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玫瑰真是疯透了,下那么大的雨,又穿得那样单薄,居然伞也不打,就那样在雨下站了一个小时。
“你成心不让人活是不是?”我生气极了。
“啊……欠!”玫瑰挠了挠湿透的头发,把被子往上扯。
“妈都没说我,你凑什么热闹啊。”懒懒的声音。
我无奈地笑了笑:”是我适应能里太差,我早该习惯你和妈那种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的!”
玫瑰笑了,她敲敲我的头。
“玫瑰是我最喜欢的花!”
我站起来,拍拍上衣,走人。
“我却是不喜欢玫瑰花的!”然后我迅速把门关上。
一声枕头落地。
要是玫瑰哪天脾气给改了,像枕头落地般温柔,就好了。
“玫瑰代表爱情。”玫瑰朝我扮了个鬼脸。
“别烦我!”我用书遮住脸,今天我是打算不理她的,否则,今天的学习又要泡汤了。
“喂,听嘛,有事跟你说!”
“找别人说去!”
“我最喜欢玫瑰红了。”
“我不喜欢不喜欢,别烦我啦!”
玫瑰被我打发走后,一小会又突然冒出来。
“哄”的一声,枕头温柔地飞来亲吻我的后脑勺。
“妈,我得跟您好好谈谈!”玫瑰吃完饭后,剩下我和妈。
“说吧。”妈说时老盯着鱼看。
“妈我要住宿!”我小心地把这几个字挤了出来。
妈显然惊诧了,她不再盯着鱼,而是盯着我。我摸摸脸,一粒饭粒在嘴边。
我想妈是不会同意的,学校就在我家附近,爬都能爬到。可我还是要试一试。
“你脑袋砸坏了??”妈一边说一边看玫瑰。玫瑰正沉浸于电视剧中。
“OK!”我天资聪颍,马上就明白了。于是我识时务地离开餐桌,跑到客厅去抢玫瑰手中的摇控。
“小王子真的很喜欢他的玫瑰呢!”玫瑰把头凑过来。
“我不是小王子。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的!”我漫不经心地说。
“我知道你不喜欢小王子,你又没看过怎么会喜欢嘛。”玫瑰一屁股坐在我的书桌上。
玫瑰啊玫瑰,你为什么这样烦?我把玫瑰推下来,郑重其事地宣布:”和我谈玫瑰,自打你知道你的名是一种花时起,小妹,你开始喜欢玫瑰,而我,却是越来越不喜欢!”
“明白吗?”
玫瑰听后反应不大,估计是没反应过来当然她较为迟钝。为避免杀身之祸我说完后马上跑了,溜到妈的房间。妈正在叠纸花。她见我突然冒出来,顺手把我砸了。
“妈,玫瑰摔枕头那招就是向你学的!”我拾其地上的枕头。上梁不正下梁歪。
她还不理我!!
“老成这样还学人家小女生折玫瑰花,献爱给谁啊?”我跳上床,踩着了几朵折好的玫瑰,被妈打了几下。
“玫瑰生日,明天。”
切!
“生日快乐!”我一进门,就被袭击了,无颜六色的纸片从天而降,一个红桶顺势把我盖了。
我拿掉桶,看见玫瑰和妈堆满笑脸,站在我面前。
“呵呵,有礼物就拿出来,先声明,我可是什么都没准备啊!”
“去,谁会为你破费啊!”妈白了我一眼就走开了。
我又微笑着面向玫瑰。
“你都没送我和妈,就要我们送啊,贪心老哥!”说完也走开了。
好啊你们,一点表示都没有!只用一个红桶就了事,真没新意,年年如此!
三人同天生,真是讽刺!
奇了,今晚玫瑰倒是没来烦我了。也许是良心发现了吧,是该有所觉悟了,我都读初三了还来吵我,存心不让我考高中。今天我16。玫瑰15。妈40。
我翻开课本,一长纸条滑落。是玫瑰。
哥:
生日快乐!
今天呢,看在你生日的分上,我就不打扰你了,可是,等你一毕业,去外地上学,我就再也不能常常和你闹了。妈说你想去住宿,是不是被我烦得没法学习呢?放心好了,接下来的日子,只要你在看书,我就闪,好哥哥,你就别去住宿了!只是怕以后相处的时间会少了,不过呢。将来我也是要缠住你的,你考哪所学校我也跟着靠,因为我还有很多话没说呢。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玫瑰花了。
我把纸条合上,压在抽屉的最底层。
小妹,哥一直很想告诉你,只是我太碍于面子了。
其实,玫瑰花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花。
玫瑰与野草
前,有一户人家非常爱种花草,所以院子里充满了绿色。
在一个精致的花盆里,种着一朵鲜艳芬芳的红玫瑰,这家主人十分喜欢它,因此它非常骄傲,根本不把其他花草放在眼里。在花盆旁边,有一块大石头,不知什么时候,在石头缝里钻出了一颗野草。野草的生存环境和玫瑰的简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了:玫瑰有充足的阳光和水源,又有主人的细心栽培和定时修剪。而杂草,阳光被玫瑰影住,主人根本不理会它,甚至想过把它除掉,可它还是坚强的生长。
一天,玫瑰用鄙视的言语对野草说:“喂,我说,野草,你长在这里有什么用?我看你只不过是这块石头的摆设而已了。你看看我,美丽的花朵多娇艳啊!叶子多绿啊!哪像你,长得这么难看!”说完,还摇了摇自己的叶子。可野草并没说话。“切,装什么清高啊,我看你是羡慕嫉妒吧!”玫瑰用轻蔑的眼光看了看野草。晚上,天空下起了倾盘大雨,主人忘记把玫瑰放进屋内了。早上,主人被眼前的景象大吃一惊:玫瑰歪斜在地,花瓣一片也不剩,叶子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绿了。“玫瑰的生命力真是……”主人想。这时,他发现了野草,野草不但没有死去,而且更茂盛了。“多坚强的野草啊,多顽强的生命啊!”主人感叹道。
是啊,骄傲的人是无法得到一些珍贵的道理,就像娇生惯养的玫瑰。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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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是一朵玫瑰,我生活在森林里,我很喜欢在森林里面的开心生活。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楼下的叶子弟弟立刻便醒来了,一起床,他就要叫醒我:”玫瑰姐姐,玫瑰姐姐,醒醒啊!太阳公公都起床啦!”我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向叶子弟弟和太阳公公打招呼:“叶子弟弟早,太阳公公早上好!太阳公公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玫瑰,你好,今天怎么这么晚起来?”“我。。我就是睡的太沉了吧,不知道时间了。好了太阳公公,我先去叫我的伙伴们起床吧。“”好,去吧。