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戏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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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所有电视剧中男女主人公的相遇一样那么巧合,我以为我们同样也会像他们那样有一段美丽而浪漫的故事,但我忘了那样美好浪漫的故事只存在于电视剧,我们生活在现实,现实有现实的不同,女主人深深爱上了男主人公,而男主人公却从未发现女主人公的存在。哦,原来是我搞错了现实中上演的不是电视剧而是一场戏,而戏前戏后都只有一人。
——题记
又是讨厌的下雨天,看来古人说春雨绸缪也不是没道理的嘛,不过再绸缪也不用绸缪到一个星期下三五天的雨吧,等会是班主任的课如果迟到那可惨了。晴子躲在学校花园中想到,看来还是只有牺牲自己的衣服,淋雨回教室吧。
好冷啊,看来明天一定会感冒的。刚一从花园里冲出来晴子就打着寒颤想到,不过这样也好明天就不用上课了。
“哎哟。”
晴子一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摔倒在了地上,好一会儿站不起来。
“同学,你没事吧。”本想破口大骂的晴子在听到这句话后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
“同学。”
“哦,你说什么?”晴子有些恍惚,眼前这人好帅声音好温柔啊。
“我再问你你没事吧。”
“没,没。”
“那就好,那我就先去上课了,如果有事一定要跟我说哦。”
“好。”晴子还没回过神还在想对方怎么那么帅。可等她回过神要找那人时,她看到的只是那人的背影。
“铃铃铃……”上课了,晴子才记起自己还在教室外,天啊,死定了。
雨下了一下午,晴子写检讨也写了一下午。
真是讨厌。自己明明解释了自己迟到的原因可那变态班主任非得让人停课写检讨。唉,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是不是和自已一样呢?真想知道他是谁。
“你还悠闲呢,怎么5000字的检讨写完了?”班主任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对着出神的晴子说道。
“没,不过就快些好了。”
“是嘛,不过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什么都没写。”
“不是的,我在构思。”
“哦,原来如此。也罢,看你怎么用功,写检讨都要构思我就放你一马吧。”
“不用写了嘛。
“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说现在你可以不写回家了,但明天早上你要给我交一份10000字的检讨。”
“啊!”
“怎么,有意见。”
“没。”
“那就好,那明天老师就等着你深刻的反思了。”
“好。”
离开办公室,晴子向班上走去,忍不住想到,班主任不愧是班主任就是够狠的。心里虽如此想眼睛却不自觉地飘向操场。
是他,晴子突然在操场上看到了自己撞到的人。他正和几个男生往高一教学楼这边走,晴子内心暗暗一喜,原来他和自己一样都是高三的。
隐约中晴子似乎听到了他们上楼的脚步声,背站到一边去期盼着他的出现。
好一会儿他们终于上来了,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讨论着什么,完全没注意到晴子的存在。而晴子也是在等感觉到他们已经从自己身边经过后才慢慢地转过身子所以她并没看见那人的正面依旧只看见那人的背影,不过就这样晴子就感到很高心了,想着中午那人关心的话语,晴子认为虽然这次两人没见到但还会有机会的,他一定也想知道自己是谁的。怀着这样的心情晴子回了家,甚至在写那10000字的检讨时也不觉得有什么。
但很不幸的是第二天晴子真的感冒了,虽然很不想去面对学习和那个老死板的班主任,不过想想可以遇见那个人晴子还是拖着病怏怏的身子到了学校。
不知道是晴子地这种精神感动了老天还是她运气好,一进校门她就看见了走在前面的他。快步跟上去,想要叫住他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只好两眼盯着他。就在这时那人突然转过脸来,晴子下意识地用手遮住了自己并移开了自己的目光,那人在看了看身后并用目光扫过晴子后又把头转了过去不过脸上却带着疑惑的表情,而这时晴子才放下自己的手。
我为什么要用手挡住自己呢?
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晴子疑惑的问自己,然后又自言自语的说道:“大概是因为今天感冒了,害怕传染给他吧。对,一定是这样。”
可他为什么没有认出自己呢?难道是因为自己用手遮住了自己他没看清,唉,下次一定不能这样了,不然他找不到我会着急的。
晴子走进了教室,坐在位子上不自觉的看向门外,他会不会来找自己,如果来了我该怎么办,该出去还是装作不认识他。可是万一他不来不记得我呢?哎呀,怎么会呢?电视剧中可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所以罗,他一定会想知道我是谁的,也一定会找我的,他说过有事一定要告诉他的。
怀着这样的心情,晴子上完了一天的课,在这一天里她无数次的看向门外,却终未看见她的出现。失落的晴子只好拿着书包离开了教室。
咚咚咚,急促地脚步声,晴子看见了他。
“诶。。。。。。”本想叫住他可对方已经如风一样消失了。
他怎么这么着急,难道他遇到麻烦了,不行我得去看看。
围着整个学校找遍了晴子却终未找到他。
或许他已经走了吧,晴子安慰着自己,等明天他来找自己自己在为他吧。
第三天晴子起的格外的早,告别父母后便急急忙忙的跑到了学校,站在门口等着他的出现。
不论如何今天一定要让他有机会和自己说话。
八点了,离上课只有五分钟了,晴子还是没有看见他,脸上流露出淡淡的失望。
他不会不来了吧,晴子忍不住想到,或许他在自己教室门口等自己,一定是这样的,自己怎么反应怎么这么迟钝。电视剧中常常是这样的。
来到教室门口,晴子四周张望,可那人并不在这儿。
会不会是因为自己一直没来所以他已经走了。对啊,要上课了他总不能一直在这等自己吧,一会儿下课他还回来找自己的,他还不知道我是谁呢?
一节节课下了,可他却从未出现,这是怎么了?晴子慌了,难道他真的不来了,因为一次次找自己却未找到所以失望了,不能这样电视剧中不是这样演的,我得去看看。
按着班级的顺序晴子逐一找着,她相信如果他看见自己再找他的话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可是为什么找不到他呢?难道他不是高三的?不可能自己明明看见他在这边的,看错了吗?
“同学,可以请你让让吗?”
