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却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高尔基曾说过,茨威格是一个倾向于悲剧性的艺术家,而在他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深刻地怀着对女人的惊人的慈悲之心描写过爱情。他选择了最艰难的文学主题,可他笔下演绎的爱情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与光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起,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己,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希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知道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轻松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责任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可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死,一直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这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爱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朋友,别哭
5月12日,你们在教室里朗读着课文,在音乐室里歌唱着乐曲,在操场上尽情地奔跑……一时间,地动山摇。教学楼倒塌了,你们的伙伴去了遥远的天堂,老师为了保护你们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那一天,你们都受到了无比的惊吓,流下了恐慌的眼泪。但是,朋友别哭,困难再大,伤亡再多,也不能阻挡我们,大难更显大爱。你看,解放军叔叔来了。他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从5000米的高空跳下,冒着再次余震的危险,把你们救出,甚至还因为遇到余震不能成功将你们救出来,而大声痛哭,哀求道:求求你们让我再救一个!你瞧,救援人员来了。他们马不停蹄地运送着物资,让你们不再受到伤害。白衣天使们在她们的阵地争分夺秒地抢救着每一个受灾人员,把你们从病魔的手中抢了回来……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献出了爱心:你的伙伴拿出了自己的零花钱,许多人都争着当志愿者,温爷爷也亲临前线,指挥抗震救灾……
一个人的爱心也许微不足道,但×13亿就会汇聚成爱的海洋;地震带来的困难看似很大,但÷13亿会变得多么的渺小……所以,朋友,请别哭,哭,是弱者的表现,你们要坚强!坚强才是生命的意义!让我们擦干泪水,迎接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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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xx:你好!你寄来的“运开幕式中国民乐演奏团个人申请表”经收到。祝贺你成为二胡演奏团的一员。请于7月30日到达北京机场。北京奥组委2008年7月20日哈!我高兴地简直要发狂,我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每一个我认识的人。7月30日凌晨5点,我从上海浦东机场乘坐5点的班机前往北京。8点整,波音747稳稳地降落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我就左顾右盼起来,这时一位戴着红帽子胸前别着“志愿者”的老奶奶走到我面前说:“你是来参加开幕式文艺荟萃的吧?请跟我来那边有专车。”到了友谊宾馆,和我住在一起的是一位17岁的二胡演奏团团员,她比我大一岁,报到时还是她领我去的。8月1日开始正式排练,我们合奏的是《奥运畅想曲》和《请到我们北京来》竹笛、二胡、古筝一声部,琵琶、扬琴、唢呐、葫芦丝二声部,其它乐器三声部。经过紧张的排练,激动人心的一天终于到来了,2008年8月8日晚8点,我们坐在体育场中央,满怀激情地演奏着,我们娴熟的动作,赢得了中外观众的声声赞美,我思绪万千。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们放弃了多少个休息的机会;为了这一天,我们不知道手指在弦上按了多少次;为了这一天我们的手不知拉了多少弓;这了这一天,我把二胡擦得多么耀眼;这了这一天。然而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终于赢得了中外观众的声声喝彩。16岁的我终于为祖国争了光,我能不高兴吗?我仿佛看见了中国体育健儿在运动场上飞腾跳跃的身影,我仿佛看见了中国代表团的金牌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2008年8月8日,终于盼到了这一天,奥运圣火终于在我国首都熊熊燃起,祖国我爱你!6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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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篇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篇文章是通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己,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不和你在一起,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己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己折磨自己”,这表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该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己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己。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己还爱着。就像她自己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己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激情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己的大量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激情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激情,这种激情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己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可以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激情,他人格上得两重性。