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这就是我
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小女孩.我有一双大眼睛,红红的嘴,和小小的脸,最重要的一点是,我长的很矮.
我 =乐观派
我天生就是个乐观派,对待任何事物都是微笑,在我的字典里,都没有伤心这个字眼.我认为微笑是最美丽的,是最神圣的......记得有一次,我竞选大队部的宣传委员没有竞选上,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挫折,同学们都以为我会哭,但我还是那么快乐,下课就疯玩,与同学嘻嘻哈哈.早把没竞选上大队部的宣传委员这一事,抛到九宵云外了.老师也说:"这孩子,没救了......"
我=假小子
在没剪头之前,我还象一点女孩子,有一点女孩子的味道,可剪完头之后,我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假小子.还发生过许多有趣的误会,有一次,我发了高烧,上了医院,医生给我开完急诊单时,我无意向急诊单上瞄了一眼,天!上面竟然写:刘思锐,男.我晕!当时如果不是我发烧的话,我一定会跟大夫拼命的.不止这一次产生误会,还有好几次呢.我曾哭着向妈妈请求,让我留头发,但妈妈所谓的"铁石心肠"可不是好对付的,直到现在我还留着短头发,不过我也慢慢的喜欢上假小子了.因为,做假小子就可以放声大笑,不用故做淑女了.
我=欢乐无极限
我不光自己快乐,还给别人制造快乐.我不喜欢看到别人伤心或难过,也不愿意看到别人怒气冲冲的样子.在我心中,快乐是任何东西都不可替代的,所以,我想让所有人都快乐.要说让人快乐我可有的是办法,我的哈哈一笑,就回引起好多人陪着我笑,因为我笑起来特好玩,嘴咧的跟西瓜一样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肩还不住的颤抖,特傻.只要我一笑,全宿舍同学都要跟着我一起笑,一个个跟傻子似的,好好玩.所以,我就是欢乐无极限.
我=一只贝
没错,我就是一只贝,不过,我还没有磨练出属于自己的珍珠.我还在找一颗属于自己的石头,我要把这颗石头磨练成珍珠,这颗珍珠回在黑夜时在黑夜时为我照明,我要这颗珍珠在我有限的生命发辉出无限的光彩.好了,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慢慢地走吧!
不过,我相信,我就是我,天下无双..
这就是我
在公元1996年,人们高唱建设新中国的日子里,有一位漂亮的小婴儿出生了,那就是现在的我.我的姓名是耿茹,我的虚岁是11岁,是个开朗,活泼,长的又有点可爱的小女孩,由于我的个性是如此的开朗,所以结交到许多好朋友.
11岁的我,是四(4)中队的中队长,我处事大胆,主动和果断,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
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
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输了,嘟着嘴巴就走.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 :"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明是吹牛".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我赢了!"
哈哈!这就是我.听了介绍你该对我有些了解了吧
这就是我
我今年11岁,学名叫侯天逸,对着镜子,呈现出一位高高大大,梳着一个马尾辩的,就是我.
我喜欢打网球,蓝球和游泳.天生就是一副假小子样.尽管妈妈给我买了许多裙子,可我不喜欢穿,总穿一条中裤和一件短袖T恤.性格就像一匹没有驯服的马儿,经常被误认为男生.
有一次,我去游泳,当我高高兴兴地走进女更衣室时,忽然听见有人叫一声"喂,小朋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管理人员叫我(那时我正好剪了个短头发),那位管理人员说:"这是女更衣室".我说:"是呀,怎么了 "这时两位保安人员走过来,我忙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你是男生,去女更衣室干什么 "听了这话,我笑得前俯后仰,说"我是女生呀!",看他们惊异的脸,让我哭笑不得.唉,真是没办法.
我的胆子很大,总喜欢逞能,爱出风头,一次我们一家人去熊虎山庄玩.大家都不敢骑在老虎的背上,我为了逞能,出风头,就硬着头皮大步向前走去.我的心里一个劲的打颤,脸上却是强颜欢笑,现在想起来还忍不住想笑.
我也有优点,我爱看书,那此中外名著,格林童话,神话故事和作文书等等我都爱看.
这就是我,一个假小子样的女生.
