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
读庄子,我悟到的是空灵与淡泊;读易安,我感到的是凄楚与悲愤;而读到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其感觉却无语来表达。
初读孔乙己
破旧的长衫、花白的胡子以及瘦骨嶙峋的面孔使我感到深深的同情,那位穷愁潦倒的老者凄惨的一生,使人沉思,使人悲愤。那位总在咸亨酒店要一碟茴香豆作下酒物的科举牺牲品使人黯然神伤。在我的心中,充斥着对孔乙己无限的同情与无能为力。
二读孔乙己
孔乙己那自命清高的架子更使我为他感到难过。他的眼中早已被团团迷雾所混淆,看不清当时的时局,看不清自己的才华,更看不清自己的悲哀。这次,我早早地合上书页,不再为那个悲哀的老者神伤。
再读孔乙己
又一次的偶然使我翻开《呐喊》,使我再一次读到了孔乙己。我默默地看着,看着,脑海中又浮现了孔乙己那穷酸的影像。我看着他的一生,直至在咸亨酒店听到伙计的猜测——他约莫的确是死了。我慢慢地回顾着他的一生,像是老旧到早已泛黄的电影胶片一般,一幕一幕在我眼前回放。我细细地观察,缓缓地品味。冷不防,掌柜那无所谓的脸像是狞笑一般逼向我!
天哪!
……原来,害死孔乙己的不是他那好喝懒做、无所事事的坏性格,而是隐藏在深深夜幕中的科举制以及在阳光中披着人皮的魔鬼!
后记:孔乙己,不是一个人,而是所有深受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这不禁使我想到了范进,只是他的结局要比孔乙己好得多。
一阵春风过境,却没有吹散那笼罩黑暗的夜幕。
我的家
【篇一:我的家】
我有一个温暖的家,家里有我最最亲爱的妈妈,有我最最亲爱的爸爸,还有他们最最亲爱的宝贝——我。
妈妈是温柔,严肃的妈妈。生活中妈妈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给我数不清的爱。学习中妈妈对我很严厉,记的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妈妈看了,脸色一沉,说我写的字不好看,还有错别字,就给我撕了,让我重写一遍,虽然这一遍没有错别字了,但妈妈说字写的还是不好看,又让我再写一遍,我含着委屈的泪水又写了一遍,妈妈这才让我过了关。
爸爸是一个大度、幽默、没大没小的爸爸。爸爸是单位的领导,每天早出晚归,要是早点回家就和我滚在一起玩。爸爸对我比较宽容,当妈妈对我唠叨个没完时爸爸就会说:“孩子大了,不要管头又管脚”。爸爸还很幽默,记的有一次我玩小狗时,身上招来了跳蚤,咬的我全身痒的难受,爸爸的一句话让我们大笑起来,爸爸说:“高殿宇身上养了新宠物啦”。
我的家庭里充满了快乐和温暖,我爱我的妈妈,我爱我的爸爸,感谢他们给了我一个无比幸福的家。
【篇二:我的家】
我的家在县城的西南边,一进家门口,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大客厅,大客厅里有三个大沙发,坐在沙发上可舒服了,沙发的旁边有一台多功能饮水机,沙发的前面有一台大的电视,电视的旁边有两个不大不小的猪罐在为我们笑着,好像在说:“祝你发财、祝你发财!”电视的下面有两个用玻璃做的柜子,里面装着我成长的脚印,电视的后面有一个玻璃做的电视墙,电视墙上面有很多的渔船,岸上还有两棵椰子树呢!椰子树的叶子又绿又嫩,好漂亮啊!
客厅的南边是我的卧室,一进我的卧室,首先看到的是一张一米五的大床,床上铺着一条水红色的床单,上面还印了几朵紫色的花儿,美丽极了!我特别喜欢。在床的旁边有一个很大的衣柜,大衣柜里面装着我所有的衣服,在床的北边是我的学习桌,每天晚上我都在那学习。
在我隔壁是爸爸妈妈的卧室,卧室里有电脑,书柜、床等,卧室里布置得很得体。
大客厅的北边是厨房,厨房里收拾得很干净,厨房旁边是我们平时吃饭的餐厅。
这就是我的家。
【篇三:我的家作文】
我有一个温暖而又欢乐的家,家庭成员有婆婆、妈妈、爸爸,还有我。
妈妈是家里最重要的成员。她的头发蓬蓬的,而且还有点儿卷。她还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该她做的事她总在第一时间完成,从不拖拉。她每天都要写好多发言稿,要写四五个小时。真是辛苦啊!有一次,我只考了八十几分,我心里非常难过。眼泪不听话地流了下来。这时和善的妈妈却走过来安慰我说:“宝贝,不要紧,只要你尽力就好了。这次不好没关系,下次努力就行。”听了妈妈的话,我破涕为笑。只要我不开心,她就逗我开心,她真是一位好妈妈,我爱她!
