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红毛大衣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父亲有着一张京剧脸谱般多变的脸,身穿着他那件引以为豪的红毛大衣,挺着肥嘟嘟的大肚子,乍看都是那么的滑稽。
在我小的时候,我的确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打雷,就怕黑”的人。每当夜晚和打雷的时候,我都怕得、哭得要命,这可急坏了老爸这位“久经沙场,未闻女泣”的“自命题”将军。在惊慌中,老爸灵机一动地用他身上那件红毛大衣罩住了我的身子,使我处身于一个温暖的环境中。我便在老爸用身体作“房子脊梁”的小天地里玩起了过家家。玩累了,便幸福地靠着父亲暖和的身体,像一只小袋鼠一样偎依着爸爸睡去…
奇怪的是,每次醒来,“房子”都不会合乎常理地倒塌,因为老爸即便是睡着了,也始终保持着“房脊梁”的角色,生怕“房子”的倒塌会“砸”到我。
等我长到7、8岁时,父亲便开始教育我像他一样艰苦朴素。幼稚的我见到父亲的红毛大衣上有好几个洞洞,便傻乎乎地用剪刀也在自己的衣服上“以衣试俭”,在自己的一顿“自残”后,一位丐帮会员展现在父母惊恐无比的眼前…
母亲笑晕了,父亲更是哭笑不得,他爱怜地望着莫名奇妙的我……
后来,从母亲那才知道自打我出生以后,那件红毛大衣便也进了家门,父亲这些年,总是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的,因为他的那些钱都投资在我的身上…(我家不贫)
最令我难忘的是那个晚上,父亲把我从他单位接回来时,外面的雪已经很大了,风冷飕飕地刮着,刮得我冻得走不动。父亲想都没想,自己身上的外衣便给我披上了,暖洋洋的体温保留在我的身上…回去后,父亲得了重感冒,对于这个百病不生的人来说,是很意外的。也许,只因为他把外衣给了我。躺在床上的父亲脸上泛着红晕,迷糊地问我冻没冻着,我忍不住哭了…
父亲,您曾经对我夸赞过自己的红毛大衣是您的战袍,那么,我便要对您说:“父亲,你是我的红毛大衣!”
在百度上发过~
童年趣事
"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当看到体育场上空飘飞的风筝,脑海中边浮现出童年时放风筝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和爸爸去还没修建好的体育场放风筝,只见那里已经有风筝飞上了天。有彩色的蝴蝶,有摇头摆尾的金鱼,还有荷包蛋似的“飞碟”,真想上去咬一口尝一尝是什么味.令人眼花缭乱,看得我“热血沸腾”,赶快催促老爸:“放吧、放吧”。爸爸先带我到一个山坡上,那时正巧起风了,爸爸便开始放线。只见那只“老鹰”慢慢越飞越高,可就在这时,我听见爸爸说:“糟了,线缠住了”。我晕,有时间的话,我都要臭骂一顿线了,可现在只能和爸将缠住的线解开,终。。。于。。。解。。。开。。。了,赶快放吧!
“老鹰”飞上了天空,爸爸就让我玩,只见我将线时而收缩,时而抽出,“老鹰”也随着线的一静一动而上下起伏,就在我得意时,“嘣”,又怎么了?线断了!只见“老鹰”缓缓的从天上落下。
我和爸爸赶快下山,找了大半天,也没见“老鹰”哪儿去了。渴。。。死。。我。。了,饿。。死。。我。。了,气。。死。。我。。了,真是一盆冷水浇凉了我的心,懊恼极了,就那爸爸出气,我推一下他,他碰一下我,垂头丧气地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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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的爱爸爸有一件大衣,一件厚厚的大衣,这件大衣已经伴随着爸爸走过了两个春秋。虽然这件大衣是那样单调,可是,它蕴藏着爸爸那深沉的爱,深沉的爱……那天晚上,天气不怎么好,寒风中夹着点细雨。我与爸爸走在回家的路上,天很冷,呼呼的寒风如针一般刺入骨中,细雨落在手上,像千万个冰块溶解在手中。回家的路还很长,天还是那样冷。我不停地往手上呼气,来保持手心的温度。边走着,边顶着迎面而来的风,让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抖着,鸡皮疙瘩顿时耸起,鼻涕也经不起这场景的诱惑,也出来凑热闹了,“哈欠、哈欠”,看到这皮肤的“舞蹈”中,感冒声为它们“编曲”。爸爸见我这部“狼狈”样,摸了摸我的手,心疼地说:“冻成这样,看吧,谁让不多穿件衣服,着凉了吧,快穿上吧。”说着,便脱下了他那件大衣,披在了我的身上,在我的手上不停地摩搓着。