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那男孩
在一片蓝天下,一大片罂粟花在梦里向着斜阳,就那么随风轻轻地摇摆着,孤等守候的落寞,踯躅在最初的梦。
在这座城市,数不清的霓虹繁荣遍布在这里,川流不息的车辆穿过这个城市的每一条昌盛的街道。车声和喧哗声总在不经意间不断地萌发,不再是个荒芜的秋分日下了。
然而,在人流和车辆不断的街上的一角,站着一位头发稍微有些凌乱,穿着件白衬衫,上面一点什么也没有,那么洁白,却是洁白到刺眼,在人群中格格不入的男孩。但,这位男孩没有任何的顾忌,站在街上的一角举着一块牌,上面写着“一则笑话XX元”,是这样的微微笑地等待着。
在这么多人从男孩的身边穿梭的时候,不免有些人赏了一个白眼或讽刺了句话给男孩,可是他没有多在意,而是笑着一直等待,那种笑看似发自内心的笑,给人有种幸福的味道。
在这条街上,不仅仅是人流在循环,还有那些喧哗的声音。然而,一位穿着正装的先生首先向那位男孩讨笑话。男孩只是轻轻地在这位先生的耳边旁说了一下,那位先生竟然豁然开朗道,笑得很大声地对男孩竖起大拇指,拍了男孩的肩膀几下,表示赞扬。然后对着自己路过的人说,这位男孩讲得笑话好好笑的,你们不妨试试看。
从上午到下午,男孩只吃了个面包就顶着热辣辣的太阳不停地工作了。因为有着太多人需要找他说笑话了,而且他也很乐意,心里有着满满的成就感和些许的寂寞。
就这样,无论是学生、老人,还是工作人员等,他们听了男孩的笑话后都很开心地谢谢男孩,便笑着走了。
然而没有人知道。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一处的巷子里会有这一位蜷坐在台阶上的男孩。在路灯的照下,他的影子延绵而长,孤单又寂寥。那双如水的眼眸没有任何感情的流动,没有光明,没有神采,甚至没有焦距,如死亡一般的寂静和暗淡,一种到了极致的绝望与麻木,浮起了一层层淡淡的自嘲。看似世界已不能再容纳他的存在一样,无尽的落魄。
和白昼下的那个男孩,完全分割成另一个人。
微笑和目光不再是那一贯的灿烂如阳,仅剩的只有黯淡的沉默,淡淡的自嘲,空洞的如斯悲凉
但,男孩似乎在执着着什么。每天做完工作后,都会走到一家精品店的橱窗前。但,只是微微一眼。在那眼中清楚地看到恨意和哀伤,似乎在用尽全部生命来挽回和埋葬。
就这样,时光荏苒,已经过了很多的昼夜。然而一天,一位看似寂寞的女生向男孩那边走来讨笑话。可当男孩讲完的时候,那位女生竟忽然地哭了起来,捂着脸就跑了。男孩心里感到纳闷也很奇怪,搔搔了后脑勺,一脸疑惑地看着那位女生哭着越跑越远。
心里在想,难道是自己说的笑话不好听吗,可别人听了却很高兴啊。他心里就这样被搅和了一下午。
其实男孩并不知道,每一个人听过这个笑话后,他们是笑着离开男孩的视线范围,而私底下,他们却泪眼婆娑,个个捂着脸哭泣。其实,他们的笑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伤心,而不想让男孩知道他的笑话是如此的悲伤,也许是想给他一点安慰吧。
当旁人都只是认为,男孩讲得笑话是很好听,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笑得这么开心。
也许,才一开始。男孩的笑话源源不断的也只有这个,那也是他想执着的。就像是一个北极雪一样,没有任何的温度。而故事中的两兄弟成就的就是那么个悲伤的结局:
当在一个下着雨的夜晚里,街上看见一个断了一条的男孩艰难地拿着把雨伞撑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着。正当他要过马路的时候,口袋里的一条水晶吊坠掉在公路上。此时的车看似忘我地开驶着。可男孩没想太多,就这么径直地走向前拾起。可当男孩拾起的时候,抬眼一望,已经来不及了。一辆闪着光的车飞快地碾过他的身体,他的身体顿时布满了鲜血,融入雨水里,合二为一。那条水晶吊坠也就这样被压碎了。他的弟弟在找到他的时候,已经血肉横飞了,他恨自己为什么和他的哥哥吵架。而那条妈妈留给他们俩的吊坠也就不会就这么没了。
谁也没想到,故事里的那个死了的孩子会是男孩的哥哥,也没有人知道之从那以后,男孩他一直自嘲着自己。他当这个故事是个很好笑的笑话。而他的寂寞从此也不会有人知道,因为最爱他的人已经不复存在了。
年华似水,沧海桑田。
也许,那一年,那条街,那男孩,就这样成为了风光旖旎的一幕。因为,他感动了所有的人,从而他编造的自我谎言里寻找到唯一给自己的寄托。
蠲免结局的悲伤的时候,男孩看着那罂粟花,美丽而恶毒又会存在哪?
罂粟花烧光不许生世上,你在的只允许颓废踯躅
一张扣分单
谁都知道,我们班的“名人名事”多别多,今天我们班的搞笑大王又惹祸了。
体育课下课了,我们陆续回到了教室,搞笑大王章鋆展跟在我们的后面,当他大摇大摆地回到教师时,王老师拿着扣分单,眼睛直直的盯着他,一脸的严肃。遇到这么严峻的形式,章鋆展脸上的笑容依旧,不过看着有些勉强,看来是有些心虚了。回了老师一个笑脸,估计看到这张扣分单,也让他想起了中午时候惹的祸:饭吃好了,一向爱显摆的他,开始皮痒痒了,他张开双臂,手臂平举,人向前微微倾斜,装作跑步状,谁知检察人员丝毫不留情面,直接记下了他的大名,并扣掉了0.5分,同学们都惊慌不已,为他的命运担忧不已。
而现在,老师迈着轻盈的的脚步向他走去,看的出,他还是在笑,那是苦笑,身子不断向后缩,贴着墙,恨不得与它融为一体。“怎么回事?”老师轻声问候着,章鋆展苦着脸说道:“我还没跑,只装个动作,他们就……”“第八课,1遍,好好反省!”宣判完毕,看着他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回到了座位上,眼眶里泪水打转,嘴巴里还是轻声嘀咕:“明明没跑,……”
哎,看得我们心惊肉跳,除了同情,我们什么都给不了。相信此事之后,他应该能收敛一点吧!