我婆婆也是我们家一位出色的成员。她的外貌很奇特。她有一个红扑扑的脸。
【篇七:我的家】
我的家在信院家属区,这里的环境非常优雅。
我家楼前有一条宽阔的马路,每天都有很多汽车和行人从这里经过,非常热闹。马路上还镶嵌着很多块黄色的地灯,晚上汽车灯一照,它们就会反射出金色的光芒,增加了亮光。楼前有一大片草坪,春天来到的时候,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露出头来,用它那青青的脸静静地观看着这个春意盎然的世界。草坪的中间还有八九棵桃树,桃花盛开的时候,有白色的,粉色的,深红色的,从我家阳台上往下看,草坪上真像一片红绿相间的海洋。
楼后面的冬青树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但最绿的时候还是在春天。冬青的远处有一排排高大的杨树,像一群群手拿刀枪的巨人。楼的西面和最东面各有一棵石榴树,石榴花开的时候,远远望去树上像挂满了红色和绿色的珠宝。最近,楼下又新修了一个停车场,是用红色和黄色的地砖铺成的,上面有和橙子一样大小的小圆孔,里面种着一棵棵青草,这样既能方便停车,又能美化环境,防止沙尘暴。
【篇八:我的家】
我有一个幸福而温暖的家,这个家庭里有能干的爸爸、勤劳的妈妈和爱画画的我。
我们一家三口和睦相处共同支撑了这个家庭。爸爸在大连一家公司做水电工。每当爸爸接到一项新任务,总要先仔细看图纸,做到胸有成竹才开始工作,他还向公司领导提出许多合理的建议,因而为公司节省了许多资金。由于他工作认真踏实,深得公司领导的赏识和同事的信任,几乎每年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提起我爸爸的名字,熟悉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能干的人。
在我的眼中,妈妈就像一个上足发条的机械手表,一刻不停地劳动着。每天她是我家起得最早的,也是睡得最晚的。由于爸爸常年在外,所以妈妈每天除了忙家务,还要上班、接送我上学放学、辅导我做功课。妈妈岁数不大,才三十多岁,额上已有了与同龄人相比略深的皱纹,她的那双手一点也不像城市女人的手那样白嫩,手指又粗又短,手掌上还有许多老茧。要是评选社区家庭劳动模范,妈妈一定能拿第一名。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人,画起画来可认真了。我的身边总是带着一个小本子,一有空就拿出笔涂鸦一番,什么天上飘着的朵朵白云啦、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啦;地上生长的小草啦、水里的鱼儿……我都爱画。我把这本子称为“绘画素材选”。由于我勤于画画,已多次在市级绘画比赛中获奖,在班上,我是大家心目中的小画家,在家里,大家也称我是个小画家,可我并不满足,长大了我还要当大画家呢﹗电视里传来了我熟悉的歌声: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是啊!人人都需要一个幸福的家。
【篇九:我的家】
我家住在福中福商业城,进入我家,向左走,你可以看见卫生间和厨房。厨房很大,妈妈经常在那里做好吃的。卫生间里有热水器,我的家人都那里面洗澡。
向右走,然后转一个弯,就到阳台,阳台上有一盆茉莉花和一盆绿色植物。茉莉花,它总是有很多花苞。花开时,那雪白的花朵亭亭玉立,不时发出阵阵芳香。那花就像蜜蜂调出的蜂蜜一样,香极了。另外,那盆绿色植物不停地生长,那叶藤似乎不想在栏杆上,想一冲上天似的。不停长出新的叶藤,又像个调皮的孩子,想要将整个栏杆霸占掉。
向前走,左边是我的房间,右边便是妈妈、爸爸的房间。进入我的房间,你可以看见一张桌椅和一张床。床上放着一个可爱的海豚,海豚的颜色是蓝色和白色的,海豚的眼睛是黑色带点黄色的,它非常可爱,而且它摸起来十分光滑、柔软。当你盯着看它的眼睛时,它的眼睛炯炯有神,似乎还调皮的对你眨了眨眼。
进入妈妈、爸爸的房间有一台电脑和一台电视。那台电脑是妈妈的,妈妈经常用它去学习别人怎样钩衣服。
这就是我家,我爱我的家!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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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原文以记事为主,续写部分应该是事件得自然延伸,做到中心事件不变,叙述人称不变,也就是依照原来的叙述角度,围绕中心事件来续写新的情节。掌柜的现在还在不停地讲“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其实我知道:掌柜的不是在意那十九个钱,而是把它当做一个话题,笑柄,让酒客开心开心,增加气氛罢了。我一直以为孔乙己死了——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没来了,其实我错了,孔乙己不但没死,而且“升了官发了财,”原来,那天:他喝完酒,坐着用手慢慢走去了,“走”到一个小巷深处,他看见一个正在哇哇大哭的小孩,便走了过去,问道:“顽童,你为何哭?”小孩没有理睬他,他叹着气道:“唉,善哉,善哉?”也就知趣的走开了。“喂,那个人,你能带我回家吗?雪太大了,把路都堵了,我不知道怎么回家,如果你能帮我,我一定会酬谢你的。”听了这些,孔乙己像捡到了金子,飞一般地用手走过去,向小孩了解一些情况,就领着小孩在大雪中慢步行走。当他们走到一座府院时,那小孩尖叫起来:“ 我到家了,我终于到家了。”此时,孔乙己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可他的手像烧烤的猪蹄,通红通红的,不一会儿,一群人走了出来,前面有两个衣着华丽的人,而且举止超端庄,想必也不是一般人。这时,孔乙己心里紧张起来,只见那小孩跑到那位衣着华丽的老爷身边嘀咕了几句,那老爷连忙向孔乙己道谢,而且请他到客厅上坐,孔乙己一下被冲昏了头,他使劲咬自己的手指头,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孔乙己因为善良、乐于助人,才有今天的局面。那位老爷不仅给孔乙己一些银两,而且赞助给他开一家酒店。孔乙己用这些钱还了帐,而且自己也开始招聘员工了。一清早,大家都传开了,都跑来看热闹,因为他说开业三天免吃免喝,从那以后,他的生意比咸亨酒店红火多了。