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却也那么喧闹
有没有那么一瞬间,你突然觉得自己被世界遗弃在茫茫人海之中,却怎么也找不到指引的路标,怎么也看不清前行的方向?原来,世界真的那么大,大到我们找不到前行的方向。原来,世界也那么的喧闹,喧闹得模糊了我们的眼睛,繁琐得让自己听不到内心的声音。
世界那么大,路还那么长,追梦的人别急着赶路,当你感到累的时候,记得停下来好好歇一歇,这样你才能拥有更多的精力追逐自己的梦想。世界那么喧闹,心得不到平静,努力的人别盲目拼搏,在你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记得停下来聆听一下自己内心的声音,问一下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那是源自内心最真实的呼唤。不要一直只顾着匆忙地赶路,却忘记了自己为什么出发。
青春的路上总有赏不完的风景,或许,你一时喜欢那灿烂的花朵;或许,你一时喜欢那微笑的小草;或许,你一时喜欢那迷人的山峦;或许,你一时喜欢那飘逸的云彩;年轻的我们心中总有一颗不甘安定并且时刻跳动的心,但往往我们就是在不经意间错过了太多太多。世界那么大,却也那么的喧闹,让自己偶尔停下来听听风,听听雨,也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愿你在喧闹的世界里寻得属于自己内心的一份淡然。
我们都在成长,偏偏我们都喜欢拒绝成长。我们都一样,青春又彷徨,年轻又迷茫。青春是一首美丽的赞歌,歌词由你自己描绘,是色彩斑斓,还是黯然失色,是昂扬激励,还是颓废退缩,是对是错,是好是坏,是喜是悲,全由你自己描绘,也全由你自己独奏。你的世界由你改变,因为你是这世界唯一的你,愿你走在时光的轨道上,自信地唱出属于自己的岁月赞歌。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擅长于安慰别人,习惯于鼓励别人,在别人眼里,我们简直就是情感导师、心灵治愈者,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在每一个深夜里我们的内心都在挣扎,都在彷徨。这些年,我们都习惯了干一件傻事,就是费尽心思地抚慰别人受伤的脆弱心灵,却忘记了治愈自己内心深处的伤痛。
你跟上帝抱怨说生活亏待了你,生活告诉上帝说,你连自己都不爱自己,你连自己的不懂得珍惜自己,你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去努力争取,你凭什么说生活亏待了你,而你又何来的这么多的抱怨。人,最大的错误就是认为全世界都欠自己点什么,却从来不知道你连自己都不爱自己,世界那里有时间来待见你。
世界那么大,我们都忙于奔波,却忘记停下来好好歇一歇。生活,该有的姿态不应是忙碌,而该是在适当的时候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偶尔让自己在匆忙中停下来,品味一下生活的美好。其实,你真的不必让自己活得那么累,用微笑点缀你自己的脸孔,你会发现生活是如此的精彩,阳光是如此的灿烂,花儿是如此的芳香,连路边的小草都充满着勃勃生机。世界那么大,世界也那么美,别忘了停下来欣赏这美好的一切。
当回忆变成追忆,当往事成为往昔,时光的轨道不免得留下几道忧伤,我在岁月的长河旁独自徘徊思索。终于在繁华落尽之时懂得了,岁月永远不会等你成熟,时光永远不会善待谁,人要想活得精彩一点,首先要学会爱自己,因为你就是你,无与伦比的你,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你。
一个故事的最后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告诉我们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岁月是绝不会放过每一个可以给我们留下烙印的机会的,所以许多东西,许多事情,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因为你早晚会失去,因为你早晚要学会面对这一切。漫漫岁月里,我不渴望会成为谁的依靠,也不祈求谁会聆听自己的孤独心事,只愿自己可以成为自己的依靠,即便在没有人给予关怀的时候,自己也能给自己一个温暖的肩膀。
世界那么大,却也那么喧闹,记得偶尔停下来听听风,听听雨,也听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跟着自己内心的声音走,你会走得更加从容自信。
世界那么大,这里却那么小
——《死亡诗社》读后感
文/王耕耘
《死亡诗社》是美国作家N。H。科琳宝姆根据电影剧本《死亡诗社》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一段中学生的成长历程,一段传统思想和现代教育的斗争。故事中的孩子一直在成长,一直在战胜自己,战胜心中那个一直缠着自己却又不敢触碰的“恶魔”。
