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以南,北方以北。]
[南方以南,北方以北。]
我们一直在寻找着我们存在在世界上的意义,虚无而不真实。寻不到只是命运而已。
[苏漠北]
第一次进入这个教室,着实让所有人都认识了苏漠北。
淡蓝色的碎花小裙以及可以融化的微笑,和那缠绕绵连着的乌黑头发,还有就是苏漠北这个名字。苏漠北微微一抬手,拿着雪白的粉笔轻轻的在黑板上写下三个字。苏漠北。刚刚写完就听到了一片嘘声。男孩子的名字。苏漠北只是头微微点了点,回到了座位上。
也难怪来到了A大那么久也不出名,更不出彩。
原来她习惯沉默。
苏漠北常常在下午的倒数第二节课走失,最后一节课不上。许落每一次走出教室,都能看见苏漠北的那个白色的书包孤零零的在抽屉里,露出一抹孤单,以至于许落在很长时间里,都很想知道苏漠北究竟去了哪里。
没有人知道,每天下午,苏漠北都会拿着照相机去A大后面的草坪。只不过是满目的艳丽,却被她用照相机记录下来。苏漠北每当照完了一组照片以后,总喜欢把他们传到BBS上。每当看到自己拍摄的景象,才发现那之中竟有太多蕴含的伤感,大片大片的绚烂和无以言语的干净。那些风景苍白无力而又五彩斑斓。每当苏漠北在照片下配字的时候,总是等待了许久才想出了下一句。原来语言和风景相比,是多么的无力。
那些拥挤的大街,来来往往的人群来来回回的走动,苏漠北常常面无表情的照下一张张没有表情的人群。很多时候,每个人都不明白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于是一直在寻找着未来,却不明白现在应该做什么。寂寞是什么?寂寞只是一层尘埃而已。
在很多时候,苏漠北还是不引人注目的。
由于照片的绚丽,很多人都在BBS下跟帖。漠北经常面带浅笑的的看着,有时候喜欢用细长的手指去抚摸着闪烁着光芒的屏幕。只是那么虚无,那么不真实,触摸到屏幕的那一刻,苏漠北才真正的意识到,自己并不存在在那个虚无的世界中。
“时间在流走。我们都是薄凉的人,慢慢被这个世界消磨的不会笑,不会哭,不会爱,不会恨。我们没有面具,因为我们已经不真实了……
有些人永远不知道我们的存在,可是我们仍然继续着我们的生活。我曾以为这个世界是我们可以改变的,可是我错了……
那些斑斑驳驳的印迹才是我们所经历的,这才是生活,没有梦幻,它本来就是一层面具。
那么蓝,那么蓝,天空没有任何痕迹,只有在看见它们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是存在着的,我才知道我是渺小的……”
苏漠北在电脑上打下断断续续的文字,没有流泪。用手指抚摸着眼睑,干燥而无痕。苏漠北的脸庞带有潮湿的南方气息,可是苏漠北的眼神里,却只有冰冷的视线。苏漠北继续打,继续写自己的话。在很多的时候,除了摄影,还是漫无目的的暴走,得以籍慰的只有冷静的文字。干净而清澈。
连苏漠北也不知道,如果有一天自己走失了会怎么办,是不是永远都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苏漠北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神中都透露着鄙夷的眼光。苏漠北倚在班级的门旁,看着那些人,安静的微笑着,和他们对峙。
他们现在才知道,真正的转学生不叫苏漠北,叫水陌。水陌并没有出现,出现的是那个薄凉的苏漠北。苏漠北捡起了被他们扔掉的笔和书,一点一点的,很仔细。她的那个白色的书包已经有些污痕了。很多人都在笑,笑苏漠北的傻和无力。可是苏漠北只是在一点一点的整理,没有理会。旁边的人忽然想到了什么,抢到了苏漠北的摄影机,高高的举起,脸上带有戏谑的表情,在那一刻,摄影机的镜头闪烁着刺眼的光芒。苏漠北无力的闭上眼睛,听到了镜头散碎一地的声音。
一地的玻璃。一地无法修补的伤痕。
许落来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了苏漠北的裙摆,淡蓝色的裙摆扫在地上,苏漠北在很仔细的捡着镜头的碎片。没有人笑,所有人都看见了苏漠北眼睛中倔强的眼神,闪烁着无与伦比的光芒,许落站在门旁许久,然后也用手,仔细的捡拾着照相机的镜头。
苏漠北离开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许多人说,苏漠北的出现,是因为偷换了资料,而她本来就不应该出现。苏漠北的出现,只是给予那个叫水陌的女生出现的资格。许落无力的看着苏漠北曾经的位置。人已经换了。
许落还是依然是好孩子,还是依然有很多人追他,没有因为苏漠北的离开而发生什么改变。
苏漠北在BBS上贴完最后一张图之后,也离开了。只留下了一句话得以了解。“该见面的,终归还是要回来的。”
[南方以南,北方以北。]
据说苏漠北去了南方,回到了曾经的地方。
也有人说,苏漠北去了北方,那个苍凉的地方。
但是只有许落知道,苏漠北消失了。连BBS也很少去了。每一次打开BBS,没有看到苏漠北的帖子,内心已经消磨的没有感觉了。
春去秋来。一年复一年。
所有人都忘了大一时薄凉的苏漠北。苏漠北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茶余饭后的讨论题目。
苏漠北在一次出现在许落的视线里,已经是一年后了。
苏漠北一出现,就在BBS里贴了无数的帖子,大大小小,如同怒放的花朵。南方,北方,以及她游历过的城市,她一直在这些城市中游走。漫无目的的拍摄着。
“那些南方的候鸟,常常游走,飞来飞去,变化无常。每一次我去采景,它们就飞起,遮天盖日,带起南方潮湿的空气……我喜欢南方,那些变化无常的天气和潮湿的气味。但是我不习惯南方,太过于反复,太过于繁芜……那些南方的女子,都是及其精致的。她们有着自己赖以生存的骄傲,在南方生长的女子是温顺的,也同时是脆弱的,经不起风吹雨打,如同瓷器,却异常美丽……我问自己,这里是南方吗?……它们已经变了,变得太过于繁华而经历不起时光了,并没有等待我回来……
“北方也是美好的,天空是干净的蔚蓝。越往西走,这里的天空变越美丽。北方是坚强而明亮的,我能从这里找到那些怒放的花朵,它们也在骄傲的活着……北方的人民都是朴实的,我经常在他们家里借宿。我是适合北方的,那些骄傲的神态和明亮的眼神是我的。那些倔强而闪烁的光芒是我的。我在寻找另外一个自己……每一次我再往这个城市的深处游走,我就越有大大小小的幻觉。我感觉那些美丽的风景像是在阳光下摇曳的罂粟一般。我必须告诉自己不能停留,于是我等待着。这里的天空太过于广阔和美丽。我的骄傲早已消耗殆尽,我只能在北方寻找我坚定的步伐。西边是新疆和西藏。我游走在那些草原上,我说我必须骄傲的活着,因为我是苏漠北……我是苏漠北。我不会回来了。”