连我也禁不住诱惑,也跑去面试。面试题是这样的:“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共有几种写法。”我一一做了回答,而且十分正确,他把掌管柜台的任务交给我,而且不时给我加工资。从此,孔乙己的生意越做越红火,然而咸亨酒店越做越冷清,因为孔乙己会讲笑话,而且费用便宜得多,这下子孔乙己的面子可大了,谁看见他都要向他问好。可他那点毛病还是没改变,有时独自一个人在凳子上坐着,望着酒杯,不时嘴里还叨叨有词,还买了许多书在清晨朗读,背诵,可努力,可给力了。因为他说他要考秀才一个身材不大,但是他是一个穿着长袍,站着喝酒的.第一人,每次都是喝酒赊账,他的一生可谓是穷途末路了,每次去喝酒其他人都会拿他开心,他也不当回事。自从那天被员外打短腿之后,他就沿路趴到了一个破庙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他醒来却发现自己已经是鲁镇的县官了,一身迷彩官服,身后有一台大官轿,还有很多随从,他突然想起要喝酒了,就上了轿子,来到了咸亨酒店,还没从轿子下来,咸亨酒店的老板就麻溜的来到了轿子前面,‘孔老爷,小的这厢有礼了,孔乙己只望了一眼,之后并不理会他’径直走进了酒店,等到了酒店,原本喝酒的人都知道闪了,那老板很是献殷勤,又是擦桌子,有事搬凳子,这次孔乙己并没有站着喝酒,喝完之后,孔乙己扔下23枚铜钱,每次孔乙己喝酒都是4枚铜钱,如今是县官了,还是这样,老板当时吓的脸色大变,马上把钱还给孔乙己,说‘老爷来我这喝酒,还谈什么钱啊,谈钱伤感情,’孔乙己当时就扔下一句,我喝了4文钱,还有上次欠你的19文,一并给你了,就头也不回的走了。突然,一声狗叫,把孔乙己吓醒了,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刚刚原来是做梦啊,叹了几声,就又向远处趴去,一直到尽头。寒风凛冽,街上寂寥无人,只见一个黑影艰难的向前挪动着身躯,他盘着双腿,用那双脏兮兮的、皮包骨头、青筋凸现的双手慢慢的向前“走”着。他就是孔乙己。——孔乙己又回来了。孔乙己依旧是那身不洗不换的破夹袄,脸更加的黑而且瘦了。可见孔乙己这段日子过得并不容易。现在,他又饥又渴,嘴唇又干又痛,虽不时用舌头去滋润,可仍不见效。他“走”到一户人家前,这是一户大户人家,想必会得到怜悯与施舍。孔乙己这样想着,心里充满了希望。这时,从屋里走出来几个人,其中一个人好面熟啊!不,简直是刻骨铭心。他就是丁举人,那个打折了自己腿的丁举人。孔乙己又羞又愧,又气又恼,立刻举袖遮面。“滚吧,你这……”孔乙己想骂一句脏话,又觉得与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不相称,终于把将出口的脏话咽了下去,这使他如吞了一只苍蝇般难受。“我可不想再看到你!”孔乙己心里喊。可是这就像中秀才一样,越希望则越不成。丁举人慢步踱到孔乙己,他停下来,俯下身子,拉开孔乙己用以挡面的衣袖,说:“孔乙己,你还要偷东西吗?再偷,只怕双手也没有了。”士可杀不可辱。孔乙己迫切的想逃开,他受不了别人的讥讽与嘲笑。他好不容易逃了出来,眼睛里流着泪,心里流着血。又到了咸亨酒店,闻到了那诱人的酒香。但他不能进去,他还欠掌柜十九文钱呢。孔乙己咽了口唾沫,难过的闭上了眼睛。“叮当…。。”清脆悦耳的声音在耳边滑过,孔乙己吃力的睁开眼睛,只见一枚铜钱滚落到自己的手边。“滚开点,叫花子……”一位穿着长衫的男子嘴里骂骂咧咧的,丢下一枚铜钱,走开了。看着那枚铜钱,孔乙己没有去捡,也许这个铜钱可以买一块烧饼,可以让他苟延残喘。尽管他已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他想到了“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古训,他又无力的迷上了眼睛。朦胧间,孔乙己梦见自己考中了秀才,中了举,又中了状元,高头大马,披红挂彩,打马游街。还是咸亨酒店,觥筹交错,孔乙己踌躇满志,醉醺醺的坐在众人中间。他的身旁侍立着丁举人、钱掌柜,还有许多长衫主顾……孔乙己再咽了一口唾沫,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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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孔乙己续写又是一年,秋风无情地打在人脸上,掌柜的正慢慢地拨动着算盘进行结账,忽然说道,“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短衣帮中有一人喊道,“他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折了腿,还有甚么脸面再来了!”众人哄堂大笑,掌柜的不屑的用鼻子一哼,便不再理会。过了几天,咸亨酒店里来了几位报录人,询问掌柜,“请问孔乙己孔举人家住哪里?”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掌柜的结结巴巴的说,“孔……孔乙己?中举了!”大家惊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还是掌柜的反应快,告诉了他们地址,送走了报录人后,掌柜马上吩咐小伙计“快,去把我新定做的那一套衣装拿来,要全套的,还有,把那几坛上好的女儿红拿来,我要去给孔老爷贺喜了!”掌柜带着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孔乙己家中。只见孔乙己潦倒地斜倚在破旧的茅屋前,目光呆滞,须发乱的不像样子,而屋内只有一个破旧的大铁锅。掌柜凑上前去“孔乙……不,孔老爷,恭喜您老高中了!”孔乙己一下子愣住了,随即便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众人一下子慌了,早有人将孔乙己扶了起来,也有人端来了一大碗水,给他灌了下去,还有人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郎中请了过来。过了一会,孔乙己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已被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崭新的长袍,掌柜的忙凑上前去笑眯眯的说道,“恭喜恭喜,孔老爷高中了!”