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无二的坟墓
一座美在朴素的坟墓。
——题记
在作者的笔下,托尔斯泰墓“远离尘嚣,孤零零地躺在林阴里”,“只是一个长方形的土堆而已,无人守护,无人管理,只有几株大树荫蔽”,如此朴素无华的坟墓,却让作者受到震憾,让读者感受到那座普通坟墓所升腾出来的攫摄人心的力量。
这是因为,追求朴素,远离“可耻的奢侈生活”是托尔斯泰的幸福观,也是他思想感情的寄托。正是这种“纪念碑式的朴素”比起那些用大理石和奢华装饰来修饰自己坟墓的人更加让人敬仰和崇敬,更容易活在人们的心中,因为这种伟大的人格本身就是一座丰碑。“没有十字架,没有墓碑,没有墓志铭,连托尔斯泰这个名字也没有。”“谁都可以踏进他最后的安息地。”他的坟墓“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一般不留名姓地被人埋葬了”。这就是名震全球的俄罗斯伟大文学巨人列夫·托尔斯泰的坟墓!一个普通地无法再普通的坟墓,一个世纪伟人的息身之所。也许我们会在心中自问,怎么会呢?茨威格面对坟墓时也是惊讶的。是的,这是事实,一个让我们无法相信却又必须相信的事实。朴素的坟墓里面埋葬着一位同样朴素而品格高尚的伟人,一位给人类创造巨大精神财富的伟人。坟墓的平凡普通与伟人英名似乎不相称,但这正是作者立意之所在,普通蕴含伟大,对比中使人发现一种不同寻常的精神力量,这也正是打动我的基础。托尔斯泰以他的资财和地位,荣誉和贡献,比任何人都更有权来炫耀他的高贵、华美和高不可攀,然而他却彻底挣脱了市俗的一切羁绊,义无反顾地去追寻人的本质的平凡。正因如此,茨威格“从心底深深热爱”着托尔斯泰,我对托尔斯泰的感情更是无比地浓厚而真挚。朴素之美,美在朴素的语言。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作者通过语言来承载他的情感及思想,再通过语言传递给读者。茨威格伫立墓前,萦思怀想,心灵的那份震撼是自不待言的,似乎他应该把自己最显才情的词句铺展出来,用更具色彩的文字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但他没有。全文语言极为简洁朴素,这是一种风格,这种风格正好适合于描写托尔斯泰朴素的坟墓,作者对托尔斯泰的仰慕,他为伟人这普通的墓穴所受的感动,以及从中体悟到的深刻哲理——多少情思,多少感慨,全部隐匿在平淡朴素的文字背后。因此可以说,打动我的是那伟人墓的朴素和作者行文语言的朴素。朴素的坟墓伟大的人,朴素的语言真挚的心。茨威格让我们今天朴素不再多见的生活多了份感动与思考,伟大而平凡的托尔斯泰让我们更深谙了平凡与伟大的含义
托尔斯泰的坟墓——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坟墓,美在朴素的坟墓!