她说过要离开,也说过要回来。只不过,这句话只能实现一半了。
苏漠北依然在骄傲的活着,她的世界里只有这些美丽的风景。她只为她一个人薄凉的活着,她只为她一个孤寂的等待死亡。没有付出便不是计较回报。没有爱便没有人对你失望。
苏漠北依然在行走。行走在那些城市的边缘等待救援。
许落在她的帖子下留言,“如果可以,请让我相信你还会回来。”写完之后怅然若失,还能说些什么呢?漠北永远不会回来了。
再一次得知苏漠北的事情,是苏漠北的爸爸来这里才了解的。那个干净的男子只是来到班级中粗略的看了一眼,之后待在办公室中等待了一下午。后来许落才得知,他是苏漠北的父亲。苏漠北的父亲也像苏漠北一样,靠在教室的门口疲惫而无力的说,我找不到她了。
原来苏漠北一直在出走,出走的很远很远。
许落拿到了苏漠北的家里联系方法,却一直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们,苏漠北在哪里。苏漠北一直在为自己而活着,苏漠北,也大概不需要这样的父母,会牵扯住她前进脚步的父母。
“我一直在寻找着这些城市的灵魂,疲乏而无力。我常常怀疑自己在走失,但是我告诉自己不过是旅行而已。在北方就要一直走,一直不停的走。没有办法可以让我停下脚步,我知道前面有更美丽的风景……什么时候我开始听信他们所谓的传说,我喜欢这样可以让我变得纯粹。我接受过无数次的历练,我必须要继续……没有联系方式就没有什么交谈,我常常一个人暴走很久,偶尔那些淳朴的牧民也会收留我,和他们交谈。我变得相信命运。这里的人都很朴实。没有像在南方那样感觉到冰冷,他们很好,真的很好。”
[等待,不会回来。]
苏漠北去了更远的地方,永远的离开了那个BBS。
或许是因为老师偶然打过来的电话,苏漠北才从记忆的间隙中想起了A大。老师说你爸爸现在回来了,他很想见你。苏漠北没有回答。手机的通讯能力并不好,断断续续的,以至于苏漠北并没有听清楚他的劝导。但是她一直在听,一直在不停的听。她说你们不要想我,我过得很好。我原来以为只有在你们的身边才可以过的很好,可是我发觉我在走失的过程中也一样快乐。我在失去很多东西但是我的确很快乐。
老师接下话来说,那就如你所愿。但是你能不能带着你的摄影机离开那个BBS。
一语中的。苏漠北淡淡的说,好,也如你所愿。
“如果可以,请让我相信你还会回来。”
那么请你继续相信我会回来,但是我不会。
杂志编辑来找苏漠北的时候,苏漠北已经在上海定居了。他一找到苏漠北,就问她愿不愿意把那些曾经发在BBS上的图片发在那个旅行杂志上。苏漠北微微的抬首,疲倦而无力的说,可以。于是苏漠北这个名字就频频出现在那个发行量巨大的杂志上,每当苏漠北拿到杂志时,看到那些图片总归有寂寞感,但是。苏漠北在心中说,现在有人可以替自己分担了。不是很好吗?只是看着以前的作品,越来越照不出来了。像是失去了继续的勇气。上海的天并不像北方那样蔚蓝,也不如南方那么完美。只是在上海会有归依感,在这个人群攒动的城市中,总归能看到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人多了,还是会觉得温暖的。
只是有时候看到那个BBS,就会想起那个只待了几天的A大,以及许落。苏漠北开始觉得自己很不真实,没有哭泣过的自己变得愈来愈虚伪。那个编辑又来找苏漠北,说照片已经刊载完了,你必须要去拍一些了。苏漠北呆呆的说,在上海我拍不出来。之后苏漠北去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插上了无线网卡,再一次消失在上海。
“我的人生并不完美,只不过是兜兜转转而已……所以请不要等了,苏漠北不会回来了。”
她的确只为自己而活着。
只是存在着。
如果你不能带我走,就让我自己一个人走下去。面对这个荒凉的世界,让我现在就开始走。
慢慢走
?h慢慢走
灰色的天
黑色的云
加上灰色的心情
构成灰色的画面
再往前走
又见路口
我如何用心选择
选错了又是失败
想哭的时候
强忍着泪水
一次又一次
学会了不哭
高兴的时候
找笑的感觉
一遍又一遍
忘了怎么笑
做一个人
真的好难
想做个十全十美的人
根本不可能
初中生活
真的很烦
想在初中天天开心
简直是妄想
道路虽迷茫
但总在脚下
凭着感觉去走
没什么大不了
看不见的阻碍
但常在前方
踏着信心跃过
前方便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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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腊肉为腊肉二字我想大家应该早有耳闻了,关于腊肉这个问题,我记得爷爷曾给我讲了一个与腊肉有关的故事。听听爷爷说,腊肉的发源地是沿海地区,以前生产力小,科技落后。有一个村民在森林狩猎,最后在下午时分猎杀了一头野猪,当场就把野猪的皮毛拔掉。在回家的路途要过海,猎人到海边时发现小舟承载量太小,处于安全考虑,猎人决定把便把猪肉放在海水中浸泡,然后悬挂在树上,等过几天在来取。可猎人回家又忙着一些事情却忘记野猪肉的事。天长日久,一晃眼就过了2年,当猎人有一天打猎路过海边时才记得自己两年前在这海边所悬挂的野猪肉。于是他便去悬挂肉的地方把肉取回家,当时肉已被晾干,而且还散发出浓浓的香味,回到家做菜吃时,发现味道相当的美味,于是猎人便说这肉一定是经过长期的晾晒,还有海水的里盐的成分与肉相结合而成。当日正是农历腊月,于是便把其肉美名为:“腊肉”。关于腊肉还有一个说法:以前科技落后,不像现在有电冰箱、制冷库等。为了能够保存一些食物,人们把蔬菜放在地窖,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尤其是肉类的保存设备根本就没有,为了能够把肉保存,人们惊奇的发现盐可以防腐,于是便用盐抹肉,悬挂于通风处。过了1年再把肉拿出做菜吃发现味道也不亚于新鲜的肉,于是便一代代传承下来,由于肉现蜡黄色,便美其名为“腊肉”如今科技发达,腊肉在人们的视线已经消失了,在大都市也只有超市才有,而在农村也不是家家户户必都有的。但它却是乡下里那些热情好客的农家人招待客人的招牌菜。