四下早有人议论开来“我早就看出来,孔老爷天生的富贵相……”“是呀是呀,孔老爷深藏不露呀!”孔乙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大家,苍白的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说道,“这不可能,我连秀才都不是,怎么可能成为举人呢?”掌柜的忙说,“孔举人过谦了,在下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说罢连连作揖。这时,一个小伙计飞快的跑来,大喊道“弄错了,掌柜,中举的是邻村的孔一季!”大家都愣住了,一时间静极了,只听见秋风吹落枯叶的声音。掌柜忽然一把将孔乙己身上的衣服扯下来,冷笑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知道你没那个本事!”说罢,扬长而去,众人也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愤愤不平,甩袖离去。孔乙己在一惊一喜一悲之中支撑不住,口吐鲜血而死,可离开的人们却无一人照顾孔乙己,孔乙己这回的的确确是真的死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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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天还是变冷了,那凛冽的寒风直直的刺向街道上的行人,不过,也没有几个人了。孔乙己从咸亨酒店出来之后,仍然手脚并用向前爬着,他的脸是肿的,手和脚也冻得发紫,本来就不怎么灵便的手脚现在越发的不好掌控。他的眼神里充满了迷茫,接下来该去哪里?我已在咸亨酒店受尽了耻辱,那个地方,我是呆不下去了。他叹着气,慢慢地向前移动着。自从遭遇了丁举人的暴打事件之后孔乙己比之前还要窘迫,连做人的尊严都丢掉了。他现在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地躲着,不受人的嘲笑,也不敢再去干所谓的窃书了。肢体的劳累,身心的痛苦,迫使他蜷缩到一个破烂的角落,周围是臭气熏天的垃圾堆,苍蝇漫天飞舞,没事时就会在那堆垃圾中搜寻着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然后双手抖颤着将他们迅速拢到自己跟前,东张西望了好一会儿,才放心的合上了双眼。只不过那天晚上,雪下了一夜,孔乙己安静的睡过去了,再就没有醒来。过了好几天之后,才有一个小伙计发现了孔乙己冻僵的身体,多亏他是个好心人,把孔乙己拉去埋了。4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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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在繁华的十里街,在衣着光鲜的行人间,一如既往的穿梭着一个格格不入的人影。他穿着一身还算整洁的褪色的蹩脚西装,手提着一个边上翻了卷儿的公文包,面色匆匆。他熟悉的走进这家奢侈的精品店,收银员抬起头来,熟稔的促狭问了一句:“今天还是一个纸袋吗?”孔乙己神色尴尬,忙忙摆了摆手,“我先看看,看要买什么。”,说完,径直走进了里层。他在里面磨蹭了好一会,又慢慢走到柜台前,感慨:”唉,总是这些东西,没啥好买的,那就......“,还没等孔乙己说完,收银员便已干脆地拿了个印有他们精品店商标的纸袋递给孔乙己,”一块钱。“。孔乙己立马涨红了脸,嘴巴蠕动了几下,但最后什么也没说,放下一个钢镚就灰溜溜的走了。他提着那个精致的纸袋,又挺直了背,走得甚是轻快,只觉得脚下都生了风。他离开了十里街,回到了他住的半步街,走了好一会,总算遇到了一个人。他假装不经意的将纸袋提在身前,”王婶好。“他打招呼。那王婶懒懒的斜了他一眼,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忽然,王婶硬生生刹住了脚,”小孔啊,你这可是去十里街了,那里的东西可贵着呢!“,王婶指着纸袋惊讶的说道。”不贵不贵,也就那个价。“孔乙己勾起了嘴角。”果然是年轻人啊,有出息!哪像我家那个不成器的......“王婶絮絮叨叨的念着,一会儿感叹一会儿愁容,而孔乙己,则一直谦虚的笑着。话锋一转,“小孔,你现在在哪个单位工作啊?”王婶问道。“经理......我现在是经理。”孔乙己这话可不假,他待得那个厂子有八个人,厂主一个,经理一个,其他员工。他原本也是员工,只不过后来经理跑了,他虽然业绩般般,但也是厂里除厂主外资历最久的人了,称得上一句经理。“真厉害......小孔啊,你看,王婶最近手头有点紧,你现在事业有成,你小时候王婶也没少照顾你,你不能坐视不管吧......""王婶放心,你待会到我家拿,我有的是。“孔乙己连连点头,心里却不由发愁。孔乙己将自己的积蓄统统给了王婶,留给了自己百块钱。隔天,他吃完用水泡烂却顶饱的泡面,又出了门。浑浑噩噩的在厂子里偷闲了一天后,孔乙己又熟门熟路的来到了十里街。然后提着个纸袋回家。路上遇到了一个人,他将纸袋提在身前......初三:李艳枫800字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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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孔乙己吃罢酒,吃力地用双手撑着,一个踉跄,跌在街头,一看,手指甲塞得满是泥,头顶正好一片绿荫护着。孔乙己便歇在那里,一坐不起了。孔乙己吃完酒,浑身仍是冰凉冰凉的。忽而眼前慢慢一阵漆黑。如此昏沉了许久。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此时阳光明媚,斜阳不偏不倚地直射到孔乙己头顶上。大吉之兆!前方一个取笑过他的酒客,飞奔着朝他这边来。孔乙己猛然想起偷过的那一户商贩,店员正是那酒客,莫不是来告发他的?孔乙己刚想跑,却发现手已经麻木了 ,况且他那里跑得过那酒客?没想到那酒客两三步冲到他面前,慌忙恭恭敬敬地握拳报喜:“孔老爷!