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那份爱
生活,总是令人捉摸不透,永远不知道它埋下了多少伏笔,又酝酿了多少未知,而只是因为那份爱孤独不再,就是因为这份爱,让我在一个个未知和坎坷中被打磨地熠熠生辉。
那年,我四岁。被你硬拉进了幼儿园,幼儿园门口哭声喊声连成一片,我扯着你的衣角,眼里布满泪水,你抹着一把眼泪,把我交到老师手里,看到陌生的脸庞我不禁失声痛哭,而你向我做了一个鼓励的手势,随后转身离去,你的身影渐渐远去,最后化为一个圆点。我却不知你的身体不停颤抖,抑制眼中的泪水,不让它落下。踏入陌生的建筑,迎来一张张陌生的脸庞,但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原本的恐惧也减少了些许,在一张张笑脸下,第一天终于过去。一被老师领出校门,就看见了你的身影,你不停地在校门口徘徊,一滴滴汗水从额头上落下,眼里尽是焦急的神色。我直接奔了上去,冲进你的怀里,你的怀抱那么温暖,细腻的手不停抚摸我的头。在回家的路上,你不停问我一天发生的事,脸上露出一个又个微笑。就这样,一天一天,你拉着我的小手在来往学校的路上。
那年,我四岁,在校门口总迎来一张笑脸。
那一年,我七岁。经过幼儿园的三年的游戏生活后,终于踏入了小学的门槛。开学第一天,你依旧拦着我的手,来到陌生的学校,校门口并没有幼儿园时的“生离死别”,但谁都清楚在双方的眼睛中多了些晶莹。你用你的大手拉着我的小手,尽管你的手不再那么细腻,但其中的温暖确实丝毫不减。那一天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当我再次来到校门的时候,一定会有一张笑脸。我静静走入校园,随着一个又一个脚步,我与你的距离越来越远,但在每一步转身的片刻,我都会瞥见你的笑脸。放学铃一响起,我就飞奔出了教室,只为了早点看见那张笑脸,但到了校门口,却没有那张熟悉的笑脸,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同学被父母接走,向他们叙述一天发生的事情。渐渐地校门口只剩下了我一人,西下的阳光把影子拉地长长的,阳光那样温暖,却只有我一人。我意识到不能再等下去了,一个人踏上了回家的路,照着来时的记忆,我一步一顿,生怕走错了路。就在学校出门的那个转角,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你的脸红红的,豆大汗水挂在额头上,眼睛水汪汪的,泪珠好像随时都会落下,杂乱的头发也掩盖不住你的焦急。看见我之后,焦急的眼神却被甜甜的微笑取代,你张开手臂,我一把扑了过去,抱住了你。我的委屈一下涌了出来,不停拍打你,眼泪也随之落下,你只是用含着泪看着我,久久不语。事后,我才想起,早上出门前你就告诉我,让我一人回家,我却没有在意这句话。
那年,我七岁,在小路的转角,总迎来一张笑脸。
今年,我十三岁。因为种种原因,我从其他城市来到了南京生活。初来乍到,我不认识一个人。陌生的建筑,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学校,陌生的脸庞,一切都是如此陌生。而在这陌生的城市中,我只认识你。每次放学我总是喜欢早早地离开学校,回到家中。来到楼下,总会抬头向窗户望去,只要看到窗中的点点光芒,我的心就变得异常平静,一天的劳累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期待。期待看见你的微笑,严肃,温柔,甜蜜。不知何时,我已经爱上了这种微笑。一进家门,你总会露出这微笑,嘴中还不停地说着,累了吧,渴了吧,饿了吧。面对着这啰嗦的话语,微笑也浮现在我的嘴角。细细观察你,生活的皱纹已经悄悄爬到脸上,时间把头发染得发白,凌厉的目光渐渐被涣散的神情取代。细腻的手也有了些龟裂。你总喜欢用你的手抚摸着我的头,虽然头痒痒的,但是我却喜欢那种感觉。我也期待着你的大手能再次握着我的小手,但不知何时你的手却再握也不住我的手。
今年,我十三岁,在家门口总迎来一张笑脸。
时光老人匆匆走过,在你的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而在我心里,你依旧那么年轻。
只是因为那份爱,给我熟悉的慰藉。
只是因为那份爱,和我的记忆紧紧相连。
就是这爱,伴我成长!
初二:马学明
只是因为那本书
书桌上的台灯闪着微醺的灯光,照亮在桌上静静躺着的书。底色纯净的封面,交织着高贵的深蓝与单纯的浅蓝—一片遥远的夜空。群星明灭。夜幕下,一个小男孩,戴着一顶圣诞帽,翘首仰望天空。他昂着脑袋,帽尖圆圆的小球触及他后背。他不知,小小的身影,将体验一场生死之旅。这就是那本感人至深的“小书”—《天蓝色的彼岸》。
小男孩哈里因为一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他在天国排队,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然而,他还在挂念着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还有一堆他没有写完的作业。他不知道如何去向这些人吐露心声。一个叫阿瑟的幽灵帮助了他。阿瑟带哈里偷偷溜回人间,向亲人告别,向他们表达自己的爱意……
不止一次被这本书感动。它让我思考:一切拥有的,在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我们该如何,在属于自己的时候,将拥有化为永恒呢?
