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杀鸡
文人杀鸡特别让武夫耻笑,刀提在半空里,哆嗦着,磨蹭着,迟迟下不了手,对鸡和自己都是一种折磨。文人常被讥为妇人之仁,杀鸡大概是最好的佐证。
前几日,家里的一只母鸡暴死,母亲说要立刻放血,时间一长就吃不了了,我最爱吃鸡肉,杀鸡却是头一次,心里惴惴的。由鸡窝里取鸡的死尸,旁边一只大公鸡不答应,脖颈的毛立起来,直啄我的手,我猜想着,那死的一定是他的“妻”吧,他心情一定悲痛之至,就自己先心虚了,好象我是刽子手似的,杀了他的妻,还要吃他的妻的肉,啃他的妻的骨头。后来一想,鸡终究是鸡,是鸡就得被人杀、被人吃,人吃鸡是天经地义的,何况我历来是最爱吃鸡的。于是胆子大了,由鸡笼里扯出它来,大公鸡疯了似的,从鸡窝里飞出,扇着一对大翅膀朝我扑过来,我急忙扔掉手里的鸡,它才停下来,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的手,我不敢动。
母亲过来帮我,提着小木棍拦在公鸡和我之间,公鸡跳起来,立刻遭到小木棍的袭击,我则飞快地提了死鸡离开,倒了一大盆开水,将它扔在了冒着热气的开水里。
我心跳的利害,怕她的“丈夫”会再反扑过来,但他终于没再过来,远远地立在那,看着我将他的“妻”褪去毛,剖开肚皮,挖出内脏……我的手颤抖着,心狂跳,不敢再看他的眼睛。
鸡做熟了之后,我一点味口也没有。
过了一个月,一次喂鸡时,发现大公鸡双脚鲜血淋淋,以为是与其他的鸡斗耍时被啄的,没在意,谁知第二天回来,母亲就告诉我:“那一只大公鸡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不知怎么就死了。”
我跑到鸡舍旁,母亲已经把它的尸体由鸡舍里取出,放在地上,它的头软软地耷拉在地面上,硕大的身体还有微热,两只腿健壮有力,爪子上还留着血的斑痕,我不敢再看它,悲伤笼罩了我的全身。
我用一只袋子装了它的尸体,等到天完全黑了,带上铁锹,在外面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悄悄地掩土埋了。
回来的路上,我想对一只鸡已经仁至义尽了,谁知更加放不下,不知道他是真得了什么怪病,还是因他的“妻”的死,悲愤交加,郁郁而终。我总是愿意相信后者,那是一个多么有情义的大公鸡啊。
唉,这就是文人杀鸡,总觉得杀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的自传
我一个平凡的六年级学生。
从我一出生那一刻起就倍受宠爱。而我的妈妈--我一生中影响我最大的女性--认为没吃过苦的小孩,是不知道惜富的。所以,从小妈妈就训练我做家务事,她不希望她的女儿成为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的小姐。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必须帮忙洗碗、洗衣服等。妈妈对我的管教甚严。小时候不懂事,常为妈妈的不公平待遇而怀恨在心。现在回想起来,也就是以为妈妈的苦心,才造就了我凡事都能独当一面的能力。我爱我的学校,爱我的班级,更爱身边对我关心倍至的老师们和与我情同手足的同学们。学习上,我总是各科均衡发展,尤其美术最为得心应手。去年,参加学校的美术比赛,获得铜牌今年的美术考试,我更以满分漂亮拿下了班级第一名。虽然我是热爱的学生,却不忘记自己的文学素养,有空的时候就爱翻翻课外书,所以便有了接笔立成的作文能力。我的个性活泼开朗,只是偶尔有一点点懒惰我大方而不奢侈,只是偶尔有一点点粗线条我直爽而不婆婆妈妈。只是偶尔有一点点口无遮拦我热心助人,只是偶尔有一点点没心没肺。在我众多美丽的优点,在我可爱的缺点的陪补下,使我获得了绝佳的人缘。我相信自己,我相信我的潜力无穷,毅力无限!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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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四季春水,又是一年了“南风吹了,将春的微笑,从水国里带来了。”再没有哪个作家的语句似冰心的语句般温柔、细腻。她的诗句如春风拂柳,即使是身处寒冬,也能感觉心中春水在荡漾。她总能展现人类最真善美的一面。