“好。”完全陷入自我意识中的晴子并未注意身旁走过的人是谁,更未注意他说的话如此陌生。
刚才那声音这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听过。好一会儿晴子似乎才反应过来,不过那人已经不见了。晴子只好无所谓的耸耸肩回到了自己的教室想着那个人在干嘛。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晴子好几次碰到那人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除了躲的远远的看着他离开连句话都不敢说。
一个月过去了,晴子发现自己自己的目光越来越离不开那个人了,只要有他出现的地方,不论是操场还是食堂,楼梯她都要目送他离开才甘心。而她的内心也觉得自己吸引住了他,他只是不好出来罢了,不然为什么每次自己看他时他都要看向自己。
离高考还剩几天了,晴子好长时间没看到他。难道是因为功课太忙了,所以他都不出来了吗?好不容易问到他的班级去找他,可他竟不在,除了向他同学问他名字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又回到了教室。
“同学们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决定放你们回家调整一下,所以今天下午你们回家后就不用再到学校了当然明天你们可以回来收拾东西。”
不用来学校了,那么自己就遇不到他了,糟了,如果他要找自己怎么办?晴子焦急的想到,对了,可以给他留封信嘛。
“同学可不可以请你把这封信交给你们班的***。”晴子拉住那人班上的一个同学说道。
“你说他啊,他今天没来,你把信放进他抽屉吧,他明天来收拾东西时就可以看见了。诺,他的位子在第三组第四个。”
“谢谢啊。”
“没事。”
晴子把心放进抽屉然后离开了,他没发现那抽屉已经好久不用了。但她没发现身后那人摇了摇头。
高考终于来了,晴子带着淡淡的失落进入了考室,在经过两天半的激烈的考试后晴子终于舒了口气。
走出教室晴子意外地看见了他,还有他身旁一个美丽的女孩。
那一刻晴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却有更加迷茫了,上前一步拉住哪人的衣服。
“同学怎么啦?”有些吃惊的疑问。
还是那样还听的声音晴子却感到格外刺耳。
“同学。”
还是那样精致的面孔晴子却感到格外陌生。
“哦,对不起。认错人了,打扰了。”
“没事。”
晴子忘记自己是如何离开的,也不知何时开始落泪的,顾不上理会周围人诧异的眼神晴子听到什么动心碎掉的声音。原来现实是和电视剧不一样的,我们都忘了人生更加的像一场戏。而在我的这出戏里你从未出现,一直都是我在演,原来这就是独角戏。
成都市温江中学高二:洛迹
迷失在梦里的人_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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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是哪?”此时的我站在一个奇怪的空间,周围虚浮着一个个五颜六色的球。”
我十分好奇,一个蓝色的球就在我面前,刚摸了摸,突然。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就把我一股脑儿吸了进去。
一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在一座别墅前,它简直像座宫殿,此时一个男人开着劳斯莱斯进来了。“咦。”我惊奇的发现自己不但虚拟,那个男人竟是同事老王。
老王叫了一声“阿大,快来洗车。”一个中年人便急匆匆过去,一路低头,跑到车旁,更是大气不敢出一声。“混账,没听见,还是聋了!”老王单手就给了他一巴掌。我到了近处才发现这竟是我们上司陈总。忽然,灵光一闪,我明白自己在老王梦中了,这么说,那球就是每个人的梦了,这么说,其他人的隐私我都可以根据梦来知道了,太棒了,我就可以丑丑老王了。忽然,我想到我该如何出去,有点怕了。过了一会,正当我在想时,一股巨大斥力将我弄了出去,而蓝色球
也破了,“我明白了,只要做梦人不做梦了,我自然也出来了,现在我可以去发现其他人秘密了,对了,我咋么会在这,又咋么出去?不想了,就像刚才不也出来了。”于是,我就去摸靠近我的红色那颗。忽然,我失去了知觉。
“行了,醒了。”周围人兴奋的叫着。我此时只觉得脑袋痛,“咋么。”“你家煤气漏了……”
原来,我在自己梦中,我真是个隐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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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米特小镇略微脱离相聚不远的路加城,有自己的社区政府和服务中心。米特镇中心偏东方有一处小教堂,奶油棕色的外墙漆由于长久未复修而有些剥落。教堂住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他叫法厄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之子。他不留着胡须,却微笑得迷人。他每日在教堂祈祷、教唱诗班少得可怜的女孩念祷告祈福的歌。“神是如此的爱着我们…“when i look back,use Garden is a dream to me.It was beautiful,surpassingly beautiful,enchantingly beautiful;and now it is lost and i shall not see it any more.(当我回首往事,伊甸园于我就好像一个梦,那是一个美丽的梦,美丽得超凡绝伦,美得令人销魂;可现在,梦境已经消失,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夏娃日记]”哦,是的。法厄同笑着纠正孩子们如鹿一般奔走的音,又低下头去弹钢琴。我或许需要小提琴,以后,或者将来。法厄同想。与此同时,法厄同的小儿子正抱着膝盖坐在小教堂后的台阶上。他叫特洛亚。忽然一阵风吹过,他抬头,看到暮色也同浅色披风,从天边的太阳滑落到梧桐树的臂膀上。忽然的,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狡猾的缝,然后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进了磨坊。“妈妈,我明白父亲需要什么了!你听我说……”“哦……亲爱的特洛亚,你可要同我保证,要把这个惊喜保密,明白吗?”母亲微笑着放下手中的黄豆,用手轻轻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晚上,特洛亚抱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梦睡下了。他梦到在父亲圣洗日的时候父亲的微笑,略微的勾起嘴角……真迷人。第二天醒来时,父亲已经敲过晨钟。“好孩子,该去上学了。”“不,父亲,我不愿意上学。我宁愿在教堂后面背成段的圣经。”“可以回来以后再背的,孩子,你现在需要上学。”特洛亚宁愿一个人,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在光明中,若被孤立,就会畏惧黑暗。如果一开始就是在黑暗中,就不会丝毫留恋光明。特洛亚说,学校就是光明的地方。即使光明,是并不一定舒服的。不、不是的。法厄同的神职使他的生命一团糟。在米特镇,没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不过是大城市里有钱人与极穷人挥霍乞讨的地方--法厄同是不被需要的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父亲不受到欢迎,那么他的孩子也注定是懦夫。在这样一个小镇。而那些唱诗的姑娘,也是穷孩子,她们又爱唱歌。其中一个穿墨绿色长裙的姑娘就是如此,她爱唱歌,爱舞蹈。她同特洛亚一般的年纪,名字是法厄同取的,苏拉。她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微笑时美丽得如同湖面荡漾开的涟漪。她棕色的微卷的长发有时绑着蝴蝶结,在她舞蹈的时候它也会跳动着,就好像是苏拉赐予了它生命,也带着它飞舞。苏拉,她爱着的是法厄同。没办法不爱的。“导师,我的一切都是你所给的……包括名字。所以,我爱你。”她说。“你还太小了,明白吗?”法厄同摇头,拍拍苏拉的肩膀,“你只有十五岁,同我的儿子特洛亚一般的大。”法厄同又笑了,他低头似乎是询问着:“小苏拉,你明白的。”苏拉的初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在米特小镇的暮钟声里化成了风,飞走了。