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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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目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它现实的明艳,然而它当初的芽儿,浸透了辛勤的汗水,洒遍了腥风的血雨。——冰心《成功的花》人生的过程与人生的目的,孰轻孰重?我的答案是——过程!从哲学上讲,过程是量变,目的是质变。伟大的质变固然引人注目,然而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需要一个多么漫长的过程啊!就像“成功的花”,它的明艳惹来多少惊慕、赞叹,但在它明艳背后,所凝聚的辛勤的汗水,经历的腥风血雨,又有谁知?质变是伟大的,然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即使是万丈高楼,也是平地而建。所以说,量变是质变的基础,人生的过程比人生的目的更值得重视。美国微软大亨比尔·盖茨在全世界建立起他的电脑王国,成为世界首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无数渴望成为企业家的年轻人疯狂崇拜的对象。然而,让时间回到几十年前吧,一间小小的办公室内,两台电脑,三个工作人员,其中一个是比尔·盖茨,另外两个是他的创业伙伴——这就是人们所谓“电脑王国”的前身,这就是比尔·盖茨全部的起点。也许当时的他只是一个心怀梦想、年轻生涩的小伙子吧,他当时肯定不知道他将来会成为这样一位世界首富,这样一位了不起的人物,这样一位电脑王国的国王。他只是向着他的梦想不断地攀登,毫不懈怠付出艰辛的努力。或许也存在上帝的眷顾吧,无论如何,他成功了。我们高二下册历史书上有他的照片,那是一位高大、英俊的男子,身着西装,戴着一眼镜,镜片的后边闪着睿智的光芒。那光芒穿透了镜片,那么耀眼——然而这一切都比不上那一丝微笑,他的嘴边,噙着微笑,那是经历过奋斗、成功、自信的微笑吧。我敢说,那是世上最迷人的微笑,它令我终生难忘。是谁说过,“奋斗过的人生是美丽的”,我想说这句话棒极了。是啊,奋斗过的人,那么卓然屹立于天地之间,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人。他有权利这样说:“我不悔这段人生,因为我没有白白浪费,我奋斗过了。”也许他成功过,也许他失败过。也许他最终成功,也许他最终失败。然而,他依然美丽。有谁规定成功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呢?还记得那位屹立于易水河边的武士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世界需要成功的人物,同样,也需要悲剧人物。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但有谁说他不是英雄呢?他凭着一腔热血,毅然地迈出了那一步,虽然不知结局如何,但他尝试过了——那也是成功。凄美的人生,不也是一段佳话,留给后人细细咀嚼吗?数学老师经常对我们耳提面命,做数学题的时候,一定要写好过程。过程没写好要扣分;没有写过程,零分。我想,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过程一略,分数也略了。为你的人生定一个目标并为之奋斗吧。命是父母给的,路是自己走的,这才叫命运。命运在自己脚下。我们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才能踏出坚定不悔的人生;认真填写人生的过程,才能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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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我拿着一把小的不能再小的铲子.努力的挖掘着我期待的宝藏.挖的很深.我发现了宝箱.透明的箱子.里面我想要的无价之宝.兴奋时却发现打不开.打开需要钥匙.而钥匙在别人手里.更难过的是.钥匙只有一把.而且仿造不来.我感觉到了危险.地表的沙土向下滑落.我没有退路.呆在原地看着宝藏.当沙土掩过心脏.才发现.自己挖的是坟墓.我将葬在这里.我怕.怕死.更怕死在这里.因为在这里最终会看到宝箱被别人打开.拿走宝藏.人在哪摔倒就应该在哪站起来.这谁说的.?抽死他.!头上有高压线.站起来就电趴下.站起来就电趴下.你站站试试.不累死你也电死你.应该是"在哪摔倒的就在哪趴着不动".