读她的诗,你会忘记自己的年龄,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天真的小孩,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听故事,躺在河边的草地上数星星。人,是一年年地老了;但心,却是一岁岁地年轻。因为童年,本来就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冰心,是永远属于春天的,或者说春天是她撒播的,有如她那端庄秀丽的身影,永远给人内心以温馨。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在断发照相后所题的这七个大字,如同夏天的七个霹雳,振聋发聩,响彻云霄,不仅震撼了东瀛大地,也震动了一衣带水的神州大地。是的,这就是鲁迅,是中国的民族魂,永远呐喊着人们向希望前进。如果说冰心是“中国文坛的慈母”,那么鲁迅就是“中国文坛的严父”。没有哪个作家的笔锋似其犀利、敏锐。他用笔战斗着,“傲然睥睨”,无所畏惧。他如同炎炎夏日,炽烤着人们去奋斗,去迎接革命秋天的收获。虽为时代所不容,但他永远活在后人的心中。这就是鲁迅。秋天的怀念我们每个人,都是母亲在春天播下的一颗种子,经历了风风雨雨,饱尝了世事沧桑,种子终于在秋天成熟了。而母亲,那位播种者,有的却已经悄然逝去。史铁生就是这样一位不幸者。他残废了双腿,母亲活得比他还要苦。经过母亲在上帝前的苦苦祈祷,孩子终于不用母亲操心了,也已经在人生的长河里小有成就时,母亲却只能含笑九泉。这就是一种甚似秋天的悲凉。史铁生一个人摇着轮椅,让内心的痛苦和落叶一起将过去掩埋。那位因人生之不平而大发牢骚的青年也已经步入人生之秋了……但是,即使是落叶纷飞的秋天,我们也要好好活。热爱生命杰克·伦敦的文字,是适合描写雪境的。但我们能从他的文字中,读出春天的绿意,那是生命的希望。他将北方淘金人的故事娓娓道来。冬天经他之手,并非死寂,而是令人向往。人人都畏惧冬天,因为那往往是死神来临的季节,可每个人都有冬天。杰克·伦敦也是,在经历了九死一生的无数个冬天,他却死在了自己的冬天,那是心灵降温到0度的季节。“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我们要让心灵永远保持温暖。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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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文人雅士我欣赏文人雅士,欣赏他们眉宇之间的多愁善感,欣赏他们谈笑中的之乎者也,欣赏他们行礼时的毕恭毕敬,欣赏他们作诗写作时的文笔神韵,欣赏文人雅士的点滴……。我欣赏文人雅士,欣赏文人雅士的代表——陶渊明。一首《桃花源记》,一句“良田美池桑竹”让我读懂了你,读懂了你向往美好的愿望,读懂了你感情的丰富,更读懂了你就是一朵隐逸傲骨的菊。你厌恶了凡世的纷争,你淡泊了官场的名利,你乏味了世人的勾心斗角,所以你选择了做菊。以写诗为好,以赏花为乐,以品茗为趣,以旁观者的身份看世,你的雅为清高之雅。我欣赏文人雅士,欣赏文人雅士的灵魂——李清照。好一句“藕花深处,不知归路”十五六岁的豆蔻年华,却埋下了“雅”的种子。现在的“雅”为天真浪漫。好一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多娇的你,已诗兴大发,用心灵浇灌出了一棵小小的幼苗,你对诗的无限依恋与热爱回报了你--情真意切的“雅”。好一个“舟轻愁重,欲语泪先流”,多愁的你,伤感压翻了你的轻舟,是什么让你“欲语泪先流”,你经历了什么?走过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带走了什么?为何你的多愁善感却带给了我无限的哀思。难道埋下的种子,结出了一颗让你苦涩的果?可如今你的“雅”是青春给予你悲欢的“雅”啊!你的雅为清丽之雅。我欣赏文人雅士,欣赏文人雅士的精华——屈原。你的“雅”并非“汩汩”泪罗,就能诉说完你对国家的雅意。并非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而能表达出你埋葬心底那份愁绪万千的“雅”,你的“雅”却得不到抒发,满腔热血洒到江中。也许那是一种释怀,只有涓涓细流的泪罗,方能抚平你心中的伤痛。你的雅为赤诚之雅。我欣赏文人雅士,我欣赏文人雅士的领袖——孔子。“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从字里行间向我们渗透出对朋友的热情。