特洛亚坐在教堂的台阶下,他听到了。于是他很快告诉了别人。因为父亲是母亲的,不能被苏拉抢走,不是吗。如特洛亚所预料的,这种话在小镇总是传得最快的。“小苏拉爱上了法厄同。”“不,法厄同一定是不忠了。不定苏拉是他的女儿……我倒是要瞧瞧!”“法厄同就是那个微笑迷人教士啊,他怎么会这样做?”“哦!真是米特镇最可耻的事情!”……特洛亚没有想到,父亲是因为他而被镇长关起来,要求反省。而苏拉整日坐在钢琴旁哭泣。当她出来买面包时,身旁的人如同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她。当她走到路口,又被小孩子们扯着墨绿色的长裙,脱下她的黑色布鞋。(注:少女失去鞋,在德国包括很多欧洲国家中意味不贞。)特洛亚没有上学,只是远远地跟着苏拉。“请、请给我一份面包。我…”苏拉踮着脚尖举起手中的硬币。“喔!这不是小苏拉么?”老克姆达眯眼看着女孩摸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好了,那个穷教士又无法给你最好的面包和牛肉……你说呢?”“你胡说!我没……”苏拉瞪大了湖水一样绿色的眼睛。“那你这个裙子是如何破的?你的鞋子又是被哪位偷去了的?哈哈!别告诉我是你半夜剪碎了它们!”老克姆达的手伸向了苏拉的肩膀,揉了两下,“面包算送给你好了小苏拉!”苏拉拍掉了面包,后退两步,然后跑开了。她一定哭了。特洛亚摇头。对不起,苏拉。对不起。特洛亚带着面包去镇长那里去看望父亲,父亲原本就消瘦,又更加瘦了。“父亲,对不起。”“傻孩子,说什么呢!”法厄同温柔宽和地微笑,“愿主宽恕,你说对吗?”特洛亚从镇长那儿回来,他温习了功课后又去看母亲,母亲正在织着袜子。“母亲,冬天快来了。”“嗯,所以衣服需要多一些、袜子要厚一些。”“如果,一针织错了,又该怎么办?”“哦…我们拆开他们,然后重新织好,不是吗?”“可是…如果无法重新来呢?母亲,如果是说错的话语,如果是犯罪了……怎么办?”特洛亚头埋得很低。母亲笑着放下手中的针,然后说:“可以要求上帝宽恕你,人都是会错的。很多错误都会很快被人们忘记,只要真心忏悔,会得到神的原谅的。”特洛亚点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去了教堂的钢琴房。她依旧在哭,光着脚丫,裙子如同被泥浆汲过一般。“苏拉,不哭了,好吗?”苏拉立刻从角落跳起,躲到钢琴后面。她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出来。“谢谢你,特洛亚……你是好人。”特洛亚觉得心里堵得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苏拉。第二天,特洛亚到学校,学校的一个男孩子沮丧着脸说家里的猪死了。特洛亚哼了一声,他知道那个男孩子就是老克姆达的宝贝儿子,心中替苏拉开心了一下。放学后,特洛亚再去看苏拉,她正在钢琴房里跳着舞。法国德彪西的[moon light]回荡在钢琴房中,苏拉旋转着圈,微微抬着下巴。特洛亚第一次发觉苏拉是这么漂亮,她灵巧得如同舞精灵,骄傲又自如。“苏拉……”特洛亚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又平凡。特洛亚摇头,跑回了磨坊。第三天,特洛亚垂着头打着哈欠上学去,母亲依旧织着袜子。“哦,小特洛亚,因为你的提醒我才发现袜子出了线头呢!亲爱的,路上要小心。”“特洛亚,你明白么,今天不用上学了!老克姆拉的猪病死了,老克姆达和小克姆达都急得发高烧呢!”多德从教室走出来。“哦…为什么又不用上学了呢?”“因为大城市里面来人参观咱们特米镇,校长被要求让老师们做向导。”“唔…这样啊。”第四天,一群民兵踹开了教堂的门。“喂,米特镇出了瘟疫,要被封镇,你们若是有病的呆在家里别出来惹麻烦。”“啊!瘟疫!…我的父亲呢?那么我的父亲呢?”特洛亚急忙跑过去。“滚远些,不要靠近。”民兵踹开特洛亚,“你那个犯禁忌父亲,或许就呆在牢狱里面不能出来了吧。要明白,学校学生们的剩菜里分给老克姆拉的猪饲料也有部分被偷卖给了镇长的狱卒……老克姆拉的猪死干净了,又换了老克姆拉一家!那老头平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民兵类似发牢骚,又再次踹远特洛亚,“你同你父亲,不定会把晦气带给我…滚远些!”民兵走了,特洛亚揉了揉摔疼的胳膊和屁股,苏拉从钢琴房的房门后面跑出来扶起他。“没事吧,特洛亚?”“你让开,不要靠我这么近!”特洛亚瞥开头,又想了想,“还是谢谢你了苏拉,我只是在担心我父亲。”“会没事的…法厄同会没事的。”苏拉安慰着,“因为他是好人,不会死的。”“嗯,我明白。”第五天,已经有二十个人出现了高烧的症状了,父亲依旧没有消息。第六天,镇长逃跑了,父亲回来了,带着迷人的微笑。第七天,教堂内挤满了祈祷的人,他们或者躺着,或者站着。第八天,米特镇已经死亡超过二百人。他们做了共同的梦,自己变成疫病患者,高烧、舌根溃烂、流口水、皮肤鳞片状脱落……第九天。“相信神是爱你们的…“愿神指引我们救赎之路“愿神启发我们美好品德“愿神使我们恒于正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耶和华手握光电乘云万千“命各星宿运行燃亮漆黑高天“他使火山吐焰,拿融岩作炎剑“划割出山河只手分开海与天“他将光阴锻炼成无穷尽的线“从那空间滑行从未有起点终点“我们是神的儿女,踏着现实,仰望希望……”第十天,疫情开始减退。特洛亚和苏拉提着水和面包奔跑着送给别人。依旧封镇,不允许医生和商人进入,不允许镇内病人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镇的人……”“哦,他们是妖怪!”“没错!上帝怎么可能存在呢!不过是法厄同的诡计罢了。”“全镇的人,即使是博士们也没有这个救人的能耐!是他们让我们无辜的亲人死亡的!”“对!烧了法厄同!”窗外,特洛亚的面包篮掉在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跑回了教堂。第十二天。“亲爱的特洛亚,你明白的,是他们的善良觉醒了,所以才会得到上帝的救赎啊!又如何会伤害你与母亲呢?”法厄同微笑着,左手抱着苏拉母亲赠予的小提琴弓,右手替它揉上松香。“父亲!”特洛亚跺起脚,“你为什么要相信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他们非但不会感谢,还会杀了你啊父亲!”“小特洛亚,你还太小了,是啊,所以你才不能明白。”法厄同将提琴置在左下巴,轻轻勾起右手的弓。他闭着眼睛,微笑着。一如的迷人。第十三天。法厄同被人们绑在城门的未达河旁。“法厄同,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么!”“恶魔!善良慈悲的米特镇人将同意你死前最后一个愿望。”“你的夫人与小小情妇……”一阵讥笑,“我们同意你选择一个!哈哈!感谢我们吧!”“苏拉?”法厄同皱眉问道。“嗯,法厄同,我在。”苏拉低头,绿色的眼睛满是忧伤。“苏拉,你一直喜爱小提琴的声音。”法厄同轻轻点头,“你母亲在生下你时去世,她便是优秀的小提琴手。”“苏拉,我今天要为你拉你母亲最擅长的[梦幻],你要认真的听。”法厄同低头解开了绳锁,解开背上的白色布包。他取出小提琴,闭上眼睛。如若我拥有法力,我愿意记录下那一幕,记住法厄同的琴声和苏拉的旋转。但是,善良的你们要明白,琴声只能感动有灵魂的人。米特镇的人们不耐烦地打断了独奏,他们举起火把,扬言要烧了这个恶魔。“宽恕你们……愿主,宽恕你们!”法厄同睁开眼睛,眼泪留了下来。[完][后记]第十五日。特洛亚、母亲,法厄同以及苏拉。他在一条木船上,任船漂流。哦,今天是法厄同的生日,母亲送给他一副手套。“虽然说,本意是织袜子……”“亲爱的,我喜欢。”法厄同微笑着看着她。“你明白吗法厄同,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苏拉咬着下嘴唇摇头叹气。“小苏拉,”法厄同笑着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小孩子身上的奶香让我想到这是上帝的花房。”其实,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传教士由于流言被无知的野蛮人关进囚笼,而当灾难降临,那些人信仰传教士,依赖着他。然而,当灾难过去后他们重新甚至更加虐待传教士。最终他们在河边乘船离开了米特镇。事实上,本来是想让米特镇在他们逃跑后被外镇的人民烧掉的。毕竟有过瘟疫的小镇,在没有提供任何医生的前提下一定还是存在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用火烧了那么多生命==其实,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瘟疫。