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和小狗
城市的过街天桥上有一个乞丐。他不会弹琴,不会唱歌,甚至不会用粉笔在地上书写自己的悲惨遭遇。每天他只是蹲坐在护栏边,把头深深地埋进膝里,脚边放一个残破的铝盆儿。好在经过这个天桥的人很多,偶尔会有人把一两个硬币或零钞丢在他脚边的小盆儿里。
夜幕降临的时候,乞丐会回到他的住处——城郊一个废弃的菜园。菜园被一圈稀疏的篱笆围着,里面有一个残破的窝棚,乞丐已经在那里度过了几个寒冷的冬天。菜园里还有一眼枯井,井边有一棵老树。
伴着凛冽的北风,这座城市飘起了入冬以来第一场雪。天桥上行人稀少,乞丐打定了收工的主意。天桥的一端却跑来一条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试探着靠近乞丐,在乞丐脚边的小盆里仔仔细细地舔着,乞丐昨晚用它盛过食物。乞丐心上最柔软的那根神经被触动了,他掏出面包轻轻地放进小盆。小狗感激地望了他一眼,风卷残云地吃了起来。
乞丐把小狗带回“家”,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小狗很聪明,饿了的时候就叼起小盆围着乞丐打转。路人觉得惊奇,认为这是一条会表演的小狗,于是纷纷把钱放到小盆里。乞丐发现了商机,后来经过训练,小狗已经能用两条后腿直立,叼着小盆在人群里跳来跳去。于是有更多的钱装入乞丐的口袋。
“富裕”起来的乞丐开始用多余的钱去投注彩票。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好运气,不久后的一天他居然中了大奖。那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乞丐买下那座菜园,并且在菜园里建起一座豪华的房子,不过他保留了后院那座残破的窝棚以及枯井、老树和四周的篱笆。
乞丐的房子里摆满了各种奢侈品,他简直迷上了购物,他喜欢服务小姐迷人的微笑,更喜欢自己掏出大把金钱时人们惊愕、羡慕的眼神。乞丐先生开始出入一些高级社交场合,当然他也会带着他的小狗。上流社会的先生夫人们对这位出手阔绰的新贵赞赏有加,当然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去。
惟一让乞丐先生感到尴尬的是自己身边这条小狗,别人的可都是一些血统纯正、身份高贵的狗。
直到有一天,顽皮的小狗在聚会上扯破了一条贵妇犬的耳朵。狗主人大发雷霆,乞丐先生膨胀起来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乞丐回到家,径直把小狗拎到了后院的枯井边。他把小狗装进一个木桶,用一根长绳送到井下。
乞丐决心让小狗在自己的眼前消失,他要忘掉卑贱的过去。
从此,乞丐身边少了那条寒酸的小狗,他可以潇洒地一个人去享受服务小姐热情的目光,去参加那些高级派对。好在他总算没有忘记每天往井里投几块肉,小狗的叫声让他知道他曾经的朋友仍然活着。
小狗在井底转呀转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它一直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可是除了每天落下来的一些食物,谁也没有来过。小狗在井底一直往上凝望……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乞丐过得并不快乐,他的朋友也并没有因为小狗的离开而增多,后来的一天,酩酊大醉的乞丐被人们透露了他的身世,他遭到了人们的嘲笑与冷落。乞丐终于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只有那条曾经相依为命的小狗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而自己却把它丢到了井底。
乞丐迅速地跑到井边,放下吊桶。可小狗只是围着木桶转来转去却不肯往里爬。乞丐跑出去买来一架绳梯,他把绳梯的一端拴在井边的树上,自己爬下去救他的小狗。井很深,乞丐却顾不得害怕。井底潮湿阴暗,并且有一股浓重的臭味,他一把抱起小狗往上爬。小狗并没有怪罪自己的主人,它一直热情地舔着乞丐的脸。
因为井下呆的时间过长,小狗的脖子已经无法伸直,只能仰着头在地上打转。
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医生也没能治好小狗的病。乞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每天给它最好的食物,到哪儿都领着它。小狗快乐地摇着尾巴,但它的头只能朝后仰着,眼睛望着天空。
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其他乞丐感激涕零的时候,他感到了满足。乞丐又有了新的打算,他通知乞丐们每天到他家里来领钱。
消息迅速传开,领钱的队伍越来越大。领到钱的人用天下最美的话来赞美他,乞丐为此兴奋不已。
电视台的人来了,晚上的新闻播出了这一盛况。
第二天,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一些根本不是乞丐的人也加人了领钱的队伍。
乞丐沉醉在自己的壮举之中,每天奔忙于银行与家之间。
直到有一天,银行通知他钱已经用光了,他不得不对长长的队伍宣布——已经没钱可发了!
