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家五口人到咖啡店吃饭。一进门,哇塞,里面是人山人海,还一对一对的。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两个空位,老爸和老妈一队,姐姐和姐夫一对;得,合着我一超大型电灯泡。于是我便把老姐他们赶过去,我郁闷着呢,别在我面前谈情说爱啊!
过了不久,我正准备吃饭,得,这时,“啪”的一声,大厅里的灯关掉了许多。还让不让人吃饭了?侍者们拿来蜡烛,还附赠一玫瑰。透突然有了一种与平常不同的好奇心。
这时,耳边响起了悠扬的钢琴曲。
我突然觉得人的心和玫瑰好像。玫瑰由不同的部分组成,人的心也一样,任何一样都不可或缺。因为害怕受到伤害,所以把自己一层一层的包起来,长起刺,是逃避吗?也许是吧。如果说玫瑰离不开阳光,水,养分,那么人的心就不能缺少真诚,温情,爱的滋润;它们促使玫瑰绽放――心就这样被慢慢打开,一天一点,日夜积累,直至完全开放;到那个时候,你会发现,原来心是红的,每一片都是鲜红的,因为那代表真诚与爱。玫瑰象征着生命。一朵玫瑰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凋零;我们也一样,心受到伤害后会碎,你可以听到声音;而且,你一生都忘不了,因为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我用手扯下一片,小心地放在烛火上,花瓣不久就向内靠拢,我想,心再硬遇到温暖也会变软吧?心再硬的人心中也会有想守护的人或事。因为温情会久久萦绕在心头,心里边会暖洋洋的。小小的烛光无法改变世界,却可以感动一个人的心。玫瑰的根不停地从土里吸取养分,玫瑰的茎输送养分。恩,我觉得,你给玫瑰浇什么养料它就长什么样,可是大家生活的土壤是一样的。就像我们,大家生下来的时候是一样的,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因为环境的不同而改变而已。红花因为有了绿叶的衬托才闲得更美。没错,使心灵更加美好的就是绿叶。每个人的爱心,善心等都不同,所以心的纯净度也就不同。如果缺少养料,玫瑰就会枯萎,我们缺少了爱也会变的麻木。我真的很好奇,玫瑰花瓣一层夹一层,我强行扳开它,却发现玫瑰无法恢复以前的样子;人心也是如此吧?受到了伤害便很难愈合,它需要外界的帮助。玫瑰的花瓣是不是代表你的感情历程?感情的积累真的很漫长呢!有扯下一片花瓣。却发现玫瑰并不象想象中的那么软,最深出是硬硬的,泛着浅黄;于是我想,再懦弱的人也会有一颗坚强的心吧?因为没有一颗坚强的心会很难茁壮成长。撕开花瓣,发现了玫瑰的内部纹路,还留下了痕迹――不要伤害别人,因为受到伤害的话,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他(或她)的心会留下你伤害他(她)的罪证。玫瑰花瓣层层包着的是黄色的花蕊――是我们守护的真心。这是人最最真诚的地方,最最圣洁,最最纯净,世间的情和爱都从这里出发,还掺杂着幽幽的玫瑰花香!人们常说真善美,并不指一个方面。真正美丽的人“花瓣很红,叶子很绿,花蕊很黄”,不是只靠自己就办得到的!
手上留有玫瑰的余香,沁人心脾!
再美丽的事物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东西是永恒的吗?那是一种飘渺,虚幻的信仰。突然想起一句话:花落,是一种完成,请切勿以悲凉挡住它的去路(经典)恩,花总有一天会凋零,但,它来年还会再次盛开!就像有些人,虽然不在了,可是他们的一切都会留下来,可在我们心里!
看着散乱的花瓣,我南出手帕,轻轻地把它们包好,说:已经足够了,你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前面恩爱的两对夫妻,我想玫瑰的余香将留在心灵最深处,萦绕心头,直到永远!
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有一个飘渺的声音传来!
玫瑰
玫瑰真是疯透了,下那么大的雨,又穿得那样单薄,居然伞也不打,就那样在雨下站了一个小时。
“你成心不让人活是不是?”我生气极了。
“啊……欠!”玫瑰挠了挠湿透的头发,把被子往上扯。
“妈都没说我,你凑什么热闹啊。”懒懒的声音。
我无奈地笑了笑:”是我适应能里太差,我早该习惯你和妈那种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的!”
玫瑰笑了,她敲敲我的头。
“玫瑰是我最喜欢的花!”
我站起来,拍拍上衣,走人。
“我却是不喜欢玫瑰花的!”然后我迅速把门关上。
一声枕头落地。
要是玫瑰哪天脾气给改了,像枕头落地般温柔,就好了。
“玫瑰代表爱情。”玫瑰朝我扮了个鬼脸。
“别烦我!”我用书遮住脸,今天我是打算不理她的,否则,今天的学习又要泡汤了。
“喂,听嘛,有事跟你说!”
“找别人说去!”
“我最喜欢玫瑰红了。”
“我不喜欢不喜欢,别烦我啦!”