【篇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我这是第四次读这篇小说了,每读一次就震撼一次。读到一半索性去搜索电影来看,令人失望的是只有中国版,字幕上写着“根据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改编”。徐静蕾和姜文演技不错,但是失落还是塞满了我的胸膛。就像是在上海餐馆吃东北菜,在中国餐馆里吃西餐,怎么着,都不地道,不对味儿。小说的意境是影像永远无法比拟的。电影的开头直接用了小说的开头:你啊,永远也不认识我的你啊…。茨威格就是用这句话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但是看下去就越来越失望了,里面居然用了五四运动。情节也完全中国化了。电影没看完就关了。我就是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爱上茨威格的作品的,我记得第一次读完有很长时间不想再看关于爱情的小说。孤陋寡闻的我认为,迄今为止,不光中国甚至世界,目前还没有人超越。现在我又读了《贵妇失宠》、《家庭女教师》、《火烧火燎的秘密》、《日内瓦湖畔的一个插曲》、《夜色朦胧》、《夏日小故事》等,我不得不钦佩的五体投地,茨威格以八岁少年、十多岁少女、贵妇、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女人以不同角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曾经有一度我怀疑他就是女人。不然怎么把女人的心思揣摩得那样透彻?也甚至去查关于他的资料。事实证明他就是个男人,标准的大男人,他却把女人、儿童、少女等角色的情感、爱恨、心理诠释的淋漓尽致,细腻到一颦一笑一个眼神儿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他似乎从不在意小说的名字,有的名字看上去有点像散文、随笔、或者是随便一句话而已。再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女主人公那种渴望、羞涩、压抑、慌乱而不顾一切的情态,利剑般地穿透每一个走过情窦初开女性的心房,那个没有名字的主人公霎那就变成了当年的自己。一生中哪个阶段的爱情比得上情窦初开?何况她还无怨无悔不计代价地爱了一生。不多说了,自己去看吧。今日晚上还有活动,这篇日志写的匆忙,对付一下吧。?【篇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作文】茨威格是被公认的世界上最杰出的三大中短篇小说家,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他便已经饮誉全球。看了他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感触很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其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高尔基曾由衷地赞赏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最早知道《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在高一,当时是在《视野》杂志上面看到的本书的简介。看了简介之后,吃了一惊,因为单看故事情节和文章笔调,我还以为是中国作家的文章。小说中的作家简直就是中国落拓浪荡文人的代表。同时我感受到这样一位描写人性的作家,肯定是很受中国读者欢迎的。我们的读者对描写人性的文章是很感兴趣的。长期以来我们的传统文化就是人的文化,最近的畅销书目讲得最多的就是关于人性的驾驭。2004年,号称北京电影学院才女教师的徐静蕾依据茨威格的文章,自编自导了中国版《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把文章的故事移植到中国,男女主人公的职业与原著相比,比较中国化,其他的故事情节则基本忠于原著。该影片参加第52届西班牙圣思巴斯蒂安电影节并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而在1948年,美国环球影片公司已经把茨威格的这个作品搬上银幕。但是1948年的电影与原著相比,有一些删改。在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同时,我反复看了几篇徐静蕾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小说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茨威格细腻的描写,我们读了之后为什么沉浸其中?作家对女性心里的剖析,准确、深刻、细腻、真实,所以我们愿意相信。这些细微之处,会带给我们很大的震撼。有人考据到,茨威格在很大程度上受了弗洛伊德的影响,弗洛伊德大茨威格20多岁,但是两人关系很好。个人认为这个考据是没有必要的。首先是弗洛伊德的学说对20世纪的文学艺术哲学等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茨威格的小说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但是不能说所有讲到人的感情、情欲的都是受到了弗洛伊德的影响。那么在弗洛伊德之前创作的关于人类感情欲望的是不是也要这样讲了?弗洛伊德只是给了我们一个解释这些现象的途径和方法,但是不能泛化。另一点,交情好未必就要受影响。同样在一个大学工作而且关系好的老师也有不少,但不能保证他们的观点、研究方向就一样。应该说,茨威格对弗洛伊德的学说是大致赞同的,但是但针对“恋母情结”和“情欲的不可控制”这两点,也阐述了不同看法。茨威格认为人的理性足够强大,人的情欲是可控制的。很多人对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不置可否,可能是现在大家的思想都比较现代的缘故。但是我对小说中的那个作家是极其鄙视的。他的轻浮和不负责任是陌生女人悲剧的直接诱因。文化人要有文化人的样子,文化人要爱惜自己的羽毛。可是似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助长了流氓文人,以自己玩弄过多少女性为炫耀的资本,以自己身边有多少美女为荣。碰到这样的文人,每一个有良知的公民都要人人喊打。中国文化圈长期流行一个词“风流才子”。这就是一个不良的导向。常常让人们搞不清楚是因为才子而风流了,还是因为风流就成为才子了。很多的小文人老是按后面那一条来理解,学识文采不怎么样,倒是挺喜欢招蜂引蝶的。也不看看自己的穷酸样,咱是大款吗?咱养得起小秘吗?还那么多个。其实就是诱拐纯情少女,有点社会阅历的人就知道,这样的文艺小青年(注意不是文艺青年)靠不住。“不是樽前爱惜身,佯狂难免假成真。曾因酒醉鞭名马,不敢轻多累美人”。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发现:原来西方也有流氓文人啊,估计还不少。当然,一个作家的水平跟他自身的生活阅历和道德水准并没有绝对的、必然的联系。不管从事什么职业,干什么事情,都要知道这个前提就是要有社会良知和职业道德。为什么当作家?读圣贤书,所为何事?难道不是为了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吗?而作家本人呢?十分喜欢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样的作家才是一个合格的作家。二月河先生说过:“拿起笔来,老子天下第一;放下笔后,夹着尾巴做人”。