孔老爷!恭喜高中了!孔老爷······”说罢伸手要银子。“我那里有甚么银子!” 孔乙己不屑,随即沉思一阵,忽然,一跃而起,狂呼道:“中矣!中矣!吾尚有才!啊哈!” 完全不顾折断了的腿。落下时,猛摔得趴在地上,骨头“啪”地又断了一根。抬头看时,面前已然聚了一大群人,连声祝贺,竟不知在说些什么。一会儿,官吏驾着马车来,邀孔老爷上车,又给他梳洗,更衣,备了一桌丰盛的山珍海味,还请大夫来给他治腿。孔乙己心头一喜,便昏了过去,众人来看时,孔乙己不省人事,再也睁不过来眼。孔乙己昏厥,顿时身上又是一阵冰冷。红日初升时,商铺纷纷开了张,挂起招牌,经营起生意。有人路过街头时,才发现冻死的孔乙己,僵死在那里,嘴角边却挂着笑。至此以后,我们就再未见过孔乙己。掌柜却愁闷了:“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呢!”边埋怨,便料理杂务。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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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距上次发生在咸亨酒店的最后一幕,孔乙己已经很久都没有光顾此地了。因为他对打伤的腿没有及时救治,现在的状况已越来越严重,加上没有定居的地方,他整天露宿街头,显得更加苍老了——头发几乎一夜之间变白,脸上的皱纹也比以前更多了。风,呼呼的刮着,疯狂的肆虐着孔乙己那单薄的身体,脸上的皱纹如同被刀割一样吹的阵阵刺痛,再加上这几天下了点雨,就显得更加阴冷了。这一天深夜,孔乙己独自徘徊在冷清寂静的街头,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咸亨酒店的门口,虽然这时的天气很是糟糕,但是咸亨酒店的招牌却显得格外耀眼。孔乙己停住了脚步,坐在酒店的门口,耷拉着脑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孔乙己穿越了时光隧道,来到了21世纪。他独自走在街头,麻木的游荡着。天,还是天,地,也还是那地,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他发现身边的人都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看,走着走着,他停下了脚步,走进了一家店,来到柜台前:“温一碗酒,来碟茴香豆。”“什么酒什么豆啊?我们这里没有,你到别地去好了,别在这里影响我做生意,走吧走吧!”孔以及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他回头望着那家店,无奈的摇摇了头,每个人都指指点点的看着他,谈论着他……闹事的一阵阵嘈杂声惊醒了他,他张开眼睛,发现身边的人和物都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孔乙己无助的望着天空,目光呆滞。慢慢的,慢慢的,她闭上了眼睛……孔乙己死了,他真的死了,死得那么悲惨,那么痛苦……他好像是冬天里的雪,等冬天过去了,他也就跟着消失了……6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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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接原文)短衣帮照常来喝酒,他们闲谈时提起了孔乙己:“那个老头子,自从被了腿。呵呵,现在过的连乞丐都不如了。”“就是,上次在城隍庙见过他一次,蓬头垢面的。有人给他吃食,还说些什么君子固穷,什么不受嗟来之食。真是好笑。”听了他们闲谈,我又是高兴又是悲伤。孔乙己还没有死,但他过的却如此悲惨,让人叹惜。忙活到了年关,店清闲了下来。掌柜也一改常态,竟然笑容满面,怕是这一年赚了不少钱吧。他也给我们放了假。我一下子没事了,竟不知干什么好。突然想起了孔乙己,他还活着吗?他还像以前那样让人快活吗?我动身去城隍庙找他。一路上雪很大,好几次差点滑倒。到了城隍庙,发现这早已破烂不堪。这年头,神仙也帮不上忙。孔乙己确还在这里不过气若游丝,脸冻的发紫,周围都是树皮、草根,好像有咬过的痕迹。我不由悯惜他,问他要不要热粥。他也像认出了我,但只是闭着眼摇了摇头,嘴微微动着。我凑过去听,却也是什么之乎者也。我看天太冷,便生了堆火。他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盯着火,好像笑了笑,也许是想起了什么吧。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去探了探孔乙己的鼻息。孔乙己,他确是死了。死时还穿着那件破旧的长衫。4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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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作文孔乙己喝完酒,又在旁人的笑声中,慢慢走去了。半路上来了一群小孩子,嘻嘻哈哈地围着他唱:“孔乙己,穷书生,偷书不成折了腿;孔乙己,偷书贼!”孔乙己涨红了脸,青筋显现:“非贼,非贼也……窃书不算是偷,非偷也……”逃离了酒店,又碰见小孩子的嘲笑。孔乙己满是羞愧,逃脱了这群小孩,现在的他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他想:“读书人岂有流浪街头之理。”于是艰难地爬上山,天灰蒙蒙,夹杂着细雨,孔乙己身上的伤发疼,口中念道:“天色如吾之心也,雨,如吾之泪……吾在世上再无意义,干脆一死,一了百了,君子无眷于世也……”说着,向悬崖边挪去。突然,停下来说:“未可,未可,吾未达成心愿,死不得,死不得,吾必再度参加科举,讨个秀才功名回来。”于是又回去了。孔乙己多天没来了。人们确信他真的死了。店里没有快活的气氛了,人们无聊地喝酒,没人提到孔乙己。掌柜翻看了旧账本,又念叨着孔乙己欠十九个钱的事:“这贼书生,死也不把钱还清,扮什么清高啊!”这时店外有对话声:“听说孔乙己中举了,这次还真捞个秀才回来,他正在回镇的路上,大班人马护送他呢!”