愈的母亲亲自包饺子蒸饺子。我虽然对厨房之事不擅长,但习惯于围前围后的帮她。想想母亲一生艰辛,她像一面镜子照着我,让我无论如何不能倒下。打开锅盖的瞬间,我与母亲几乎做着相同的动作。在捡饺子的时候都将那些粘在蒸屉上的撕破皮儿的饺子捡在了自己的碗里。那刻,我懂了,不为别的,只因为我们都是母亲,都想把最好的给自己的孩子。母亲看了我一眼,我看了一眼客厅的儿子,也许,爱就是这样一代代潜移默化地传承着,但却弥足珍贵。而仅仅,只是生活里一个微笑的动作或习惯,足以在一生的回味里,珍藏。中年的记忆里,是有责任感的。它驱使着一个人肩扛重担,不在前行中迷失而是坦然面对,善待自己善待生活。单位里,同事小王新买了一件皮草。带着满足,带着一种尊贵出现在众人面前。于是,赞叹声,不屑声,以及多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平时暗藏的议论如今直白亮相,丝毫没有一点儿掩饰或者隐讳。小王的一句“羡慕嫉妒恨”,虽说不中听,但我却觉得说中了要害。其实本简单,人为弄复杂。哪个女人愿意为自己“下手狠点儿”,那是人家自己的愿意,与他人何干?不偷,不抢,光明磊落地美丽着自己,有何不妥?而窃窃私语里,不乏那些老公出过轨的、自己一分钱不舍得花的、甚至于还有攀比心强烈而暗自发誓的。然,对自己好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允许下的珍爱自己,不是一件坏事。会生活的人不是苛刻自己,而是有计划的执行。就算两鬓斑白、满脸皱纹的时候,回忆起曾经,想想赡养着老人抚养着孩子,而自己也美丽光鲜过,这,是对未来回首的一个投资。爱生活享人生,中年人有劳碌之余善待自己的权利。试问,我的回首里,直至今日,有几分爱自己的感动?有几分善待自己的欣慰?我,数一数,心自知。中年的记忆里,总不是一湖死水。有一颗石子的轻击,就会有圈圈涟漪的出现。而那,是情的悸动。偶遇你,花绽放了。毫无保留释放着真实自己的一切,有时脸红,有时欣慰。你总说我是你今生的宝贝,其实这分量太重了。我本轻盈,于你厚重 ,我不知道你压力几分?你说不离不弃,冲破一种道德约束来成就一段佳话传奇。我不是萝莉,你也不是大叔,仅仅,是在一种不亵渎的前提下,沾染尘世烟火的你我难逃的缘。月亮哭过,你不会看见它的眼泪,就像看不见我心的颜色。但,惟愿像栀子花的香气一样,虽远离你,你却可以感受到。我喜欢听风,它以自在的形式存在。而我,在一份情里,也要自在地绽放,不刺鼻,不遮掩,坦然真实于你的面前,但却不会刺伤你、熏到你。我喜欢看云,仅仅一片云,薄薄的就好,我可以一眼看到云后的蓝天。将心事镶嵌进我衣衫的纽扣里,等你,一颗颗系好,等你一颗颗解开……从此,季节属于你我,四季幻化为一个春天!承上启下,责任重于一切。走过懵懂无知和激情岁月,中年是一杯老酒。来不及一口品完,生活的轨道还在继续酝酿着它的纯度。他年回首,中年的梗上,满是沉稳。像一卷书,品读千万遍,不厌倦。我的日子,究竟是何种颜色,我其实并不知晓。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冲刷,我只是知道记忆是永恒的胶片,不会泛黄。白落梅说的话,有她自己生活的感悟。而我的记忆梗上,无论快乐抑或悲伤,无论希望还是心凉,都会聚集成生活赐予我的礼盒。敢于打开,敢于面对和接受。有经历的人生是丰富的,不苍白才是生命的血色。长成郁郁葱葱,枝繁叶茂的故事在人生的脉络里一点点蔓延。就算滋生了点滴杂草,那也是这一程行走的记忆附属。他年,回首,记忆的梗上永不荒芜……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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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 永不说再见即便,爱里有很多伤痕,即便,我站在你面前,你无视,否认那些真情,那些爱,仍然,一直会以最温暖的形式存在着,一直在岁月里安然流淌着。