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一种享受
悠悠长河,漫长的生命之旅伴随着我们降临这世界……
传说,我们在来到凡世之前都是小精灵,在投胎转世时,上帝会告诉每一个精灵:“孩子,不用害怕,人间有我派去的天使保佑你。”
“那您呢?您不要我了?”我焦急地问到。
“不,孩子,我太忙了,人间的天使会替我好好照顾你,她会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你。我在闲暇时会看看你的,请不要担心。”
投胎的钟声已敲响,我迫不及待地问:“那么,亲爱的上帝,您得告诉我我的天使的名字,这样我才好方便找到她。”
上帝微笑着对我说:“妈妈,记住了,她叫妈妈。”
婴儿第一声的啼哭为枯燥的人间带来了欢乐,为死寂的医院带来了欢喜。
从那一刻起,我们开始享受生命,享受着名叫“妈妈”的天使无微不至的守护,温情的爱;享受着精神的祝福,美好的祝愿;享受着人生的乐趣,高洁的情趣……
人生的一切虽不很顺利,但在坎坷中我们尝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经历了美妙多姿的生活。
拥有生命是种享受,珍爱生命是种享受,尊敬生命是种享受,享受生命的五味瓶,让我们随着生命的律动健康成长。
我记得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东欧有一对母女,她们的感情有了裂痕,13的女儿一直认为母亲的地位是卑微的,使她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始终忙碌辛苦,也无法使女儿快乐起来。一天,母亲邀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此举当然是想让女儿高兴。母女俩在滑雪中,由于缺乏经验,偏离滑雪道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了两天两夜,几次看见前来搜寻她们的直升机,只因她们穿的是银灰色的滑雪服,而难以被发现。女儿终于因体力不支昏迷了。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医生告诉她,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挽救了她。原来,当女儿昏迷时,母亲坚毅地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血管,并在雪地中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这才发现了她们。
这位伟大的母亲竟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回了在生死边缘挣扎的女儿的性命,可见血色母爱的真、善、美,它又是多么的婉转、悠扬。泪流满面的我不由自主地感叹到:“妈妈就是天使!妈妈就是我们的守护天使!”
生命是首歌,无声的歌,让我们享受悦耳的歌声,享受曲折的人生,享受人间的真情,享受这璀璨的生命长河。
那些歌儿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辩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如今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朴树《那些花儿》
听着朴树的《那些花儿》。让我想起了我的那些歌儿。
也有朋友问我没有了音乐我会怎么样。我想我会学小四并且大声地喊出来,如果没有音乐我会丢失50%的快乐。音乐就算不是我生命中的最爱但起码也是次最爱。
我不知道我听的那写歌儿算不算是音乐,起码我认为是,我愿意为它们鼓掌。我不像一些别的人,听什么古典什么经典,总之总之是一些连名字都很难让人明白的歌。我是很少的,本来人就那么简单,何必把自己搞得那么复杂。所以我大多时间在听流行歌。
我不否认现在的流行歌渗了很多叫商业的东西。所以我是有选择地去听,我不会被商业牵着鼻子走。
1Iwillalwaysloveyou
第一次听WhitneyHouston的Iwillalwaysloveyou,就被她略带沙哑的声音感动,于是发誓要听完所有的英文歌。
这首歌是电影《保镖》的主题曲。知道这部电影的人不少,喜欢它的人却不多。也许它真的太平凡太普通了。用阿Wing的话,不外是一男一女相爱,然后因为某些原因分开,离开后知道真相后两个人又走到一起,幸福地生活。她说差不多全部的爱情电影都是这样,所以没有新意。不错,《保镖》的确符合了这套爱情公式。但我喜欢其中那种细腻得惊人的触感。在那年代,黑人和白人相爱,是那么奢侈那么恐怖那么刺激的事情。
记得当时看到女主角在领奖台上赤裸裸的真诚的爱的宣言,然后她唱了这首歌――Iwillalwaysloveyou。我只记得当时空气中好像充满水分,湿湿的,粘在眼睫毛上,轻轻地一眨眼,就顺着脸庞滑落,重重地跌在手背上。
其实我很少听懂歌词的内容,但我可以想象成一个女子的爱的宣言。
“世界再大,不过是你我之间的事。两个人,三个字――我爱你!”