“太阳公公对我说。我左顾右看,发现百合姐姐的呼噜声最大,想起百合姐姐每天都要睡到很晚,我决定,第一个目标:百合姐姐!三,二,一!”百合姐姐起床啦!“我的声音高达90分贝。”啊!”百合姐姐一下子惊醒,她左看右看,咦?一个个都在睡觉呀,难不成。。。她看向了我,见我在那没心没肺的大笑,百合姐姐一下子明白了,“朝我大喊:”玫瑰妹妹,你不能这么调皮啊,换成是别人,你可要小心点喽!“我听了百合姐姐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知道了,百合姐姐,我也是想叫你起床啦。“百合姐姐若有所思:”难怪你叫那么大声,算了,我原谅你,下次不许再犯,再犯我可饶不了你,懂了吗?“”恩恩!知道了!“我开心极了。”别那么孩子气,大家都看着我俩呢。“说着,百合姐姐朝我身后看去。我疑惑不解,转过头,发现大家都在盯着我们看,一双双迷茫的眼神让我措手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打算先叫醒百合姐姐再叫你们起床,没想到我叫醒了百合姐姐之后你们都醒了,真是事半功倍,太省心了!“然后笑的肚子疼。”大家都在干嘛呀?“树爷爷被吵醒了,询问大家为何大清早不睡觉。”没什么没什么,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大家都纷纷离开了。我看着地上蚂蚁弟弟们正在辛勤劳动,搬运食物,不禁想和他们一起聊天。”蚂蚁弟弟们,你们搬运食物不累吗?“我奇怪的问。”没有,我们不累,我们在准备粮食呢。“蚂蚁弟弟们依然在搬运着食物,丝毫没有停下。”你们好敬业啊。“我不禁感慨。”没有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做就没的吃,那我们就要饿肚子。“为首的蚂蚁弟弟很腼腆。就这样,蚂蚁军团的弟弟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搬运食物到了自己的家。晚上,我会在蝉哥哥们的优美乐曲中进入梦乡,几乎天天都过着这么开心,幸福,美妙的日子,但是,从那一天起,我就永久的远离了那样的美好生活。那一天,也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太阳公公照样起来的那么早,空气照样那么清新,我也照样叫大家起床,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于,可过了一会儿,森林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机器声,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吵杂的声音,疑惑不解,而在这森林里活的最长时间的树爷爷大惊失色----”天哪!他们要来了!“”谁要来了?“我实在不懂树爷爷为什么要这么惊慌失措。”人类要来砍伐树木啦!可能还会带走一些植物,你们快躲起来!“树爷爷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哦!天啊!不!怎么是这样子!大家之后四处逃亡,可是我们植物不能动,我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此时树爷爷晃了晃身体,摇了几片树叶给我挡住身体,这样应该看不见我了吧,我开心的想。我担惊受怕,仔细聆听,我听见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以及一棵棵大树倒下的巨大震响。声音越来越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实在不想离开这个我朝夕相处了几年的环境。可是我越想怎么样,老天就越不让我如愿。在我祈福的时候,可能是身子晃动有点大还是什么的,树叶落到了地上,天哪!他们就在那里!哦!不!我捂上了眼睛。人类发现了我,其中一个人说:“嘿!看那里!有一朵玫瑰花!森林里都没怎么见过玫瑰花,我们可真是赚到了!”说完正向我接近。忽然,我感觉到有人触碰到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他们把我割下来了!我惊恐地睁开眼睛,看见我正被一个人握在手心里,我正在一步步远离树爷爷,远离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不!!我不要这样子,我拼命地挣脱,尖叫,可人类根本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被贪婪蒙蔽了双眼。他们把我带到了一辆卡车面前,把我插到了一盆盆栽里。我看到了很多受难的兄弟姐妹们。人类,你们怎么能这样子啊!我愤恨的想。卡车一直在不停的行驶,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晕车型,差点呕得天翻地覆,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一双手向我伸了过来,我被抱了下车,随后被搬进了一家店里。不到一天,我又被转出了店铺,进了别人的家,成为了一株盆栽。当盆栽的日子好无聊,每天叶子弟弟不会叫我起床,我也不能和身旁的蘑菇妹妹,百合姐姐,树爷爷聊天,更不能看蚂蚁弟弟们搬运食物,听蝉哥哥唱优美的乐曲。想着想着,我就大哭了起来。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虽然每天主人会给我好吃的,给我施肥,给我除草,但是没有主人的照料我依然还是能活下去,活得自由自在才是真正的活啊!数日下来,我愁眉不展,也不怎么吸收养分,我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更何况我也不能活太久。。我觉得这些天越来越困,我开始幻想有一天太阳公公会发现我,然后托风哥哥把我带回家,带回森林,然后我继续和蘑菇妹妹,百合姐姐还有树爷爷聊天,看着蚂蚁弟弟们辛勤的搬运食物,听蝉哥哥优美的歌声入睡。。第二天,在一个阳台上,一位男子正准备给他的玫瑰施肥,却发现玫瑰枯萎,鲜红的玫瑰花凋零的到处都是,仿佛是玫瑰花在流血。初一:弋雯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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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让我们有点措手不及。