然后,牵着我的手,继续地走着。我看了爸爸一眼,只见他脸色苍白,呀!爸爸只穿了一件单薄的毛衣啊!我不禁问:“爸爸,您不冷吗?”“不冷。”爸爸和蔼地说。“您为什么脱下大衣让我穿?”“傻儿子,因为你是我的儿子啊。”爸爸摸着我的头笑了笑。听到这句话,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让我十分温暖,“因为你是我的儿子”,这句话平凡质朴,却饱含了爸爸对我的爱,爸爸的爱让我受益终生。回到家后,爸爸打了盆热水泡了泡脚,苍白的脸才又红润起来。看着爸爸那长满老茧的脚,我不禁蹲下来……世界上最伟大的是母爱,但是,最平凡的爱莫过于父爱。没有华丽的语言来形容您,只有一句质朴的话语:“爸爸,我爱您!”5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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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大衣父亲穿了一件牛仔裤,看上去比原来年轻了几岁。他出门的时候,还穿着一件绿军装羊毛大衣,那是王爷爷前几天送给他的。据说父亲是跟着去威县修乐器了。母亲打电话一再叮嘱:“吃饭的时候,别把大衣忘了,好几百一件呢。”父亲还有点不高兴,不就一件大衣吗?不会忘的。其实,父亲原来也有一件军大衣,那是大伯当兵时给他要的。去年冬天,父亲在修路队打工时弄丢了。后来听叔叔说,一个智障儿童每天到工地上玩,穿着单衣,冻得很可怜。父亲就把大衣送给那个孩子了。回家时却告诉母亲,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忘了拿,结果再回去就没有了。母亲也没有说什么。这不,人家刚给的大衣可不能再弄丢了。母亲不是心疼钱,是心疼父亲的身体。我心里也是一阵愧疚,如果我这个当儿子的把这事放在心上,给父亲买件大衣,他也一定会很珍惜的。我欠父母的真是太多了。父母六十多了,还整天在地里累死累活地忙着,虽然挣不了多少钱,但我依然是个啃老族。吃着父母的粮食,还向他们要钱。父母的身体是一年不如一年。每到农忙的时候,我就回家帮他们干点活,虽然干不了两天,母亲总会说:“多亏了你来帮忙,让我跟你爹轻省了不少。”有时,我真想把工作放下,替他们干活。可是现实很残酷,他们的收入太少,我的工资也不多。我为了赶潮流,买了楼房,名义上是跟父母争光露脸,实际上为了我的小资生活。尽管我也省吃俭用,但比起父母的条件要好多了。我内心很纠结,每次回家,我都要给父母买些好吃的东西。但每次我回县城,父母让我拿回来的东西要多的多。无论是粮食青菜,还是别的用品,母亲都挑最好的给我:“看着你们过得好,我就安心了。”父亲总是在一旁一言不发。父亲的原则性很强,他做不到的事,从来不说大话。我跟父亲的交流也很少,每次回家我待的时间很短,农忙了帮他们干点活,不忙的时候,吃完午饭,父亲就催着我们走,夏天怕晒着,冬天怕冻着。有人说,女儿是父母的贴身小棉袄,我这当儿子的,什么时候能成为父母的大衣呢。7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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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泪的毛毛熊每天我都是孤零零的走着,阿轩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虽然他使终没有发现我在他身边,但他的一举一动我无所不知!阿轩是我的男朋友,我们在一起有四年了,就从上个月的18号我们就没有在一起了。那一天是中秋节,也是阿轩的生日。我说好要给他一个礼物的,让他在校门外等着我,终于跑了好几家精品店,我买到了轩最喜欢的毛毛熊。当我回到校门口的时候,老远轩就在给我招手,当我也向他挥手的时候,轩的脸上出现了惊谔的表情-------随后,我就看见了阿轩痛哭的样子,无论我在他身边怎么的劝,他根本就不听,好像没有看见我似的。后来我一气之下离开了,也扔下了那灰色的毛毛熊。已经有几天没有看到阿轩了,当我回到学校的时候才知道轩一直不没有来上课,整天在寝室里看着我的照片发呆,通常都是他的好友将饭带到寝室。我走进了他的寝室才发现躺在床上的他,桌上全是我的照片和我写给他的信。不知怎么的也不知道收拾收拾,我一边看着他,一边帮他整理着这桌上的东西,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写的日记:--芯,知道吗?从你18号走的那天起,我就没有了一切,你为什么不带着我一起离开了呢?