传统的教育思想一直缠绕在威尔顿学院的学生身上。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各个方面都给孩子带来一种传统观念,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不允许孩子有别的想法。“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中”,他们就是一群“毫无信仰的人”。
基丁老师给孩子们带来了新思想——“做生活的主宰,而不是奴隶”。他让孩子们站在课桌上,用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世界。在基丁老师的指导下,孩子们“抓住每一天”,突破了自己心中的那份传统,打败了自己的“心魔”。他们站在最高点,释放出野性的狂吼。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是孩子们思想的成长。对于一直在传统教育下学习生活的学生们来说,基丁老师的教学方法是荒诞的,但这种不可置信的荒诞激发出了孩子们内心中的一种渴望,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的帮他们突破传统,寻找自己心中的梦,“生活从此变成一首欢乐的诗”。
成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路顺风,总是会有坎坷的。这群孩子也因他们的成长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尼尔自杀。尼尔在基丁老师的鼓励和帮助下,追寻自己表演话剧的梦想,尼尔成功的在大家面前表演了一场精彩至极的话剧,但这场精彩的表演,尼尔的父亲也看到了。尼尔的父亲强制性地将尼尔拖回家,禁止他表演,还要求他学。悲愤的尼尔在父母睡着时,穿上自己的戏服,从父亲的办公室里翻出一把手枪,子弹上膛,尼尔朝着自己的太阳穴,轻轻地扣动扳机,随后便倒在血泊之中。尼尔的死是一个悲剧,也是他成长的见证,证明了他不愿接受传统思想和古板的家庭教育。人只有经历过痛苦才会懂得反思,尼尔的死便引起了世人的思考。
《死亡诗社》中的孩子们在成长,但也有人终究被传统打败,成为了传统的俘虏。就像卡梅伦,出卖了基丁老师,出卖了各位同学,出卖了新思想,导致了基丁老师在学生家长和校方的非议下被迫离开。故事结局中学生们纷纷站在桌子上声援基丁老师并向他告别的情景让人感动。
《死亡诗社》让我们反思,死板的教育真的对孩子们有好处吗?孩子的成长过程注定要这么痛苦吗?学校不应该是学生的地狱,应该是他们放飞梦想,展翅翱翔的地方。“在梦想中追求自由,在生活中寻找诗意”,孩子们在成长,古板的教育要什么时候才能成长?
初二:王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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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这里却那么小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世界那么大,这里却那么小——《死亡诗社》读后感文/王耕耘《死亡诗社》是美国作家N。H。科琳宝姆根据电影剧本《死亡诗社》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一段中学生的成长历程,一段传统思想和现代教育的斗争。故事中的孩子一直在成长,一直在战胜自己,战胜心中那个一直缠着自己却又不敢触碰的“恶魔”。传统的教育思想一直缠绕在威尔顿学院的学生身上。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各个方面都给孩子带来一种传统观念,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不允许孩子有别的想法。“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中”,他们就是一群“毫无信仰的人”。基丁老师给孩子们带来了新思想——“做生活的主宰,而不是奴隶”。他让孩子们站在课桌上,用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世界。在基丁老师的指导下,孩子们“抓住每一天”,突破了自己心中的那份传统,打败了自己的“心魔”。他们站在最高点,释放出野性的狂吼。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是孩子们思想的成长。对于一直在传统教育下学习生活的学生们来说,基丁老师的教学方法是荒诞的,但这种不可置信的荒诞激发出了孩子们内心中的一种渴望,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的帮他们突破传统,寻找自己心中的梦,“生活从此变成一首欢乐的诗”。成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路顺风,总是会有坎坷的。这群孩子也因他们的成长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尼尔自杀。尼尔在基丁老师的鼓励和帮助下,追寻自己表演话剧的梦想,尼尔成功的在大家面前表演了一场精彩至极的话剧,但这场精彩的表演,尼尔的父亲也看到了。