人们都说酒储存多年才好喝,当然腊肉也一样,储存2年是最好的,但是最少也储存1年的肉才能算得上是腊肉。制作腊肉比效简单,只需耐心等待。腊肉的制作需要3个阶段。(1):腊肉一般都是在农历腊月制作,首先把猪宰杀,把其肉抹圴匀上盐,有的人家喜欢把整头猪用来制作,寓意“一帆风顺”而有的人却是在挑细选,寓意“精益求精”反正都是因人而异的。(2)把抹盐的猪肉悬挂在干燥、通风处,最好是没有家畜、老鼠等能够接触到的“安全地带”。然后在悬挂期间适当给肉抹盐,以防肉有蛀虫的生存。(3)根据主人的意愿,在腊肉制成期时,可放在厨房做招牌菜,也可以把腊肉“移民”到室内悬挂一段时间。如今科技日异发达,许多大城市里也建立了腊肉制作厂,但是其味道还是没有原始的味道浓。在我的眼里,我觉得像腊肉这种祖先传承下来的东西,我们应当为它继续发扬光大。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000字 初三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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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助为篇一:帮助小白兔过河 _一天,兔妈妈说:“小白兔丽丽,姥姥生病了,你帮妈妈把这筐萝卜给姥姥送过去吧。”小白兔丽丽说:“好吧,我一定送到!”丽丽来到河边,看到通往姥姥家这座独木桥不见了,丽丽哇哇的大哭起来,这是正在散步的小花猫听见了小白兔丽丽的哭声,跑了过来,小花猫问丽丽:“你怎么了?”小白兔说:“独木桥怎么不见了,我要过河给姥姥送罗卜,这可怎么办呀?”小花猫说:“别急别急!独木桥是被昨晚的一场大雨冲毁掉了,没关系,我来帮你吧!”小花猫看见一棵大树旁有一根竹竿、救生圈、木盆和小木板,小花猫想了想,有办法了!小花猫把装萝卜的篮子放到小木盆里,再让丽丽带上救生圈坐到小木盆里,然后让丽丽用竹竿当船桨划到河对面。就这样小白兔丽丽顺利的到达了河对面,它很感激小花猫的帮助。小白兔丽丽高高兴兴的来到了姥姥家。把一筐萝卜送给了姥姥!姥姥非常的高兴。病也好了很多!小白兔回到家里,把小花猫帮助她的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你们真棒!小花猫真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孩子!”篇二:帮助小白兔过河 _阳光明媚的一天,兔妈妈让小白兔去给姥姥送萝卜去,小白兔兴高采烈的拿着篮子走了,它来到河边才发现,小木桥被一场大雨冲断了,小白兔过不去河,急的哭了起来,这是正在散步小花猫听到小白兔的哭声跑来过来,问明原因后,小花猫主动帮小白兔想办法。它来到一棵大树下,发现了竹竿、救生圈、木盆和小木板,于是小花猫想到帮小白兔过河的办法。小花猫就让小白兔套上救生圈,然后把篮子放到木板上,小白兔顺着河水推着木板过河,小白兔试了试这个办法,果然过了河。她在河对岸对小花猫大声说:“小花猫,谢谢你!”小花猫大声回答说:“不用谢,好朋友应该互相帮助!”小花猫说完就高高兴兴地继续散步。篇三:帮助小白兔过河 _一天,小白兔的奶奶生病了。小白兔提着一筐萝卜去给她的奶奶送去。她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一条小河。小白兔来到河边,发现小桥被大水冲走了。于是,小白兔心想过不了河,就大声哭了起来。小花猫正在钓鱼听见小白兔在哭,就过去问小白兔你为什么哭?小白兔说:“我的奶奶生病了小桥被大水冲走了,我过不去了。”小花猫说:“你不要哭了,我帮你想办法。”小花猫忽然,看见树下有一个救生圈和一个木盆,还有一个竹竿和木板。小花猫想了想,有办法了。它让小白兔把救生圈套上,它把筐子放到木盆里,小花猫坐着木盆拿着木板划了过去,小白兔套着救生圈游了过去。小白兔非常感谢你小花猫,最后小白兔终于到达了奶奶家。篇四:帮助小白兔过河 _一天小白兔的妈妈让小白兔拔箩卜,给姥姥,小白兔摘了一大筐罗卜,可是昨天的大风把小桥吹倒了,它没有船,过不了河,于是小白兔着急的哭了。突然一只正在散步的小猫看见了,连忙跑过来问小兔,“小兔、小兔,你在哭什么?”小白兔说:“昨天的大风把桥吹毁了,但我要过河给姥姥送萝卜。”小猫看见一棵大树下有一些东西,这些东西能让它过河吗?仔细想想后,小猫说:“小兔你把你的篮子放在木板上,你再坐到木盆里,套上游泳圈”;然后你用一条绳子绑在木桶和木板中间就行了。“按照小猫的主意,小白兔划着木盆就走了,顺利到达了河对岸。篇五:互相帮助好朋友姚博宸_星期天早上,太阳灿烂地照耀着大地,天空飘浮着像棉花一样雪白的白云。小鸡和小鸭子约定到田野去玩耍,走着走着,一条小河挡住了它们的去路,小鸭子可以游过去,可是小鸡不会游泳,怎么办呢?突然小鸭子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可以让小鸡坐在我的背上过小河呀,就这样,它们顺利地过了河。它们继续向前走着,突然小鸭子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大坑里,大坑很深,底下的水却太少了,小鸭子游不上来,此时小鸡再去找人帮忙也来不及了,小鸡眼珠一转想出了一个办法,可以用我新带来的洒水壶往水坑里加水啊,水一满小鸭子自然就浮上来了,于是它用洒水壶往水坑里不断地加水,很快小鸭子就从水坑里浮了上来。到了田野,小鸡和小鸭子一起欢快会玩了起来。我们小朋友间也应该像小鸡和小鸭子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点评: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全文节奏明快,语言清新,始终洋溢着诙谐与风趣,读来其乐无穷。1200字以上 高一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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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主为作文我们或许都想过自己是一位美丽的公主,然后身边有英俊的王子陪伴。虽然这不太现实,但我们可以在童话故事里实现。童话故事从前,有个小人王国,那里住着威严的国王。