一些女生跟我开玩笑:“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电影或者原著的女生估计不会嫁给你们文科男生了”。我说:“那是个别现象,主流还是很好的,可得分清主流支流啊”。【篇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为了缓解失眠的痛苦,避免把无谓的时间奉献给焦躁的情绪,睡前我会看会儿书。而此时最适合的书莫过于《读者》之类的文化快餐了。昨晚看了一篇《我爱你,与你无关》,故事的主人公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说的是一个女人用尽一生去爱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直至她死去都不曾认识她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后来被作家艺术加工成《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今天一口气读完了这个短篇小说。突然想到“假如……”这个造句形式了,作为老师的我们经常要孩子用“假如”造句,有的孩子会说“假如我是科学家,我会发明出更多的东西造福人类。”还有的会说“假如我考了100分,我的妈妈会请我吃KFC。”简单而呆板的造句,总是能让反复阅读的老师变得机械化。用在自己身上,假如我是那个可怜的女人,我会说出一切么?也许我也不会。假如我是那个风流倜傥的作家,我会想起来她么?也许我会。而这样故事的结尾就不会如此了。所以很多事情从句式上用“假如”没错,从“真实”出发却是天壤之别。说实话,心情挺沉重的。我的语文老师曾经这样定义“小说”: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经过艺术加工而成。这是一个发生在作者本人身上的真实故事,真实故事的结局是女人怀着作家的孩子自杀了,而作家本人也从女人的日记中悔悟,奔赴了女人那小老板丈夫的“决斗之约。”当然,作者没有在决斗中死去,却写出了《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句俗套点的句子来概括剧情:“我爱你,我就在你身旁,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女孩要有“勇气”,否则不会偷偷生下作家的孩子;女孩要有“信念”,否则不会独自支撑这么久;女孩要有“绝望”,否则有希望的分秒都是自我的吞噬【篇十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高尔基在给茨威格的回信曾写到:“以其惊人的诚挚语调,对女人超人的温存,主题的独创性,以及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具有的奇异表现力,使我深为震动。读着这个短篇小说,我高兴的笑了起来——您写得真好!由于对您的女主人公的同情,由于她的形象以及她悲痛的心曲使我激动得难以自制,我竟丝毫不感羞耻地哭了起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爱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己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直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起。”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可以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可以不拥有,但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可以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接受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可以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己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希望他可以回忆起她曾经的幸福,但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知道,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终于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终于,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己的伤,自己的痛。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可以不计一切,可以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可以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么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信终于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可以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天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知道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终于掉下!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子,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篇十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的确,过去的很多东西,让我们想不起来了,尽管它曾经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如果没有谁来提醒,也许我们这一辈子都不会把它记起。是现实生活里的残酷,还是理想生活中的无奈,从身边经过的人和事,竟让我们眼前的景色,成为了一种最为熟悉不过的陌生?人最伤痛的莫过于回忆,明知道当初的那份纯洁是最美的记忆,却不能将往事重新拾起。相知相识也好,单相思也罢,那压在心底的秘密,是我们维持感情世界的最好的武器。是秘密让我们旧曾相识,又是秘密让我们行如陌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道出了现实生存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奈,“我”的身边美女如云,而“她”苦守于真挚的一见钟情,由于每个人对性情的幻想不同,因此以我心度你情的结局,难免让其中一个人背负着感情孤寂的沉重。压在心里的秘密不为他人所知,到头来,多情总被无情伤害。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只想凭借一个人的努力来获取生存,是无论如何都难以维持下去的。但存在于社会中的个人,过份地依赖于别人,也是一种沉重的伤害。《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奉劝“我”,人既不可以无情,也不可以滥情,在情感上的漠然或虚伪,都是对生活不负责任的表现。人都为理想而活,但并不是只为理想而活着,现实中的纷纷扰扰,每个人所拥有的各个群体,有其不同的姿态,所谓的理想,无不是在构思着群体的和谐。