庞大的队伍一下子乱成一团。人们开始咒骂:“骗子!”“教训教训他!”人们向他的房子冲去,一块块的石头飞向窗户。房门就要撞破了,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后院。乞丐看见了井口的绳梯,急急忙忙地爬下去,乞丐快要到达井底的时候,绳梯拴在树上的一端突然断开,乞丐和他的绳梯一起摔到了软绵绵的井底。
警察费了很大的劲儿才驱散了人群,可是房子几乎已经成了一片废墟,人们拿走了所有能拿走的东西。
日子一天天过去,乞丐只有倦缩在又黑又冷的井底,他对着太阳喊,对着月亮喊,没有人能够听见。小狗每天四处寻找食物扔下来,或许是一根变了味的骨头或发了霉的面包。小狗找食物非常困难,因为它的脖子朝后弯着。它只能躺倒在垃圾堆上嗅着,顺便把找到的臭肉什么的衔起来跑到井口。有一次,小狗扔下来一只死猫。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小狗甚至舍不得吃自己找来的任何东西,它变得瘦骨嶙峋,后来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乞丐每天继续在井底喊呀喊,但没有人来救他。
一连几天小狗没有往下扔东西了,乞丐不知道小狗出了什么事。乞丐凝望着井口的一小块天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一天早晨,井口上隐约的说话声惊醒了昏睡中的乞丐,他拼尽全力喊了起来。他被人们用绳子吊了上来,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人们打量着这个蓬头垢面的浑身肮脏发臭的人:“要不是这条小狗死在井口上,没人能听见你的喊声。”乞丐看见骨瘦如柴的小狗,泪水打湿了小狗肮脏的毛。
五年级:忧伤说笑
乞丐妙退外星人
两个外星探子来到地球,是为了探知地球人的潜力,进而决定是否把其作为攻击对象,占领地球。这两个外星人在中国一个小城市的街道上找到了一个人并决定以他为检测对象。这个人是个乞丐。
检测开始了。外星人问乞丐:“请问,您知道什么东西摸得着却看不见吗?”
乞丐不知所措,摸了摸后脑勺。
一个外星人对它的同伴说:“他答对了,答案就是后脑勺。”
他的同伴试着问:“您知道什么东西是摸不着却看得见的吗?”
乞丐又不知所措的望着太阳。
“他又答对了。地球人果然非同小可。”外星人有点不安了,其中的”一个又问乞丐;“请问英语里的‘idiot’是什么意思?”
乞丐对这两个外星人很不耐烦,就说:“傻瓜!”
两个外星人吃惊的看着乞丐:“他懂英语?一个乞丐?不可思议!”看来得拿杀手锏了,于是他们拿出自以为很难的题考他:“你能把一个行星背在背上吗?”
乞丐觉得这两个人真是神经病,就干脆躺在地上不理他们了。
“又答对了。”两个外星人呆了,“瞧,他把地球背在他的背上了。”
这时,一个外星人拿出一沓美元,对乞丐说:“您是个难得的天才,你啊愿意为我们做事吗?事成之后,您将获得更大的报酬。”
乞丐不认识美元,抓过来顺手扔在泥沟里:“你们给我滚!别再来烦我!”