玫瑰被我打发走后,一小会又突然冒出来。
“哄”的一声,枕头温柔地飞来亲吻我的后脑勺。
“妈,我得跟您好好谈谈!”玫瑰吃完饭后,剩下我和妈。
“说吧。”妈说时老盯着鱼看。
“妈我要住宿!”我小心地把这几个字挤了出来。
妈显然惊诧了,她不再盯着鱼,而是盯着我。我摸摸脸,一粒饭粒在嘴边。
我想妈是不会同意的,学校就在我家附近,爬都能爬到。可我还是要试一试。
“你脑袋砸坏了??”妈一边说一边看玫瑰。玫瑰正沉浸于电视剧中。
“OK!”我天资聪颍,马上就明白了。于是我识时务地离开餐桌,跑到客厅去抢玫瑰手中的摇控。
“小王子真的很喜欢他的玫瑰呢!”玫瑰把头凑过来。
“我不是小王子。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的!”我漫不经心地说。
“我知道你不喜欢小王子,你又没看过怎么会喜欢嘛。”玫瑰一屁股坐在我的书桌上。
玫瑰啊玫瑰,你为什么这样烦?我把玫瑰推下来,郑重其事地宣布:”和我谈玫瑰,自打你知道你的名是一种花时起,小妹,你开始喜欢玫瑰,而我,却是越来越不喜欢!”
“明白吗?”
玫瑰听后反应不大,估计是没反应过来当然她较为迟钝。为避免杀身之祸我说完后马上跑了,溜到妈的房间。妈正在叠纸花。她见我突然冒出来,顺手把我砸了。
“妈,玫瑰摔枕头那招就是向你学的!”我拾其地上的枕头。上梁不正下梁歪。
她还不理我!!
“老成这样还学人家小女生折玫瑰花,献爱给谁啊?”我跳上床,踩着了几朵折好的玫瑰,被妈打了几下。
“玫瑰生日,明天。”
切!
“生日快乐!”我一进门,就被袭击了,无颜六色的纸片从天而降,一个红桶顺势把我盖了。
我拿掉桶,看见玫瑰和妈堆满笑脸,站在我面前。
“呵呵,有礼物就拿出来,先声明,我可是什么都没准备啊!”
“去,谁会为你破费啊!”妈白了我一眼就走开了。
我又微笑着面向玫瑰。
“你都没送我和妈,就要我们送啊,贪心老哥!”说完也走开了。
好啊你们,一点表示都没有!只用一个红桶就了事,真没新意,年年如此!
三人同天生,真是讽刺!
奇了,今晚玫瑰倒是没来烦我了。也许是良心发现了吧,是该有所觉悟了,我都读初三了还来吵我,存心不让我考高中。今天我16。玫瑰15。妈40。
我翻开课本,一长纸条滑落。是玫瑰。
哥:
生日快乐!
今天呢,看在你生日的分上,我就不打扰你了,可是,等你一毕业,去外地上学,我就再也不能常常和你闹了。妈说你想去住宿,是不是被我烦得没法学习呢?放心好了,接下来的日子,只要你在看书,我就闪,好哥哥,你就别去住宿了!只是怕以后相处的时间会少了,不过呢。将来我也是要缠住你的,你考哪所学校我也跟着靠,因为我还有很多话没说呢。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玫瑰花了。
我把纸条合上,压在抽屉的最底层。
小妹,哥一直很想告诉你,只是我太碍于面子了。
其实,玫瑰花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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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是一朵玫瑰,我生活在森林里,我很喜欢在森林里面的开心生活。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楼下的叶子弟弟立刻便醒来了,一起床,他就要叫醒我:”玫瑰姐姐,玫瑰姐姐,醒醒啊!太阳公公都起床啦!”我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向叶子弟弟和太阳公公打招呼:“叶子弟弟早,太阳公公早上好!太阳公公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玫瑰,你好,今天怎么这么晚起来?”“我。。我就是睡的太沉了吧,不知道时间了。好了太阳公公,我先去叫我的伙伴们起床吧。“”好,去吧。“太阳公公对我说。我左顾右看,发现百合姐姐的呼噜声最大,想起百合姐姐每天都要睡到很晚,我决定,第一个目标:百合姐姐!三,二,一!”百合姐姐起床啦!“我的声音高达90分贝。”啊!”百合姐姐一下子惊醒,她左看右看,咦?一个个都在睡觉呀,难不成。。。她看向了我,见我在那没心没肺的大笑,百合姐姐一下子明白了,“朝我大喊:”玫瑰妹妹,你不能这么调皮啊,换成是别人,你可要小心点喽!“我听了百合姐姐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知道了,百合姐姐,我也是想叫你起床啦。“百合姐姐若有所思:”难怪你叫那么大声,算了,我原谅你,下次不许再犯,再犯我可饶不了你,懂了吗?“”恩恩!知道了!“我开心极了。”别那么孩子气,大家都看着我俩呢。“说着,百合姐姐朝我身后看去。我疑惑不解,转过头,发现大家都在盯着我们看,一双双迷茫的眼神让我措手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打算先叫醒百合姐姐再叫你们起床,没想到我叫醒了百合姐姐之后你们都醒了,真是事半功倍,太省心了!“然后笑的肚子疼。”大家都在干嘛呀?“树爷爷被吵醒了,询问大家为何大清早不睡觉。”没什么没什么,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大家都纷纷离开了。我看着地上蚂蚁弟弟们正在辛勤劳动,搬运食物,不禁想和他们一起聊天。”蚂蚁弟弟们,你们搬运食物不累吗?“我奇怪的问。”没有,我们不累,我们在准备粮食呢。“蚂蚁弟弟们依然在搬运着食物,丝毫没有停下。”你们好敬业啊。“我不禁感慨。”没有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做就没的吃,那我们就要饿肚子。“为首的蚂蚁弟弟很腼腆。就这样,蚂蚁军团的弟弟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搬运食物到了自己的家。