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
青春年华,敌不过光阴似箭。转眼已是离歌。
——题记
时间是一种很诡异的东西,他每天都会从你的口袋里偷走一些属于你的东西,等到最后你翻开口袋才发现你什么也没有了,黑漆漆的口袋像一条择人而噬的裂缝,张着嘴像是在等待。而时间却早已抛到你追赶不上的就角落,望着你的慌张和无措,神经质地大笑,笑到不住的颤抖。早已发现,时间其实是首离歌。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我转来了这个新的学校。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转学了,只记得那天金色的阳光洒下,透过树叶间的缝隙落在地上,碎了一地。城市的玻璃反射出刺眼的阳光,射在我的双眼上,让我睁不开眼,城市的特有的气味像是沙尘暴一般席卷着我,让我沉沦,也忘记了当初的自己。刚进入一个陌生的班级,一切于我都是麻木的。我想,或许我就这样了,不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交到任何的朋友。
这是个热闹的班级,因为热闹,没有朋友的我便更显孤独。跟我同桌的是一个女生,她是个很好的人,她总是能够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笑。不久,她便成为了我的朋友,她叫希,记得她第一次向我做自我介绍时,嘴角总会不自觉的上扬,她在放学后叫住了我:“你好,我叫希,希望的希。你叫什么呢?”那天的阳光透过教室的玻璃,洒在她的秀发上,铺上一层金黄。不知不觉,我嘴角微扬:“我叫枫,枫叶的枫。”金黄的阳光成了我们友谊的见证。
记得有一次,刚刚放学,希叫住了我:“枫,我们一起去河边玩玩吧。”我很愉快的答应了,于是我们一起向河边走去。夕阳在前面的天空染红了半边世界,绯红的残云围绕着夕阳,仿若夕阳的晚礼服,温暖而美丽,夕阳像是一位腼腆而美丽的女子,在人们的目光中含羞而立。在这样的傍晚,我们坐在河边,看着夕阳逐渐沉落,说了很多的话,我们约定了,我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我们永远不会分离,逐渐升起的月亮和漫天的星星做了这个约定的见证者。
还在初中,正是青春的季节。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一切都是这般美好。只是初三转眼已在眼前,也是一个炎热的夏日,那天我们坐在教室的窗前,阳光依旧明媚,金黄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桌上,洒下一片金黄。我们彼此约定一起考入重点高中,只是在约定完后心里一阵莫名的恐慌,仿佛预示到了美好未来的终结。我们一直坐着,都沉默的看着窗外,各有心事。果然最后我们齐齐落榜,最后分别在两所相隔甚远的的校园。虽分隔,却是抵不住我们的相见,我们仍然会在周末一起出来玩玩,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磨,我们渐渐不在常常联系彼此,友谊在岁月的磨砺下越磨越淡。
当初的约定在青春的记忆里越来越远,在岁月的潮流下不堪一击。
青春如同夏日的阳光,朝气蓬勃。经过青春的小路,只闻得一阵芳香,却在转眼间被风儿吹散。再回头,已是一片荒芜。隐隐听见青春唱响一首离歌,缭绕耳旁,一股没来由的心悸。
明日的旭阳
明日的旭阳
是你我闪耀的眼瞳
饱含希望与活力
让我们抬起手臂
拥抱这片未来
明日的旭阳
是你我美好的德行
充满了向上与健康
让我们扬起笑脸
向这片光芒致敬
明日的旭阳
是你我多彩的生活
丰富的味蕾尝足酸甜苦辣
让我们踮起脚尖
为这生活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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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几经波折,我终于回到了这个地方,只可惜事隔五百年,这里早已物是人非,昔日一切早已成过眼云烟,我就在这里一直坐着吧,永远永远……五百年前那是我第一次到达凡界,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我看见了他,他蜷缩在角落中,刚毅的五官,紧?莸淖齑剑?笄康难凵瘢?掖?吡怂??阉??亓宋业氖澜纭??窠纭一"哥”他生涩的吐出了这个字,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话,我偏过头长长的头发飘了起来,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叫我,我有些惊讶,也有些惊喜,良久,我笑了说:"那,你就作我的弟弟好了。”