然而,不为世事转移的理想,终归毁灭于自己的执着。当理想不容于现实时,即便你找到了一个替代品,也将是你孤老终身的象征。《陌生女人的来信》应该说是一份遗书,而临死之前才说出来的秘密,也就是情感压碎了最后的坚持。情感寄于现实而存在,没有任何思想能摆脱物质的束缚,不建立在生命载体之上的感情,是无法想像的。每个人的一生,总有一些闪光点,而当生活中充满了阳光,确是让我们很难记住这些感动的点点滴滴。也只有黑暗时,才让我们拨亮了曾经被遗忘的真实。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团结在情感身边的人们,总得有部分人被生活的向心力给抛在了边缘,吸引如果不是相互,那么生活就不能很好地融合。虽说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沟通,而一旦两个人的境界不同时,沟通并不能解决相互之间的差异,那我们就会学着怎样去放弃。放弃说起来很简单,其实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在我们放弃的同时,却不知道该怎样去遗忘。如果过去不能遗忘,就根本谈不上放弃,我们最终还是念念不忘着那些得不到的东西。也许二十世纪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人类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情感之类的润滑剂不能在生活的机器上取到很大的降温作用,于是,泛滥的情感在此环境里成为了不稳定的元素。《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所叙述的情感广泛地存在于我们人类之中,是现实的距离不敢让我们把这种人生本能的情感,向感情载体直面表白。也许距离产生着美,我们深怕直露的情感,会破坏彼此间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朦胧的美。得不到的依然坚持,应是人类现实中的最大障碍。现实的功利性教我们懂得了怎样去放弃,固守着没有根据的幻想,并不能有助于生活的展开。人类的悲剧在于,有共同的生存环境,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却是悬殊,于是把简单的生理需要,想像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我们在处理复杂的局面时,又执意要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把好端端的顺其自然给弄得一团乱麻。或者是,我们总喜欢把自己想像成至高无上的圣人君子,明知唾手可得却偏偏做出一番诚惶诚恐的样子,等到失去了又来强烈争取,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冲突。执着与后悔,结果都跟当初的想法不一样,就算你得到的,也不是你原来想像的那个样子。我们生活中,根本没有一模一样的东西来让你实践,无数个角色构成的一幕幕悲喜剧,是人生永远不可能复制的结局。对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是带着几分探索的心情去读的,在“我”的生活周围,有太多的女人围绕着,而组织起一个“情有独钟”的女子,是多么地不容易。社会总在得失之间存在着,时间都是单维地把过去给遗弃,你永远组织不起一个理想中的形象。当我们创造出一个近似完美的形象时,总是和现实中的原型相去甚远,甚至,生活中根本没有这样的原型。“我”想像出的女人,应是凝聚了众多的闪光点,但不可能把“她”当成了“我”心中的太阳,因为,人的一生不能只在阴郁中度过,“有快感,你就喊出来”吧。确实,在生活中,很多很多的闪光点我们是无法抓住的,因为它们分散在各个地方,很难收集。对于每一次感动,多是让我们心跳一下而已,难得让它们在记忆中留存,考虑到每个人的生活不仅仅只在感动中度过,为了整个情感世界的有序运作,人们总是在现实中放弃着一些梦想。陌生,却让人觉得是那么地熟悉;熟悉,而很多时候又让我们感到陌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把一个人错认,是对这种悖论的最好诠释,多少的一见钟情,无不是在某个陌生人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最熟悉的东西。理想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尽力去追求,而得不到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存放在梦中。在梦中,仅仅在梦中,而且也只是短暂地停留一下而已。《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让“我”审视着社会的现实,在人人为己的环境里,逃避现实的情感是无法存活下来的。而且,金钱衡量一切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无私的爱,哪怕你是在对别人付出。从一个纯洁的小姑娘,到一个涉世太深的夜总会的女人,是怎样的社会现实把“她”造就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我”想不仅仅是“我”对一个女子感情历程的漠视,更多的是我们的社会对于生存其中的个人,而表现出的一种漠不关心吧。真的,我们身边的人,都在为着自己的生存而忙碌,自己的感情犹在忽略,又何曾由我们去关心过别人的情怀?环视周边的风情,猛然发觉,在我身边的,都是些熟悉的陌生人。他们让我乐于相处,而处处又让我不敢相信,“质本洁来还洁去”,本就是一句安慰自己的话语。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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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的女人当你失望而回时孩子无论你是多麽高,妈妈的胸怀还能将你环绕我愿做你的妈妈钟,直到钟老链断没有停摆的一天看到标题,请不要惊讶,这确实和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着名作品同名。不过这封信不是写给我的,而是写给我的一个朋友,他因为无法排除因难以启齿的秘密压抑在心中而产生的冲动和无奈,在一个阴沉的雨天找到了我,他知道下雨天我不出门。那是一个很冷的下午,天气潮湿地让人感觉烦闷,被窝感觉像在水里泡过一样,电视机里放着无趣、低级的电视剧,中途还一遍遍地插播地方上某个企业的产品,外面很静,毫不夸张地说,窗外的那丛灌木在风中摇摆的声音都听得见,街道上偶尔有的士来来往往,炸开满地的水花,谁会在这么一个糟糕的雨天出门呢?这样想着,眼皮越来越重,渐入梦想。正当我神游时,门铃突兀地想起,或许响了很久。我挣扎着爬起来,55站在门外。他愁云密布的脸着实吓着我了,由于脸部肌肉还未苏醒,我的惊恐没有流于言表。他看起来很冷,穿的不多,头发膨胀,一改他平时的风格,他是个对外表很考究的男孩。我帮他泡了一杯麦斯威尔,彼此沉默,只是看着他,看着他,我知道他想说的时候会开口,他不喜欢被压迫。一杯咖啡过后,我换了个点歌频道,是莫文蔚的《忽然之间》,我喜欢的歌,他抬头望着我,分明的棱角像罗马的雕塑。他终于开口了:“我是个找不到妈妈的孤儿。”我讶异,55是我朋友中的贵族,父亲经营一家旅游社,母亲管理一家酒店,而且都是市里的大企业。在我的印象中55的母亲是个精明的妇人,保养得很好,高考过后在55家的酒店聚餐,55的妈妈来敬酒,我就知道这个女人拥有和男人一样的霸气和统治力。找不到妈妈?这句话让我很不解。55叹了口气,掏出一封信,信封已经褶皱得不成样子,薄得像我围得丝巾一样。他示意我打开,我没有拒绝,我和他不需要假装礼让。