尼尔的父亲强制性地将尼尔拖回家,禁止他表演,还要求他转学。悲愤的尼尔在父母睡着时,穿上自己的戏服,从父亲的办公室里翻出一把手枪,子弹上膛,尼尔朝着自己的太阳穴,轻轻地扣动扳机,随后便倒在血泊之中。尼尔的死是一个悲剧,也是他成长的见证,证明了他不愿接受传统思想和古板的家庭教育。人只有经历过痛苦才会懂得反思,尼尔的死便引起了世人的思考。《死亡诗社》中的孩子们在成长,但也有人终究被传统打败,成为了传统的俘虏。就像卡梅伦,出卖了基丁老师,出卖了各位同学,出卖了新思想,导致了基丁老师在学生家长和校方的非议下被迫离开。故事结局中学生们纷纷站在桌子上声援基丁老师并向他告别的情景让人感动。《死亡诗社》让我们反思,死板的教育真的对孩子们有好处吗?孩子的成长过程注定要这么痛苦吗?学校不应该是学生的地狱,应该是他们放飞梦想,展翅翱翔的地方。“在梦想中追求自由,在生活中寻找诗意”,孩子们在成长,古板的教育要什么时候才能成长?初二:王耕耘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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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远那么近那个柳动蝉鸣的聒噪午后,一方绿荫下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儿。那小人儿眼中含着泪,眼前出现了一层白雾,若隐若现中,她仿佛瞧见一个身着华服的老人,微笑着向她招着手……。今年八月,我的曾祖母死了。她走的很突然,昨天还好好的,突然一下眼睛就翻了白,再也没有醒来。小时候的我因为爸妈工作忙,所以七岁以前都和外婆待在乡下。那时候,曾祖母还健在。她骨架宽大,身体健朗,没事儿总不爱待在家里,出去四处转转,喜欢管别人家的闲事儿。小时候好像没有太多关于曾祖母的记忆,只知道她虽已八十岁却还能烧饭,身子骨特健朗。这时的我与她,有些远。已经记事了,才有了些许与曾祖母的零碎记忆。虽已记事,但还不那么懂事,总是嫌曾祖母身上脏,不往她身边靠。其实她很干净,一点儿也不邋遢,还很自觉,每次来我们家时都蜷在角落里,吃饭时不敢夹菜,默默坐在一旁;坐在沙发上时只坐在角落里,只敢坐沙发的一半;洗澡时妈妈帮她洗总会不好意思,觉得麻烦我们……我的曾祖母那样好,可我却没有好好珍惜她。这时的我与她,依然远。直到觉得她年纪大了,我也懂事了,才对她好一点,不那么嫌弃她了。记得每次下乡,她看见我都会喊道:“杨啊,下来啦?”这时我就拉着她的手,说道:“是啊,曾祖母,你在乡下还好吗?”她总是笑眯眯的:“我呀,好得很呢,能过一百岁!”我会哄她:“肯定会的,曾祖母,你是个大善人,肯定能活二百岁!”她又会笑着说:“哎哟,老了老啦,活那么久不都成老妖怪啦,哈哈!”直到现在,她健朗的笑声还回响在我的耳畔。不懂事的我还喜欢给她梳头,把她当成我的娃娃,还把自己的发箍给她戴,虽然总会挨家人责备,但她自己却一点都不在意,还笑说我的重孙女真好,一点都不嫌我脏,还给我梳头呢。现在想想,她有多么的宽容,我有多么的不懂事。还有一次,干妈来看望她,给她带了一袋绿豆饼,是新开的一家店。我不懂事,竟跟她要吃。可她却说:“你吃你吃,曾祖母不饿。全都给你吃。”看到我吃的津津有味的,她笑得那样开心。这时的我们,很近很近。可前不久,她跌了一跤,脑部充血,因年纪大没法做手术,在医院挂了十几天水,没用,只能回家等着咽气了。我们都很伤心,她以前跌了那么多跤,都慢慢好过来了,为什么这一次就不行呢?她才86岁,她还没有到100岁呢……现在,我们已离得那样远了。到乡下看她时,她背对着我们睡在床上,很安详的样子,我们就没有打扰她,吃了顿饭就走了。可没想到这一别,就是一辈子。就隔了几天,外婆突然打来电话:“你们快回来!曾祖母不行了!”我们连忙十万火急往乡下赶,可没想到,就在快要到时,电话传来:“已经走了……”挂了电话,妈妈强装镇静,依然开着车子,可阿姨却已泣不成声。我听了竟嫌烦,本来以为自己不会哭,没想到,踏进家门槛,看到她穿着葬服,整整齐齐的、双眼紧闭,身体笔直地躺在白色的布上时,眼泪顿时喷涌而出,痛哭流涕。原来,死亡,是这么简单。我与曾祖母,天人永隔,遥不可及。让我遗憾的有很多,生前没有好好珍惜她,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为了弥补她,我与妈妈、阿姨一起陪着她走过四天,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可她还是没有最后再睁下眼睛,看看我们,她就这么走了。火化的那天,看着她被推进火炉,我们全家老小许多人一起哭喊:“曾祖母让火,烧人不烧魂,同我们回家吧!”一遍又一遍,直到火炉门关上,我们都伤心欲绝,等待着她的骨灰。那样健朗的一个人,此刻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盒子。我们进行过跪拜之后,将她送回早已逝世的曾祖父身边,安葬在一起。以后再下乡,就没有那样好的曾祖母了,房子里空荡荡的,该会多么凄冷啊。曾祖母,你一定要一路走好,千万别让我们担心……人生,总是充满着未知。在乎的,只是沿途的风景。所以,请珍惜身边的一花一草,还有你的亲人。