为什么只留下一只毛毛熊?我知道是我不好,不应向你要什么生日礼物的。芯回来好吗?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流了出来,我也好想轩,可是我现在不能再回到他的身边了,我在轩的额头上深深的吻了一下然后就离开了,以前每次他都让我吻他的额头,每次我轻轻的吻上去后他就用力的抱着我,生怕我从他的身边溜走似的!每次和轩吵架他也总是用他的嘴唇堵住我的小嘴,然后拉着我不停的跑好一阵子,等我累得不行的时候就会倒在他的怀里,全身没劲的看着眼前这个男孩。有时阿轩为了讨我的欢心跑遍整个城去买孙燕姿的新专辑,看到他满脸泪水的出现在我眼前,我总会轻轻的在他的胸口打上一拳,他也总会在这时说,我的开心他只花一张CD就能买到。轩还对我说,以后等我们结了婚,什么事都不让我做,由它全权代理。看着他一脸认真的表情,我真的好想笑,真的发现爱是这么的幸福-----但此时我很难将刚才看到的轩和离开他之前的样子联系到一起,我仍是孤单的行走于校园的每个角落。以前每个地方都有我和轩的影子,大榕树下、青石台阶上都能看到我和轩依偎着数星星、唱儿歌、玩猜数,可这四年的快乐日子就被这十来天的痛苦给抵消了,真的很难让人接受眼前的一切。随着一声铃响,平静的校园内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了,身边的男男女女手牵手从我的身边走过,那令人羡慕的牵手与说笑,现在都不能拥有了,心里的那份凄凉无从表达。这时看到轩从寝室走了出来,推着那辆红色的山地自行车,整个人在阳光下显得是那样的憔悴。他没有注视身边的一切,轻轻的跨上了山地车。原来每次他都会让我坐在车的合座上揽着他的腰,自己一边骑车一边打着口哨,现在经过我的身边,却看没有看我一下,我的心真的好凉好凉-----我终于还是跳上了轩的自行车,他却没有发现身后又多了一个女孩,车一路行驶着。平时骑车他总是很慢很慢的,因为有我在他的车上,他格外的小心生怕我有什么闪失,现在却骑得飞快,一会儿变到了电影院。这时我才记起今天10月15号是星期天,大家都来看电影来了,难怪刚才那一对对情侣手拉手从我身边走过这么的开心。进了电影院,只见轩坐在了最边上那一列的倒数第三个位置。一看我就知道是196号,每次我和他来看电影他都坐那儿,身边的197号总是留给我,每次都没有人和我们俩争这个位置。我知道现在他一定在想着我,可还没有等我坐上去的时候,一个女孩却在那儿坐了下来,真不知怎么搞的连我的位置也敢坐。借着少许的灯光,我发现坐在轩身边的竟是我们班上的玲。她一直就喜欢轩的,可以从没有得到过轩的认可,因为轩说我过在他的心中只有我一个人才是他爱的,可为什么他们却坐在了一块了呢?过了一会儿,小玲慢慢的转过头看着她身边的轩说话了:---轩,你为什么不来上课?知不知我今天找了你好久,你为她这样值得吗?芯离开你近一个月了,你还走不出那阴影吗?说话的同时小玲几乎是带着哭的声音,可是轩仍看着电影头也没有回。也没有回应一句话给身边的小玲。很晚的时候,轩才骑车回到学校。打开桌上的笔记本:-------芯,你在天堂还好吗?觉得孤单吗?有没有找到像我这样爱你的男朋友呢?我宁愿那天被车撞的是我,而不是你。都怪我要什么毛毛熊。到今天为止你离开我有29天了,芯我知道你每天都跟在我的身边,当我心烦喝酒的时候你也在我身边,只是你没有像以前那样为我添酒,当我独自吸烟的时候你也在我身边,只你没有像以前那样为我拧开打火机,当我今晚看电影的时候你也在我身边,只是你没有像以前那样停靠在我的肩上说:轩,我爱你!如果你能感应我的爱和思念的话,就幻化成我怀里的毛毛熊吧,就喊我一声轩吧,就吻我一下额头吧,就----一阵风吹过窗台,几滴晶莹的泪水从毛毛熊眼中滑落了下来。在月光下显得很亮很亮!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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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旧大衣妇联人事科的张主任今天休息,她正在家里整理衣柜,突然发现一件她当知青时穿的旧大衣。深蓝的粗布已被洗的泛白。再也看不出它当年的风采了;翻开大衣的内衬,更能够让人看出它经历的沧桑岁月。看着这件面目全非的大衣,谁能够把它与现在衣着华丽的张主任联系在一起呢?望衣兴叹,当年艰苦创业的景象一幕幕的浮现在张主任的眼前。“叮咚——”悦耳的门铃声打断了张主任的思绪,她这时才想起来今天要见一个同窗老友。她急忙抱着来不及叠起的大衣去开门。在开门的一瞬间,张主任脸上的笑容僵在那里,原来来者并不是她的老同学,而是考古学家老王。