宁海县实验小学金桥校区五年级:杨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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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的那盏灯当暮色燃透苍穹,夜,在城市中蔓延。默默地,它在街角闪烁,无声无息的释放着生命,诠释着它对光明的倾心。——题记夜沉下来了,与喧闹的都市截然不同,不同的是这里多了无垠的死寂。倏地,一束光打来,犹如迷海上的救援船队,沙漠中的点点绿洲,冰雪中的熊熊烈火,在心底荡漾,泛出圈圈涟漪。它,在一瞬间点亮你的双眸——街角的灯。它的光并不强烈,甚至微弱地颤抖着,像孤岛上迷茫的孩子,孤独而无助,却非要凭着这一股对光明的神往,在漆黑中撕开一道口子,注入光明的身影。月亮和星群们俯瞰着这一切,惊异于它的渺小,它的倔强,它的执着,它的美丽,怜爱的洒下柔和的光,星星们也眨巴着眼睛注视着它。或许它太过渺小,以至于看不清黑夜的强大。但它什么也不想,更什么也不怕地释放着光明,这是它对生命的诠释。许久,街角的灯仍倔强地照耀着这条小路。偶尔有夜行的人穿过,在路灯下留下淡淡的身影便匆匆离走,没有人留意过它的存在,但它却露出欣然一笑,便继续死守漫长而漫的夜。长多少个日日夜夜,它都屹立在街角,多少次风风雨雨,它都与星月相伴。默默的,没有人在意它的存在,它却依旧释放着对光明的热枕,为人们照亮夜行的路,却丝毫不被黑暗的折磨所折服。在斑斓的都市中,它他是去清亮的一角,在这一刻,它的美丽触动了我的心玹,那是一种无私而清凉的美,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其实,细细观察,我们身边也有无数盏“路灯”驻守在人生的每个岔路口,那是一种默默的美。日夜兼程的司机在无悔的付出,不畏寒暑的交警在无私的奉献,不辞劳苦的清洁工在无怨地努力……正是这数盏美丽的路灯照亮着你我的路,正是有它们的相伴,黑夜的探索才不会孤单。朋友,请不要忽视这身后的那盏路灯,细看它们的无私、无悔、无怨,你会被它们的美丽所融化……6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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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第一章今日的阳光又是那么好,可我依然睡到了11点。这漫长但对我却不是很足够的假期让我的生物钟彻底乱了。一个杂乱的小房间,一个疏懒的大男孩。不过这些在下午将变得井井有条。因为有她在,我原本乱无章法的生活变得似乎有些条理了。我一般不会在睡完懒觉后享用早餐,但饭桌上依然有一杯牛奶和一些包子——普通但却适合我。正当我在理我那乱如蓬草的头发时,家里的门开了——轻而不慢,显然是个熟悉的动作了。进门的是一个叫做艾小清的女孩。“你看看你,每次都是这个样子。”“又是这句话,我都听烦了,反正你不会嫌弃我的,我怕什么啊。”我抱着她说道。“去你的,谁稀罕你呢。我要去做饭了,今天是蛋炒饭,我去的晚了,没买到什么菜呢。”他把我推开,准备进厨房。“你做的我都喜欢阿,特别是蛋炒饭噢!”这话绝对是真的,因为我这个人天生不爱山珍美味,只一碗她做的蛋炒饭我就满足了。说着,我就进了卫生间,继续洗漱。我出来时,面前已是一个几净的房间。为了感谢她了(其实只是个借口),我给了他一个吻。此时疏懒的男孩也变得精神了,这就是她的力量——一个女性无形中拥有的力量。午饭的时间是宁静的,我们无语,只是互相给对方夹菜,虽然今天的菜只有一盘花生米,但我们依然延续着这个传统。她以往的确是从不在进食的时候讲话,但今天似乎有什么急事他一定要现在说。“我昨天作了个梦,想听听吗?”“是不是梦到我拿着999朵玫瑰在你楼下向你求婚阿!”令我奇怪的是,我无意的调侃,竟然把她给惹生气了,我看得出这次是真的有些生气。“人家说正经的呢!你怎么这样!”我只能因莫名的原因向他道歉,她这才放下筷子,慢慢的说下去。“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的那天了!”从她的话里,我却听不出喜悦。“真的吗,那天我帅吗?我想应该很帅的!”她似乎没听到我的玩笑话,继续说下去:“可是。。。。。。我看到了你旁边的新娘了。她的确很漂亮。。。。。。。”“你夸自己,也不脸。。。。。。。”“新娘是小妮!”我的话顿了一下,却没有吃惊。片刻,我开始笑了起来。她一脸茫然的看着我,问道:“这很好笑吗?难道你不会爱上她的吗?”“你说这个可能吗?就算我不再爱你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妹妹阿,你知道我是不喜欢像那样活蹦乱跳的女孩子的。”一边说着,一边笑:“你到底怎么了,怎么竟是瞎想瞎想的,问那么白痴的问题?!”说完,我夹起了最后一颗花生米,放进了嘴里,完全没注意到她呆滞的表情——这种呆滞从她进来时就好像有了,说到这越发的明显了——我只管自己拿起了报纸看起来。午餐后,她在洗碗时的脸一直是灰灰的,但不像是因为疲惫造成的,而是某种其他原因。这些,我是很难猜透的。第二章午后,小清去上外语补习,我习惯了了疏懒,除非工作需要时再也不愿想曾经上学一样学习了。所以,每次周末或者假日实在无趣的时候,就一个人去街角的那一家老茶馆坐坐。今天就是如此,电视里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部无聊的肥皂剧,网上的朋友的大多又都不在,我便取来一本书和一只MP3去了那家茶馆。店的名字叫做“清茶馆”,不过和小清没关系,因为它早在小清还是个小女孩时就在这里了。不过现在看来,“清”这个字正的很符实。因为现在茶馆的生意就像里面的卖的绿茶那样清淡。或许是我们这的都有点喜新厌旧,人们都去了“清茶馆”对面的新开的咖啡厅了。我是比较喜欢中国的“老传统”的,实在没法对那些洋东西有太多兴趣。我照旧坐在茶馆里靠窗的位子,这里光线好,看书方便。说来惭愧,我常来这里,却至今分不清龙井与碧螺春,只知道好喝就一直点它,也算是孤芳自赏吧。我不特别爱看书,所以阅读的速度比较慢,但对于一个想渡过无聊午后的人来说,读得慢反倒好些。上周才看完《达芬奇密码》,今天手里的是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虽然为了能理解而一字一句的读者本书,但终究没有完全看懂。不过读这种有些深度的书籍比较有趣,至少没有昏昏欲睡的感觉。在这个夏日的午后,书边飘着茶香,听着自己爱听的慢歌,自认为是无比惬意了。