他那时还不过十岁左右,不明白这句话足可以改变他的一生,我站起来刚要走,却又停下来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他的眼睛黯了一下:"我,我没有名字。”我轻轻地说:"你叫枫,好吗?”他疑惑地问:"哪个风呀?”"枫叶的枫。”二"哥”枫笑着扑到我的怀里,"哥,你都好久没回家了。”枫的脸色苍白,象生病了吗?"哥,陪陪我,好不好?”看着他企求的眼神,我几乎都要答应了"不行。”我把头转开,努力克制住自己不要看他“哥很忙的,原谅我,枫,下次,下次,下次我再来陪你,作为神王手下第一人,我实在没时间……。”我越说声音越小,用眼角小心翼翼地瞄了他一下,他的头已经低了下去,我的心一软。突然他抬起了头,脸上挂满微笑:“哥,对不起,让你伤脑筋了。”他顿了顿说:"我真的很想长大,长大了就可以替哥分担一些了,现在的我,还真没用啊,哥你说是吧。”我紧紧地抱住了他“对不起,枫。”三神王终于开始怀疑我了,因为我已经威胁到他的统治。许多心腹都来劝我造反,把神赶下位置,然后坐上去,我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门外那棵枫树,那是我到凡界把还是一棵小树苗的它和枫一齐带上来的,我听见了背后重重叹息,我知道他们不理解我为什么不答应,我挥挥手说:“把枫送回凡界吧。”他们的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人都走光了,他们都有在为几天后的战争做准备,一阵风吹过,一片火红的枫叶落到我的肩头,我的目光锐利起来,这一刻不管是多么想逃避还是会来的,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选择输呢?我陷入沉思。"不,我不回凡界,我不回去。”枫的哭喊声传来,我的心抽了一下,好疼好疼,对不起了,枫。“你们放开我,放开我,哥呢?哥在哪里,哥,你不会让我回去的,哥……。”一滴泪顺脸颊滴落,我哭了。四"我还要活着,我还要去见枫。”这个意念支撑我最后胜利。我真的成了神王,上代神王已逃跑了,我成功了,可事实真的如此吗?无边的孤独与寂寞还有无休止的劳累使我仿佛老了很多,可我无怨无悔,我要去见枫,我要去见我的弟弟。我在这片枫林下再次看见了枫,他温柔地看着我笑,我的眼眶有些湿了,我抱住了他,紧紧地抱住了他,生怕他再次分开,突然,我感到了上代神王的气息。那时,他已在我身后,我的身体不受控制了,被上代神王点了穴,只见他的刀已离我很近了,突然枫挡了过来,下一秒,枫的血液喷涌而出,溅在我的身上,我怒吼……尾声“大哥哥,你的头发好长嘞!”我一怔,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我看着他,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枫…。。”一双小手笨拙地帮我擦去眼泪"别哭。”我抱住了他,紧紧地抱住了他,"是的,我不哭,枫,哥不哭。”"不,我不是枫,”我怔怔地看着他,但我深信他是五百年前枫的转世,我期许着……。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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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单位派我去北京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临走的前一天晚上,老公把我的行李箱塞得满满的,还一再叮嘱我要按时吃饭、休息。我望着他忙碌的身影,心里一阵叹息。远离地面,我躲在三万英尺的高空,开始想起从前的事。我爱的那个男子,叫明,是我的大学同学。大学里的爱情,那么浓烈而且美丽,看一场电影,牵手到海枯了石烂了,心有惊动欢欣不已。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穷得只剩下一碗面了,我会让你吃面,我喝汤。我靠在他怀里,幸福得一塌糊涂。毕业之后,我回家乡一所高校教书,他去了深圳一家电子公司从底层做起。分开的那天,他送了我一枚银戒指,说,将来我一定会去找你的,即使是世界的尽头。那一刻,他的目光澄澈如莲。戒指,戒之!我身旁不乏追求者,但我一直心无旁骛,我的心太小,只容得下明一个人而已。后来他的繁忙,使我们的爱情渐渐荒了下来。我生日那天,拨他的电话,那边是个细细的女声:他啊……他在洗澡……然后她发出碎玻璃一样的笑声,我的心紧紧缩在了一起。整个晚上,我都把手机开着,他没有打电话过来。我独自对着一个蛋糕安静的笑,笑得眼泪不住的往下掉。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他老板的千金,叫华蕊,从她的名字足已知道她是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寒假的时候,我去深圳看明。