是一张打印纸,我闻了一下,已经没有笔墨的味道,而是55惯用的addidas香水,我想他一定把这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很刚劲的字,经历过人生大起大落的人,从苦难走过来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字。我打开了信,第一句话就让我完全地清醒过来——我日日夜夜想念却不敢和你说话的孩子啊。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呼喊吗?我明白过来走马观花的浏览是对这封信的不尊重,更何况是一封让人魂不守舍的信呢,起身帮55又泡了杯茶后,我正襟危坐地阅读起来。孩子,请允许我这么叫你,我没有别的意思,哪怕是别人的小孩,我也能叫一声孩子吧?请不要讨厌我,我知道自己很冒昧,但我请求你看完,哪怕把我当做一个无稽取闹的老太婆,你也要耐着性子把信读完,算是给我这个行将就木的女人最后的怜悯,可以吗?我是个苦命的女人,丈夫忘记了我,我连个亲人都没有,除了你,我的儿子。虽然你不在我身边,我连你的脸都没有碰过,但我一直在你的身边,你也一直在我的心里。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卑鄙,偷偷在暗处跟着你,望着你,像个可恶的影子,像个恐怖的幽灵。但你是我的孩子,我不能不关心你,不能不把你控制在我的视线里,我买了一个红外的望远镜,这样晚上我也能看到你,你不会怪我吧,我是你的妈妈,在妈妈面前你不要不好意思。第一次接触你是去年的夏天,你约了几个同学去体育馆游泳,看到你健美的身姿,我对你那忘恩负义的父亲竟然有了几分感激,他倒是在你身上付出了很多心思,或许在他心里,你是他一个人的孩子。冲完凉你是不是发现丢了一双袜子,其实是我偷偷拿走了,你知道吗,回家后,我把你那双袜子和十九年前我为你做的那双比较了很久,你长大了好多,妈妈为你做的袜子你一定不能穿了。但我没有扔掉那双小袜子,因为或许我的孙子孙女可以穿。到了谈恋爱的年纪了吧?我看到你和班上女同学关系很好,我就知道我的儿子肯定是魅力十足的,打篮球的时候,会有女生帮你拿衣服,还帮你把可乐买好,但是可乐不要多喝,年纪大了会骨质疏松的。这些,妈妈都看在眼里,我的儿子是个万人迷,当妈妈的多少有些自豪。学习怎么样了,上个月老师找你谈话了,临走的时候还拍了拍你的肩膀,看来老师对你期待蛮大的,不能辜负老师的一番心意,不能像妈妈一样没有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也不能依仗你的爸爸,自力更生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准备考什么大学?我听说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都不错,南京是个很大的城市,去那你应该能学到很多的东西。不过,妈妈懂的不多,你自己喜欢什么就填吧,不要去你太远太偏的地方,多回家,好好照顾自己。我隔壁张伯家的孩子去年上的大学,今年张伯就和我抱怨说孩子不学好,整天上网打游戏,浪费了钱不说,还把学习给落下了。上个星期张伯把他从学校接回来了,除了体育门门都是红灯笼,本来那么好的一个孩子现在说精神上都有问题了,害得我都对大学有点害怕了,大学是个万花筒,儿子,你可不能学他,要把眼镜擦亮点,心里有什么烦心事要多和老师同学沟通,妈妈不能在身边陪伴你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妈妈最近腰很疼,都直不起身板了,怕人笑话,就不去上班了。在家经过半天的思想挣扎,才决定提笔给你写信,我知道这很仓促,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孩子,每晚我都被想你的你念头缠绕,难以入眠,有时你挑灯夜读,妈妈会异想天开地给你做碗香喷喷的面条。做好了,再嘲笑自己,你又怎么会肯吃一个那么老的陌生丑女人煮的面条呢?呆坐在椅子上,再把面放下,来到窗口,继续凝望你隐隐约约的身影。上次,遇到你的父亲了,他开车出小区时,大门只开了一半,他把头深处车窗,对着我这个方向说:“那个大娘,麻烦你帮我把那扇门打开,谢谢啊。”我一时半伙没反应过来,大娘?是叫我吗?你的爸爸看完一脸默然的样子,就自己下车去开门,把车开出大门时,他还用余光瞟了我一眼。你知道当时我有多紧张吗?我生怕他认出来,又希望他能记得我。其实,事到如今,我还爱着他。孩子,这是我这一生给你写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我的生命快走到尽头了,虽然我四十岁不到,但正如你风韵更浓的爸爸看来,我就是一个60几岁的老太太,岁月,在我身上满足了它残酷的虚荣。我有乳房癌,已经是晚期了。孩子,本来想附一张照片给你,但我这个样子,怕把你吓到。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你的脸上有我太多的影子,你的妈妈年轻时长得很漂亮,起码你爸爸这么说。我快走完一生了,临死了,也不会再去工作了,你也见不到我了,所以我直言不讳地告诉你,我就是你们学校那栋楼打扫卫生的阿姨,或许你见过我,但你肯定没注意过我。孩子,永别了,如果老天眷顾我悲惨的一生,能让我上天堂,妈妈会变成一颗星星天天为你祷告,陪伴你一生一世。死了都要爱你的妈妈看完这封信,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这封信没有多少慷慨激昂的字词,也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却让我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这是一个妈妈终其一生的爱,这份爱没有耗费她一毛一分,但却抽干了她的生命和她能给以的最多的爱,这是金钱永远不能衡量的。55告诉我今早他在小区打听那个女人的下落时,别人告诉他,那个女人今天被救护车拉走了,身体很虚弱,估计不久就要归天了。我望着55,只和他说了一句话——黄昏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我们走得再远也走不出母亲的爱。55沉思了会,猛地放下手中的杯子,冲出门外,我赶到阳台,55背对着我招招手,背影逐渐消失在浓浓的烟雾里……最后一首小诗,送给读者:母亲的圣经每逢我翻开这本圣经时,情不自禁把它抱在胸前,像拥抱我亲爱的母亲,仍可闻到母亲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清香,看见母亲美丽高雅的容貌。江苏省溧阳中学高二 史璞頔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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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霍格沃茨第一章霍格沃茨列车上呼~~~开往霍格沃茨--------最古老的魔法学校的列车已经启动了.乔汐直到走到最后一节车厢才找到了空座.“你好,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乔汐很有礼貌的问两个正在说笑的女生.“当然,请坐吧!”其中一个红头发的女生微笑的答道.“谢谢!”乔汐坐了下来,两个女生继续说笑,好像在谈论关于分院的事情,都是新生嘛,这种话题是最常见的.乔汐想.“嗯……要一颗吗?”那个红头发的女生伸手递给乔汐一颗圆状的小东西.“谢谢!”乔汐接过来,放进了嘴里,可她立刻意识到自己错了,因为他的耳朵正在冒着烟~“哦,抱歉,我好像拿错了我还以为是多味豆,那个也许是……”红头发女生用手捂着嘴巴,很无奈的样子.“那个是乌烟瘴气糖,他总是分不清这两种糖!在这之前他的耳朵已经开了三次饭了!!!”另一个长着大大的红色眼睛的女孩说:”没关系,三分钟后就没事了!”他一边说一边往嘴里送了一个饼干.“哦!天哪!”大眼睛的女孩突然叫起来,接着就是连续不断的打嗝声.”这个,是,消化不,不良饼干,我,还,以为,以为是,奇奇饼,饼干,呢~”“咯咯,翎,你也不过如此嘛~”红头发的女生笑了起来.”