我的青橄榄
许多人在成功之前,都经历过了无数次的坎坷。就像是衔一枚青橄榄,只有在吃去表面又酸、又苦、又涩的部分时,才能真正的品味出它甘甜。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学生的我,也衔过这样一枚青橄榄。
从小学时,我最讨厌的学科就是语文,在有些人眼中是一件乐事,甚至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消遣的方式。可这在我眼中,它永远是一枚又酸、又苦、又涩的青橄榄。
我衔着这枚青橄榄随着年级的慢慢提高,只觉的它越发苦涩。作文,阅读,文言文,基础练习等等,就像一座座大山矗立在我的面前,无论我怎么看书做练习,都无法战胜它。
无奈,只能忍受着衔着这枚青橄榄在灯下苦读。但它带给我的酸与涩实在是令我难以接受。每一次考试,考的最差的是语文。我的付出与努力,难道只能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比一次更惨痛的打击。“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难道我努力的汗水仅能换来失败的泪水吗?
我无可奈何的衔着这枚青橄榄,在漫漫苦海中挣扎……
终于,有了转折的机会。上了初中,有一次在无意中点开了,这是一个中学生的网站。出入这个网站的我,显得格外的鲜为人知。由于我的作文写得一般,所以很少有人认识我。但在这里许多的人都与我一样,可他们都有许多朋友。为了交道更多的朋友把作文提高,于是我便慢慢的开始了我的写作之旅。慢慢的我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也交的了许多的笔友。认识他们后我便经常与他们在一起写作文。在那里,它让我体会到了写作文的乐趣。在学校里,黄老师别开声面的课,也让我对语文有了一丝生机。因为在小学的时候,我的语文功底就很差,语文对我来说是充满了恐惧。认为老师只会对好生好一些。结果在黄老师的课上我并没有发现老师对好生好,而是一视同仁。并且还有对语文功底差的同学进行了特别待遇。黄老师在上课的方法就与别的老师不同。在刚开始上课时,就先用几分钟帮我们复习昨天我们上过的内容。然后再上课,而且在上课时还把自己彻底融入我们这个集体。
虽然,现在成绩还不太好,但我坚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因为,我品尝到了青橄榄的一丝甜味。
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青橄榄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品尝后,也会让品尝它的人感到一丝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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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月光,很美的光.我很喜欢月亮.因为它象征着温文尔雅,每当金黄的月亮泛起点点银光,我便有无数遐想.至于是什么遐想嘛!我也不好说,反正说不清楚的.看!月亮旁边的星光.若隐若现,也很美.也让我像无数女生一样喜欢明星.我喜欢周星弛的搞笑电影,更喜欢超级可爱的炎亚伦.虽然,我喜欢明星,但我从不盲目追星,乃至克意模仿.我就是我,永远不会被偶像迷失而丧失自我.哎!回想起升初一前,我是对未来充满了美好向往.当来到这个充满新奇的学校.我一下子接触到了许多新鲜事物,见实到广阔的知识领域.不觉体会到自己的渺小.而且来到初中,我有一些不堪重负,不过我仍很努力,坚持过好每一天.哦!说了这么久,我还没介绍我的长像呢!我有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哦!对了,我还有一口健康的牙齿.健的牙对于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哦!不然你要怎么吃东西啊!不吃东西就会饿肚子,饿久了就会生病,生病了身体就会垮掉......哎!不多说了,浪费时间.哦!我还喜欢听音乐,看书,写写画画.另外,我还希望自己朋友多一点,烦恼少一点,运气好一点,此外,别无所求.以上内容就是我的自我介绍了.我,就是我.简简单单而又实实在在的大活人.就这样了,愿不愿意交我这个朋友,自己看着办吧!4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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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我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惊叹把!