“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你的一席话,让我胜读百年文学,告知了我正确的态度方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的八字经典为我吹散了黑暗的浓烟,展示了中华子孙的优良道德。孔子,你的圣人训让我如何忘怀,你用儒家观念,为世界讲了一课“中国魂”。你的雅为圣洁之雅。欣赏文人雅士,用欣赏的角度,读透雅的含义。用文人雅士的语言为我的生命谱写一首永恒的赞歌。河北省定州市新华西路中学初二:杨楠8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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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与政治以儒家思想作为正统思想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教育读书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于是大批文人趋向于考取功名,至于是否真的“兼济天下”,也真难说。王国维《人间词话》有云:“君王枉把平陈乐,换的雷塘数亩田”政治家之言也。“长陵亦是闲丘陇,异日谁知与仲多?”诗人之言也。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政治家因为种种原因囿于政党立场、时势使然为了政治生涯的继续纵然博古通今也难免“顾全大局”。所谓“大局”为了统治阶级、所在朋党牟利的,也自然不在少数了。说到文人,就不得不提文学。维特根斯坦说:“哲学是一种风度。”我以为,文学也是一种风度。更广义而言,是一种气象。这并不在于太白写了多少诗歌亦或退之写了什么篇章,更不在于作协领导高屋建瓴的指导与保证。而在于社会民生,在与老一辈人口耳相传中。而文人,也正是文学的传播者、发扬光大者。文学是文化的积淀,因为纯粹文人的不可行性,文化则成了更现实的点。随性二字,在文人身上得到很大程度的一个体现。柳七可为众名姬春风而吊之,谓“上风流家”,陶潜可归隐南山东篱采菊自此不问世事纷扰。其实本质都是随性,饥则食思则歌,怡然自得,羽化而登仙。在政治家身上体现更多的,李宗吾先生一言蔽之曰“厚黑”。所谓“厚”,即“面厚”,“黑”,即“心黑”。着实不契合随行一词。文人泼墨挥毫肆意不顾“乌台诗案”,政治家连喉舌都是机械麻木——为了权衡势力,为了争权夺利在政坛占据主导地位。文学只是他们手上的选票。其实古往今来,文人与政治家的界限也日趋模糊,甚至聊胜于无。今天也不乏学者教授登上政治舞台,政治家写书传播所谓“正能量”。更早的是在春秋,孔子提出“王道”的思想,尽管鲁迅先生认为中国从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王道,可是“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还是支配着控制着大批的中国文人。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入朝为官的学说更是深入人心,履被仿效。做政治家搞朝政的文人可是多之又多,这非但没有为政治镀上一层浪漫主义的光晕,还拉低的文学的“格”。在当今物欲横流、波诡云涌的社会更是普遍存在。一个领导人,写了几句诗,变成了“著名文学家”连闲扯也都“寄寓着旷古忧思,抒发对光明未来的无限向往。”可笑矣,亦可悲。在此,我谨呼吁文人专心治学,莫谈政治。让文学单纯一点,让文学不再政治化。8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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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据说在很古的时候,人类的祖先就已经掌握了打猎的方法,捕获禽兽,以供食用。有时,捉到活的较小的飞禽走兽,充作食用之外,还有多余,就留下来饲养,防备饥荒。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过了漫长的年代,经过人类的驯养,双翅逐渐退化,成为现在我们见到的家禽。 