在我读书正入神的时候,我的左耳边传来了类似敲门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去——是小妮,她手里拿着一叠纸条,正坐着要进来坐坐的手势。我丝毫没有留意中午的那件我看来像玩笑的事,就点头让她进来聊聊。她虽然张得有些像她姐姐,但两人性格却截然不同。她很外向、开朗而且健谈,总能把我们逗笑。她点了杯冰茶,一饮而尽,立即就要续杯,然后放下手里的纸条,就和我聊起来。原来她刚才去送花——因为她在花店工作,所以送花是常事——回去花店时正好看到我,就进来坐坐偷个懒。她说有事要我帮忙,但没说是什么,坐了一会儿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她,就匆匆走了。这倒不像以前的她,以前他都会和我聊很久,什么都聊,我也从她那里了解了不少关于他姐的事。当时,我也是先认识她后来才和她姐认识的,我们不是常常见面,但她像个小女孩,很惹人爱,我的有几个同事几次还托我与她认识,后来不知怎么样了。她离开了茶馆后,我继续听歌看书,似乎没有人来过。耳边是周迅的《偶遇》,倒是满符合这个情景,只不过我们的关系与歌里的不同。第三章我一直在茶馆待到黄昏,然后回到家里放好东西,乘车去父母家吃晚饭。因为我和小清认识了不到1年,也没有正式见过她的父母,所以她不能来为我做饭,我就去父母那里,也好陪陪他们。到了大概10点再回去,一般没有什么人约我,所以我大多都是在家里上网,偶尔也去市中心逛逛,不过一般是与小清一起,一个人很少去。今天我吃过晚餐,很早就回了家,正准备开电脑上网,我的手机就响了。一个不熟悉的电话,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是小妮啊,你在那呢?”“我在家阿,什么事?”“没什么,就是想找你出来,有空吗?”我想她们姐妹经常在一起,小妮在,小清应该也在,反正也无聊呢,出去转转也好。“行吗,没空就算了。”“可以阿,我正好也没什么事呢。”我们说好了在10路车站等,然后我就出了门,乘公车去了。路上我在想和小清去哪里,不知不觉就到了车站。可是,我只发现小妮一个人,于是,我问她:“你姐没来吗?”“我姐?你们认识的吗?”我这才想起来,我是没有在她面前说过和她姐的事。“哦,没什么。找我有什么事啊?”“我有点不高兴,找你来陪陪我啊。”她早些时候还是很开心的样子,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发生。跟令我有点惊讶的是,我和她只不过是大学同学,现在虽说有联系,但并不是很密切,她怎么会找我?我开始有些一头雾水了。“走啦,你不会就想让我在这里谈吧?”“嗯,是,去哪呢?”“跟我走就对拉。”她似乎不像多说,迈开步子就走了,我只好在后面跟着。走了大约,10分钟,到了一家小咖啡厅,我们进去坐下来,我闻到里面好像有有一种熟悉的味道,但就是想不起来。不知道我该说什么,就点了杯冷饮,一个人喝着。就这样又过了10分钟,她终于说话了。“觉得这里怎么样?”“不错挺雅致的,你常来吗?”“以前是的,但以后不会来了。”“为什么?”“我昨天和我男朋友在这里分手了。”她原本甜甜的声音带了一点哭音。听到这句,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沉默了,我没有再看着她的脸,而是转向外边:稀少的行人和车辆,整齐的行道树,笔直的公路还有一块很大的海菲思的广告牌。我好像记起了什么,但又被小妮的话打断了。“我想你做我的男朋友!”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直接的女孩子,以至于我开始怀疑我的耳朵了。当我正在为她的话而惊讶的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味道。终于我记起来了,那是海菲思的味道,是小清头发的味道,今天是小清的生日!我竟然把这个忘了,不过不远处一个白色的身影让我明白了一切。“不行,这不可能,我有爱的人了!”我回答的样子好像很为难,但心里却暗自窃喜,因为,我知道今天这个突如其来的约会只是一个它们姐妹俩早已设好的来考验我的局,那个不远处的白色身影就是小清,她今天穿的是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裙,再加上那个味道,和这个突兀的要求。我开始为我的智慧而暗自窃喜了!可是我竟然看到了小妮的眼泪,那个不远处的身影也在靠近,当我看清楚时我才发现她竟然不是小清!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也没有小清的身影。我这才意识到我犯下了一个对小妮来说很残忍的错误。这难道就是我要为自己的自作聪明而付出的代价吗?看着眼前悲伤的小妮,我手足无措......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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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街角我喜欢行走,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一场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旅行。我们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便悄悄加入了这场一生一次的旅行之中。它,充满着未知和冒险,我们不知这段旅程是否有“导游”,亦不明它的目的地到底在何处,只有一味前行。老街被运河怀抱,这一点不免给老街增添了一份古香古气。走过老街,手指轻触着每一砖每一瓦,她粗糙的皮肤有些刺人,又或许,这是她几十年几百年所经历的苦痛的见证。街角,那块半米见方之处,不知怎么的,似乎有些空落落。七八年前,我们家还没有搬进楼房时,便在老街生活着。街坊四邻相互照应,谁家有事总是一块张罗,整条街的孩子们也都能打成一片。对我来说,在老街的日子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尤其是,那块半尺见方之处。在老街的街角,总是有一位老爷爷,一年四季,从无缺席。久而久之,老爷爷和他最好的“小伙伴”——小推车似乎成了古巷街头的一幅画,当然,是我心中最美的那幅画。那时每次和妈妈出去玩,总会路过老爷爷的小摊,小摊上总是什么都有,很奇怪的是,每样东西都很对我的心思,或许是我和老爷爷心灵相通吧!老爷爷的手艺很好,什么样的小吃或是小玩意儿都会做,而且那叫一个精致,所以,对小时候的我来说,爷爷就是像是超人和奥特曼那样的英雄,特别厉害,嗯……或许说,现在也是。