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小王子
因为大人们经历的事情太多,所以才会对一朵花的盛开感到无动于衷;因为小王子的心纯洁无暇,所以他会对一朵花的盛开感到幸福。因为大人们总是不知道为什么而忙碌,所以才会不断地做无谓的伤心、忧郁;因为小王子明白自己的目的是整理自己的星球和认真地去喜欢一朵花,所以他不那么忧伤。因为……看出来了吗?这个就是大人与孩子的区别。
一。“只有心灵能洞察一切,本质的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
。”——狐狸的友谊
无疑,狐狸是小王子遇见的聪明朋友。这只小狐狸教会了小王子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就如同狐狸所说的那样,不要被事物的外表所迷惑,这需要用心判断事物的好坏。
狐狸告诉小王子,等待也是很美丽的事情,“虽然你离开了,但是你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以后看见金色的麦田,我就会想起你。”把美好的友谊深藏心底,狐狸为小王子,也为自己留下了一段十分美好的真情。
二。“在有人的地方,也一样孤独。”——蛇的感悟
“人都在哪里呢?”终于,小王子打破了沉默,“在沙漠上,有些孤独……
“在有人的地方,也一样孤独。”蛇说。
在没有人的地方,如果你有一个想念你的朋友,那么这里就会十分温暖;如果在人非常拥挤的地方,却发现这里没有一个人关心你,那就是一片无人的荒漠。也许蛇想说的是——“有家人牵挂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
三。“那时候我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童话里的青涩物语
小王子喜欢一朵玫瑰。
一朵对我们来说再普通不过的玫瑰,对小王子来说却事无比地重要。
因为喜欢,所以一切普通的事物变得不再普通。因为喜欢,即使仰望星空时看不见浩瀚天际那头的玫瑰,可是依旧会喜欢这满天的繁星。——因为有了爱。
狐狸说过,要对你所爱的东西负责,可惜当时小王子太年轻,不明白:爱也需要付出等量的代价。
四。“路太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它太重了……”——寂寞的结局
小王子是离开了,还是死了呢?也许这个问题只有作者才知道吧。
但在我看来,小王子既没有离开,也没有死去,而是长大了。
因为用一个孩子的心灵去打量世界真是一件十分沉重的事,太多的事情孩子无法理解。
虽然人总是要长大的,小王子也不会例外。但我还是希望他这份童心还在。
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离奇的故事,《小王子》却为我们上了一堂梦幻般的人生哲理课。
再见,小王子。
登香炉峰
我一直对儿时去登香炉峰的事历历在目,因为,我战胜了山,更加战胜自我,超越了自我……
小时,我一直不满足于窗户那一小块世界,对于探寻外面各式各样的景色,我十分热衷。爸爸也时常让我出去。来到香炉峰,第一印象:高山脚下,一条小台阶向山上建升,不久,便被山上一层雾抹去,清一色的台阶上,游人小得像蚂蚁,更小更小……
我兴奋极了,迈出了第一步,挑战鳞次栉比的台阶。
我一步又一步走上了台阶,而爸爸则一直笑咪咪走在我后面,我笑他慢,可他摇摇头,说“爬山可不是凭一时之快,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我不屑一顾得笑了笑,又冲了上去。
到了半山腰,我的力气也费得差不多,可爸爸还是稳稳当当的走着,我咬了咬牙,又努力登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向爸爸要求休息,我们坐了一会,爸爸又动身了,我向爸爸请求再休息一会,可爸爸果断地回答:“不行!你得快一点,你要学会挑战自己,要有信心,相信自己”。我听了这话,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一下子便冲在了爸爸的前头……后来,我爬上了山顶,我以胜利者的眼光去看时,山显得那么渺小。
从此,每当我不行时,丧气时,总会想起爸爸的那句话“要有信心,相信自己”,它陪伴我度过了无数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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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妈叫我去上数学的补习班——并不是因为我数学考得不好。可是,我拼命的不想去,内心里好像有一个鬼怪挣扎着,大概是那个叫做“逃避”的鬼怪吧。因为寂寞,因为孤单,因为是这样的格格不入。。无论是置身在拥挤闷热的教室里,还是去得早在走廊里等着。