我选我,是不是太自信了?没错,我就是要推荐我自己——奥数24点奖章,非我莫属。不信?看看下文你就知道了:这件事还得从我上了奥数班以后说起,一共有四期,我只学了一期就有一次“24”点的竞赛。妈妈为了锻炼我,就给我报名了。从此,我便是天天练、日日练、月月练,直到练得我眼冒金星、头脑发昏才罢手不练。终于熬到比赛时间了,妈妈送我去参赛。赛场上真是高手如云啊!我有些紧张,就在这时考官又出了一道题“3 3 9 9”,慌忙中的我定神一看,这道题目不就是我昨天晚上练过的题目吗?于是我的答案立即脱口而出:3*9-9*3。在这一次竞赛中我虽然败给了那个六年级的大哥哥,得了第二,但是,我在文化宫的奥数班一炮打响。同学们如果有不会的24点题目就问我,我一时就成了同学们口中的话题。那滋味,“哎呀······简直是无法形容!我的“英雄事迹”还远远不止这些。看了上面的介绍,“奥数24点奖章”非我莫属不过分吧!所以我毛遂自荐,争取一枚“奥数24点奖章”。4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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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哥哥我是小妹,我是月亮妈妈希望有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做爸爸的再版,于是,家里就有了哥哥;爸爸想要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儿,做妈妈的复制品,于是,家里就有了我。小时候,哥哥带我去跑步,我跟不上,就哼哼哈哈地在后面耍赖,哥哥便得意非凡的停下来等我:“知道我为什么是哥哥吗?就是因为我跑得快,先跑到这个世界上来了,所以——就做了哥哥。”刚刚得到自己文章发表的消息,便兴冲冲地跑回家,哥已备好一个大蛋糕等我。“哥,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文章?”(我署的是笔名)哥切着蛋糕,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谁让我是你哥呢?”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哥总要塞到我嘴里:“你先吃,我是哥哥。”习惯了做哥哥的小妹,习惯了哥哥的呵护爱怜,却从未想过有一天会长大。长大的我成绩优秀而出色,也许是明晓自己又丑又笨,一无他长,只好埋头发愤,别无先择。长大的哥哥球玩的出色,棋下得出色,也英俊得出色:一米八的个头,宽宽的户膀,此外,父亲年轻时的棱角与浓眉,母亲的炯炯明眸与高鼻梁,无一例外地被他霸道地一一独占,但哥哥的成绩一点也不出色。“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每每客观存在我作比来训他:“做哥哥的竟然还不如妹妹!”虽然我有时竟也会嫉妒哥哥,但我真心地希望哥哥完美,便也常常好言相劝,甚至“恶语想激”。哥哥最终还是只好到一重点高中读自费;次年,我考入另一所省重点高中;兄妹见面的机会少而又少。假期在一起的时候,一向对哥哥言听计从的我开始学会为一点小事耍赖狡辩,拒不悔改,哥哥每每在我伶牙俐齿前败下阵来。有一天,难得字静的饭桌上我和哥哥大战糖醋排骨,哥把我最爱吃的脆排骨全拣到我碗里,看着狂吞大嚼的我,他突然悠悠地说:“小时候,有一次妈妈不在家,你饿哭了,我喂你吃鸡蛋,你也是这副样子的。”我想着自己小时候馋馋的吃相,禁不住皱着鼻子大笑起来:“哥,你还记得我小时候的样子吗?”“当然记得……”哥也笑了,又低下头去,悠悠地说:“小时候,你真听我的话。”我愣住了,小时候!小时候?长大的小妹真得不需要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仅大我十八个月却俨然一个小小保护神的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总是牵着我的小手,在家门口等妈妈爸爸下班的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自己忘掉了帽子却仍一丝不苟地记得给我系好围巾、带上小手套的哥哥吗?不需要那个给我捉了一只又一只蝴蝶,汗水涔涔却依然不厌其烦地问我“够不够”的哥哥了吗?不!不!哥哥,我永远是你的小妹!哪怕白发苍苍,你也永远是我最好的哥哥!以后在学校里,无论学习多忙,我都每周写一封信给哥哥,附资料,夹照片,像小时候那样,孩子气地一一尽述我全部的眼泪,全部的欢笑,其中不乏豪言壮语,甚至不知天地厚的狂妄之言。哥的回信一如既往。“哥相信你!你一向是出色而优秀的!”高中毕业时,哥拒绝了保送体院的推荐名额,参军去了长春。我临近高考,接到哥哥的来信:“你一向是哥最出色的小妹!傻小孩儿,你问哥你会不会落榜,哥告诉你:你会的——如果所有的大学都不招生的话。你浊喜欢军队生活吗,高考结束后,哥接你到军营来玩。”