国王有一个既美丽又善良的公主叫一雅斯,那里环境很美,有乌鸦这个清道夫来帮助打扫,有喜鹊连连不断的向人们传递喜讯..可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缺少一位高贵而英俊的驸马,所以国王下令要亲自为雅斯挑选一位意中人。这个决定刚刚公布,就有很多的皇宫贵族前来求见公主,可都被国王一票否决了。在这个小人国里,有一个锡兵,他很爱公主,所以他每天都默默守在公主身边,不让公主受一丝一毫的伤害,但是他想国王是决不会同意让他当驸马的,因为他既没有权又没有势,他只是一个士兵。于是他去找聪明的朋友大拇指汤姆,并向他倾吐心声。大拇指汤姆听了后,二话没说,跑到国王那里,问国王他选驸马的标准是什么?国王说:“他必须要一生一世爱护我的女儿,不离不弃,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她的守护神,让她快乐,要她幸福。”汤姆说了锡兵的愿望,就是要保护雅斯,而且他永远都不会放弃.国王听了,站起来说:“我要的不是一个贪财的人,而是一个能使雅斯永远幸福快乐的人。”过了不久锡兵和雅斯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童话故事有一座叫美艳心灵城堡里,公主叫艾美莎艳,王子叫艾伟祈锋,她俩即同年同月出生,又俊俏美丽。他俩相亲相爱的。 10岁那年,王子要去巫婆家救公主,否则以后也没时机和公主在一起了,公主会死的,救公主的时机不会受魔法。”王子问:不幸被巫婆拐了,王子很伤心,决定去找公主,王后不让,给王子提婚事,娶小巫女。全国都被小巫女迷昏了,王子也爱上了小巫女,忘了公主。婚礼的日子快到了,王子很高兴。晚上,王子梦见日月思念的公主,公主也梦见日月思念的王子了,把巫女吵醒了,又施法术让王子梦见她,没用的,这是仙女的仁慈安排,仙女告诉王子:“婚礼的日子能看见公主,婚礼的第2天,公主会和他在一起,第3天王子一定“那怎样才能成功救到公主呢?”仙女给王子一瓶魔水,告诉王子:“这瓶魔水,你遇困难时,说出你的困难后喷一下就行了。”王子收下了。婚礼的日子,王子在轿子里说:“我想到公主身边去。”公主认出了王子,问:“你不是要举办婚礼吗?”王子说:“仙女在帮我呢。”公主说:“我知道,你对我死了心,是吗?”王子说:“不对的,我受了小巫女的控制呀。”这时,王上正在找王子呢,小巫女也无效,老巫婆也无效。婚礼不成功,愚昧的小女巫说第四天举办。第3天,王子说:“我要去巫婆家。”到了,巫婆正在骂公主,折磨她,王子簇簇眼泪流下,小巫女使用不到魔法,王上把她关进牢,不给饭吃,她快饿死了。王子说:“给我隐身术,把巫婆的法术教给我。”王子使用无威不到剑,左一刀,右一砍,巫婆消灭了,王子回去把小巫女也给杀了。 从此,公主和王子平安的生活着,当天就结婚了,恩恩爱爱的。那时,公主(12岁),王子(13)。夫妻喝过了长生不老交杯酒,就舒舒服服的睡到天明。月光公主的传说这天傍晚,在天空升起一轮明月,这时,埃及国王正在策划把他的女儿怎么办,国王想了想,眼睛一亮,高兴的说:我有办法了!由于国王很疼爱女儿,所以就把公主送进了一座有魔法的城堡里,这座城堡里有一个充满危险的迷宫,和一扇有咒语的大门,只有晚上,月亮升起时,公主才能升到月亮上去,在那儿欣赏城堡外的风景。 因为小公主出生在月圆的时候,所以就起名叫月光公主。可这天晚上,就在月光公主睡熟的时候,不知从哪出现了几位仙女,一落在地面,就唱起了歌儿,歌声惊醒了小公主,仙女对小公主说:天父派我们来接一位名叫月光的公主,说她是天仙女,是天宫里法力最多的一位仙女,你是月光吗?是的。临走之前,公主对父母说:感谢您把我养大!如果想我就看看月亮吧。小公主和父母告别后,乘着月光轮飞走了1200字以上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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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大欺小熊大侠与黑大狼在一个平静的森林里住着许多小动物有大象、小鹿、狮子还有很多小动物。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黑太狼,它四处打人,连大象它都打。在远处的一只熊猫知道了它连忙敢过去。熊猫去拜了一位高人,它学了很多的武功回道了森林,找到了那只狼开始跟它决斗,它们俩决斗3天3夜,他们俩都没有决出胜负,在最后那些小动物都来帮忙了,最后那只狼被打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以大欺小。150字 二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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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南方?北方?每个人都有故乡情结,这在古今中外的著作就可见一斑,古有李白的诗《静夜思》:床头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今有余光中的诗《乡愁》,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弯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这些诗都引起人们的强烈共鸣,经年来传唱不衰。对于那些异乡的游子来说,故乡的一抟土、一片叶都是亲的,故乡的月也是格外的圆。我四岁便随父母离开故乡,从依山傍水的盆地来到这北方小城。记得来后就被送进托儿所,一周才接一次,我说着家乡话,老师和小朋友们都听不懂,孤寂可想而知。过了许久,我自己其实已经会说普通话了,得由于生性腼腆,一直不好意思说,有一天鼓足勇气说了,老师很惊讶地说:你这不是会说嘛。父亲在一所小学教书,同事赵老师是个热情开朗的黑胖女人,她们家离学校很近,说了好几次要我们去她家吃饭,有一次我们真去了,到了那里却很不自然,因为人家根本没准备什么吃的。她听我们说蒸鸡蛋羹好吃,就自作主张打了10个鸡蛋用一个小碗蒸,蒸出一碗结结实实东西,没人吃只有倒掉。