黑人女歌手独特的像非洲草原般旷野而略带磁性嗓音,萨克风低调晦暗的伴奏。我喜欢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然后抱腿精静静地听,然后我会想象一段逼人噙泪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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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享受品尝书本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阅读让生活充实”,在不同的心境下,可以选择翻阅情调各异的文章。悠闲时不妨欣赏一些清雅脱俗的小品或散文,刚烈时也可朗读几首豪情奔放的诗词,再不然,在阅读了一大堆西方的名著之余,也不妨顺手拈来一本《张爱玲小说集》,尝尝倾城之恋的滋味,又或者找来《余光中诗选》,洗刷一下呆滞的脑袋,甚至是博益的“书仔”也会合胃口的。总而言之,正是“于书无所不读,凡物皆有可观”。人生与书本,书本与人生,两者对爱读书之人来说,是分不开的一回事。人与书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因人的精神食粮可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试问一个有气质的读书人又怎会沉醉于浅薄晦涩的书中呢?怎么样的人,便会看怎么样的书;相对地,看怎么样的书,便会成为怎么样的人。这或许不是个定律,但也有它的道理。今日,在这种繁忙的工业社会里,人要是没有一点文学修养做底子,一味追求时髦和偏向物质的享受,张口闭口都是钱,南来北去都是房子、股票,问他莎士比亚是何人也?则瞠目结舌。这种满身铜臭的人,充其量只是语言无味,而且可憎的“空心一族”而已。古诗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修养精湛,表现在外自是雍容的气度,出俗的谈吐,脸上洋溢的亦是灼人的光华(用“灵气逼人”一句不算夸张吧?)还记得美国前总统林肯曾说:“一个人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应该为自己的脸负责。”为什么有的人上了年纪,虽然是头皤齿豁,满脸布满岁月沧桑,但在那填满生命中的悲酸欣喜的容颜,却是一派安然,慈祥和无边的笃定?但有一些却又是一副猥琐不堪的容颜?这无他,日日端为衣食谋,却不知多读读书,充实充实自己,因此离开学校的日子愈久,就愈是语言无味,愈是面目可憎了。相对地,书乡浸淫日久,则胸次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即“书卷气”之谓也!固然,我们不必强调中国古代名文人黄山谷说的:“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但如果穷年累月,一襟风尘,满面烟火,人就真的是俗不可耐的。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就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书乡浸淫日久,则心胸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书卷气也。8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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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是一种奢侈享受是一种奢侈,过于挥霍钱财追求的享受。通过奢侈的享受导致家破人亡;通过奢侈的享受致使百姓流离;通过奢侈的享受转变王朝更替;享受是一种腐败的奢侈。享受是一种灭国的奢侈。古代帝王利用身份的高贵大兴土木建宫殿,视之不惜,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正是因为帝王们修建了宫殿,才有了今日的中国古文化遗址,并为现今的中国推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人们奢侈的享受,观看中国伟大的建筑艺术,提高人们的品德修养。享受的种不体民心的奢侈,秦始皇赢政掷千金修阿房宫,这种享受难道不是奢侈吗?明朝朱棣劳民伤财建紫禁城,这种享受难道不是奢侈吗?天王洪秀全大兴土木建天王府,这种享受难道不是奢侈吗?以这种形式显示帝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表现国家的强大弘盛。但这种形式的背后又有怎样的情景呢?百姓叫苦连天,食野菜树根,居无常所。这种不体民心的享受是百姓的灾难。享受是一种简单的奢侈。吃着自己制做的昂贵牛排;喝着自家酿制的美味葡萄酒;开着自家耗电的水晶灯。欣赏着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曲调在房子里回旋荡漾,沉醉在这种简单的奢侈享受之中,身体在柳絮曼妙地翩跹。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忧愁,忘记了自己,不能自拔。享受是一种简单的奢侈,也是一种转移注意力的好方法,更是一种快乐优雅的生活。享受是一种正确的奢侈,懂得正确奢侈享受的人,必然有着较高的品质,正确进行奢侈享受,为自己提供精神需求。既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过于挥霍金钱,通过正确的奢侈享受使自己的灵魂得到抚慰。享受要怎样做到正确的奢侈呢?要提高自身修养素质,享受一些切实的东西,不以与人攀比享受为荣,要享受可以升华自身灵魂,可以去增加见识的奢侈,多去参观名人遗址,感受其中的名人那时的氛围。熏陶自己的生命价值,享受人生。要增加个人品格修养,不要以赌博,吸烟,吸毒为乐,挥霍钱财为趣,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以吸毒为乐的有钱人,富家子弟,导致青春在牢狱里过度。大家要以此为警钟,大把青春浪费了。享受是一种奢侈,让许多人都向往的奢侈,义无反顾的奢侈。高二:甘佳佳8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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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是一种享受巧克力的甜味在嘴里化开;窗边的花儿在风中轻轻地摇曵着;彩色的泡泡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五色的光辉。你的笑容在我脑海悄然浮现。我一个人独自走在路上,寒冬的傍晚是那么地冷,冷得刺骨。我没有戴手套,两只手缩在袖子里,还是被冻的通红。突然,我的手感到了一股热量,低头一看,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只白色的手套。我惊讶地抬头一看,你嘟着嘴,不满地对我说:“你怎么可以不戴手套呢?很冷的。我借你一只吧!一起戴。”说完扬了扬你的手,那里有另一只白色的手套。我连忙说:“那可不行,你只有一只手套,那另一只手会冻坏的。”可你一点也不在意,还笑着把我的手握住,顿时,你掌心的温度传到了我的手上,传遍了我的全身,使我感受不到寒冷,只觉得是那么的温暖。“你看,这样就可以了。”你笑着对我说。我只能点头应许,一路上,你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我的手,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这一点温暖在不断地扩大,传递。回到家,我才发现我忘了还你的手套,抚摸着上面的温度,我的脸上泛起了甜甜的笑意。第二天,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你,我发现,你的脸是胖嘟嘟的,竟是如此可爱,我不由的喜欢伤了你。放学后,我把手套还给了你,你甜甜地笑着:“一起走吧!”我点了点头,但,我又忘了带自己的手套。你轻轻地拉住我的手,又像昨天一样,把手套戴到了我的手上,又拉起了我的另一只手,说:“怎么又没带手套呢?下次要记得戴哦!”“嗯”我开心的点了点头,你的温暖又传到了我的手上,是如此地熟悉,如此地温暖,令我久久不愿离去。还记得,我们分别的那一天,我们仍像从前一样,一只手戴着手套,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许久,你的手终于松开了我的手,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我站在原地,望着你离去的背影,勾起了一个笑容,我的手上,还留着另一只手套;我与你,就像两条相交线在这一刻变成了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嘴里的甜味渐渐散去,只留下余温;风渐渐停止,只剩下花儿在窗前驻立;阳光下的泡泡最后在高空破灭。只有回忆里你的笑,你留给我的温暖是如此地令我怀念。你留给我的手套里盛满了我们的回忆,是令人回味无穷的,很温暖。初三:susannaangel8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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