当我们活着的时候,享受着季节更替、星际交汇、明月清辉,甚至细微到一阵花香,一股柔风,生活中不乏享受,但是,更不乏爱。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爱的包围中,暖暖的爱多得都要溢出来。我们是否想过,在时间夺去自己亲人的青春、年华与生命时,一切会变得怎样?就像哈里离亲人而去,家里满满一面墙都贴着“哈里,我们爱你”。然而,哈里不存在了,生活还在;亲人不存在了,你还在。生与死,从来由不得我们抵抗,只有在逝者还在时好好珍惜,才能稍稍缓解失去的痛苦。
因为这本书,我忽然也变得“小气”起来,不再浪费亲情,开始用心,去珍藏生活中或明显、或潜藏的爱。坐在小书桌前,抚摸着光滑的书面,怔怔望着封面的小哈里,就有一股感动碾过心头。书桌干干净净,散发一种淡淡的、木头的清香。桌面古色古香的纹理,被擦拭得光彩照人。旁边白瓷的水杯,盛着半杯温水。窗台上绽放的小花,默默倾吐着幽芳。这样的阅读氛围,不能不让人沉醉。而我知道,这都是妈妈用心整理的。书架旁贴着一张张心形小标签,上面写着的,都是些“看书久了要休息”“起来活动活动吧”之类的温馨提示。我望着这些心形纸,正如望着妈妈温柔的心。
因为这本书,我接受一次生死启蒙;因为生命有书,一切的爱与美好,都有了存在的印记……
点评:小作者选择“只是因为那本书”显然想强调阅读对自己成长的影响。文章之高下既在所选之书,更在于书对人的影响。小作者选了一本小众的书《天蓝色的彼岸》,强调了书对自己在生死启蒙、亲情体悟方面的影响。行文流畅自然,内容丰富细腻。需要提醒的是:生死启蒙和亲情体悟这两个方面都有很多内容可写,平均用墨,均难深入,何不就其一点,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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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那份爱_1500字生活,总是令人捉摸不透,永远不知道它埋下了多少伏笔,又酝酿了多少未知,而只是因为那份爱孤独不再,就是因为这份爱,让我在一个个未知和坎坷中被打磨地熠熠生辉。那年,我四岁。被你硬拉进了幼儿园,幼儿园门口哭声喊声连成一片,我扯着你的衣角,眼里布满泪水,你抹着一把眼泪,把我交到老师手里,看到陌生的脸庞我不禁失声痛哭,而你向我做了一个鼓励的手势,随后转身离去,你的身影渐渐远去,最后化为一个圆点。我却不知你的身体不停颤抖,抑制眼中的泪水,不让它落下。踏入陌生的建筑,迎来一张张陌生的脸庞,但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原本的恐惧也减少了些许,在一张张笑脸下,第一天终于过去。一被老师领出校门,就看见了你的身影,你不停地在校门口徘徊,一滴滴汗水从额头上落下,眼里尽是焦急的神色。我直接奔了上去,冲进你的怀里,你的怀抱那么温暖,细腻的手不停抚摸我的头。在回家的路上,你不停问我一天发生的事,脸上露出一个又个微笑。就这样,一天一天,你拉着我的小手在来往学校的路上。那年,我四岁,在校门口总迎来一张笑脸。那一年,我七岁。经过幼儿园的三年的游戏生活后,终于踏入了小学的门槛。开学第一天,你依旧拦着我的手,来到陌生的学校,校门口并没有幼儿园时的“生离死别”,但谁都清楚在双方的眼睛中多了些晶莹。你用你的大手拉着我的小手,尽管你的手不再那么细腻,但其中的温暖确实丝毫不减。那一天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当我再次来到校门的时候,一定会有一张笑脸。我静静走入校园,随着一个又一个脚步,我与你的距离越来越远,但在每一步转身的片刻,我都会瞥见你的笑脸。放学铃一响起,我就飞奔出了教室,只为了早点看见那张笑脸,但到了校门口,却没有那张熟悉的笑脸,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同学被父母接走,向他们叙述一天发生的事情。渐渐地校门口只剩下了我一人,西下的阳光把影子拉地长长的,阳光那样温暖,却只有我一人。我意识到不能再等下去了,一个人踏上了回家的路,照着来时的记忆,我一步一顿,生怕走错了路。就在学校出门的那个转角,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你的脸红红的,豆大汗水挂在额头上,眼睛水汪汪的,泪珠好像随时都会落下,杂乱的头发也掩盖不住你的焦急。看见我之后,焦急的眼神却被甜甜的微笑取代,你张开手臂,我一把扑了过去,抱住了你。我的委屈一下涌了出来,不停拍打你,眼泪也随之落下,你只是用含着泪看着我,久久不语。事后,我才想起,早上出门前你就告诉我,让我一人回家,我却没有在意这句话。那年,我七岁,在小路的转角,总迎来一张笑脸。今年,我十三岁。因为种种原因,我从其他城市来到了南京生活。初来乍到,我不认识一个人。陌生的建筑,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学校,陌生的脸庞,一切都是如此陌生。而在这陌生的城市中,我只认识你。每次放学我总是喜欢早早地离开学校,回到家中。来到楼下,总会抬头向窗户望去,只要看到窗中的点点光芒,我的心就变得异常平静,一天的劳累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期待。期待看见你的微笑,严肃,温柔,甜蜜。不知何时,我已经爱上了这种微笑。一进家门,你总会露出这微笑,嘴中还不停地说着,累了吧,渴了吧,饿了吧。面对着这啰嗦的话语,微笑也浮现在我的嘴角。细细观察你,生活的皱纹已经悄悄爬到脸上,时间把头发染得发白,凌厉的目光渐渐被涣散的神情取代。细腻的手也有了些龟裂。