从不说再见,只因为你我心底的在乎,当我们还在乎时,那些再见,又怎么能启程?当你爱着一个人时,并被这个人深爱着,连折磨也是一种深深的幸福……爱,在折磨中,逐渐厚重与完美……其实,那些幸福,执手相惜,无论以何种方式存在,一直都是爱,一直都是饱满的。那些圆润的欢喜,始终陪伴着生命,有你,我的世界,都是彩虹,永不,永不说再见,或许,就是岁月叠加的深情,或许,就是我们用生命演绎的永不落幕的不弃,不离……忽如一夜春风,悄然吹散了那些涟漪,一些纠结,早已云淡风轻。沉溺于一杯咖啡的香气,时光的渡口徜徉。生命的单纯与温柔,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味道,在光与影的反射里相投。岁月行云流水,爱情的飞鸟掠过,惊醒了一池水墨。似乎梦里的香山更近了,漫步青云,我的心,先于我去了那里。一切不可捉摸的失落,蝶舞翩跹,眉目交错,相视而笑。有意无意望望窗外,断续的鸟语低眉,竟然辜负了如此多的良辰美景。温柔要有,但不随意退却,不随意妥协,安稳中,慢慢坚韧。诗意千寻,不如享受当下这一刻静美的曼妙……那些过往,无时无刻不在发芽,安静,却灼灼其华。总有些前缘未尽,却又如此恍惚,始终无法仔细辩别,无法一一说出。一生中,值得停留的又有几个?记忆里,小桥流水,回廊尽处,早已斑驳不堪。命中注定,一树繁花,不曾说谎,不曾开错,你无视而过。执迷不悟的凛然,悲喜交加的恍然,秋水里飘零,颇有些作茧自缚的味道。并非无情,亦非薄幸,相逢再美丽,若不懂执手珍惜,也只能回忆里千百度。往事不可追,或许,走过的也只能是一个温暖的路人,寒暄过而已。念念不忘旧日的美好,决绝未必是无情,或许,只是想独自饮尽其中凉薄。或许,只有片刻,也值得道谢,终是安暖了生命,只是这尘埃的深情,如何剪断?那些天衣无缝的默契,都去了哪儿?那个不受任何影响的誓言,是否早已零落荒野?那些垂袖低眉,是否早已被时光淡漠?皈依着虔诚,闯入彼此的生命,相爱容易,相处总是太难。你我的故事,装帧生命的扉页,含羞了晨昏。一眸秋水,清澈无暇,一朵远梦,藤蔓般缠绕。那些真情,穿越着雾霭,记忆深处徜徉,柔软着生命。那些凝望,依旧葱茏,那些千千结生命里纠缠,这是否就是幸福的味道?明日何其多,能否世事不再两茫然?沉睡多年的旧梦,被你悄然唤醒,时间无涯的荒野,清醒地沉沦于飞蛾扑火的细致。走过繁华,总有萧瑟黯然,千帆过尽,终于抵达久违的渡口,似乎只能一个人看尽京华烟云。是否晴天,已不重要,一地风华恰好,早已水上浮萍。原来的朴素无华,都去了哪儿?蓦然回首,也不过是惊鸿一瞥?曾几何时,触手可及,已天涯遥遥,牵挂是否多余?漂泊缘分的河流,依旧无悔,终究,我会等待,因为我心。便是等到迟暮之年,我依旧无痛无恙,从容不迫。或许,那些爱,已成了我不变的岁月,行至水穷时,坐看云起,我不放纵天涯,我追随着,岁月里那些早已波澜不惊的厚重……那些旧事,午夜阑珊,总是似曾相识的归来。总有那么一些时候,那些尘烟,反反复复缭绕着那朵儿亘古的旧梦。红尘漫漫,途径了多少岁月的亭台水榭,一直停留一抹纯净,实属不易。或许就是命运,那场倾心的相遇,停泊年华的渡口,始终不渝。山月不知心底事,阅人无数,灯火阑珊,始终不会舍弃最爱。千帆过尽,明月清风,看似无情,却有情。那些肆意弥漫的情怀,有意无意诉说着青春,那些潜伏的倾覆总是难收。或许,还不曾老去,始终无法学会沉默无声。生命,在爱中修行,最是那低头的温柔,妩媚了岁月,尘世翩翩独舞。聆听宽容,轻抚淡泊,保持一颗悲悯的心,无论哪种姿态,不屈,不挠,无惊,无扰。从不辜负,爱,始终是温暖的,有爱,生命便是最美……一直,一直,对着你的城,窃窃私语,你可听到?我的心,先于我去了你在的地方,一切不可捉摸的失落,尽舞翩跹,眉目交错,相视而笑。千年暮雪,终是没有错爱,那些小小的满足,安暖了心空。那些等待的彷徨,早已春眠不觉晓,那些笑容,轻轻唤醒了春风。那些思念,亦如昨日,生命里盘桓。从来不曾决绝,那些义无返顾的坚定,都流浪去了你在的地方栖息。