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舅_3000字
他姓何,是个聋哑人,村里人都叫他何哑巴。
他是我的舅舅,我叫他哑舅。
(1)
哑舅小时候是不哑的。他跟正常孩子一样听得到起起伏伏的声音,也会喊爸爸妈妈,会在家人的怀里撒娇。哑舅也许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个午后是他一生的转折点。
那时还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化,家家户户都得靠挣工分来分粮食。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外公外婆每天都在外忙碌,想多挣点工分,好让孩子吃饱点。那天下午,外婆早早地收拾好家里就赶着要去加入劳动。临走前不忘嘱咐哑舅,孩子,别到处跑,就待家里玩儿,知道了吗?哑舅坐在门墩上,看着院子边缘那排沿砖缝长出的野草,因为在角落里,所以避免了被鸡鸭啄死的噩运。春末夏初,在重重阳光的照耀下开出了小朵小朵的花,还不时有蝴蝶停留在花蕊间。哑舅点点头,好,知道了。外婆便放心的走了,那铿锵有力的脚步渐行渐远,慢慢消失不见。看着外婆远去后,哑舅又把注意力重新放回小花上。恍惚间,一只斑斓的蝴蝶翩然而至……
夏季的脚尖刚伸出来,令人烦闷的燥热天气就如约而至,整个空气中都笼罩着一种性感少女的狂热气息。偌大的水田在泛着红丝的眼中仿佛更望不着边,鬓角的汗水如断了线的珠串般唰唰地往下落,砸在水田里,荡起不易察觉的涟漪。外婆腾出拿秧苗的一只手,在温热的水中勉强洗了洗手上的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又揉了揉眼里散不开的雾气,心中暗暗叫怪,今个儿热得也忒离谱了。明明才初夏,却热得像个三伏天,叫人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的烦闷。外婆干脆甩掉那说不上来的怪异感觉,埋头接着把一株株秧苗有序地插成一条直线。几米外的田坎上传来一阵哄闹,原来是上边儿田已经插完了,几个人便嚷嚷着来这个田插。喧闹中一个女人的声音清脆地响起:“小罗啊!今儿个你家儿子咋没来找我家小子玩儿?”外婆一抬头,便见着与自己交好的刘大姐正跟自个儿打趣儿:“我走前跟他说好了,让他就待家玩,这么大太阳别中暑了。”那大姐一听愣了一下:“你家小子平常都找谁玩啊?”外婆觉得刘大姐有点儿不对劲儿:“就喜欢找你家小子玩,没多的朋友啊!出啥事了?”刘大姐的表情有些僵硬了:“不对啊!我刚路过你家门口,没瞅见人啊!照你说也没去我们家,那能去哪儿?”外婆心里咯噔一下,也顾不上什么了,在水田里就踉踉跄跄地跑起来,激起的泥点溅在裤子上。可外婆连满脚的泥都来不及洗就匆匆往家跑,刘大姐见外婆慌张的样子,也紧张起来跟在外婆后面就跑。
外婆抱着哑舅一路飞奔。孩子都哭得没个声儿了。外婆无法想象刚刚看见哑舅趴在阴沟里时自己的心情是怎样的。那一刻,她都完全愣住了,还是刘大姐经历的多,赶紧让外婆带哑舅到医院去。外婆哭着求大夫救救他,她跪在大夫面前,像是透着血的脸上分不清哪些是涕哪些是泪,又或许涕和泪都混合在了一起。她用哭地沙哑的颤音说:“你救救他好吗?一定还有其它办法的,一定有,他这么小啊!”大夫摇摇头:“能试的我们都试过了,没辙了,送来的太晚了。”外婆感觉那天她把上半辈子没流的泪都流了,只剩下心在无助地哭泣。就这样,真的就这样,哑舅就与这个世界就此隔绝了,他再也听不到来自父母的呼唤,再也听不到那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久而久之,哑舅连说话的能力也丧失了。他永远也想不到就因为他的一时好奇就丧失了这么多。他只觉得那只蝴蝶出奇的漂亮、斑斓,便追了去,没想到却踏在了阴沟里……外婆心里深深地内疚,特别是在哑舅刚聋的那段日子里,他老是问外公外婆:“爸爸妈妈,你们最近怎么都不说话啊!”那个时候,外婆的心里像是有一千把一万把刀子在绞,疼的她就那样落下了滚烫的泪水,滴在哑舅的手上……
(2)