他住的那三十多平米的单身公寓,因我的到来,抑越发显得拥挤。他很客气的接待了我,白天我一个人出去闲逛,晚上他回来吃饭,我睡床他睡沙发,我们甚至连手都没有牵一下,长长的水晶灯拉出两个寂寞的影子。那天晚上,华蕊来家里做客,当她把脚上的新款chanel故意在地上踩得啪啪响的时候,我感到了她不可一世的骄傲。吃过饭后,华蕊坚持要明陪他去买兰蔻的睫毛膏,明用眼神征求我的意见,我故作大方的说,你去吧。明回来的时候,带给我一整套兰蔻的化妆品。我什么也没说,收拾好行李,还能说什么?第二天,我离开了深圳。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爱情,到最后,我无力的看清,强悍的是命运。一个月之后,明打电话告诉我,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升他当北京片区总经理,但是有个条件……我笑,挂断了电话。离乱尚未发生,红颜也不曾早逝,无关国仇家恨,盛世之爱原来终究敌不过辗转尘世时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吻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在个酒醉的夜晚,我找到彬说,我们结婚吧,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他的脸上划过一道幸福的光芒,慌乱而局促。我的心里无限悲怆,我们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我和彬在教堂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当戒指缓缓套上我手指的时候,我哭了。这个男人,我将与他一起慢慢变老,我知道,我们心里爱着的人,总是走得迅疾,因此能够与之相守的,总是一些其他的不相干的人。而我已经算是侥幸,彬善待于我,他是一个好男人。明来参加我的婚礼,趁我一个人在的空当,他挤到我面前,用润湿的眼睛盯着我,一字一句说,我已经和华蕊分手了。他难过的仰起头,一副洞穿无限世事天凉好个秋的表情,我悲怆的眼泪蹁跹如蝶。彬走过来,笑,你们在聊什么。明说,恭喜你有好福气。彬满足地搂紧我,我感到站在面前的明,眼睛很疼痛,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只是今天,我看着手中的银戒指,心跳得厉害,彬从来不知道,我的化装盒里一直躺着这枚戒指。两天前,我已经打电话告诉明我要来出差。远远的就看见他站在大厅门口,穿米黄的休闲西装,比以前胖了,但更有味道。这种味道并非未经世事的纯白,而是在经历过太多沧桑之后的波澜不惊。他带我去吃豆面糕和糖果卷,吃得那些甜甜的小东西,吃得满嘴都是,心里也甜甜的。他牵着我的手去逛颐和园,我们的行为与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无异。本文作者:逆发结罗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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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人不在,水空流,嘀嗒山泉中。花有开,花有谢,花瓣飘落空。望苍穹,思忧愁,未觉已到冬。雪飘过,雪凋零,春日雷轰隆。夏日炎炎热,离别与泪别。含泪笑,不回头,心中唱离歌。步翩跹,挂笑脸,心中唱离歌。苦断肠,泪连连,心中唱离歌。强忍泪,微笑别,心中唱离歌。离别心中苦,共谱年少歌。六年级:起名废100字 一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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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一无奈的是自己,强悍的是命运。离开后才明白。心酸的是自己,想念的是过去。离开后才明白。朋友,是不是有一天,你会忘记我。某人,是不是有一天,你会忘记我。终于懂得,你的好。二没说完温柔,来不及细细感觉,一切就变成记忆。我没有在离开的时候懂。一直认为,可以一辈子有你在身边。一直觉得,就算离开,我也不会有多难过。一直不知道,对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可悲。到离开你的最后一分钟,我也没懂,只是傻傻看着照片。忘记是在哪一刻问自己,是高估了我的能力,还是低估了你的重要。忘记是在哪一刻忽然发现自己偶尔会什么都不想说。——X三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是不是你?我确定不了。因为我一直贪恋你给我的快乐,却没有想过你真正的想法。