我没有让哥哥失望,可哥哥却失信了——他没有回来带我去参观军营,中介寄回来一大叠照片,照片上,哥穿着空军的制服;浅蓝的衬衫,宽大的蓝裤,英俊之外又平添了几分威武。他正忙着报考军校,哥没忘了向小妹祝贺。 寒假,哥哥在除夕前夜才从军校预备班赶回来。采访的叔叔赞叹爸爸有个出色的好儿子,哥哥回头冲我挤挤眼:“其实,我一向就是很出色的,是吧!以前都是让你给比下去的,小坏蛋!”两周的假期一晃而逝,哥坚持过一天再走。当过军医的父亲还属守着军队的纪律,催哥哥马上赶回部队:“早一天是走!晚一天也是走!你不是军人吗?你是说去锻炼自己吗?怎么还这么散漫?”哥低头不沉默关响,目光转向我,说道:“可明天是元宵节。”“月圆时节伤离别。”我认为我现解哥哥的心情。爸爸和哥哥在客厅里“谈判”,我缓缓地退出到哥哥的房间,帮他整理一下东西——我深悉父亲的脾气,他向来是说一不二的。哥哥的枕下是一本绿缎面的笔记,随手翻到最新的一页,一根银链坠着一枚银月亮滑落到床上——“明天是元宵节,是晓月的生日,爸爸妈妈说是月亮送给他们一个女儿;而我是在太阳射回北回归线时的那一天出生的,爸爸妈妈说是太阳赐给他们一个儿子,那么就注定,太阳一生都要把光洒向月亮。爸爸妈妈放心,我会永远爱护小妹的,毕竟我只有一个妹妹,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身体是流淌着一模一样的血。明天,我要在月亮升起,小妹十七年肖出生的时刻,送给她一枚银月亮,并问她要不要太阳光的光,尽管,她自己已是一个优秀且出色的孩子而且一心想做太阳……”我把银月亮紧紧巾在脸上,热泪滚滚而下——“哥,我愿做月亮!”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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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普通的我,只是一个十足的普通人,我和别人一样,期待美好。可是一次一次的际遇,完全就是上天故意的玩笑,好象是在愚弄我。我真的很期待自己能够普通一点能够和别人一样,有自己的丰富的感情生活,可是,却时时被自己打败。凡是认识我的人都会觉得我骨子里的那一种孤傲,很多的人也和我讲过,说我完全可以把一些东西看低一点,把那些自己自豪的东西丢开然后过一个一般人的生活!我在想:我又有什么东西是自己的自豪呢?一个人守护不了自己的爱情也没有得到自己期待的呵护,那还有什么是值得自己骄傲和自豪的?对于自己失败的感情,关于自己的胆怯和懦弱,我自己都怕,怕这样的虫子会迟早把我吞噬并且吞食,我不想这样的。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游落在凡间的精灵,但是我却一再的改变不了自己的一个认识:爱情真的就象是我们观望的一场焰火,在绽放的瞬间,心里被激动填满,焰火熄灭了,我们也就回家了。不是我的固执。起码我还是渴望的。内心还有一丝的温热和温度,空了一个地方在等待填补。爱是人类永恒的梦想,是人生不老的主题。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这么一个人,他不是欣赏你是人中最优秀最完美的,然而他却是最爱你、最疼你、最欣赏你、最理解你、最包容你的;也是你最崇拜、最爱慕、最依恋、最深爱、最在意的。不是吗?为什么要排斥感情呢?虽然有过伤有过痛也累过哭过,但是我们也曾经看见过那些完美的感情的存在。或许只是上天在安排的时候忘记了给我编号,忽略了我的存在。我是个脆弱的生命,似乎只是为了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命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我眼里心里的热情渐渐都快被自己熄灭了,都快要远离我而去。可那个心爱的人,你在哪里?我从的我指尖瞥见了窗口的一线蓝天,这狭小的空隙里却有着无限的美丽。我很怅然,就像是一只被困在黑箱子里的鹰,内心充满了无限的冲动,却无法起身去呼吸那新鲜自由的空气。是什么阻止了我?我可以走的,什么都不顾,哪怕是冻死在这冬的第一场雪里。沉睡于无梦的死寂中。仿佛一切就此停止,停止于暗黑的空间里。没有感想,没有知觉,没有痛苦,没有所谓的生命之灵性。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不会完美?带着憔悴的疲惫,以心的热度和无眠,折磨自己的困乏。半睡半醒中,你的影子如天使的翅翼,温情的呢喃,撩佛着我的神经和知觉。难以心静,难以入睡。朦朦胧胧中,是那样近,又是那样远。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拂来夜影的空寥;难以自抑的爱之语,闻听回声的清冷。眼角莫名的湿润,穿过窗棂的缝隙,随那浮动的帘布,流淌于思念的爱河。我想,我可能流泪了。真的没有完美和唯美存在吗?