后来才晓得北方人说让你吃饭只是客气并不是真的,不象南方人,你不去吃她是真的会生气的。印象最深的就是赵老师爱说的口头语“没事儿”,这个带着儿话音的词让我们好笑了许久。还有本地的方言,把干什么叫干嘛(发音:妹)儿啊,听着好土气。我想这就象北方人不理解南方人为什么把鞋子叫成孩子,把干什么说成作啥子一样。在北方生活久了,在家里也开始说起了普通话,只象征性地保留了一句乡音,就是妈妈爸爸这两个词,后来干脆连这两个词也放弃了。我们刚来时租住在附近的村里,房东住北房,我们住偏房。冬天家里的水桶里的水都结了冰,一家人冻得哆哆嗦嗦,到房东家一看,人家暖暖和和地,才发现原来人家门上挂着棉门帘,窗户上糊着塑料布,我们家窗户、门还保留着南方人大敞开的习惯,不冷才怪。妈妈蒸的馒头都又小又黄,房东家的却又大又白,偶尔吃一次房东家的馒头真是享受。不过也只限于馒头,说起吃来,南方人可比北方人精通得多。那时候因为北方人不认团鱼,所以价钱很便宜,一只只要一两元钱,父亲买回来放在桶中,晚上睡觉时听得见它在里面扒桶壁的声音,清蒸后鲜美的味道让人难以忘怀。这里的人不但不敢吃团鱼,且连吃鸡都要宰去头颈和爪的,还有莴笋,不知道怎么吃,丝瓜不知道要削皮。。。。。。做饭只求熟不求味。那时候这个小城刚建市不久,到处是大片的野地、麦田、水洼,东西、南北各有一条象样的街,上学要穿越好几处麦田、一个大水沟及无数的土坡,这便成了我们游戏的场所。过草从,便脱下外衣扑打各色蝴蝶;过水洼,便拿小瓶捞蝌蚪、小鱼,冬天水坑里结着厚厚的冰,天然的冰场让我们兴奋不已,不怕摔跤,那只是为我们增加一次笑料而已;过麦田便吃麦粒,一股清香的味道溢满嘴间,咀嚼良久后企图吹出泡泡来,但一次也未成功;过菜园,便吃西红柿和茄子,熟了的农民们早已摘走,所以我们吃的大都是未成熟的青西红柿,茄子吃的满嘴满舌的紫色,虽觉难吃,但看小伙伴大口大口吃的那么香,便也竞相模仿。直至长大后问其中的小伙伴,她们却说当时也觉得难吃,但看别人都吃所以也就强咽。想想人的从众心理多么严重吧。这些年来曾随父母两次探乡,一次是七八岁时,一次是十二、三岁,对故乡的山山水水、故乡的乡音总是留连不已。今年,当我在二十年后再次回乡,感觉却有了不同。当我的普通话与乡音格格不入时,当我试图融入家乡,却发现自己说不完整一句乡音时,当我一方面感受着浓烈的乡情、亲情,一方面又思念北方的爱人和女儿时,我才发现,自己一直不承认自己是个北方人,一直不承认的这座小城已成为我的第二故乡,这里有我儿时的欢乐、少女时代的憧憬,还有自己悉心经营的小家,也许这坐城市没有美丽的山水,只有一望无际的平原,只有狂风怒卷的黄沙,经济也还不发达,但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离开这里,也许也会将它思念,一如我的南方故乡。文/一叶知秋*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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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以北,湘江以南A湘南暮色四合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应该拥有一座城堡,古色,斑驳,城墙上有青苔,光的影子照在上面,它们蔓延成一幅幅明灭涣散的画。在这座城堡里,我要一个人居住,白天巡行,夜里打更。当然,这只是幻想,幻想而已。可是想着想着我就会很开心,很开心我就会接着没完没了地幻想。我想我是无药可救了。我18岁,大一,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幻想是黑暗里疯长的海藻,会逐渐占据我生命海洋里很大的一部分;时间则是海藻的养分,我们谁也无法抗拒。我叫蔡湘南。我出生在湘江以南,一个弱小但美丽的城市。我的名字很坦白,就像我的性格一样,不懂得隐瞒和躲藏,会意外地给人伤害。有时候,我的确是凛冽而尖锐的。比如,我有一个哥哥,他很英俊,英俊得让所有男孩子嫉妒,他高中的时候开始带女孩子回家,我鄙薄这行径,于是用恶毒的语气赶他出去,终于,在某个夏天的午后,我们宣布分道扬镳。常常是,他在屋子里忙他的事情,我沉浸在我的世界里。互不侵犯。那时候,我们都是任性而骄傲的孩子,无暇他顾,只懂得挥霍自己的青春。时间长了,对我而言,这一个哥哥,有或没有,似乎都一样,我觉得无所谓。何况,我还有一个很好的兄弟,和我哥一样,他也有咄咄逼人的英气,但他很善良,并且,有惊人且罕见的豁达。他总是能够容忍我的孩子气,然后微笑着说,湘南,我知道你是对的,可是你总要放人家一条生路啊。听起来仿佛我就是魔鬼撒旦,我忍不住大笑,笑过之后心情就会变得很明亮很开阔,像大雨清洗过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这么一个兄弟,我觉得比拥有一个哥哥要幸福一百倍。不,是一千倍,一万倍。他叫燕北。燕京以北。燕北的血管里汩汩流荡着北方人的血液,豪爽、热情,可是外表安静,一点都不张扬。我喜欢和这样的男孩子在一起,那样不用担心轻易被伤害。只是有时候,他也会落寞。看着他面容模糊神情恍惚的样子,我会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起来。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他,我只是安静地把手指插在衬衣口袋里,默默地陪着他走很长很长的路;或者,一起仰望天空,且听风吟。幸好这种情况出现得不多,燕北总是会很快回过神来,脸上的忧伤转瞬即逝,然后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努力地微笑。他知道我是心疼了。所以不快乐也要装作快乐,好让我开心。可是他不知道这样我会更加难过。我常想湘南你真没用,你看燕北这么不开心,你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都是大学以前的事了。现在我们18岁,我在长沙,他在武汉。据说他那所大学是全国风景最美丽的大学,有好看的樱花和银杏树,还有一面很大的湖泊,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去看。B 燕北我18岁了,我像一株热带植物,生长得迅速而热烈。