一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切的一切都慢慢地苏醒,扭扭脖子伸伸腰。老爷爷也像它们似的,每天都充满生机地开始工作。这时老爷爷的小推车中放满了一个个的小盘,里面有各种口味的手工糖,像薄荷糖、花生糖、玫瑰糖什么的,春季风大,吃块薄荷糖润润喉是再好不过了。爷爷很喜欢小孩子,所以每次我来找爷爷玩,他的眼睛就像雷达一样, 老远就能看到我。“闺女啊,干么去啊!”“爷爷好!”我高声回到,只见老爷爷满脸宠溺的笑容,以至于脸上的褶子也毫不避讳了。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薄荷糖的制作过程,那感觉就像是在缠一块放大几十倍的麦芽糖一样,看得我口水直想流满地,我便如打了鸡血一般冲到爷爷的小摊前,“爷爷!”“什么事呀!闺女!”“爷爷你能不能教我做薄荷糖啊?”“哈哈哈哈,好啊!”爷爷摸了摸我的头,“那你下次让你妈妈带着你来爷爷家看好不好?”“嗯嗯嗯,那我们拉钩,”我勾起爷爷满是老茧的手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二时间轴转呀转呀,不知不觉,树叶竟变得绿油油的,太阳毒得很,热得知了也不停地叫着。爷爷的小摊上变成了凉爽又开胃的山楂糕,可以说,我对着山楂糕的喜爱肯定有百分之二百,也或许是对爷爷的喜爱,所以他的小摊上的每样东西都很对我的心思。炎热的夏天,每天必做的一件事,便是光顾爷爷的小摊,来上一口冰爽的山楂糕,就像广告词一样:“透心凉,心飞扬”!三时间的小马不住地跑着,引来了风之仙子,她叹了一口气,树叶哗哗落下,“自古逢秋悲寂寥”,说得不错,秋天总是给人悲凉之感。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长大的我仿佛变成了十万个为什么,好奇的东西总是一大堆。一天,正在爷爷那吃着零食,我不知怎么的,突然冒出来一句:“爷爷,你的孩子不在身边陪你吗?”爷爷的心好像颤了一下,只见他停下手中的活,慢慢地转过身来,坐在我身边,慢慢地说:“唉,他们呀,都忙着呐!其实俺一个人也挺好的,自己能养活自己,还麻烦他们干什么呀,只要他们没灾没病俺就知足啦!”说着转身又忙活起来,不知是否是在秋风的侵袭下,爷爷的背影不再像超人一样坚强直立,而是更多了一份孤独,一份属于老人的孤独。四或许是因为得知老爷爷没有子女陪在身边,即使是寒风凛冽的冬天,我依然一得空就去陪老爷爷,我坐在小板凳上,吃着热乎乎的地瓜,即使是这样,似乎还是抵挡不住寒风,冻得直打哆嗦。爷爷看见我在一旁就像开了“震动”模式一样,便把自己身上的棉袄脱下来给我披上,“爷爷,你不冷吗?”“没事!爷爷壮着呐!”就这样,一年四季,每次走过街角都会有老爷爷的身影,以及他那破破旧旧的小车。后来,我们搬家了,离开了老街后,便很少,不,应该是再也没有见过老爷爷。如今,我又回到老街,回到那条古香古气的小巷,站在那充满回忆的街头,只是,物是人非,老街依然在,只是再也见不到老爷爷的身影了。或许,在某个地方,依然是他,依然是那个破旧的小推车,依然是那个熟悉的街角,依然有着我的回忆。手指轻触,老街的墙壁还是那样刺人。啊!手指多了一点红色,流血了,也许这多出来的瓦楞是老爷爷一辈子所受的苦难吧!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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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一瞥 作文街角一瞥中午,这个不大的县城,人仿佛一下子多了很多。原本不是很宽的街道显得有些拥挤。放学的孩子们,下班急着回家的人们,还有村里来城置办东西的人们,人群流水一样,向南或向北流动着。街边小摊小贩的买卖特别的好,特别是买饭的,此时正值黄金时间。买凉粉、面皮、旦旦面的,买油条、饼子、羊汤的,还有拉面、剔尖、砂锅米线的,于是,人流便在这些摊位前小股小股地聚起来。在剔尖的摊位前在不少的人,低窄但也算干净的长桌两边坐着吃的人,喝着面汤等上饭的人,还站着几个大声招呼要几大碗或几中碗的人,在跟摊主人说要荤菜还是素菜,或者是两种都要一点的,这边有人吆喝:“我的面呢,快点啊!”,那边有人喊着:“给咱来碗面汤!”摊的主人,是一对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女人很瘦,但说话很温和,不像别的摊上的那种声高很尖很快的样子。男人一般不多说,只是埋头做饭,他把和好的稀面放在一个大盘里,用一根食指粗细前端较尖的木棍飞快拔弄,洁白面条便如飞鱼似的落入翻着水花的锅里。女人热情地有条不紊地招呼着每一个到摊前来的客人,刚坐下的这两个显然是个熟客。“是你们俩啊,快坐下”女人麻利地端上两小碗面汤,“还是那吧?一大碗,一中碗,大碗素菜,中碗两样都来点。”得到许可后,赶紧通知给正在剔面的丈夫。“她记性真好,每天这么多人,也能记住常客们的习惯。”“是呀,态度也好,虽然摊位不大,但是能吃舒服。”两个吃饭的年轻人低声地交谈着。又是上班没顾得上做饭,来这里凑合一顿的。面很快地上来了,男的给那女的递过一双筷子,并经碗里加了些醋,“快吃吧,你不是说一会儿还得加班了?”“嗯,你也吃吧”俩人埋头吃起来。当吃饭的青年人注意到这个老头儿的时候,他差不多已在摊边来回了三四次了。他大约七十岁的样子,头发花白,虽是春天,但他穿得很厚,整个人显得鼓鼓囊囊的样子,身体微微有些胖,身上衣服很旧,有几块很显眼的补丁,还有些尘土,但看上去很蛮齐整的。大约是村里进城来办事或买东西的吧?“吃面呀?”买面的女人很快也发现了这个老汉,热情地招呼着。“这多少钱一碗呀?”“五块”老汉舔舔有些发干的嘴唇,使劲咽了一口唾沫,不说吃也不说不吃。摊主见他犹豫,先去照应别的客人了。这个老汉向前走了一两步又停下来,往男青年这里凑凑。“吃这样一碗能吃饱吧?”“能啊”“这多钱一碗了呀?”“人家不是跟你说了,五块”在这对青年人的对面,坐着一双五十六七岁的老婆老汉,那老婆看样子是个话痨,不管跟别人熟不熟,便自顾自地说,从昨中午吃了到现在还没吃饭呢,有人便问,那你做什么来着,饭也顾不上吃。她兴奋得说,昨晚打扑克来,没顾上,今儿早上坐车来,没赶上。一幸福足乐的样子。她见对面这个老汉决定不来,便热心地招呼:“你要吃了就快坐下,不然就到前面那家去吃拉面吧,去了不?”老汉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拉面也是五块?”得到肯定后,说了一句答非所问的话:“我不要菜,吃白皮面”,说完就畏畏缩缩地站在那儿,大家说真是个怪人。话痨老婆说:“还真有这怪人,我看赵本山小品里问人家西红柿打卤面多少钱,又问卤多少钱,人家说卤不要钱,就让人只给上卤,你倒好,只要面不要浇菜......”看到大家都不甚友好地瞪着她,才收了口。