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读后感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
《丑小鸭》后记
在丑小鸭离开不久之后,养鸭场的同伴们便从农场主的女儿(这个小女孩善良极了,非常喜欢和动物聊天)口中得知了丑小鸭变白天鹅的事情。那些动物非常懊恼,自己本来可以和那高贵的天鹅攀上关系的!就在这时,曾孵出丑小鸭,不,现在应该叫天鹅的那只母鸭又捡到了一颗蛋。它和天鹅蛋简直一模一样。
鸭妈妈高兴坏了,她又要成为天鹅的妈妈了!怀着这样激动的心情,她小心翼翼地坐到蛋上,开始了孵化天鹅蛋——这伟大而又高贵的事情。在鸭妈妈的照料下,那蛋壳里的小东西终于在一天挤了出来。它的确又大又丑,甚至比曾经的丑小鸭还要丑上几分,连羽毛的颜色也是煤炭一样。——黑的发亮。它的嘴也是尖尖的,一开口就“哇哇”的叫。看到如此丑的“小鸭”,鸭妈妈高兴坏了,等贝蒂夫长大了一定会比所有天鹅都好看,而她,正是这最高贵的天鹅的妈妈!没错,她要叫这只小鸭贝蒂夫(她曾听农场主的女儿说白天鹅非常“贝蒂夫”(beautiful))。
现在,整个农场的鸡鸭都知道贝蒂夫了,那个将来会成为天鹅的孩子。不管贝蒂夫走到哪里,那些“长辈”都会亲切地拍拍它的头,然后用一种玩笑的语气说:“当你变成天鹅的时候,可别忘了我们啊。”于是,他知道了,他会是一只天鹅,一只高贵美丽的天鹅。长辈们爱他,伙伴们崇拜他,他会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漂亮的天鹅!他的头高高昂起,就连那只一生下来脚上就有距的雄吐绶鸡也得用尊敬的目光看着他,低下骄傲的头。
但是,忽然有一天,这只“天鹅”决定离开了。他是那样高贵而美丽,应当去结识些更高贵的鸟儿,而不是整日与那些低等生物纠缠在一起。这样想着,他便离开了。天微微亮的时候,贝蒂夫到达了一个小沼泽,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有趣,此时,一群野雁闯入了贝蒂夫的视线。“那灰不溜秋的东西是什么?”贝蒂夫有些生气了,“我才不要呆在这种丑家伙呆过的地方!”说完,贝蒂夫扭头就走。
走着走着,一座破旧的没法在旧的小木屋落入贝蒂夫眼中,“那是什么东西!它的嘴张的那么大,它怎敢对我如此不敬!我可要好好教训一下它。”这样想着,贝蒂夫雄赳赳气昂昂地踱进了小破屋。“你就是天鹅吗?”贝蒂夫昂着脖子,上下审视着有着雪白皮毛的猫绅士。“哦,天鹅?我才不是那东西。丑八怪,不要踏入我和这世界的领地!”猫绅士比贝蒂夫更骄傲,连正眼都没给他。“快离开!咯咯~快离开!”那只母鸡也这样说。“你才是丑八怪呢!哇~你懂什么!我可是天鹅!哇!”“我可没见过嘴尖尖的天鹅,你是去泥浆里洗澡了吗?”猫绅士不咸不淡的说。
这下贝蒂夫无话可说了,但他仍然把脖子一扭,不屑一顾的离开了这个地方。“哼,这地方怎能配得上我高贵的身份?”贝蒂夫每到一个地方都这样说。但是寒冷与饥饿还是把他压垮了。他还没来得及说出那句经典名言就昏死在了路边。
“咦?这是哪儿来的乌鸦?”一个猎人路过,看到了贝蒂夫。“真是幸运,可以拿这个给老婆炖汤喝了。”贝蒂夫就这样成了猎人餐桌上的美味。
他到死都没见过天鹅一眼。
他到死都认为自己是一直身份高贵的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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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性精神与游牧文化——《狼图腾》读后感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我是高二(13)班的张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狼性精神与游牧文化》,关于作家姜戎《狼图腾》一书的思考与感想。狼在我们汉人文化中的地位十分低下,在脑海中回忆读到过的一些关于狼的文字,基本上说的是狼阴险、残忍、贪婪等不好的地方,而狼具有的许多好的方面,诸如坚毅、有耐心、有组织、有卓越的作战技巧等却鲜有人提及,这实际上是华夏民族对狼的误解与偏见。