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菊花烂漫时
躺在床上,觉得一切都不可思议,像在做梦一样,还是不敢承认,唉,他说我很像他要找的人,虽然我很愿意,但这绝对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不可能……,因为,我有个别人都没有的缺陷,缺陷……缺陷,这个让我在人前人后都抬不起头的缺陷……缺陷……缺陷……缺陷。
屋顶
银发上忍安静地蹲着,秋月洒下的月光笼罩着他,银色,黄色,白色交错变幻着,朦胧不已,幻若天境,护额又反射着淡淡的月光,亮闪闪的,不是放肆的光,柔弱非常。远处的霓虹灯五光十色,可银发上忍无心欣赏这美景,临走时五代火影的嘱托正飘在他的脑海里。
“卡卡西,这次你的任务是寻找木叶的孩子,不要以为这是简单的D级任务,那个孩子在我们并不了解的世界,你需要通过时光隧道到达异界,异界有我们预料不及的危险,你要小心。我把这个任务定为S级,办成功有赏。”
纲手一脸办也得办,不办也得办的恐怖表情,卡卡西冷汗直流。
“这是那个孩子的一些资料,不要找错了哦。”纲手递给他一张纸。
卡卡西接过纸,端详着:
姓名:不详
性别:女
样貌:(略过)
年龄:12岁
发色:银白
性格:悲观,唯唯诺诺,不敢大声说话,有极强的自卑感。
特别特征:……………………。(此特征必须符合)
银发忍者不敢再想下去了,那个特征,特征,那个叫夕子的女孩绝对不会是我要找的人,那个特征她一点也不符合啊,那个特征,特征,特征。
第四章
真相
一件黑色毛衣
两个人的回忆
雨过之后更难忘记
一连几天都在下毛毛雨,阴雨绵绵的天气显得很让人郁闷,可是我倒很喜欢,在雨中淋着,让调皮的雨绒飘到脸上,脖子里,衣袖里,尽情享受毛毛雨带来的惬意。看着满天飘着的雨绒,喜欢她的我竟然涌起一股莫名的伤感。卡卡西几天没来找我了,呵,看来我真的不是他要找的人。算了,这几天就考试了,把这件事忘了吧,忘了或许会好受些。
在上学的路上,那条与卡卡西相遇的路上。
上课时总是心不在焉的。
雨绒还在飘着,雨啊,你知道我的心事么?
……
看着那白色的蜻蜓
在空中忘了前进
还能不能重新编织
脑海中起毛球的记忆
再说我爱你
可能雨也不会停
黑色毛衣
藏在那里
就让回忆永远停在那里
回家路上
『考试情况很不理想呢,这就是我的真实水平么?呵呵,太糟糕了吧……』
考试的成绩出乎意料的低,考试那天,背负着老师的期待,家长的期待,朋友的祝福,竟然考了这么……,这就是毕业考么?
又停在与卡卡西相遇的地方,脚自作主张地停下。可恶,还是不能忘掉他
命运呵,真是捉摸不透的东西。
银发忍者又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挺立的银发沾上了水珠,一闪一闪,像嵌上了钻石,发梢上有一粒水珠,欲坠。
『卡卡西老师好。』决定先打个招呼。
『嗯,夕子好。』看上去很疲惫的脸,还是作出什么事也没有的笑容。
『一点消息也没有。』没等我问,他倒先开口了。
『那来找我干什么?还不快去找?』
『……,有一个谁都不符合的特征。』
『什么特征啊?』漫不经心
『你不符合。』
『我也有一个缺陷的。』
沉默
原来雨绒还在怡然自得的飘着,可是突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风。它吹着,吹着,象是要吧柔弱不堪毛毛雨吹走,天空上顿时开始了一场战斗,风使劲吹,雨坚持地飘着,保卫着属于自己的舞台。一次次被吹走,又一次次飘回来。风也毫不示弱,愈吹愈烈。
『她的耳朵有残疾。』 『我的耳朵有残疾。』
惊异
沉默
终于,风不再那么强势,渐渐,风势弱了起来,毛毛雨开始欢快,象是在为成功鼓舞,愈下愈高兴,又在她的舞台上骄傲地跳起雨之舞蹈,或群舞,或独舞,淋漓尽致地为短暂的一生而舞,舞的欢快,舞的振奋。
自行车怪事
我有一辆小自行车,那天骑着出去,让警察没收了.罪名两条:非法客运,无照上路.真冤枉,车后是我朋友孔维维,怎么能事非法客运呢?