老王是本市的着名人物,平日较为清高,但这次为了孙女的工作问题,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谁让那是他宝贝孙女的事呢。这不,他都来了好几趟了,每次来的时候都带些礼物,但都被张主任婉言拒绝了。所以,老王只得悻悻而归。可是由于妻子催的紧,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再次找上门来。这就叫做“无事不登三宝殿”呀。张主任皱皱眉头道:“老王,你找我又有什么事吗?”老王努力挤出笑脸来,低声应道:“快过年了,带几瓶酒来看看你。张主任连忙说道:“我可是滴酒不沾呀!再说一下子调动的人很多,上头抓的紧,我再帮你想想办法吧!这酒你还是留着自己喝吧”这句话真可谓说到老王心坎儿里了。但这么直白的回答,让老王有些不自在。正当这时,他突然发现了张主任手上的那件旧大衣。于是他将张主任的大衣捧在手里,足足看了几分钟,就连大衣口袋上的一颗最普通的扣子,也得观察好长时间,接着他用他那双装满着中国古代沧桑的双眼又看了看张主任,说道:“主任,这件大衣可来历不小呀!”张主任一听老王口气有点怪,还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问道:“怎么了?”老王慢条斯理地用他那双枯枝的手指给张主任看,说道:“你看这扣子,纹理清晰,色泽深重,只有明清时期才有这样的扣子,我推测这件大衣是清朝皇帝穿过的。”张主任从她原来无神的双眼中闪现奋异的光彩,眼珠似乎就要从瞪大的双眼中掉了出来了。因为他明白这位曾经在本市发现最有价值的清朝瓷碗的着名考古学家鉴定过的东西意味着什么。老王便答应帮助张主任出售这件大衣。今天张主任口袋里就多出了卖那件“古董”大衣的八百元钱。张主任连忙从商店里买回了她早就看中的红皮大衣。当然,老王孙女的工作也很快就解决了。张主任穿着她那件大衣要去开会,路过她家的垃圾箱时,发现了那件清朝皇帝穿过的古董大衣正在和垃圾们一起躺在阳光下……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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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友谊-毛毛说不上是亲密无间,更不是爱.而是一种情,是同桌情.那个由一点一滴积累起的深深的友谊.那天,我第一次看见她,最吸引我的是她"波浪型"的卷毛.因此,以后,我就叫她毛毛了.我很喜欢她.想和她做年好朋友^^^^^^此后,我们总是在一起.我们一起笑,一起烦恼,一起学习,一起进步.我们的身影留在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到了七年纪,我们成为了同桌.这样,我们的友谊更好了.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次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去上海的南汇.因为毛毛她要去参加作文比赛.不能去了.我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感觉就是酸.我们原来说好了要一起玩的.可是^^^^^^.到了上课,我一直闷闷不乐,毛毛见了,也非常为难.上课时,老师讲到了这个问题,毛毛有意识的看了看趴在桌子上,默默无语的我,用手拉住了我,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放声哭了出来.当老师讲到那里有多么多么的好玩,我就越哭的厉害.我回想到我们在那里尽情的玩,而毛毛却不能^^^^^^.我不忍心.我好象离不开她了,我发现,我一生的好朋友是她,肯定是她!到了下课,好多同学都劝我不要哭了,都说:"毛毛不在,我们还在.我们可以和你玩呀!""不要,不要,我要毛毛^^^^^^"我非常伤心."丹,别哭了,你再哭,我也要哭了."顿时毛毛的眼泪滴了下来,我们互相都看着对方.好不容易不哭了,毛毛安慰着我.我生平第一次为了朋友热这样嚎啕大哭.她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优异的学生.渐渐的,我们不知为什么,距离慢慢疏远了,我们变得无话可谈了.有时候,多次不理我,我多次找不到原因.现在,已经升到了八年级,我们被分了班,已不是同桌了,我几乎见了面,一句话也说不上来.直到今天,上活动课,我们八年级都上活动颗,我和她又见面了,她拿着篮球,看见我,把球丢给了我,"来,一起玩."她抓住了我的手,那时候的情,一下子全都回来了,我顾不得那么多了,"好啊!"