目光好像沉重的抬不起来一样,要么落在日语书上,要么拿着笔写东西——尽管我并不知道我要写什么。总觉得似乎被一双眼睛注视着,那种眼神好像融化进了潮湿的空气里一般,随处不在的盯着我,直到我觉察到内心里的空虚随着冷汗一起冒出来,双颊不由自主的发热。。。尽管极力的把目光放在书上,可眼前熟悉的日语假名突然之间变得恍惚,犹如散开的墨迹一样遥不可及,故作镇定读的时候,气流也完全跟不上口型的变换,呼吸都变得急促了。眼睛不敢再看别处,倘若目光慌乱的跳到了别人身上,也会像触电一般迅速的弹开,有如受惊的小鸟。就算在上课的时候,也永远是这样孤单的一个人,什么也不说,只是用铅笔在本子上写下这些迷乱近乎扭曲的文字,要是在别人看来是用功或喜欢写文章的话,其实只不过是在填补自己空虚的心罢了。内心里似乎听见一种声音盘旋在脑海里,孤单的声音,寂寞的声音,包裹在平静的躯壳里心灵挣扎的声音。就这样,近乎拼命地写,只是默默地默默地倾听笔尖在纸上滑动的沙沙声,如此之惬意,如此之安然,。。自己,似乎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了,好像完全脱离了生活一般。。语言飞瀑般的宣泄之中,世界好像消失了一样,而且我自己,本来就是不存在的吧!今天,是最后一节课了。不是大家的,是我自己的最后一节课。因为我决定从明天起就不去了。“逃避”这种东西时时刻刻的撕咬着我的内心,让我不得不逃避。依旧是如此,站在走廊上写自己错乱的思维等待上课。可是,耳边忽然想起了一个声音,有人在问:“诶,在写什么?日记吗?”“额,写乱七八糟的东西。。”“奥——你是哪个学校的啊?”“工大附中”“是吗~是很好的学校呢!~”“还好吧、、”手中的笔停下了,因为我知道,自己不忍孤独的内心好像早春的树芽一样萌动起来。她开始说他们的学校,说工大附中是不是很难考,说期末的成绩。。最后,她说:这节课我们坐在一起怎么样?我说:好啊。。。更加的窘迫,更加的不安,因为第一次和刚认识的人坐在一起,她开朗的说话,那种声音清脆的好像是可以划破浓雾的航标灯,直接射进我的心里。她不经意看见我的手心,轻声的叫:“诶?那是。。?”我下了一跳,全身紧张的几乎不知所措,半晌才犹豫的声音回答:“坏了。。没事。。”“咦——好恐怖诶。。”她晶亮的眸子里闪动着疑惑和好奇神采,侧着头奇怪的看着我。我攥紧拳头,依然像往常一样拿起笔,翻开本子。可是,笔尖就要触及纸面的时候,却微微颤抖的停下了,因为第一次,心里这样的紧张,以至于脑海中几近空白。“哎,你咋老写东西呢,我还想聊聊天呢!~”她漂亮的脸侧过去,一脸遗憾地说。“好吧~那就不写了。。”我顺势合上本子,笑着看她。这个本子里,原本写满了我以往的不安,就真的像日记一样,零零碎碎,潦草的自己挣扎着、狂叫着。。可是,现在,我把它合上了,是啊。合上了。。从来没有的快乐,恩,也不是快乐,而是一种坦坦荡荡的,有如置身于无垠海边的轻松、欢畅。快下课的时候,我悄悄的俯在她耳边,这个短暂的、制作了一天朋友的耳边,轻声的小心翼翼地说:“明天我就不来了”“呵呵,明天不来,后天会来吧”她快活的眼神看着我,让我什么都不好再说。她一定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吧!~“。。。”我的神经僵持了短短几秒,脸上不由自主的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恩。。。被你看穿了!~”不知为什么,我就这么说,声音都因为心中的愉悦而显得有些颤抖,这一节课,真的很开心,从来没有的美好。。夜晚,星点般的灯火映照在深不可测的夜空下,就像是舞台上黑色的幕布早已降下。我已经走下了楼梯,心里回忆着这种温馨的味道,就好像一个孩子对美味的糖果恋恋不舍一样。年末爆竹伶仃的声音回响在耳畔。我回头,望着依稀远离视线的教学楼,悄悄地说: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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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寒潇潇,这里有几个重要作文比赛的名额,”方老师用平淡的口气对我说,“你要不要?”我讨厌接触人山人海的地方,突如其来的反感:“老师,我不要。”“好吧,你去把晨海和文雯叫来,”老师的声音透出明显的失望,“名额给他们吧……”我立即起身回到教室,坐了下来,对身旁深陷题海的晨海说:“方老师叫你去办公室,顺便叫上文雯。”“嗯?”他双眼迷茫的望着我,似乎没听清楚我在说什么,“什么事啊?”“烦死了!”我的火气不停的往上窜,“蛋白质!”“冰山美人发脾气了?”他那双眼睛离开题海后就变得笑嘻嘻的,这更惹我恼怒,我恨恨的瞪着他,“好……好,我去……去……叫文雯。”他慌忙逃窜,文雯本来在编手绳,结果被晨海拉的骨关节差点脱臼。过了10分钟阳光普照的时间,晨海回来了,很显然,他得到了参赛资格,笑的牙齿都要掉了,下巴都要脱臼了。后桌的小麦拍拍我的肩膀,很小声的说要找我借钢笔,我把钢笔递给她,没等小麦说谢谢,教室里就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发嗲的声音:“今天我要过生日,我邀请全班同学来参加,怎么样嘛……?”