这对青年人似乎看出了点什么,互相对望了一眼,男青年大声说“不用菜,那怎么吃?”老汉不说话了,也不走开,也不坐下来。买面的女人,忙了一阵,送走了一拔人,回过头来又招呼他,“你到底吃不吃?”老汉还是不说吃也不走开。嘴里喃喃道:“就吃上狗一碗哇”,又提高些声音说“不要菜多少钱?”,男青年明白了老汉的窘境,接了话说,“你是不吃菜还是钱不够呀,你就吃吧,我给你开钱,有肉菜,有素菜,想吃什么,让他们给你浇上。”“真不吃菜,真不吃菜”老汉有些着急地说。买饭的女人说“不要菜给你便宜点,给你弄点菜汤吧”,说着话,一碗冒着热气的面汤端到桌上,老汉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嗫嚅着,向桌子边靠过来,慢慢移动身体,很有些犹豫的样子,慢慢坐下来。他的眼神有些涣散,像是他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他终于还是坐定。那个话痨老婆便又拉扯起来,但他似乎不接她的话,自顾自的喃喃说着:俺老婆的让人给弄走了,找不到,找不到了。他的双眼满是悲伤,但没有泪,大约他的泪早就流干了吧。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呢?他像是个村里,但又不像是进城来买东西的,他是不是来找他的老太婆呢?他找了多久,走了多远?一切都无从知道。此时,他更像是沉湎于他自己的世界当中。不理理会人们,只是喃喃地说:找不到了,找不到了。让不禁一阵心酸。他那个话痨老婆只是从对方口里问到个今年七十岁了,便再无结果,一则是因为他自己的老汉一再用胳膊捅他,让她悄悄地吃饭,再则因为那人似乎不想多与人说什么。“怎么了,人家老汉找不着自己老婆了,我问问怎么了”她悻悻地冲自己老头唠叨几声也便不作声,大约这对老婆老汉感觉到身边坐的这个人不大正常吧。不久,面上来了,细心的摊主再次跟他确定到底用不用浇菜后,拿过一包咸盐来,“放点吧,那怎么吃呀”女青年也抬起头来说“多少让给你放点菜吧,他们不会多算你钱的,你放心吃好了”。老汉再次强调自己不吃菜。然后接过那一碗白花花的剔尖面,低头吃了起来,不再说话。“你放心吃吧,不够了再要一碗,我给你付钱”男青年冲老汉用确定他能听得清声音说。女青年,突然把头低得很低,似乎一滴晶莹的东西落入碗中,使劲地拔着碗里面送到口里。一时间,大家谁也不再说话。那一对年青人先吃好了,男的掏钱给摊主:“把那老汉的也算上吧”“那就算个三块算了,可怜的人”边收钱,买面女人同那个吃面的老汉说:“人家给你开了钱了啊!”“我有了”老汉咬着一大口面含混地说,“怎么好劳驾你给开呀”。“劳驾劳驾哇”,男青年笑着说,露出一口好看牙齿“你那一碗够不够吃,不够再给你要一碗。”“够了,够了。”老汉把面咽下了肚,连声说道。抬头看青年,没有说谢谢,眼神看上去似乎不那么涣散,那是一种混合了多种意味的眼神,一下子说不清是什么。然后又低下头。“你去加班呀吧?”男青年说,“那我也去单位了”。“哦”女青年在他的肩上抚了一下。这一对年青人,互相告别了,一个向南一人向北,很快混入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街上,人似乎少一些,也许不少人都暂时找归落之所了吧。买馒头家后面市场里的馒头摊,做的山东大馒头非常地道,饱满结实,有浓烈的麦香。每天下午四点,馒头开笼的时间,闻名而来的人就会在馒头摊前排队,等候着山东老乡把蒸笼掀开。掀开馒头的那一刻最感人,白色的烟雾阵阵浮出,馒头——或者说是麦子——的香味就随烟四溢了。差不多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不管是馒头、花卷、包于就全卖光了,那山东老乡就会扯开嗓门说:“各位老乡!今天的馒头全卖光了,明天清早,谢谢各位捧场。”买到馒头的人欢天喜地地走了。没买到馒头的人失望无比地也走了。山东老乡把蒸笼叠好,覆上白布,收摊了。我曾问过他,生意如此之好,为什么不多做一些馒头卖呢?他说:“俺的馒头全是手工制造,卖这几笼已经忙到顶点了,而且,赚那么多钱干什么?钱只要够用就好。”我只要有空,也会到市场去排队,买个黑麦馒头,细细品尝,感觉到在平淡的生活里也别有滋味。有时候,我会端详那些来排队买馒头的人,有的是家庭主妇,有的是小贩或工人,也有学生,也有西装笔挺的白领阶级。有几次,我看到一位在街头拾荒的人。有一次,我还看到在市场乞讨的乞丐,也来排队买馒头。(确实,六元一个的馒头,足够乞丐饱食一餐了。)这么多生活完全不同的人,没有分别地在吃着同一个摊子的馒头,使我生起一种奇异之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因角色不同而过着相异的生活,当生活还原到一个基本的状态,所有的人的生活又是多么相似:诞生、吃喝、成长、老去,走过人生之路。我们也皆能品尝一个馒头如品尝人生之味,只是或深或浅,有的粗糙,有的细腻。我们对人生也会有各自的体验,只是或广或窄,有的清明,有的浑沌。就像馒头摊的山东人,他在战乱中度过半生,漂泊到这小岛上卖馒头,这种人生之旅并不是他少年时代的期望,其中有许多悲苦与无奈。可是看他经历这么多沧桑,每天开蒸笼时,却有着欢喜的表情,有活力的姿势,像白色的烟雾,麦香四溢。每天看年近七旬的老人开蒸笼时,我就看见了生命的庆喜与热望。生命的潜能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热气腾腾的,这是多么的好!多么的值得感恩!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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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在街角的旋律月朗星稀的晚上,若雅很自然地挽着恩志的胳膊在别墅外的小径上散步。只是今晚有一些特别,因为像跟屁虫一样的索丫妮这次并没有紧随在他们左右。偶然的瞬间,月光自然的反在裙身上,这样看起来更加能够突显出若雅身姿优美的S线条,还有她偶尔间不经意的一颦一笑,这些细微的表现恩志都看在眼里并尽可能的将之深深地刻印在脑海。若雅柔顺的长发跟丝质长裙在月光下面将她衬托的愈加妩媚动人。一缕缕笑声时不时的从恩志跟若雅那边传过来,尽管若雅的笑声里没有太多的动荡起伏,但还是能感觉得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笑声中藏着一点点大方的拘谨跟收敛,毕竟,在若雅的心灵深处应该还有一些残存的不为人知的记忆吧。(一)两人齐肩走在弯曲的小道上,轻轻地在彼此耳边呢喃着,他们不仅仅遗落路边行人投来的诧异目光,反而还停在荷花池边静静地享受此刻月牙映在水面的妩媚光影。