两个外星人无可奈何的走了,他们眼中既饱含着失望,又包含着对地球人的恐惧,其中一个还嘀咕着:“不可欺骗,也不可愚弄……
“别说了,这只是一个乞丐,我们还没遇到更厉害的地球人呢,现在首要紧的就是,赶紧通知总部,把攻击战略改为防御策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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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狗六月的一天,天气十分地热,骄阳似火,烤的大地都要焦了一样。由于天气的炎热,我的心情也十分地糟糕,我自己一个人吃着冰棍,无聊地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走着,突然之间,我发现路边的纸箱在动,我心惊胆战地走过去十分害怕又十分好奇,我的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纸箱,忽然钻出来一个小脑袋,睁大眼睛好奇地观看周围的一切,样子十分可爱,我伸进纸箱中把它抱了起来,从此以后我与这里小狗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它抱回家,给它洗了个澡,它的毛软软的,摸起来十分地舒服。它有两只坚立的小耳朵,颜色黑黑的,两只大眼睛圆溜溜的,眼睛周围有一圈黑,剩下的部分全都是白色的。像雪一样又白又亮。由于样子长的十分可爱,眼睛和耳朵成为人们爱它的焦点。它从正面看样子十分十分像熊猫,身体肥肥圆圆的,十分讨人喜欢,它的名字叫做“熊熊”。自从熊熊来到我们家之后,受到了一致好评,我们全家人对它爱不释手,成为我家的一员了。熊熊的一切都是由母亲打点的,它的窝在我的小床旁边,它的窝里母亲为它铺了软软的棉花,棉花上又铺了一层绸子,母亲对它可真是贴心啊!每天同我家人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同我一起玩耍。熊熊已经渐渐长大了,大概5个月大了吧!奶奶教它“作揖”,爸爸教它捡东西叼到手里,熊熊很聪明,不超过两天它就学会了,这样一来它就更讨我全家人的喜欢了。有一天,我还是和往常一样起来就去叫熊熊,但是它不在。我心里一惊:会不会母亲送人了呢?我大喊:“妈,熊熊呢?它去哪儿了?”我迫不急待地逼问我妈妈。“你别着急,它和你奶奶去买菜了。”妈妈慢条斯理地说。我一屁股坐到床上,吓得我直冒冷汗。奶奶回来了,熊熊回家首先扑到我的怀里,添添我的脸,我也亲了它一下,我们都笑了。经过那一次之后,我就十分害怕失去它,因为它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它就好像森林里没有小鸟,教室里没有学生,蓝天上没有白云一样。有一次我去上学,也不知怎么地老觉着不对劲儿。老师走进教室说是要点名。当点到我的时候,我立刻站起来答“到”。突然,门开了,熊熊“嗖”地窜进来,飞奔到我的课桌前,舔我的腿。原来熊熊一直跟着我来到了学校,刚才它以为我在叫它才跑了进来,我蹲下身子抱它,它连忙舔我的脸。此时,同学们都向我投向了惊异的眼光,看着同学们的眼神,他们好像非常地妒嫉我一般,我又看了看老师,老师笑了。我知道老师没有生气,老师是在肯定我与熊熊之间的友情。回到家,我把熊熊放下来,严肃地批评它,并要它以后都不要再跟着我了。它好像很不高兴垂头丧气地走回了了窝里,在窝里静静地躺着,眼睛一眨不眨地好像在思考着什么。第二天,熊熊来到我的脚下半蹲下来,抬头望着我,好像是要请求我的原谅一样,我看它这么真心改过,抱起它亲了它一下,它仿佛得以重生一样喜笑颜开,舔了舔我,我放下它,它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又得意洋洋地,翘着小尾巴,扭扭哒哒地去喝水了,看它的样子,我笑得前仰后合的,真拿它没有办法,它弄得我哭笑不得,不知所措。唉,谁叫我那么喜欢它呢!入冬了,眼看熊熊在我家已经生活了一年了,已经长成大狗了,妈妈抽出绸子,为它铺了一屋毛毯子。有一天,妈妈把我叫到眼前来,对我说:“丽啊,你看熊熊都这么大了,我们不能再收留它了,它要重新去过它的生活吧,我们要搬家了,我们不能带着它了,还是把它送走吧。”我看得出妈妈的无奈,我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沉默着,不知如何是好,不知该如何去做。