[落林笔至]南通市第一中学高二:陶欣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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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故事梗概:姐姐从小喜欢海,她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姐姐与姐夫结婚前几天大吵了一架,然后勾出姐夫以前的很多感情纠葛。。。我在CD店里遇见的少年,暗恋的姐夫,出车祸而死的姐姐……【一】我我是一个人来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风润湿了我的双眼,浩瀚无言的海,还有成群的海鸥。姐,我来看你了。我轻声说。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姐的样子——长发,会笑的眼睛,总是喜欢穿素色衣服。我俯下身把海水拍在脸上,仿佛是我姐在抚摸我。我沿着海滩一直走一直走,远处有个人影,渐渐的,凸显轮廓。【二】姐姐从小就喜欢海,她常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让她的灵魂在海里,与海共存。那个时候姐姐很疯狂,她不仅收集海的照片、看关于海的电视,而且一直计划的要到海边去玩,去听听海浪的声音,踩在沙滩上,和小螃蟹捉迷藏。我姐比我大七岁,她为人善良谦逊,从来不喜与人吵,凡事也总是让着我。24岁的时候姐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叫他姐夫。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两家人家长都说结婚了好了,那就结婚吧。但是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他们大吵了一架。那晚我没有睡着,耳朵贴着墙,听我姐和姐夫在隔壁吵架。姐夫说:“痕,你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没什么……”“凭什么相信你?姐姐有些自嘲的语气。难道我相信你的还不够么?”姐夫沉默。姐姐说:“姜,我们都要结婚了,你就不能和她断了来往?”“你也知道,我对她是有愧疚的……现在,我只是见了她一面而已,并无其他……”“好,既然你那么想见她,那你现在就去见吧。”姐姐冰冷的语言。姐姐是爱他的,因为爱的刻骨,所以才那么在乎。我听见姐夫走了。走之前,他说“痕,等你冷静下来了,我再来找你。”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和姐夫有些沉重的脚步。姐姐房间里的灯,长久都开着。我瞄了眼时钟,十二点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祟,我居然想去找我姐夫,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没多犹豫,穿了鞋子,披了衣服就去找我姐夫了。我并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去我们经常喝冷饮的店里——店早已打烊,我又去麻辣烫的铺子,他也不在,我走了好几家店,才从一家咖啡店的外面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到里面。“姐夫。”我叫他。“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似在批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都这么晚了,快回去。”他的语气,没有表情。“乖,听话。”我却是坐下了。“知道你心情不好,姐夫,向我倾诉吧,保证保密。”……许久,他帮我叫了一杯牛奶,我不依,我说要咖啡,他说“小孩子喝咖啡不好。”他啜了口咖啡:“二丫头,你应该是听见我和你姐吵架了吧……她说的那个女的,是我认识你姐之前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也是我一时冲动吧,她怀孕了,本来怀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学校里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迫于无奈,学校把他开除了。”他一口把整杯咖啡灌下。我盯着姐夫,这个老实的好人,他必然不会在大学时做那样的事,他必定是隐瞒了什么,或者,是被人诬陷?我没有继续胡思乱想下去。“昨天,那个女的说她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之前人流留下的后遗症。于是我陪她去看病。在医院,却被看感冒的你姐打个正着,于是……”“去哄哄我姐吧。”我也有些沮丧了“她心很软,哄哄她就没事了。”“会的”他说。一连几天我姐夫都对我姐言听计从,他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和我姐夫的劝说下,姐姐才终于消了气。【三】大学的时候姐夫是当之无愧的的校草,班里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是他一个都不喜欢,直到他遇见了苏寻。苏寻是那种瘦长又不失气质的女人,她和姜同是轮滑社的社员,冰雪聪明的她一开始就装作不会溜冰,让姜去扶她,有时候甚至故意跌在姜的怀里,一来二去,姜对她也有了感觉。这之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约会,一起出去玩,参加社团活动,一起去陌生的地方散步。但是苏寻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和姜在一起,姜在苏寻家帮着洗盘子的时候母亲把苏寻拉到了房间里,说这样的穷小子她也敢要?母亲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苏寻听不下去了,到了外面拉起姜的手就走。后来,苏寻迫于无奈和姜提出了分手,那天姜好和苏寻两个人在包厢里喝酒,姜先是不解地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分手!”接着猛灌啤酒,苏寻坐的离姜很远,扭过头默默地哭。后来的事姜都不知道了。直到两个月后苏寻过来找姜,满脸焦急。她说,她怀孕了。她说了那次酒醉后发生的事。姜默默地接受了,他陪苏寻去医院,其实并不是姜让苏寻怀孕的,他们分手之后,苏寻又找了个男朋友……姜却一直蒙在鼓里。【四】我是在CD店遇见他的,宋陌。只是因为一同等了刘惜君的专辑《贝壳风铃》。“你拿吧。”看见另一双手,他礼貌地退出了。“不……还是你拿着吧,过几天,就应该会进货了。”我谦和地笑笑。“其实刘惜君很多歌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首《贝壳风铃》,甜美的嗓音,人又漂亮。”宋陌付了钱,和我边走边聊。“诶,你有去过海边么?”未等对方回答,便又开口“MV里的海边,超美的……”“有两三年没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才第一次遇见宋陌,但是脑子里却又像存了他无数的影像,他的眼神,有种说话不出来的柔和,忍不住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他倾吐。“其实,我一直都想去海边。”我似是喃喃。到了分岔路口,他说“周芷,很高兴遇见你,我走啦。”他把CD塞进我手里,“BAYBAY。”“诶?”我想跑过去换给他,可他的背影像风,一下子就飘出了我的视线。【五】姐夫与前女友分手也有两年了,他的哥们都劝他再找一个,他却摆摆手“这种东西,强强求不来的,看缘分。”谁知道,缘分真的被他遇着了。姐夫和我姐的相遇纯属偶然,一群人在KTV里唱歌,我姐的歌声优美,一连唱了好几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夫。打听到我姐在学校附近的KFC打工的时候,姐夫也去打工了,姐夫为人老实,也不是特别聪明,他只会帮我姐端端菜、拖拖地、有送外卖的话他也帮着去送。关怀备至是必须的,感冒了去看她,给她送饭。因为帮我姐买学习资料而跑遍整个镇。慢慢地,我姐也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妥帖的男子。他什么都会——会做一桌子美味的菜、会处理伤口、会逗人开心,吵架了也必定是他先让步。当然,我姐跟我姐夫也有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姐夫会打我姐的电话,我姐问“干嘛?”