18岁那天,我在心里默默念这个命题三遍:我成年了,我成年了,我成年了。然后我预感到生命在这里会狠狠打一个结。谁说的,生命像花一样盛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暮色四合的时候,湖边的路灯刷一下亮起来,水里的倒影像是青春在滚滚燃烧。我可以清晰地听见樱花呼啸的声音和时光马不停蹄的轰隆声。我在武汉怀恋我的燕北,我的湘南。燕京以北,湘江以南。我的燕北是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人们都长得很挺拔,像乔木,面容温和善良,他们让我景仰,同时,感觉温暖。街道上有一些英俊少年,他们把单车骑得贼快,像是随时就要飞起来;女孩子则穿着很招摇的鲜艳衣裳,一边气喘着一边还要尖叫。我想这就是美好。这是一座美好的城市。我居住的地方有一座哥特式小教堂,青青的灰或苍苍的白,尖尖的塔顶直刺云霄,让年幼的我觉得震撼。我和伙伴们常常在傍晚的时候跑进去,听里面的孩子唱圣诗,那三个醒目又漂亮的混血儿,吸引了我们差不多全部的目光,一度让我们嫉妒。12岁生日,爸爸微笑着送一枚十字架给我。我看着银色的光芒在我的胸前跳跃,一下子变得安静而敬畏。我知道,十字架是奶奶的信仰,她是虔诚的基督徒。可是一年之后,在一个槐花飘香的五月,奶奶死了。她死得很安详,就像在做一个甜美的梦。她的枕边放着卷了页的《圣经》。爸爸说,奶奶是被上帝招到天堂里去了。他或许是对的,可是这不能阻止我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被掏空,我感觉大量的力气正拼命从身体里跑出来,然后飞速涣散,我想我是彻底沦陷了。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生活的真相,生活背后是隐藏着火焰的,熊熊燃烧的火焰。我开始学会沉默。爸爸说我是长大了。不过,时间一长,我发现,其实没有了奶奶,生活还是美好的。我依然可以在马路上和伙伴们疯狂地飙车,在同学的恶作剧之后不介意地一笑,在课堂上乖乖迎接老师的赞美,在美术课上画唯美而安静的水彩。没有呐喊,没有夸张,更没有抽象,14岁的我还是幸福的。15岁,爸爸与同事互调工作,我们一家三口离开燕北,来到湘南,在这个植物气息浓烈的江南小城安定下来。不错,这里的鲜花常年在街道上开放,而树冠庞大的香樟树是那样温柔好看。在湘南,我认识了蔡湘南,一个英俊而倔强的男孩子。第一次见他,他桀骜的眼神就刺痛了我的心脏,我突然想起哥特式教堂的塔顶,那尖尖的,直刺穹隆的塔顶。它们都一样让我震撼。我在心底对自己说,这个男孩子,他会是我最好的兄弟。我的预感是对的,几天之后,我们已经并肩走在氤氲着清香的街道上,湘南像燕北的朋克或古惑仔那样,不停地吹口哨或者唱歌,不知疲倦。他是很活跃的男孩子,而我则相对安静。这很好,我分享他的青春。很多次,他跟我说起他哥哥,说那个读着高三的帅气大男孩,他对弟弟的态度是那样冷血,不闻不问。看他忿忿的表情我总是忍不住发笑,他的哥哥我见了,性格张扬但绝对善良的一个人。我说兄弟啊我看你哥挺好,只是你没发现而已。他倔倔地摇头,说,我不信。真是任性又骄傲的孩子。要我说什么好呢。我什么也没说,我相信时间的力量。我一点都没说错,湘南他哥真的挺好,有一次我去他家他哥说有事离开,可是我下楼的时候分明看见他在鲜花店门口耗磨时间。他是牺牲自己,把狭小的自由空间都留给我们了。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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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北方雪南方雨十七岁的点滴,弥漫着年年岁岁的芬芳。时间沉积在你我一起走过的时光。茫茫网海,曾经寻觅着的两个身影走到一起。风放肆地吹舞着扬起了前方的沙石,忽明忽暗。那仿佛是一条路。是曾经靠在一起走过的日子。那十七岁的记忆,属于两个人的故事。在这条路上倒映着。那布满青苔的青石板,似乎积淀着一段段,深深的幸福时光。2006年12月2日,对于柒来说是一个平常的日子,可是堇却始终记得,那一天,他认识了一个人生中最重要的女孩。(一)柒很久没上过网了,自从上次数学考试亮了红灯后,便被老妈无情地下了“禁网令”。这对柒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的打击!在她看来,生活可以没饭吃但决不可以没网上。但面对老妈的“强硬”,她也只能暗下决心,置之死地而后生。终于用一张金灿灿的作文竞赛奖状解除了那个“禁网令”。带着小小的兴奋,柒又开始了她的网游生活。上网让她有种踏实感,就像忙碌了一天后躺在自己的大床上那样。qq叫个不婷,像平时一样,又有很多知名的不知名的网友来加她,而她也一一接受。她的爱好不是聊天,但从不拒绝人。即使有时候遇到一些无聊的网友,她也会耐心地和他们聊上几句。欣总开玩笑说她有“大爱”,即所谓博爱。那天,柒接受了很多网友的好友请求。其中也包括堇。那些新加的好友,对柒来说,只是她长长的qq好友列表中,一群普通的陌生人。(二)“嗨!今天我遇上了一件很新奇的事!”堇的头像迅速地闪动着。“咋啦?说来听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柒和堇这么聊得来了。他们都是有些疯狂的“网迷”,堇是一个话多且幽默风趣的男生,而柒恰好是最好的倾听者。她有足够的耐心去听取别人的故事,但却不会轻易地讲出自己的故事。除非那个人在她的心中有一定的分量。(三)“我说了那么多,你除了发表那些见解外。难道没有什么别的要说的吗?”有一天堇突然问。“还有什么?”柒发了个疑问的表情。“我总觉得你是个有故事的人。”柒看完后楞住了,而后轻轻地笑了。“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经历可以跟你说的,柴米油盐,粗茶淡饭,我的生活再简单不过了。”“可是你是个很特别的人!”堇肯定地说道。“特别?呵呵!那只是你的想法。”“不!我坚信,我笃定!”堇发过来一连串的感叹号。柒看着堇的固执,有些无奈地耸了耸肩。她想用跟他同样无聊的网友的方式对待他,可过了一会儿她又后悔了,于是打道。“别傻了,网络是不可能看清一个人的。这只是一个虚幻的世界,我们在里面生活着,也只是做着自己的一个梦。梦终究会醒来,终究会回到现实。