“真的么?他不是死了么?”这下店里都开了话题,大家对孔乙己中举的事充满怀疑。掌柜撇着嘴笑道:“怎么可能,贼当上秀才,笑话……”一会儿人各自散了。几个时辰后,远远传来敲锣打鼓声,离酒店越来越近了。大伙都出来看热闹了!只见一大队人马走来,报录人喊道:“孔老爷中举回乡咯!”人马来到店门口停下来,一个衣冠楚楚,干干净净的人大步地向店里迈,后面有十多个随从。嘿,正是当年那个穿着又脏又破,浑浑噩噩的孔乙己,他真的中了秀才!掌柜都吓呆了,孔乙己从袖中摸出二十个钱,掼在桌上:“看好了,没少你的,还多出一个!”掌柜不知所措:“是,是!多谢孔大人,多谢孔老爷!孔老爷要来点什么下酒吗?”这时,丁举人来了,一进酒店就向孔乙己跪下:“孔大人,孔老爷!小的诸多不是,请原谅,您大的不不计小的过,我已派人给您筑了套房子,小的陪你去看看,如何?”“好吧!”孔乙己向外走去。“来人,保护孔老爷!”丁举人像只小狗跟在后头。掌柜说:“孔老爷慢走啊!……”接下来,人们不断往孔乙己家里跑,送猪、鸡蛋、鹅,金银珠宝,为了讨好孔乙己,掌柜还要求我写一本《有关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的书……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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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7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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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6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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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 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 “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 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 "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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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后传孔乙己喝完酒后,在众人的谈笑声中,默默地用那支瘦弱得像竹枝似的手蹭着,慢慢地挪动,几个顽童跟在他后面,一边嬉笑着,一边用石头向他扔去,嘴里叫喊道:“打贼哟!打贼哟!”孔乙己鼻子一酸,老泪禁不住从浑浊灰暗的双眼里溢了出来,满是皱纹的脸不住地抽搐,他不敢抬头,只嘴里念念有词:“非贼也,窃,非偷也……”。小孩子跟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也都各自散去了。天冷得很,寒风吹起了石板路上的落叶,撩乱了孔乙己的稻草似白发和乱蓬蓬的花白胡须,街上很寂静,只有两边铺子外的幌子、招牌在阵阵冷风的掀动下啪啪作响,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从孔乙己身边匆匆走过,瞧都没有瞧他一眼。天阴沉沉的,压得很低,铅色的乌云好象要把整个世界吞没,唉,入冬的天气总使人觉得凄凉。孔乙己满无目的的用手艰难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出了鲁镇,“我该到什么地方去呢?哪儿有我的容身之处呢?”他的手蹭在凹凸不平的黄土路上,手痛得钻心,手上满是泥土,又红又肿,“唉,我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呢?一生读书,为了考取功名,却居然还要以乞讨为生,唉……”孔乙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就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吧,也许会……”黄昏的时候,孔乙己蹭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庄,整个村庄都关门闭户,没有炊烟,没有鸡鸣狗叫,更没有人声,活像一个大大的坟墓,屋檐上杂乱的断草在凛冽的寒风中晃动着。他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和白发上沾满了灰尘,破旧的夹袄又撕破了好几条口子,冷风直往里钻,他冷得直打哆嗦,双手已经麻木了。他身上的蒲包与地面摩擦得唰唰作响。偶尔,灰暗的木门探出一个头来,还没等孔乙己颤动那干裂的嘴唇,木门“嘭”的一声又无情地关上了。孔乙己沮丧地低着头,他多么想喝一碗热酒暖暖身子,吃一碗热粥来哄哄肚子呀!天黑了下来,寒风又抱起密密的烟雨乱飞,罩着饥寒交迫的孔乙己,孔乙己仍像一只蜗牛无助地蠕动着,他必须得找一个地方来栖身,否则……他终于挪到一个漆黑的破屋前,破烂的门虚掩着,此时孔乙己已经像一个落汤鸡,连推门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喘了半天气,积攒了吃奶的力气推开门,希望看见一个人可以收留他,但这间屋子破烂不堪,蛛丝密布,灰尘遍地,已好久没有人住了。“躲躲雨也好呀!”孔乙己挣扎着挪进屋里,屋里黑暗又潮湿,伸手不见五指,但孔乙己又冷又饿,只好用腰带死死地拴紧肚子,就靠着一个墙角蜷缩着睡下了。疲劳饥饿像魔鬼一样牵动着他进入了梦乡。恍惚中,他隐隐听到一个声音,“老爷,老爷,快起床了,都五更了!”孔乙己睁开朦胧的睡眼,一个侍从正站在床前,孔乙己吃惊地问:“我怎么在这儿?”侍从毕恭毕敬地答道:“孔老爷,您中了状元,成了状元爷啦!”