那些情感,从未改变,一直是初见的模样。终有一天,你我洗却铅华,岁月的老屋对坐,煮酒品梅,研磨一城温柔月光……--十二班张雨萌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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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相见这里是新人,枢初来到本吧,不知道这里的规矩,请谅解我知道这里都是新兰迷,但是喜欢兰的有,不喜欢的也有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不喜欢毛利兰,我也没有办法改变,我只想对那些黑兰的人说一声:“你黑错人了。”我第一次见到兰是在剧场版里,当时的我不是一个柯南迷,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新兰,工藤新一就是柯南,毛利兰和工藤新一是一对,这些之类的在我的班级中却流行的很。记得那是在暑假,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视,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兰,当时我就懵了,这,是什么动漫?我忍不住心里的好奇看了下去,后面的事猜也猜得到,我成了一个柯南迷,一个新兰迷,对柯南的热爱也如一道江水袭来一发不可收拾······至今我已经忘掉了很多的情节,记忆最深的还是兰的笑容,很灿烂又带着悲伤,我感叹青山刚昌怎能塑造一个这么有气质的形象,内柔外刚,总是为他人着想·····渐渐的,我明白了什么叫做柯哀,看到小哀时,莫名奇妙的有一种熟悉感,却没有好感,我不恨也不爱,对于她没有一点点感觉,对柯哀也有莫名的排斥,恨之入骨,更让我讨厌的就是黑兰的人,听着他们一声声叫着“角姐”,一句句叫着“哀尊兰贱”,我心里就会很疼,于是开始讨厌灰原哀,开始讨厌反兰的人,对于新兰的态度也有了改变。角?、、笑、、灰原哀的发型就能好到哪里去么?真是可笑啊可笑、、、、总之,我只遵循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加倍偿还。要是有谁黑兰的话,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回击,因为兰永远是我的最爱-我已经等了你十年了,我不能再等下去了······“不!!”清风吹响了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丁丁冬冬甚是好听。床上的少年身上都被汗水湿透,都是因为刚才的那个梦,少年的眼睛又黯了下来。十年了啊····他等了十年,她,也为了他,等了十年······整整十年啊····可是那个傻丫头,她还在等么?傻瓜,他不值啊····他还十年前那个样子,可是她,已经二十七岁了啊····他也再不是那个工藤新一了,他是柯南,彻底变成了江户川柯南啊···戴了十年的眼睛下,一双蓝色的眼睛闪过一丝水光,他的心里,从来都没有忘记那个女孩,和他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他一直深爱的女孩,那个内柔外刚,永远为他人着想的女孩,那个他这辈子最爱的女生——毛利兰!没错,他就是工藤新一,但是他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那就是江户川柯南,那个虚构的,不真实的人物,却成了他一辈子的名字。曾经的工藤新一,已经成了一个传说,没有多少人会在意,那个**界的救世主到底去了哪里。只有一个人,在默默地等着他,等着他的回来····-其实,我一点都不讨厌等待呢··因为等得越长,见面的时候才越高兴呢···兰,你为什么那么傻···脑海里回荡着她说过的话,心里回忆着她的影子,心里一阵酸痛,他爱她啊!