我交完罚款,然后去取车,到那一看,这不是大象吗?"警察,搞错了吧?"警察不耐烦的说:"一个小屁孩,骗你还不够唾沫钱,爱要不要."没办法只好骑着走了,上学吧.
一进校园就被门卫抓住了,大家很兴奋,说盗卖野生动物的家伙还是看到的头一个."哎,倒霉呀!"
我朋友硬说我骑了一头猪,不跟我玩了,学校摆车师傅总说我把:自行车"停在白线外面,提醒我好几回,又始终不敢把我车子扔掉.
更要命的是学校要我赔偿绿化费,说整个学校的草都让我的"自行车"给吃了,哎,倒霉的总是我
我就要走投无路了,决定把大象转让.如果谁想要我的"自行车"请和建设路小学门卫联系,随买随给,各位仁兄慈姐们,帮帮小妹我吧!如果需要,请赶快接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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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流星滑过时第一次见到流星是在电视剧中,从此,流星便在可可小小的心中生根了。可可开始发奋读书,她梦想有一天能飞上天空亲手摘下一颗流星。门外父母仿佛永无休止的争吵使可可快要崩溃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每天面临着父母的争吵,可可作出了一个决定。她望着天空,星星和月亮像是在向可可招手,这更加使她坚定自己的决定。可可从柜子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写下了遗书:“......我相信自己的灵魂能飞上天空,能捕捉到属于我的那颗流星。”血液缓慢地从身体里流出的时候,可可看见了一颗流星滑过天际......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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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九月,又见菊花时序渐移,夏日的喧嚣慢慢淡去,秋日的韵味在枝叶间悄悄伸张开来,草木披色,山长云轻,阳光虽然依旧张扬,不过,空气的味道却一天天清峻了。坐在窗前,时常听见叶子间相互致意的响动,我总是在想,它们的轻语会惊动熟睡的鸟雏么?又到九月,弹指数来,离开校园的时间已有五年,这样不长不短的时间可以磨掉很多个性的峥嵘,但对季节的那份亲触却始终滑行于坚硬的时间之上,执着地扎根于心上,像流水一样,可以穿越泛白的思想,在各种各样的岸边停留。我是在九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农历的九月,谷子的香气穿透肺腑,刚刚闲置下来的农具还保留着收割的欲望,麻雀在饱食之后,顺便探视了我慵懒的睡姿。那个时刻,我还没学会如何打开眼睛,我只能用心去查看秋天的颜容,那是最初的亲近,所有的味道都被我贪婪地收入怀中。直到今天,这些味道依然在内心深处不断地发酵,轻轻一碰,就会将最初的幻想舞动。大自然单独地赐予常常吸引我们欣赏的眼神,对九月的热爱,自然少不了对花卉的铭记在心,而九月,花事大多渐尽,唯有菊花迎来了她的盛期,所以九月又被成为菊月,因菊而美,因菊起叹。大约十岁那年,我家花盆里栽种了第一株菊花,对菊花的认识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十岁是个特别快乐的年龄,对劳动充满着异乎寻常的热情,常常把花盆里所有的花都浇得全身湿漉漉地才罢休,这少不了挨母亲的训斥,后来,那几盆菊花居然开出了白色的花朵,在日渐萧瑟的花台中显得与众不同,本来快活的我就愈加雀跃了,香气不多,也要用笨拙的小手将花枝拽下来,凑到鼻子前闻闻。与九月特有的亲缘,决定了我对九月所有事物的亲和之感,而菊花是首当其冲者,就像高山之上的流云孤松,抬眼相望,是舍不得移开自己的视线的。