孔乙己高兴极了,爬起身,穿上漂亮气派的状元服,穿上精致舒适的朝靴,他要出去溜达溜达,让以前嘲笑他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他走出了状元府,坐上了随从早已准备好了的大红轿,八个轿夫抬着他,后面跟着大群随从。轿子摇摇晃晃地在咸亨酒店门口停住了,孔乙己刚下了轿,酒店掌柜早就在门口迎候了,“孔老爷万福,小人在这里恭候老爷!”掌柜连忙陪着笑脸说,孔乙己仰起头,笑眯眯地背着手踱进酒店,酒店所有的人都朝他媚笑着,“孔老爷真是文曲星下凡!”“我早就瞧孔老爷不是凡人,现在看……”“恭喜孔老爷,贺喜孔老爷!”所有的人都来向他行礼,孔乙己心满意足的笑了。他来到酒座间,大腹便便地坐在大红软座上,用手一挥:“有什么好吃的都摆上来,顺便给随从也弄些来,钱嘛,小意思,连同原欠的十九个钱一并算。”“大老爷说哪里话,这顿算小人的一点心意,由小人来孝敬,老爷能来,那是我们小店的荣幸。”“那好吧,就给你这个面子……”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寒风仍在呼呼地刮着,光光的树干在昏暗的天气下变得更黑,灰尘满天飞。几天后,人们在一间破旧的屋子里,找到了一个瘦小的老头,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又破又脏的烂夹袄,身体已经僵硬,但脸上还带着笑意,显得很安详。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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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6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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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4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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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4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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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续写出了咸亨酒店,径直朝自己的“家”“走” 去,小小的角落,一张薄席,一只缺了一角的碗,哦,还有我这半身的破夹袄,这便是我的全部家当。此时将近初冬,路上的行人很少,但往来的却都投来不屑的眼神。或许是因为我是落魄的读书人;或许因为我被丁举人打断了腿;更或许因为我是孔乙己。费了很大的劲才来到我的小角落,蹲坐在角落里,凛冽的北风刮进我的袖子里,脖子里。我紧缩着身子,靠着刚才的酒劲,才不至于冻僵了。四处瞅瞅,忽然看到餐馆门前的泔水桶里有几块馒头,旁边还散落着几碟剩菜,几只流浪狗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我找到一块石头,吓跑了那几只狗,一步一步爬向泔水桶。饭馆里的小伙计刚要倒掉那泔水,我急忙加快了速度,一边喊道:别倒,先别倒。最后,那小伙计将几块馒头扔给了我。我拾起沾了土的馒头,在衣服上抹了抹,心想,不脏,还能吃,只是有点硬。爬回角落里,酒劲下了一大半,浑身冰凉,我紧靠着墙,不断搓着手,但感不到丝毫的温暖。寒风依旧刮着,我强挨着冷睡了过去。半夜,我被马蹄声惊醒,一位行人在我的碗里扔下了四文大钱后匆匆骑马而去,我探身过去,紧紧握住那四文钱,心想,明早又能买酒喝了。不久我又昏睡了过去,梦中,我中了状元,荣华富贵,美酒佳肴……我笑得是那么开心。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了我,不过我已经死了,被活活冻死了,但我却笑得那么开心。或许他们永远的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开心……50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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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续写(2)孔乙已离开了咸亨酒店,用那满口地是泥污的双手走了。在他的面前,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只是一味地走啊走啊,渴了,讨口水喝;饿了,要口饭吃。只不过,他也不知道他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只是有一天,天下起了雪,冬天来了。孔乙己还是那单薄的衣服,双手早已溃烂得不成样子。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他很是努力地向前挪动身子。在他的后面,只留下一道歪歪扭扭的雪痕……酒店的老板问他要钱,吓得他急忙跑出酒店,可是,就在这时候,那胖胖的丁举人朝他走来,挨打的场面又浮现在他的脑海,满脑子痛苦的叫声......“啊!”他大喊一声,坐了起来,想起了刚才的梦。窗外的冷风刮着,时不时地从破旧的门缝里吹进几片雪花,落在地上,悄无声息地蒸发掉了。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双手,只有胳膊晃动的感觉。那双手仿佛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只是机械地掏出了在白天讨得的半块馒头,只有那半块馒头。他用双手捧着那半块馒头,久久地,他忍不住叹息一声,然后捧到嘴边,使劲儿地咬了一口。雪,下得更大了。那扇破落的门也被阵阵寒风撞击开来,无情地掠夺着室内的温度。