只是很想看看你,理解你的不言不语。可是我做不到。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如果这句话留给自己。不一样,我不寂寞,是另一种感觉。想念。普通的想念。用力看清了现实。——Y四原来,海平线真的很远,远到看不清。我只能看着深绿色的海,不能前进。我只能看着阳光拉出了过去的影子,碰到的是湿热的沙滩。原来,想念真的很近,近到就在我身旁。我只能看着离开交点以后的我,不能说什么。我只能看着每一个人的安静,听到的是自己的笑声。我分得清什么时候是真心的。只是,离歌,搁浅在某一处。那里,叫——曾经。五珍惜,所有。你教会我的。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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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窗外开始下起大雨,豆大的雨点如同陨石般疯狂地往地面坠着,风也在哀号,同学们却一个个面带喜色,相互击掌庆祝中考结束。班主任站在教室门口,平静地望着这一切,眼角却莫名地抽搐了一下。“喂喂……”又是那一贯的开头,广播里传来教导主任那富有个性的声音,教室里依旧闹哄哄的,直到班主任温和地呵斥了一句后,同学们才勉强安分下来。雨不停地下,风不停地刮,偶尔听到雷鸣声……广播里异常嘈杂,最后教导主任和校长也只是草草几句结束了讲话。接着,班主任拿着我们这三年来的“战果”走上讲台,她扫视一周后,微笑着开始作最后的总结。窗外,雨点砸地的声音,树叶摩擦的声音,雷鸣声,欢呼声,掌声交织在一起,以致于我无法听清班主任究竟在讲什么,可我还是很认真地听,很多同学们也在专注地听着,有人的眼眶早已湿润了。是的,我们毕业了,从广播结束的那一秒起,我们就毕业了,如今要告别这三年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还有这待了三年的地方。我转过身去,看到一些同学在拍照,一个个都傻笑着,我想,他们此刻定是不舍。而此时,班主任走出了教室。我们在教室里不停地留影,还把化学老师拖来了,可她似乎不大情愿拍照,用手挡着脸,却还是被同学们抓拍到了,一个男生又把班主任拉回了教室,结果就看到她一脸留念难舍地站在讲台上,而台下几十部手机,相机不停地拍。教室里欢声笑语,而窗外则是一片阴郁。离校的时间还是到了,而雨却越下越大,丝毫没有要停的趋势。刚才热闹的教室现在突然安静下来。班主任一脸哀愁,同学们都一言不发,看得出大家都有千言万语,却无法开口。最终在班主任的一句“加油”之后,大家走出了教室,步伐却很慢。冒着大雨走出了第一道铁门,我回头扫了一眼这个平常不那么美丽的校园,却突然觉得它异常美丽。班主任在教室门口不停地挥手,临走之时,我己是三步一回头,不知何时,离歌声渐起……75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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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下一秒,你我就要别离。让我为你唱一首离歌。相处时的片段,依然记在心里面。可是现在,那熟悉的剧情,再也不会重演。无法不想,无法不念。我的朋友,希望我们的友谊,像一场没有结局的电影,永不落幕。高一:李慧1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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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他是王。王不会作诗,却诉说了“什么是诗”……辛追天宣元年。巨鹿。那个莽汉子豪气地对着烈日摔破酒碗,一掌拍红胸膛,仰天长啸“明天,这!就是咱家!”,弟兄们也随着一丢,一起大吼。震耳欲聋。王,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最好的诗。“咱家”王抖着手指在雪地上描着他最熟悉的字。这是腊月初始,骇下末央。在场人都狂饮疯笑,没有话。这是王和王的二十八个勇士。当天上星河停转,自知命已定盘,所有人都在放肆享用这个最后的夜晚。“干!明天就回家!”王大喊。“好!回家回家。”汉子们自欺欺人。王心里一酸,这也算诗吧。王爱热闹,身边总要有百万铁骑,他讲一句,兄弟们就和一句。那时汉子们都很年轻,不怕死,个个嘴里都是打打杀杀的却又惧畏死亡,却都敢为王送死,万死不辞!身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不包括战死与背叛的人的话还有二十八个。真的,走了走了,死的死了。王受不了寂寞,他平时总爱说个不停。只是这个时候,王一直沉默着。