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一直喜欢你_800字
那个女孩,眼睛大大的,据见过她的人说,她是一个很可爱很有仙气的人。 她的声音很清透独特,她的歌非常好听。 她被人称作“励志文艺莎”,她曾经红遍网络,她的歌给予了我很多帮助与回忆。 她是阿悄,我喜欢过最久的女孩。三年,陪着我走过最好的时光。 关于我如何喜欢上她的。第一首歌叫《胭脂泪》,无限循环的时候,我记住了那个独特的名字——阿悄。 我喜欢在作文里写她,为什么?因为她是第一个让我喜欢上音乐的人,真正接触它,且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最喜欢的歌手。 阿悄的曲风一直在变,很多人都说她不会写词,说阿悄没有以前红了。我虽然没那么说,但也觉得她的歌不如以前了。人的心境变了,听的歌也与以往不大相同了。但那个阿悄,没变啊。 第一首入坑曲是《陪我去流浪》,很励志,又很孤独,第一次接触阿悄这种曲风的我很喜欢。 现在初中了,没太常听她的歌,只是偶尔还有关注。 直到今天。 阿悄的新歌《我像一只猫闯进你的世界》。突然就想起阿悄的那首《舍子花》,让我对彼岸花有着道不明的好感。 突然,就莫名其妙的,去知乎搜阿悄。 我看到一个评论,给我感触很大。 “再后来上了大学,身边同学一个个都不再好意思提起中学时听的那些歌,仿佛一提起就暴露的自己非主流的历史。其实那些网络歌手和我们有些相同的成长经历,青春期时听到那些粗糙的音乐反而亲切,而所谓非主流,无非是因为对这个世界不甚了解却又故作深刻的偏执的认知。” “一股脑甩掉它们不意味着我们真的成熟了,不如坦然地回顾一下。” 对啊,曾经他们说vae是非主流,我很幸运,生在一个天王不再是那个“哼哼哈嘿”的时代,也不再是《有何不可》非主流的时代,这是个网络发达的时代。 兮爷走之前,是网络歌手,可能这个词本身就带有一点不专业性,可是兮爷走了之后,还是有很多粉丝想念她。 阿悄,感谢你陪我度过一段很美好的回忆。我知道你很苦,你的歌也很孤独。能引起我共鸣的歌不多,能勾起我回忆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即使你没有以前那么火了,但悄克力会一直支持你,一直一直喜欢你。 现在在听《很乖》,”如果你能回来,我会很乖。“ 我回来了,我会很乖。
真正的美丽_750字
许多人认为外表和经济上的富裕是一种美,所以就特别羡慕那些明星和有钱人.可我认为他们错了,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在大街上,有许多的“美人”,只是我们没有发现。他们起早贪黑帮我们美丽的城市擦掉脸上的脏东西,却把自己弄得又脏又臭。他们的穿着打扮没有那么的靓丽,外表也普普通通,但他们很美。他们就是街道保洁员。这就是我发现的第一种美。 在某台公交车上,有一名小学生在喝豆浆。突然司机的一个急刹车,把她的豆浆打倒了,还洒在了公交车干净的地板上。但她没有像别人那样不理会,而是从书包里拿出了两包纸巾,用纸巾把豆浆擦干净。她整整擦了12次。公交车上还有人用手机拍下这一瞬间的美,发在了网上。发出去的第二天,这件事已经在网上已经传疯了。这就是我发现的第二种美。 在我家的小区里,也有一位“美人”。她就是周小咏,这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4月某日的下午,一位老爷爷拿着1万元给他的孙子治病。由于跑得太匆忙,钱包掉了也不知道。就在这时,小咏准备去买菜。她见到了这个钱包,捡起来后,打开一看。真是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里面有1万元。小咏想:这是不是急用的钱呢?她找来了她的哥哥小勇,让哥哥到小区附近找这个钱包找主人,她在小区里找。 突然,看到一位老爷爷正在急急忙忙地找东西。她走去问老爷也在找什么,老爷爷一边流泪一边说:“我的孙子病了,需要1万元治病。可,可是丢了。”“您看一下这个是不是您的钱包?”她问道。“对,对,没错!这就是我的钱包,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谢谢你,小姑娘。”老爷爷激动地说。老爷爷从口袋里拿出了十块钱,递给了小咏,小咏说:“不,不,不用了。”就这样老爷爷就拿着这1万元去给他的孙子治病去了。这就是我发现的第三种美。 