晚上,我会在蝉哥哥们的优美乐曲中进入梦乡,几乎天天都过着这么开心,幸福,美妙的日子,但是,从那一天起,我就永久的远离了那样的美好生活。那一天,也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太阳公公照样起来的那么早,空气照样那么清新,我也照样叫大家起床,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于,可过了一会儿,森林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机器声,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吵杂的声音,疑惑不解,而在这森林里活的最长时间的树爷爷大惊失色----”天哪!他们要来了!“”谁要来了?“我实在不懂树爷爷为什么要这么惊慌失措。”人类要来砍伐树木啦!可能还会带走一些植物,你们快躲起来!“树爷爷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哦!天啊!不!怎么是这样子!大家之后四处逃亡,可是我们植物不能动,我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此时树爷爷晃了晃身体,摇了几片树叶给我挡住身体,这样应该看不见我了吧,我开心的想。我担惊受怕,仔细聆听,我听见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以及一棵棵大树倒下的巨大震响。声音越来越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实在不想离开这个我朝夕相处了几年的环境。可是我越想怎么样,老天就越不让我如愿。在我祈福的时候,可能是身子晃动有点大还是什么的,树叶落到了地上,天哪!他们就在那里!哦!不!我捂上了眼睛。人类发现了我,其中一个人说:“嘿!看那里!有一朵玫瑰花!森林里都没怎么见过玫瑰花,我们可真是赚到了!”说完正向我接近。忽然,我感觉到有人触碰到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他们把我割下来了!我惊恐地睁开眼睛,看见我正被一个人握在手心里,我正在一步步远离树爷爷,远离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不!!我不要这样子,我拼命地挣脱,尖叫,可人类根本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被贪婪蒙蔽了双眼。他们把我带到了一辆卡车面前,把我插到了一盆盆栽里。我看到了很多受难的兄弟姐妹们。人类,你们怎么能这样子啊!我愤恨的想。卡车一直在不停的行驶,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晕车型,差点呕得天翻地覆,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一双手向我伸了过来,我被抱了下车,随后被搬进了一家店里。不到一天,我又被转出了店铺,进了别人的家,成为了一株盆栽。当盆栽的日子好无聊,每天叶子弟弟不会叫我起床,我也不能和身旁的蘑菇妹妹,百合姐姐,树爷爷聊天,更不能看蚂蚁弟弟们搬运食物,听蝉哥哥唱优美的乐曲。想着想着,我就大哭了起来。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虽然每天主人会给我好吃的,给我施肥,给我除草,但是没有主人的照料我依然还是能活下去,活得自由自在才是真正的活啊!数日下来,我愁眉不展,也不怎么吸收养分,我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更何况我也不能活太久。。我觉得这些天越来越困,我开始幻想有一天太阳公公会发现我,然后托风哥哥把我带回家,带回森林,然后我继续和蘑菇妹妹,百合姐姐还有树爷爷聊天,看着蚂蚁弟弟们辛勤的搬运食物,听蝉哥哥优美的歌声入睡。。第二天,在一个阳台上,一位男子正准备给他的玫瑰施肥,却发现玫瑰枯萎,鲜红的玫瑰花凋零的到处都是,仿佛是玫瑰花在流血。初一:弋雯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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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让我们有点措手不及。城市给现代人带来更舒适,更便捷的生活,可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却一直在骚动城市的那根脆弱的神经。人与人的交往永远是社会与城市最原始的职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当每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在相遇之时温情脉脉地报以一笑的时候,“人群终将汇成海洋”这个模糊而抽象的说法就忽而掷地有声了。把人与城市的关系摆在一个更实际的位置,就简化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猜忌和冷漠或许会在每一个城市人的心里筑起一片篱笆,悬挂起一片风声鹤唳,但温情与信任却是那温暖的阳光,照射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当幼小的生命要被车轮辗为一缕孤弱的灵魂时,女医生飞身挡在了幼童的面前,用自己的身躯撑起一片明湛的蓝天;当暴虐的山洪冲垮了脆弱的寒舍时,话不多的农民抱起邻居家的孩子来到山前的空地,却为被洪水卷走生命的一双儿女而哭得像发了疯一样;当袖手旁观的人群挂着冷漠的面具时,怀揣着青春梦想的18岁少年赤手与歹徒搏斗,用满腔的热血写下英雄永生的神话。