儒家文化推崇的是小农经济,追求平和,而狼这种不合礼节、猎杀牲畜的残暴生物就被封杀了。到现在,许多含狼的词语甚至成了脏话,狼的龌龊形象可谓深入人心,根深蒂固。有趣的是,蒙古草原把狼当作自己的图腾,而一个民族的图腾是本民族的精神信仰,但蒙古草原人与汉人不同,汉人具有比不猜锈钢还固执的小农意识。传统华夏民族是农耕民族、食草民族,从骨子里就怕狼恨狼,汉人崇拜的是主管农业命脉的龙王爷——龙图腾,只能顶礼膜拜,诚惶诚恐、逆来顺受,狼图腾信仰对蒙古民族的精神和性格,产生了巨大的振奋作用,而虚无缥缈的龙图腾并不能起到太大的实际作用。狼具有极其高超的作战技巧。书中的蒙古草原狼似乎不是一种动物而是一群比人还聪明的鬼魅,蒙古有民谚:狼随风窜。狼就像是人类大智者诸葛亮一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狼在发动袭击时,会充分利用气候、地形等因素,我以狼在对黄羊进行打围的情形进行说明,当时额仑草原遇到百年一遇的大雪灾,草原上的积雪没及膝盖,而冬时草低矮,埋在雪下很难吃到,而额仑草原上有片草场雪只有一两尺厚,草还露出三指高的草尖,冻饿得半死的黄羊群贪婪地吃草,极熟悉草原的头狼自然也是知道这片草场的奇特,头狼率领群狼在三面包围,只留下一面通往大雪窝,而这个大雪窝在草原上极其有名,传闻蒙古单于也曾利用这个大雪窝抵御外族,并埋葬了千军万马,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生物,饥饿的狼群安静地等待被饥饿冲昏了头脑的黄羊吃到跑不动时,才突然袭击,将黄羊逼入绝路,更机智的是,狼群所捕获的黄羊根本吃不完,而这个雪窝子就成了狼天然的大冰箱,等到明年开春雪化后,又可饱餐一顿,可见狼具有多么高深的作战技巧和智慧。狼对于世界文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华夏民族一直以《孙子兵法》为傲,但很有可能草原人早就从狼那儿学到了“狼子兵法”,戏剧的是,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多的人口,最发达的生产力,最先进的火药武器,最智慧的《孙子兵法》的北宋,在金兵面前,几乎不战而败,两年而亡。当年的北宋几乎什么都不缺,惟一缺少的就是脊梁——刚强的民族性格,而金人由于长期与狼打交道,似乎骨子里就流淌着一股狼血,凶猛无比,“文盲”军事家成吉思汗,虽然所读之书不多,但其所率领的蒙古铁骑,几乎横扫欧亚大陆,震惊世界,没有什么墨水的成吉思汗,依靠什么称霸欧亚大陆?靠的就是日日夜夜与狼打着交道,学习狼的作战技巧,并将狼的狠劲融入了自身血液,可以说,在拥有狼性精神的匈奴、羯、羌和鲜卑等少数民族面前,华夏民族犹如温顺的绵羊一般无反抗之力,听到这儿或许一些同学就有了疑问:纵观历史,称霸中原的绝大多数王朝都不是由这些少数民族,而是由华夏民族建立的呀,确实如此,不过这正反映出狼性精神对于中国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我以北魏为例来证实这一点,我们知道,建立北魏的是鲜卑族,在其统治的140多年里,实际上是草原民族对华夏农耕民族的输血和混血,每一次游牧民族入主中原,都是对精神逐渐麻木,贪于享乐的农耕民族的一次输血治疗,正是这些输血治疗,使得家耕民族也有了一份狼性精神,也就是刚强的民族性格,所以华夏民族具有更高的持久性,五千年灿烂文化绵延不绝,经久不息,所以说,必要的狼性精神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尤为重要。蒙古草原以其智慧、刚毅的狼性深深地影响着游牧民族乃至中国,我们一直自诩是龙的传人,但我想,若没有狼身上的那股刚气,华夏民族仅依靠缥缈的龙王又能走多远?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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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上面的风景好看吗?”