你总喜欢用你的手抚摸着我的头,虽然头痒痒的,但是我却喜欢那种感觉。我也期待着你的大手能再次握着我的小手,但不知何时你的手却再握也不住我的手。今年,我十三岁,在家门口总迎来一张笑脸。时光老人匆匆走过,在你的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而在我心里,你依旧那么年轻。只是因为那份爱,给我熟悉的慰藉。只是因为那份爱,和我的记忆紧紧相连。就是这爱,伴我成长!初二:马学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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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情,那份爱那份情,那份爱小的时候,你如樱花般盛开,开的那样美丽。你那苹果般光滑的脸,惹人喜爱。你穿牛仔裤时,总是傻里傻气的把带子扎进裤腰里。你也喜欢在阳光下,扬起一个比阳光还灿烂的笑。许多年以后你生了孩子,一些‘雀斑’慢慢的爬上了你脸颊;那眼角边多了许多的眼线;那被烫的泡面般头发显得如此干涸。但不变的是———我依旧爱你。看电影记得我小的时候,你带我去看第一场电影。你的大手紧紧地牵着我。我奇怪的问妈妈:“妈妈,电影里的人都是边演边放的吗?”你愣了愣,说:“是啊!”我胆怯的看了看墙上的海报,一只只鱼对我挤眉弄眼。我下意识的退了退,生怕这些鱼向我游来。你笑了笑,依旧紧紧的牵着我……当然我也知道了哪些鱼都是假的。我还清晰的记得那部电影叫《海底历险记》,我最喜欢小丑鱼尼莫这个名字。吃饺子即将就要考试了,我捧着一大堆的资料,一步一步向校门口移动。站在学校公告栏下的你,看见我急忙结果我的资料。一边帮我整理着,一边把整理好的资料放在脚踝上。我说:“给我吧,很累的、”但你也没有说话,而是从衣兜里掏出带着幽香的饭盒,那是最爱吃的葱花牛肉饺子。只有你能做出这么香的东东。我吃着,你对我说:“你烫了头,花了你好几个小时呢,都等不耐烦了…”我笑了笑,爱美的女人佛家说过:“你我的相遇,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感谢你一直不变的给我温暖。那份情,那份爱我牢记心中。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县克利镇中心学校初二:王尧5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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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爱,那份关怀。父亲,母亲,多么伟大而又多么平凡、渺小的字眼。父爱,母爱,那份无言以对的爱,那一句唠叨中都包含着爱。父亲节,母亲节,是我们回报父母最好的时刻,那时,尽管是一句“父亲节(母亲节)快乐”都是给父母最好的回报,一个不值钱的小礼品,都能够让父母感动的潸然泪下。——题记『母亲·在唠叨中表达的爱』每一个母亲都是疼爱自己的子女的,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唠叨还是一些举动,都是一些不以言表的爱,都是别人给予不了的关怀与呵护。“哎,涵儿,今天天气冷,多穿点儿衣服,不要感冒了。如果感冒了,会很难受的,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那时的我,还很不懂事,母亲的这一句话不但没有惹我在意,还使我不耐烦地对母亲说:“哎呀,您看今天阳光明媚,怎么可能会冷呢?”说罢,我便一溜烟儿冲出了家门。中午时分,天气骤然变冷,气温下降的飞快,风嗖嗖的刮着。只穿一件衣服的我冻的直打哆嗦,正在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家的时候,一件外套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母亲。母亲并没有责怪我的不听话,而是用一双温暖的手放在了我的肩头,悉心地询问我还冷不冷,我摇了摇头。在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真正明白了那一句句唠叨中所包含着的无穷的关怀与温暖。那时的我,不知道母爱所表现在什么地方,不知道母亲是怎样的疼爱自己,懵懂无知,错把母爱当唠叨。那时,我还记得我看过一部电影,叫做“大话西游”,那个时候,我觉得母亲就像电影里面的唐三藏一样唠叨,可是我却没有发现到,母亲的句句唠叨中所表现出来的浓浓爱意,点点关怀。爱在唠叨中。点点滴滴的爱凝聚在了句句唠叨中,爱在唠叨中包裹的这么严实,只有真正体味到这种爱才能明白。这些唠叨,常常被我们这些子女误认为只是一些平凡的话语,可是这种唠叨中的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情悠悠,爱悠悠,爱在唠叨中。母亲给我温暖与依靠,让我在爱中徜徉。母亲给我热,热血心中流;母亲给我爱,爱心最长久。母爱,唠叨,唠叨,母爱,都体现着母亲对子女无限的关怀与爱。『父亲·爱是细腻而温暖的』有人说,母亲的爱是细腻而又温暖的,而在我眼中看来,我的父亲给予我的爱是最细腻,最温暖的。父亲的怀抱,在我眼中就是温暖的港湾,父亲的爱,就像一缕缕暖阳,射入了我渴望温暖的胸膛……还记得那一次,老师布置的作业很多,我一直熬到了深夜还没有写完,父母已经在隔壁屋睡着了,可我还在奋笔疾书。终于写完了作业,“啊—”我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感到昏昏欲睡。