因为这个原因,古典文学中关于菊花的诗句常常令我流连往返,像孟浩然《过故人庄》中“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句,读来有一种自然恬静的流韵,正下心怀;还有李清照笔下“东蓠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的温婉,赋予了菊花人性的品格;至于淘渊明的落花无言,人淡如菊,弯下腰,一不小心自己成了一株菊花的境界,则自不待言,更是令人神往。19岁那年,我远离故土,来到了开封这座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城市,求学的生涯虽清苦,但青春的意气却能够释怀。再后来,我有幸又留在了这座城市工作生活,和很多人一样,清早的时候牵着朝霞行走在大街上,到了傍晚,则向着晚霞而行。而开封这座城市又恰恰将菊花命名为这里的市花,许是因为这里菊花的品种繁茂、花蕊艳丽天下之故。每到秋日,菊花的香气便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流淌,郊区花农栽下的花卉正好这个时候缤纷开来,他们纷纷将一盆盆菊花搬进市里,为即将举行的菊花花会做准备。花会的这一段时间,我们皆称之为菊展,各个公园都会盛妆以待,无论是入口,小径还是大道及展台前,五彩的菊花都在尽情地绽放,舞动醉人的秋意。不仅颜色各异,还有一些极其珍贵的品种比如墨菊等也出现在花丛之中,让人大开眼界。开封的九月是动人的,暑热已经褪尽,风沙未起,天蓝如镜,整个城市都包围在花的芬芳中。寻常巷陌,也是一步一景。即使是那些极平常的品种,依然能够吸引蜜蜂们多情的眼神。菊花盛开的时候,当然忘不了买上几盆,卖花的地方很近,就在门前广场的旁边,一字排开,有许多品种可供挑选,即使不卖,每次从外面回来,也一样遭遇那些绽放的心情。12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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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故人很久没有上网,再次打开邮箱时,信件早已成堆。许许多多的信件中,我随意点开了一封,信件的口吻异常熟悉,就如同耳边响起的悄悄话一般,再看看落款,心中便明朗起来。哦,原来是他。他是我记忆中印象较为深刻的小学同学之一,不羁的性格和优异的成绩使得他在众多男同学中较为突出。当然,他身上也有许多令我讨厌的地方,总是记得因为名字酷似张三丰的缘故,就总是嚷嚷着说是张三丰的后人;因为当上了路队长,就总爱挎着书包从老长的队伍后面一直往前走,然后瞪着我说:“别老站在队伍外面,站好!”;总爱打断女生们的对话,或是趁你不注意时,躲在一旁准备吓你。然而,我与他之间更多的,是好朋友之间的默契。上英语课时我们的对话一定会被老师称赞为:“very good”,课间玩游戏我们也常是一组,就连班上玩过的“默契大考验”,我们也是班上唯一成功的一对。信件里,他告诉我说,他和我在同一个学校补课,看花名册时看见了我的名字,所以来向我确认一下。我仔细想想,那次是我大意错过了报名的时间,我是通过打电话让老师给我报的名,不知道具体时间,也就一直没能给他回信。直到那个星期六,我弄清楚了上课时间,坐在了教室里。因为是靠边的位置,也没有太注意进出的人群。一堂课,两堂课……放学了,我本以为见不到他了,心中感到几分惋惜,毕竟同窗五六年,分别时没有说什么,但心中还是会有不舍的吧。这些年来一直没在与他见面,又忍不住猜测他现在的模样。我刚出校门,迎面撞见了一个人,我本想绕过去,哪知他竟然叫住了我。我抬起了因思索的头,再仔细看看,原来就是他。我很诧异几年后他还能认出我来,在人群中还找得出我的面孔。我打量着眼前的他,他确实变了,长高了不少,眉宇间却少了几分霸气。此时的我们及时站在了一起,但毕竟记忆中往事的亲密与友好是尘封已久了的,我们一时缄默无语。他开口问我在哪里上初中,想来也是一段毫无意思的对话。我的心却早已不在他身上了,只是莫名的恐慌,当初那个嚣张得不得了的家伙居然也变得八面玲珑起来。他不再会反驳我的言论,像以前那样争得面红耳赤,也没有挑出我言语中的毛病,而是在一旁“嗯,是啊”地随声附和。这时才注意到,从前细腻的童声,也变得粗糙起来,想必是到了换声期的缘故。他也没有再和我开玩笑,而是和我谈起了学习,那些令我讨厌的生硬的措词,让我突然觉得眼前的他好陌生,即使近在眼前,心灵也仿佛隔了千万条沟渠。