有时候我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现状,但是没有人给我答案,也没有人知道答案,我仿佛置身于冬日的大漠,周围一片空旷,一片死寂。只是雪花在慢慢而又悠闲的飘落,所以我就把这些草率归结为原因。的确,谁都不是谁的谁,谁又是谁的谁?我找不到答案,好象自己又迷路了。或者那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上面冰雪封冻了数千年。我想那里应该没有人去过吧,那永远像一个无法靠近的女神,向世间展示着它独有的美丽与庄严。此时那里一定飘满了雪,那该是一副多美的画卷啊。我想一如你的心灵,冰冷而摄人心魄。很想好好的爱一次,玩笑却总是不停的出现。我再次看见了太阳,还有那丝阳光,带着温暖的黄色。那温馨的颜色越发叫我明白了冬的严寒而向往春的温暖,当然还有环抱的温暖。我知道,我是千真万切的想要一个温暖的环抱,尽管我一直都不想这样形容。可那温润的太阳离我依然是那么遥远,到了傍晚它也一样的要远去,一天注定的轮回就是这样,我主宰不了。爱是什么?是飘过冬季的温暖和忧伤?还陪伴着雪花慢慢飘洒、弥散?你是月亮吗?我是太阳吗?你会围着我运行吗?太阳远离了赤道,天气才会这般的阴冷。我远离了亲人、爱人,心地才会这般的荒凉。可黑色的幕布垂落,悄悄的没有声息。带走了人间的聒噪,带来了生命的唏嘘。没有星月的天空,了望岁月的痕迹。充满生动的幻影,如天使的哀伤,在冷风的絮语中,零落为酸涩的泪珠。惜别的日子总是让人心痛让人难过。我们都是这样,在不经意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一个人,以为他会是自己生命中的奇迹。可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却又匆匆作别。我到底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多少天呢,我又是怎样来到这里呢,这些似乎都没从追究,我想哪怕就是能得到一个精确的结果也不能说明什么,因为那一切对我意味着毫无意义。我该走进那丛林的深处,去享受那自然的风,去倾听内心的声音。我发现自己的这一切越来越被我说得失去了真实。是不是我真的迷路了?我不知道。男孩对女孩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是今生的相遇。女孩对男孩说:我是鱼你是水,我流泪了,你看不见。因为我在你心里。这些爱情童话都是真的吗?生命就是这样?就是冬日里的太阳,带着淡淡的温暖,还有忧伤?雪花,永恒的冬的印记。于是,我依旧一路走,一路坚强,一路淌着血腥……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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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30出头,在500强公司做技术经理。他戴无边眼镜,穿一身土黄色的夹克,下面是一条常年不洗的牛仔裤加休闲皮鞋,典型技术高手范。三年前,他帮助公司解决两个很大技术难题。当年的年会,大中华区的总裁拍着他的肩膀说,有前途!大家频频举杯,大家和他自己都觉得,小子机会来了!但是两年过去了,身边的人蹭蹭往上升,很多水平不如他的人还已经成为高管,只有他还是纹丝不动。对于职场,他的想法象山楂树之恋一样单纯,他觉得职场就是一个靠本事吃饭的地方,只要提高能力,没有必要主动提要求,一切都会有的!但是又过去一年,他的技术越来越好,晋升之路却越来越长。他的问题很简单,为什么我什么都不要,一心只想把事情做好,却没有晋升?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什么都不要,一心就想把事情做好。”他违背了一条职业发展的黄金定律,我建议你认真把他抄下来,没事给自己重复重复再重复:“在忠诚的前提下,能力越高越好,在不确定忠诚的前提下,能力越低越好。”如果把职场人士做个分类,结合现在流行的三国杀,职场人士大致能够分为五类:“忠臣,太监,庸臣,勇将,主公。忠臣是企业里面最受欢迎的人,即忠心耿耿,又能力卓越。左手握大权,右手握期权,企业的核心部门的核心位置,一般都挤满忠臣,企业核心上升通道,也往往留给重臣。比如说周瑜,比如说诸葛亮。太监在企业里属于向上吃香,向下招人恨,但总能屹立不倒的人。我们从小听到关于马屁精的故事,难道还少吗?事实上太监也很委屈,他们的晋升与其说是因为马屁,还不如说是因为主公,他的确有很多需要太监的职位——比如说集团的总助、财务(涉及上市等不算)人力,这些位置,其实谁干都差不多,但却有太多内幕不足为外人道,这就是很好的太监职位;再比如当企业有了成型的制度和品牌,又准备开拓一个势在必得的市场,太监型的选手往往会毫无悬念的出列。其实管理者也知道太监能力不高,但是能力不高本身是一种竞争力。谁愿意有一个野心勃勃的财务或者人力资源经理?事实上,在中国这个还没有形成契约精神的职场,太监选手相当抢手。