这样也许有人会扶你起来.但她知道你想和她一起走时.她会一腿再把你踹趴下.豪不留情的.(我好像又有点跑题了.不说我那点破事.坟墓.对.坟墓.)人死后会永远待在坟墓里.在世曲曲几十年.而在坟墓里也许会是上万上.那是在轮回.等转生.人在坟墓里轮回时.上帝在写小说.小说里有你有我.很多年后.在现实中发生.我们认为的真实.在上帝眼中是电视剧.虽然是他写的.但他不会记的每个角色的命运和结局.因为他不付责任..你我只是演员.有一章的那一节.你是主角.我是群众.木偶一般....(妈的.又跑题了.)(坟墓.说坟墓..!)上帝有小说可写.人在坟墓里能做什么呢?在回忆过去.回味感觉.然后灵魂会交换色彩.那是回想起酸甜苦辣.上帝和灵魂不同之处是.上帝在编写新剧本.[虚拟.未来].灵魂在回顾老剧本.[真实.过去].人们喜欢把坟墓建在风水宝地.那人们为什么把周围有山有水有花有草且安静没有人的地方叫风水宝地呢?因为没有喧嚣.适合回忆生前的点点滴滴.我觉得变成灵魂后会得到比人强数倍的回忆能力.从出生到死亡.全部想起.无一遗忘..灵魂只拥有时间.只有回忆和轮回.灵魂的感觉和感知也会比人强数倍.这样能得到更强的幸福感和痛苦感.这就是天堂和地狱.算是轮回的试炼.想到生前做的好事和高兴事.会天堂般幸福.相反想到生前做的坏事和难过事.会地狱般痛苦.当你躺在坟墓里的时候.你想想你做了应该做的事情了吗?疼爱妻子.孝顺父母.养育孩子.你做了什么遗憾的事情吗?失去爱情.失去机遇.错过淘金.你做过自豪的事情吗?做过汗颜的事情吗?后悔的?等等....还有你留下了什么?(题跑的厉害..不知道题目还该不该叫做坟墓.)现在的人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想想.如果没有婚姻这座坟墓.那爱情就会死无葬身之地(题回来了.虽然不是很自然)9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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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小小的一个坟墓,我在外头而你却在里头。就是因为就是它的存在,把你和我分开,在一气之下,我真的恨不得把它毁了,把你从里头带回家,因为我真的很想你与我们共度的那些快乐的时光。在你远离我们的这些日子里,我觉得是那么的漫长。我知道时间会冲淡一切,但却冲不走我们相处的时光。想到这,我不禁的流下了泪水,有想起你对我的好。在小时侯,我总喜欢吃冰激凌。但因为家住家乡的我们,根本不可能有冰激凌卖,却不知你为了我,居然背我到城市里去,那漫长的路途,到现在还映着那沉重的步伐走向那通往城市的道路。当时的我不懂得感谢你对我的好,只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时的他并不吃冰激凌,只是看着和我吃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回到家后我问起妈妈:“为什么外公不吃冰激凌呢?”,“那是你外公经过几天辛辛苦苦勤劳的工作后存下的一笔钱,他居然把所有的钱买冰激凌上”。妈妈的回答是我想不到的。当我知道后,再也不敢闹着要吃冰激凌了。你似乎知道什么似的,也没带我去城市去,但也会买着买那的东西给我。童年时,我总希望有个可爱的小熊娃娃,你呢,毫不考虑的就给我买去,到现在,我依然清晰的记得你的样子,因为你给了我一个快乐而又一辈子也忘不了的童年中的你。在我渐渐长大以后,我才发觉你对甜的是那么的感兴趣,后来才知道因为条件的限制下,没表现出来。在我生病的时候,你曾亲手端了一碗甜面给我,我十分感动,你并没有说话,而我却吃着你端来的那碗面,把你的心意吃进内心去,不想让它流逝。当外婆看到后说,这是我外公最拿手的面,也是他最喜欢吃的面条,而且煮法是那么的特别,居然放糖下去煮面。我听着,默默的想着你最爱的甜食。在你将近去世时,我考虑了很久,问你喜不喜欢冰激凌,而这时的你连忙点头,我内心当然开心,打算每天放学之后,都回买一条冰激凌给你。而我会在你的身边看着你把它吃完后的样子,不知不觉的回到童年的我,不知中你把冰激凌吃完后,我顿时那上纸帮你擦干净,这个画面将永远定格在我脑海的深处。那天,你远离了我们,去了一个你认为快乐而我们认为痛苦的地方——坟墓。我手中依旧那着冰激凌回家,想不到你竟然远离了我们,我不相信你去世,立刻跑进你的房间,而你的床是空的,这时,我手中的的冰激凌也融化。我真的很无奈,不知怎么才能挽回你,在以后我们只能每年看到你一次,带上那不能不融化的冰激凌。坟墓中的你——外公,这时我将只能在坟墓外看着你,叫你。我真的爱你,愿你天天开心。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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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一无二人常说隶书给人的感觉太张扬,而楷书给人的感觉太拘泥。