最后,生硬的对话没能持续多久,他本可以选择和我一起回去,但匆忙地别后就急着走了,我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他走后,我在原地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恍然间觉得像失去了什么一样,想努力寻找却早已消散得无影无踪。以前那个搞怪,张扬的他哪里去了?我们无话不谈的友情又被谁夺取了呢?我不得而知。若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我转过头,努力说服自己忘掉所想的一切。又见故人,没有惊喜,更没有重逢后的感动。原来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的啊,记忆中的人在变,感情在变,连关系也在发生改变。不变的,就只有记忆中的那份美好了吧。1200字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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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平遥《又见平遥》在夕阳的陪伴下,我和爸爸来到了《又见平遥》。一路上,我一直在想:又见平遥好不好呢?人们都说小孩看不懂,我是不是也看不懂呢?一开门,人们就蜂拥而上,一起冲进了《又见平遥》剧场。可是,看到眼前只有一座建筑和空地,本来想着一进门就能见到《又见平遥》剧场的我,顿时心里凉了一半。正当我要进的时候,却出现了一排队伍,我立马怒气冲天,已经排了,怎么还要排?终于要开这个门了!可是,映入我眼帘的却是一副黑漆漆的画面。这能表演吗?我能看见吗?我心里有好多问题。这时,一位漂亮的阿姨面带笑容:“大家这是去哪呀?哦!是去南城门的吧!快去看看吧!镖队要回来了!”我和爸爸继续往前走,又见一位叔叔瞪大眼睛,半蹲着身体:“大家快去南城门看看吧!镖队要回来了!”真的?我和爸爸几乎是小跑着前进,又有一位叔叔目光呆滞:“大家快去南门看看吧!镖队要回来了!”我和爸爸迫不及待的挤到南城门,想去看看镖队,然而,让人扫兴地是主持人的那句话:“就在打开南城门的那一刻,老百姓都惊呆了!232人组成的镖队,仅仅回来一人!”灯光向城墙,一个小男孩拿着一面破旧的旗子:“我就是那232人换回来的人命!虽然陪同我回来的是一面镖旗,但我带回来了232条灵魂,他们在那!”我们的目光向城墙,突然间,电闪雷鸣,雷隆隆作响,闪电发出耀眼的光芒,大雨倾盆而下,我吓得直往爸爸怀里窜……随着灯光的变换,古城若隐若现,感觉摇摇欲坠,快要塌似得。这时,从里面走出几个人若有若无,他们都是去世的送镖人,面孔洋溢着快乐和激动,走在铺满金黄色小花的路上:“我们回家了!”“早知道飞能很快的回家,咱们送镖时就不用走了!”不久,他们又回到了他们现在的家乡—天空。值得欣赏的还有两个地方,一是选亲,赵东家选亲了!整个院子热闹得 很!写礼钱的,准备衣服的……开始选亲了!品足、摆臀、鉴手、相面、扭腰,最后,只留下一位姑娘了,她许下誓言,答应为赵东家生个儿子,然而,男孩子出生了,他的母亲却逝世了,临死前,她说:“我生也生了,死又有什么呢?”过了好几年,这个院子被一位富翁占了。赵东家也去世在草原上,他死去之后,回家的愿望激烈的在他脑海里回荡着,他由走变成跑。刮风、下雨、下雪,他都在跑,靴子沾上了泥……就这样,赵东家的故事结束了。我们走在街上,突然有个叔叔拉住我:“小姐,来坐轿子吧!”我答应了,轿子可是有钱人家才能坐的呀!我由一个看戏的马上化为戏中的一份子。真是太高兴了!他们喊着:“乡亲们让一让,小姐逛街了啊!”许多人闻声而来还以为有表演了呢,跟在后面使劲的拍照,这种被误认为小姐的滋味可真好呀!很快就来到了新镖队出镖洗澡的地方。“小姐,请下轿!”我高抬“贵足”过来观看。洗澡时间到!镖队的兄弟们大喝一声:“乡亲们离远些啦!小心溅你们一身水!“扑通”跳了下来,有人没反应过来,被淋了一身水!洗完澡后,平遥城里选出的最秀丽、最手巧的姑娘跑了出来,给镖队的兄弟们擦身,最后,每一个姑娘都在镖队的兄弟胳膊上刻上了生死离别的两个“牙章”。二是做面,做面了!厨师们拿出自己的好手艺,个个都精神抖擞,他们一拍桌子,面粉左右分散。