他只是用疼爱的口气说“我想听听看,你还在生气么?”“没了没了。”姐姐不耐烦地说。“那给我笑一个。”“不笑。”最后姐夫逗的我姐笑了。他们顺利地和解。当然也闹过分手,记得闹得最僵的一次是我姐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晚上我姐把手机开机,满满的都是姐夫的短信,47条!类似于“不要分手了好么。”“你回来。”我姐当场就被感动了。后来又和好如初。【六】周六书店里有小四《幻城》的签名售书活动,我被人群拥着往前挤,现场热情洋溢的气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周芷!周芷!”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拿了书挤出来。“呼,人真够多的,差点没被挤死。”“周芷,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他挠挠脑袋“接下来我要去麦香村,不知道能否请你喝一杯?”“额……当然可以。”宋陌给我点了一杯哈密瓜奶茶,一上来我就哧溜溜地吸掉大半杯。“渴。”我抱歉地对他笑笑。“对了,你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吧,你什么时候去过来着,两三年前?”“恩,那个时候我阿姨他们在青岛做生意,于是我也去那里玩了,海水很清,海边的沙子踩上去感觉很棒。”之后宋陌执意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路上宋陌一直讲话,讲很多有趣的事,我笑点很低,被他逗地差点岔气。“其实。”他望着我“你笑起来挺漂亮的。”我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匆匆地摆手告辞。【七】记得姐夫刚来见我父母的时候,我还是很排斥的,姐夫话少,吃饭时基本是你问我答的形式。“姐,你怎么会看上他。”我不解地撇撇嘴。“以后你就知道他的好了。”她莞尔一笑。以后凡是姐夫在我家,我都会使唤他,买零食啦、修电脑啦、修电风扇啦,各种维修他都会,甚至家里的保险丝烧坏了他也会换,完完全全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当然,姐夫对我姐更是好的没话说,每次的菜里都是我姐爱吃的菜,不让我姐洗碗炒菜,我姐说一他绝不敢说二。后来我也渐渐接纳这个男人了。周六,姐工作,姐夫就会开摩托车,驾着摩托车带我到外面兜风。风里,他的声音故意很大。去吃什么,二丫头。他和别人一样,叫我小二,或者二丫头。其实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根本不喜欢。去喝冷饮。我大声回答他。秋天诶。他的语气,开始迟疑。不,我就要吃。现在的我怀疑,那时候我任性到不像十七岁。我总是问我姐夫很蠢的问题,比如说,姐夫,你很爱我姐么?是。有多爱。很多。会一辈子在一起么?是。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话,都是空话。承诺无论多重,都会褪色。我低头吃刨冰。秋天里吃刨冰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很爽,冰到我的舌头泛白。关键是有姐夫心疼的看着我。姐夫总是爱指责我,和我顶嘴。他老是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说,二丫头,你怎么又只考了刚及格,二丫头,你怎么没参加作文赛,二丫头……让我觉得,他比我妈还啰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啰嗦,你说我多奇怪。如果哪一天他不骂我,我就像全身痒痒了般难受。姐夫厨艺很棒,总是他料理厨艺,我和我姐就一起下象棋。我姐总是让我,她知道我输了,又会发脾气的。我总是在十分钟内,赢我姐,然后她一脸的怏怏,说,下次,下次一定赢你。姐夫的厨艺很棒。尤其是清蒸鱼。在之前,我是不吃鱼的,小时候被鱼刺卡过喉咙。可是姐夫逼我。不,是食诱我,他的清蒸鱼,百米内就能闻到芳香。往往我在楼上写作业,闻到一缕缕的清香,就知道姐夫的鱼出锅了。有时候甚至还没出锅,我就缠着他要鱼吃。他点我的鼻头,小馋猫。姐夫总是给我买很多零食,虽然嘴上他说多吃零食不好,但他还是应我的要求,给我买薯片,果冻,牛奶。再吃下去,没有人会喜欢你的。他总是这么说。有你和我姐养我啊。我吸下一个果冻。想得美。你一笑。我的生日,总是你精心策划,请同学,布置,买蛋糕,你弄得井井有条。这样的姐夫,怎能让人不喜欢。【八】“宋陌,你带我去哪儿?”“去了就知道了。”是画展,与“海有关的画展,各种海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汹涌的、平静的、低沉的……一一在我面前浮现。我不禁惊叹画家精妙的画笔,居然可以把大海描绘的如此生动,写实。这个时候我的电话突π地响了,我笑着接起,越听脸色越凝重“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我姐出车祸了,我得去医院看她。”我撂下这句话便走。“姐姐!姐姐!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喊出来的,我的泪止不住了,全家人一脸焦急的的在急诊室外。“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姐夫,他开着轿车载我姐去婚纱店,却不料,左边一辆大卡车飞来……他昏迷了,而姐姐,受了重伤……“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打他,似乎在宣泄心中的不满。是,我恨他。亮起的急诊灯似乎在暗示“凶多吉少”。“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全家人人失声痛哭起来,姐姐脸上、额上都是血,可她还是那么美,我的姐姐,从小让着我的姐姐……姐姐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哭了整整两天,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念我的姐姐,想念夜晚帮我泡热水袋,帮我削苹果的姐姐……姐姐葬了,是海葬。父母也知道我姐深爱着海,知道她喜欢海葬,于是把她的骨灰撒向了大海。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愈来愈沉默……我与宋陌联系越来越少了,他打电话来,我挂掉,他来找我,我躲着不见……也很少见到姜了。中考如期而至,我状态不好。果然,我只考进了职高。我在班里独来独往,不怎么说话,也不爱笑,有男生追我,我从来不予搭理。我什么都不想了。姐,我只是想去看看你。一个凄清的周末,我一个人买了去海边的车票,独自踏上征途。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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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已经晚了,路两旁的树叶繁密了起来,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满水洼的泥路上,脸上不小心被几滴新鲜的雨水滴到,凉凉的。拨开灌木丛,把脚探进去,我来到了她的墓前。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边,还好,晚霞还没有散去。我记得奶奶林淑珍跟我讲过,她是喜欢看晚霞的,至于为什么,她却没有跟我讲明。有时候林淑珍会搬把小竹凳坐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西面。我很好奇她到底在看什么,于是我也探出头朝东面望去,无奈除了一片毫无特色的云彩和坠落下去的夕阳外,再无其他。而林淑珍却是看的出神。随着天幕颜色的流转,她脸上的表情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有时直到天空被灰色笼罩以后,她才缓过神来,拎起了小竹凳往屋里走。林淑珍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嗓门,她的话,隔了好几排房子,对面依旧听得一清二楚。林淑珍正是用这种高分贝的声音,每天喊她的孙子回家吃饭。很多时候,我和弟弟陆俊会嘲笑林淑珍走路像企鹅一样。真的,她走路两脚岔开,因为肥胖,又走得摇摇晃晃。林淑珍长着一口龅牙,说话时总是夹着一股口臭,每每见到她,我们都心生厌恶。林淑珍又在下面喊陆俊吃饭,叫了一遍又一遍。