而聪明的郑板桥将隶书与行楷相结合,形成独一无二的“板桥体”。歪歪斜斜而又错落有致,实属妙哉!有人说,这种作品“不可无一,不可有二”,实为有理,我颇有同感。不仅是书法界还是我们的社会,不是缺乏“郑板桥”,就是“郑板桥”仿品太多!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板桥体”,需要创新,而不是泛滥的空壳。幼时学习书法,前期都是以临摹为主,刚开始练得很辛苦;直到后来,我才深究其意。原来,学习别人的字体与风格是难,特别是要将那种字体与自己思想情感甚至你的笔法融于一体,然而,真正的境界在于练就你自己的风格,这就是难上加难。学习多年,我仍还未成气候。因此甚是佩服郑板桥这类的先驱。然而,现在书法界中许多自称“书法家”的人,其实也与我的处境一样尴尬,只不过他们的“火候”比我更深罢了。其实也缺少了他们的“个性”。他们的“描摹”虽能形似,却不神似,也验证了“不可无一,不可有二”的道理。又岂止书法需要“板桥体”,我们的社会也需要其注入。在我们的作文界时常会闹出两个字“抄袭”。如今书籍泛滥,人人都是“作家”,人人都可有一两本“着作”。然而,却有大部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实为狼狈。他们把名家的珍品抄袭一番,汇就一本书,却弄得个四不像。所以说,真正有价值的、意境高的你也抄不像,不如开创自己的品牌,自力更生呗!且说最近红爆一时的小沈阳,大家都被他的搞笑天赋所吸引。小沈阳却实在是别出心裁,独树新枝,但是小沈阳可有一,却不可有二。有一,可谓之新潮,有二,有三则不然,不仅大大削减了其新意,还大大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审美情趣,这可就不讨好了。因此,无论怎样,我们的社会都需要“板桥体”,需要注入新的活力,更丰富的元素,就像字体一样。“板桥体”不仅有助于社会的发展,也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既不可太张扬,也不可太拘泥,要将隶书与行楷相结合,才适度、中和。要根据自身条件,打出自我的天地,勇于创新,塑造独一无二的个性。放眼未来,希望我们的社会将会有更多不同的“板桥体”,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的。轻松舞出自己的舞台![点评]考生对材料的理解紧扣提倡创新、发展个性这一主题,足见其有阅读提炼能力。开篇对楷书和隶书特点的评价,自然引出作文材料,足见其对材料的处理能力。正文由“板桥体”的“不可无一,不可有二”说开去,写到了幼时学习书法“描摹”的感受、写作界的“抄袭”、小沈阳的搞笑新潮,这一由此及彼、由浅入深的议论,足见其有认识事理的思想素质。虽然语言表达尚待锤炼,但作为考场作文功底可嘉。上海市位育中学语文特级教师国庆波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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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青春的坟墓青春是一首歌,旋律时而伤感,时而快乐。青春是一缕风,它带走了我们所付出的感情,岁月。青春是一棵大树,枝繁叶茂,可是始终都会枯萎。青春是一个没有写完的句号,为我们匆匆的岁月留下了无尽的伤痕。青春是永不停息的时间,它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它的脚步。青春,是每个人一生必须经历的一场劫难。 ——题记青春是一个鞋印,总是被人忽略。它带给了我们无止尽的伤痛,在青春的刀刃上行走的我们,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渐渐变得遍体鳞伤,我们爱青春,所以爱尝试。可是在初尝青春时我们尝到的只有青涩,要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味道,就必须继续尝下去,而为此付出的却是我们永远无法挽救的岁月。岁月流逝,我们都老了。回想自己以前走过的岁月,走过的青春,有时真觉得挺可笑。那时,懵懂,什么都不知道的我们就这样迈进了青春的小路上,一路上,柳枝招手,花儿含笑,溪流浅唱,鸟儿欢叫;可是,现在柳枝枯了,花儿谢了,溪流沉睡了,鸟儿飞了,所有的一切都呈现冬眠状态,回想自己的青春,是腐败的。在这腐败的青春里,想追回自己以前的岁月,重走一回青春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唯一的方法只有认命。