离搬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但是我还是没有决定要把熊熊送给谁,我的心十分的烦乱,爸爸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爸爸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放弃吧!我们都舍不得熊熊,但是不得不送走它呀!一切都没有什么永恒的,只要你心中有它,记着与它曾经拥有过的日子就够了。”听了爸爸的话,我哭了,我痛心做出了决定:把熊熊送走。妈妈安慰我说:“傻孩子,我明白你舍不得,我们把熊熊送给张大妈吧!有时间我们也来看看它。”我点点头。我要走了,坐上车。我心里一直想着它——我的朋友,与它在一起的日子,是多么地美好呀!它的点点滴滴全都浮现在我的眼前,一幕幕犹如演电影一样,我真的真的好舍不得好舍不得它。突然我好像听到了有熊熊的叫声,我回过身看去,我哭了,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熊熊在追我的车,它在后面边跑边叫,好像请求我停下来一样。我望着它,但是自己无能为力,我的心如此的痛。我又忍不住回头看它,它没有跟来,这下我也就放心了。我换了新的环境,换了新的家,但我始终没有忘记它,我的朋友——熊熊。这样的日子,这样没有朋友的日子,这样没有熊熊的日子,我真的太想它了,我恳求妈妈带我回老家,妈妈答应了,我笑了。在车上,我十分的开心,终于可以再见到它了,我怎么总感觉车速太慢,道路太长呀!终于到了,我立刻冲进张大妈的家,把张大妈吓一跳,我听到了一个坏消息。听张大妈跟我说:熊熊追着我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一样无精打采的。一阵风吹过,仿佛熊熊送来的安慰,我听到它跟我说它想我,它舍不得我,它还说……熊熊你在哪里呀!我好想你,我好舍不得你!五年级:幻海寄云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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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乞丐晋朝时期,石崇是京城洛阳的大官,颇为风光。这天,石府门前来了一个乞丐,这乞丐二十来岁,鼻子高挺,是个西域胡人。石府门丁扔给乞丐几文钱,谁知这西域乞丐根本不理,反而哈哈一笑,说:“我们做乞丐的,想讨饭可以到一般人家,想讨点钱到普通富户就行,石大人家是诗书之家,就给我这几文小钱打发了吗?”真是穷讲究。门丁忍住笑,问:“难道你是为了讨书才来?”西域乞丐说:“不错,我想讨一本《淮南子》。现在市面上的书抄来抄去的,早就不是原样,贵府一定有真本。”就在这时,石崇回来了,就问乞丐为何要讨书,乞丐说,他叫周成,打小随家人来到中原,学了不少汉家诗书,后来家道中落,不得已做了乞丐,但他还是一有机会就读书。石崇见周成谈吐不凡,不由跟他多说了几句,想不到周成博晓古今,颇有学识。石崇一高兴,就将周成收留下来。这周成聪明乖巧,很会说话,渐渐地,石崇对周成开始重视起来。石崇很有钱,京城另一位大官王恺很不服气,总想把石崇压下去。石崇当然不买账,两个人就斗起富来,几个回合下来,由于周成不停地给石崇出主意,石崇占了上风。这样一来,周成和管家石庆一样,成了石崇跟前的红人。转眼到了冬天,外面寒风刺骨,万木枯黄,这天,周成对石崇说:“王恺虽然落了下风,但他一定不服气,老爷可请他来吃餐饭,让他心服口服。”一旁的管家石庆说:“吃饭无非山珍海味,还能出什么新花样?”周成笑了笑,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碟子,里面装的是绿莹莹的韭菜碎末儿,这大冬天的,怎么能长出韭菜来?石崇沾了一点放进嘴里,果然是韭菜,味道鲜美无比,不禁吃了一惊,问:“你是怎么弄来的?”周成说:“这是我亲自调制的。我们把王将军请到家里,让他大冬天里吃韭菜,管叫他想破脑袋,怎么也弄不出这样的好东西。”周成接着说,其实这韭菜碎末儿并不是真正的韭菜,而是将韭菜根捣碎后掺在麦苗里,再加些姜末料酒除掉麦苗的苦味。周成说:“这方法是我在一本西域古书里看到的,现在只有我们三人知道,只要不泄露出去,王恺就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他还怎么跟您斗富?”石崇大喜,决定过几天就请王恺和几位有名望的大臣到家赴宴。