而一切的一切,也会如紫檀燃烧殆尽般,火灭烟飞。”“别说我固执,可我仍坚持我的说法!”“那么,你凭什么这么固执?”柒有些愤愤地说。“凭我的心——能感受到!每一个人,每天都在演绎着自己的故事,缔造传奇。你不是个没有故事的人,只是不愿意说。你喜欢倾听,是因为你希望通过这些故事来了解这个世界。而你也希望,在与人相处方面,你总是把握着主动权。你可以进退自如因为你牢牢地把握住了自己的心门。然而,那只是自我封闭,你固执地充满了警觉性,其实那,只会让你永远地守着那把枷锁,终有一天,会生锈的!”柒把这一段话来回地看了几遍,她想对堇说你说的通通都错了,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否决。真的是这样吗?柒的内心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为有这样的想法,她吓了一跳。也许?或者?矛盾的内心让柒迷惑不已。她静静地下了线,关上了电脑,躲进了被窝。那一晚,满天的星星陪着她一起失眠。(四)“懒猪,起床拉!今天考试,祝你好运哦!别再捧个鸭蛋回来哈!”一大早,柒的手机便响了。柒懒洋洋地握着手机,看完后傻傻地笑了。柒和堇交换了电话号码,就在上次堇“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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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和北方的自然差异以秦岭—淮河为界,我国广大的东部季风区被分成了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北方和南方地区的自然差异:我国北方和南方地区在自然方面有明显差异,我们先看看地形方面的差异,从地图上我们看这一片从东北平原到华北平原、黄土高原就是我们讲得的北方地区,这一片地区可以说就是黑土地和黄土地。黑土地是东北平原土壤乌黑,有机质含量高,土地肥沃,这就是我国的黑土地。说到黑土地我们很容易想到从这块黑土地上走出来的笑星赵本山,来自辽宁铁岭的赵本山经常在小品中以“黑土”的名字出现,显示了赵本山对生养他的这块黑土地的深厚情谊。黄土地很容易知道这就是指黄土高原,这是世界最大的黄土分布区,黄土裸露于地表,非常容易流失,黄土高原也就成了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流经这里的黄河也因此成为世界上含沙量最大的河流,这条河流出黄土高原到了华北平原上,把黄土沉积到了华北平原上,千百年来,黄河在华北平原上泛滥成灾,在众多生灵被洪灾洗劫后,留下了地势平坦,一望无际的华北平原。如今的华北平原上由于黄土覆盖,土质疏松,肥力不高,是典型的中低产土壤。所以不仅黄土高原是黄土地,华北平原也是黄土地,那么北方地区的地形就主要是以平原和高原为主。再看南方地区,南方地形区主要有四块,自西向东,自北向南依次为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平原、云贵高原、东南丘陵。这说明南方地区的地形要比北方复杂,有平原、高原、盆地和丘陵。我们看看气候方面的差异,我们教材用了四个城市的气温和降水量柱状图来比较,先看气温,从一月气温开始,哈尔滨一月均温低到-20℃,北京也低到了-5℃,非常的寒冷,而南方的武汉达到3℃,广州达到约14℃。南方在最冷月是较为温和的,都在0℃以上。在冬季,我国以秦岭—淮河为界,南暖北寒。而夏季南方和北方气温相差不大,广州比哈尔滨高大约5℃。再看降水,从图上我们看看四城市降水量柱状图有个相似之处,什么相似?(都是夏季降水多。)对了,由于南方和北方都是东部季风区,受夏季风影响明显,夏季风是我国降水的主要来源,所以,夏季都多雨。从降水总量来看,四城市降水量总体是南方多于北方,我国有南涝北旱的特点,主要就是降水量决定的,南方多水灾,北方多旱灾,南方多水田,北方多旱地,不是还有南水北调吗?就是南方水有余,北方缺水严重。北方和南方气候上面的差异从气候的类型上也可以看出,北方是温带季风气候,南方是亚热带、热带季风气候。南方河流和北方河流的流量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我们从图上长江武汉水文站的数据和黄河花园口水文站的数据可以看出,同为7月份时,长江的流量达到了4万立方米/秒,而黄河流量只有2千多立方米/秒,这之间是20倍的关系,20倍刚好是长江年径流量与黄河年径流量的关系,也就是说,一条长江就相当于20条黄河。为什么长江比黄河流量大这么多呢?(学生:因为北方降水量少,南方降水量大。)对,径流量与流域的降水量有很大的关系,河流里的水绝大部分是天上降下的,所以降水量大的地区,河流流量就大,当然长江、黄河的上源有些水不是天上的降水,有部分是高山冰雪融水。那么我们再问一下,珠江流量更大,还是长江?(学生答:长江。)长江流域的降水量更大,还是珠江流域的降水量更大?(学生感到很困惑,因为许多学生已经知道珠江流域降水量更大,但珠江流量却更小。)对了,应该是珠江流域的降水量更大,因为我国的降水量是从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所以河流的流量还与另一个因素有关,这就是流域面积的大小,流域面积实际上就是汇水面积,汇水面积越大,河流流量自然就更大,所以珠江的流量小于长江,是因为流域面积比长江小,并不是流域内降水量比长江小。最后看看植被类型,北方为落叶阔叶林,南方为常绿阔叶林。我们教室外的树就是常绿阔叶林,虽然冬天也要掉叶子,甚至夏天都要掉叶子,但掉的是老叶子,是新陈代谢的结果,老叶子不掉,新的叶子又长在哪里呢?而北方就不同,到了冬天,叶子全掉了,变成了光秃秃的树枝,你想,哈尔滨一月气温降到-20℃,人都跑到有暖气的室内了,植物没长脚,只能挺立在寒冷空气里,生存不下去呀,干脆罢工算了。结论,南方地区是亚热带、热带的常绿阔叶林,北方是温带落叶阔叶林,到了东北的北部已经有不少的针叶林了。针叶林就是气温更低的地区生长的植被,不能大大方方地把叶子展开,只能自己抱成团,成针状来抵御寒冷。我们刚才对比了北方和南方,差异明显,其实在北方内部其实也有差异,我们看看教材上边同为11月份,北京的景色是金黄色的深秋景色,而哈尔滨的景色是白茫茫的隆冬景色。