指尖划破了时空,岁月向身后狂奔而去,转眼间哑舅已经年满二十了。哑舅个子不高,浓密的头发泼泻而下,在额头上占领了大片领地。两杠浓眉如利剑一般挂在两扇窗棂上,鼻子也是没精打采地耷拉着。两瓣厚厚的嘴唇和大大的招风耳是他脸上最好的装饰物。哑舅黝黑的皮肤在时光的侵蚀下变得干燥,充满了一种与他年纪极不相符的沧桑感。由于身体的原因,哑舅从小都没进过学堂,一个字都不识的,最大的极限就是会写自个儿的名字。因此长大后,就到工地上去打工。起初外婆不同意,但那时哑舅已执意与外婆分了家,迫于生活不得不打工,毕竟政府给的补贴金并不多,无法维持生活。村里的人见他也可怜,谁家建屋、修院墙什么的都会叫他。
一次,有一户村里人家让哑舅给他家打井。按道理来说,像哑舅这样的残疾人做这种工作挺危险的,但村里那些人都认为哑舅干过几次这样的活,并无大碍,反而认为就他的经验多。哑舅那天天刚蒙蒙亮就提着工具去了,不得不说的是,哑舅做事向来分外勤恳。上午的工程进行得非常顺利,吃过午饭后又接着开工。不过下午的工程就不是那么顺利了,三米深左右就碰到了岩石层,就算是用电钻进度也十分缓慢。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哑舅的额头也沁出了颗颗汗珠。他把冲击钻放在一点上,再次开启开关,企图把这块岩石打碎。“呜”地一声响起,由于压力过小,冲击钻偏离了原来的方向,向哑舅的脚狠狠地冲去。哑舅感觉到蚀心般的疼痛,忙关闭了电源。哑舅不感相信意外一瞬间就发生了,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哑舅看着从脚背汩汩流出的鲜血脸色惨白,一时间不知所措,只得哇哇大叫。在井边接应的主人家一听见这慌张的叫唤,赶紧往下瞅,这一看也慌了神,硬是愣了好半晌才想起往医院送。外婆带着一路的嗔怪到了医院,一跨进病房就抱怨到:“都说了叫你别去干这么危险的活儿,现在尝到苦头了吧!”哑舅只是咧开嘴笑笑,又摆了摆手算是告诉外婆自己没啥事儿。外婆一看,火苗仿佛又高蹿了一些:“这还没事!你要把命都丢了才算有事吗?”这下哑舅没反应了,说不怕那都是假的,现在他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主人家一听这赶紧赔不是,并愿意承担哑舅所有的医疗费。本来就是邻里乡亲,又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外婆心里的火气消了大半。毕竟人家没有推卸责任,态度也算和气。尤记得,村里好几家爱贪小便宜的都还欠着哑舅的工钱,不仅不看在人家是残疾人的份上按时结钱,还百般推脱,连可怜人的便宜都占。哑舅之前也上门讨过好几次债,可他们都有借口打法。久而久之,哑舅也不去要了,既然都明知要不回来了,何必呢?
(3)
哑舅一直到四十多岁都还是一个人,没有姑娘愿意和他在一起。为这事可愁坏了外婆,整天都盼着早点娶儿媳妇。可没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聋哑人,也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跟一个无法交流的人生活在一起。于是,哑舅就这样被剩下了。有一段时间,哑舅精神格外地好,看到谁都是一副热情的笑脸,春光满面。母亲疑惑地问外婆,哥最近是怎么了?这一问才知道,哑舅恋爱了。哑舅认识了一个山上的寡妇,一个人供儿子读高中。她承诺哑舅,等哑舅供她儿子读完大学,她就嫁给他。哑舅没多想就欣然接受了,最近正为此高兴着,并每个月为寡妇送去生活费和学费。母亲听后一拍桌子,怎么可能,这明摆着是忽悠哥的,他怎么能信呢?等她儿子一读完大学就会把他踹了,你怎么也不拦着点儿?外婆摇摇头,我怎么没拦,他不听我也没办法啊!唉,等他尝到苦头就知道了。母亲也摇摇头,哥咋那么倔呢?
这几年,哑舅乐此不疲地往山上跑,用自己粗糙的手把一滴滴血汗送到一双白皙的手中。哑舅这几年拼命地干活。其间,从建筑楼上摔下来过两次,骑自行车被撞好几次。这么多次,他的“未婚妻”硬是没来关心过一次。但哑舅却什么都不在乎似的,依然每个月上一次山,一直到寡妇儿子大学毕业前夕。
那天,哑舅如平常一样上山,回家后表情却异常沉重,老是蹲在院子角落里看着一处发呆。外婆一看,不对劲啊!就走上前去问发生了什么事,这一问才知道,寡妇搬家了。外婆怒了,脸气得铁青,说了那女人是骗子你还不相信,现在好了……哑舅只听着外婆的骂声,一言不发。也能理解外婆,儿子白白用好几年的血汗钱给不认识的女人养了儿子,最后还一走了之,谁还沉得住气。不过,后来我想,或许很早以前哑舅就意识到那女人是骗他的了,只是一直没有放弃,至于原因嘛,或许是想试试看,感动寡妇,又或许是当做帮助吧!