从一开始是,现在,也是啊···脑海里回荡着她说过的话,心里回忆着她的影子,心里一阵酸痛,他爱她啊!从一开始是,现在,也是啊···尽管,他们,也许再也不会见面···-回忆九年前东京废弃车库空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息,废弃的仓库里灰尘飞扬,好似沙场之战时的尘埃。的角落里两个身穿黑衣的人一个嘴里叼着还未灭的雪茄,邪魅的嘴角翘起,露出一抹邪恶的笑容整张脸几乎都被黑风衣的领子遮住,只有头上长长的灰色头发还露在外面他,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魔,手中沾满了鲜血而另外一个则是又高又胖头上戴着黑色的帽子身上的风衣依旧盖住整张脸更加惊悚的···使他们手中的银枪。前面长发的人,拿着一把伯莱塔M1934而后面的拿着一把90系列突击步枪地狱的魔鬼已经张开了带着鲜血的翅膀,准备随时夺走人们的生命对面和他们僵持的人是一个矮小的孩子,仇恨的目光,仿佛要把对面的人撕碎表面上,他是一个孩子;实际上,他的心灵却比谁都成熟“怎么样?工藤新一,你肯不肯用自己的命换她们的命?”邪魅的声音,带着一丝嘲讽和寒意。“你!”孩子的瞳孔瞬间变小,马上又变成痛苦的表情,“卑鄙!”“呵呵呵··工藤新一,你可要好好考虑啊··如果那两位小姐出事,你恐怕也会后悔吧··不如拿自己的命换,多划算的买卖啊。”后面胖胖的人开口了。孩子的表情变了变,显然有点动摇,脑海里浮现一段段的画面:“新一……新……新一!你到底跑去哪里了?我还以为你发生什么意外呢!你……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他说得没错,如果你距离我很远的话,一定会在电话中问我过得好不好,但你没有!其实你一直都在我身边对不对?你一定在旁边偷看我担心的样子,然后再暗中嘲笑我!”“你到底在哪里···”兰····心底的思念让孩子的眼里泛起一丝泪花,霎那间他想起了那个女孩,在他和博士讨论兰的时候,露出的苦涩、凄凉表情···他想起了那个女孩,总是在他想着兰的时候调侃一句,却暗暗掩饰着心里的悲伤···她是喜欢他的,他怎么会不知道?!但是他的心里已被另一个女孩填满,她的名字叫做毛利兰。在他的心里,再也没有位置容纳另一个人,他只能默默地对那个女孩说抱歉可是,事到如今一切都晚了···他爱的,爱他的,都已尽落入虎口,生死未卜,他怎么能保全自己的性命,让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受伤呢?可是,事到如今一切都晚了···他爱的,爱他的,都已尽落入虎口,生死未卜,他怎么能保全自己的性命,让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受伤呢?兰,可以为了他,断然跳下悬崖哀,可以为了他,为他挡住一枪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居然在被两个女孩保护着一直,受伤的都是她们啊,他只能站在原地,宣称要保护她们,却使她们伤的更深····现在,就让他也做出什么牺牲吧····偌大的车库,除了猛烈的狂风声,没有一丝动静长发的人始终举着那把枪,嘴里挂着邪笑胖胖的却有些按耐不住,手里的枪也有些歪掉“可以。”孩子的声音响起,成熟又稳重,“你可以拿我的命,去换她们的命。”“哼!”叼烟的人笑得更加贱,风吹起,他的长发随风舞动,好似张开翅膀的恶魔,“是么?我还以为,你死也不会答应呢,那也好,省得我费力气。呵呵呵···”他身后的人举高了枪,对准了孩子的脑袋,“咔嚓”他的手已经准备往下扣了····“彭!!!!!!”“该死的!!!”拿枪的发出一声咒骂,风吹起一块铁片,不偏不倚砸在他的手上,使子弹偏离了轨道。长发的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快点,刚才的枪声,估计已经惊动了别人。”