王不奇怪,他知道一个人一生总有一个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时候与平时没有二样,只会显得比较缄默,这就是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王不敢直视兄弟们,用余光轻轻瞄一眼。唉,脸上的老疤残血都证明——都老了。现在谁都不怕死了,看惯了兄弟敌人在面前倒下去,千遍万遍,从恐惧到越来越习惯,人的心就硬了。王觉得死亡未尝不是好诗。众人跺脚,地动山摇;众人大吼,响彻云霄。这是王的上万弟兄们。那时全军异常骁勇,城池无不攻破。特别是王,以一敌百,斩敌军于马下,攻破数不清城池是王一大乐事,终身骄傲。王老习惯乐滋滋地数自己攻破的城池。“一个,两个,三个……”抖着唇,王扳着僵劲的手指数着。越数着,他的复眼就越瞪越大,眼神却越来越暗淡。他在愤怒。“啪啦”一压指骨,让自己平静得以至于不会踢翻火堆。王飞也似的跑到一边,他想哭,因为他是人;可他不能哭,因为他是王。换十个手指数清的城池的兄弟,要多少手指才数得清啊!“我欠你们的愿望,来世怎么还……”从小便想问鼎天下的王,梦想这岸的另一边必定会被自己占领。“吾定能取而代之!”这是王的第一首诗,最大的承诺。他要和兄弟们安家在岸的那一边。可……家……家在哪?是那个百万弟兄牵挂的那片地,还是脚下百万弟兄埋葬的土地?王“隆隆”地捶响地面,头一次这么后悔……王好想家。他想归田卸甲,沏一碗茶,与兄弟们谈笑风生,儿女们闹个不停。王第一次这么“懦弱”,那称帝只是个诙谐的梦想。没了弟兄们,偌大疆土,我何苦守着空城!王恨这半城烟沙,天下,到底为谁杀……看灯笼血红染,喟叹曾经普通平凡,王觉得这太有诗意了。当汉军四面楚歌响起,弟兄们狠狠抹一把嘴,摸着腰间的那剑。“不打了,回家吧。”这好似是王第一次这么温和地说话。汉子们沉默了很久。“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们,你们先走。”大家的离去很委婉,王一直注视着大家的影子拉长,拉长,消失。王叹口气,咬着牙到营房,手起刀落,自私地带走唯一的陪葬品。那是月下的东城,乌江旁,月下签着与他征战沙场的马——骓。漫天的白雪合时宜地嘲笑血腥的风。“作首诗给自己好了。”作完,剑光一跃,一世英雄灵柩长眠,带走始终未猜对的结局。漫雪孤月的夜走得都很沉默,未待笔墨痕干,血泪凝霜,铺红月光……这个目不识丁的莽汉子一生都附庸文雅,总爱吟个不停,弟兄们便会识相地大喊“好!”他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押韵,对称,他只知——诗由心发。怎会比无病呻吟的迁客骚人差呢?楚项王一生仅此绝句,岂料却奈何离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才是诗罢了。广东湛江湛江第一中学初二:安堇1200字以上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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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曾经年少轻狂,爱与恨都是如此纯粹,不厌其烦地纠缠于“你到底爱不爱我”这样的问题中,并且纠缠得认真而庄重,好像这样就能接近爱情的真相。只是,爱从来就不能被设置成疑问句或者选择题,从来不能用是或者否来回答,更没有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它不是客观题,而是主观题,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有关爱情的定义。等到明白这些的时候,往往已是小半生过去。当初费尽心思想要得到的那些答案,在岁月的浩浩风沙中,显得那么轻飘飘,轻飘飘得如同一缕尘烟,刹那间就消散了影踪,彻底得,如同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却也只不过是微微一笑。毕竟,是小半生过去了啊。曾经苦苦追问的真相,在一次次的受伤后慢慢现出它的原型,然后,变成疤痕,变成皱纹,变成白发,变成各种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标志,那样铭心刻骨,如影相随。是的,所谓的真相,就是那满身的风霜啊。背负着满身风霜的人,回头看青涩少年时光,看到的,是纯纯的傻。那么纯,那么傻。大约还是会有那么一点点惆怅的吧。也就是一点点而已。自然的真相,是对立的统一,矛盾的和谐。比有白天就有黑夜,有晴就有雨,有阴就有阳,有喧闹的生灵,也有永寂的时空。其实,爱又何尝不是如此。有爱必有恨,有聚必有散,有承诺必有欺骗,有真情必有虚伪。若过了小半生,还只看到美好的那一面,那也就辜负了岁月赐予的这一身风霜了。比如离别。