陆俊在房间里玩游戏,懒得理她,林淑珍就晃悠着她肥胖的身子挪到我弟弟的房间,“哗”地抢过他的游戏机“去不去吃饭你!”陆俊其实不怕她,但还是跟着她下楼了。每当陆俊下楼以后,不论看见什么菜,开头往往都是一句“唉,又是这些菜。”一脸无精打采。林淑珍早已经帮他盛好了饭,满满一碗压到他面前,接着问他“小囡,那你要吃什么?”“我什么也不要吃。”陆俊的语气里充满了敷衍。我正在楼上玩电脑,林淑珍喊我下去,让我给陆俊煎两个荷包蛋。我一脸无可奈何,支上锅给陆俊煎荷包蛋。陆俊对荷包蛋的要求还特别高,蛋黄一定要是生的,筷子一钉,嫩黄的蛋液要可以流出来。煎好以后陆俊下来吃饭,刷刷刷干掉一碗饭,米粒四溅也不顾,抹抹嘴巴道一声“我吃饱了。”就上楼了。我曾经见到过林淑珍追着陆俊满村子跑揪他回家吃饭的情景;还有八九点钟陆俊在小伙伴家玩硬生生把他“喝”回家的场面;或者有时候对陆俊是好话说尽,只为了求他喝下一碗感冒药。林淑珍宠孙子也是出了名的,陆俊不要吃饭,她可以走半个小时的路去镇上,给他孙子买烧卖,或者特地去路口的小饭店给他买炒面,总之是想尽各种办法让他吃下饭。对于这些,我真的无话可说。农村老太婆重男轻女,她把陆俊当宝了。冬天,林淑珍摸黑起来给陆俊熬粥,然后再艰难地爬楼梯,上来揪陆俊的左朵。也难怪,陆俊的左耳比右耳大,也许就是被林淑珍给揪大的。不知道是否都讨厌林淑珍,或许是出于各自的原因,我和陆俊总是站在同一战线上。八九月份,我和陆俊心血来潮去“偷”番薯,想烤来吃。可是不巧,那天林淑珍也闲来没事,正好在田里逛悠,我们没挖几个,就被她撞见了。她不由分说,捡了一根桑条就追过来,我和陆俊吓的飞跑起来。林淑珍晃悠悠地追在我们后面,她把桑条扔掉,跑起来。我甚至能想象的到她似跑非跑,身躯晃晃悠悠的情景,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和陆俊急冲冲地跑到一个小伙伴家的房间,小伙伴问我们怎么了,我们气喘吁吁地答不上来。我们在小伙伴的房间里呆了很久,有听到“俊俊”和“依依”的叫唤声,我们知道林淑珍在下面叫我们,可我们就是不回去。直到天色暗了下去,肚子咕咕叫了,我才过去拉陆俊的手“走,回家吃饭去!”当我们到家的时候,林淑珍瘫坐在门前的竹椅上,看见我们到了,立马腾地站起来,我们以为她要开始骂了,谁知道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句“饭给你们烧好了,去吃饭吧。”林淑珍的嗓子有些哑了,是那天傍晚喊的。我和陆俊却在心里骂“活该!”林淑珍哑着嗓子跟我们讲话,我们却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每当蛙声起伏,阴雨连绵的时候,我们便知道,林淑珍要去上坟了。林淑珍往往是几天前就已经准备好上坟的东西了:水果、糕点、鱼、肉、金元宝以及佛柴。林淑珍念佛柴前总是会吃素一个星期。念佛的时候林淑珍手里拿着佛柴,前面点着线香,在香烟缭绕中念“阿弥陀佛”。她从早上念到傍晚,有时都忘记了吃饭。在下着绵绵细雨的天气,我们终于去见了去世多年的爷爷。爷爷的坟是在一片很偏僻的桑树地里。踩着细软窄小的田梗一直到底,走到桑树地再探身往里,才终于见到爷爷的坟。才不过一年,坟周围的野草相比去年又茂盛了许多,一簇一簇毫无规律地生长着。林淑珍小心地在坟前的地上铺了布,然后把水果糕点一字排开,她还开了一瓶黄酒,在小盅里一一满上,对着坟冢说“老头子,嘴馋了吧,来点酒,以前你最爱喝了。”林淑珍颤颤兢兢地拿出佛柴,划了根柴火,可是雨夹杂着风,把火给熄了,她又点一根,又熄了。我和陆俊过去给她挡风,火才勉强着了。佛柴在林淑珍手里燃烧着,一点一点倾到手心,我拍了拍林淑珍的手“奶奶,放手啊!”她才楞过神,把佛柴丢到旁边。林淑珍在坟旁边呆坐了很久,像是陪着爷爷一样,我们喊她走了她也不应,只是说“再待一会,再待一会。”“总有一天,我也会死的。等我死了,你们就把我和老头子葬一块儿。这样,我也安心了。”“俊俊啊,我就盼望着你快点长大,等你长大了娶了媳妇,有了娃,我也就可以安心的走了。到时候带你娃去看看你爷爷,他一直就盼着见一面娃娃呢。”上坟回来之后。我觉得林淑珍有点神志不清了,她比以往更加啰嗦,而且全是这些“死不死”的,不吉利的话。她好像是累了,不再用大嗓门喊陆俊吃饭,也不揪着他喝药了。林淑珍开始念佛。她只吃素不吃肉,从早到晚不停地念佛,念很多佛。我问林淑珍,她为什么要念这么多佛,她不说话。后来我也不再问。林淑珍就这么念了四五年佛,她在房间里摆上观音菩萨,放上香炉插上香,跟着其他老人一起出去念佛。在这四五年里,陆俊和我迅速的成长着。他发育了,个子一下子拔高,我们都读了高中,在离家稍远的一个城市。每次回家林淑珍就放下佛,招待我们吃好吃的,不是糕,就是糖果,我们也不推辞,有就收。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身体这么好的人会一下子病危。那天回家没见到林淑珍,爸爸跟我们说“你奶奶突然晕倒在房间里了,上了医院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病,以前都没有发觉……”我们去医院看望了林淑珍,林淑珍的脸上满是褶皱,头发也灰白凌乱,长久没有打理,她的两颗大门牙突出。病房里林淑珍还是在说话,声音虚弱虚弱到一碰就会碎“我就知道我活不久了,日子到了就是到了,逃不过命。”父母、我、弟弟,轮番守候着林淑珍,怕她真的会突然去了。可是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这就像林淑珍所说的。林淑珍去世是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我还靠在病床边,半梦半醒之间,就被慌乱又嘈杂的声音惊醒。我抬起头来,爸爸的眼睛潮红,声音涩涩的“依依,你奶奶,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扑上去,想去试探林淑珍的鼻息。我相信她还是有生命的,她身体这么好,前几个月还在家里念佛,笑眯眯的拿出糖果来给我吃。但是,她的早已没有鼻息了,她的身体也已经没有了热度。她再也不可能起来跟我们说话了。她真的,走了。我无力地把头垂了下去,埋在双手里,我感觉到内心忽然空了,被硬生生地挖去了什么。要火葬之前我们清理林淑珍的的遗物,我们在她床底下发现了很多很多佛,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们想象不到,林淑珍花了她多少的时间多少心血去念这些佛。爸爸还在林淑珍的抽屉里发现了两个护身符,被手帕包裹得很好,爸爸把它拿到了我的面前。这两个护身符很是熟悉,但是我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这不是奶奶以前要给我们的两个护身符吗?”陆俊拿在手里细细地看。我想起来了这是林淑珍给我们念的护身符,可是,我们都嫌老土没有要。内心忽然涌起一股悔恨,我以前对林淑珍不好,总是欺负她、笑话她,其实我是想得到她的宠爱,可是她却只重视弟弟。现在仔细回想,她对我们的宠爱其实是一样的,只不多弟弟比我小所以她更加关心而已。我把平安符戴进了脖子里,小心地藏好。林淑珍被葬在了城南公墓里。在林淑珍下葬的那天我们把林淑珍这几年念的佛全部都捧了出去,装在大大的麻袋里,足足装了三大麻袋。我不知道林淑珍为爷爷念的,还是为她自己念的,不过她念佛的时候自然是好的心境,祈愿平安圆满。我们把麻袋里的佛一点点倒出来,堆成一堆,在林淑珍墓边的泥地上点燃了。火光窜起,而那“阿弥陀佛”也久久不曾弥散,火光里我似乎看见林淑珍年轻时的模样,她恢复了年轻貌美,拉着爷爷的手,沐浴在一片金灿灿的晚霞当中。后来爸爸把爷爷的尸骨也迁过来了,就葬在林淑珍旁边。看着遗照上爷爷奶奶安详的样子,我们似乎心安了。经历了人生的大波大浪,最后回归平静,而又能和当初所念的人在一起,我想林淑珍,应该是满足的吧。我望着墓前的林淑珍,照片里的她还是那么年轻,我伸出手去拭了拭她照片上的灰尘。雨后鸟鸣清脆的啼在我的上空,火红的晚霞在天空烧了起来。我不敢看天空了,我感觉到那片晚霞烧到了我喉咙里,火辣辣的,呛得我眼泪也出来了。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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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口相声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单口相声剧本今天说的这个故事,是明朝时候的事儿。在山东临清有一家财主。家里有一个少爷,叫张好古。从小就娇生惯养,也没念过书。长大了,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天天儿吃饱喝足,提笼架鸟,满街遛。因为这个,大家伙儿都管他叫“狗少”。有一天,张好古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相面的,围着一圈子人。