城市给现代人带来更舒适,更便捷的生活,可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却一直在骚动城市的那根脆弱的神经。人与人的交往永远是社会与城市最原始的职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当每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在相遇之时温情脉脉地报以一笑的时候,“人群终将汇成海洋”这个模糊而抽象的说法就忽而掷地有声了。把人与城市的关系摆在一个更实际的位置,就简化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猜忌和冷漠或许会在每一个城市人的心里筑起一片篱笆,悬挂起一片风声鹤唳,但温情与信任却是那温暖的阳光,照射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当幼小的生命要被车轮辗为一缕孤弱的灵魂时,女医生飞身挡在了幼童的面前,用自己的身躯撑起一片明湛的蓝天;当暴虐的山洪冲垮了脆弱的寒舍时,话不多的农民抱起邻居家的孩子来到山前的空地,却为被洪水卷走生命的一双儿女而哭得像发了疯一样;当袖手旁观的人群挂着冷漠的面具时,怀揣着青春梦想的18岁少年赤手与歹徒搏斗,用满腔的热血写下英雄永生的神话。在他们的身上,城市的善良与勇气复苏了。为美好的事物消逝而心碎是善良。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类得以一代又一代地繁衍;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与人之间的情意被拉得如细丝般绵长。不要羞于表达你充满善良与勇气的心意,不要躲开每一个拥抱,不要吝啬每一个微笑。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温柔与爱,那是与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对抗的唯一武器。把你的温柔与爱,给予需要它们的每一个人,那缥缈的香气会一直浮在城市的上空。而人与城市的关系会因为人与人关系的亲密与融洽变得更加和谐。就像一首小诗里说的:“如果我们是雨伞,那么相遇的时候就碰碰伞尖点个头罢;如果我们是缝纫机,那么相遇的时候就坐下来‘嗒嗒嗒’地致个意罢;如果不巧你是雨伞,我是缝纫机的话,那么你为我遮住风雨,我替你缝件衣服罢!”7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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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窗前有一盆玫瑰花。去年春天,我小心翼翼的把玫瑰花的种子埋进土里。每隔;两天浇一次水,一段时间后它终于吐出了碧绿的小芽,可把我高兴坏了。到了夏天红彤彤的太阳把大地烤的直冒烟,小芽渐渐没有那样水灵了,可把我急坏了,我把两天浇一次水改成了一天浇一次水才救了玫瑰花的一条命。秋天,它的叶子也渐渐的枯萎,雕谢了。冬天,玫瑰花完全没有一点点绿叶了,好象第二年春天再也不会复活了一样。可是,今年的春天刚刚到,他就长叶开花了,谦虚的它小心翼翼的散了散花辩,却仍然害差的包裹着自己,脸也涨红了,只留着一个小口子,倾吐着芳香。它经常出现在画家的笔下,象征着纯洁与善良,连暗香也成了空气的音符,组成了优美的旋律。它不象牡丹花那样高贵,荷花那样自清,君子兰那样清秀,但它有着自己的特点。300字 小学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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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从书店里走出来,去找我妈妈。去到那刚在这里分手的店里,没看到她。我就一个人走到中国电信那边,他们说要关门了,我说让我打个电话。我打了电话叫我妈过来这边找我,然后就在他们店门口蹲着等。这种感觉又是很失落空虚的,可我明明在傍晚的时候刚吃下一大碗的蛋炒饭的。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不再像以前只吃还不到一小碗的饭了。不过我还是一直都不喜欢稀饭,我想我吃的白米饭一定比稀饭多得多,可能连我吃的绿豆汤都比它还多。不过今天晚餐的炒饭没有加蛋,因为家里已经没有鸡蛋了。我想我是饿了,不然不会这么失落的。虽然我经常都会失落。蹲着,我每当失落的时候就会喜欢蹲着。这样会好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次我记得非常清楚的。那时候我10岁,我和我爸去他战友的家里那边住一阵子。他那时是在那边工作的,经常出去工作,留下我跟他们在一起。而我是不太会接近陌生人的,当他出去做事的时候,我就来到楼下,蹲在路边等着他。从午饭过后一直等到日落,蹲到两脚都麻了。我很害怕,我害怕我爸就这样不要我了。我几乎是要哭出来了,我用颤抖的声音很轻声地说,像发誓一样:以后一定会当个好孩子的,这样他们就不会不要我了,就会很疼很疼我了。我蹲着看到车子飞快地来回穿梭着,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第一次感到无助……我最近开始想要去投稿,为自己赚点钱。我说我一定要把一点点的钱攒起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开始会每天记下自己的开支,进行统计。然后看着总计的数目,告诉自己下次不该买的东西不要买,不能浪费钱。我必须这么做,我知道有天他们都要抛下我、离开我。不管他们是有意或者不愿意。然后我就要依靠自己,不然我会饿死的。因为我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的,他们都会慢慢不要我。等到我妈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她拿钱叫我去买瓶可乐。她知道我喜欢百事可乐。我走进超市,只选了一瓶便宜的1元矿泉水。从冰箱最底下抽出来的,正冒出一层一层的冰冷,在遇到周围的热气又液化在表面形成水珠。