再来说庸臣,这种人数量庞大,成绩平平,碌碌无为,你现在从文章里面抬头一看,几乎满眼都是,跳过不表。而主公,就是公司的头目,这也不用细说。最有意思的是第五种人:勇将,他们战功累累,战斗值很高,没事还业余学习提升经验值,问题是他们的物质要求不多,正义感却随着能力与日俱增,更糟糕的是他们能力太高,不太受控。对于这种人,企业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如果要出个大招必须请这几位爷,恨的是一没伺候好,他们就到对手那里去了?这意味着你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勇将来,大招还没有来得及出,说不定还得接个大招?(前段时间的国美电器,貌似如此)在无法出招和接招中间,很多企业会选择让勇将远离核心业务——在核心的地方,庸人都比勇将好?这更让牛人们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奸人当道。勇将于是换个地方征战,一直到老到打不动了,就被职场一脚踢出来。这样的“实在人”比比皆是。比如说在曹操看来,扬修就是那个领导放PPT他总是知道下一张的人,简直可恨极了?在宋高宗看起来,岳飞就是总在希望老领导空降回来做CEO的人,实在比金匹术还要可恨。所以在今天的职场,勇将冲锋杀敌在业务部门,重臣守京城管集团总部,太监在内宫运作财务人力,庸人则到处混着。这样的布局看似不妥,其实是企业内部运作效益最大化的最优机制。与其说是权谋,不如说是制衡。看出来了吗?不管你现在是勇将还是庸才,最好都先提升一下你的忠诚度,很容易“被岳飞”掉。提升忠诚其实不难,有软实力也有硬实力。如果你平时可以八面玲珑,心领神会,六一不陪孩子去陪老板打一天高尔夫,那你属于软实力比较强的一类。但是如果你觉得溜须拍马非你所愿,也可以提升硬实力——比如说你可以调整你的能力发展方向,使之与上司合作更好;或者让自己有些必须依托公司才能办到的事情,让公司对你有所控制……如果这些你也懒得做,那就买个房再结个婚,然后让大家都知道你有十年时间禁不起折腾?——不是开玩笑,很多公司招聘重要岗位,非已婚人士不行,买了房子更佳。回到开头那个故事,我告诉那个哥们,你现在就是一勇将。如果你希望希望晋级重臣,你得有个什么事让公司能管着你,古时把自己的家眷送到京城,给天朝养着,就是这个意思。他出门仰天长啸恍然大悟,回家写了个Email,要求明年公司出笔钱让他出国进修业务。三个月后,预算批了下来,半年后,他升了。我想老板也长吁一口气,他终于是自己人了。五年级:杰杰up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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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或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变得越来越叛逆了,在十七八岁这个应该肆意享受青春的年纪,却显得那么不成熟。有日闲得无聊,我打开抽屉,找到一个信封。信封鼓鼓的,塞满了小时候的相片。随手抽出一张相片,里面有一个小女孩穿着一条红裙子,手中拿着一把油纸伞;把这张相片放在一旁,又从中抽出一张,呈现在眼前的还是那一抹鲜艳;接着一张又是一张,每张相片里都是那个身着火红的小女孩。把这些相片塞回到信封,拿出另一个信封,浏览着一张一张的相片,那个小女孩再也没有穿着那鲜艳的红。能不再穿上满身的红色,我做很大的斗争。某年年末,母亲带着我去商场买新衣服。商场里挂满了颜色各异的童装,有蓝色、粉红色、黄色……我与母亲在这些衣服里挑选着。在我不远处,一条粉红色的喇叭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扯着母亲的衣角努力跑上前去,“妈妈,好漂亮。”我说,接着我不停地扯母亲的衣角。“再看看吧!”母亲拉着我的手离开了那条裙子。在离开那条裙子不久后,母亲发现一条大红色的裙子,我注意到了她当时发现裙子时那眼神中的喜悦。母亲让我穿上它,在观察是否合身后,包下了那条大红色的裙子。回到家打开衣柜大门,除了红色还是红色。看到这满柜子的红,让我有些晃眼,也让我深感厌恶。我打开抽屉,拿出里面的剪刀,气愤着在每件红色的衣服上剪了一道口子。母亲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剪刀,大声的斥责道:“你这是干什么!”“我讨厌红色!”说完这句歇斯底里的话,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锁上了房门。没错,我就是讨厌红色,讨厌到了骨子里,讨厌到完全不想看到它。躲在房间里,母亲叫我吃饭我不理,跟我说话我不应。母亲终于妥协了,答应今后不会强制性替我买红色的衣服。我笑,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去年,成绩直线下滑。