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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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那么喜那么久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时,自己只有17岁。领书时林维排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陈晓晓很细心。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19岁毕业的时候,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般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都没说。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的,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头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的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思念从未如此强烈过。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像的要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很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惟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载着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陈晓晓突然低下头冥想,林维微笑着问:“你在想什么?”陈晓晓也笑,她突然张开双臂,仰起头深呼吸,然后说:“多好啊,林维,多好啊。”林维微笑着看她,她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鸟。回到上海以后陈晓晓仍然坚持给林维写信,仍然是浅绿碎花的信笺,仍然是零零碎碎的文字。林维的回信更加少,他有时候回信,信中却越来越多地提到另一个女孩子。陈晓晓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的心里开始有尖锐的疼痛,这种疼痛迅速地蔓延开来,疼得她弯下了腰。陈晓晓在图书馆呆呆地坐了一天,秋天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陈晓晓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秋天过后,她就要大学毕业。她恍然想起多年以前,自己上课时回头偷看林维的往事。生活一直在不断变更,但为什么她对林维的感情,这么多年了却没有丝毫的改变?陈晓晓揉着头,她一向都有很多话想对林维说,此时却发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林维再无信来。陈晓晓也不再写。虽然每个星期六依然习惯地早起,但已不再是长裙飘飘的日子。大四的生活更加伤感,她一个星期除了两天去见导师,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做毕业设计。陈晓晓很少再去图书馆,下午的时候独自去校园散步。经过球场的时候看见很多男生在踢球,她靠在栏杆外面看了很久。这时球滚到她脚下,她抬脚把它踢了回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很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了场中。很多男生都大声叫好,还有些人吹起了口哨。陈晓晓笑起来,这个脚法是林维擅长的,她看了那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她信步走到操场上去,在贴近跑道的地方看到不知道是谁画下了一颗大大的红心,旁边写着英文字母:ILOVE YOU。陈晓晓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林维去北京的那天,她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他却没有察觉;想起第一次给林维打电话的那个晚上,他们的通话只持续了十分钟,而她为此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却没有听出她声音里的异样;独自去北京的那趟火车,她被闷得头晕,险些窒息,他却没有问过一句;想起他们站在长城上眺望,他却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陈晓晓蹲下身来,把头埋在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哭了。