就在我刚要睡着的时候,一件衣服搭在了我的身上,把我惊醒了。我睁开眼一看,原来是父亲。父亲带着歉意说:“静涵,把你吵醒了?”我笑了笑说:“没事儿,诶,您怎么在这儿?”“我起来上洗手间,看见你这屋的灯还亮着,以为你忘了关,想帮你关上,谁知,一进来就看见你快要睡着的样子,就拿了件衣服帮你盖上了。还累么?”父亲关心着的说。“呃,还可以吧。”我眯缝着眼,用沙哑的声音说。“我给你去热杯牛奶吧,喝杯牛奶舒缓一下压力。”父亲说罢就推门出去了。过了一会儿,父亲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进来了,对我说:“静涵,快点喝,然后睡觉。”我端起杯子来一饮而尽。那时,我真的很想对父亲说:“父亲,你就是我的依靠,您的爱,无比细腻,无比温暖。我爱您。”父亲的爱,不能用什么东西来表达,因为,这种爱,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别人根本不能给予我这么细腻,这么温暖的爱与关怀,这种爱,只有我亲爱的父亲能够给予我。你的爱,像月光,那样温暖与慈祥。在你的怀抱中,收获幸福与希望。父亲,母亲。女儿祝你们节日快乐,祝愿你们永远幸福,永远健康,永远快乐。女儿会为你们衷心地祈祷,你们就是我心中的一首歌,一首难以忘怀的旋律。那份爱,那份关怀,已经被我深深地烙印在了心中,那些将成为我报答你们的动力;那份爱,那份关怀,已经被我定格,深深地埋藏在了心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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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夏蝉无名氏戴着防毒面具,从漫天黄沙地飞舞中走进10区,转身身摘下一个巨大的包裹,扔在桌上。无名氏看着这个包裹,想起了一个人如其名的女孩,夏蝉。当初她离开时,背的包裹款式和这个一模一样……负责人打开包裹,取出一个容器嗅了嗅:“纯度99。9%的精炼内啡肽,不知道底城那帮人怎么弄出这么高级的货的,真是不可思议。还知道人体运毒,啧啧。”说着,拿出一张卡:“总部这次把你的要求翻了一倍,没想到吧?你不知道,这群家伙给我们多大麻烦。”这时,电视节目快开始了,陆陆续续有人来到这里。两人停止谈话,在前排坐好。首先是天气预报:“10区,雾霾浓度293。5……”天气预报员从屏幕上退去后,电视节目便开始了。两个衣服少得和无名氏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女孩蹦蹦跳跳地走出来,然后齐声说道:“保持肌肤水嫩,请使用天草防晒霜。”无名氏每次看节目,都会想起那个名叫夏蝉的女孩,然后再想到她去的地方和一切肮脏的源头——上城。说来也怪,无名氏从总部得到的所有消息表明,上城一切都极其干净——除了人心,在这点上,上城和底城也是天壤之别,不过可以说是天翻地覆。无名氏曾想:如果那个世界真的存在,那里的人应该需要天草防晒霜。节目结束了,众人散去。一个小女孩从门口走进,拦住无名氏:“请问,你就是那个没有名字的人吗?”无名氏摇摇头,绕开她向门外走去。“可你和妈妈的描述最像……”无名氏走出了门。小女孩冲进了雾霾,大声喊道:“金星!”随后剧烈咳嗽起来。无名氏一怔,旋即转过身,将她拉进屋中。女孩被呛得眼泪直流。无名氏递给小女孩一杯水,问道:“你从哪儿知道这个名字的?”他为了忘却过去,同时为了那些很可能早已惨死的朋友们,成为变异人后从未向别人提起过那个在底城被抛弃前,曾经公认将成为最出色特种兵的名字。而如今却从这个瘦弱的小女孩口中听到,他何以不震惊?“母亲告诉我的。”“你妈妈是谁,现在在哪儿?”无名氏脱口而出。“不知道,我不知道她的任何信息。不过她十三年前就死了。”小女孩摇了摇头。无名氏眯起眼: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上,这种人的确很多——可很熟悉自己的人,绝对不会和那些人一样。夏蝉,是你吗?“那你父亲呢?”“父亲?”小女孩愣了一会儿,“我没见过。”只有她了,无名氏缓缓闭上了双眼。不知多少年以前,灯火明亮的底城中,英俊的金星凝视着那个名叫夏蝉的女孩:“在下城等着我。”半年后,底城被上城抛弃,一天后实施封禁。一年后,金星来到下城。然而,那个叫做夏蝉的女孩真的如同地球上一种几百年前曾真实存在过的一种生物——蝉一般,璀璨了一个夏天,然后逝去了。金星盯着手中冰冷的纸条——“抱歉,我去上城了。我等不了了。”,看了三天三夜,期间面色一直保持着死亡般的宁静,以后也从未变过。随后,他回到底城,成为了变异人,并且再也没提起过自己的名字。既然她选择了那条路,年老色衰后流落底城,也是她自己的选择。无名氏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在安慰自己。那个小女孩将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我是来雇你的……跟你说,和我交易你是占了便宜的。我——还——是——处——女!”小女孩一字一顿地宣布到。无名氏宁静的面庞忽然僵硬地挤出一个冷笑:“不愧是你妈妈的好女儿!”随后转身离去。三天后的深夜,无名氏在破旧的底城做任务时,听到了一声有些耳熟的尖叫。无名氏飞奔过去,随后他看见了小女孩被警察拎着,双膝已被激光洞穿。无名氏举枪,将警察打成了筛子。无名氏取出内啡肽,和葡萄糖浆混合在一起,然后塞入女孩膝盖处两个血淋淋的大洞中。无名氏背着女孩,在她的指导下接好了电线。无名氏轻声道:“我们成功了!”身后没有反应。无名氏晃了晃她,她的头无力地歪向了一侧。无名氏背着女孩的尸体,回到了她的区。望着小女孩在墙上留下的一行字“我去接个点,应急”,无名氏鼻子轻轻地抽动了一下,想起了小女孩说过的话:“他们都不知道,这层电路根本没问题!