同样是在南方,我们四川盆地和珠江三角洲也有很大的不同,就在上学期末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从广州乘飞机到成都,在广州上飞机气温18℃,广州街头还有穿短袖的,上了飞机,一个多小时后,在成都下飞机,广播里说,成都是8℃,下飞机乘出租车经成都街头,他大吃一惊:这成都的人太搞笑了,都穿羽绒服了。到了我这里,他首先就笑了,因为我也穿着羽绒服。他在我家里就只穿一件春秋衫,外面随便穿了件外套。随便给他弄点吃的,我就下午上班了,等我下午下班回家再看他,冷得打抖,他对我说,你这是什么房子,太冷了,给我找件衣服,最好是羽绒服。这时他不觉得穿羽绒服搞笑了,只觉得很有必要穿羽绒服。你看同是南方,广州和成都可是很大的不同。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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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失败积累失败从古至今,我相信没有人愿意失败,在他们眼中失败就相当于失去了一切。但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时,又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在失败的同时,往往又留下一笔宝贵的经验。这经验是成功的秘诀,只有积累这失败后的经验,总有成功的时候。伯拉罕·林肯,他的一生不知失败了多少次。从他23岁竞选本州众议员的职位的失败,到47岁他的党推荐他为副总统后选人的失败,伯拉罕·林肯不知失败了多少次。尽管不断失败,但他总是能总结教训,积累先前失败的经验,直到51岁成为共和党总统,终于取得了成功。又像历史上的另一位伟人爱迪生。他在发明电灯时,不知失败了多少次。但他百屈不饶,坚持寻找灯丝,直到找到乌丝。在积累了大量失败经验的基础上,终于成就了他这一让世界为之震惊的发明,也使他成为当时最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说:失败使我创新,失败使我进步,失败更使我积累了丰富有用的经验。失败是令人痛惜的,但失败并不意味着终止,在生活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向往成功,但每个人都会有失败,只有那些不畏失败、勇于前行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成功的价值。在成功的标志下,回首来时的路,失败正如一块块基石,只有不断积累这一块块基石,才可以铺成一条通往成功的路。在我们的周围,有在为成功喝彩的同时也给失败者以鼓励的人,但更多的只是对失败者的讽刺,瞧不起。失败者常常为此痛苦不堪。但失败是避免不了的,祈望成功之路没有失败那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在强者眼中,失败不是阻挡前进的障碍而是助己攀登的阶梯。对于不敢面对挫折失败的懦弱者永远没有享受成功的喜悦。西楚霸王项羽力拔山河,显赫一时。然而十面埋伏,四面楚歌,他遭了暂时的失败。面对失败,项羽没有总结当初失败的原因,没有积累这一失败,没有吸取教训。他丧失了信心,遣散士兵,自刎于乌江,放弃了东山再起的机会,一代英雄,仰天长叹,留下千古悲歌。因此,我们应该用健康的心态对待失败,积累失败,不停止奋斗与努力,总会有成功之时。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让我们记住失败乃成功之母,坦然面对失败,积累失败,那么我们最终会成功。失败乃失败之母常言:失败乃成功之母,试问古今,真的如此吗?失败乃失败之母该更为贴切吧!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真实的事。他小学时很聪明,很优秀,曾获数学竞赛一等奖,是学校里的小领导。上了中学的他很出色是继班主任后班里的第二把手,但或许是学习方法的缘故,他的学习成绩开始下降,经过不懈努力,只能基本保持得住成绩。然而上了高中的他开始默默无闻,三好、优干,不再属于他,成绩出现了不及格,他仍很努力,可是却不见成效。清代蒲松龄,一生参加科举的次数也许他都记不清了,几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失败后再失败,终于把他参加科举的激情消磨殆尽。他的出名还是由于他科举落榜后历经十几年写的聊斋志异。他获得了成功,但这种成功也许并不是他最初的目的,他想中举,梦想终究还未实现啊!一次次科举失败,一次次再次科举,就这样荒废了几十年,还是未摆脱失败的束缚,他只好另寻出路,失败乃失败之母,真是一点也没错。看似是消极的想法,但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何尝不是这样呢?当一个满怀壮志的人去参加会试,失败时他会鼓励自己下次再努力,当再次参加又失败,第三次、第四次……多次失败后仍然有毅力继续拼搏的人又会有多少呢?失败会激发人的潜能,使他一鸣惊人使他取得辉煌的成就。失败会使人颓废,一次不会,两次、多次后,激情不在时,成功不再可能回来,再去尝试也只会是徒劳。失败一次,可能是偶然,失败两次可能还有机会,失败三次也不能说明你没有潜力。三年、五年还没有成功那就放弃吧!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只是失败者对自己的一种安慰,给自己找的一种理由罢了。成功是在一次次小的成功中积累起来的,而多次失败后只会有失败是失败之母了。的确,在我看来失败乃失败之母,不是吗?如果失败是成功的前提,那又会有多少失败者为现状安闲、自乐?又有多少努力者看不到成功的曙光?或许,有时追求成功的前提不是失败而是不要太固执……点评:说理充分透彻,立意鲜明。比喻生动、形象、贴切,本体与喻体形神相似,文章的趣味性与说服力都大大增强了。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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