(4)
外公和外婆都已去世好几年了,哑舅还是孤零零的过着属于他的生活,没有纷扰,没有喧嚣。不过,有一个同伴陪着他了。那是一只土狗,一身雪白的毛,身材还算高大魁梧,几乎可以说跟哑舅“相依为命”。每天早晨,哑舅骑着自行车去工地,他的身侧总会跟着一只看起来分外凶猛的狗,仿佛在为他保驾护航。大狗一直跟到哑舅出了村道才会停下,看着哑舅背影远去后才会飞奔回家。每到夕阳在山,又蹲在小道旁迎接哑舅。平时更是哑舅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白天它就蹲在家门口,为哑舅看那三十平方米左右大小的家,偶尔趴在阴暗的屋子里舔哑舅走时留给它的白饭。明智的人在这其间一定不会走哑舅门口那条小路,因为它绝不止是看起来凶猛。它不怕人,血盆大口一但下去绝不轻易张开。那时,你无法想像它温顺地趴在哑舅脚边的样子。
我至今仍常常想,那只狗是不是老天爷看哑舅实属可怜,因而派下凡守护他的天使。很多时候狗比人好,它们不会欺骗,不会背叛,只会决对地忠诚。只要你对它好,它便用它的一生守护着你。
如今,哑舅已经六十好几,仍在大狗的陪同下去往下一个工地。
哑舅是外婆捡来的弃儿。
初二:唐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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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而过的夏天(一)_500字
中考结束了,爸爸妈妈终于决定向夏夏和艾艾摊牌,他们要分开了。他们不愿意在两个孩子面前争夺抚养权的问题,所以决定把她们俩人送到乡下奶奶家过暑假。
刚到车站,奶奶就小跑上来接过了夏夏的行李箱,拉着夏夏的手安慰个不停,丝毫没有注意到后面的艾艾。等快到家了,奶奶才淡淡的看了一眼艾艾说:”把行李拿进去吧,待会出来吃饭。“呵,不用想也知道,奶奶要带着夏夏去邻居家大肆宣扬她家夏夏回来看她了。其实艾艾挺嫉妒夏夏的,因为从小到大夏夏的一切都得到了关注。夏夏长得好看,成绩一直稳居年级前五,而且从没犯过什么大错误,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很听大人的话,一直都有大家闺秀的气质,似乎夏夏的一切都很完美。而她作为夏夏的孪生姐姐,长相一般,成绩一般,经常犯低级错误,别说是大家闺秀了,就是小家碧玉都谈不上。可是这些能怪她吗?
有些事情是一开始就决定好了的。就像夏夏和舞伴在舞台上翩翩起舞享受着众人崇拜的目光时,她只能独自一人坐在学校的大榕树下拿着笔勾勒着。夏夏参加过的舞蹈比赛都得了奖,而她画的画却从未有人欣赏。其实她画工很棒,只是爸爸妈妈一直都不同意让她参加绘画比赛,他们认为画画只是个人爱好,画得再好能有什么用。她也想飞翔,只是缺少了翅膀。
初二:Ch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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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读后感最近流行于贴吧、微博、微信的话题,自然是《哑舍三》出版啦!5月5日,《哑舍》作者玄色在网络贴吧、微博、微信等网络通讯设备上几乎同时发出“《哑舍(三)》今日起部分地区有售”之后,网友们疯了,我也疯了。从那日起,我便告诉爸爸妈妈“爸、妈,我这今天放学后会先去书店一下,大概会比平时晚十五分钟时间到家,不用担心哦!”然后就每天不顺路的拐往书店。第一天。“姐姐帮我查一下《哑舍(三)》到货了没有……还有大画集!”我两眼泛光的和工作人员说着我要找的书的名字。“大画集是没有是一定没有的,不过《哑舍(三)》嘛……阿丽你查一下,我记得好像是有的。”一旁整理书籍的一个哥哥头也不抬,一边继续整理书籍一边说道。听到他说的话,我真的激动得快要两眼闪星星啦!满怀期待的盯着那个被整理书籍的哥哥叫作阿丽的姐姐,万分希望能从她嘴里听到一个“有”字。可惜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好半天,那个阿丽却“无情”的说出了“没有”两个字。我只好“失魂落魄”的回了家。等到第二天,同样的,一放学我就拾起书包直奔书店,来到了他们的整理室。“《哑舍(三)》和大画集……”我话还没说完呢,旁边一个带着眼镜,把工作牌夹得十分另类的男生十分“猥琐”的推了下眼镜,直接打断我的话。“还没到!”“哦,好吧。”又一次失落的走出书店,但一想到刚才那人,又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别人的工牌干干净净,随意的夹在胸前的衣服上,可那个人的工牌上花花绿绿贴了一堆东西也就算了,用屎黄色的毛线挂在脖子上也算了,毛线长一点也没什么,可长就长了吧,他还绕了两圈,紧紧的缠在脖子上,多余的线还用夹子夹了起来,工牌因为他束得太紧还立起来了!这哪像是正常人干的事儿?第三天。