我要去地热电机组……”。五点半,无名氏找到了负责人,要求打开通往地热电机组的通道。负责人盯着他:“你疯了?就算你再强,但毕竟那里是被特种兵重兵把守的地方!”无名氏没有理他。负责人摇了摇头:“你下去后,我们会炸毁通道,免得被特种兵顺瓜摸藤。”无名氏端着枪,轻喃道:“蝉儿,这个世界的黑暗,我会帮你毁灭。”子弹倾泻着战士的怒火,不见光芒的世界,在他的枪声下颤抖、毁灭。无名氏曾经想要忘却过去,他也一度认为他做到了,可一个人的过去,真的能被忘却吗?说到底,他半生戎马,爱恨情仇,出生入死,依然只是因为,也只能因为一人。夏蝉。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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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活着我常常在想: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可是找了这么久,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便是:任何事情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活着。小时候,我很开朗,也很活泼,一天到晚总会笑到底。也许是因为心智的不成熟吧,我总是做一些很幼稚的事,到了最后被批一顿是很正常的。我又爱出风头,老是和男生打架,可是每次都是我被打,所以在班里,很少男生欢迎我,而我不在乎,一直坚信:“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会是朋友。相反的,班里的女生却很喜欢我,朋友之间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可是我唯一的优点便是吵完架3分钟后就马上复合了。富兰克林曾说过:“也许我们会留在原地,可是时间却不会。”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六年的时光就像蚂蚁爬杆,总会有到的那一天。尽管心中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济于事。渐渐地我接受了事实,后来在家里人的安排下,我去了城里的一所重点初中。也正是这三年的时光,改变了我所有的一切。我从无知走向成熟,从开朗走向惘然。记得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我穿了一天蓝色背心和白色短裤,配了一双黑色的凉鞋。毕竟我是在镇里长大的,对事物都没有太大的感觉,更别提别人的目光如何了。再加上我又黑,难免会让别人觉得我土。一张张陌生的脸庞,让我一改往日的开朗,脸上的笑容也一点点淡去,走向讲台的那一刻,我双腿发软,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回到座位上。我坐在位置上,不是为什么心闷得慌,脸上的红晕就像耀眼的光线猛烈的照射下来一样。我问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可是没有答案,因为心只会跳,却不会言语。我一直以为别人会笑我,直到思想慢慢地成熟才明白:我又不是璀璨的明星,谁那么有闲情来关注你。我和他们的世界隔着一堵墙,男也好,女也罢,我不会走进他们的世界。闲暇时间,我喜欢在房前的那棵大树下凝视天空,眼神一如往日清澈。可是我却没有发觉,眼神的周围有一团黑气正一点点的侵蚀着我。直到瞳孔失去了曾经的色彩,我才知道:其实有时候,时间是毒药。记得有位作家说过:人生就像滑梯一样,那些快乐的尖叫仿佛好没有完全散去,我们就从童年滑下来,并快步走上了少年。可是我却觉得,我失去了童年,去被推上了青年,而少年的这个时期,迷迷糊糊有点印象,可是却没有一点儿感觉。思想的成熟让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丝莫名的向往。我也总是轻而易举将喜欢两字说出口,可这毕竟只是一时的好感,并不是爱,好感来得快散得也快,而爱情,不一样。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很多流言肆虐地响起。一点一点的飘散开来,淡漠了最原始的味道。我曾经为此大伤神色,也为此哭过。可是当这些习以为常的被人所提起,如果班级是一个家,那么这些便是家常便饭了。直到某一天,我特意的去回想这些事情,才渐渐的释怀:为什么当初要为这些伤神呢,一切不过是浮云罢了。心底的情根随着岁月渐渐成长,这是我史料未及的,也许当某一天,我们看透了自己,那边是“佛”了。别人常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我却不知是一失手造就了什么。一个人木讷的坐在电脑面前,鼠标不小心一点,就进入了小说的世界。一开始我只是看看打发时间,可时间一点点的向前走,我却发现眼中总会留恋些什么。我是一个住宿生,每天的日子都是机械般的操作,像被人下了蛊,周而复始的做着。知道我的心智完全成熟,我的世界所能包容的东西,少得可怜了。我常常讲孤寂一词挂在嘴边,突然有一天明了:其实我需要朋友。我可以说我已是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一切,于是我能做的便是保持沉默了。我不为什么人就像戏剧中的变脸一样,会一下子把你从地狱拉回天堂。渐渐地,他们接纳了我,我也包容了他们。有句话说:“天有多大,心有多宽。”可是我的天空却是因为心的宽大,才变得美丽绚烂。