在他们的身上,城市的善良与勇气复苏了。为美好的事物消逝而心碎是善良。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类得以一代又一代地繁衍;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与人之间的情意被拉得如细丝般绵长。不要羞于表达你充满善良与勇气的心意,不要躲开每一个拥抱,不要吝啬每一个微笑。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温柔与爱,那是与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对抗的唯一武器。把你的温柔与爱,给予需要它们的每一个人,那缥缈的香气会一直浮在城市的上空。而人与城市的关系会因为人与人关系的亲密与融洽变得更加和谐。就像一首小诗里说的:“如果我们是雨伞,那么相遇的时候就碰碰伞尖点个头罢;如果我们是缝纫机,那么相遇的时候就坐下来‘嗒嗒嗒’地致个意罢;如果不巧你是雨伞,我是缝纫机的话,那么你为我遮住风雨,我替你缝件衣服罢!”7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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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雨只是不停地落下却不懂如何再去慰护云的娇柔、一切如烟、如雾、那一片迷茫的夜、灵魂在狂欢、那一张张狰狞的面孔、静静地望着天空、睁大的瞳孔、恐惧、却不觉天边一朵血红的玫瑰、正悄然绽放玫瑰、只是花开花落却不懂、如何保卫着忠贞的誓言、一片猩红、那一朵摄人心魄的花开放、开放心在滴血、滴血、、慢慢地、向下倒去束缚的双臂挣扎、挣扎、胸前赫然一朵殷红的玫瑰绽放、绽放风、依旧无情呼啸这朵为玫瑰而赎罪的灵魂在花间飘荡、飘荡。。2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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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玫瑰,它的全身上下几乎全是绿的.只有那红透了半边天的花朵,是红的,那红的让人陶醉,它的花朵实在太红了,那七八个花瓣包围着花蕊,像是七八个王子在向公主求婚,一闻那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一摸柔软的像皮肤.看:那些人都在看那娇嫩而美丽的玫瑰,他们全被这朵害羞的小玫瑰吸引住了,那娇嫩无比的花朵舒展开自己那美丽的身姿,连我都被它吸引住了.对了,还有玫瑰身上有锋利无比的刺,你要敢"攻击"它,哼哼它就会正当"防卫",哈哈!对了,它的作用我还没有说呢,它可以净化空气,使人每天都能闻到清香的空气,怎么样?有两手吧我爱我家园的玫瑰!!!2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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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一株生长在栅栏的玫瑰,或许已经生长了很多年,它的枝叶茂盛,每个细杆上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刺。春天,万物复苏,百花齐放,那朵朵红颜的玫瑰互相拥挤着,追赶着挂上枝头。或许美的让人心醉,一些不知情的欣赏者迫切的想要获得它的果实,那样的急切,也正是那样的急切,让他的双手被扎的流了血。欣赏者没有像蜜蜂蝴蝶那样小心翼翼的只是为了采集它的花粉,欣赏者只是贪婪的想要独占它的美。其实,早在欣赏者靠近时,玫瑰就已经苏醒了。一个面容清秀,长相俊美的男子。他起初只是小心翼翼的观赏玫瑰的美。或许是玫瑰的美让他折服,他突然伸出双手去摘它。但是,玫瑰狠狠的扎了男子的手,感觉到疼痛的男子,愤愤的放下了双手,转身就走。可是他没有看见,那栅栏里玫瑰深情的凝视。其实,早在男子靠近的时候,玫瑰也沉醉于男子的清秀的面容中,可是,玫瑰是清醒的,它明白自己的处境,总有一天会枯萎,何况这么多年来,玫瑰早就已经见识过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为了以后不那么痛,玫瑰狠狠地将男子的手拒绝在外。虽然心痛,却也还是放了手。亲手推开男子的手,玫瑰是痛的,可是长痛不如短痛,趁早放手,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推开触碰,玫瑰只得傲然孤独的开放,静静等待死亡的来临,化作片片的枯花瓣飞向远方……450字 五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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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从书店里走出来,去找我妈妈。去到那刚在这里分手的店里,没看到她。我就一个人走到中国电信那边,他们说要关门了,我说让我打个电话。我打了电话叫我妈过来这边找我,然后就在他们店门口蹲着等。这种感觉又是很失落空虚的,可我明明在傍晚的时候刚吃下一大碗的蛋炒饭的。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不再像以前只吃还不到一小碗的饭了。