又是那个人,名牌还是那样戴。我问:“《哑舍(三)》和……”“没到”咦,如此干脆的回答还真是令人伤心啊。第四天,我刚跑进整理室,一眼撇到了那个几乎天天看到的工作人员,他的名牌还是这么怪。“还没到。”我还没开口询问,他就十分淡定而又肯定的对我说道。我一边往回走一边想:难得我是去得太过频繁了么?我明明什么都还没说啊!第五天,是周六。我一大早就去到书店,可惜他们还在集队,我就只好走了。到了下午,接到了好姐妹的一条短信:亲,有《哑舍(三)》了哦!一接到短信,我就放下了所有事,直奔书店。到那儿一看,又是那个“怪大叔”,可不是我给他起外号,是他自己说,“你看我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怪大叔一样”的,不关我事!他瞟了我一眼,把手里的书塞给我,然后说:“那,给你了啊,以后别来烦我了啊!”诶,这叫什么话?我烦他?明明是我每次来他都刚好在而已!什么叫来我烦他啊!也太自视过高了吧!真是个讨厌的店员!我一边想一边抱着书回家了。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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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_3000字山崖下,竹林深处,传出阵阵打斗声。绿竹折断散落,两道身影你来我往,招招极狠,不置对方死地不罢休。“妖孽,我看你今天往哪逃。”清朗的男声传出,原是壹少年模样的男子。“嗤,大话不惭,我倒看看,到底是谁逃出。”对掌後退,之後见壹女子极为美艳妖娆,壹袭红衣似火,朱唇微勾,凤眸里光华流转,美得不可方物。“那就看看,今天定要收了你。”那少年甚是俊朗,壹身白衣胜雪,薄唇紧抿,黑眸中几许寒意,冷得让人不敢接近。“哼。想要收了我,倒是拿出本事来。”话音未落,人以至他跟前,手成爪,直击命脉!他倒是不慌,壹壹应对。两人又斗个不停。眼看残阳渐没,两人的体力亦有些不支,法术渐弱,却仍未分出胜负来。“妖孽,你那妖力就要支撑不住了吧?!”“哼。你的法术亦是同样,看谁能撑到最後!”月华满地,两人已无力再斗,双双倒地调息。“说要收了我,如此狼狈倒显得好笑。”她柳眉轻佻,毫不掩饰她的嘲讽。“妖孽,你莫要嚣张,我定会收了你!”他气得满脸通红,第壹次收妖就受挫,着实让他有些恼了。“呵,你们这些臭道士,本事没有倒是极能说大话。收尽天下妖,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见他如此,她笑了,刹那芳华,让他移了眼。“是妖就该收,因为你们总是祸害人间。”是的,没错,妖不该存在的,师尊是这样教导他们的。他暗自咬牙,为刚刚的失神懊恼。“呵……真是好笑。我倒不见得,你们人类就不会祸害人间了。妖该不该……”话尚未说完,她就变了脸色,俏脸变得凝重起来。他亦襟口沈默,悄然握紧手中青剑,与她默然对视,眼里同样有着慎重。气氛有些凝重。壹声狮吼,打破了这气氛。只见壹庞然大物向他们扑来。极有默契般,他们对双双跃起,躲过,回旋,出掌,迅速後退。“吼……”那头狮子被惹怒了,迅速进攻。“该死的!”她低声咒骂,迎身而上。这狮子快要化形了。趁她妖力尚未恢复,便想吃了她,化形便可以更为顺利。“喂,别鲁莽!”他急急追上,不知为何,他不愿她涉险。“躲壹边去,看姑奶奶我不收了它!”她那爆脾气壹上来,谁也拦不住。话语间,见她就要被狮爪抓到,急急将她拉到壹边,抽剑为她挡下。她有些怔楞,片刻回神过来,“喂,我欠你壹人情。”“我不叫喂,我就暮离,还有,给我专心点。”他擦了擦汗,继续与狮子斗着。“我也不叫妖孽,我叫南鸢。”撇撇嘴,她加入了战斗。终究,他们胜了,可他筋疲力尽,昏了过去。见那狮子的屍体,再看看他苍白的脸色,她仍是有些回不过神来。她竟是与人类并肩作战?这人类在前些时刻还想着收了,真是戏剧化,这麽多年了,她第壹次感叹。将他置於壹安全之地,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於她也不过是云烟。时光匆匆,转眼五载。壹夜,南鸢偶经幽竹山,忽闻琴音缈缈,将她引了过去。将她引来的是曲,不是琴。安魂曲,安魂定魂,为死者所奏,世间能弹此曲的无几人,她倒看看,这是谁在弹奏。入眼,是壹片血色,壹黑衣少年正在中央,静静弹琴。壹红色狐狸躺在身侧,身上犹带血迹,已亡。壹眼,南鸢便知,那是妖,同时,她亦记起那少年是暮离。目光微寒,嘴角轻勾,带着嘲讽。“将她杀了,再来弹奏安魂曲,暮离,莫不是你以为你奏壹曲安魂,便能弥补你对她的伤害。”“是你?南鸢?”暮离听声,擡头,琴音不断,眼里却染上欢喜之色,只是隐得极深。“是我,我也是妖,你要不要也来收壹收。”她轻笑依然,嘲讽的眼神刺痛了他的心。“她不是我杀的。”他定定看着她,紧抿着薄唇。“哦?!那是谁?”听此言,她心下壹松,不明缘由。“她为了幼子与虎妖斗,最後,将虎妖打跑,自己却也将生元耗尽。”见她愿听他解释,眉眼微扬。“额……对不起啊,误会你了。”眨巴着眼,有些不自然地说着,道歉这种事,好像还是第壹次吧?“咳,没事。”