坐在树上的星桐一听,吓了一大跳,“啊~~~~”一声丛树上掉了下来。这个时候当然是英雄救美啦~~“小姐,你不用这样投怀送抱吧。”身下的人用懒洋洋的语调说着。“对不起。”天啊~她这么大都还没有试过跟男人这样亲密接触耶!夏星桐马上爬起来,脸上好像着火似的通红通红。这是丢脸死了!她一直低着头,见那个人也站了起来后,她很有“礼貌”的咕噜一句;“谢谢。”随即头也不会地一溜烟跑了。被留下的人笑了一下,“真是个有趣的夜晚啊!”“小桐,昨晚的舞会怎么样了?”因为有事儿不能参加的另一个死党霍妍倪问道。“问她又用么?”黎佩佩瞄了一眼正捧着一本书猛k的夏星桐,自顾应道:“我哥的朋友到了之后我去找她,谁知道人影都不见了,还我的计划都泡汤了!”她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地接着说:“她回到家后才打电话给我,说她去看风景了,噢,还要是在树上看,真是气死我了!~~”“呃,这也没办法啊,我们有时也是这样啊。”霍妍倪帮星桐讲讲好话。“哼!那不一样啊。”“好了好了。”另一个好朋友任瑜琳走了进来,“课室外都听到你们的声音了。”“我火气大啊!”“是是,我知道了。”“不过话说回来,小桐,昨晚你有遇到令你满意的人吗?”一直没插嘴的夏星桐终于受到注意了。“啊,出现了。”夏星桐也开了金口。“什么!真的吗?”其他三个人惊讶地围了过来。“是啊,凶手终于出现了……啊!你们干嘛啦,很痛耶~~”三个爆栗很有默契地在她头上炸开。“谁叫你不听我们说话!”“推理小说比较有趣啊。”说完,星桐再次抱住头,躲过攻击。“你还说!天知道你的榜首是怎么拿回来的。”她们四人都是商学院的,而星桐从一开学就在商学院维持第一,从来没有失败过。“就是说啊,不但只听本系的课,她还有空到理学院、文学院,甚至法学院去旁听!天知道她那是什么脑袋。”“最气人的还是她整天都捧着本小说,而分数却还是第一!!”“这就是天才吧。”三个人六只眼齐齐射向书后的人,天才什么都懂,就是一碰到爱情就变白痴了……“唉,不说她了。”霍妍倪转向黎佩佩说,“什么时候也带我们去见见你超帅的哥哥啊?”“对,听说他是我们伟大的学生会的副会长呢。”“没错。”佩佩自豪地说。在她们学校,权力最大的不是校长,而是学生会。校内的一切事务,无论大小都必须经由学生会处理,这就是说,凡是能在学生会工作的,都不是一般的泛泛之辈,他们在学生心中都占有一定的尊敬地位。“那他一定见过会长啦?”任瑜琳兴奋地问道。在学生会中,最神秘的就要数会长大人了,除了高年级的学生和学生会的人见过,而像她们这些新来的学生暂时都还没有机会碰到。所以很多人都期待着有大型的活动举行,这样才能见一下学长学姐们口中被称为传奇的学生会会长。(嘻嘻……偶在这补充一下:星桐她们是一所闻名世界的大学里的学生,而且还是一年级新生。)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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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读后感_1200字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初三:小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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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春天共舞春天的感觉是来自一排高飞的大雁,变幻的雁阵带给远天无尽的遐想,那响彻的婉转的雁音轻快的将这春天的乐章奏响,那舒展的没有痕迹的翅膀舞动着这乐章中最绚烂的辉煌。独坐在这冬的尽头,雪早已被春融化,满目的杨柳,轻扬着朵朵飞絮,绿色的针杉,欲现着冲天的锋芒,春打开了等待已久的大门,将所有的爱重新复活。那些绿色的心事在春风的哄托中娓娓诉说……草芥,枯黄的草以一种不屈的姿态将季节贯穿,舞的纯粹,舞的高昂。