我不想喝半热不冷的矿泉水,那会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所以我一直都只喝冷冻很久的饮料,享受喝到肚子里,冷冻肚子的快感。我想起了我有很多的坏习惯,放假时我总是很晚睡,睡到早晨经常很早就醒了,我开始去做事。我从不习惯在放假的早晨吃早餐。为了这个,我和我妈每天都要吵架。不过,后来我就沉默,不管她说什么。有时,我喜欢冲一杯咖啡或者别的什么,做早餐。这些就是偶尔会胃疼的原因吧。在结账的时候,我拿了一张10元钱给老板娘。她找给我一张5元还有5张1元的。我也不清楚我是在柜台前发现的,还是在走出柜台的那一刻发现的。我只知道我没有把这1快还回去,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毫不思索地跟她说“老板,你找错了。”只是我竟然没这样做,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我彻底陌生了。拿10元钱,买了一瓶1元钱的矿泉水,再找回10元的零钱……笑。是麻木了,还是行尸走肉着。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冷冻的矿泉水,喝到直咳嗽。冰冷冷的水从突起的喉咙里灌输下去,流通在身体的每个角落。于是,心里潮湿阴暗,开出一朵血红色带刺的玫瑰。玫瑰说,长刺是为了保护自己。我说,你长在我的心里,刺伤的只能是我,你会为我而难过么?……以后,会是玫瑰凋谢,还是我倒下呢?说咳嗽。我告诉尤其傻子说,我前几天刚感冒,发了一晚上的烧。其实她不叫尤其傻子,她叫尤其沙子,不过我一直这样叫她,因为是同音。而且,她本来的尤其,沙子在字面上是没什么意思的,甚至有点语病。而尤其傻子呢,就特好。有意思,意思是特别傻。那时候也咳嗽,只是现在不是因为感冒发烧。她就说,你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啊。尤其傻子:又要下雨了……那边下雨了么?雨不大的话现在快点回去吧。小痕:我想淋雨了尤其傻子:少来,雨还蛮大的吧?感冒了怎么办?小痕:感冒就打针。前不久就感冒了。尤其傻子:讨厌打针!小痕:发烧了一晚上,不得不打针的。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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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2520年,高科技发展速度猛快,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每一个生物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现在,穿越时空,在星球上建基地等都以不在是梦想,而成为了现实。在这不断进步和发展的世界中,我也拥有只属于我的生活——在月球上我拥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家。我的家是一座建在海上用CJ技术研制的大玫瑰型建筑。下班后,只要轻轻按一下背包里的绿色按钮,就会出现一条隐形飞毯将我送回家中,这条隐形飞毯是缩微材料和轻型材料加化学物混合研制而成的。当飞毯把我送到海边时,房屋的“玖瑰花瓣”就自动落下一瓣,形成一条梯子,这是一条用粉红色的玫瑰花铺成的梯子,你不用担心会把它们踩坏了,这些粉红色的玫瑰花是用高级纤维和PVC材料混合而成的,当踩上去时柔软致极,还会永远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花香。“花梯”会自动地将我送上玖瑰房的中心。在这座美丽的玫瑰城堡里还拥有春、夏、秋、冬,各种不同风格的休息娱乐室和花园。如果我工作一天,想要好好的放松一下,只要打一个响指,“忠实的仆人”——隐形地毯就会将我送到千年象牙雕琢而成的大床上。床整体成透明状,晶莹光亮,好似一个水晶体。躺在上面非常的舒服、惬意,床上有一个“催梦枕”只要一靠上去便会传出美妙的音乐,能使我很快进入梦乡,做一个美梦;当我饿了的时候,隐形地毯听到我的拍手声后,便会送我到“香艺餐桌”面前,上面摆满了香喷喷的饭菜。每一次用餐,都会变换出不同口味的营养饭菜,让我大饱口福;当我想要看电视的时候,拍两下手,隐形地毯就会将我送入玫瑰房的花蕊上——客厅。让我躺在米兰色柔软的沙发上看电视,那是一种舒服的享受。而电视则是由护眼材料经高密度研制而成的,它对人类的眼睛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和危害,可称为“绿色”无害电视。在这座玫瑰房里,我还拥有自己的实验室、书房、工作室、地下生物研究室、地下办公室、地下花房、地下储藏室、地下休闲娱乐厅……在我的书房中,四壁都是巨大的书柜,上面摆满了来自宇宙各个星球的名书珍藏,琳琅满目,有科普的、有历史的、有生活的、有娱乐的……而这以不再是那些那我一页一页翻读,让我看到眼花了乱的旧时代书本了。在我的书房中所珍藏的书,只要我说出自己所想要看的书,它便会自动为我朗读,这些书本能让我进入书中,亲身体验作者们的感受,畅游在文学的梦幻里。我的地下花房中种植了来自各个星球的珍奇植物,在这里,我一共种植了520种珍奇的花卉,其中就有我最喜欢的:黑玫瑰、玉牡丹、白血香等。它们都散发着醉人心神的幽香,整个花房都充满着温馨,当我精神乏力之时,来到花房中闻到花香,便立刻使我变得神清气爽……在百种花草中,最为神奇的便是我用我自己研制的“D28太阳光灯”培育的多彩桑树,桑叶拥有不同颜色,蚕吃了这种桑叶所吐出的丝是五彩的,穿上这种五彩丝所制成的衣裳,冬暖夏凉,既舒服又漂亮,还永不退色呢!我的玫瑰房还拥有一个特别的功能,那就是它能沉入海底。我的玫瑰房是在整个银河系中的建筑中唯一一幢能够沉入海底的住房。这是我亲自设计的。它的外壳是耐水压的,当它沉入海底时,玫瑰花瓣便会自动的慢慢合拢。整幢房屋便成了水晶的透明建筑。在房里可以看到海底的各种生物,颇有些神秘之感。我的玖瑰房还是一架宇宙飞船,当我要到其它星球去完成工作时,便可以乘着它飞向目的地。“迅速到达X-1617星球,发现了神秘特种踪迹!”“收刻!马上到达!”好了,我现在要去工作了,下次再向您介绍我的爱房了。“玖瑰号!出发!”