在期中考之后,母亲劝着我去上晚自习。我不理睬母亲提出的建议,仍旧过着我通校生的快活日子。每当她知道我的数学成绩又是不及格时,总是会在饭桌上苦口婆心地劝,“去上晚自习吧!”在这时候我就会回应她“晚自习就是做做作业的,没意思。在家还不是一样。”期末考试后,我的成绩下滑到了两百名左右。这时她不再好声好气劝我了,“下学期开始,你必须给我去上晚自习!”我冲母亲大吼一声,“不去就是不去!”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当天晚上找我出去散步。在路上,父亲说:“去上晚自习吧!对你没坏处。”我答应了,不仅是为了学习,更为了以后的零花钱。年前,我四处找朋友一起出去玩。朋友说大年初二有时间,于是我们约定初二那天一起出去玩。一切计划都在秘密进行着,爸妈都不知道我心里在打着什么小算盘。年三十那晚,吃完饭父亲给了我四百的压岁钱。第二天大年初一,我以去超市买东西为由,偷着与比我年长几岁的姐姐一起去四海旅行社去签合同。回去后我问爸妈明天去哪里走亲戚,父亲说要去舅公家拜祭,母亲说要去舅舅家拜祭。而我告诉他们,明天有事出去,不与他们一起出去走亲访友了。第二天五点多我就从家里出发,在鲁迅故里与朋友会合。早上八点的时候,父亲打电话来了,电话那头,“你在哪里?”我不知道该怎么与父亲解释我已经跟着旅游团踏上了去宁波的路途,我挂了电话。接着父亲又打来电话,手指想滑向右边,却迟迟不动手,最后还是没有接起那个电话。电话声没了,此后的八个小时中再也没有响起过电话声。我有没有做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这是我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或许有些对不起爸妈,但是真的不想放弃。下午四点多,在高速公路上快到绍兴境内的时候,电话声响了,是母亲的。我想着,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家了,就不接了吧!电话挂了又响,挂了又响。手指滑向右边,是父亲的声音,“你在哪?”很久我没有做声,“高速公路上。”父亲在电话那头提高嗓门,“你有种,不跟我们说自己一个人就出去了!”电话突然挂断。半个小时后,我到家了。我主动地坐在离父亲不远处接受父亲的批评。“十八岁了,是长大了啊!翅膀硬了,都会擅作主张了。”我在一旁默不作声,像极了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父亲把该说的都说了,我也在该说是的时候点头,父亲不再继续下去他那堆大道理了。说真的,我并不觉得做错了。或许我是错的,不该不与他们交代一声就出去。只是,我已经十八了,不再是一个需要爸妈用心呵护的孩子了我自己的事可以由自己安排好,他们不应该把我一直束缚在他们身边。我要长大,我要飞翔,即便外面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即便我会被这个现实残忍的抛下,我都要飞翔。我想要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我想要拥抱这个我从未用自己的双眼认识过的世界。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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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叫赵兴坤,名字听好听的,好象不是那么的平凡。我一出生就注定要寂寞的生活,不能和其他的孩子一样,父母也不是太管我,完全可以享受童年的快乐,但是,我却没有机会,不知道为什么,同龄的孩子都不喜欢理我,不喜欢,我一懂事就知道了,正确的说是我能感觉的到,同龄的孩子们喜欢3、5个人一起玩,有意思嘛,我去找他们,每次原本大家正在嘻嘻哈哈的玩耍,一见到我,脸上的笑容就立刻消失了,不会不搭理我,只是笑不起来,要不就是找个离谱的不能再离谱的理由就匆匆离开了,以前小,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一见到我就规规矩矩得,现在也不明白,后来大家不喜欢我,我也慢慢疏远了他们,在没上幼儿园前我一直是呆在家的,几乎不出去,面对着满屋子的玩具我没有一点兴趣。我只知道我比其他的孩子成熟的早很多,因为没有机会和同龄的孩子一起天真的玩.我天生的口齿伶俐,所以从小父母就希望我学习政治,将来做个政治家。我的成熟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很快的被培养了起来,做什么事,想什么事,听到什么总是想的很远,这也可能是大家不能接受我的一个重大原因,我和同龄的孩子很不一样,想的太多了,现在我想的也比别人多,更确切的说,我比别人顾虑的多。