对于爱情的渴望,我从来就没有停过。我常常做梦,奇怪的是,我做的梦完全逃离了现实,什么穿越啊,然后开始异世之恋:什么成长啊,幸福的生活啊。仿佛我已和小说结合在了一起,小说是我,而我就是一本小说,让别人去读我。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是因为现实的残忍,打破了我们的梦境。可是我觉得,是因为梦打破了我们的现实,让我们发牢骚,也许有时候我们会对着天空大喊:老天,这是为什么。很多的梦想是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实现的,所以我不会过分的渴望,而是放开。可是有些人不一样,他们觉得是梦想支撑着他们向前。而这样的人,我称之为“怪人”。我常常很枯燥的去谈论,去描述爱情。有时候写一篇爱情故事,可到了最后才发现:我的这些爱情很常见,几乎是网上一搜就有的。用一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便是“俗”了。小学到初中,中间有一段过渡期,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隔在了地平线的两端,知道有一天她对我说她失恋了,我当时楞在那里,一脸的惘然,原来,岁月已改变了我和她,我已失去当初的天真,又何况她呢?“距离”二字让人变得麻木与伤感,某一天我心血来潮,去问她何为爱,而她却只是笑笑,然后转移话题,后来我想想,她曾被伤过,我又何必在她伤口上撒盐巴呢?于是,我继续向前走,某一个路口,转身回眸,可惜我却看不到曾经了。我没有女子的柔情,这是轻微的触及到了男子的豪情。后来,我接触了史铁生,周国平等人的着作,也渐渐变得坚强。也许我曾经看错过又或许我迷失过。只是有些事情经历的多了,也就学着放开了。我很喜欢边走边低吟鲁迅先生的话:其实脚下是没有路的,这时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回首这三年走过的路,也只能感叹苍凉了。曾经,我很迷茫,不知道丢失的希望去何处找寻。我不会学他们痛定思痛后去总结经验,后来我才发现:我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光明和黑暗对立的时候我只能夹在中间,所以我选择安于现状。罗曼罗兰说:“唯有真实的磨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磨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可是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我还是抱一丝幻想,走啊走啊,到了本该哭泣的那一刻,我却笑了,原来,这就叫人生。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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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活着我常常在想: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可是找了这么久,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便是:任何事情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活着。小时候,我很开朗,也很活泼,一天到晚总会笑到底。也许是因为心智的不成熟吧,我总是做一些很幼稚的事,到了最后被批一顿是很正常的。我又爱出风头,老是和男生打架,可是每次都是我被打,所以在班里,很少男生欢迎我,而我不在乎,一直坚信:“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会是朋友。相反的,班里的女生却很喜欢我,朋友之间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可是我唯一的优点便是吵完架3分钟后就马上复合了。富兰克林曾说过:“也许我们会留在原地,可是时间却不会。”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六年的时光就像蚂蚁爬杆,总会有到的那一天。尽管心中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济于事。渐渐地我接受了事实,后来在家里人的安排下,我去了城里的一所重点初中。也正是这三年的时光,改变了我所有的一切。我从无知走向成熟,从开朗走向惘然。记得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我穿了一天蓝色背心和白色短裤,配了一双黑色的凉鞋。毕竟我是在镇里长大的,对事物都没有太大的感觉,更别提别人的目光如何了。再加上我又黑,难免会让别人觉得我土。一张张陌生的脸庞,让我一改往日的开朗,脸上的笑容也一点点淡去,走向讲台的那一刻,我双腿发软,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回到座位上。我坐在位置上,不是为什么心闷得慌,脸上的红晕就像耀眼的光线猛烈的照射下来一样。我问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可是没有答案,因为心只会跳,却不会言语。我一直以为别人会笑我,直到思想慢慢地成熟才明白:我又不是璀璨的明星,谁那么有闲情来关注你。