他亦有些不自然,转过身,将身後藏着的小狐狸抱出来。“看,这就是她的孩子。”小狐狸瑟瑟发抖,眼睛犹带水雾,让人怜惜。南鸢上前,将它抱在怀中,“不怕不怕,姐姐保护你。”语气带着无尽的温柔,这样的她,让他失了神,也失了心。“五年前,你声声不离收妖,道是妖不该存於世上。今时今日,却怎地又是这番作为。”她着实不懂,壹个人怎地能有如此之大的变化。“额……”他脸色微红,别过脸,“妖,也不全是坏的……”五年,足以让人成长许多,只是,他却是没忘过她。见他如此,当年那青涩的少年仍是未变的模样……抱起琴,他转身欲逃,“这小狐狸就给你看管了。”“哎,你要去哪里。”急急上前抓着他的手,凑上前去,四目相对。少女的幽香,手中的柔软,她眼里的纯真,壹阵阵侵袭他的心。这壹刻,他明了,她入心了。“我……我要游历去了。”“带上我,我跟你壹起。”她眉眼弯弯。“好……”他舍不得与她分离,纵使知道这段情将成错。“暮离,你真的很不壹样……”“嗯?怎麽这麽说?”“平常,我看到的道士,都不像你,对妖有壹份宽容与善心。在他们眼里,只要是妖,就该收,他们只知妖会祸害人间,却不问缘由。因果因果,没有因便不存在果啊……”她与他坐於屋顶上,她轻轻说着,说得他有些心疼。他无言以对,原先的他不也是这样麽?只是因为她,才变了自己,可师门……壹想到师门,暮离蹙了眉,师门对她定是不容的,这该如何……“暮离,你喜欢我对吧?”她回头,定定地看着他,眼里尽是肯定与轻笑。“我……我……”被她拆穿,他有些慌乱。“是,我喜欢你!”他亦直直回视着,眼里尽染坚定。“你比常人更知道……人妖殊途……”她浅浅壹叹,她岂会不知他心思,只是,他们终究是不可能的。不知为何,心有些抽痛,莫不是她亦动了情?怎麽可能?她的情,早在那壹场浩劫里断绝。“我不想知道这道理,我只想要你。”见她要离开,他急急抓住她,亦如当初在幽竹山她抓住他的模样。“你要违抗师门麽?忤逆你的师尊麽?遭世人唾弃麽?”壹字壹句,拷问着他的心……他壹向是师门的骄傲,二十岁便有此修为,让他备受世人瞩目……现如今,世人若知他与壹花妖为伴,他岂会怕世人唾弃……这是怕师门会对她不利,她是斗不过师尊的……缓缓松手,尽是无力,隐忍的伤痛,无人能懂……见他松手,她不知是悲是喜,只觉得心里很是酸涩,很不舒服…转身飞跃而下,决绝离开。再相见,不知又会是怎样壹番光景。‘啊呜……’壹声叫唤让她微顿脚步。“你……能照顾好它麽?”她有些迟疑,不是不想带着小狐狸走,只是她四处漂泊,不知何时就会陷入危险中,带了它反倒是害了它。“可以……”他应下,目光不离她的背影。“这是我最後的请求,希望你保她壹世安定。”紧紧咬唇,有这小狐狸相伴,他可会好受些,心中那股酸涩之意愈加猖狂。“好。我应你。”浅浅壹笑,道不尽的伤。“嗯,保重……”她走後,他静立,遥望远方,这壹夜,他断了他的尚未萌芽的情。多年後,暮离已在外游历多年,是到了回师门的时候了。小狐狸亦是长成了,在他身边多年,沾染了几分仙气,甚是灵动。这壹种妖是有机会与修道士壹样成仙的,只是比人难上许多。“夜遥,别玩了,该走了。”他眉目清冷,摸小狐狸的毛发,夜遥,他为她取的名字。深刻记着那壹夜,而夜遥便是他思念的寄托。夜遥低伏在他脚下,眼里染了几丝伤痛,为什麽他仍是忘不了她,仍是把她当作替身……“离儿,你壹去多年,为师看你修为长进了不少,也稳重了许多,甚好甚好。”太清子看着自己的徒弟,甚是满意,止不住笑意。“让师尊挂念了,是徒儿的不孝。”他低头,越是回到这里,心便更是煎熬。师门……她……“好了好了,别寒暄了,看你也累了,去歇息壹番,再来我,我有事跟你说。”“是。”正要离开,“咦,这小狐狸……”“师尊,这是夜遥,自小跟在我身旁。”“不错,根骨不错,在多些契机便可化形了。”太清子对夜遥倒是没多大想法。暮离心下壹松,师尊如此态度,想来夜遥在师门亦可安生了。夜遥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眸中有几分欢喜。你纵是得了他的心又如何,伴在他身旁的终究不是你。入夜,夜色微凉,几缕清风拂过,楼阁重重。“师尊。”暮离拱手作揖壹袭黑衫与夜色相融,显得模糊,很是不真实。“来了?做吧,陪我饮几杯,我跟你慢慢说。”檀木桌上,壹酒壶,两杯。“是。”“离儿,你是我养大,我自是晓得你有几分能力。你真真是天纵奇才,小小年纪便有此修为,为师甚是满意。只是你亦遇到了瓶颈了,此时,南荒便是你的际遇,我可得把握好呀。”太清子说及此,神情有些恍惚。“际遇?什麽际遇。”“南荒出现了菩提心,这等神物,定会引起腥风血雨。所以,此时前去南荒,凶险异常。然,你必定要与我前去壹番,这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你若得之,亦可飞升。”语气低沈,说不尽的庄重与肃穆。“成仙……会是如何……”暮离低声呢喃着,眼露迷茫。“成仙会是如何,我亦不知,此番前去,亦当是历练吧。”太清子希嘘壹叹,将酒饮尽。“师尊的恩情,徒儿莫不敢忘。他日定当报答师尊。”“好好好,好孩子,为师果真没看错人啊。”举酒畅饮,饮下心中那万般煎熬……师门……她……“夜遥,南荒极为凶险,你便安生待在这里吧。我应了她,保你壹世安定。”