这节活动课,我们俩玩的很疯.又似乎回到了以前.情,我们的同桌情还在,朋友情还在,友谊也在.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拍档~~~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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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皮大衣毛皮大衣是商店里的贵族。它们冷漠而孤独,其他服饰都在远处敬畏地张望,暗暗地猜测毛皮大衣的身世和来历。“做一件毛皮大衣真是幸福啊!”“但愿来生我能有那样高贵的身份。”灰色的毛皮大衣泛着明媚的光泽,它生前是一只无忧无虑的狐狸,被誉为“歌手”。“歌手”与一只叫“公主”的狐狸是好朋友。一次,公主问它:“如果上苍要你选择,你还会做一只狐狸吗?”歌手不假思索地说:“当然,难道这还有什么异议?”“不过,我很想成为一个人。”“为什么?”“做人也许会更有趣。”“可是……”公主对人充满了好奇。后来,公主失踪了。歌手寻遍了所有的角落,它痛苦的呼喊声引起了猎人的注意。“多好的毛皮呀。”猎人赞叹道。不出两日,这只灰狐狸便成了猎物。当这只狐狸被迫脱下衣服时,便也脱下了它的生命。灰色的毛皮大衣昂贵且气质高雅,令人望而却步。人们一反常态,改变了屠宰时的凶恶,对它格外仰慕。人们在欣赏它的时候,却轻易忽视了那令人心悸的制作过程。毛皮大衣感到费解:公主一心想成为人,人却因身披狐狸皮而骄傲,是否人也想成为狐狸?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使它经受了巨大的痛苦。一个身穿毛皮大衣的女人出现在它的面前。这原本不足为怪,商店里的人一向让它厌倦。但它一眼认出了公主!是的,公主正被这个女人穿在身上,那浅棕色的柔软而亮泽的毛皮,它认得那上面的每一根毛发!它几乎晕倒了。“公主!”可是它的声音早已和它的生命一起消失了。公主也一定认出了它,柔顺的毛发突然站立起来。当女人抚摸灰色的毛皮大衣时,它们紧紧地相依在一起。它们想放声大哭,可是泪水是生命的奢侈品,人剥夺了它们的权利。女人走了,穿着狐狸皮的女人消失在人流中,再也没有出现。当毛皮大衣陷入无止境的忧郁时,有多少衣服做梦都想成为毛皮大衣。而毛皮大衣却忧伤地向橱窗外望,张望它再也无法回归的家乡。6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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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红毛丹的作文我的家乡在保亭,这里有景色迷人的七仙岭,到处鸟语花香,它可是国家的森林公园呢!每个人的家乡都有自己的特产,我们保亭的特产是人们最爱吃的红毛丹。。初夏,红毛丹树开了洁白无瑕的小白花,如果你悄悄来到红毛丹树下,小白花就会散发出淡淡的清香,,风一吹,小白花在风中翩翩起舞。在阳光的照耀下,那挨挨挤挤的白色小花蕾在微微随风颤动,令人陶醉。秋天到了,红毛丹树上挂满了玛瑙似的红果,毛绒绒的,非常可爱,像一个个红色的小灯笼,挂在枝头、枝间,让人看了直流口水,非常惹人喜爱!丰收的人们一个个喜气洋洋。在红毛丹果园里忙着收获。这时候的果园充满了欢声笑语。红毛丹的果实有两种颜色,有红的、黄的,特别是红色的红毛丹,它的味道又香又可口,黄色的红毛丹的味道不比红色的红毛丹香甜可口,但黄色的红毛丹长得特别漂亮,让人爱不释手!在绚丽多彩的红毛丹果园里有一至七号的品种,一个个红澄澄、黄澄澄,像一个个可爱的小娃娃,冲着我笑呢!特别是七号果最香、最甜了、最招人喜爱了。如果你来到红毛丹树下摘一个红毛丹,用手扒开皮,露出洁白的果肉,只要你轻轻咬一口,那甜甜的汁水向你那可爱的小嘴里奔来,让你赞不绝口,那种味道,令你回味无穷,使你情不自禁又拿一个来吃,全身就变得爽快起来。红毛丹是很多人喜欢吃的水果之一,我也很喜欢吃红毛丹。一天中午,爸爸刚到家时,手里提着一个大袋,我猜:准是玩具。谁知,是一大袋的红毛丹,我兴奋不己!一下子就吃了许多的红毛丹,我的肚子都饱了,还想吃,最后,连妈妈给我做的红烧肉我都不想吃的。总而言之,我爱家乡的红毛丹,更爱美丽富饶、物产丰富的家乡!6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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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读后感以前,我总把时间不放在眼里,从不好好利用时间,更把那一条条关于珍惜时间的名言视为粪土。