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次毕业典礼600字

难忘那次毕业典礼

600字 初一 记叙文

时光渐渐流失,眼间,六年就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在我上六年级时举行的那次毕业典礼令我终生难忘。

我记得毕业典礼的那一天,大家都早早的来到学校了,全部都到齐了,一个也没剩下,一大早班长就发话了,大家快去买一些吃的、喝的、用的还有一些有兴趣的东西。班长刚刚说完,我就和几个我比较好的同学去超市买了一些瓜子和一些水果之类的东西,然后把这些东西放在教室里的讲台上,我们班的女生买了一些糖,有奶油味的、有葡萄味的、有草莓味的……

马上就到中午了,大家都忙忙碌碌的,有干这个的,还有干那个的,反正是忙的个不可开交,距毕业典礼大约还有1个多小时的时候,我又和我那几个要好的同学去超市买了几瓶啤酒,(这啤酒不是喝的啊!请别误会,)然后跑到班里,有几个同学问了,买这个干什么啊?我说:“你看过电视吗?看见人家用啤酒往天上喷的吗?”我想那样,然后我把我买来的啤酒分了分。

大约1点多毕业典礼开始了,然后我们把早已准备好的啤酒给拿出来了,然后我们用钉子在啤酒盖上通了一个“眼”,把那个“眼”给按住,在进行摇晃,等看见里面的气多了然后再松手。就会把里面的气体放出来,很好看的。然后一些老师拿着我们班自己制作的邀请函来到了我们班,不一会儿老师们都来了,我们班主任说:“我宣布,毕业典礼现在开始,开始演节目吧!”

第一个表演节目的是我和我的几个要好的哥们表演了节目《小品》然后又接着表演了3个节目。

不一会了,放学的时间到了,我们都把自己的同学录给拿出来了,让在场的所有老师留个言、签个名等等。

放学的铃声打了,大家都恋恋不舍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这次毕业典礼,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因为那天是我最幸福、最快的是时刻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5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读了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着《福尔摩斯探案集》。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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