将被迷晕的夜遥安置好,暮离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与太清子前往南荒。南荒,壹处荒凉之地,黄沙漫天,凶兽众多。寻常人不敢轻易靠近,今时却是热闹非凡。南荒壹处山洞中,南鸢正斜靠着山壁,壹袭紫衣雍容华贵,美艳不减当年。“菩提心?成仙……呵,倒是有趣。”邪魅壹笑,她仍是独自壹人,仍是打算壹人去战斗。暮离与太清子到达南荒时,已是傍晚。夜色将近,正打算寻壹处地方稍作歇息。不料异象突起,天际显出壹黑洞,竟将暮离吸了进去。太清子尚未反应过来,暮离已消失不见。“离儿!”片刻慌乱後,太清子反倒安定下来。菩提心,菩提树,菩提渡,只渡有缘人。也许,离儿便是那有缘人吧……太清子暗想着。与此同时,山洞中的南鸢亦消失不见。南荒中心地带,壹男壹女正昏迷中,瞧那容颜,赫然是暮离与南鸢。“唔……”暮离幽幽醒转,刺眼的光让他清醒了几分。起身四顾,入眼尽是黄沙,别无他物。低头,终是发现身侧的人,见得那容颜,却是慌了。南鸢,她怎在此处?看着那熟悉的容颜,多年来压抑的情感,凶狠地侵袭这他的心。壹时间,不知该如何言明心中那般滋味,他以为,他们终不再见,不曾想,却是以这样的方式相见……见她壹时半会不会醒来,无奈,轻手轻脚上前将她抱起,耳尖微红,寻壹处沙丘,守在她身边。目光不移,贪婪地看着她的睡颜……“暮离?”醒来後的第壹眼便见着他,着实让她惊了,莫不是,她在梦中。“你可醒了。感觉如何,身体可有不舒服。”他眼里尽是关切,让她微移了眼。“我怎会……”她轻挑眉。“我也不知道,这壹处是什麽地方。我亦来得莫名其妙,原是想着等你醒来,再壹起探壹探这地方,你意下如何?”她的躲闪,使他失落地离了几步,怕惹恼了她。“嗯,好。”“嗯,我们歇息壹晚。”轻闭双眸,她静静平复心中那万般情绪,再相见,她不知该以怎样的情感对他,原是坚定的心,却是动摇了几分。壹夜无眠,天刚亮,两人便从调息中醒来。视线接触时,又迅速移开,壹股微妙的感觉蔓延在心中,有些尴尬。“咳……走吧。”暮离打破了沈默,走在前头。她默默跟着,第二次了,他第二次护她在前头了……七天,整整七天,他们仍是走不出这荒凉之地。不知走了有多远,除了凶兽再无其他人,天地间仿佛仅剩下他们两个。徒劳地抗争着,却是极为渺小。身上尽染血色,说不出的狼狈。“暮离,你如何了。”南鸢眼里尽是担忧,这几天,他为她挡下的伤,她都明了,却是无能为力。这种憋屈的感觉,快让她疯掉了。“没事,别担心我。”他勉力壹笑,苍白的脸色出卖了他。“都这样了还说没事。你当我傻还是你以为你是金刚不坏之身啊。”终究,她哭了,对他吼着,发泄着那无力感,为什麽要让她遇到他,为什麽爱她的人都会因为她受到伤害。为什麽……为什麽……不把她壹人丢下……她壹人也可以活得很好的,为什麽要这样……“南鸢,不哭……我心疼……”他强撑着将她抱在怀中,眼里的心疼是那麽真实,真实得灼伤了她紧闭的心。不哭……我心疼……我心疼……从未想过能有这麽壹人对她说这句话,她彻底崩溃了扑进他怀里,尽情地哭着。哭着那壹场噩梦,壹场浩劫……她是双生子花妖,双生子,壹强壹弱,化形时只能留壹人。她的哥哥,便是因她而死。化形时,她比哥哥弱太多了。可哥哥却燃尽灵魂,渡尽修为给她……这样他死後连坠入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如今暮离的保护,让她感到不安与恐惧,是不是爱她的人都会因她而受到伤害……“离儿……!”“暮离哥哥……!”几声叫唤,刀剑入体的声音使南鸢从那无边的梦境醒过来。入眼,他微带笑意,仍是温柔地看着他。可……她感觉到他的生命在流失,她瑟瑟发抖,不知该怎麽办了。“离儿……”太清子匆忙赶来,见此情景,气得欲对南鸢出手,可暮离却是挡在她跟前。“师尊,不是她的错。放过她吧,求你。”他的苦苦哀求,让在场的人心震上几分。“暮离哥哥……她到底有什麽好,你为什麽都这麽护着他,眼里看不见别人。”夜遥,醒来後逃出来的,她不愿待在那里,她想跟暮离。可到了这里,看到的,却是这让她心碎的场景。“夜遥……就算她什麽都不好……在我眼里,都是好的。”轻轻壹句话,彻底击溃了夜遥。多年来,她对他的情,都隐於心,藏於岁月中。原以为,她的陪伴能使他忘了南鸢,可是现实告诉她,他的情,她用再长的时间陪伴也换不来。“南鸢,不哭,我没事……”擡手欲拭去她的泪,可最後却无力垂下。刹那间,光芒四射,壹绿色之物飞了出来,进了暮离的心脏。“菩提心……现在得到了又有什麽用。”太清子疯狂壹笑,爱徒的离去让他接受不了。“有用,他还能活着。”南鸢平静了下来,将暮离拥在怀中,眼中尽是决绝。“只要他能跟菩提心融合在壹起,就能复活过来。现在他不能自己融合,我便帮他,你们替我守着吧。”说完,不待他们的反应,便开始运功。“希望你真能做到,不然,我会杀了你。”夜遥阴狠地说着。她只笑,不语。当初,哥哥能燃尽灵魂,渡尽修为,她亦能。经历了这麽多,她已经看淡了,不坠轮回也罢,为了所爱的人,真的愿意什麽都去付出。她,以壹生修为,尽了寿元,渡进他体内,帮他融合菩提心。青丝白发,渐染沧桑。最终,天边乌云汇集,狂风乍起,雷劫,就要来了。这也就说明,他将成仙,成仙者,断红尘。这样也好,忘了她也好。在睁眼之前,她轻笑着,随风飘散,只留壹阵花香,越来越淡……不知为何,他竟滴下了壹滴泪,她看到了,他在为她哭麽?