我从这些事中知道了,外表美不是真正的美,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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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下雨_800字你是否也和我一样喜欢下雨天呢?我静静的坐在位子上,听着同学们自信的演讲。这时,洁白无瑕的白云在慢慢地染成黑色,一下子,天空黑了。我们仿佛置身于黑暗当中。我向窗外望去,风猛烈地吹着,雷隆隆地响着,看这个预兆,待会肯定会下雨的!同学们顿时变得不安,有的伸长脖子,东张西望;有的听到雷声,就紧张地尖叫一声;还有的赶紧关上门窗,担心雨泼进来。而我无动于衷地坐在那,外表看上去镇定冷静,其实内心欢呼雀跃。终于要下雨了!我在心里不停地念叨着。“看看这下雨之前的气势多么庞大!待会的雨肯定让人惊心动魄!”我兴高采烈地说道,我的心情已经开始走上坡路,然而其他同学却不停地抱怨:“真糟糕!待会又不能看球赛了!”,“这该死的雨!为什么偏偏要在今天下?”一这也不能怪雨呀!要怪只怪老天爷的脾气比翻书还快!真是白云苍狗。终于,雨下了。果然不出我所料,雨水像野兽一般向大地扑来,风也加快自己的脚步,把树上的叶子一个个翻个底朝天,紧接着从枝头上拽下,抛到九霄云外。雷顿时像炸弹一样响,震耳欲聋,不绝于耳!抖动了大地!很多人不喜欢下雨天,然而我却由衷地不明白别人讨厌雨天的心态。不是有很多赞美雨的话吗?……静听帘外雨,点滴到天明……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等你,在雨中……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有什么不好的呢?我想,可能打伞是一件吃力的麻烦事,雨水爬进颈项顺着脊背溜进鞋尖,浸泡脚趾间,可能是下雨阻碍人们顺畅前进的道路,或者,下雨天哪也不能去,不能春游,不能打篮球,不能出去玩……觉得下雨如此不好,忽而讨厌起下雨来。而我喜欢下雨天的理由很简单一一个人闷在家里太久,慢慢变得不安分起来,想着到处游玩的好处。幸而下雨,雨在街上泼,却泼不到屋内。我便靠在一块玻璃窗旁,便会觉得很幸福,于是一切不满就被淋熄,渐渐恢复之前的平静,原来看雨景也是一种享受!无数下雨天,我都这样想,一片好心情,写字都用力。六年级:吴佳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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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我想我会一直在°chapter1。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伤,那曾是天塌下来的地方。———题记。对于和你的相遇,我早已记不太清了,因为那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但是记忆中还是会有零星的,仅属于这段回忆的碎片。那时候我真的没想到我会喜欢上你,且喜欢的这么,—一发不可收拾。我隐隐约约记得,那次是你惹我生气了,总是没完没了的开我的玩笑。然后发了很长的一段话来哄我开心。你在现实与网络的反差太大,使我根本不敢相信你在现实生活中是那么一个腼腆内向的男生,甚至怀疑那到底是不是你。你一直嚷嚷着说你是我的人了,我便让你叫我主人,之前你还说:这不好把,有猪的谐音。但是我一口咬定就让你叫我主人,因为你的称呼,那么你就顺理成章的成了我的,宠物。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情根在我的心中,已深种。并伴随着你爱的供养冒出了嫩嫩的小芽。可是我当时还只是大大咧咧,咋咋呼呼的糊涂小妞,因此完全没有意识到这里。我想我是从那时候喜欢上你了吧。chapter2。记得有一次和你聊天说着说着就掉线了,电脑又抽风的显示自动关机,当时我真想把这电脑给砸了,因为我那时正在八卦你喜欢谁,你执意不说。然后你一定以为我下线是生气了吧!你发了很多信息,其中最醒目的是,你要是想知道我最喜欢的女孩是谁我告诉你就是了,别不理我啊!单纯的傻瓜,你一定没想到你这一句话被我给牢牢的记住了吧,果然你下次上线时,我便拿着此事没完没了的要挟你,而你就可以装傻。我让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记得你磨蹭了好久好久,才打出了几个字:正在和我聊天的。我已经无法记起我当时的心情了,只感觉心突然就泛起了一层层涟漪,缓缓地波浪向前推着,直达心房深处。我料到是我了。我刻意问了一句:那么现在有几个女孩子在跟你聊天呢?