只见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捧着面粉,往空中一撒,就像喷起的水柱,空气中弥漫着面的气息。我头一次这么久久地凝望着慢慢落下的面,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要回旅馆了,我看着变换颜色的灯光,感觉自己刚刚从时空隧道走了出来,从古代带到了现代120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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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四人帮”08年的9月,我乘着夏天的末班车,来到了久违的学校。沉淀了一个暑假的心情被蓝色包围,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里,风儿在心的画板上信笔涂鸦,调皮的雨精灵撞翻了那杯浓郁的咖啡,冲去了那蓝色的颜料,取而代之的是沉闷的灰暗色调。阳光黯然失色……花儿开了开学的前些日子无聊透了,沉闷的气息让人透不过气来,连空气中也有淡淡的苦涩。又是体育课,秋千上陪伴我的只有孤单,小妖精漫步在云端,轻声叹息。“给我站住,你个‘金鱼’看你往哪跑”,只见一个白白胖胖的男生手中拿着小石子,去追那个在前面疯跑的瘦小男生。他额前的头发在风中有节奏的飘动。他,应该就是别人口中的‘金鱼’吧。他俩奔跑的身影成了操场上一道独特的风景。连我也被他们的快乐所感染,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闪动着的青春的光芒。穿过阳光事后,我知道了那两个男生和班上的另外两个男生很要好。四个人,成绩一个比一个好,一个比一个调皮。性格更是各有千秋,可活泼是他们共同的特点,整蛊是他们最擅长的,于是,吾赠其一不雅称号“四人帮”。且说这“四人帮”仅绰号就是一绝,其他的可想而知。“小飞象”——四人帮之首。虽说他是四人帮中年龄最大的。可经常被欺负的也是他。听,又传来了惨叫声“救命啊,我服了你们了,我怕痒啊”,唉,真实惨不忍睹啊,金鱼,小朱,牙刷又开始对小飞象实行连环整蛊记了。班里这样戏剧性的一幕,已经屡见不鲜了。课余时间,大脑迫不及待的想要休息一下,得到了我的“绿色通行证”后,便驻足观看起来了四人帮的精彩表演。如果他们其中任意一个投身娱乐圈,没准还能拿个金马影帝奖呢。他们总有无限的快乐能量,绿色一点点在心底蔓延开来……牙刷——此牙刷非彼牙刷,原产自非洲,进口至中国,youknow 之所以说他产自非洲,只因为他那黝黑的皮肤,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非洲强烈的紫外线强光照射。此人居四人帮第二位,实在有些委屈。他,尤为喜爱和小朱打打闹闹。其招数以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见长。有时,我在想,他是丐帮帮主传人。小朱——四人帮里的一个狠角色,此人看似忠厚老实,可狡猾的特性在他身上展露无疑。他平日里不经常和其他人接触,看起来倒像个正人君子,可一旦四人帮聚首,那可真是原形毕露啊。不信,接着往下瞧吧。中午午休呢,因为我还要赶快完成我的文章,所以只好放弃午休,小朱也不休息,他在干嘛呢?看他悄悄的拿起牙刷的眼镜,用粉笔在上面涂着,在干嘛呢?我正疑惑不解的时候,他举起了被粉笔涂过的眼镜,呵呵,原来他把牙刷的眼睛给改造了改造。唉,可真够损的呀,我实在是钦佩呀。金鱼——人称“怪才”,只因为他真的是特别聪明,而且有时候课堂即使听讲不认真,成绩也比别人好很多。此人可谓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饱读诗书啊。不过,你可别以为他是那种文静的书生,一旦你和他沟通过后就会发现,其实他很邪恶。只要你被他抓到小辫子就惨了,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能说的你无地自容,直叫命苦啊。他呀,忧郁起来一个样,活泼起来就像变了一个人,不知道狮子座的金鱼是不是都是双重性格呢?