她笑着,带着眼泪,再也无人看得见。後来,成仙的他,已忘了她的他,常常捂着那颗空洞的心,为何,他总能听到心碎的声音。初二:聞人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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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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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奴读后感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哑奴读后感(一)闲来无事我读了三毛的《哑奴》这篇文章,让我十分感动。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哑巴,他是个奴隶。成日受到非人的待遇。但他又是那样淳朴,善良,他会默默地帮助他人晾衣服,补羊圈的洞。人人都嫌他脏,把他随意买卖。这种待遇是谁也受不了的。那里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我既惊讶又恼怒,为什么?特别是当三毛见他被卖走时,送他了一条软毯子,他马上跑回去,把毯子给他的傻太太和孩子们看,叫他们摸摸毯子有多软多好。看到这,也不知为什么,我竟自己流下泪来,也许,是哑巴的父爱,也可能是因为觉得他太可怜了。但我很高兴,因为我知道了,这样的世界中,还有爱的存在。我十分同情哑奴,他为了家庭的生活,学会了一手水泥匠的手艺。在他的头上已经有了白发。我痛恨那些无礼的沙哈拉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们,社会是多么黑暗!“他们生下来就是奴隶。就是为人干活的”有人这样说。但那是奴隶社会的认识,难道现在仍然如此吗?但是,有一点令我高兴,因为那个奴隶自身,就犹如黑暗中的一盏灯,如果人人都这样,世界将更美好。因为奴隶有爱,在那种社会中,还有爱。沙漠中的奇葩常常听人说起三毛,听说她的随性与洒脱,听说她的偏执与执着。如今第一次捧起她的书,第一次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特立独行亦是平凡真实的女子。《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非常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特别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希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这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因为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助,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因为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可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系,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孤独或是寂寞这类字眼,在整本书中几乎都没有出现,但沙漠里的三毛一定真切地感受的到。她愿意帮助她们,教她们读书写字,为她们治病施药,却从不被她们顽固、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所同化,她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己心灵的自由与纯净。三毛,这个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单的行者;是一朵盛开在沙漠的奇葩。哑奴读后感(二)作家三毛的文字总是在感性中透着对生活的深思。就如这篇《哑奴》,在娓娓道来的文字之间,你所感受到的,是三毛内心里的咆哮——对于人性的一种不平等。这种悲愤,也在我阅读完后,不停击打、碰撞着我的心灵。哑奴,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上偶然结识的一位黑人奴隶。当地人对于奴隶,十分不屑,潜意识里,怎么侮辱、蹂躏他们都不为过。这时候,三毛出现了,她的到来给了哑奴一个新的希望。在三毛的帮助下,哑奴脱离了旧日的孤独,对未来也有了新的向往。哑奴虽然是个哑巴,但他却十分博学且心灵手巧。