人的本质是孤独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最后又一个人离开。期间,熙熙攘攘,人来人往,都只不过是过客而已。父母是过客,兄弟姐妹是过客,恋人爱人是过客,子子孙孙仍是过客。有谁能够伴你终身?没有。这就是真相啊。所以,一开始就没有永远。向别人要求永远的人,如果不是白痴,至少是白日做梦异想天开的人;许诺给别人永远的人,如果不是伪君子,怎么也不会是一个拥有厚重的责任感的人。因此,最轻易说出永远的人,其实,也是最靠不住的人。是的,这就是真相啊。于是,在爱的世界里,其实离别才是主旋律。有“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的生离别。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死离别。有“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爱离别。有“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恨离别。擦肩而过,有缘无份,也是一种离别。渐行渐远,无疾而终,也是一种离别。终日相对,两心相背,也是一种离别。最痛最痛的离别,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我爱你。这是无法用距离来衡量的离别!既然离别是一曲不得不吹的笙箫,不如把它吹得漂亮而悠远。若离别沾惹了恨字,余生如何得心静。感激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些过客,感激那些曾给过我感情的人。因了你们,我的生命之路虽然曲折蜿蜒,却在两旁开满了芬芳的鲜花。而日后将要出现在我生命的过客们,原谅我,我已是心静如水,或许会少了当时的热情澎湃。但是,请你一定一定要记得啊,谁的心中没有对爱的奢望?尽管,也许我再也不会对你说爱,说想念。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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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一条路走过许多遍,景色依旧,但可能一个回眸间,那旧时陪伴你的人,如今去早已各奔东西,留你一个人独赏那旧时光景。我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你还坐在我旁边,这情形亦如当年的我们。但我知道这次的“旅行”这有我的目送。去往飞机场的路上,风景一如既往的荒芜,两排树木已比上次略高了一些,一路上没有什么人,只有机场专线地铁偶尔从头上掠过,这曾经令我无比兴奋的路,此刻在我心中也只剩“凄凉”二字,亦如我现在的心情。我们曾经多次经过这条路,每次我们坐在一起,吃着从家中带来的零食,玩游戏消磨时间,或是憧憬这次旅行,想象着我们此次要做的“伟大计划”。或是生气着互相斗嘴开玩笑。但每次我们都还是手牵着手在机场里乱逛,从大人那里拿来钱便去买好吃的,最后买个冰激凌便心满意足的准备登机。然而,时间飞逝我们已不再是那两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分离的时刻终究是到了想着想着我的眼泪便在眼眶里打转,转过头,不让自己再看你。你看到我转过头,轻轻摁下窗户,让风肆无忌惮地刮过我们的脸庞陪我同赏窗外的景色我睁大眼睛看外面的风景,努力让自己看出些什么,却失败了,这曾走过多遍的路在我的脑海里却异常模糊,这是我才发现,我从没有认真的看过这条路,因为有你…以前总想快速经过的路,此时我却想让车再慢一点。我突然有些后悔,后悔以前跟你生气,耽误了很多时间,而此刻却再也挽回不了了,我同时也生气在记忆钱不懂得珍惜,让这本就有限的时间白白浪费让我们能在一起的时间变短,。这一路上我们几乎没有说话可能初次经遇离别的我们不是如何表达心中的悲伤可能无法言表也可能都浸在了回忆里。我忍不住看向了身旁的你,目光直接对上了你那一副不舍的眼眸,眸中闪着亮光泛起层层涟漪,我心中一痛,为你擦拭眼角的泪滴,可那像断了线般的泪浸湿了我的衣襟,轻声安慰着你说我们还会见面的,就在不久以后。可我心中明白这一次的离别不再是开车几个小时那么简单这是隔着半个地球的距离了,想再见已甚难了。最终还是到达了机场你拿行李交给大人,我们像以前一样挨家挨户地逛,买一些小零食,就像以前那样…电话响了,达人叫我们回去登记的时间到了,看着你渐渐走向远方,一切尽在不言中,只剩一句“再见”。你走过安检口,回头看了我一眼,转身跑进了候机室,我用目光追随着那抹小小的身影消失在过道尽头,不久广播里传来那熟悉的编号,你的班次要起飞了,我赶忙跑到窗前,透明的玻璃映出了长长的跑道一架飞机在上面缓慢滑行,我呆呆的看着它滑行起飞,心中默默地祝福在回家的路上,我看着周围的一切,脑子里却只剩“物是人非”四个字,久久不去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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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的夏天微笑的说着不会离开,划落的泪水却出卖了最初的承诺。