我和他们的世界隔着一堵墙,男也好,女也罢,我不会走进他们的世界。闲暇时间,我喜欢在房前的那棵大树下凝视天空,眼神一如往日清澈。可是我却没有发觉,眼神的周围有一团黑气正一点点的侵蚀着我。直到瞳孔失去了曾经的色彩,我才知道:其实有时候,时间是毒药。记得有位作家说过:人生就像滑梯一样,那些快乐的尖叫仿佛好没有完全散去,我们就从童年滑下来,并快步走上了少年。可是我却觉得,我失去了童年,去被推上了青年,而少年的这个时期,迷迷糊糊有点印象,可是却没有一点儿感觉。思想的成熟让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丝莫名的向往。我也总是轻而易举将喜欢两字说出口,可这毕竟只是一时的好感,并不是爱,好感来得快散得也快,而爱情,不一样。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很多流言肆虐地响起。一点一点的飘散开来,淡漠了最原始的味道。我曾经为此大伤神色,也为此哭过。可是当这些习以为常的被人所提起,如果班级是一个家,那么这些便是家常便饭了。直到某一天,我特意的去回想这些事情,才渐渐的释怀:为什么当初要为这些伤神呢,一切不过是浮云罢了。心底的情根随着岁月渐渐成长,这是我史料未及的,也许当某一天,我们看透了自己,那边是“佛”了。别人常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我却不知是一失手造就了什么。一个人木讷的坐在电脑面前,鼠标不小心一点,就进入了小说的世界。一开始我只是看看打发时间,可时间一点点的向前走,我却发现眼中总会留恋些什么。我是一个住宿生,每天的日子都是机械般的操作,像被人下了蛊,周而复始的做着。知道我的心智完全成熟,我的世界所能包容的东西,少得可怜了。我常常讲孤寂一词挂在嘴边,突然有一天明了:其实我需要朋友。我可以说我已是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一切,于是我能做的便是保持沉默了。我不为什么人就像戏剧中的变脸一样,会一下子把你从地狱拉回天堂。渐渐地,他们接纳了我,我也包容了他们。有句话说:“天有多大,心有多宽。”可是我的天空却是因为心的宽大,才变得美丽绚烂。对于爱情的渴望,我从来就没有停过。我常常做梦,奇怪的是,我做的梦完全逃离了现实,什么穿越啊,然后开始异世之恋:什么成长啊,幸福的生活啊。仿佛我已和小说结合在了一起,小说是我,而我就是一本小说,让别人去读我。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是因为现实的残忍,打破了我们的梦境。可是我觉得,是因为梦打破了我们的现实,让我们发牢骚,也许有时候我们会对着天空大喊:老天,这是为什么。很多的梦想是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实现的,所以我不会过分的渴望,而是放开。可是有些人不一样,他们觉得是梦想支撑着他们向前。而这样的人,我称之为“怪人”。我常常很枯燥的去谈论,去描述爱情。有时候写一篇爱情故事,可到了最后才发现:我的这些爱情很常见,几乎是网上一搜就有的。用一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便是“俗”了。小学到初中,中间有一段过渡期,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隔在了地平线的两端,知道有一天她对我说她失恋了,我当时楞在那里,一脸的惘然,原来,岁月已改变了我和她,我已失去当初的天真,又何况她呢?“距离”二字让人变得麻木与伤感,某一天我心血来潮,去问她何为爱,而她却只是笑笑,然后转移话题,后来我想想,她曾被伤过,我又何必在她伤口上撒盐巴呢?于是,我继续向前走,某一个路口,转身回眸,可惜我却看不到曾经了。我没有女子的柔情,这是轻微的触及到了男子的豪情。后来,我接触了史铁生,周国平等人的着作,也渐渐变得坚强。也许我曾经看错过又或许我迷失过。只是有些事情经历的多了,也就学着放开了。我很喜欢边走边低吟鲁迅先生的话:其实脚下是没有路的,这时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回首这三年走过的路,也只能感叹苍凉了。曾经,我很迷茫,不知道丢失的希望去何处找寻。我不会学他们痛定思痛后去总结经验,后来我才发现:我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光明和黑暗对立的时候我只能夹在中间,所以我选择安于现状。罗曼罗兰说:“唯有真实的磨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磨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可是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我还是抱一丝幻想,走啊走啊,到了本该哭泣的那一刻,我却笑了,原来,这就叫人生。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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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活着我常常在想: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可是找了这么久,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便是:任何事情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活着。