直到我读了《毛毛》这本书。《毛毛》这本书是德国的幻想大师——米切尔·恩德著作的幻想小说。主要讲了我们可爱的小主人公—毛毛与时间大盗“灰绅士”斗智斗勇,最终将其消灭的故事。《毛毛》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是要珍惜被我视为粪土的时间,但是也要学会合理运用时间,在书中,毛毛的许多朋友们就是因为要节省时间而使他们赖以生存的城市变得灰暗和危险。当然,看完这本书,我也认识到了我的错误,不但学会珍惜时间,还搜集了许多关于提醒我们珍惜时间的名言,例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等等,这些名言时刻提醒着我。在这本书中,我还得到了两个很重要的道理:第一、不要听信谗言,还要禁受得住诱惑。书中的许多人就是因为听信了灰绅士的话和抵挡不住金钱与名利的诱惑而将时间交给灰绅士。书中还有许多让人喜爱的人物,有甲上能显示出文字的乌龟卡西欧佩亚,能言善辩的吉罗拉莫,还有那些可恶的灰绅士,等等。我喜欢可爱的毛毛和她嫉恶如仇的朋友们。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两个角色就是毛毛和灰绅士们。毛毛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她乐观、坚强,而且善于倾听,有许多值得让我们去学习的地方。灰绅士呢,心狠手辣,因为他们巧舌如簧、老奸巨猾,所以就会揪住人类的弱点—贪婪来欺骗人类,将那些时间据为己有,才能让数量众多的灰绅士靠着那些死去的时间苟延残喘。虽然灰绅士数量庞大,但最终还是被一个毛毛给打败了,虽然她弱小,但她乐观而又坚强,我们要多向她学习。邪恶最终是斗不过正义的!65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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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读后感《毛毛》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不知年龄、来自何方的小女孩“毛毛”与时间窃贼之间不可思议的斗争故事。我特别喜欢本书的主人公毛毛,她拥有常人没有的“灵敏听力”。她只用倾听方式就能解决朋友们之间的问题和纷争。毛毛的两个朋友吵架了,他们背对背坐在露天剧场,谁也不理谁。此时,毛毛坐在离他们俩同样远的地方,一言不发。一个朋友起身要走,毛毛没有阻拦也没有说话,但不知为什么两人又吵起来了,吵着吵着,两人又重归于好了。不要疑惑,这正是毛毛的“灵敏听力”帮助了他们。毛毛和伙伴们一起度过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时光,突然有一天,一群名为“灰先生”的时光盗贼们出现了。人们受这些“灰先生”的蒙骗,醉心追求所谓合理化、机械化的生活。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见到了时光老人候拉师傅,在时间王国里,她发现了世界和人类的大秘密,即“时间就是生命。”回到现实生活中的毛毛历经千辛万苦勇斗“灰先生”们,最终取得胜利,恢复了大家的时间。毛毛不仅勇敢、坚强,而且非常独立。她没有爸爸妈妈,却还是快快乐乐地独立生活,我多么佩服她。假如我的爸爸妈妈不在我的身边,我肯定吃不饱、睡不着,而且会常常哭鼻子。还有我以前很爱浪费时间,写作业东动一下西动一下,磨磨蹭蹭,总是不专心。非得老妈瞪大眼睛大叫:“曾钰,怎么还没写完啊?”眼看老妈就要发飚了,于是我就奋笔疾书,写出来的作业质量不佳,还得修改。看了《毛毛》后,我非常后悔!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一开始就要明确目标,抓紧时间完成任务。时间是上帝赐给我们珍贵的礼物,它似流水一去不复返,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它。不仅要珍惜时间,我还要向毛毛学习,学会认真倾听,倾听各种各样的声音,这样才能感受世界万物的美丽。6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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