对了,我叫伊莲娜,伊莲娜`斯内普,他叫翎`奈多~你呢?”“哦,我叫……”(“哦!天哪!”此时乔汐耳朵里的烟越冒越浓了)”嗯……我叫乔汐`克劳斯.”“克劳斯?哦,是哪个克劳斯?哦,瑞格`克劳斯,哦,和你有关系,哦,吗,哦.?”翎看其很难受的样子,乔汐很想笑,但还是忍住了.“哦,他是我爸爸!”乔汐答道.“什么,哦,他是你爸爸?(此时翎已经不再打嗝了.)那个曾连续四次获得国际最佳击球手的克劳斯是你爸爸?”翎带着有些不相信的语气问道.“是的!”“哦,天哪,真不可思议,那么.乔汐,我可以麻烦你件事吗?”“嗯?”“我可以要一张你爸爸的签名吗?你知道,我很喜欢魁地奇!”翎瞪着那双本来就已经很大的大眼睛问.“当然!”乔汐又有些想笑,他那个有些傻头傻脑的老爸竟然还有人去崇拜!!!“好了,可以不要再谈这些了吗,翎一谈起魁地奇就收不住嘴!”伊莲娜有些不满的撅着嘴.“呵呵~那咱们换个话题好了啦~嗯……你们希望进哪个院呢?”乔汐说“请问,这里有人吗?”伊莲娜正要答话,一个长的浓眉大眼的男孩和一个有着金色的长发的美的女孩走了过来.“没有!”伊莲娜望着那个高贵的女孩,觉得他的眼神要比翎独自一人时的眼神还要让人不寒而栗.“哦!那么,多菲西雅,咱们就坐着吧.这年头要找个座可真不容易啊!”那个男孩很温柔的对那个叫做多菲西雅的美丽女孩说.而多菲西雅只是望了望他,没说什么便坐了下去.“哦,等等!”男孩刚要坐下,另一个男孩的声音飘了过来.“哦,天啊,这么多漂亮姑娘,尤其是这位赫德森小姐,鲁克托尔,这种严复怎么能让你一个人享呢!”另一个男孩奸笑着,推开鲁克托尔,径自坐了下来.鲁克托尔看到这一幕,竟没多说什么,站在了赫德森旁边.美丽女孩赫德森呢?还是一句话都没有,显得更高贵了.翎则又吃了一块奇奇饼干(这回他可没弄错).乔汐和伊莲娜只是互相望了望,又耸了耸肩,就都扭头去看窗外的风景了.就这样,车厢里一片寂静,静得可怕.“姑娘们,都说句话啊.怎么了,看见本帅哥驾到,都吓傻了吗,不至于吧!嗯?美丽的赫德森小姐?哼!整天就知道装高贵,你以为你是谁啊!”另一个男孩坏坏的笑着.“罗宾,不许你这么说他!”鲁克托尔好像很生气的样子.“嘿,小伙子!你凭什么这么护着她啊!你以为你是他的谁啊!”罗宾站了起来.“你……不准你这么说!”鲁克托尔好像被惹怒了.“哼!怎么,想打架啊,你以为我会怕你吗?”罗宾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鲁克托尔.“好了,好了,大家早晚都是同学,何必这么大动干戈呢?”眼看着火药味越来越浓,乔汐连忙出来制止.“哦,小姐,我们能之间的事你不知道,还是少插嘴的好!”罗宾眯起眼睛望着乔汐,又转过头来说:”怎么了,杰`鲁克托尔,不敢了?”“怎么了,怎么了,快坐下,不要在车厢里大吵大闹!”杰正要说什么,一个留有黑色头发的级长走过维持秩序.”我是格兰克斯,格兰芬多的级长,这里发生什么事了?”然而罗宾却好像没看见她似的,仍然恶狠狠地瞪着杰.“他!”伊莲娜指了指罗宾”抢了他!”又指了指杰”的座位!”“是吗?那么,请这位同学另寻别的座位吧!作为一名霍格沃茨的学生,就应当懂得谦让,怎么能因为这点小事儿破坏同学间的友谊呢?”格兰克斯级长很有”长辈”风范的对罗宾说.“哼!你配当级长吗?只听信某人的片面之词就妄下判断!”罗宾轻蔑的望了一眼格兰克斯.“这……”这下格兰克斯可慌了.他毕竟是一位刚上任的级长,还没有工作经验.他很尴尬的长在哪里说不出话来.“级长,您看看他们两个所站的位置,就能知道究竟是谁说得有理了.”这是,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的翎突然说道.在场的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看了看,就连那个高贵冷漠的多菲西亚小姐也向罗宾的位置望了望.没错,罗宾正站在座位跟前呢!“哦,那么,同学,现在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格兰克斯十分高兴翎帮他解了围,笑眯眯地说.“……”罗宾一听这话,便赶到自己已经理亏了,再在这待下去也不会得到什么好处,便气呼呼地走了.一边走还一边说:”你们等着!”伊莲娜朝他做了个鬼脸,又转过头来对翎说:”你好有才啊!”而翎只是微微一笑.“嗯……谢谢你们哈~”格兰克斯说:”我叫玛尔斯格兰克斯,很高兴认识你们!”(这是,从隔壁车厢传来一声尖叫.”哦,秋枫,看好你的蛇!”这声音好像是罗宾的)”看来,又出事了,他可真…….好了,我先走了,祝你们好运!”玛尔斯长吁了一口气,向隔壁车厢走去.车厢里又是一片安静.“我叫杰,杰鲁克托尔,他是多菲西雅赫德森,很高兴认识各位,刚才多亏了你们啊!”杰微笑着说。“哪里,哦,刚刚咱们谈到哪了?”伊莲娜说。“嗯……你们最想进哪个学院呢?我个人比较喜欢格兰芬多。”乔汐说。“哦,虽然我很崇拜斯内普教授,但是,嗯……我也想进格兰芬多,毕竟那曾是哈利波特先生的学院。你呢,翎?”伊莲娜推了推正在大口大口吃奇奇饼干的翎。(看起来,翎很钟爱奇奇饼干啊。)“你说呢,当然格兰芬多!”翎嘴里塞满了饼干。(“哦,翎,小心噎死你!”)“我也是!”“那么,你呢,多菲,多菲西雅?”乔汐小心翼翼的问,生怕使这个冷漠的女孩有一丝怒“现在谈这个有什么意义吗?那是分院帽的事?”多菲西雅淡淡地说。“嗯……不管怎么说,咱们都是朋友了,是吗?”杰看到气氛不对,立刻调节到。“对!我们都是朋友了!呵呵~”几个人说说笑笑,没有一丝杂质,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纯洁。也许,这就是有些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友谊吧!“呼”列车进站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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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的同学【一个陌生的同学】南师附中树人学校2014级(9)班张瀚天如今想起他,我脑海里的线索愈发模糊,只觉得越努力回想,他的形象就越发陌生,近乎淡出了记忆。他是我的小学同学,虽说他并不内向,话也不少,可我却在六年里,始终觉得他十分遥远。他皮肤黝黑,个子也很矮,成绩在倒数,在班级里总默默无闻地存在着。他坐了六年的第一排。这在我的记忆里已是不可抹去的了,只记得他在第一排座位里,弯着背,手里始终玩着东西,目光时而无神地落在黑板上,时而落在手中的东西上。他有时也被点站起来回答问题,呑呑吐吐的字眼只有他自己听得见。考完试后的他,总是千篇一律的,他把打满叉的试卷折成十六分之一的大小丢入书包,把头顶住桌角,一个人默不作声地拿出一把破旧的剪刀去剪自己的手,老师在台上看不见,我们却总看得清清楚楚,只是不知那时他的目光是悔恨还是无奈,或是流不完的眼泪?他就把自己藏进别人的阴影里,努力让自己不被察觉,成为陌生的一员。他也常笑,只是让人不能理解他的笑点,有时他会自己看着桌面笑,又有时望着窗外笑,那笑是浸入自己世界的笑,是没有什么烦恼、也没有什么忧虑的笑,却又是让你感到陌生的笑。他淡出我的记忆的同时,却又在身后留下一串脚印,只是存在于那里,异常陌生。【一个陌生的同学】南师附中树人学校2014级(9)班孙楚涵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来自哪所学校,但是遇见就是一种缘分,何况能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课外班。那天早上,下着小雨,爸爸妈妈外出有事,不能送我去上课外班了,我只好孤单地自己坐公交去上课,紧赶慢赶还好没迟到,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推门进入时,整个教室里堆满(用词生动)了人,使本就不大的教室看起来更加狭小了,只剩下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了,我看到脸色逐渐阴沉的老师,急忙走上位子坐下。