没想到,第二天石崇就收到了王恺的请帖,请石崇到他家里吃饭,石崇想这样更好,到时要比得王恺没话说。哪知道到了王恺家,刚在饭桌前坐下,王恺就在每人跟前摆上一碟特别的调料,一股浓郁的鲜香味直往鼻孔里钻,一尝,石崇傻眼了,这不是周成刚调出来的冬韭菜吗?来宾们一尝,个个赞不绝口,王恺得意洋洋地问石崇:“听说你过几天也要请客,不知为我们准备了什么奇珍异味?”石崇脸上讪讪的,都不晓得如何答话了。他怒气冲冲回到家,马上让周成再想法子,周成说:“这冬韭菜在中原从来没人做过,如果没人告诉他,王恺不可能知道怎么做。但如果真有人传给他,再多的法子也难不住他呀!”石崇一听,火气一下从心里蹿上来:调制冬韭菜的法子自己和周成是不会说的,肯定是管家石庆传出去的,他马上命人把石庆抓起来,到石庆的住处一搜,果然从床底搜出许多银子,包封上还有王恺家的印记。石崇勃然大怒,马上命人将石庆吊死。府丁将石庆押进一间暗室,在石庆脖子上绑好绳索,正要动手,周成来了,对府丁说:“老爷还有话要我问他,你们都出去吧。”等府丁出了房子,石庆哀求周成说:“求你跟老爷说说吧,我没有出卖他。”周成把套在石庆脖子上的绳子拉拉紧,让他不能大声说话,这才笑着说:“你当然没出卖老爷,因为这法子是我告诉王恺的,我在王恺处领了赏钱,然后偷偷放进你房里。”石庆大惊,叫道:“为什么?”周成又是哈哈一笑:“你说呢?”石庆的脸色变得死灰,说:“我明白了,老爷最信任我们两个,杀了我,你就能占据我的位子了。”周成一拉绳子,亲自将石庆吊死,对着石庆的尸体啐了一口,说:“你死也不会明白的!”石庆死后,石崇对周成更加信任,石府的重要活动,几乎都要听听周成的意见,在周成的筹划下,石崇在斗富上大获全胜,石崇家的富有天下皆知,天下的老百姓都说,皇上的金银财宝都没石崇多。一年多过去了,周成对石崇说:“我在老爷这里饱读诗书,学了很多本领,现在打算回西域重振家风。”石崇真有些舍不得周成走,但也不好强留,只好同意了。又过了一年,晋武帝死了,新上任的晋惠帝是个白痴,引起了“八王之乱”,导致赵王司马伦专权,早就对石崇不满的司马伦以谋反之名抓了石崇,灭了石崇三族。行刑这天,石崇对司马伦说:“我这些年一直吃喝玩乐,夸豪斗富,怎么会有谋反的念头?你是为了抢我的钱才杀我的!”司马伦笑道:“你既然知道钱多了也会要你的命,为什么还要那么招摇,生怕天下人不知道你有钱?”这时,跟石崇绑在一起的一位门丁突然叫起来:“老爷,周成临走时留给我一个锦囊,说如果老爷遇上危难,可将锦囊拆开给老爷看。这锦囊我一直带在身上,因为害怕不吉利,惹老爷不高兴,一直不敢禀告老爷。”石崇一听有这种事,心思又活络了,想,周成这小子聪明,肯定早为我想好了救命的法子。于是低头向司马伦求情,恳求打开锦囊看看。司马伦天下大权在握,根本不把一个无名小卒的锦囊妙计放在眼里,手一挥,让石崇打开锦囊。石崇急忙打开锦囊,哪知道不看还好,这一看,大叫一声,一口鲜血从嘴里狂喷而出。司马伦命人拿过锦囊,一看就哈哈大笑起来,只见周成在上面写道:我一家从西域来中原行商,几十年来积下数不尽的家财,金银玉器堆积如山,没招来强盗,却招来你这个荆州刺史的抢劫。你石崇是主使,带人明火执仗到我家抢劫的,正是你的管家石庆。可怜我全家一百余口惨遭横祸,只有我一人因游学在外才幸免于难。你靠抢了我家的财产成为巨富,但你只晓得财富的好,四处夸耀,却不知道财富照样会要你的命。我混进你家中,先借你的手杀了石庆,同时费尽心思让你到处夸豪斗富。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从我家抢去的财产,同样会要你和全家的命……司马伦对石崇说:“石崇呀石崇,原来你富可敌国的财富是这样来的,早就该死了!你就乖乖地做鬼去吧,你留下的财富,我自会好好享用。”让司马伦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年,他从石崇手里抢去的财富,也要了他和全家的命……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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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乞丐【篇一:一位值得尊敬的人】我一向都很讨厌乞丐,因为有很多都是骗人钱,拿钱去花天酒地的。可有一位乞丐让我对这行业的看法有了变化。一天,我正朝学校走去。老远我就看路旁坐着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放了一个变形的铁碗,里面放了一些零钱。我像往常一样不去理睬。