不过我还是一直都不喜欢稀饭,我想我吃的白米饭一定比稀饭多得多,可能连我吃的绿豆汤都比它还多。不过今天晚餐的炒饭没有加蛋,因为家里已经没有鸡蛋了。我想我是饿了,不然不会这么失落的。虽然我经常都会失落。蹲着,我每当失落的时候就会喜欢蹲着。这样会好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次我记得非常清楚的。那时候我10岁,我和我爸去他战友的家里那边住一阵子。他那时是在那边工作的,经常出去工作,留下我跟他们在一起。而我是不太会接近陌生人的,当他出去做事的时候,我就来到楼下,蹲在路边等着他。从午饭过后一直等到日落,蹲到两脚都麻了。我很害怕,我害怕我爸就这样不要我了。我几乎是要哭出来了,我用颤抖的声音很轻声地说,像发誓一样:以后一定会当个好孩子的,这样他们就不会不要我了,就会很疼很疼我了。我蹲着看到车子飞快地来回穿梭着,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第一次感到无助……我最近开始想要去投稿,为自己赚点钱。我说我一定要把一点点的钱攒起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开始会每天记下自己的开支,进行统计。然后看着总计的数目,告诉自己下次不该买的东西不要买,不能浪费钱。我必须这么做,我知道有天他们都要抛下我、离开我。不管他们是有意或者不愿意。然后我就要依靠自己,不然我会饿死的。因为我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的,他们都会慢慢不要我。等到我妈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她拿钱叫我去买瓶可乐。她知道我喜欢百事可乐。我走进超市,只选了一瓶便宜的1元矿泉水。从冰箱最底下抽出来的,正冒出一层一层的冰冷,在遇到周围的热气又液化在表面形成水珠。我不想喝半热不冷的矿泉水,那会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所以我一直都只喝冷冻很久的饮料,享受喝到肚子里,冷冻肚子的快感。我想起了我有很多的坏习惯,放假时我总是很晚睡,睡到早晨经常很早就醒了,我开始去做事。我从不习惯在放假的早晨吃早餐。为了这个,我和我妈每天都要吵架。不过,后来我就沉默,不管她说什么。有时,我喜欢冲一杯咖啡或者别的什么,做早餐。这些就是偶尔会胃疼的原因吧。在结账的时候,我拿了一张10元钱给老板娘。她找给我一张5元还有5张1元的。我也不清楚我是在柜台前发现的,还是在走出柜台的那一刻发现的。我只知道我没有把这1快还回去,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毫不思索地跟她说“老板,你找错了。”只是我竟然没这样做,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我彻底陌生了。拿10元钱,买了一瓶1元钱的矿泉水,再找回10元的零钱……笑。是麻木了,还是行尸走肉着。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冷冻的矿泉水,喝到直咳嗽。冰冷冷的水从突起的喉咙里灌输下去,流通在身体的每个角落。于是,心里潮湿阴暗,开出一朵血红色带刺的玫瑰。玫瑰说,长刺是为了保护自己。我说,你长在我的心里,刺伤的只能是我,你会为我而难过么?……以后,会是玫瑰凋谢,还是我倒下呢?说咳嗽。我告诉尤其傻子说,我前几天刚感冒,发了一晚上的烧。其实她不叫尤其傻子,她叫尤其沙子,不过我一直这样叫她,因为是同音。而且,她本来的尤其,沙子在字面上是没什么意思的,甚至有点语病。而尤其傻子呢,就特好。有意思,意思是特别傻。那时候也咳嗽,只是现在不是因为感冒发烧。她就说,你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啊。尤其傻子:又要下雨了……那边下雨了么?雨不大的话现在快点回去吧。小痕:我想淋雨了尤其傻子:少来,雨还蛮大的吧?感冒了怎么办?小痕:感冒就打针。前不久就感冒了。尤其傻子:讨厌打针!小痕:发烧了一晚上,不得不打针的。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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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假如没有风,空气又不潮湿,那么,这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城市冷到零下6℃还是可以忍受的,但是太阳必须要好。太阳在秋天很女性,妩媚,多羲,尤其到了晚秋,嫣红柔软的光线,仿佛伤感的红酒,每一滴都要醉人。栅栏中慢慢移动的光斑,屋檐下渐渐拉长的树影,菊丛怒放的无畏无怨的颜色……都好像有秋的叹息和盈而不落的泪。可是一入冬,太阳就冷漠了,高高的,淡淡的,像一个严肃英俊的男子,不动声色。但它是有力的。它从很深远的高空敞开它的光焰,坚定地穿透冰寒的大气,锐利地切过云层,傲慢地照在万物之上。天是这样蓝,明净坚挺,像钢一样仿佛可以敲出声响来。城郊的峰峦,落叶乔木历历可数,淡黑色的枝杈,耸立着冬之平静和严厉。然而太阳很好,把冬神的阴寒击退了。这么说,它倒不是冷漠了。但又是什么呢?最怕不分明的四季。最怕不诚实的感情。秋有萧瑟,冬有寒冷,夏曝春温,这都可以忍受。何况在萧瑟与寒冷中,在夏热春阴里,还有些个性不一却有情有义的好日子。自然远比人类可爱,因为它率性、真实,是没有经过乔装,也不会巧言霸道的。人类常说,要征服自然。这话很值得探讨。人类和自然都是这个世界的生命,彼此只能友好相处,相互调适。人怎么可以以主宰者自居去对自然征战讨伐呢?