他想看一看,刚往那儿一站,相面的一眼就看见他了,知道他是狗少,想要奉承他几句,蒙两个钱。假装看了看他,说:“这位老兄,双眉带彩,二目有神,可做国家栋梁之材。看阁下印堂发亮,官运昌旺,如要进京赶考,保您金榜题名。到那时我给您道喜。”张好古要是明白,当时能给他一个嘴巴。因为他不认字啊,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上来,上京赶考?拿什么考呀?可是他这狗少的脾气没往那儿想。他想:“我们家有的是钱啊,要想做官那还不容易嘛。”他不但不生气,反倒挺高兴。说:“准能得中吗?”“决不奉承!保您得中前三名!”“好!给你二两银子。真要中了,回来我还多给你。要是中不了,回来我可找你没完。”相面的心里说:等你回来我就走了!张好古回到家里,打点行囊包裹,带了些金银,还真上北京赶考来了。他也不想想,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就赶考?这不是浑吗!可是遇见那样社会就有那样事情。他动身那天就晚了,赶到北京正是考场末一天。等到了西直门,城门早就关了。事也凑巧,正赶上西直门进水车。明、清两代的皇上,都讲究喝玉泉山的水,叫老百姓半夜里由城外头往进拉水,还得是当天的,水车一到,城门开了。张好古也不懂啊,骑着马跟着水车就往里走,看城的也不敢问他,以为他是给皇上押水车的哪,就这样他进来了。进了城,他不知道考场在哪儿,骑着马满处乱撞,走到棋盘街,看见对面来了一群人,当中间有个骑马的,前边有俩人打着气死风灯——这是九千岁魏王魏忠贤下夜查街。张好古这匹马眼神一岔,要惊,他一勒丝缰没勒住,这马正撞上魏忠贤的马。要搁在往日,魏忠贤连问都不问就给杀了,因为他是明僖宗皇上最宠信的太监,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今天魏忠贤想问问他,一勒马。说:“你这小子,闯什么丧啊?”张好古也不知道他是九千岁啊!说:“啊!你管哪!我有要紧的事。”“嗬,猴儿崽子!真横啊!有什么要紧的事?”“我打山东来,我是上京赶考的,要是晚了进不去考场,不就把我这前三名耽误了吗?”“你就知道你能中前三名?”“啊!没把握大老远的谁上这儿来呀!”“现在考场也关了门啦,你进不去呀!”“进不去我不会砸门吗?”魏忠贤一想:他就知道他能得中前三名,准有这么大的学问吗?不能!这是大话欺人,他这是拿学问唬我哪。随着说:“来呀!拿我张片子,把他送到考场去。”魏忠贤要看看他的学问怎么样。可是魏忠贤也浑蛋,你要看看他的学问,你别拿片子送他呀,你就叫他自己去得了。他这一拿片子,张好古倒得了意啦,本来他不认识考场,这一来有了领道儿的了。差人带着张好古来到考场,一砸门,把片子递进去。两位主考官看是魏忠贤的片子,赶紧都起来了,这个就说:“这人是九千岁送来的,一定跟他有关系,咱们可得把他收下!”那个说:“不行啊!号房都满了。”“满了咱们也得想办法呀!你想九千岁黑更半夜送来的人一定是他的亲戚。依我说,赶紧给他腾间房。实在不行,哪怕咱们俩人在当院蹲一宿哪,也得把他留下。”“好吧!那咱们就在当院蹲一宿吧!”这叫什么事!两位主考官把张好古让进来以后,他们俩人又嘀咕上了。那个就说:“咱们给他送题去。”这个说:“别去!咱们也不知道他温习的什么书啊?咱们要是给他一出题,他要做不上来,这不是得罪九千岁吗?”“那么怎么办哪?”“怎么办哪?这不是有卷子吗?干脆我说你写!”嘿!他们俩人全给包办了!写完了一想:“这要是中个头名那可太不下去了,得啦!来个二名吧!”张好古一个字没写,弄个第二名!到了第三天,凡是得中的人,都得到主考官家里拜老师,递门生帖。全去了,就是张好古没去。他不懂啊!两位主考宫又嘀咕上了。这个说:“张好古太不通人情了。虽然他是魏王送来的,要没有咱们哥儿俩关照他,说死他也中不了啊。怎么着?现在得中了,连老师都不拜,这也太不通人情了。”“别那么想,咱们得冲着魏王。你想魏王黑更半夜拿着片子把他送来,这一定是魏王的亲支近派。将来他要是做了官,咱们还得仗着他关照咱们哪。他不是没来吗?没关系!咱们不会看看他去吗?”这倒不错,老师拜徒弟,倒了个儿了!两位主考官见了张好古。说:“那天要没有九千岁那张片子,这考场你可就进不来了。”张好古也不知道哪儿的事啊,就含糊着答应。等他们俩人走了以后,一打听,才知道九千岁是魏忠贤。心里说:哎呀!要没有这张片子,考场就进不来了。他可没想他不认字!又一想:我得瞧瞧九千岁去!买了很多的贵重礼物,到了魏王府,把名片、礼单递进去。魏忠贤一看名片,不认识。有心不见吧,一看礼单,礼物还很贵重。说:“叫他进来吧。”张好古进去一说:“那天要不是九千岁拿片子送我,我还真进不了考场。也是王爷福气大,我中了个第二名。”魏忠贤一愣,啊!真有这么大的学问?怪不得那天说那么大的话哪!既然有这么大的学问,将来我要是面南背北之时,这人对我有很大的用处啊。当时吩咐设摆酒宴款待。张好古足吃一顿,吃饱喝足,告辞,魏忠贤亲自送出府门。这下子,北京城哄嚷动了,文武百官都知道了,大家纷纷议论:“咱们不论多大的官,谁进魏王府拜见也没送出来过呀?怎么新科进士张好古去了,魏王亲自送到门口哪?”那个说:“他是魏王的亲支近派。”“看九千岁把他送出来的时候,还是恭恭敬敬的,说不定张好古许是魏王的长辈。”“既然是魏王的长辈,咱们应该大伙儿联名,上个奏折,保荐一下。将来他要做了官儿,一定对咱们有很大的关照。”“对!”大家联名保荐新科进士张好古,说他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是国家的栋梁。皇上一听,说:“既然有这样的人材,应该入翰林院啊。”他又入了翰林院了!到了翰林院,这些翰林都知道他是魏忠贤的人,又听说他是大家联名保荐的,大伙儿谁敢不尊敬他呀?有写的东西也不让他写,不但不让他写,大伙儿写好了,反倒给他看:“张年兄!您看这行吗?”“行!很好!很好!”就会说这么一句。不管人家问什么,都是“很好!很好!”就这句话他愣在翰林院混了一年。转过年来,魏忠贤的生日,文武百官都送很贵重的礼物。张好古除去送了很多贵重礼物之外,他打四宝斋纸店又买了一副对联,可没写,拿着就进翰林院了,大伙儿一瞧。说:“张年兄,这是给魏王送的寿对儿吗?”“是啊!”大伙儿打开一看。说:“哟!没写哪?”“可不是吗。”大伙儿说:“您来了一年多了,我们就没看您写过字,想不到今天我们要瞻仰瞻仰您的墨宝。”“不!你们写得很好,还是你们给我写吧。”大伙儿彼此对推,谁也不写,其中有一个人聪明。心里说:张好古别是不认字吧?当时他眼珠儿一转。说:“我写!”就编了一副对子,大骂魏忠贤,说魏忠贤要谋朝篡位,写完了说:“张年兄!您看行吗?”张好古一看说:“行!很好!很好!”还好哪!这一天,张好古拿着礼物给魏忠贤去拜寿。魏忠贤把礼物收下,把对子挂上,还没看明白什么词儿哪,皇上的圣旨、福寿字也到了。魏忠贤摆香案接圣旨去了。所有来拜寿的文武百官都看见这副对子了,可是谁也不敢说,因为魏忠贤这人脾气不好。比如:有人骂他,你要一告诉他,说:“某人骂您哪。”他一听:“噢!他骂我?杀!——他骂我他一个人知道啊,现在你也知道了,一块儿杀!”您想这谁还敢告诉他呀!就这样,这副对子溜溜儿的挂了一天,魏忠贤愣没看出来!又过了几年,换了崇祯皇帝。在魏忠贤家里翻出来龙衣、龙冠。魏忠贤犯罪下狱,全家被斩,灭门九族,所有魏忠贤的人一律杀罪。就有人跟皇上说:“翰林院有个学士叫张好古,也是魏忠贤的人。”皇上说:“那也得杀!”旁边有一个大臣跪下了,说:“我主万岁,张好古不是魏忠贤的人。”皇上说:“怎见得呢?”“因为某年某月某日魏忠贤办生日,张好古送给魏忠贤一副对子,那词句我还记着哪。上联‘昔日曹公进九锡’,下联:‘今朝魏王欲受禅’。他拿魏忠贤比曹操啦!说他要谋朝篡位,这怎么能是魏忠贤的人哪?”皇上说:“那不是啊!”“不但不是,这是忠臣啊!”“好!既是忠臣,死罪当免,加升三级。”一群浑蛋!高三:1031337032x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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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吉林白山长白县一中初三:痛彻心扉请原谅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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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_3000字雨后的晚风像玫瑰的花瓣一样温柔,时而带着些水气,湿漉漉的。此刻,安徒生正坐在窗前,写着又一个童话:喝醉了酒的太阳红着脸,慢慢从山头爬下去的时候,月亮就出来了。月光格外美,凡是被月光照到的地方,都呈现着淡淡的金黄色。普赛克的花园也不例外。晚风轻轻推开了她的门,那只最小的蝴蝶停止了玫瑰花瓣上的舞蹈,抖了抖湿润的双翼,随着微风飞进了屋子,她看见她正端坐在梳妆台前梳妆。梳妆台上放着一个木匣子,和几块饼干,还有半杯柳橙汁。