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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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见到的那束玫瑰花瓣都是舒展的,没有卷曲,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那束花儿那束花儿没人光顾。玫瑰一般是没有香味的。我想这样其实很不错,不知道那妩媚而深沉的花儿,如果带有淡淡的香,不知道会迷惑多少人。有人说玫瑰很俗,我只是轻轻一笑。玫瑰只不过被人拿来比喻着爱情,时间一久,自然会被厌倦。我不是属于传统的人,但我怀旧。玫瑰也许有一天会成为历史,因为它失去了它本身。它只是被用来当做爱情的代名词,当作那个和玫瑰一样诱惑人的东西的身份出现。这种带刺的花儿,不愧是爱情的表达物。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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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家种了两盆玫瑰。玫瑰与月季一样,很难区别。但是,玫瑰多分枝,枝干上尖刺密生,小叶较多,全年只开花一次。五六月份,玫瑰开花,花有单瓣与重瓣之分,花色分白与红俩两种。听爸爸说,玫瑰花可提取芳精油,是日用化学工业中的珍贵香料,其价值比黄金还要高呢!春天的时候,玫瑰抽出了翡翠般嫩绿的叶子。到了夏天,郁郁苍苍的绿叶中,便长出一个个花骨朵。花骨朵越长越大,不久就开出了许多红、白色的花儿来。每当下过雨,美丽的花上就有钻石般闪亮、珍珠般圆润的小露珠,微风吹过,玫瑰花宛如娇滴滴的少女,戴着金银首饰,迎着微风跳起了婀娜多姿的舞蹈,美丽极了。“少女”们争奇斗艳,向人们展示着自己的美丽。啊,我爱这漂亮的玫瑰,它把我的家装点得格外美丽!2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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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从书店里走出来,去找我妈妈。去到那刚在这里分手的店里,没看到她。我就一个人走到中国电信那边,他们说要关门了,我说让我打个电话。我打了电话叫我妈过来这边找我,然后就在他们店门口蹲着等。这种感觉又是很失落空虚的,可我明明在傍晚的时候刚吃下一大碗的蛋炒饭的。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不再像以前只吃还不到一小碗的饭了。不过我还是一直都不喜欢稀饭,我想我吃的白米饭一定比稀饭多得多,可能连我吃的绿豆汤都比它还多。不过今天晚餐的炒饭没有加蛋,因为家里已经没有鸡蛋了。我想我是饿了,不然不会这么失落的。虽然我经常都会失落。蹲着,我每当失落的时候就会喜欢蹲着。这样会好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次我记得非常清楚的。那时候我10岁,我和我爸去他战友的家里那边住一阵子。他那时是在那边工作的,经常出去工作,留下我跟他们在一起。而我是不太会接近陌生人的,当他出去做事的时候,我就来到楼下,蹲在路边等着他。从午饭过后一直等到日落,蹲到两脚都麻了。我很害怕,我害怕我爸就这样不要我了。我几乎是要哭出来了,我用颤抖的声音很轻声地说,像发誓一样:以后一定会当个好孩子的,这样他们就不会不要我了,就会很疼很疼我了。我蹲着看到车子飞快地来回穿梭着,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第一次感到无助……我最近开始想要去投稿,为自己赚点钱。我说我一定要把一点点的钱攒起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开始会每天记下自己的开支,进行统计。然后看着总计的数目,告诉自己下次不该买的东西不要买,不能浪费钱。我必须这么做,我知道有天他们都要抛下我、离开我。不管他们是有意或者不愿意。然后我就要依靠自己,不然我会饿死的。因为我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的,他们都会慢慢不要我。等到我妈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她拿钱叫我去买瓶可乐。她知道我喜欢百事可乐。我走进超市,只选了一瓶便宜的1元矿泉水。从冰箱最底下抽出来的,正冒出一层一层的冰冷,在遇到周围的热气又液化在表面形成水珠。我不想喝半热不冷的矿泉水,那会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所以我一直都只喝冷冻很久的饮料,享受喝到肚子里,冷冻肚子的快感。我想起了我有很多的坏习惯,放假时我总是很晚睡,睡到早晨经常很早就醒了,我开始去做事。我从不习惯在放假的早晨吃早餐。为了这个,我和我妈每天都要吵架。不过,后来我就沉默,不管她说什么。有时,我喜欢冲一杯咖啡或者别的什么,做早餐。这些就是偶尔会胃疼的原因吧。在结账的时候,我拿了一张10元钱给老板娘。她找给我一张5元还有5张1元的。我也不清楚我是在柜台前发现的,还是在走出柜台的那一刻发现的。我只知道我没有把这1快还回去,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毫不思索地跟她说“老板,你找错了。”只是我竟然没这样做,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我彻底陌生了。拿10元钱,买了一瓶1元钱的矿泉水,再找回10元的零钱……笑。是麻木了,还是行尸走肉着。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冷冻的矿泉水,喝到直咳嗽。冰冷冷的水从突起的喉咙里灌输下去,流通在身体的每个角落。于是,心里潮湿阴暗,开出一朵血红色带刺的玫瑰。玫瑰说,长刺是为了保护自己。我说,你长在我的心里,刺伤的只能是我,你会为我而难过么?……以后,会是玫瑰凋谢,还是我倒下呢?说咳嗽。我告诉尤其傻子说,我前几天刚感冒,发了一晚上的烧。其实她不叫尤其傻子,她叫尤其沙子,不过我一直这样叫她,因为是同音。而且,她本来的尤其,沙子在字面上是没什么意思的,甚至有点语病。而尤其傻子呢,就特好。有意思,意思是特别傻。那时候也咳嗽,只是现在不是因为感冒发烧。