这时,有一个小妹妹走了过来,给了他一元钱。那乞丐连忙点头呵腰的道谢。“真没骨气!为了一块钱值得吗?”我心想。迎面又来了一个人,戴副墨镜,走路时大摇大摆地,像个暴发户。他只顾抬头走路,不留神一脚踢走了乞丐的碗。乞丐用诧异的表情看着他,他没有道歉,只是随手撇了一张百元大钞给乞丐。我心想,“恐怕这回乞丐要跪下磕头了。”可是乞丐却做了一件让我异想不到的事,他拿起百元大钞扔给暴发户说:“拿走你的臭钱!给我把碗捡回来!别看我是乞丐,乞丐也有自己尊严!”听了这番话,我对他肃然起敬。那一次,我认识了一位值得尊敬的人——他就是那位乞丐。【篇二:乞丐也有尊严】尊严,不是只有富人才可以拥有,谁都有拥有它的权利,哪怕是身无分文、衣衫褴褛的乞丐。上周日下午,我在离家不远的街口拐弯处看见一个乞丐,他头发乱糟糟的,都蓬松了起来,有的都黏在了一起,还夹着几根稻草秆儿。一张苍老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干巴巴的,看不见一点光泽。一双小小的眼睛微微地睁着,没有一点精神,显得有些呆滞,不时闪出一丝伤心、一丝失望、一丝迷茫。黑眼圈缠绕在眼睛周围,像是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鼻子冻得通红,还不时抽缩几下,由于没有纸只能用袖子胡乱地蹭几下,可能鼻子被衣袖上的扣子刮破了,正在往外淌血呢。再看袖口像打铁了似的,硬梆梆的。嘴唇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干得已经破了皮,没有办法只能用舌头舔一舔,被舔过的地方很快就又破了。再看他穿着一件土里土气的布衫,有好多地方都划出了口子,刺骨的寒风从袖口灌了进去,侵袭着那已经冷得僵住的身体,仿佛要钻进五脏六腑,他把脖子缩进了布衫里,可是还是没有用。他下半身穿一条很破的短裤,露出的部位僵得一动不动了。一双历经沧桑的大手,指纹模糊得早已看不清了,都被灰尘填满了,长长的指甲里全是泥,好像几年没有洗过手。那粗糙的大手紧紧地握住刚刚捡到的半截烟,吧嗒吧嗒地抽着。脚上一双破旧的鞋,小得只能插进半个脚,脚跟露在外面,磨得不成样子。说来也巧,一个看似很有钱的中年男子路过这里,把一张百元大钞甩在地上说:“给!可怜的乞丐!”他故意把“可怜”和“乞丐”几个字拖长音,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只见这个乞丐面不改色地说:“先生,请把钱捡起,放在我的碗里。这是最基本的尊重和礼貌。”那个富人愣了一下:“这钱是你的了,我为什么要给你捡起?”他依然坚定地说:“现在我把它还给你,请捡起你的钱吧!”富人疑惑地说:“这么多钱给你,难道你不想要吗?”“想,但是你侮辱了我的尊严,我不要你的钱!”富人没办法,只好捡起了钱,低着头,灰溜溜地走了。他也走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想:乞丐都懂得尊严,那我们不更应该活得有尊严吗?我的心中亮起了另一盏灯……【篇三:尊重乞丐作文】席勒曾说:“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让我庆幸的是,我无心看到的一幕,帮我证实了这个深奥的道理。星期六,我和妈妈准备到国色天香玩。涂中,我看见旁边好多路人都在围着一个乞丐,我急忙叫妈妈停车,并把目光转移到了那个乞丐身上。这个乞丐很可怜,他的左腿是瘸的,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必须在人的搀扶下才可以行走,我便对他产生了同情之心。我看了半天,这个乞丐却还是毫不羞涩地跪在地上,一边大哭大,我以为他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小人,但我一切的猜想都是错误的。原来这个乞丐在乞讨时,一个叔叔把一枚一元的硬币扔给他吆喝,说:“喂,给你吧,我原来不想给你的,但我看你实在太可怜了,想了一会儿,才做出了这个英明的决定。”接着,这个叔叔把那枚硬币扔进了乞丐的碗里。这时,乞丐生气地说道:“你怎么能这样,虽然我只是一个身无分文是穷乞丐,可是我也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你怎么能这般侮辱我!”此时,我对这个乞丐肃然起敬,因为并不是所以的乞丐都是没有尊严的,尊严是一种可贵的品德,因此,我们不能侮辱别人,侮辱别人也同时侮辱了自己。【篇四:一位乞丐的尊严】正月里,我和爸爸准备去海底世界。