她爱了林维那么长时间,他应该早就知道,但他没有爱过她。陈晓晓最后给林维写了一封信。“我一直想写信给你,但每次提笔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说起,于是又放下,我只能让自己单纯地被积压着。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往事真的像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但它终于无法靠岸,所以一再游移。我曾经一直相信,你就在我心里,所以天涯咫尺。但当我伸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坚实的东西。我只是轻轻一碰,它就碎了。“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那天在长城上,你问我在想什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在想时间。七年了,我爱了你整整七年,但你却没能爱上我。“爱情真的很像一扇门。当我第一次开门的时候,看见你经过。但第二次开门的时候,你已经消失不见了。但我将一直记得,那天你陪着我一起吹风,我的长发轻轻拂在你的手臂上。”陈晓晓毕业之后回了一次家,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林维没有回来。陈晓晓想,这样也好,是否再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段单向的感情已经结束。只要她曾经一直珍惜着,就好。一个叫陆远的男生笑着说起陈晓晓的往事,说她喜欢收集可爱的卡通图片,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冷饮,喜欢放学的时候去球场看球……陈晓晓很是吃惊,但陆远说起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聚会散后陈晓晓问陆远:“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陆远看着她,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然后他轻轻地说:“因为,我爱了你那么多年。”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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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那么甜蜜,所以那么伤心我一个人独自坐着飞机来到一个小国,我要在这里定居。我不敢找哥哥借私人飞机,毕竟他已经够忙了。我在那里的学校安定下来,原因是因为我以前在这儿附近买了一套公寓。我把自己扔在软绵绵的床上,泪却不知不觉中滑了下来,我想~那该死的家伙,想念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突然好后悔,后悔不应该误会他,麦克已经告诉我一切了,亚斯。。。你也会想我吗?我来到学校,我必须自我介绍,因为这里不是在挪威。我垂下眼睑,慢慢自我介绍道。我刚介绍完,就安排到一个空位上,女生们都乱成一片,喧闹不停:“她好好哦,她旁边就是完美无缺的校草——哲智哎,就是冷酷了些?。”“对啊对啊,她好幸运哦。”“我们以后可要好好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哎。”“不过她长得好可爱迷人哦,和我们的校花——娜欧有得一拼哎!”。。。我没有再听那些女生的八卦,我不经意间扫过旁边的人,呃,好像叫,哲智吧。他正趴在桌上睡觉。墨色长发微微被风吹起,额前的几缕墨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耳上钉着一个钻石耳钉,轮廓分明的侧脸,透着冷漠的气质,很帅气,让人着迷。我苦笑着想起亚斯,他,没有我过得很好吧,但是,我想着不禁抓住衣角揉搓,我不能没有他吧,不,我应该会习惯的!我塞着耳机,闭上眼睛,再也听不见任何杂音,只有美好的音乐围绕在耳际。我抓住脖子上的麦克给我戴上的项链。麦克,他曾对我说,他会一直守护我,直到我真真切切找到幸福。可是,一想到亚斯那逍遥自在,一脸无所谓的表情就不由地心痛。是的,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上完课,就有一大群还没死心的“粉丝”在哲智桌前,我看着心烦就出去了。在走廊上我听见有女生说什么哲智有出新的专集,呃,那,哲智他是国际出名的歌手了,那,家境也不错吧。我在挪威的时候好像听说过这个歌手名。哲智。我在想今天去超市买些东西吧。放学后,我买完东西,在超市门口走着,突然有些头昏,肚子有些疼,想呕吐。然后就昏倒了。哲智刚好也来超市买完东西,他看到了昏倒的我,他拨开人群,把我抱起来送到了医院。医生说了一大堆话,但哲智清楚,我得了癌症,再加上有些贫血,还有些抑郁。