她就说,你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啊。尤其傻子:又要下雨了……那边下雨了么?雨不大的话现在快点回去吧。小痕:我想淋雨了尤其傻子:少来,雨还蛮大的吧?感冒了怎么办?小痕:感冒就打针。前不久就感冒了。尤其傻子:讨厌打针!小痕:发烧了一晚上,不得不打针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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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假如没有风,空气又不潮湿,那么,这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城市冷到零下6℃还是可以忍受的,但是太阳必须要好。太阳在秋天很女性,妩媚,多羲,尤其到了晚秋,嫣红柔软的光线,仿佛伤感的红酒,每一滴都要醉人。栅栏中慢慢移动的光斑,屋檐下渐渐拉长的树影,菊丛怒放的无畏无怨的颜色……都好像有秋的叹息和盈而不落的泪。可是一入冬,太阳就冷漠了,高高的,淡淡的,像一个严肃英俊的男子,不动声色。但它是有力的。它从很深远的高空敞开它的光焰,坚定地穿透冰寒的大气,锐利地切过云层,傲慢地照在万物之上。天是这样蓝,明净坚挺,像钢一样仿佛可以敲出声响来。城郊的峰峦,落叶乔木历历可数,淡黑色的枝杈,耸立着冬之平静和严厉。然而太阳很好,把冬神的阴寒击退了。这么说,它倒不是冷漠了。但又是什么呢?最怕不分明的四季。最怕不诚实的感情。秋有萧瑟,冬有寒冷,夏曝春温,这都可以忍受。何况在萧瑟与寒冷中,在夏热春阴里,还有些个性不一却有情有义的好日子。自然远比人类可爱,因为它率性、真实,是没有经过乔装,也不会巧言霸道的。人类常说,要征服自然。这话很值得探讨。人类和自然都是这个世界的生命,彼此只能友好相处,相互调适。人怎么可以以主宰者自居去对自然征战讨伐呢?如果自然都被征服得生机全无了,人类的末日也就来到了。近来,我常感到脚下有轻微的摇动。只有一瞬,但我感到大地那有弹性的身体在我脚下滚过了一个个小小的波浪。我没有恐慌,只有一种近似喜悦的惊异:多么强大而不可抵御的自然之力啊!我肃穆地聆听它的脚步,像聆听另一个世界的圣音,一下子觉得万古洪荒,人类渺小。小我顿时化为乌有。宇宙的演化和规律是那么深沉,远胜过人类的情感。上天打一个喷嚏,人间就是暴风骤雨,家家缩在窗玻璃后面看那阴云翻卷,雨军肆狂,闪电在雷声到来之前拔出枝形的银红色利剑。自然的气概,能催醒娇粉细茸的花蕊,也能使火山开化,江河漫溢,冰飞雪陷。人呢,只能缩在蜗居里。出色的人,超越了限制去认识世界,去服务世界,通过科学、艺术;通过耕田,播种……但是更多的人却不知所为何来,一生辛劳、困厄,耗尽了血汗,在阴晦的生存环境中染上一身的坏毛病,又把这些细菌传染他人。就这样因陈相袭,像禾草一样倒下,又像禾草一样茬茬再生,却没有禾草那样朴素的品质和风格。我不幸生而为人,居方寸中。我的脚有镣,眼有翳。我的心有痂疤。我的十指因为苦挣苦做而佝偻了,我的喉咙因为渴望的呼喊和愤怒的抗议而哑默了……只有我的耳朵还没有痴聋,还知道什么是歌声,什么是秽语,还能听到夜行列车韧长的脚步声,能感觉风起于青萍之末,从蝉的嘶鸣里了解夏炎也有尽时……真想做一片枫叶,经霜转红,再与飞雪一样飘然坠下。在风里唱过,在雨里哭过,和月光相守过。不管是蒙尘还是碧亮,每一天过的都是自然的日子。可是我却生而为人:看人脸的各种变异,听人言的各种技法,畏于人造的刀钩箭戟或软或硬的杀戮……还有自身的缺点与软弱,便我日复一日地转动在人的模壳之中,泯灭了生命的灵性。梭罗说得很尖锐:我们终其一生为谁而受奴役?一个人最大的惶惑就是不明白自己受苦、欢乐、工作、享受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什么?我天天拷问自己。在没有圆满答案时,我用手刨开我可以触及的土地,种下一棵棵美丽的玫瑰。我并不期望得到什么,只想多靠近一些自然的芳菲。我无悔:哪怕这些真情的玫瑰被踩塌之后,所有的刺都扎到我的心中!12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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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我,很平凡。虽然我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但我相信,我永远相信,我是独一无二的!我,永不骄傲,因为我只是一朵黑色的玫瑰······相信你一定很惊奇吧,我为什么会是黑色的?其实,这并不奇怪······我,是在三千年以前生活着的植物。那时,还没有现在的科技发达,人们还在用马车作为交通工具,也就更别说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了!我当时只是一颗种子,天底下只有一颗的种子,我悄悄地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黑暗森林。我原本以为我不会被人发现,不想······就在那天,我突然发现,我的身体轻飘飘的。慢慢的,我从地面上升了起来,还不断的从我的身体里发出一种奇异的光芒,那种光的颜色,暗暗的,发些淡淡的紫红色。而我,则在这片森林中显得格外耀眼。就在这时,我被一个衣服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女孩发现了。她径直向我走来,而我的内心也开始变得惶恐不安了起来。因为我是一季作物,一旦被种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疯长起来,就如潘多拉的魔盒一般,一旦被揭开这个秘密,就会有灾难降临。而在这几三千年来,我也一直因为这个原因,而远远的躲开我的朋友——虽然它们只是一些植物,在人类的眼中是再渺小不过的东西,甚至于会把我们随意践踏在脚底。而因为是一季作物,一旦被种下,就意味着死亡的来临。果然,那个小女孩一把抓住了还在继续不断上升的我。我的内心充满了惶恐,生怕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那个小女孩把我种下了以后,我就像找到主人一般,慢慢的、像其他植物一样生长。直到有一天,我开出了一朵美丽的黑玫瑰。