从恩志的眼中仿佛能看到他对若雅道不尽的怜惜跟疼爱,这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只是这些清晰的爱意都只能久久地掩藏在彼此心里。若雅并不是一个粗心的女人,她能留意到恩志眼中瞬间的无奈跟淡定。两人愣愣的呆在池边,恩志看着池里的荷花,若雅却盯着恩志看似坚定的眼眸,各有所思,各有所想。“恩杰,帮我拿铁锹过来,我要把我们最纯的童年梦想亲手埋葬在这方净土下面,等老了以后再来刨开它。”恩志想起过去,过去跟弟弟一起打闹嬉笑的场面。“什么啊,虽然你比我早出生几分钟,不过思想可比我幼稚太多了。连小女生玩的游戏你都拿来玩?要不要再著本书,书名就叫作……《把`现在`埋在今世的土里,留给来世的黄昏暮年》”?恩杰得意的诡笑引来恩志拼命的追赶。“好了好了,停——”恩杰做出一个stop的手势向恩志示意。恩杰从小就讨厌跑,被恩志连续追赶了一阵儿已经是气喘吁吁,但还是忘不了他那“贫”的本性。“恩志大哥,小弟算是怕了你了,没命的追我,跟小孩儿似的。我是跑不过你,不过君子动口不动手啊,我能讲得过你。”恩杰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心里面好似已经盘算好什么。“好,你倒是给我讲讲看,我怎么就跟女生一样了?你最好是能讲清楚,要不然……哼哼…。”恩杰心里早已窃笑不止,`哥哥,你又要栽喽,你的歪理永远都不如我多呢。哈哈哈…(二)黄家有两个儿子,便是恩志跟恩杰。恩志跟恩杰虽然是双胞胎,可是性格却截然不同。恩志属于老实憨厚、稳重塌实的年轻帅小伙;而恩杰则是嘻皮笑脸,长着一副贫嘴模样,给人感觉总是没一点正经的样子。不过,好在恩杰很机灵,很小的时候便懂得察言观色的处事,十足属于贼贼的鼠类。成长的岁月中,恩志总会很憨厚的让着贫嘴的弟弟,量出哥哥应有的风度,而恩杰虽然比哥哥小几分钟,但在哥哥面前也总想表现出大男人的一面,总想保护哥哥,害怕哥哥的善良会遭遇别人恶意的袭击。两兄弟虽然因为年龄相同也会经常发生一些打闹跟争执,但从不中伤彼此。每次恩志跟恩杰之间起了冲突,他们总会不谋而合的萌生一个想法,就是请若雅来做法官,或者调节他们兄弟间的矛盾,或者就判定谁是谁非。对于若雅做出的“判决”,他们两兄弟从不会露出一点点疑问的神情。若雅性格很温柔,是黄府管家的女儿。可能由于爸爸是管家的缘故,若雅从小就跟别的女孩不一样,总是很懂得把握分寸的对待身边每一个人,哪怕一个很放肆的哈哈大笑在若雅身上都是偶尔才会见到一次。但这些绝不是说明她的做作,只是恰如其分的能给人一种很有教养的大家闺秀的模样。若雅虽然是管家的女儿,但在黄府里过着跟小姐差不多的日子。先生跟太太从小看着若雅乖巧伶俐,一早就将她收为干女儿,多年来一起用餐,一起生活。(三)恩志、恩杰、若雅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同住在A市的黄府大宅里面,可谓是青梅竹马。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直到后来三个人私下约定想要上同一所大学。很幸运的,若雅跟恩杰考入A市同一所学院,而恩志则被B市某学院提前录取。A市跟B市相隔并不远,开车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08年9月初,他们顺利地进入各自的学院,三个人便开始经常地往返于A市与B市之间。四年的大学时光很快过去,转眼间三个人已经变成大孩子,满载而归的重聚在别墅后面的小花园,分享着彼此毕业后的愉悦心情。恩志跟若雅表示都想在工作后继续读研,而恩杰在这方面则将他放荡不羁的性格体现无疑。“好不容易熬到毕业,还要继续上学?你们的脑袋没烧坏吧?我能带上学士帽就已经很满足了,可真是……该怎么说你们呢?——”恩杰欲言又止,一脸不解的表情看着恩志跟若雅。“噢,对,就是那句古话,真是足以形容你们现在这种扭曲的求学欲望。‘人心不足蛇吞象’听过吧?”听到恩杰引用这句古话来扼杀他们求学的欲望,两人都经不住无奈的笑起来。若雅终于忍不住,意图去纠正恩杰这种错误的逻辑思想,“唉,恩杰,我跟恩志这是在不断地求学上进,你懂不懂啊?我真对你无语了,在学校看你还一副认真的样子,现在刚毕业几天就变得这么厌恶学习啊?”恩志只是仍然在一旁摇头恶笑着。接下来的时间里,考研的事情大家先搁下了,毕竟现在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还是找工作。虽然可以在家里过衣食无忧潇洒自在的生活,不过毕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还是不想再继续过以往那种养尊处忧的少爷小姐生活。谈到工作,两兄弟都不想到家族企业里面做事,总感觉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似的。若雅也不想去干爹公司工作。在若雅心里,一直都想靠自己的能力独立生存,更不想让自己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蒙上被任何人照顾的面纱。三个人都各自倔强着奔走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找寻人生第一份有薪水的等值工作。待大家可以再次悠闲的相聚在一起时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三个人都找到各自比较满意的一份起步工作。晚上回到家,一起在花园里面嬉笑着小叙这一个多月来从找工作到开始工作的点点滴滴,毕竟从小衣食无忧的他们从未体会到社会中种种不为人知的事态冷暖。大家都为庆祝找到人生第一份工作兴奋的一起举杯,预祝彼此今后在工作中能够顺利,业绩能够蒸蒸日上。这个晚上,不光他们三个在高兴的喝酒庆祝,家里面也在开party,来参加的都是公司一些部门主管,大概是公司又一个重要的项目已经取得成功,所以先在家里搞个小型的庆工宴。恩杰一直都不喜欢这种场面上的应酬,所以干脆三个人一起躲到花园里面尽情享受月下、伊人、音乐、君与酒的美景。他们有说有笑的聊着,不时的还会有些小小的打闹出现,不过都只当插曲而已。有此般美景的作陪,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在夜的舞台上演绎着,就像昼夜轮回一样再自然不过……先前一直有一些星光点点的小东西在头顶上闪烁着,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竟飘起绵绵细雨。换细雨做伴,此夜更是浪漫无比。若雅似有所感的哼起小调,月下小酌,再有良君相随左右,真是美妙无奇,人生也不过如此而已吧。恩杰大概是酒水喝多了,说要去洗手间,淋着细雨起身往别墅走去。