虽说四人帮都很调皮,可他们的活泼,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也让我羡慕不已。也许为来的某一天,某一个时刻,想起他们四人帮,会会心的一笑。相信这会成为青春岁月里的美好记忆。也希望四人帮,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每天开心,快乐。——后记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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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别时,又见花开真相从来都是最伤人的,不顾你愿意不愿意,它无法改变。熙若当年是这样对他说的,时至今日,他仍是不信。“那分明是宿命之说!”他丢下这句话,愤然离去。未来从来都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真相什么的,只是懦弱者的逃避之语。可是,真相从未改变,命运亦然。它们早已存在。当修云开始记事起,他就被卖到一处人家当玩物。人们都说他投错了胎,长得如此玲珑漂亮,本应是个女孩。从小就被人打扮得美艳无比的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是个女孩。从一个官宦人家到另一个官宦人家,再到妓院,再到官宦人家,他已经不记得因为自己这张脸而受过多少耻辱。那耻辱,即便是时间也难以磨灭。终于有一天,人们玩得腻了,看得倦了,赶走了他。他终究是个玩物,随人爱怎样就怎样。洛阳城,这个极度奢华的城市,是不容小人物生存的。只好等死。在他的梦中,一直有个白色的身影对他说,不要放弃,我会来救你。每次做那个梦,身上就有一股暖流流过,使他一直坚信,一直活到那个人来的时候。他沦为乞丐的二年后,那人终于来了。在他面前,微笑地抚了抚他的头,递给他一个馒头。他大声地哭了起来,那人蹲下拥住他,说:“好孩子,不哭。”从那天起,他进了灭音门。他问她,为何要救我?她对我微笑:“因为你是一个好孩子啊。”她是尊信的儿媳,叫紫音,是灭音门的司梦使。她救他,是为了让他将来救自己的儿子。灭音门将来会有灾难,她知道的。而修云,就是那个救自己儿子的人。他进灭音门那年十岁,那年,紫音顺利产下一子,尊信大喜,定名为尊穸。同年十二月,尊信的儿子,也就是尊穸的父亲,去世了。修云在进灭音门后两年,习得上乘武功。灭音门被诛,修云又加入了清音苑。由于武功修为乃上上乘,修云在清音苑声名雀起。紫音在清音苑进攻灭音门时为保修云和尊穸,自己挡住了四大高手的围攻,而尊穸正中一掌,被来人冲散,至此尊穸下落不明,紫音横尸当场。修云安葬好紫音夫人后,加入了清音苑。后自创一套剑法,成为四大长老之一,被誉为清音神话。熙若讲这些,不带一丝感情,她似乎只关心眼前人的想法。“你,怎么知道?我。真是你们的对头?”尊穸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瞳孔收缩,脸色变成青白。“你说错了,”熙若转过身来,微笑,“应该是我们是你们的对头。”“怎么会?为什么!”尊穸摇摇头,“你当年,分明是救我之人,修云他,只是在高处看着,他,他是无动于衷的,若,若真如你所说,他应早就将我带走了。”“你不敢面对现实么?”熙若微笑,那笑容在此刻显得残忍如斯,“抑或是有不相信的理由。”熙若走到尊穸身旁,那笑还是那么完美,“比如说,你相信我救你是真心,又比如,你喜欢我。”尊穸一软,跪在地上,像被泼了一瓢冷水般,大彻大悟:“小姐,我明白了,您请回罢。”她没有走,只是俯下身去,扶住他发颤的身体,眼神迷离,道:“你害怕么?这就是江湖,你无法避免这些事的发生,你有这样的觉悟么?”尊穸点了点头,一把拥住熙若,他亦不明白,心中那不明不白的情愫到底是什么,他只是感觉此刻自己有如火焚身的苦痛,能安抚的,却只有熙若一人。(未完)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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