那个小女孩很是诧异加吃惊,她吃惊的是,为是么我会是黑色的;她诧异的是,她在捡回我的时候,她的妈妈告诉过她,我是一个绿豆,种下去,长出来的还是绿豆芽,结出的果实还是绿豆。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自我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我就被认为是一个不祥的征兆,以至于我被黑暗森林的巫婆——巴巴若施了魔法,永远的囚禁在了黑暗森林,除非我能够遇到我的主人——丽艾艾。我想,我眼前的这个小女孩,是否就是我盼望已久的、能够解除我身上魔法的的主人——丽艾艾呢?我将信将疑。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我在她的精心呵护下,没有一点可疑的迹象发生。在我开出娇艳的玫瑰花后,果不其然,第二天就立刻有人找上来,说要买下我,那一刻,我非常不希望我被买走,但无奈于小女孩的家庭贫困,小女孩只得含着眼泪,眼睁睁的看着母亲完成了这场交易。之后,我便被这个人转手贩卖到了格格市的方方区。在那里,我被人卖来卖去,最后,纸包不住火,我终于被植物博物馆的女馆长——新丽格发现了。她拿着我,如获珍宝。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心里怕掉了”。之后,我被放在一个玻璃盒子里,还专门安排了五个人来照顾我。我生活的无忧无虑。但是,我还是很害怕我会枯萎,我会化作一缕灰烬,或者一丝青烟,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不过,也就因为这个原因,馆长还专门吩咐了一个人——青馨丝来给我调整盒子里的温度与湿度。那种照顾,可真真正正是无微不至!之后,我在那个玻璃盒子里待了很久很久······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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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黑玫瑰 安徽省宣城市 第二小学六(2)班 昝慧 玲玲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父母都不在身边,她是一个独断独行的人。 这天,天灰蒙蒙的,下着倾盆大雨。玲玲从公司出来急匆匆的朝家走去,就在走到她家楼下时,玲玲不小心碰翻了摆在地上的一盆花,“对不起,对不起!”玲玲一边收拾撒在地上的泥土与碎片,一边对这盆花的主人——个年迈的老太太说。这们穿黑色衣服的、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太太先是一惊,随即皱起了眉头,但这只是一瞬间的事,她马上以和气的语气对玲玲说:“没关系,没关系的。”玲玲收拾完地上的泥土与碎片后,才仔细看了看自己碰翻的花,她忍不住说了一声:“这朵花好奇特啊!”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这朵黑色的玫瑰花中透露着一种神秘,它的芳香让人闻到后感到一种凉凉的寒气,似乎要引着一个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去。“喜欢吗?我这还有一盆,就送给你吧!”老太太说道。见老太太这样说,玲玲也不好推辞,就接过一盆黑色的玫瑰花。随即,玲玲向老太太说了声“明天见!”,便朝自己家走去。谁也没注意到,在老太太苍老的脸上划过了一丝不易发现的阴险狡猾的笑容。 玲玲回到家后,把这盆花摆在窗台上就去睡觉了。 早晨又一次来临了,困为是双休日,所以玲玲并没有去上班。她实在闲得无聊,于是就到楼下随便走走。刚到楼下,玲玲就意外的发现,昨天摆在地上的那些花全部不翼而飞,老太太也不见踪影。玲玲向了五位楼上的邻居打听,昨天有没有看见摆在楼下的许多盆花和一个老太太?五位邻居然全部一致:从未见过!玲玲惊呆了,昨天她分明看到了那个老太太的呀,自己还亲自跟她说话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呀?玲玲的脑子全乱了。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玲玲脑子里闪过,莫非……莫非昨天看到的老太太是……是鬼魂!玲玲简直不敢往下想了。她又向一位年纪较高的邻居描述了那位老太太的样子,问他附近有没有这个人。邻居肯定的答道:“有的。”玲玲那恐惧紧张的心这才平静下来。但邻居又继续说道:“但那个人在两年前就已经出车祸死了!”玲玲惊讶无比,她心里充满了恐惧,飞奔到家去。 这天晚上,玲玲看到了可怕的一幕:昨天的那位老太太走进了玲玲的房间,老太太满身是血,眼珠子被挖掉了,那狰狞的面孔露出狡猾的奸笑。她一步步走到玲玲的床边,身上的血一滴一滴的滴到玲玲的脸上、脖子上。玲玲尖叫着,她想跑,可不知为什么,她的身体似乎被什么给定住了,一点也动不了。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夜空,玲玲不经意的望了望窗台上的黑玫瑰,它变的极黑,似乎要把一个生命带走…… 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玲玲死在自己家中,死因是受到过度惊吓。窗台上的那盆黑玫瑰仍然是那么黑,那么神秘,散发着芳香。 指导教师:王昌元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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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玫瑰三年前,那时刚27岁的我,已经算不小了。总喜欢看一些无聊而又浪漫的电视剧,弄的自己整天想象自己是个王子,爱扮酷,爱装有型。不过着也让我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女生,她的名字叫海琪。他的样子简直能令老人肃然起敬。可见他的美丽有多么的可怕。当时我已经和她认识很久了,她爸一个人和她一起在这里住的。当时我俩是同个小区,有是同一栋楼的,但是不同楼层。我那天第一次那她家见她爸,因为住得近,所以她爸也就很欣喜的答应我俩的交往,这是最令我感到最幸福的日子,而我也正悄悄要向她表达我对她的爱意。