只剩若雅跟恩志两个人,恩志提议去雨中跳华尔兹,感觉一下浪漫的氛围。若雅很痛快地点头答应了。当一曲高雅端庄的华尔兹还未来得及结束,恩志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装很精致的盒子。“若雅,打开看看,送给你的礼物”“礼物?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吧?为什么要送我礼物呢?”若雅一脸疑惑的表情。拆开精美的包装纸,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很漂亮的项链,还配有一个很特殊的掉坠。“来,我帮你带上”恩志开心的来不及看若雅脸上露出的表情就拿过手里的项链帮若雅带在脖子上,待恩志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若雅脸上并没有他预想的兴奋跟开心,反而是多了一份愁绪跟不解的疑惑。此刻,恩志当然能够读懂若雅露出的表情。在某一似乎被定格的瞬间,恩志脸上也悄悄地露出一点点狰狞的神色。“若雅,其实……其实我喜欢你”恩志跟若雅明亮的双眸开始跟彼此的眼睛对视着。空气仿若都被冻结,沉寂了片刻,若雅的眼睛从恩志身上移开,转而看向远方,恩志顺着若雅望去的方向转身看过去,是恩杰。“看来我错过精彩序幕喽?”恩杰一脸挑逗的顽皮模样盯着若雅。“好啦恩杰,时间很晚了,我们去休息吧!若雅,你也早点休息”恩志推着恩杰冲冲地向别墅走去,害怕恩杰的继续追问会使得若雅更加尴尬,难以对答。夜色即将落幕,细雨绵绵的华尔兹一夜就这样在沉寂后慢慢消逝,直到第二天早晨。睁开惺忪的眼睛洗涑完准备去用餐,在餐桌前三个人的眼神却着实的撞在一起,礼貌性的问了早安然后各自开始用餐。整个早餐时间都出乎寻常的安静,只有阿姨跟伯父偶尔的聊上几句公司的事情。(三)两兄弟一早就约定好每天要轮流接送若雅下班,而这一天正好是恩杰去接若雅。忙了一整天,晚上下班的时候恩杰开车去接若雅回家。在车上两人还跟平常一样聊着天,讲着一天在公司里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聊着聊着恩杰的表情突然变的有些严肃:“若雅,昨晚哥哥跟你表白了吗?”若雅没有回头看恩杰的脸,只是轻轻地应了一声。“噢,那条项链很特别吧,是哥哥亲自画图设计然后送去店里订做的”恩杰的声音仿佛一失往日的调皮,还平添了一些深沉。稍稍迟疑了片刻,恩杰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跟若雅讲话。“他跟我说过,说那条项链是为他心爱的女人设计的”若雅只是静静地听着,或许在思考些什么。两人回家的路上很默契地再没有开口讲话。“到家了,你下车吧”“你不回去吗”“我要去参加一个party,争取跟你和哥哥一起步入婚礼的殿堂”恩杰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若雅下车后漫不经心的往家里走着,恩杰早已开车绝尘而去。参加party的人中间有很多美女帅哥,都是一些有名望的家族子弟,这样的聚会经常有,能促进家族间的接触,或许还能在偶然的情况下促成家族间的强强联姻,只是恩杰之前一直不屑去参加这样的聚会,不过这次却例外了。轻音乐围绕的空间里面穿梭着各界名媛子弟,彼此间随意的问候着。他们看到恩杰出现,都纷纷前来打招呼,客套的问候几句。只有睿琪跟恩杰像是老朋友一样坐在一起说笑着聊天。整个舞会都在热闹中进行,大家提议一起K歌,轮到恩杰了,音响里面响起KOne的《发现爱》,“走进不属于自己的空间/找寻一段幸福的画面/WO…笑声环绕着屋檐/穿过花园/我无意之间碰触你视线/花变的鲜艳灯光更耀眼/我知道一切都已不同/心中燃烧着熊熊烈火/爱的电波四处穿梭在这禁忌夜/为什么不能早一点…”三分五十八秒很快过去,之后迎来大家的齐声的喝彩跟掌声。恩杰一直都呆在沙发的角落里,静静地喝着酒。不知道在party上喝了多少酒水,舞会终于在凌晨将近3点钟的时候落下帷幕,此时恩杰看起来已经有些醉意,再跟众人告别后车向睿琪家急速的驶去。(四)若雅在迷迷糊糊中接起一通电话,一下子从睡眼惺忪的状态瞬间清醒起来。掀开被子疯狂的像恩志的房间跑去。当镜头再回过头来切换到若雅跟恩志的脸上时,他们已经在医院的走廊里。若雅不停地哭喊着恩杰的名字,这也许是若雅有生以来第一次没有顾及尊严跟礼教,第一次抛开身边所有的人放肆的哭,放肆的发泄,放肆的让自己的悲伤泛滥在走廊的每一个角落……仿佛这一刻在医院的走廊里只有她一个人,大千世界中也只有她一个。恩志欲哭无泪的抱着若雅,呆呆的,傻傻的……两人就这样在医院的走廊里不知道呆了多久,只听到医生说从恩杰身上找到一枚戒指。当医生把这枚戒指递到恩志面前的时候,包装盒上面已经沾满血渍。泪水滴溅在盒子上,恩志却一直用力的将盒子攥在手心,久久都没有松开。(五)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恩志跟若雅两人安静地回到家里。诺大的屋子里面空荡荡的,恩志的爸妈还在巴黎商讨公司进一步的合作项目。这个时候若雅已经不哭了,只是眼神变得有些恍惚不定。若雅回到自己的卧室,房间里一直回荡着那首熟悉的歌曲——《发现爱》,只是现在听起来原本优美的旋律却变的满是忧伤。眼泪开始不自觉地滑落,从眼眶到脸颊,再到下巴到脖颈,直至跟衣领相接……(六)想起跟恩杰在一起的每一幕画面,若雅跟恩志都沉默了。他们似乎能读懂彼此的心理,模糊中知道此刻对方心里都被满满的忧伤所占据。尽管这个城市四季如春,但有些事情还是会在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被狠狠地遗忘在任意的角落。不需要更多的语言来解释现在这份无言的静寂,各自都缓缓地迈着步子往别墅的方向走去,天空中又飘起绵绵细雨。回到屋子里,索丫妮安静的呆望着主人,眼中仿佛也蒙上一层哀伤的纱。是啊,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又怎能将过去的主人这么快的遗忘?夏日的清晨,阳光明媚。若雅习惯性地带着索丫妮出去散步,行走在熟悉的街角巷尾。散步的人并不是很多,周围也还算是安静,只有索丫妮在不停地叫喊着,似乎是听懂人类些什么?可惜它只是一条狗,不曾有跟人类交流的语言能力,索丫妮,说呀你,这是恩杰给它取的名字。若雅似乎又记起些什么。K One的《发现爱》适时的回荡在A市的每一个街角,好像是在提醒些什么?也好像是在唤醒什么人该记起些什么……┍我,只是我,其它什么都不是……┑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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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角开学不久,我发现我们班级的一个角落里多了一个图书角,同学们都很好奇的围上去。