小时候大字识不了几个,心里想什么就画出来,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很会画画,大人们以为这是天赋,可能天赋有,但只是我对生活看法的一种表现方法,我识字的时候,更正确的说我会写作文的时候,我对画画就不行了,因为我找到了,找到了去诉说自己心情的更好道具。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写作,在最初我并没有明白为什么喜欢写作,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擅长画画,渐渐的我开始认识到了自己,认识到了写作,参加了许多比赛。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认为我就是当作家的料,曾经把作家当作自己的目标,但渐渐得我开始明白了自己写作的目的,后来在2005年的5月22日发现了,这家网站很好,跟里面的网友就像一个大家庭的组合,彼此互相的关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BBSALINA的小说《水晶之恋》当时她才刚刚写到第11集,但马上把我吸引了,我从第一集看起,很好,是我不能相比的。虽然是这样,但我还是想试一试,试试自己能不能突破自己,当时只是这样想,没想到结果真的成功了!我誊写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粉色天空》一共18集,很短,不过心里感到十分的高兴,毕竟那是我的第一篇小说,我还大胆的写了《粉色天空》的第二部,在常人眼里,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小说的人,好不容易写完了一篇小说,竟然还想写第二部,简直是自不量力,虽然是这样,虽然我的第二部还没有写完,只写完了两集,但是只要是我说过,不管怎么样,都要做到。作为一名作家,首先具备的不是写作的能力,也不是写作的天赋,而是对读者的诚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哪怕你是多么的有才华,多么的有天赋也无法成为一名作家!这是我的一位有所成就的学姐对我说的。是啊!这的确是闭不可少的,所以只要我说过就一定能做到,只是为了一个承诺。我写过一部名叫《14岁恋情》的小说,只写了一集,但大家相信我!我一定能把它完成,它之后会改名为《偶遇》希望大家关注。我的成就,就是在小荷开始的,的确是给了我很大的快乐,有许多读者一定都看过我的《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吧,谁一看都知道是搞笑小说,但是那对我而言却是安慰自己的作品,大家疏远我,我没几个朋友,总是希望有朋友,哪怕就一个呢?就是在这样悲观的心情中,我开始写《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写这篇小说,不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我是个天才,不是为了让别人欣赏,我也不指望别人能欣赏,只是为了每当我为寂寞想哭时,看看自己的虚构,给自己一点心灵的安慰,《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可以说是我对生活的向往,想笑,想体验什么叫快乐,只是给自己找点东西解闷,我知道与《粉色天空》相比《嘻嘻哈哈校园生活》似乎不如《粉色天空》但我还是更喜欢这部作品,只因为它是我的希望。一位同学曾经主动邀请我到他家做客,中午留我在他家吃饭,在吃饭的时候他问我,怎么才能写好作文,我当时并没有确切地回答他,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现在我可以回答他了:我其实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写好文章。我写文章只是为了给这个孤独的自己一点快乐,你可以读一读我的文章,几乎没有一篇是真实的,我所写的真实文章会搀杂自己的感情,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凭空捏造的,那都是我的梦想,如果你是一个很快乐的人,你在我这是绝对学不到什么的,如果你真的非常希望成为一名作家,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刻苦努力。想想,如果我是一个快乐的人,兴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文章了,如果要我拿写文章的能力和快乐友谊交换,我情愿放弃自己的能力,宁愿靠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成功,而不是践踏着孤独前进!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