我昏昏沉沉地起来,哲智连忙来扶我。“我,怎么了?”哲智默默地看着我,那眼神似同情又似心疼。我打掉他的手。“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我恨恨地离开,哲智跟了过来。我跟这个人又不认识,他干嘛一直缠着我。“今天的医药费可不便宜哦。”他看着我。我一惊,他不会要把我打昏,然后又敲我诈吧?“哎,你要我怎么赔偿你?”“至少也请我一顿饭嘛。”他得寸进尺。我挑眉:“好啊。”他和我来到我家。他把红色跑车停在楼下。 “这房子,就你一人?”哲智四处望着我空荡荡的房子。“嗯。”我不想说太多。我把一盒泡好的方便面重重放在他面前:“那,我只能请你吃这个。”说完,就自顾自地吃起了方便面。哲智喃喃自语:“怪不得你会贫血,原来。。。”“呃?”我听见了他的话。这是我第一次对外人说我的家世,而且还是自己动嘴说。说着说着,已经是深更半夜了,我睡着了,把头倚在哲智的肩头。哲智用脸蹭着我柔软的卷发,心想,我一定要让安娜在这段日子里快乐。(我们都自我介绍过了,认识了。)于是从认识哲智的第2天,我和他都在快乐中度过。我每天都很开心。在和哲智在一起的日子里,让我真正意识到,其实,想快乐起来,很容易。但是我冥冥中觉得哲智似乎隐瞒着我什么。但我很快乐。我越来越觉得哲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爱恋。直到有一天我再次昏了过去,我进入了抢救室。哲智一直在外边焦急地等候。一分一秒过去了,哲智也意识到,他,不能失去我。医生出来了,说道:“病人还能有一段时间清醒着,你现在还可以在这段时间里跟病人说说话。但时间一过,病人就会死亡,癌症,是不能治疗的病。我们已经尽力了。”说完,医生就走了。哲智踉踉跄跄地来到我的病床前,第一次,我看见哲智流泪了,他是那么的寂寞,那么的无助。“其实,安娜,我没有告诉你。我一直喜欢着你。不管过多久我都不会改变我的喜欢。还有,安娜,对不起,我隐瞒了你。你,得。。。了,癌症。”最后一句话,哲智是用颤抖的音说的。“我不怪你。哲智。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比我还要好的女孩。”我辛辛地说。为什么,此时,亚斯,麦克,都不在我身边呢?但此时,我没有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亚斯和麦克近乎疯狂地跑进我的房间。亚斯流着泪。麦克抽着烟,但眼睛里却含着泪。“你们都一个个大男人了,还哭哭滴滴的。”我笑着说道。“安娜,你还好意思笑,我们都找了你好久了。”亚斯用手替我擦干泪水。动作很轻柔,他的手还是那么温暖,那么舒服。“亚斯,你,能再抱抱我吗?”我不顾旁边的充满醋意的目光。亚斯微笑着点头,这么久违的微笑。亚斯紧紧抱住了我。我的全身冰凉冰凉。我闭上了眼,很幸福,很安详。是的,能在亚斯怀抱里死去,是多么地幸福啊。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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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那么甜蜜,所以那么伤心我闷闷地回去。第2天一早我来到学校,就听见女生的花痴尖叫。我已习以为常。我坐在座位上不经意地看向讲台。嘴巴张成“O”型,讲台上,站着的转学生,居然是,是亚斯!我的心狂跳不止,整个人全都呆掉。原本被女生认为的“枯燥铃声”,现在却成了“神圣铃声”了。我刚想到亚斯的位子上去,却被一群花痴军团挤了下去。我撇嘴,亚斯“腾”地站起,我原以为他是来我的座位上,却看见他的目光定格在教室门前。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是一个极漂亮的女人,化着浓妆,以一种爱恋的目光看着他,我被他们的目光深深刺伤,忍住即将掉下来的眼泪,转身,离开。原来一直是我一厢情愿地被玩弄在手心,我真的好傻,傻傻等了3年。我偷偷躲在教室后门,望着前门的他们。只见他们两人说了几句,那女人就掉眼泪,还扑倒在亚斯的怀里,亚斯不推开她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温柔地抱着她。这一幕,深深刺痛了我的眼睛,我转身,眼泪波涛汹涌地留下来,麦克抱住我,让我在他的怀里尽情地哭,他很愤怒。亚斯和那女人走过我们的身边,亚斯心痛地看了我一眼。我不想再去理亚斯。我只想对他说,爱你,好累。亚斯从那以后再也没对我说话,连祈求他看我一眼都成了一种奢望。每天他都和女生有说有笑地进进出出,而我则在家里一直疯狂地玩游戏,我一直杀一直杀怪兽,我觉得一直杀不到尽头,累了就坐在阳台上看蓝得要命的天,回忆着我和亚斯的一点一滴,以前,我说亚斯,你的名字是个很霉的名字,你瞧“压死”,不是吗?亚斯就追我,我就跑。麦克不忍心让我这样下去,他就去找他,让他回到我身边,亚斯就自嘲地笑,她,不是有你吗?这时麦克就扬起拳头想揍他,那个女人就出现了,好像叫艾紫来着。我终于想通,既然你没有我都活得那么好,我没有你也可以照样活得很好,我要活给你看!于是我打起十二分精神,照以往那样正常来上课,我想好了一个计划。。。体育课上,有跨1米高的栏的考试,我就执意去考,然后我假装昏倒。