我克制着起鸡皮疙瘩的冲动,干脆利落的对着娇滴滴的吴倩说:“我不去。”“你干什么不去呢?我可是真心诚意要请你呀……”“我就是不想去!”我咬咬牙,努力支撑着以摇摇欲坠的鸡皮疙瘩,马上他们要集体跳楼的。“冰山美人也总有融化的时候嘛,今天就参加一次拉,算我求求你了拉……”完了完了,已经集体跳楼了,衣服里堆的全是鸡皮疙瘩。“哎呀,寒潇潇,你就去吧,”晨海很哥们气的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别人要请你了你不去像什么话?”“只要你把手拿开我就去。”吴倩的生日派对很无聊,无聊的乐队,无聊的餐食,无聊的舞蹈,连我手上拿的盘子都是无聊的,包括我自己。吴倩那一堆鬼鬼祟祟的谈着些什么,然后有几个人笑出了声,他们都很无聊,我端着刚刚挑选的几块英国小点心坐到了一旁的榻榻米上。吴倩带着一个人穿过人群向我走来,她笑笑,指指身边的人,说:“潇潇,他想跟你交个朋友。”我讨厌她这么叫我,因为这让我想起我那不愉快的父母,原来他们就是那样叫我的。吴倩又走了,只留下那个人。我抬起头,用审视的角度看着那个人,说实话,他的确是个帅哥,但是我很讨厌他,大概是因为是吴倩介绍过来的原因吧,我闷着不说话。“你叫潇潇?”“寒潇潇。”“好冷的名字啊……”“……”“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他露出亮晶晶的牙齿,嘴角上翘45度。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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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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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你的童真还残留了多少?——题记雨过之后的通衢街道,华灯初上,空气中充斥着燥热的气息。随手抽过一本书,轻轻翻阅,宛如忧郁的蓝色刀片划开了浮夸红尘,眼中溢满星河璀璨,宁静而祥和。小王子,久违了。每个人都是茫然入世却难再返程的时光旅人,而内心的童真也在时间的颠沛之中消失殆尽。不知你是否也曾独自仰望苍穹灭绝,感受到洪荒万年的大寂寞;亦或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刻,被黑暗淹没,若有所思。“这副躯壳之下的人现在到底是谁?”小王子生活在一颗孤独而渺小的星球上。他深爱着星球上唯一的一株玫瑰,但却被玫瑰的自负所刺伤而选择了离去。在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痴迷权贵的国王、热衷数字的商人、受体制束缚的守灯人……当他最终到达地球并领悟成长的真谛后,却发现那片星空早已变得遥不可及。于是用蛇的毒液超脱了自己困倦的灵魂,消失不见。小王子思想单纯,敢爱敢恨,对未知充满了好奇,正是万千童心的一个缩影。作者用一个孩童的视角,观察了成人的世界。那儿有一遍一遍数着“星星”却不知有何用的人;也有在体制的统治下日月辛劳着守灯,燃了再熄,熄而复燃,不知疲倦,早已麻木的人。成年人所拥有的大多往往只是被物质撑得过饱的漠然,而并非是发自内心的欢愉。当躯壳被物质的欲望占满时,便早已不再是那个年少天真的“小王子”。时光总是在人一出神、一恍惚间,斗转星移。一不留神,我们便成了大人,不再有天马行空的幻想,也不再敢展现真我。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承认童真竟会如此无声得逝去。最后在世事浮沉中迷失了自我,沦落成一种体制化的人格。循规蹈矩,麻木得生活蓊郁葳蕤的水泥森林中。小王子最后的逝去意味着童心的消失,而这便是成长的代价。我也曾幻想成为一个屠龙勇士,用巨剑为公主披荆斩棘。可长大以后我发现,世上从未存在过邪恶的巨龙和让我守护的公主,自己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一粟,埋头学业,甘于平凡。但小王子所带给我的,不仅是对生活的热情,更是对真我的召唤以及相信万事皆有可能的勇气。勿忘初心,方得始终。回眸以望,发现自己仍是那个屠龙勇士,怀着一腔孤勇。去阅读《小王子》吧,找回那个被遗忘了的自己。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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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童话展现的无限魅力在于引导读者在想像世界中驰骋。小王子单纯,好问,充满求知欲。