伏特加再次举起枪,胖胖的手指再次扳动扳机此时的气氛安静的吓人,孩子,已经垂下了头“不要!!!!!!”“彭!!!!”“兰!!!!”“柯南····你···你没事吧···”“兰!你怎么那么傻!!!!”“柯南···我知道我··快不行了···你能不能··帮我做一件事··”“你胡说!!!你不会死的!!!”“你帮我··对新··新一说一声··我不能再··等他了···”“你不要再说了!!”“柯南···求求你··帮帮我··好不好··”孩子的面前,躺着一个蓝衣少女,那件连衣裙,已经染上了鲜红的血液,衬得少女本来白瓷娃娃般的面孔更加苍白,鲜血不断从少女的胸前流出,可是,少女的嘴边,还带着一丝微笑···那么的阳光,又那么凄凉···孩子的眼镜已经因为着急而不知丢到了那里,他身上满是鲜血,但是那鲜血却是少女的··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张脸,恐惧、痛苦、担心和心疼混在一起,泪水不断从眼眶里流出··为什么!!!他不是说过要保护她的吗?!!为什么还是让她受伤了!!!孩子的心里痛苦万分,痛苦为什么没能保护她,痛苦为什么她这么傻,痛苦为什么自己会一时好奇跟上那两个黑衣人,痛苦为什么自以为聪明的自己却不能保护自己最爱的女孩!!!此时,所有的悲痛都化为一种愤怒,痛恨那群黑衣人,为什么这么伤天害理,为什么不冲着他来,而要伤害她最爱的兰!!车库外,已经响起了警笛声一群人拥了进来,是**可是,那两个黑衣人早已逃得无踪无影逃么?怎么可能,他们一定会回来的!柯南的心里苦笑而且,即使抓住了他们,又能怎样?兰,还是回不来了啊!!在警车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怀中女孩的气息,在一点一点减弱,她的生命,也在警笛声中流逝心里,仍然清晰的记得她的最后一句话:“你帮我··对新··新一说一声··我不能再··等他了···”然后,她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被上帝遗落的天使,终于又回归了家园手上,还残留着她身体的余温,淡淡的体香,勾起了他的无限思念忘不掉,她离开前最后一滴眼泪,就那么微笑着,流了出来···即使是让她等到死,也见不到他最后一面!!!抱着怀中已经断气的少女,柯南深深地吻上了她的樱唇,即使她的嘴唇已不再有红光,但是依然是那么迷人,这,是他对她最后的回忆了···“这辈子,我欠你太多;下辈子,我一定偿还!!!!!!!!”对着灰暗的天空,柯南丧心地嘶吼。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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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止步“我很平凡,没有过人的天份,没有命运的恩宠,现实总把我和理想隔开。世界不公平!”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没有天赋,做什么事情都非常努力,不得有一点松懈。没错,我比较努力,但年级上很少进前20名。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梦想,生活幸福,压力很小,可这么点要求上天都不能答应。“喂,陈嘉懿,要去玩吗?你就让自己放松一下嘛!”我想了想,忍不住答应了,但因为没复习,考试从年级20几名滑到30几名了,而那些根本不复习,比我玩得还要开心的那们女同学却一直是年级前10。为什么我的付出比她多,收获却比她少?这世界不公平!但是——“但我知道,有一个内在的我,不甘平庸,渴望自我,无所不能。我坚信,只要执着和努力,总有一天,一个真正辉煌的我会离我越来越近!”六年级,我变得很好胜,因为我不想做一个没有多少辉煌的人,不想因为平庸就放弃。我不再只是比较努力,而是很努力。