那天很热,我本来就是假装昏倒,没有想到,我真的昏了过去,该死,亚斯没有来考试。。。我被麦克送到医院,我想,这样躺着,真的可以让亚斯重新爱我吗。当麦克正准备去找亚斯时,我轻轻地说,我就算死了,也不要他陪在我身边。麦克点头。亚斯,我会恨你的。我出了医院后,麦克对我说我得了紫外线过敏症,太过强烈的阳光,会让我昏倒。让我好好在家休息。我又想到了一个计划。我要整你,亚斯。我来到亚斯的寝室楼下,正准备去找亚斯,就看见亚斯和艾紫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我躲了起来,按了那个好久没有打的电话,手在颤抖,心更加颤抖。亚斯接了电话,他的声音是颤抖的。“恩,你有空吗?”“哦,我。。。我,我有。”我挂了电话。我知道亚斯会打来就关了手机。旁边的艾紫明知故问地说:“她是谁呀?”我不想去听。我有些犹豫。我回到了学校,刚到门口,就被绑架。我睁开了眼,是,是艾紫。“只有除去了你,亚斯才能爱我。”我不解地看着她,她不语,手中拿着一把匕首。匕首闪闪发光。我闭上了眼。可恶,只能等死了。艾紫的手机响起,是亚斯打来的。我趁机艰难地把手机打开,麦克打了过来,我说了情况,他说好,马上来。麦克和亚斯几乎同一时刻赶来。警察抓走了艾紫。亚斯颤抖着抱住了我,我挣脱开他。我拉住麦克就跑:“麦克,我没让你叫亚斯过来呀。”“其实,是他自己来的。”亚斯看着我离去的背影,皱了皱眉。我收拾着行李。亚斯,你让我恨又让我爱,我们只能一个人在一个空间里好好思考一下。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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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近那么远作文全面版那么近那么远作文600字生活中有很多事情,看似远,却又如此的近……望着贴在墙上的名次表,直线从上向下数,数二十才看到我的名字。仅仅就是那几个名字却让我的梦想变的如此遥远。此时此刻,看似几步之遥的好成绩,和我之间却横亘着千山万水。那障碍可能是一条无桥的河流;可能是两座山之间的峡谷;也可能是交通堵塞的马路……分明目标就在对面,可要走过去,却是那样难那样远。我呆呆地望着排在前面的人名,人很多,他们应该就是那些跨过障碍,努力向前的人。我这才发现,自己把这几个名次看的太困难了。这么短的距离,只要自己振奋起来,努努力就行。可当其他人在试图前进的时候,我可能就是那个嘟囔着不可能的人,是那个只选择简单而放弃困难的人。我落寞地走出门外,看着外面的景色出神。只见那原来满树的叶子,竟被秋风吹得所剩无几;这寒冷的天气,自己都会冷的哆嗦,而那渺小的麻雀还能在空中飞舞;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落下,一朵一朵的,让水泥地面慢慢地铺上一层银霜。感受着萧条中隐隐透露但却震撼人心的勃勃生机,我的眼中似乎温热起来了,我想那不是泪的温度,应该是心在灼烧,被奋斗的激情、激昂的斗志灼烧着。我继续向前,任由片片雪花轻轻飘落肩头,眼前已是白茫茫一片,那看起来很远的路的终点仿佛近在咫尺,这几步就可以走完的路,我难道走不了吗?转身走向教室,身体里流淌的不再是沮丧和懊恼,因为我忽然想起了那句话:再远的路,只要用脚一步步去丈量,终会到达终点。你曾落过的泪,最终都会变成阳光,照亮脚下的路。(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我不去想悠悠别后的相逢是否在梦中,我只求此刻铭记那杨柳低舞月下重阁,你翩若惊鸿的身影,和那桃花扇底悄悄探出的半面妆容与盈盈水眸。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你必得一个人和日月星辰对话,和江河湖海晤谈,和每一棵树握手,和每一株草耳鬓厮磨,你才会顿悟宇宙之大、生命之微、时间之贵我一直以来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不管做了多么明智合理的选择,在结果出来之前,谁都无法知道它的对错。到头来我们被允许做的,只是坚信那个选择,尽量不留下后悔而已。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每一个黄昏过后,大家焦虑地等待,却再也没有等到月亮升起。潮水慢慢平静下来,海洋凝固成一面漆黑的水镜,没有月亮的夜晚,世界变得清冷幽寂.但是,最深的黑夜即将过去,月亮出来了……记忆的冰川在岁月的侵蚀下,渐渐崩塌消融。保持着最初的晶莹的往事,已经越来越稀少。灼灼其华,非我桃花。苍苍蒹葭,覆我其霜。芦荻不美,桃花艳妖。知我怜我,始觉爱呵。只要春天还在我就不会悲哀纵使黑夜吞噬了一切太阳还可以重新回来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纵使陷身茫茫沙漠还有希望的绿洲存只要明天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冬雪终会悄悄融化春雷定将滚滚而来孤独,寂静,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一袭粉色拖地蝶园纱裙,长发垂至脚踝,青丝随风舞动。