在房间的外面,那一道歪曲的雪痕早已被蒙上一层细细的雪花,没有一丁点痕迹了。或许以后,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叫孔乙己的人,在一个不知名的茅草屋,不知名地死去了……5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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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巧遇范进快,快闪开,看你全身污泥,小心把我们县太爷的衣服弄脏了。”凶巴巴的师爷大声幺喝。 “真是个可怜人!给他一个铜钱吧。”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鞋的老爷说道。他,正是新中举的新贵人范进。 “铛、铛、铛”,一个铜钱掉在孔乙己的脚边。孔已己无奈的用余光看了看,一瞬间的喜悦掠过他黑且瘦极的脸。他慢慢的抬起头说:“这位老爷,我虽然是穷,可是请你看看这是什么(他指着身上破烂的长衫),我也是个读书人而不是乞丐。”范进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孔乙己,答道:“哈哈,果然是穿长衫的,在下冒犯了。”孔乙己听得脸上泛起一丝微红,瘦骨磷殉的手乱抓着蓬乱的头发,低声道:“不知者不罪,不罪也。” 围观的人群看得迷糊了,都在大眼瞪小眼,大家现出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有人还低声说:“县老爷居然与孔乙己套近乎,他是不是还没清醒?” “请问老兄高姓大名?”范进追问道。 “在下的名也……,不过大家都呼我孔乙己……”。孔乙己吱吱唔唔的说。 当孔乙己得知头一遭遇到的好人是新中举的范进,也就是现在的县老爷时,不由得黯然起来,绝望的神情爬上了孔乙己的脸。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 “让开,让开”,原来是不可一世的胡屠户冲了进来。他慌张的凑到范进的耳边轻声说“贤婿,你是老爷,不该与这没中用的东西一道的。”范进一惊,然后镇定的说:“老兄,在下有要事,先告退了。”说完,匆忙的走了。 “范老爷在体察民情,多好的官呀!你们还不快散去!”胡屠户边大声的嚷着,边拥着范进远去了。5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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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孔乙己孔乙己,或许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没错,他正是出自于鲁迅先生的同名小说,一个封建社会中矛盾而又必死的人物。他是一个在所有茶客中可笑的人物,他没有钱,却又成天穿着长袖衣裳,落魄被人嘲笑却总是一副学士的样子,没有实力(或许也有)却总是一副自命清高的样子,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偷窃而苟且偷生。往往因此成为别人的笑柄。或许他也是可怜的,悲催的人生和那悲惨的现实给了他无力回天的局面,他也曾读过书,可就是在那进学考试中落榜,最终被人踩在脚底不能翻身。同时偷窃偷生时被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毒打,无人怜惜,所以他也是可怜的。可他也是可恨的罢,虽然命运对其不公,可他仍有双手,他仍可以为自己拼搏,奋斗,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偷窃,他好喝懒做,而且有坏脾气,而且死要面子,他也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穿长袖的人。他或许也是善良的吧,可能大人们会忘记,可是孩子们忘不了他给他们茴香豆的样子,可能我也忘不了他教我回字写法的样子。他也是可悲的,孔乙己一个读书人混的如此地步,读书人不得不窃书卖书生存,多么讽刺呵,就连我在他教我时都是唾弃,厌恶,好心终得别人嫌,心情亦不能好吧,最可悲的是他出生在那个封建社会,毒害太深,他害怕懦弱善良可又自命清高,这样一个封建社会高潮时的矛盾人物必不可能就活的。5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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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孔乙己_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个身材不大,但是他是一个穿着长袍,站着喝酒的第一人,每次都是喝酒赊账,他的一生可谓是穷途末路了,每次去喝酒其他人都会拿他开心,他也不当回事。自从那天被员外打短腿之后,他就沿路趴到了一个破庙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他醒来却发现自己已经是鲁镇的县官了,一身迷彩官服,身后有一台大官轿,还有很多随从,他突然想起要喝酒了,就上了轿子,来到了咸亨酒店,还没从轿子下来,咸亨酒店的老板就麻溜的来到了轿子前面,‘孔老爷,小的这厢有礼了,孔乙己只望了一眼,之后并不理会他’径直走进了酒店,等到了酒店,原本喝酒的人都知道闪了,那老板很是献殷勤,又是擦桌子,有事搬凳子,这次孔乙己并没有站着喝酒,喝完之后,孔乙己扔下23枚铜钱,每次孔乙己喝酒都是4枚铜钱,如今是县官了,还是这样,老板当时吓的脸色大变,马上把钱还给孔乙己,说‘老爷来我这喝酒,还谈什么钱啊,谈钱伤感情,’孔乙己当时就扔下一句,我喝了4文钱,还有上次欠你的19文,一并给你了,就头也不回的走了。突然,一声狗叫,把孔乙己吓醒了,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刚刚原来是做梦啊,叹了几声,就又向远处趴去,一直到尽头。湖北黄石大冶市大冶三中初三:袁少500字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