虽然我“第一次,测验考得不进人意——全班第11,但是,这次只是发挥失常,我相信,凭着我不懈地努力和我对获得成功的执着,我总会出头!半期考试,出乎老师以及同学们的意料,但又在我意料之中的一件事——我冲到了年级第一!我,终于成功了!那时的心情真的难以言尽。在后面的一次测验里,我也进了年级前10。就这样,我在年级里出了头。可是,我并没有得到命运的恩宠——“虽然我很平凡,没有过人的天份,但我努力了,弥补了这些,可我没有命运的恩宠,现实总把我和理想隔开。世界不公平!”由于我们学校小学,初中以及高中都有,所以没有毕业考,六年级就得用机读卡。在临近期末时,我听老师说,由于半期考试时有个同学把卡号写成我的了,所以我数学是0分,但李老师改过来了。但我并不在意。当第二学期开始时,我拿到了语文卷,我一看,我的明明是最佳答案,可老师偏偏给我打错,我问老师怎么回事,老师一看说号错了。可是现在有什么用?成绩单已经报上去了,我就因为一分,从年级前10滑下来了。当我看到年级前10名在领奖台领奖状和书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还算着评奖学金时自己一共会少三、四分(奖状是可以加分的),回家后闷闷不乐,还因此后面两次考试没考好。到了第三次,我做好了考前准备。卷子发下来后,我算了算,全班第6,年级第13,一般,比前两次好多了。可是当天晚上,我的朋友向鸿霖急急忙忙从1班跑到5班告诉我,我英语0分是全班倒数第一,年级倒数第十三!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向鸿霖把我拉到了办公室,我看到电脑前坐了一大堆人在看成绩。向鸿霖告诉我,其他人的名字是黑色的,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是红色的。当我们可以看到成绩时,我便以“马上要上晚自习了”为借口,逃了。我,害怕了。两节晚自习终于熬过去了,我的心里总是那“0分”。无法平静的我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哇哇哇”大哭起来,整个楼层都听得到。第二天,曾老师告诉我,说她今早上去问了,是因为我的机读卡被弄脏了,笔试部份都读不出来,而且当时很多机读卡,没办法找。可是我的机读卡交上去时并没弄脏啊,怎么回事?我便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便请主任老师去调查一下。上午,我路过4班,有一个同学问我:“陈嘉懿,你英语是不是0分。”吃中午饭时,有一位同学的妈妈来食堂,然后指着我问:“她是谁呀?”她的儿子便回答到:“英语考0分的那个。”……中午,妈妈告诉我:“主任去问了,当时那个人说是因为找不到了,才在成绩单写0分。但主任没过多久就找到了。那个老师便说:“原来在这儿……”“原来在这儿”,就这么5个字就可弥补我的伤痛,修改那0分的历史,改变我在其他同学心里的地位吗?难道在我努力之后,获得的结果就是那5个字的份量吗?难道她犯了错就可以骗人,把她的错推到我的身上吗……为什么就我这么倒霉?为什么……这世界,一次次地把我和理想隔开!这世界,不公平!不过——“但我还有梦想的权力,让心跳成为我的宣言,让疤痕成为我的勋章,在世界的不公平,在我面前低头!”这里将我的那一次“毁”了,但,我还有未来!我的才能、前途不能跟那一次一起被毁了。我可以不用呆在这所学校,但我可以先拼搏,然后再考重庆一中、三中、七中,巴蜀中学以及成都七中那些全国知名中学啊,那里更有利于我的未来。对,我还没有输!我可以让那0分以及它给我带来的痛苦,激励我努力。总有一天,我会让世界的不公平,在我面前低头!由于——我还没放弃,而且,我未来的路很长。因此——我永不止步!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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