对于不可改变的事实,除了认命,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对自己腐败的青春里的流逝的岁月认命,对自己腐败的青春里苍老的面容认命,对自己腐败的青春里坎坷的人生道路认命。对于从我身边匆匆溜走的青春我只能感到无尽的惋惜与抱歉。惋惜曾经那个稚气、天真的自己虚度了自己的年华,放弃了青春。惋惜现在这个成熟、懂事的自己不懂得珍惜青春。抱歉青春对我的付出,我却无以回报,只有诚挚的说声“谢谢!”,抱歉那些曾经爱我的人,我没有好好珍惜你们,只能真诚的说声“对不起!”青春只不过是场简简单单的葬礼,而我却不过是躺在棺材里的那个青春。现在的我,青春平平淡淡,无色无味。但我仍珍惜我的每一个青春,希望这样可以为我以前死的那些青春埋葬。青春,是场生命的盛宴 青春是场生命的盛宴,每个人都经历过这场关于生命的盛宴。在这场盛宴里,我们都哭过,我们也都笑过。我们也都无奈徘徊过,我们也激情澎湃过。人生就这样,在所有的不知不觉中,经历着一场关于生命的,关于青春的盛宴。青春的真正含义:只会让你更成熟更懂事,它只不过会在你的人生岁月里划上轻轻一痕。只不过会为你流逝的岁月,轻轻写上一个完整的句号。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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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一无二的我“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哼着流行音乐,背着斜挎包,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走在路上。这是谁呢?不用说,当然是我啦!我叫苏晓欣,是一名升七年级的学生。我有一双美丽的眼睛,一个不怎么挺的鼻子和一张能言善辩的嘴。眉毛浓浓的,但是被长长的刘海盖住了;耳垂厚厚的,但是被乌黑的头发遮住了。我生性开朗,但是有时候也很文静,你不要以为我的性格很多变,其实,我很简单——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没有丝毫掩饰。那双有灵性的眼睛经常会暴露我的心情。“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果然没错。由于性格原因,在班里我的人缘极好。上至班里前几名,下至倒数几名,和我的关系都不错。我和老师相处得也非常融洽,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学校有什么活动,我都积极参与;就连班里弄期黑板报,也都有我的功劳。上课时,我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课后认真做作业,所以学习一直不错。在家里,我也是个“乖乖女”。听长辈的话,听父母的话。放学之后,我会先回家做作业,完成之后,放松一会儿,继续学习。见到长辈,我会主动问好;家里来了客人,我会好好招待;妈妈回来了,我递上杯水;爸爸回来了,我奉上杯茶。有空时,我会帮妈妈做些家务,给爸爸捏捏肩、捶捶背,偶尔也会做几道小菜,给爸爸妈妈当回“厨师”。所以,在长辈眼里,我是个十分懂事的女孩子。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书法、绘画、舞蹈、唱歌,这些我都很喜欢。不过,我最喜欢的要数绘画了。不知为什么,小时候我就很喜欢勾勾画画,慢慢地,越画越好,到最后已经爱上了绘画。我尤其喜欢画卡通人物,特别是女孩,因为她们长发飘飘、衣服多种多样,画出来比较漂亮。不过,我至今还有些细节画不好,需要慢慢改进!闲暇之时,我喜欢拿本小说细细品味,慢慢啃读。书中主人公的命运时常牵动着我的心:主人公伤心时,我会落泪;主人公高兴时,我又会乐得手舞足蹈;我的心情会随着书中主人公的遭遇而改变。闲暇之时读本小说,感觉也不错嘛!和多数女孩子一样,我喜欢听音乐。听音乐时,我的心情就会特别愉快,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我自己。我最喜欢凤凰传奇了,他们的歌每首都是那么好听。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听一些轻音乐。紧张的时候放松一下,听音乐是个不错的选择。开朗的我,文静的我,单纯的我,天真的我,简单的我,多变的我!我就是这样一个独一无二,活得多姿多彩的我!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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