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600字,希望能帮到你!600字(1)原本,我们班只有一个图书角,整个班级只有五十多本图书。但是,我们的班主任业老师又给我们订购了一批新的图书,一共有一百多本呢!老师准备在教室的每个角落都安放一个图书角,老师在每个角落摆一个桌子,桌子上面放着不同系列的图书,这样每个图书角的图书都是不同系列的图书了。这样的摆放可以让我们更方便的借阅图书。说了这么多,大家一定很好奇图书角里有哪些有趣的图书吧!接下来我该大家一一介绍吧,图书角里有图书《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十五本,还有《笑猫日记》系列九本,还有《皮皮鲁》系列五十四本……这些图书都是我们班的同学喜欢看的书,这下我们班的“书虫”们可以大饱眼福了!有了图书自然就有了阅读规定,我们的叶老师给我们列了一套阅读规定,比如有:1。借书者必须在书柜上贴上“阅读记录卡”、2。借书者必须在两个星期内归还所借出的图书、3。借书者不可把书本损坏,否则按书价的两倍来赔偿、4。归还图书时必须按书的编号摆放……。有了这些秩序,我们的同学借书就更加的小心翼翼了。这时一定有同学会问“阅读记录卡”是什么,让我来给大家解答吧。阅读记录卡是记录你借书时间的一种东西,我们要在便利贴上写上借书人的姓名,以及借书的时间,还有借的书的名字、编号,这就是阅读记录卡。阅读记录卡必须要在归还图书时撕下来,若没有归还图书,就不能把阅读记录卡撕下来。撕下来的阅读记录卡可以保存起来,当这个学期借书时,当你再次拿出这些阅读记录卡,这时才发现自己这学期已经读了这么多图书!我们五一班的班级图书角里面的图书有趣极了,一定让你大饱眼福!600字(2)最近,我们班添置了一件新“家具”——小小图书角。它的外形是一个长方体,是由架做成的。它有一扇玻璃窗,透过玻璃可以看见里面的好多种书,柜顶有一个白色的花蓝,栽满了绿色的吊兰,吊兰像风铃一样一串串地从上到下地垂着,给人带来一种清新、自然的美感。打开柜门,可看见三个隔板,把满柜的书分为四层。为方便查找,我们又把书分为四大类,每层一类。第一层是“优秀作文”类,里面有《分类作文》、《顶级作文》、《满分作文》……。第二层上面摆放着《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等许多的童话故事。在第三层上面有我国的《红楼梦》、《水浒》等四大名着。尤其是在第四层我们为它装满了《十万个为什么》、《小博士少儿百科全书》等,他能为我们同学解答很多很多过去不知道的问题。每当下课铃声一响起,图书角前就挤满了人,管理图书角的“管理员”就忙得不亦乐乎。同学们拿着书不断地走进这知识的王国和书的海洋,一个个津津有味地看着各自的书,看到开心的时候,他们会笑,看到伤心的地方,他们也会跟着去悲伤。这小小的图书角,虽然不大,但作用不小,他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开心,快乐,在不知不觉中还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知识和智慧。我爱我们班的图书角。600字(3)为了让我们能读到更多的可外书,老师倡议我们捐书,创办班级图书角。大家可高兴了。而我这个书虫就更不用说了。回到家里,我就张罗着要捐什么书,找来找去,没有一本合适。因为那几本较好的书,都被表妹途得不成样了。怎么办呢!这时妈妈提醒我说:“咱家不是有一本《名人故事》吗!”我恍然大悟:“对呀!我怎么没想到!”于是,我把书找出来,小心翼翼地给它包上书皮,写上书名,放进书包里。第二天来到教室,同学们已在捐书了。讲台上堆满了书。我赶紧加入捐书的行列。走近讲台,一看,啊!书的品种可真多,有《300字作文》、《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望着这书山,同学们都激动得欢呼起来。几位忘了带书的同学,愁眉苦脸的。听到老师说下午还可以捐,他们才又有了笑容。下午,又有不少同学捐书,有的一下子捐了好几本。一整理,有一百多本呢!两位同学利用课余时间给书编了号,放进学校给我们新添的书柜里,图书角这就创办起来了。为了锻炼我们的管理能力,老师让我们全班同学轮流当图书管理员。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又制作了借书卡。有了借书卡,我们就可以到图书角借书看了。第一次借书的场面最为热闹了。大家排成了两条长长的龙,还没借到书的翘首前望,心急火燎的;借到书的同学拿着书,喜气洋洋的走到座位上津津有味得看起来,看那认真的劲儿……有了班级图书角,我们的课余生活更加丰富多采了。我们爱这个班级图书角。600字(4)自从学校开展“书香校园”活动,班级图书角成立后,我心里有很多感受。老师让大家回家带几本书到学校,放在图书角里,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十分高兴,因为家里那些常年累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书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星期一,我抱着平时被我视如珍宝的书,兴高采烈地来到学校,把它依依不舍地交了出去。送出一本书,就会收获无数人看书时灿烂的笑容,一笔在脑海中挥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以及发现别人看自己的书的那种无法言喻的自豪。老师终于说出了一句激动人心的话:“小小图书角正式成立”!轻轻走近书柜,我就能感觉到书的轻微的呼吸声,与那发自心底的呐喊:快来把我拿走吧!捧着一本书,手感觉它很沉,仿佛这并非纸张组成的书,而是一堆珍贵的宝蔵,一堆由许多人心血凝成的宝藏。阅读一本书,就像用一把钥匙开启一扇知识的大门,用一叶小舟渡过一片学习的汪洋,用一盏明灯照亮一条人生的道路,最后到达幸福快乐的家园。看一本书,能使人物两忘,完全进入书的世界,别的事情都显得那么不值一提,只有它最重要,许久许久,方能忆起自己在看书,而不是书中人物,回到现实世界。若是把书忽地夺了,心中就如刀绞似的痛,如同把一个母亲心爱的孩子抢走,挺舍不得。一本书即为一个朋友,要好的朋友要出门远游,自然依依不舍,拼命挽留。班级小小图书角带给我不少欢乐,让我学到丰富的知识,我爱小小图书角。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