到底还记不记得我们说好要紧紧拥抱一起写未来。——写在最前面夏天复活了,那么真实的出现在我们面前。光照越来越长了。每天睁开眼都是耀眼的阳光淡淡的照射在脸上。面部的温度悄然上升。对着阳光闭上眼,刺目妖冶的鲜红,如同绽开一朵朵最眩目的花。我突然想起了很多从未记得的事情。那么真实的重新呈现在眼前。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喜欢上写字,从来也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认识那么多的孩子,从来更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依赖上用文字写莫名其妙的想法而不是说出来。那么多那么多的没有想到,最后都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傻傻的微笑傻傻的流泪傻傻的牵手去看不知所措的未来。傻傻的梦想傻傻的流浪傻傻的执着敲出一个个自己的故事。笨拙的安慰笨拙的道歉笨拙的慢慢的长大过去越来越远。笨拙的相拥笨拙的憧憬笨拙的抛开束缚抛开被强加的念头。我们都一样吧。被现实点点刺痛用文字写出自己的绝望,真实的情感编织成一个个华丽的无可非议的文字游戏,深深地陷入而无法自拔。共同的感想找到了彼此的知己,开始依赖上对方。因为担心自己难过的情绪会给对方带来更加的难过,也开始学着为了对方的快乐装出脸上灿烂如花的笑容,却不同与现实中虚伪的嘴脸。渐渐在聊天中一点点消除去原本的阴霾。终于懂的了体贴一个人原来也可以是那么快乐的事情。认识了那么多的孩子,在每个暗流涌动的夜里,一个人静静坐在电脑前慢慢敲下一个个冰冷的文字的时候,身边还有他们隔着一个屏幕的距离在电脑那边安静的陪着你。正因为知道他们会在,所以在那么多个只听得见敲击键盘的声音的夜晚也不那么害怕了。可是他们都不会知道。就像我们不知道我们最后会离开。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事情就在一夜之后突然的出现了。一一。活泼大方的一一。你居然就这样离开了?你忘记了我么?忘记了我们所有孩子了么?痕痕。亲耐的痕痕。童话结束的时候,我们都会幸福的。我们的青春会好的。可是,你怎么可以抛下我就离开了呢?遗忘。莫名感伤的遗忘。你怎么也离开了呢?空荡荡的BBS里少了你的身影了?你还记得我们么?为什么要离开了呢?那么多那么多的孩子,一个接一个的离开。都忘记了我们了吗。我们的故事还未完成,你们怎么可以那么着急的离场了呢。空旷的舞台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么。亲爱的。我相信你们都是天使,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你们会出现的天使。我还是一个人固执的站在这里熬过一个个遥遥无期相信你们终有一天会回来,等你们回来的那一天看满片的花儿开放,然后继续让我学会很多的事情,教会我怎么样勇敢的长大教会我怎么样的坚持的自己的梦想教会我怎么样用文字编织我们明媚的后来。亲爱的,你们都在哪里呀。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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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离歌_1200字chapter1挑衅妖界——到处张灯结彩,烟火不时从天上划过,虽是虚无缥缈,却也是一番良辰美景。夏陌凉十岁生辰,贵为妖界三公主,妖皇最为宠爱,所定当重视。袭一衫粉艳荷花裙,外罩白纱。数缕及腰青丝被血珠步莲瑶盘起,双眸如一泓清水,朱唇比最娇美的玫瑰更鲜艳,肤如白玉。美貌无人能及,可谓“鱼见之沉入水底,雁见之降落沙洲”。陌凉奏琴,玉指在古琴不停波动,如一泓清泉清澈不见底,银弦轻挑,不经意间将自己最喜的古琴琴弦勾断,音律随即打乱。原是箫声入耳,心中怒火在一刹那燃了起来,将自己的过失全然推到荷花池对面传来的箫声中。轻点池水,泛起涟漪,清风拂动,千缕散落在身后的青丝如数飘起,数朵亭亭玉立的盛开粉嫩荷花轻轻摆动身子。“哒”落地——陌凉仰头望着13.14岁左右的男子,质问道:“喂,你,弄坏了我的琴,你说怎么办?”男子续吹奏乐曲,没有理会。四根手指握成拳,只食指指着面前的男子,气的有些说不出话。“你……!你这人怎么这样儿啊,弄坏了我的琴不说,居然还一直吹箫!”箫声戛然而止,男子听着她的无理取闹,着实有些不耐烦。“本公子吹本公子的萧,何来断你银弦之说?