但命运多舛,哑奴的一生注定充满坎坷,正因为他的心灵手巧最终导致他被贩卖到远方。三毛想救他,却已是心有余力而不足,只好带着悔恨的泪水目送着哑奴的离去……三毛的笔触,刚柔并济。在她细腻的文字描写中,哑奴身残志不残,就如他对三毛打的手势中所传递的信息一样:“我的身体虽不是自由的,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他向往着有一天,自己可以摆脱种族歧视的束缚,人们可以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彼此。可惜的是,哑奴这一生已经没有了峰回路转的可能,只有囚禁在心理的枷锁里,孤独终老。而在他渐渐老去后,回忆往昔,在想到自己与三毛的交情时,应该会欣慰至极——中年时,有那么一位理解我的朋友,曾经照顾过我,而我也可以与她互相帮助。即使我的力量是那么微薄,只能帮她一家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但我都已经心满意足了。至少,还有人愿意接受我的帮助;至少,我还可以用双手去为别人带去欢乐。与她相处的过程中,我接受了施舍——是她对我爱心的给予。第一次有人让我知道,原来人与人之间可以相处得毫无隔阂,甚至是几个简单的手势,对方就能默契地领会我的意思。细细地品味这篇文章,其实三毛在无形中帮助哑奴找回了尊严。尽管哑奴的肤色无法改变,尽管他只能在他人的奴役、谩骂中苟且偷生,但他的一生有家庭的温暖,有三毛的友情,就已经不再孤单。有时,当他人身陷困境,我们实在无能为力时,那就给予他们一份温暖,一份理解吧。他们会把一份感激永远珍藏在心,带着幸福,奔向前方。哑奴读后感(三)三毛在《撒哈拉的故事》散文集中于我的印象一向是敢想敢做,性情极度率真的女子。她可以利用随身携带的现代药品在沙漠中充当医师足以见得她得自信与敢做,她冲回去在黑夜寒冷的沙漠中拼上性命要救起荷西……但是,她对于这样的世代延续的蓄奴制也是这般的。……这般的?这般的不知所措。迷惘。就是因为这样才更加让我低落。那个世界不是童话,最终“正义没有战胜邪恶的力量”。在这一篇文中,最终他走了。他企图挣脱过!但是人的双腿跑不过吉普车的速度,他一个人挣扎的力量抵不过财主和封建制度的束缚。留下那一抹彩色的毯子。还有纸质的金钱在沙漠中飘扬。——愿那些爱飘落在沙漠、世界的没一个角落。无论哑奴被贱卖到何方,永不分离。我以为。三毛用一个哑奴,更是代表了整个奴隶的阶层。他们之间不乏有心灵手巧的人,可以作为技工,也可以作为画星象的人。他们之间不乏有聪明智慧的人,显然未曾受过教育,却可以在地图上直指到正确的地域地区。但是,他们有再多的思想情感,再多的知识想法,都是无法言语的。所以为哑奴。从皮肤黑黑的小男孩开始,就是他们的命运。——不被允许发言,不被允许有自己的观点。只要你做,只要你按照我所说的做。对,就是这样,要一言不发,一声不吭。对,奴隶,这是你的宿命……久而久之,我想所有的奴隶也都不会讲话,或者像是那个哑奴的太太一样,是“装疯卖傻”的了。一个时代总是可以使这个时代的人有了鲜明的印记,那么一个阶层的人也会有他们的印记。像是哑奴,以及他的家人,那个白痴太太,两个还天真的小孩,一个已带上枷锁的大男孩。所以,作者心疼了。以致于无力了。我接连读了拦车人的故事,再加之这个故事。心里的涟漪更是久久不肯散去了。那个守着旧自行车,在狂沙中拦车的男孩。还有这个在沙漠中衍生的悲苦阶级……——谁不愿意载着自己心爱的单车,遇上好心的人,搭乘车回到镇上。不让单车淹没在黄沙中,也保存自己。都不会心疼。——谁不愿意有社会地位,与家人幸福相守。用微笑赢得尊重,也感受微笑,感知温暖?只是不是每一个沙漠中开车的好心人都有足够大地车装载下求助人的自行车。纵然她非常乐意帮助。只是不是每一个在沙漠中的文明社会成长的人,都有足够的能力和影响力,可以彻彻底底地解放每一位奴隶。解放他们的身体,释放他们的灵魂。我终归,是不够强大的。所以只能在合上书时潸然泪下。这是一种心疼,更是一种无奈!平等,怎么就如此之困难!生而被予以的身份,你怎么就如此沉重!仅是一篇心里的凌乱独白。早已词不达意。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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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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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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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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