但是过后的那场不幸,确实这一切成了泡沫,破碎在酸涩的空气中。我清晰地记得那次人生不幸结束的短短几分钟,也许是那次,令我从此对未来蒙上了一层绝望。一天下午,我正要出去买些东西,想打电话给她时,没想到在楼下碰到她。那一刻,令我感到天使来的真及时。由于出于习惯,我先向她打了声招呼。可是没想到,她说要去买点东西和去寄封信。问我有没空一起。我当时开心的直点头。于是我俩便开始这段不平凡的路上。一路上,我俩谈天说地,好开心哦。任何人都看着海琪这个一个很开朗的阳光女孩。这一刻,令我感到世界充满的阳光,正温暖的照耀在我身上。路至一家花店时,由于一种责任感,想着那么久都没有买过花给她,便走了进去询问有没玫瑰,之后她走到我身后:“你喜欢花吗?”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回答,随后,她买了一束黄玫瑰。我感到很惊讶的看着。”你知道吗,黄玫瑰是我最喜欢的一种花,它代表了珍重祝福,道歉和爱的意思”海琪边拿着花边说。一束阳光照射进来,正好在她与花的中间。倒映出一圈光晕,那花儿被阳光照射着,显的如此纯贞,海琪闻着花,有如美丽之神在轻拂着人世间的善良之心。是如此的小心。我们去邮局吧,她的一句话把我从幻想中拉了回来…。时间,是那么的短暂啊。我急忙替海琪付了花钱,就充满幸福的走到她身边,拉起她的手。在走去邮局的路上,是显的那么无边无尽,又那么的美丽。然而,天下起了饿毛毛细雨,这是谁也预料不及的。海琪急忙叫我快跑,只见她把花紧紧的贴在胸前,一下把我的手甩开,匆匆消失在这雨中。我着急了。连忙追上去。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海琪的一生就这么的轻轻的飞起来,又重重的摔在这冰冷的马路中间。那束花,静静的躺在那儿。炎热的夏天,却显的那么象寒冷的冬天。她,只不过是过去,只是想到对面的马路去。可是为什么老天却如此的玩弄。雨,打在我脸上,却溅在我心里。使我无法承受她只是一个简单地过马路的动作,却让我感到难忘。一直茫然到人群涌向马路中间。我发了疯似地冲向马路,我半扶着海琪,恳求她能醒来,睁开那水晶般地眼睛。可是,却永远的闭上了。再我手中,象一只温顺的小猫,是显的如此安逸,如此的可爱。我轻轻松开她那只紧握着花的手,那花。还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坚贞不屈。口袋里的那封信遗落出来。我打开那封信,里面是张淡粉色的明信片。“维,这是我给您生日时送上的花,这是我最喜欢的花。你看着它,就像看着我一样,有一颗爱你的心。但愿有天你会带着这花去找我,向我宣誓出我是你最爱的人。”这时,我眼里都是泪水与这场雨混在一起,不知道是什么。也不明白是怎么了。感觉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打在这花上,不知有没溅到她心中。其实,那天的雨下的并不大,但却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场大雨。12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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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玫瑰那一年情人节我买了玫瑰,很神秘的托人给了峰。第二天我在他宿舍里等姐妹,竟然不见玫瑰,心里很懊恼,峰去上班,又回来拿车钥匙,撞见我正在东找西找,我说找个信纸写信。花是开不了很久,可是我写了封信,满是谴责的味道,写到一半踱步阳台,原来花插在水瓶里放在窗台上,谴责中又暧昧信竟写成了情书,一直以为是情书高手,代写情书曾经颇受好评。至今有点后悔,心不太甘却洋洋洒洒几页纸写满,彼此心照不宣所有的好都很自然,那一段时间我们除了上班都在一起,我们去礼堂跳舞,在一起做饭,当然一直还有我们的同事和朋友们。情人节过后单位里死了人,峰的宿舍楼下满地的血,走在楼下害怕到发抖,晚上他拉着我送我回家,一直上了楼,窄窄的楼道里我回头想说再见,他轻轻的拥抱似乎正等在那里,看不清他的脸,感觉到他的呼吸,他拍我的后背安慰我之前的恐惧,还没回味出来他的心跳,他已在黑漆漆的楼道中消失。我甚至担心他回去的路上会害怕,那一晚他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因为他居然拥抱了我。听到单位里的闲人大妈谣传我们恋爱,是很久后的事了,玫瑰花已经败落,我依然不清楚我们是什么关系,峰从未对我说过爱也从来没问我的意思,茫然失落,我离开了几个月,再回来他已经被单位里的好心大妈许配了人家,我想我们真的是没缘分,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可是原本对彼此的好我是铭记了,心里有些些酸楚的祝福他,对方是我家楼下阿姨的女儿,我们很熟悉,她也是很贤淑的一个美女,美女的爸爸当时身处要职,所以听起来是非常天作地设的一对佳人。在没分到套房的情况下,他娶她到单身宿舍,那天吹吹打打好热闹,妈妈荒谬的叫我去看他的新娘,我待在楼上听着喧闹远去。一个人走去了山坡散步,天气很好心慢慢释然,我想象新娘手捧的一定是他买的玫瑰吧,想着峰的样子很模糊。我们一直走的很近,老天竟然没有提醒我细细的望他一眼,只是觉得他和我的身高跳舞很合适,我教会了他跳交谊舞,而他教我的24步舞由于那一年没人跳便也忘记了。离家几年后,上一次回家,有小孩拍着我家门喊奶奶,我开了门,竟愕然,这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好熟悉,疑惑间妈妈过来抱他,说是楼上峰的儿子。哦天,原来是他的儿子,我恍然,妈说他叫“难得”,听到孩子取的名字让我大笑,他的父母竟然幽了自己一默。这孩子和妈很熟悉,进门要了些吃的走了,笑了很久,没什么意义的笑,但心底里有一种感动,这一次我是仔细的打量了他的孩子,男孩显然很外向,长相更是凝聚了他爸妈的优点,原来峰的样子在遥远的记忆里存在过,妈妈说因为我在,那孩子有点拘束的,否则会再要更多的吃的才走,呵呵这和他的爸爸可真是一点也不象。偶然在楼梯间碰到他,渐入中年的他胖了很多,天气很冷,他的警服竖起的领子让我仍然没能看清楚他,简单的招呼就擦肩过去,我们竟然成了邻居。每天都可能很淡然的擦肩,当年我们在一起的每一次跳舞,牵着手我们依然距离很远,我不曾走近他,他也不曾真的走近我。1200字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