去的路上,我看到旁边好多人都在围着一个乞丐,我便把目光转移到了那个乞丐的身上。这个乞丐很可怜,他的左眼看不见,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必须在人的搀扶下行走,我便有了同情之心。可是,这个乞丐一边跪在地上,一边大哭大喊,我好半天才明白,原来这个乞丐在乞讨时,一位叔叔把一枚一分钱的硬币扔给他,说:“喂,给你吧,我原来不想给你,看你实在太可怜了,想了好一会儿,才做出这个决定。”接着,这位叔叔把那枚一分钱的硬币扔出水缸外。这时,乞丐大声说:“你怎么能这样,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乞丐,可我也是有尊严的,你怎能这样侮辱我!”此时,我对这位乞丐肃然起敬,因为我想,并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没有尊严的,尊严是一种很可贵的道德风尚,因此,我们不能侮辱别人,侮辱别人也同时侮辱了自己。正向席勒所说:“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懂得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同时会尊重他。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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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他,是一个流浪艺人。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王宝看了心也酸。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不多久,那顶小绒帽就装满了,小孩立刻爬过去,用脏兮兮的小手笨拙地压了压里面皱巴巴散乱的纸币,王宝立刻明白了什么……夜深了,路边的行人渐渐散去。小女孩也很困倦了,她爸爸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握住唛头继续唱,从90年代的老歌,唱到今年流行的新歌,从张学友身上唱到周杰伦身上,从香港台湾唱到大陆……均无济于事,路人就是匆匆而过。那男子的演唱说停就听,最后一首歌还没唱完就断了,或许他很累了,或许他不愿多唱一句半句。“真是大煞风景,他妈的!”王宝骂道。看他欲收拾东西,王宝赶紧掏出身上仅有的一张拾元人民币丢下去。说道:“老哥,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卖唱呢?”他放下手中的小孩,坐在凳子上慢慢解说:这条南海大道东侧一天过往的客人也就是在12万左右,公交站台的吞吐量大概在9万人次左右,其中白领占7成,附近居民占2成,高峰时段在晚上的18点至21点,期间的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我在这里设点卖唱通过视、听、触三觉轮番轰炸路过的客人,只须百分之一的人同情,按每人1元计算,我一天的收入就在400元左右。想想我工作3小时,收入400多元,是何等的效益?上班不用挑扛拉背,还可以唱K,下班吃喝嫖赌样样不少,人生岂不欢快乎?——呜呼!何等道理!王宝惊了!连连叹道:“原来现代丐帮如此潇洒,难怪大街小巷都是丐帮子弟……”“其实,现代丐帮弟子最厉害的,不是乞讨的伎俩,而是她们的算术。我修了三年的会计学,竟然不如一个乞丐专业精湛,真是佩服佩服!像他对市场调查分析得如此透彻,岂不可以请他做市场营销总监?”王宝自言自语。突然,一辆执勤警车在站台前嘎然停下,跳下来两个准备齐全的民警,不问皂红黑白就将她们父女两人,连拉带推拖上车。其中一个警员还告诉大家,现在的乞丐非常的专业,一般都会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演这些什么为谁卖艺、献唱、葬父、迷路、求学等等,五花八门。——毫无疑问,今天她们父女两人又要在收容所过了。警车刚走,有来一辆黑色小车,车上下来一个黑衣青年,提起刚才那男子的音响设备扬长而去……王宝这才明白,这就是现代职业乞丐,连忙为刚才的十块钱后悔不已,可是已经太晚了……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