抛却冬的桎梏,被春风引领,用绿色的吟唱,奔放的生命,舞动这别具风采的春之光。鸟雀的哨音,有着与生俱来的节奏,不停的在枝丫的缝隙间跳跃,用俏艳的身姿演练着多彩春天,用轻盈的舞步彩排着春之乐章,用抒情的芭蕾探寻着一切属于春天的生命。树冠密布,绿叶拂荡,一曲新潮的乐音婆娑而出——充满泥土芳香的花园,花儿绽放,在春的围幔中,那青春的韶华翩翩领舞,姹紫的风姿犹如被冬雪漂染的玫瑰,展示着无与伦比的春之光芒。三月有情,诉说着云之飘渺,满天的风筝把春风挂在尾部,以一种恬然的姿势在春风中游畅。春天用穿透一万年的力量将季节穿透,亘古依旧,苍茫依旧。那是春天怎样的一份爱,团花锦簇的灼热从乡野舞到城市,从纯朴舞到纯朴,不变的是爱你的誓言,不变的是执着的品质,用清贫和坚贞的目光注视每一片孕育生命的沃土。其实春天本就是一朵不败的花儿,沐浴着春光的祥和,吮一口春风也就醉了……春风化雨,片片润泽的花瓣穿越山的绵长水的辽阔,以不变的情愫,在明丽的阳光下,在垂绦的枝条间,将所有冰冻的日子融化,所有的羸弱的寒迫披上婀娜的轻纱,莺飞草长,新燕喃喃,此时的春——光芒四溢,艳压群芳。春光陆离,心在这蓬勃的舞台上漫步,情也悠悠,意也悠悠……如歌的四季在岁月的眼神下失之交臂,看春雨淅淅,所有的离别都与千年相同,谁是谁永久的思念,谁又是谁幻化的泪滴。隽永的花演绎着盛开与归去的诗语,在绽放与凋零间,谁是谁牵挂的过往,谁又是谁不变的记忆,相同的月光向千年前追溯,谁是谁撕心的痴情,谁又是谁永恒的主题。当旭日的春晖不再从林间升起,生命的角色也早已在时光中疲惫,相知的镜里只是容颜的记忆,那曾经璀璨的而又流逝的邂逅也早已泛出白发的清辉,情染的叶子,扯不断的忧郁,彰显的青春不再有皓月的朝气。那时,我的春,我仍将用我凌乱的舞步,惊鸿的心,未老的思绪,来勾勒我们的生命的乐曲,你在我的梦中,我在你的梦里。(作者:心情草莓)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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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鸡共舞可怜我这饱满的右脸,至今还隐隐约约地透出一条三厘米多长的印迹:那时,我刚学会走路。每到傍晚,爷爷就牵着我的小手儿去鸡房捡鸡蛋。手捧雪白、光滑、圆润、椭圆形的大鸡蛋,是我最喜欢做的家务。几平方的鸡房里,有小鸡、大鸡,有公鸡、母鸡,有红鸡,白鸡,黄鸡,二十多只,怡然自乐,俨然一个鸡王国。我觉得很好玩,就像进了游乐场一样,总想抱抱这只,又抱抱那只。不料,鸡群受到了惊吓,一只只警觉地竖起脑袋,四下骚动起来。一只大红公鸡惊叫着扑闪着大翅膀,高高地飞起来;惊恐地下落时,报复似的在我的右脸画出一道鲜红的弧线……我吓哭了,爷爷惊呆了。妈妈心疼地哭了,奶奶也留下了眼泪。爸爸下达了封杀令:严禁我与鸡亲密接触。无可奈何,只好忍痛暂时与鸡朋友分手。偶尔碰见鸡朋友,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是那辆两个大轮子套两个小轮子的小自行车陪伴我进了幼儿园。我学会踩车后,心血来潮,骑车上街用两元钱买回两只刚会走路的小鸡。黄灿灿的,毛绒绒的,小鸟般清脆的鸣叫,可爱极了。相比之下,满屋子的玩具都黯然失色。我像获得至宝似的藏进单车房。开始,装在纸箱里养。每天买饲料,喂水,晒太阳,搞卫生,不亦乐乎。后来,纸箱养不了,就放进鸟笼里养。还是每天买饲料,喂水,晒太阳,搞卫生,乐此不彼。再后来,鸟笼装不下了,只好放进鸡房的鸡笼里养。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她们俩,伺候她们俩。在鸡的王国里,她们俩双胞胎似的茁壮成长起来。有一天,奶奶掩嘴笑着对我说:“可以吃了,不过你买饲料的钱比买鸡的钱还要多。”但我觉得不亏本,因为小鸡陪我度过了大半年的愉快时光。周末,全家九口团聚。是杀鸡款待家人的好时机。抓鸡,烧水,褪毛,开膛破肚,切鸡,炒鸡,我全程跟踪,帮忙,监督。菜上桌了,两大碟大红菜椒炒嫩乳鸡!色香俱佳,滑嫩爽口,令我们胃口大开。连牙口不好的爷爷奶奶都吃得笑眯眯的。家人都笑着表扬我,纷纷赞扬我的劳动成果。在楼下,肖爷爷养了一大群鸡,体魄健壮,毛色晶亮,漂亮极了。