如果自然都被征服得生机全无了,人类的末日也就来到了。近来,我常感到脚下有轻微的摇动。只有一瞬,但我感到大地那有弹性的身体在我脚下滚过了一个个小小的波浪。我没有恐慌,只有一种近似喜悦的惊异:多么强大而不可抵御的自然之力啊!我肃穆地聆听它的脚步,像聆听另一个世界的圣音,一下子觉得万古洪荒,人类渺小。小我顿时化为乌有。宇宙的演化和规律是那么深沉,远胜过人类的情感。上天打一个喷嚏,人间就是暴风骤雨,家家缩在窗玻璃后面看那阴云翻卷,雨军肆狂,闪电在雷声到来之前拔出枝形的银红色利剑。自然的气概,能催醒娇粉细茸的花蕊,也能使火山开化,江河漫溢,冰飞雪陷。人呢,只能缩在蜗居里。出色的人,超越了限制去认识世界,去服务世界,通过科学、艺术;通过耕田,播种……但是更多的人却不知所为何来,一生辛劳、困厄,耗尽了血汗,在阴晦的生存环境中染上一身的坏毛病,又把这些细菌传染他人。就这样因陈相袭,像禾草一样倒下,又像禾草一样茬茬再生,却没有禾草那样朴素的品质和风格。我不幸生而为人,居方寸中。我的脚有镣,眼有翳。我的心有痂疤。我的十指因为苦挣苦做而佝偻了,我的喉咙因为渴望的呼喊和愤怒的抗议而哑默了……只有我的耳朵还没有痴聋,还知道什么是歌声,什么是秽语,还能听到夜行列车韧长的脚步声,能感觉风起于青萍之末,从蝉的嘶鸣里了解夏炎也有尽时……真想做一片枫叶,经霜转红,再与飞雪一样飘然坠下。在风里唱过,在雨里哭过,和月光相守过。不管是蒙尘还是碧亮,每一天过的都是自然的日子。可是我却生而为人:看人脸的各种变异,听人言的各种技法,畏于人造的刀钩箭戟或软或硬的杀戮……还有自身的缺点与软弱,便我日复一日地转动在人的模壳之中,泯灭了生命的灵性。梭罗说得很尖锐:我们终其一生为谁而受奴役?一个人最大的惶惑就是不明白自己受苦、欢乐、工作、享受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什么?我天天拷问自己。在没有圆满答案时,我用手刨开我可以触及的土地,种下一棵棵美丽的玫瑰。我并不期望得到什么,只想多靠近一些自然的芳菲。我无悔:哪怕这些真情的玫瑰被踩塌之后,所有的刺都扎到我的心中!12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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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我,很平凡。虽然我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但我相信,我永远相信,我是独一无二的!我,永不骄傲,因为我只是一朵黑色的玫瑰······相信你一定很惊奇吧,我为什么会是黑色的?其实,这并不奇怪······我,是在三千年以前生活着的植物。那时,还没有现在的科技发达,人们还在用马车作为交通工具,也就更别说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了!我当时只是一颗种子,天底下只有一颗的种子,我悄悄地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黑暗森林。我原本以为我不会被人发现,不想······就在那天,我突然发现,我的身体轻飘飘的。慢慢的,我从地面上升了起来,还不断的从我的身体里发出一种奇异的光芒,那种光的颜色,暗暗的,发些淡淡的紫红色。而我,则在这片森林中显得格外耀眼。就在这时,我被一个衣服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女孩发现了。她径直向我走来,而我的内心也开始变得惶恐不安了起来。因为我是一季作物,一旦被种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疯长起来,就如潘多拉的魔盒一般,一旦被揭开这个秘密,就会有灾难降临。而在这几三千年来,我也一直因为这个原因,而远远的躲开我的朋友——虽然它们只是一些植物,在人类的眼中是再渺小不过的东西,甚至于会把我们随意践踏在脚底。而因为是一季作物,一旦被种下,就意味着死亡的来临。果然,那个小女孩一把抓住了还在继续不断上升的我。我的内心充满了惶恐,生怕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那个小女孩把我种下了以后,我就像找到主人一般,慢慢的、像其他植物一样生长。直到有一天,我开出了一朵美丽的黑玫瑰。那个小女孩很是诧异加吃惊,她吃惊的是,为是么我会是黑色的;她诧异的是,她在捡回我的时候,她的妈妈告诉过她,我是一个绿豆,种下去,长出来的还是绿豆芽,结出的果实还是绿豆。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自我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我就被认为是一个不祥的征兆,以至于我被黑暗森林的巫婆——巴巴若施了魔法,永远的囚禁在了黑暗森林,除非我能够遇到我的主人——丽艾艾。我想,我眼前的这个小女孩,是否就是我盼望已久的、能够解除我身上魔法的的主人——丽艾艾呢?我将信将疑。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我在她的精心呵护下,没有一点可疑的迹象发生。在我开出娇艳的玫瑰花后,果不其然,第二天就立刻有人找上来,说要买下我,那一刻,我非常不希望我被买走,但无奈于小女孩的家庭贫困,小女孩只得含着眼泪,眼睁睁的看着母亲完成了这场交易。之后,我便被这个人转手贩卖到了格格市的方方区。在那里,我被人卖来卖去,最后,纸包不住火,我终于被植物博物馆的女馆长——新丽格发现了。她拿着我,如获珍宝。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心里怕掉了”。