眸若点漆,水灵动人,冰肤莹彻,气质脱俗,眼波转动间却暗藏睿智锋芒。淡雅如仙,迎风而立的她,宛若来自天堂的。暖有时候猛烈地指责别人说谎,其实是太渴望那消息真实。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片段。尘世里,总有些什么,让我们不自觉地微笑,使我们的坚硬,在一瞬间变得柔软。婴儿的梦呓,幼童的稚语,夕阳下相互搀扶的老人.......那天黄昏,紫岚在栖身的石洞口默黩地注视着落日。余晖变幻着色调,嫣红、水红、玫瑰红,转瞬便消失在天涯尽头;草原被铅灰色的暮霭垄断了,苍茫沉静。孔明灯真的很漂亮,就像是星星流过天河的声音。你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又何必去问为什么选择。原来岁月太长,可以丰富,可以荒凉。能忘掉结果,未能忘掉遇上。我不可抑制地在脑海勾勒这样的景象:黄昏。风。无垠的旷野。一棵树。----就那么一棵树,孤零零的。风吹动它的每一片叶子,每一片叶子,都在骨头里作响。天高路远,是永不能抵达的摸样......孤单时,仍要守护心中的思念,有阴影的地方,必定有光最好的时光,是经由记忆粉饰的过往。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忘记伤痛,欢天喜地地投向下一个天国。过往的人事,在前行的途中偶尔显身于记忆,又不可挽留地悄然远去。谁也阻止不了忘记的步伐每一次的离别都在夏天,明明是最火热的季节,却承载着最盛大的离别。睡着你的秘密,醒着你的自由。它的篱笆结实而疏朗,有清风徐徐穿过。人生有很多选择,一个选择又决定下个选择,所以,选择的时候只要是自己内心所想的,也值了,怕的就是,明明不愿意,又不得不选择。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早春二月,乍暖还寒的时候,鹅黄隐约,新绿悄绽,昭示着生命的勃勃,那是旭日般的青春;阳春三月,杏花春雨时节,桃红柳绿,柔风扶雨,飘扬着自然的伟力,那是如火的中年;晚春四月,芳菲渐尽之际,远山幽径,柳暗花明,辉煌着黄昏的执著,这是晚晴的暮年……人都说顺其自然,其实一点都不是,而是实在别无选择的选择。有个地方,名为汴梁,那年桃花肆意,旧年,桃花消散在汴梁。桃花十八年,繁华再现,桃花盛开三千夜,只需花颜亦墨离。那个汴梁有个童谣:桃花屋外飞满天,桃花谷里醉缠绵。桃花屋内冷桃茶,夭夭桃花葬桃恋。问桃花十八为几年,不谈墨离负花颜,江河暗流痴情魂,温柔十里桃花人。竹马青梅,亦是无猜,满眼繁花,只为那十八年的傻傻等候,公子俊秀,书画幔纱,唯有流逝一瞬,继过千年。1、起地你出小起时,我们手牵手,看过声地你一棵树的叶子,闻过声地你一朵花香。夏日如格成我实每我们一实每吃孩把发一冰激凌一实每在绿茵道上玩会也嬉闹。我们不实把发一零食和啤酒,坐在广时说的大草作把上看电影。冬日午实每好如我躺在在作腿上晒把发一太阳的慵懒时光我躺在在作怀如格成我实每,风着一格光透格成我就为吃孩风着一格玻璃窗,温暖一格那他的开清亮。实每好如来作把图上几公分的距离,成了我们那他也也天过却法跨越的海角开天觉涯。小小的白纸上记录着我们的曾经虽然有的时候真的相信的未必开花结果可是那本子里记录的快乐与我们的青春与泪水与那时的我们,还谈论着自己的青春、年少与梦想记得那一年你的离开我在夜里痛哭了一场那天,你的作文被贴在最显眼的地方当我们蜂拥来到你的作文旁却只得到你要走了的消息可你却不彻底磨灭我们的希望你说过你会回来我相信你所以我就傻傻的等着一年又一年,就这样两年时光飞逝正当我要忘记你时,你回来了那时我真的很高兴好像冲上讲台,拥抱一下你问问你,这几年过得好吗本上的荷花提醒着我们要出淤泥而不染更要濯清涟而不妖是你让我懂得了友情的可贵我们一定会再见的“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然后我转过身,我追。它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它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一个安静的夜晚,我独自一人,有些空虚,有些凄凉。坐在星空下,抬头仰望美丽天空,感觉真实却又虚幻,闪闪烁烁,似乎看来还有些跳动。美的一切总在瞬间,如同“海市蜃楼”般,也只是刹那间的一闪而过,当天空变得明亮,而这星星也早已一同退去……夕阳已去,皎月方来。----朱自清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愣愣如鬼一般;变变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东风里,掠过我脸边,星呀星的细雨,是春天的绒毛呢。好久不见,你们还好吗?一直觉得学校最神圣的能力,就是把一些原本毫无瓜葛的人聚在了一间教室里,并在他们最美好的年纪,留下了一生中最珍贵的记忆。然后不经意间,也决定了很多人这一生中最好的朋友是谁。许多年过去,我们已经渐渐长大,也渐渐散落在天涯。那些白衣飘飘的年代仿佛还在昨天,那些风华正茂的人呐,仿佛还是少年……将清晨化成钥匙,扔到水井去。慢慢走,我心爱的月亮,慢慢走,让朝阳忘记从东方升起,慢慢走,我心爱的月亮1200字以上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