小时候,我很开朗,也很活泼,一天到晚总会笑到底。也许是因为心智的不成熟吧,我总是做一些很幼稚的事,到了最后被批一顿是很正常的。我又爱出风头,老是和男生打架,可是每次都是我被打,所以在班里,很少男生欢迎我,而我不在乎,一直坚信:“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会是朋友。相反的,班里的女生却很喜欢我,朋友之间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可是我唯一的优点便是吵完架3分钟后就马上复合了。富兰克林曾说过:“也许我们会留在原地,可是时间却不会。”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六年的时光就像蚂蚁爬杆,总会有到的那一天。尽管心中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济于事。渐渐地我接受了事实,后来在家里人的安排下,我去了城里的一所重点初中。也正是这三年的时光,改变了我所有的一切。我从无知走向成熟,从开朗走向惘然。记得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我穿了一天蓝色背心和白色短裤,配了一双黑色的凉鞋。毕竟我是在镇里长大的,对事物都没有太大的感觉,更别提别人的目光如何了。再加上我又黑,难免会让别人觉得我土。一张张陌生的脸庞,让我一改往日的开朗,脸上的笑容也一点点淡去,走向讲台的那一刻,我双腿发软,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回到座位上。我坐在位置上,不是为什么心闷得慌,脸上的红晕就像耀眼的光线猛烈的照射下来一样。我问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可是没有答案,因为心只会跳,却不会言语。我一直以为别人会笑我,直到思想慢慢地成熟才明白:我又不是璀璨的明星,谁那么有闲情来关注你。我和他们的世界隔着一堵墙,男也好,女也罢,我不会走进他们的世界。闲暇时间,我喜欢在房前的那棵大树下凝视天空,眼神一如往日清澈。可是我却没有发觉,眼神的周围有一团黑气正一点点的侵蚀着我。直到瞳孔失去了曾经的色彩,我才知道:其实有时候,时间是毒药。记得有位作家说过:人生就像滑梯一样,那些快乐的尖叫仿佛好没有完全散去,我们就从童年滑下来,并快步走上了少年。可是我却觉得,我失去了童年,去被推上了青年,而少年的这个时期,迷迷糊糊有点印象,可是却没有一点儿感觉。思想的成熟让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丝莫名的向往。我也总是轻而易举将喜欢两字说出口,可这毕竟只是一时的好感,并不是爱,好感来得快散得也快,而爱情,不一样。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很多流言肆虐地响起。一点一点的飘散开来,淡漠了最原始的味道。我曾经为此大伤神色,也为此哭过。可是当这些习以为常的被人所提起,如果班级是一个家,那么这些便是家常便饭了。直到某一天,我特意的去回想这些事情,才渐渐的释怀:为什么当初要为这些伤神呢,一切不过是浮云罢了。心底的情根随着岁月渐渐成长,这是我史料未及的,也许当某一天,我们看透了自己,那边是“佛”了。别人常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我却不知是一失手造就了什么。一个人木讷的坐在电脑面前,鼠标不小心一点,就进入了小说的世界。一开始我只是看看打发时间,可时间一点点的向前走,我却发现眼中总会留恋些什么。我是一个住宿生,每天的日子都是机械般的操作,像被人下了蛊,周而复始的做着。知道我的心智完全成熟,我的世界所能包容的东西,少得可怜了。我常常讲孤寂一词挂在嘴边,突然有一天明了:其实我需要朋友。我可以说我已是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一切,于是我能做的便是保持沉默了。我不为什么人就像戏剧中的变脸一样,会一下子把你从地狱拉回天堂。渐渐地,他们接纳了我,我也包容了他们。有句话说:“天有多大,心有多宽。”可是我的天空却是因为心的宽大,才变得美丽绚烂。对于爱情的渴望,我从来就没有停过。我常常做梦,奇怪的是,我做的梦完全逃离了现实,什么穿越啊,然后开始异世之恋:什么成长啊,幸福的生活啊。仿佛我已和小说结合在了一起,小说是我,而我就是一本小说,让别人去读我。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是因为现实的残忍,打破了我们的梦境。可是我觉得,是因为梦打破了我们的现实,让我们发牢骚,也许有时候我们会对着天空大喊:老天,这是为什么。很多的梦想是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实现的,所以我不会过分的渴望,而是放开。可是有些人不一样,他们觉得是梦想支撑着他们向前。而这样的人,我称之为“怪人”。我常常很枯燥的去谈论,去描述爱情。有时候写一篇爱情故事,可到了最后才发现:我的这些爱情很常见,几乎是网上一搜就有的。用一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便是“俗”了。小学到初中,中间有一段过渡期,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隔在了地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