之后,我被放在一个玻璃盒子里,还专门安排了五个人来照顾我。我生活的无忧无虑。但是,我还是很害怕我会枯萎,我会化作一缕灰烬,或者一丝青烟,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不过,也就因为这个原因,馆长还专门吩咐了一个人——青馨丝来给我调整盒子里的温度与湿度。那种照顾,可真真正正是无微不至!之后,我在那个玻璃盒子里待了很久很久······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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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黑玫瑰 安徽省宣城市 第二小学六(2)班 昝慧 玲玲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父母都不在身边,她是一个独断独行的人。 这天,天灰蒙蒙的,下着倾盆大雨。玲玲从公司出来急匆匆的朝家走去,就在走到她家楼下时,玲玲不小心碰翻了摆在地上的一盆花,“对不起,对不起!”玲玲一边收拾撒在地上的泥土与碎片,一边对这盆花的主人——个年迈的老太太说。这们穿黑色衣服的、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太太先是一惊,随即皱起了眉头,但这只是一瞬间的事,她马上以和气的语气对玲玲说:“没关系,没关系的。”玲玲收拾完地上的泥土与碎片后,才仔细看了看自己碰翻的花,她忍不住说了一声:“这朵花好奇特啊!”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这朵黑色的玫瑰花中透露着一种神秘,它的芳香让人闻到后感到一种凉凉的寒气,似乎要引着一个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去。“喜欢吗?我这还有一盆,就送给你吧!”老太太说道。见老太太这样说,玲玲也不好推辞,就接过一盆黑色的玫瑰花。随即,玲玲向老太太说了声“明天见!”,便朝自己家走去。谁也没注意到,在老太太苍老的脸上划过了一丝不易发现的阴险狡猾的笑容。 玲玲回到家后,把这盆花摆在窗台上就去睡觉了。 早晨又一次来临了,困为是双休日,所以玲玲并没有去上班。她实在闲得无聊,于是就到楼下随便走走。刚到楼下,玲玲就意外的发现,昨天摆在地上的那些花全部不翼而飞,老太太也不见踪影。玲玲向了五位楼上的邻居打听,昨天有没有看见摆在楼下的许多盆花和一个老太太?五位邻居然全部一致:从未见过!玲玲惊呆了,昨天她分明看到了那个老太太的呀,自己还亲自跟她说话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呀?玲玲的脑子全乱了。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玲玲脑子里闪过,莫非……莫非昨天看到的老太太是……是鬼魂!玲玲简直不敢往下想了。她又向一位年纪较高的邻居描述了那位老太太的样子,问他附近有没有这个人。邻居肯定的答道:“有的。”玲玲那恐惧紧张的心这才平静下来。但邻居又继续说道:“但那个人在两年前就已经出车祸死了!”玲玲惊讶无比,她心里充满了恐惧,飞奔到家去。 这天晚上,玲玲看到了可怕的一幕:昨天的那位老太太走进了玲玲的房间,老太太满身是血,眼珠子被挖掉了,那狰狞的面孔露出狡猾的奸笑。她一步步走到玲玲的床边,身上的血一滴一滴的滴到玲玲的脸上、脖子上。玲玲尖叫着,她想跑,可不知为什么,她的身体似乎被什么给定住了,一点也动不了。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夜空,玲玲不经意的望了望窗台上的黑玫瑰,它变的极黑,似乎要把一个生命带走…… 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玲玲死在自己家中,死因是受到过度惊吓。窗台上的那盆黑玫瑰仍然是那么黑,那么神秘,散发着芳香。 指导教师:王昌元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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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玫瑰三年前,那时刚27岁的我,已经算不小了。总喜欢看一些无聊而又浪漫的电视剧,弄的自己整天想象自己是个王子,爱扮酷,爱装有型。不过着也让我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女生,她的名字叫海琪。他的样子简直能令老人肃然起敬。可见他的美丽有多么的可怕。当时我已经和她认识很久了,她爸一个人和她一起在这里住的。当时我俩是同个小区,有是同一栋楼的,但是不同楼层。我那天第一次那她家见她爸,因为住得近,所以她爸也就很欣喜的答应我俩的交往,这是最令我感到最幸福的日子,而我也正悄悄要向她表达我对她的爱意。但是过后的那场不幸,确实这一切成了泡沫,破碎在酸涩的空气中。我清晰地记得那次人生不幸结束的短短几分钟,也许是那次,令我从此对未来蒙上了一层绝望。一天下午,我正要出去买些东西,想打电话给她时,没想到在楼下碰到她。那一刻,令我感到天使来的真及时。由于出于习惯,我先向她打了声招呼。可是没想到,她说要去买点东西和去寄封信。问我有没空一起。我当时开心的直点头。于是我俩便开始这段不平凡的路上。一路上,我俩谈天说地,好开心哦。任何人都看着海琪这个一个很开朗的阳光女孩。这一刻,令我感到世界充满的阳光,正温暖的照耀在我身上。路至一家花店时,由于一种责任感,想着那么久都没有买过花给她,便走了进去询问有没玫瑰,之后她走到我身后:“你喜欢花吗?”