莫非是贪图本公子的美貌,故意波断银弦?”若是口中没有清水,陌凉早已溅他一身。“噗。。就你?让我看上你?你是不是没吃药?”对于陌凉的蔑视早已是怒火中烧,最后只化作一个字“哼!”他拍拍衣衫上本不存在的薄灰,手中玉箫已化成紫蝶,消散在这空中。红衣飘飘,甩袖而去。“喂!你的赔偿还没给我呢!”大殿——“父皇~”陌凉伏在妖皇的腿上,略带哭腔,将刚刚的事以她的版本重诉了一遍。“父皇,凉儿被人欺负了,有个男子挑断凉儿的银弦,还不承认!”妖皇勃然大怒,质问在殿下的所有臣民,“是谁刚刚弄坏了三公主的琴,坦白则既往不咎,抗拒查出好后则严惩!”妖皇对陌凉的溺爱可想而知。前热闹和谐的画面,后寂静的连气儿都不带喘。男子正举杯欢庆,听这话,差些没将自己老血喷出。汗颜,这反咬能力太强了……!!硬着头皮向前,双手抱拳,“妖皇,事实不属这样,是三公主纠缠在下,望妖皇明察。”“哦?”妖皇拿出藏于袖中的忘明珠,这颗珠子晶莹通透,闪着幽幽银光。它可知过去任何时间的事,修为越深厚,看到的事越远久。---事情前后---(pass)“凉儿!”陌凉撅了撅嘴,眼神四处闪躲。“罚你三个月的禁闭!”“为什……”为等陌凉说完,妖皇示意宴会继续,斜视一眼正得意洋洋的男子,气不打一处来,“喂!你,三个月后我们后花园见,本公主要与你一决胜负!”在当众下战书,似是有十足的把握了。妖皇到也没有制止,只当是小孩子过家家罢了。男子没有任何异议,“三公主既然都这么说了,那九妖自当恭敬不如从命。”BY:夏陌安这个作品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嗷……(??????)??但本君会努力的嗷!(文中所有物品仅个人想出)六年级:石芳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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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离开,我唱离歌又一次离别,看到你若无其事的说着要离开了,心里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突的痛了一下,隐隐的隐隐的,却又是如此清晰的留在了心里。仿佛一切回到了起点,回到了五年前,我们刚刚认识的那个夏季。还记得我们一起在背后偷偷说老师坏话,还记得我们一起欺负男生,还记得我们一起在那个洒满夕阳的小阁楼里熬过一节课,还记得我们一起绕着诺大的操场一圈一圈的走,还记得我们曾经拥有的美好。我很怀念那段美好的日子,我很怀念那些无忧的日子,我很怀念可以大哭大笑的感觉。不知不觉我们分开竟已有1年多,不知道是因为过的太有压力还是因为什么,现在回忆起来一切仿佛还是昨天,我们填着彼此的同学录,我们嬉笑着留言,我们签下自己的大名,我们在校门口笑着说再见,我们说以后保持联系,仿佛1年多的时间,真的很快很快,如流沙一般的速度从指间窜过。我总是以为我在不断地遗忘,遗忘那些仿佛久远的日子,可是我发现我没有,当我恍然间回到过去的日子时我发现我没有,那些美好无忧幸福的日子,是那样深刻的映在了内心深处,永恒。从不曾遗忘,就像是多年未见却依旧认得出来的亲切。原来我们也是拥有过那么多的,原来我们之间依旧没有变的,原来,原来。我们都是那样的不愿意把内心深处柔软的地方让彼此看到,我们都是那样在乎着却嘴上说着不在乎,我们都是。我成功的蜕变了,从那个不懂事的留着齐耳短发的小女孩变成了懂得隐藏心事隐藏忧伤留着长碎发的女生,我成熟了很多,但是我明白,我从不曾改变那些本质的东西,我依旧是那样的表面坚强却是脆弱伤感。可是仿佛你没有变呢,依旧是那样的熟悉的温暖,依旧是喜欢大笑,依旧是干净利落的短发,那样释然爽朗的笑声让我也释然。那样自然的见面,仿佛是如此的顺其自然,我们随意地走着,我们把心里想说的话抖得干干净净,我们坐在秋千上荡啊荡,突然有种回到过去的朦胧。阳光下,我们说着笑着,我们把忧伤甩到了脑后,那一刻仿佛是幸福的。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原来阳光是甜甜的,跳跃在舌尖上然后融化,留下暖暖的感觉,如同我们之间。我们一遍一遍的走着,谁也不愿回家,我们闭口不提离别,我们默契的说着笑着。我头看着你的侧脸,真的,你没变呢。终于到了那一刻,我们平静的面不改色,我们就那样开始各走各的路,一句简单的掰掰。我停住脚步,微笑着看你一点一点走远,然后自己也身离开。要幸福啊,要幸福啊,我会想你,我亲爱的伶。我暗自想着,如同在唱着送你的离歌,微笑浮上嘴角。或许我们以后将再也不曾碰面,或许我们慢慢变成陌路,或许我们以后就算是擦肩而过也认不出彼此,不过我相信我们都留在彼此深深的记忆里,一直,一直。那么,让我唱着这首离歌,送给,我亲爱的伶。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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