我们几个羡慕得流口水。经过秘密谋划,合伙凑八元钱买回一只已长齐羽毛的少年母鸡,混在肖爷爷的鸡群里面养。好长一段时间,肖爷爷都蒙在鼓里,精心照料着我们的小母鸡。我们常常偷笑,弄得肖爷爷莫名其妙。每天放学后,一到楼下见到我们亲爱的小母鸡,几个死党就张开双臂,弯着双腿走鸡步。这边递水喂青菜,那边问候谈心。要么捧在胸前,要么抱在怀里,要么让她坐在肩头,要么让她站在抬着木棍上。直到家人叫吃饭了,才各自依依不舍地离开。现在,她已经成长为一只货真价实的大母鸡。每天或每两天下一个大鸡蛋,乐得我们合不了嘴。她是我们真正的宝贝。我们都祝愿她健康长寿,早日成为鸡中之王。(尹翔学)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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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爱共舞我赞叹爱的神奇与伟大,她让世界充满生机和活力,她让人们感受到感动与幸福。我很幸运我能舒心地生活在这样一个爱的天堂,不时与爱翩翩起舞。我很幸福,因为我懂得爱,并且能让爱与我共同成长。我知道父爱深沉而严格,母爱温柔而细腻,往往不经意的动作,一声微笑的问候,一个关切的眼神都能流露出爱,而这些便都成了爱的使者,它们能做出让人类意想不到的事。记得一位年轻的妈妈,在四川汶川地震中,有足够时间逃离的她,却选择了回到自己孩子身边,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住了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爱的力量是惊人的!爱不在于多与少,更不在于深与浅,只要心中有爱,就是一个高尚的人。在网上我曾看见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某个街头一些中学生在活活解剖一只小狗,他们不管小狗怎样的惨叫,怎样的哭泣!却得意洋洋地笑了。自然他们不懂爱,也不配懂爱,更不配得到别人的爱!爱是从心里生起的,它也会在心里根深蒂固,它会在心里开花结果在传播给别人。一个出身贫苦的男孩,为了积攒学费而挨家挨户地推销商品,这天傍晚他奔走了一天,又渴又饿又累,可身上只剩一毛钱,于是他决定向一户人家讨一口饭吃,可是当一位天使似的姑娘打开大门,他却有些不知所措了,他不好意思要饭,于是便求姑娘给他一口水喝,姑娘看出他的疲惫的饥饿,便微笑着给了他满满一大杯牛奶,他饥不择食地喝完,便问姑娘多少钱,可姑娘却说:“您不用付钱,妈妈经常教育我们,施从爱心,不图回报!”他顿时热泪盈眶:“那就允许我真诚地说声谢谢”,他顿时对前途充满了希望,长大后他成为了医生,这时医院来了一位病人——那位姑娘,他竭尽全力帮姑娘医治还帮她付清了昂贵的医药费。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位医生感谢的并不是那杯牛奶,而是姑娘教给他的那个“施以爱心,不图回报”的道理,自然他学会了。在我身边,许多人的爱伴着我一路成长,却从来没图回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懂得了爱,于是我也开始真诚地回报他们。爱,它不仅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它包含着千言万语,它跨越了万水千山,它唤醒了人们心中的善良。你给予别人爱,别人也会给予你爱,当然你没有爱心,不懂爱,残忍地对待动物,那么你也永远不会有爱,爱的作用是相互的,对爱的理解也是多样的,善待生命,它不仅是你自己的道德品质,更是你对待世界的一种方式。爱是阳光,照耀心灵的黑暗爱是雨露,滋润心灵的荒漠爱是火焰,趋走心灵的寒冷于是我想,人生几度春秋?何不趁有生之年,与爱共舞,舞出美,舞出善,舞到爱的深处……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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