他因无法理解和他相爱的那朵玫瑰的想法,伤心地离开了他自己巴掌大的b612星球后,他开启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首先,他遇到了一名没有子民的国王,小王子成了他的第一个子民,这位“伟大”的国王自认为自己能统治一切却只是事后发发指令。然后小王子继续访问其他星球,他先后在一个又一个星球上认识了虚荣的自恋狂、不可理喻的酒鬼、贪婪的商人、死板的点灯人和从未出过门的地理学家……这一切在他的眼中是荒诞可笑的。于是他去了最后的星球——地理学家所说的“地球”。在地球上,他认识了蛇、花、回声、狐狸以及我们的第二主人公——飞行员。狐狸教了他和我们两个道理:“只有被驯服过的东西才会变得独一无二。”就像小王子和他的玫瑰,他在一个花园里见到成百上千的玫瑰,他有些失落,他曾认为那是唯一的玫瑰。遇到狐狸后,他明白了对他来说,无论世上有多少玫瑰,那朵玫瑰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唯一的,因为她只属于小王子。讲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件事,大概在两个月前,我家楼下突然多了一条狗。它不是家养看院“小狗”,也不是富家宠物“狗狗”,它看起来没有归宿。它不是很壮硕反倒是瘦得可怜,从项圈向后几乎只剩骨架和松弛的皮毛。若是精神点还像个猎犬,可是它瘦削的黑色身躯和那双无神又充满渴望的眼睛呈现一副流浪狗模样。可是脖子上的项圈,说明它曾经是有主人的。我出于逗狗的心态,扔给它一根肉肠,它警惕地盯着我,叼走了。就这样我每次出门回来都丢点东西给它吃,渐渐地,它不仅认识了我们,也熟悉了我们的车。每次回来它都像小孩一样跟着我们,脸上也少了一些忧郁,有时甚至有些欢快地翘起了尾巴。从邻居口中得知,它是只被主人遗弃的狗,我从此对它有了责任感,不再只是好玩,而把照顾它当作是我的责任。这也许与小王子对狐狸的感情是一个道理吧。狐狸教的第二个道理:“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这或许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用意吧,只有用心才能看出事物本质,感情不只是冷冰冰的数字。《小王子》是一面折射出人性善良与丑恶的镜子,无论是对大人还是小孩,它都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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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一颗露珠在一个朦胧的清晨滴落在一片娇嫩的玫瑰花瓣上,顺着瓣儿的顶尖,滑到花芯,花芯处便显得更鲜嫩、妖娆了。我有幸处于这样一片玫瑰花丛之中,感受她们的傲娇与艳丽,玫瑰深受人们的喜爱,有的人会用图画描绘她们的美,有的人会用音乐伴奏他们的美,有的人会用文字演绎她们的美。而在《小王子》这本书中,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是用心承受他“唯一的玫瑰”的美。小王子的星球上有一棵玫瑰,幼稚的小王子认为世界上只有这一颗美丽的玫瑰,便对“他的玫瑰”关照有加。这是一颗傲娇的玫瑰,她不经意间的话语时使小王子生气,于是小王子一气之下离开了他的玫瑰,走出了他的星球,去别的星球进行拜访。经过一段时间,小王子相继拜访了六个星球,遇到了国王、点灯人、物理学家等六人,他不明白这六人奇特的行为,于是次次迈开脚步,向更远的方向走去。他要拜访的第七个星球就是地球,在这里,他发现了他的玫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非常伤心难过,一只狐狸让他明白了他的玫瑰对他来说仍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玫瑰花,能够取代她的位置。小王子听了狐狸的话,想回家了,回家的欲望是那么热切,那么强烈。最后他在一条蛇的帮助下回到了他的星球《小王子》这本书像一面镜子照出了现实中的生活。小王子像一个天真烂漫的儿童,内心装满了自信的阳光、坚定的树木和爱的露水。国王像一个渴望管理和命令别人的统治者,一旦有人出现,他就得到了一个“臣民”。点灯人像一个埋头苦干的工人,只懂得工作,却不会合理地改变规矩。物理学家像一个成天白日做梦的人,只懂得通过别人来完成自己的梦想,却不会迈开自己的脚步,我们要有梦想,不能空想,明确目标就要撸起了袖子加油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小王子》虽然是一本童话书,但也有很多现实的影子,它使我们在认识探索另一个世界的途中,也认识了人性的多样。合上书,我才发现自己还在玫瑰丛中,我站起来,走出花丛,在要踏出去的最后一刻,我轻轻地说了一句:“再见了,小王子的玫瑰。”80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