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同桌,她白嫩的小圆脸,鼓鼓的,像个小包子(比喻新奇),小小的塌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圆的红框眼镜,紧闭的小嘴抿成了“一字”,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认真中又带着一丝小俏皮。(外貌描写已经传达出人物神韵)上课没一会儿,便有个麻烦困扰了我,由于坐在较偏的位置,有些反光,黑板上的笔记我根本看不见,我有些不知所措,拿着笔也不是,放下也不是,左挠右看(动作描写准确传达人物心理),急得冷汗直冒。细心的她注意到了,轻轻地抵了抵我的手肘,用食指点了点自己已经记完的笔记,冲我微微一笑,示意我先抄下她的笔记,我感激地冲她点了点头,她又轻声地让靠窗的同学拉下窗帘遮蔽阳光,我心中充满了温暖。做题时,大家纷纷被一道难题难住,一时间怎么也想不出解法,一片哀怨之声回荡在教室里,这时的她呢,一手在洁白的纸上,描绘出一串美妙的数学符号,眼睛紧盯着笔尖,仿佛有什么珍宝从指尖流出;另一只手不紧不慢地扣击着桌面,似乎在琴键上按下一个个动人的音符。专注地思考了一会儿,我身旁的一只手坚定地举起,她从容地讲述着解题过程,甜美的嗓音,似一只百灵在放声歌唱,待她语毕,四周一片赞叹,此时她红扑扑的脸蛋上浮出了一抹笑意。此后那笑容便一直留在了我的心中,永远都觉得无比熟悉!【一个陌生的同学】南师附中树人学校2014级(19)班蔻翁菁“好像少了一个人唉……”“有么?”“……是谁呢……”“哦!对了,少了管奶奶……”“他人呢?”“好像又被×××关进厕所了。”“……额额额(无语ing)”“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顿时笑声一片……管奶奶,出生年月日:不详;性别:男;毕业于郑河小学,小学时和贺薇一个班;经常被欺负……我对他的了解只有这么多,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到他的同学喊他“阿呆”,有时常常以骗他取乐,老师慢慢也接受、默认了同学们的这种做法。以至于到了中学,他的境遇也差不多(“境遇”一词大词小用,写尽苍凉,传情深婉)。每次填全班人1到40号的表格,我都记不得4号是谁,直到写完其他所有人的才发现原来4号是管奶奶,总是会把他遗忘……更可怕的是,我从来没听过他说话,唯独英语课,王老师规定必须要发言,所以依稀记得听过他说英语……而且是蚊子哼般的……(还是陌生)一想到管奶奶的存在感如此之薄,我就觉得好恐怖!一阵风吹过,天色已晚,太阳缓缓地落下,收敛起它刺眼的光芒,用它涨红的脸庞晕开了地平线的一边。天原本是浅蓝浅蓝的,像明净的湖水一般,有了太阳的衬托,光慢慢收敛了,整个世界由水彩画慢慢变成油画,颜色对比更加明显,画风也渐渐变了,天越来越蓝,像是海水涨潮了一般,蓝得愈发的浓。教学楼的边缘上像镀了一层金边,远观全景,如同一幅绝美的油画。这时,走出教室,拽起书包,“砰”的一下关上门,然后习惯性地锁上门,又习惯性地从门上的玻璃向里面望了望。看到的是管奶奶那张着嘴,一脸苦口说不出的表情,他就那样无声地隔着玻璃告诉我他的存在,无奈,很不情愿地开了门。然后,等了许久,才见管奶奶背着书包,张着嘴,无声地走出教室,然后我又“砰”的一下关上门,他吓了一下,落荒而逃……这就是我们班那个经常被遗忘在教室的一角,被冷落,被欺负的管奶奶……滴……六点了。天,更蓝了。在深邃的天空之下,管奶奶不见踪影,夜幕降临,我锁好门,消失在月色之中……【一个陌生的同学】南师附中树人学校2014级(9)班付睿哲我们是同班同学,但我们不怎么说话;我们是同班同学,但我们并不互相了解;我们是同班同学,但我们很陌生……小学时,你是我的同桌,你默默无言,不常讲话,当我问你一些问题时,你只用简单的几个字,甚至有时也只是看我一眼,继续端正地坐着,胸脯挺得高高的,一节课一动也不动。二年级的一次单元小考中,有一道题急得我满头大汗。那时的我,并没有真正明白考试的意义,情急下,我狂挠着头,小声说道:“嘿,嘿!”你将头微转一下,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看着自己的题目。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花板。天花板白白的,正如我那时的大脑(此句深妙,比喻真是恰切而自然)。我用铅笔轻轻捣了你一下,可谁知,你急了,举手,一本正经地告诉了老师。老师当众敲了我的头,揪了我的耳朵(两个动词简洁而丰富,用词精准干脆)。我脸红了,耳朵也热了……你不知道,当时的我是多么的,恨你!(此处的两个标点,特别是逗号何其精妙!寓浓情于一逗。停顿一下,是强调,又是舒缓。)你与我虽然相识,但却是陌生的!(再次点题,兼有过渡)三年级的时候,因为身高的问题,我们被调开了,我曾观察过你,你仍然默默无言,上课时毫无神色地听课,下课时呆呆地坐在座位上,考试时专注地看自己的试卷……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在小学毕业时的分别会上,我与我的朋友们兴致勃勃地讨论着我们所喜爱的话题,看着我们所喜爱的书,玩着我们(三个“我们”越加凸显“你”的陌生,原来“你”一直都没有融入“我们”,“你”一直都在“我们”之外,至少对“我”而言,你一直只是“你”,陌生的“你”)所喜爱的游戏……你与我之间没有握手,你与我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你与我之间没有告别,你与我之间甚至没有看一眼……就走了。(四个“你与我之间没有”将陌生的感觉渲染到极致。结尾的省略号再次使情感一顿,使人感受到作者无奈的感喟:对你依然陌生!)暑假,两个月过得很快,初一,我加入了新的集体中。初一开学的第一天,我来得很早,我望着一个一个新来的同学,殊不知,我看到了你,你进门的时候也看到了我,你望着我看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但又马上恢复了平静,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默默地找到了一个偏僻的位置,静静地坐了下来。(暗点题目,别后重逢,仍然陌生)时间流逝,光阴似箭,一年半,初中的一半时间又过去了,我们似乎,似乎一句话也没有讲过。……我们是同学?我这样默默地问自己。是的,我们是,陌生的同学!【一个陌生的同学】南师附中树人学校2014级(19)班李欣妍机缘巧合,遇见了一位小学同学,巨大的变化已让我完全认不出这就是曾经熟悉的那个人。脑海里的形象与站在面前的这个人的相同之处太少。原本那稚嫩的外表、柔和的线条、热情的眼神明亮而又特别;头发总是有那么几缕扎不上去,散散地垂在额前,还带着点卷儿;红润的嘴唇一天到晚喋喋不休,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大约155的身高,微胖的身材显得格外憨厚;开衫的领口总是随意地耷拉着,红领巾也是斜斜地挂在颈上,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围脖”,惹得大家直笑。(外貌、深情等等描写再现曾经熟悉的她,因为熟悉,所以印象深刻,自然流淌于笔尖)那时的她很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漫画,一下课就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在她的眼中,画纸上的世界是动态的,有游的鱼,飞的鸟,跑的鹿,跳的兔,秋风一吹,草在摇,花在飘,她仿佛透过纸张便能闻到那草的清香,花的芬芳。(一段美妙的描写,借她之眼看世界,实写出她的性情,她眼中的世界就是她)或许是被漫画感染的,她也是个乐天派,走到哪里,把笑声带到哪里(一句话写尽“乐天”)。她说校长是个满脑子只有数学细胞的老头子;她说英语老师是除了长得矮了点,脾气爆了点,手段狠了点,罚抄重了点之外,其实也没什么缺点;她说语文老师长得太高了(保守估计175以上),“高耸入云”,每次上课都要仰视她,脖子都酸了(真是妙语,能有如此妙语的人真是个可爱真实有生活情趣的人)。