你把对话框截屏了下来发给我,很明显,只有一个,主人。醒目的蓝色大号字体,顷刻照亮了我整个心扉。我……喜欢你。chapter3。每一种青春最后都会苍老,只是我希望记忆里的你一切都好。———题记。有段时间我跟你闹别扭了。我说了很多很绝情的话,比如说:没有你我照样很好……然后自己说完都心痛不已。我坚信我很坚强,也可以强忍住伤痛把你从回忆中活生生的剔除,尽管会痛的撕心裂肺苦不堪言我也还是会咬牙去做,这便是我坚定不移要做的事,我就是这么的倔强,倔强到自己都……莫名其妙。为了能更好地忘记你,我甚至还找了个新男朋友,;他,是你最好的朋友。我真的别无他心,只是还想知道你还在不在乎我,我知道他的心里一直住着人,我根本无法挤入,但是我为了放弃你我便把很多的感情倾注到他的身上,即便如此我也不肯对你有一丝一毫的好,我怕再看到你的面孔会心软,我怕我冰冷了很久的心会在那一刻支离破碎,我怕我的懦弱会再一次在你的面前表现的淋漓尽致,我怕我一见到你就再也释放不出我的高傲。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你,因为我真的太长时间没有想起你,那段时间我拼命的学习,看书,不给自己任何发呆的时间,一日复一日,我坚持下来了。正在我沾沾自喜,兴奋不已的认为你已经从我的世界里已经消失贻尽时,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事物,让我觉得我一切的努力都是那么的可笑。可笑到连自己都,冷笑着咧起了嘴角。2013年2月3日6点13分52秒凌晨。那是一个阳关明媚的早晨。天空像打翻了的五彩色桶,晶蓝的仿佛可以溢出水珠来。我抱着小熊坐在冰凉的地板上,享受着阳光温暖的抚摸,不经意间瞥见了在阳台上,有一个长方形的小纸片。我便好奇的抱着小熊走了过去。之后我才真正感觉到好奇心会杀死一只猫的含义。那没什么特别的,不是一张纸片,是一张,扑克牌。上面醒目的印了一个字母:k 。我的泪水就在那一刻泛滥了。所有有关你的回忆,仿佛砸碎了囚禁着它们的枷锁,一五一十的展现在我的脑海,如同播放幻灯片一样飞快的闪过。<你缩小在掌纹里,一个微细的记忆,不会再轻易提起,可是我知道的,你一直都在的,你在我的记忆里,偶尔也会刺痛我的心。>天知道那天我抱着那张没由来的扑克牌哭了多久,又是怎么从明亮美丽的琥珀眼变成了布满血红血丝的兔子眼。晶蓝的天空洒下的阳光五颜六色,像水彩一样倾泄在我脸上,似乎给人一种滑稽的温暖。看着那个代表你的字母,视线又逐渐模糊,心愈来愈痛,痛的诉不出口。<如果记忆是一座方城,那么,我宁愿画地为牢,将自己困顿其中。>2013年4月21日20:55分32秒。By:安落希。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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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她?_800字第二天一大早,白雪就起来了,眼神里满是睡意,伸了伸懒腰便去了餐厅里,去了之后发现冷文轩的父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便微笑着说道:“伯父伯母早!”冷文轩的母亲见了微笑着点点头说道:”嗯,起得挺早,文轩还睡着呢,不过你既然是我们的干女儿,怎么也得叫一声爸妈吧?“白雪脸立马红了起来,冷威严说道:”是啊,小雪,你不是连名字都改成冷艳雪了吗?"白雪不好意思的叫了声:“爸——妈——”这时冷文轩走了过来挑逗的说到:“呦,这么快就和我抢爸妈了吗?”白雪一脸的不服气,但冷文轩的父母在这里也不好说什么,边坐下开始吃早餐了......到了学校,冷文轩拉着白雪去了前一天去的班级的隔壁班,白雪疑惑地问道:”嗯?怎么会事啊?我们......“冷文轩冷冷的说:”我怎么会有你这么笨的妹妹呢?我不是说了吗?换班了,走吧。“进了新的班里,同学早就听说了他们俩的事,和前一天一样:”女生都向了文轩投来了喜欢的目光。老师给他们安排了座位,还是做同座,白雪感觉是到了八辈子血霉了,还是和他同桌。冷文轩却说道:“呀,还真是有缘啊。”和以前一样,他一直睡觉,白雪还是仔细的听讲,下了课冷文轩出去玩去了,旁边的同学也都出去了,只有白雪还在那里看着上课做的笔记,这时,有一个大概是1.78cm,长的很是阳光的男生走了过来,说道:“冷艳雪你好,我叫你小雪吧?”白雪说道:“嗯,好,你叫什么名字呢?”男生说道:“嗯,我叫陵越。“白雪眨了眨眼,面带微笑的点了点头。可以说这是进了学校里第一个有人和她好好说话的人。