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回答,随后,她买了一束黄玫瑰。我感到很惊讶的看着。”你知道吗,黄玫瑰是我最喜欢的一种花,它代表了珍重祝福,道歉和爱的意思”海琪边拿着花边说。一束阳光照射进来,正好在她与花的中间。倒映出一圈光晕,那花儿被阳光照射着,显的如此纯贞,海琪闻着花,有如美丽之神在轻拂着人世间的善良之心。是如此的小心。我们去邮局吧,她的一句话把我从幻想中拉了回来…。时间,是那么的短暂啊。我急忙替海琪付了花钱,就充满幸福的走到她身边,拉起她的手。在走去邮局的路上,是显的那么无边无尽,又那么的美丽。然而,天下起了饿毛毛细雨,这是谁也预料不及的。海琪急忙叫我快跑,只见她把花紧紧的贴在胸前,一下把我的手甩开,匆匆消失在这雨中。我着急了。连忙追上去。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海琪的一生就这么的轻轻的飞起来,又重重的摔在这冰冷的马路中间。那束花,静静的躺在那儿。炎热的夏天,却显的那么象寒冷的冬天。她,只不过是过去,只是想到对面的马路去。可是为什么老天却如此的玩弄。雨,打在我脸上,却溅在我心里。使我无法承受她只是一个简单地过马路的动作,却让我感到难忘。一直茫然到人群涌向马路中间。我发了疯似地冲向马路,我半扶着海琪,恳求她能醒来,睁开那水晶般地眼睛。可是,却永远的闭上了。再我手中,象一只温顺的小猫,是显的如此安逸,如此的可爱。我轻轻松开她那只紧握着花的手,那花。还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坚贞不屈。口袋里的那封信遗落出来。我打开那封信,里面是张淡粉色的明信片。“维,这是我给您生日时送上的花,这是我最喜欢的花。你看着它,就像看着我一样,有一颗爱你的心。但愿有天你会带着这花去找我,向我宣誓出我是你最爱的人。”这时,我眼里都是泪水与这场雨混在一起,不知道是什么。也不明白是怎么了。感觉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打在这花上,不知有没溅到她心中。其实,那天的雨下的并不大,但却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场大雨。12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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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玫瑰那一年情人节我买了玫瑰,很神秘的托人给了峰。第二天我在他宿舍里等姐妹,竟然不见玫瑰,心里很懊恼,峰去上班,又回来拿车钥匙,撞见我正在东找西找,我说找个信纸写信。花是开不了很久,可是我写了封信,满是谴责的味道,写到一半踱步阳台,原来花插在水瓶里放在窗台上,谴责中又暧昧信竟写成了情书,一直以为是情书高手,代写情书曾经颇受好评。至今有点后悔,心不太甘却洋洋洒洒几页纸写满,彼此心照不宣所有的好都很自然,那一段时间我们除了上班都在一起,我们去礼堂跳舞,在一起做饭,当然一直还有我们的同事和朋友们。情人节过后单位里死了人,峰的宿舍楼下满地的血,走在楼下害怕到发抖,晚上他拉着我送我回家,一直上了楼,窄窄的楼道里我回头想说再见,他轻轻的拥抱似乎正等在那里,看不清他的脸,感觉到他的呼吸,他拍我的后背安慰我之前的恐惧,还没回味出来他的心跳,他已在黑漆漆的楼道中消失。我甚至担心他回去的路上会害怕,那一晚他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因为他居然拥抱了我。听到单位里的闲人大妈谣传我们恋爱,是很久后的事了,玫瑰花已经败落,我依然不清楚我们是什么关系,峰从未对我说过爱也从来没问我的意思,茫然失落,我离开了几个月,再回来他已经被单位里的好心大妈许配了人家,我想我们真的是没缘分,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可是原本对彼此的好我是铭记了,心里有些些酸楚的祝福他,对方是我家楼下阿姨的女儿,我们很熟悉,她也是很贤淑的一个美女,美女的爸爸当时身处要职,所以听起来是非常天作地设的一对佳人。在没分到套房的情况下,他娶她到单身宿舍,那天吹吹打打好热闹,妈妈荒谬的叫我去看他的新娘,我待在楼上听着喧闹远去。一个人走去了山坡散步,天气很好心慢慢释然,我想象新娘手捧的一定是他买的玫瑰吧,想着峰的样子很模糊。我们一直走的很近,老天竟然没有提醒我细细的望他一眼,只是觉得他和我的身高跳舞很合适,我教会了他跳交谊舞,而他教我的24步舞由于那一年没人跳便也忘记了。离家几年后,上一次回家,有小孩拍着我家门喊奶奶,我开了门,竟愕然,这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好熟悉,疑惑间妈妈过来抱他,说是楼上峰的儿子。哦天,原来是他的儿子,我恍然,妈说他叫“难得”,听到孩子取的名字让我大笑,他的父母竟然幽了自己一默。这孩子和妈很熟悉,进门要了些吃的走了,笑了很久,没什么意义的笑,但心底里有一种感动,这一次我是仔细的打量了他的孩子,男孩显然很外向,长相更是凝聚了他爸妈的优点,原来峰的样子在遥远的记忆里存在过,妈妈说因为我在,那孩子有点拘束的,否则会再要更多的吃的才走,呵呵这和他的爸爸可真是一点也不象。偶然在楼梯间碰到他,渐入中年的他胖了很多,天气很冷,他的警服竖起的领子让我仍然没能看清楚他,简单的招呼就擦肩过去,我们竟然成了邻居。每天都可能很淡然的擦肩,当年我们在一起的每一次跳舞,牵着手我们依然距离很远,我不曾走近他,他也不曾真的走近我。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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