那时的她说话不经思考,想说就说,想法也天真烂漫,每天下课都和我们聊得不亦乐乎,一刻都少不了搞怪,漏不下小打小闹和耍小情绪。(回忆由外貌到语言、心理、动作,对她的熟悉更加全面深入地呈现)但,时光飞逝,如今只有那副黑框眼镜还能依稀辨认出昔日的影子,相约出游,仍以为是曾经的行为习惯,可她却一次次颠覆着记忆。本以为她还像以前一样活泼好动,见到熟人就会扑上来给一个熊抱,谁知远远便看见她在车站安静地站着,只是一只脚在一起一伏“啪啪”地点地,似乎是在听着一个人的音乐(动作细节捕捉巧妙细致)。本以为我还能听见那熟悉的大嗓门,“怎么才来啊?”可面前的她拢了拢围巾,微笑着说:“好久不见。”本以为她会带我去各种新鲜的地方玩个遍,如今只是毫无目的的陪我走走路。我困惑了,站在眼前的这个沉稳内向的人真是曾经的那个“开心果”?(“本以为”和“如今只是”对比鲜明,不愿面对的陌生,不得不面对的陌生。困惑就是成长的契机)一切都是时间搞的鬼。岁月夺走了我记忆中的她,时光沉淀了她的人,也沉淀了她的心。一切都是那么的出乎意料,就像眼前这个少女。【一个陌生的同学】南师附中树人学校2014级(9)班荀奕涵今日陌生的,是昨日熟悉的某某。——题记现在我只记得起那双笑起来弯弯如月牙的眼睛了——哦对,还有那只雪白皮毛上缀着黑色圆斑的小兔。“我央求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兔子,它长得特别可爱,毛上有黑色的斑点。……不不,它的眼睛不是红色的,是黑色的。”我费劲地挤入班里一众女生的谈话圈子,不无好奇地听她绘声绘色地描述着自己新养的兔子。上课预备铃响了,同学们散去,规规矩矩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的兴致尚未熄灭,心中充满了新奇的喜悦:“你的兔子真有那么可爱?”她回头,似乎想起了小兔的模样,笑了起来,一双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轮廓弯弯如月牙:“那当然。不信,你到我们家看看。”在我那时只有短短九年经历的人生中,没有事先商量、向父母汇报就去她家的举动无疑是最为勇敢又最为大胆的了。那只被她取名为“熊斑”的兔子果然如她所说,乖巧可爱,犹如两颗剔透的黑珍珠的双眼与它主人的眼睛颇为相似,具有某种灵动的慧黠。然而这些被作为宠物细心呵护的惹人怜爱的小动物们的寿命多半不长久,一个多月后,她红肿着双眼喃喃地和我说,因为钟点工阿姨疏忽大意,熊斑被路过的车轧死了。我们同声讨伐那辆该死的可恨的车,谴责钟点工阿姨的不小心,哀悼那只无辜枉死的、曾为我们带来许多欢乐的小兔。我们之间的友谊,似乎因为熊斑的死而更加坚固、紧密。可大人们的决定从来不会因为小孩子的不情愿而更改。她将要随她的父母去往镇江,彼此再也不能朝夕相处,甚至连常常见面也成了奢望。翻看当时的日记,一个小孩子天真的愤怒与绝望透过这层薄薄的纸张好像依旧能感觉得到。当时还并不会用QQ,也没有手机,我们能想到的最高级的通讯方式就是发邮件。珍重而又小心翼翼地记下对方的邮箱,约定以后去南京/镇江时一定要早早告诉对方,见一见面。但这个郑重的承诺末了也被逐渐淡忘,至此音讯全无,我的邮箱里躺着的最后一封来自她的邮件已是三年半前寄来的,上面写了自己的QQ号——可惜其时我对QQ所知甚少,注册了以后从未上过,更不必说互相加好友。时间就这样流逝,转瞬便是五年。当初为了纪念,我把她的学号设为密码末位,以后也一直沿用,如今这串数字无比熟稔,那个人的眉眼却也模糊。若是再见,我们可还能认出彼此?想必是不能了。五年未联系,再熟悉的人也是陌路,即便重逢,恐怕也是客套一番,倘若没有共同语言,更是相顾无语。大约就是应了那句:今日陌生的,是昨日熟悉的某某。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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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佩格狼二死狼换来的那些钱,全掉进了酒吧间老板的腰包里。接着,那只活着的小狼也落到了他的手里。这只小狼是被栓在一根链条上成长起来的。可是它的胸脯和嘴巴,却长得非常壮实和凶狠,全城的猎狗,就没有一只比得上它。主人把它栓在院子里,让顾客们欣赏玩乐。他们常常叫它跟猎狗咬来咬去逗着玩儿。有好几次,小家伙被狗狠狠地咬伤了,差点儿送掉了性命。但它还是恢复过来了。而且,随着时间一月月地过去了,愿意跟它对阵的狗也越来越少了。它当时过的日子,真是要说多苦就有多苦。在它的全部过程中,只有一点点温暖的光芒,那就是它和吉姆——酒吧间老板的儿子的友谊一天天地深厚起来了。吉姆是个顽皮的小捣蛋,他有他自己的一套想法。他跟小狼接近,是因为它弄死了一条曾经咬过他的够饿。而且从那时起,他一直在喂给小浪吃东西,同时还非常宠爱它。小狼呢,为了报答他的这种友谊,就让他随便地和自己闹着玩,除了他以外,别人是谁也不敢碰它的。吉姆的爸爸不是个模范的父亲。他常常纵容他的儿子。可是有时候,有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大发脾气,把孩子痛打一顿。后来那个孩子很快就摸到了规律,他父亲打他,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事,而是因为他惹火了父亲。所以,只要在父亲火气未消的时候躲开一些,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一天,他在被父亲追赶的时候,窜进了狼窝。他的那位狼朋友,被他冒冒失失地弄醒以后,转身跑到窝门口,露出两排白白的獠牙,好象是在直截了当地对孩子的:“看你敢碰他一碰不。”要是霍冈能把这只狼当场击毙了的话,那他一定这么干了,可是开枪对儿子也有同样的危险,所以他就放过了他们。在半小时以后,他也觉得这件事非常可笑了。从这次以后,小吉姆一遇到什么危险,就总是朝狼窝里钻。有时候,别人看见他溜到那只野兽后面,总觉得这孩子要的是玩命的把戏。霍冈雇了一个名叫东林的中国人来当“酒保”。这个“酒保”是个老好人,因此保罗总喜欢欺他、吓唬他。有一天,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保罗看见霍冈不在家,店里只有“酒保”一个人在料理,于是就跑来问他赊酒喝。东林照老规矩办事,没有答应他。并对他解释说:“老是不给钱,这可不好呀。”可是,他的话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使保罗摇摇晃晃地跑到柜台后面,想对他进行侮辱。要不是吉姆这时候正好拿着一根长棍子呆在旁边,这个“酒保”就要大吃苦头了。吉姆敏捷地用长棍把保罗拌了一下,弄得他“扑”地摔了一跤。保罗跌跌撞撞地爬起身来,发誓非要吉姆的命不可。但是,说时迟那时快,小家伙已经溜到后门口,一转眼又跑到狼窝里躲了起来了。保罗看见小家伙找到了保护者,就拿起长棍,站在对方够不着的地方,狠狠地打起狼来。这一下,把那只栓在铁链上的灰狼惹火了。但是,他虽然咬住长棍,躲过了许多沉痛的打击,可还是吃了不少苦头。这时候,保罗发现吉姆一面嘴里骂着,一面用发抖的手指,瞎摸乱弄地解着铁链,并且已经快要把它解开了。真的要不是那只狼狠命的往前扑,把铁链绷得紧紧的,吉姆早就解开了。保罗一想到要在院子里受这只被他激怒了的灰狼的攻击时,就吓得失去了勇气,浑身直打哆嗦。他听见吉姆在柔声柔气地对狼说——“忍一会儿,朋友,稍微朝后来一点儿,你马上就要抓住他了。对,就像这样,你真是只好狼。”——够啦,用不着再往下听了。保罗拔腿逃了出来,还小心地随手关上了所有的门。就这样,吉姆和那只狼的友谊变得更加深厚了。后来,那只狼越长越壮,对于带着威士忌酒味的人和所有的狗的刻骨仇恨,也一天天明显地增强起来,因为他们是它吃苦受难的根源。它这种特性,加上它对孩子们的这种热爱——似乎所有的孩子都包括在内——都跟着它的年龄一同增长起来,并且发展成为一种支配行动的主要力量。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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