这时候冷文轩从外面打球回来了,看见陵越和白雪在哪里聊着天,心里有些不爽,过去一把抓了一下白雪的头发,随即就吼到:”喂,死丫头,我的笔记,写起了没?“白雪一脸的茫然:”什么笔记?“冷文轩有点不耐烦就说到:”呵,你居然问我,上课的笔记你不给我抄还在这里和小白脸说话。“陵越淡淡的笑了一下说:”小白脸?呵,我看是你吧,你着什么急啊?你喜欢她?“冷文轩气不打一处来,少爷脾气立马出来了:”她是老子的妹妹,你管得着吗?你是谁啊?给我滚蛋。“陵越没说什么就走了。 初三:晓瑞!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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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_800字我喜欢晴天。当早晨的太阳从东边缓缓升起,推开窗户,一缕夹杂着阳光与泥土的清风扑面而来,吹散了内心深藏已久的阴霾,让人心旷神怡。放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沐浴在这片柔和的阳光里。明朗的阳光,开阔的视野,醉人的晨风,构成了一幅充满动态的清风阳光图。置身在这样令人振奋的图画,再痛苦的心境也会充满了阳光。于是一天的还心情便在这幅图画中开启。我喜欢黑夜。黑夜赋予了我夜的习性,用妈妈的话说,我是颠倒时差的。我是一个在夜间特别兴奋的人,而在白天,却昏昏欲睡。黑夜,是猫的游乐天地,也是我享受的乐园!浓浓的黑色铺天盖地地想我袭来。在这里,没有了白日的喧嚣,只有那沉沉的黑色,沉静地仿佛让人窒息;在这里,没有了往日的勾心斗角,只有那浓浓的黑,浓郁地让人想要安详地睡去;在这里,可以卸去所有的伪装,把自己千疮百孔的心完全的到暴露在黑夜里,它会用它温柔的双手抚平你所有的创伤。它就象一面安全的屏障,隔绝了整个世界,我可以尽情地享受属于我一个人的黑夜。在这里,我与黑夜融为了一体。我喜欢冬天。人们都说,春天是个充满生机的季节,到处都是奋发向上的声音,充满了生命力。而我却偏偏讨厌那绵绵的雨期,仿佛一季的蓬勃向上的热情都会被那没完没了的春雨给浇灭了。我喜欢冬天,虽然这有冷冽的北风,却也不失温暖的阳光。当狂野的北风过后,暖洋洋的阳光径直照进了人们的心里,那种感觉,就像是从地狱直接到上了天堂!没有比这更快乐,更温暖人心的了。当然,如果再加上皑皑白雪的就更加完美了。雪,一直是我的最爱!爱她那洁白无暇的身躯,爱它那银妆素裹的世界,爱它那无与伦比的美丽,当然,最重要的是它那用自己的身躯去装扮世界的奉献之心。冬天,是个萧条的季节,却也是一个引人拼搏,教人顽强的季节。它用自己独有的冷酷教会人们怎样抗击磨难,而它那温暖的阳光便是给人们最好的奖励!说了那么多,其实我只想说,我喜欢纯净的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嘛!我其实只想要一个纯洁的世界,一张张纯洁笑脸。8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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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一直守侯你“点了,一会儿就会端上来了。”然后,就是一阵沉默,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滴滴滴……”“喂……哦,好……我马上就过来……嗯,拜拜!”迟洛关上手机,很抱歉地对我们说:“不好意思,我有点事要先走了,晚点再见哦!”说完,他就走了。又是一阵沉默,我和羽司洛像雕塑一样面对面地坐着。“呃……那个……那天真是谢谢你了。”我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没什么。”他回答了一句,然后微红着脸盯着桌上的花瓶发呆。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跟他,我好像没什么话可说呢。“那个……我想起来我还有事,要先走了,你走吗?”我问他。可他却不回答,还是看着那花瓶发呆。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呀?值得他这样看。算了,我还是自己走好了。刚起身走了两步,他就靠口说话了。“你要去哪里?”晕!他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呀!“我有事,要先走了。”“能不能多陪我一会儿?”