鸡的种类很多,比较著名的有狼山鸡、九斤黄、白洛克、乌骨鸡等。 鸡的形状体态,大同小异。由于种类不同,也还有些区别,如狼山鸡,身躯高大,脚趾粗壮。公鸡尾巴上翘,有的高过桌面,_羽毛色彩绚丽。鸡冠呈紫红色,状如锯齿。九斤黄,体形较大,有九斤左右,羽毛颜色,一般是黄的。白洛克,全身羽毛是自色的。一般说来,雄‘ 鸡体形较大,母鸡体形较小。- 鸡的全身都是宝。鸡肉含蛋白质较多,是食品中的佳肴。母鸡偎汤,其味鲜美无比,是滋补身体的佳品。母鸡能生蛋,鸡蛋也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是人们喜爱的 “食品。麦乳精、炼乳、蛋糕等,都含有鸡蛋的成份。鸡血可制成中药“鸡血片”,有活血补虚之效。鸡腌内有 ‘层黄色的薄膜,叫鸡肺皮,也可以制成药品。鸡毛可以做成鸡毛掸子,也可以做小朋友们喜欢的毽子。鸡粪可做肥料。以芦花鸡(鸡的变种)为例,据有人统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平均能生二百五十只蛋,或者更多些。浦东鸡生的蛋特别大,有时一只蛋往往达到一两四、五钱重,象这样大的蛋,是少见的。蛋壳中含有钙质,可制成饲料,鸡或其他动物吃了,能增加骨质。 鸡对食物没有什么选择,米、面、。谷、小虫、蔬菜、柑脚等,几乎什么都吃,有时还要吃些小砂石呢。鸡性喜合群,觅食栖息,都喜欢聚集在一起。天明前后,公鸡会啼叫报晓。 公鸡好斗。走起来昂首挺胸,很有点威风。有时,遇到素不相识的公鸡,便要格斗一番。斗败了的,往往垂头丧气,四处逃窜,显得十分狼狈。所以,人们常常用“斗败了的公鸡”这句话来形容某些人的狼狈相。 鸡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家禽,鸡肉、鸡蛋、内脏等营养都很丰富,我国农村几乎家家都有养鸡的习惯。但养鸡要注意环境卫生,避免引起鸡瘟或把传染病间接地传染给人。为了人们的健康和市容整洁,在城市里,居民是不应当养鸡的。8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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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我们家养了4只母鸡,1只芦花鸡,1只澳洲黑,2只来杭鸡。芦花鸡身穿一身花衣服,是个受气娘娘;奶奶说,它小时候因为生病,所以体质很弱。吃食的时候,大个儿的来杭鸡老是啄它,但它也有主意:我打不过你,可以忍耐,我埋头紧吃,吃饱了就跑;因此,芦花鸡一直受气还一直下蛋;澳洲黑外号"黑千金",火红的冠子,粗壮的腿,一身黑色透蓝、发亮的羽毛,十分招人喜爱。它很沉稳,显得憨厚老实,下的蛋特别大,今年两岁半了,从未歇过窝。同院的阿姨们都很羡慕,都说拿它的蛋孵小鸡才对呢。别看它体重七八斤,样子很笨,还蛮有功夫呢。有一次,拾了一块小孩啃剩下的馒头扔到鸡窝里,"黑千金"第一个发现了,跳了一尺多高,一口就叼住了,还真有点儿运动员的气魄呢。那只大个儿的来杭鸡,就像《喜盈门》里的刁媳妇一样,又叼又坏。吃食的时候,它自己就要占食槽的一半,别的凑近了,它就恶狠狠地啄人家。芦花鸡最受它的气,但它不敢欺负澳洲黑。老黑吃食时,"刁媳妇"刚要啄它,它把那又大又圆的眼睛一瞪,"刁媳妇"就吓得赶紧把脖子缩了回去。小个儿的来杭鸡的特点就在于它毫无特点,整天不声不响,挨了啄不吭声,下了蛋也不吭声。它总是独自找个地方觅食,吃完了找个暖和的地方,默默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热了,就趴在沙土坑里,往自己身上擦沙子。听爸爸说,那是用沙子洗澡呢。鸡舍是我和弟弟帮爸爸搭起来的。炉渣打的地面,砖垒的窝,油毡盖的顶。下蛋的地方铺了许多麦秸,松软舒适。用木板条围了一个四方的小运动场,铺上沙子。怪不得奶奶说:"现在的鸡也享福了。"可不是嘛,就说吃的吧,它们的口粮不是买来的饲料就是玉米面。爸爸每天还带些茴香苗、小白菜什么的,给它们拌着吃。奶奶说:"旧社会,穷人的生活也比不上现在的鸡呀!"鸡的生活好,我和弟弟都高兴。因为我们每天都可以吃到营养丰富的鸡蛋,我去年就长得比妈妈还高了:弟弟12岁,也快和妈妈一样高了。奶奶说:"这都是鸡把你们给催的!"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800字 初三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