他突然开口,很温柔地看着我。“呃?”我没反应过来。“你会喝酒吗?”“好学生是不会喝酒的!”“好学生你的成绩还那么烂?!”他白了我一眼。又来了,我不想和你吵的,但是你却要逼我,不吵也不行了!“好学生是不用成绩的好坏来评价的!”我反驳。“可是在历来老师的眼中,成绩决定一切不是吗?”“那是他们不懂欣赏。就算成绩再烂,只要品行好,就是十足的好学生。”“算了,我不和你吵。”他投降。“服务生,拿几瓶酒来,越烈越好!”“你干嘛要喝酒?心情不好吗?”“嗯。陪我喝点吧!”不明白他为什么心情不好。算了,喝就喝吧!珉玖要走了,以后就只有我一个人了,算是为他送别,也算是把我的痛苦暂时麻痹一下吧!“好吧!”服务生把酒拿上来的时候,我和他开始往肚子猛灌,不一会儿就消灭了十几瓶酒。我真佩服自己,以前从没喝过酒,现在竟然可以一口起喝下四瓶。我摇摇脑袋,抬起头来,羽司洛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了。“喂~你怎么说醉就醉了啊?快点起来,我们再喝啊!”我摇着他的身子。“干什么啊?我好困,你别吵嘛!”他不耐烦地挥挥手。“好吧!那我们走吧!”我起身去扶他。我们就这样歪歪斜斜的走在路上。“喂!羽司洛!你家在哪里啊?”“呼呼呼~~~”他竟然睡着了。该死!他睡着了我怎么把他送回家嘛!况且我又不知道他家在哪里,真是的!难道要把他弄到公寓里去吗?经过再三思忖,我决定把他弄回公寓。可是,这里离公寓那么远,又打不到车,难道要我背着他回去吗?怎么办嘛!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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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一直守侯你“没办法,谁叫她比我忙太多。没时间。”“你现在要在国内读书吗?”“嗯。在粼高。”“粼高?那不就是我们学校旁边的那所学校吗?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天天一起回家咯!”“对啊!开心吗?”“开心!当然开心!”一路上说说笑笑,以前觉得特漫长的道路现在没多久就到了,友情也可以使人变得快乐,忘记所有烦恼呢!除了韩恩絮那家伙外!对了,今天该怎么修理她呢?得好好盘算一下了。“灿哥。放学见咯!”向他告别后,我火速奔向教室。“轰轰轰……”是重型机车的声音耶!“喂!丑小鸭,闪开啦!”这个是……对,是那个变态的声音。我回头,天啊!他骑着摩托车直向我奔来!想谋杀啊他?!我敏捷地往后一跳,却跳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坑里,一个重心不稳,我向地上倒了下去。谁来接住我啊,满地的石头,我不磕死才怪!救命啊!变态狂,我今天要是英年早逝,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不过,问题是我还不想死诶!我还不想那么快去见老祖宗啊!正当我准备迎接大地妈妈的亲吻的时候,有人接住了我!救命恩人!以后你要是死了,我一定把你的牌位供在老祖宗面前,让他们也知道这是他们后辈的救命恩人!“你没事吧?”好有磁性的声音,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张挂着微笑的脸,是他。“呵呵,没事啦!谢谢你及时接住我,否则我不住院算是万幸了。都怪那个变态狂!”突然发现我还在他的怀里。我赶紧蹭起来,我现在的脸,可以想象有多么发烫了,一定可以煮熟一个鸡蛋了吧!可想而知会有多红。不行不行!林贞歆,你不可以对除了珉玖以外的男生动心!不可以!“我……我应该回教室了,快上课了。刚刚真是谢谢你了!”我向他道别,转身就想走。可是,偏偏这个时候脚剧烈的痛了起来,眼看着又要和大地妈妈拥抱了,迟洛接住了我。现在和他的距离不到1cm耶!这个男生脸蛋白得要命,但绝不是苍白,眉毛浓浓的,眼睫毛好长……打住打住,林贞歆你在想什么啊?你这个样子,对得起珉玖吗?我慌乱地站了起来。正欲走,他叫住了我。“你想再摔一下吗?这次我估计没有力气再接住你了耶!”“对不起。”我向他道歉。“呃?你为什么道歉啊?我背你上去吧!”“怎么可以呢?你已经没力气了耶!”“哦,也对,那我扶你上去吧!”“不……不用了,我自己会走的。”“我扶你吧!”“不用了,真的不用!”我推辞着。忽然觉得自己被举了起来,定睛一看,是哪个大变态,他把我提到他的背上,往教学楼上走。800字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