镜子里的她是多么可爱,一件橘黄色的舞裙,宽松的合叶袖下面,是一双雪白的臂膀。她那披着的长发犹如水中摇曳的海带一样柔软,她伸出手,拢了拢鬓角的碎发,然后从木匣子里取出一枚红色的鹅卵石,蘸了些杯中的柳橙汁,镶在了左手的手臂上。鹅卵石便像种子一样在她的手臂上开花了,开的也是红色的花——玫瑰一样的花。她微笑着看了看那花,起身准备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了戴上那串挂在镜子前的项链——那每一颗珠子都是清晨刚从花园里采回来的露珠。她来到了花园,小蝴蝶也随着她一起出来了。柔柔的月光下,她张开了她的蝴蝶翅膀,开始与花园里的精灵们跳舞。不远处的水潭在月光下像一个个浅浅的湖,每个湖中都有一个月亮的影子。普赛克看了,只是笑笑。她回过头,问那只最小的蝴蝶,“你怎么不去湖边跳舞啊?”“为什么要去湖边跳舞啊?”“在那里,你就可以看见另外一个自己了!”“你是说自己的影子吗?”“是的。”“哦……”小蝴蝶没有再说什么了,也没有离开。过了好一会,月亮实在是困了,与花园里的精灵们告别之后,就把灯光师的职务交给了满天的繁星,星星的光怎么能与月亮相比呢?许多精灵都睡了,花园也因此而安静了不少。“你怎么也不跳舞了?”“嗯,你还记得《影子》吗?”普赛克突然问。“记得。”“呵呵,哲学家死了,你怎么看?”“哎,只能说有些人没有做到真、善、美。”“是谁?哲学家?还是影子?”“嗯——”小蝴蝶没有回答,扇了扇翅膀,飞走了。普赛克笑了。面对安徒生所写下的那个故事的结尾,她也只能笑笑了。转身,与她的花园说声“晚安”,然后便进屋去了。打开屋里的灯,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影子忠实地躺在她脚下,她不是童话中的哲学家,她有一个真、善、美的影子。初二:杨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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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_3000字射线——我拿出了一张白纸将它平铺在桌面上然后掏出了一把直尺我将它抵在纸面三分之一的位置拿出一支刚蘸好墨的钢笔将笔尖放在尺子上刻有“0”度数的地方我停顿了一下然后从左边的宽开始向后画一直画到触碰到右边的宽画不下了我在那条墨黑的线下面又画了六个黑点它的这边永远也不会画完因为这是一条射线(有些人总是贪心的想要最好的结局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希望生命永远也不会结束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因为射线的另一边是没有尽头的但是……)平行线——这次我拿出了两张纸一张白纸一张彩纸我没有用尺子我先将白纸垫在彩纸的上面用左手按住了纸的边缘右手的笔在纸上停留了一会儿我看见墨水从笔尖停留的地方扩散开来握住笔钢笔的手颤颤巍巍的在白纸上画着一直画到了底一条凹凸不平的线出现在了纸上我将它放到一边拿起了那张垫在下面的彩纸我用同样的方法又画了一条参差不齐的线两条比上一张的墨要浓很多的线诞生了把两张纸拼在一起对齐之后在它们中间又留了一丝缝隙他们不能接触因为这是平行线(有些人触摸不到彼此只能站在对面遥遥相望却无可奈何平行线就是对此最好的诠释两人都走着各自的路就算他们之间永远都不可能走到对方身边去但其实……)交叉线——现在在我面前的既不是白纸也不是彩纸而是一块巴掌大的石头我拿出一把折叠式小刀右手握住刀柄将它抵在石头的最顶端然后发狠的往下刺我没有刹住力所以划过头了刀尖一直顺着石头划到了桌子上留下了一道足以看见里面是木料的刀痕我拿起石头看了看觉得划得不够深于是又划了一次口子又深了一圈可惜桌子上也多了一道够深的刀痕然后我将石头顺时针旋转一百八十度从而换了个方向又一次开始了我在那两条线交叉的地方狠狠的刻着有些石砾因为我的动作落到了座子上并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这一次我很好的刹住了力我又试了一次结果是一样的看着并没有再被划的桌面我心里一阵烦躁于是举起了手中的小刀对准桌子划了下去对于多出来的两道刀痕我满意的点点头结果是石头上出现了一个“十”因为这是交叉线(在常识中人们觉得一直在一起是最好的结果确实不过有些人是另一种思想前面的事是怎样的无所谓重要的是你们在一起的种种才是最刻骨铭心的而在经历完这个过渡点后你们又会分别又会变成前面的样子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就是你们之间的情感必然有所改变其实我觉得这才是……最为深刻的感情)初一:丁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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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_3000字这家宠物店的名字叫“苏醒”,开在僻静的街市一角,挺别致的。我就是这样被吸引着走了进去。“欢迎光临。”唯一的店员,或者说是店长,亲切地招呼了我,他鞠躬的时候,脸压得低低的,很热情的样子,使我心生好感。我就参观起这家宠物店来。这时候才发觉,比起店名,店内的一切才真是别致到了极点。没有异味,也没有吵闹,不大的空间干净而安静。所有的小动物都不在笼子里,不,应该说这里就没有笼子那东西。它们星罗棋布的在店内的各个空间:地板上、墙上、桌子上、椅背上,甚至是天花板上,安安静静的睡着。猫、狗、兔子、刺猬、蛇、蜥蜴、猫头鹰、鹦鹉、金花鼠……全部都在沉睡着。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古怪、如此有趣的宠物店。“您需要什么样的宠物?”店长和蔼地问,腰习惯性的弯着,使得他的脸有一半仍浸在阴影里。“嗯……还没想好。”我一边说,一边以第三次用眼睛扫过一只猫。那是一只小小的三色猫,蜷缩着身子睡觉的模样犹如一团毛线,又软的毛皮是我不禁产生抚摸的欲望,事实上我的手刚挨上去就舍不得拿开了。“谬—谬”也许是我抚摸得过头了,小三色猫被我给弄醒了。它将小脑袋从胳膊肘里伸出来,压得变形的耳朵灵巧的一晃,张嘴就发出了那样的叫声。谬谬,不是喵喵。有点发音不准的感觉,真是可爱极了。明明我吵醒了它,小三色猫却不气不恼,反而一拱一拱的钻进了我的怀抱,实在令我惊喜交加。“看来它很喜欢您。”店主笑道,“就请您做它的主人吧!”“我……”说实话,我走进“苏醒”只是一时好奇,并没有真的想买什么宠物,但我必须承认,那一刻我动心了,“多……多少钱呀?”“不要钱。”店主的声音低沉但是动听,“在没有什么,比为小动物们找到一个善良的主人更有价值了。请您好好照顾它。”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我还是个学生,自己一个人住,生活冷清又无聊,可是就在短短的十分钟内,我成为了一只小猫的主人!我给小三色猫起了个名字,就叫谬谬。带谬谬回家的第一夜,我们玩儿到很晚。谬谬真是可爱极了。我将报纸揉成一团丢给它,它就追报纸追的不亦乐乎;我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它就跑过来纠缠我的拖鞋。该给谬谬吃什么好?我从没养过猫,缺乏经验,但听说幼猫喝牛奶是会拉稀的,我就弄了点儿米饭,拌上冰箱里的剩鱼汤,它竟然吃的挺香。我在一旁看着,满足极了。家里有只小猫可真不错啊。但天晚上,我睡的踏实极了。梦中还在继续跟谬谬做游戏。第二天我不是自然醒来的,而是被一手冰冷的触感与骚味弄醒的。我的被子怎么湿湿的?我的脑子在不太清醒的状态下思考了几秒,如临大敌地爬起来。天呀,果然不出所料,谬谬爬到我床上来了!还撒了好大的一泡尿!自小学一年级后,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经历过床被尿湿的窘境了,没想到一只猫帮我重温了旧梦。就在我气急败坏的时候,谬谬还站的我的被子上,发出“谬—谬—”的叫声,像是在说“来玩儿嘛”。唉,还来玩儿呢,这可不太好玩儿啦!我生气的瞪了谬谬一眼。昨晚那百分之百的快乐霎时打了折扣,我体会到了养宠物的真实感。必须承认,这种叫人欲哭无泪的麻烦,正是我一直拒养宠物的原因。我一边抱怨,一边将整床被子抱去阳台,谬谬似乎感到了我的不满,变得老实多了,不在唯恐天下不乱地叫个不停了。我顾不上刷牙、洗脸、吃早餐,用了整整一个小时拆、洗、晒被子,甚至将床板擦了三遍。总算全都搞定后,我发现谬谬静静地缩在房间的角落里。仍然是我第一次看见它时的样子,似乎正在酣睡。不过从我的角度看去,倒更像是做错了事情后害怕而藏起来。我的心里又泛起了爱怜。“谬谬,来。”我叫。谬谬果然一骨碌地转过了身,刚才那副萎靡的神态就像是装出来的,它欢快的扑到了我的拖鞋上。“哎呦!”我的拖鞋被谬谬碰掉了,裸露的脚面被它的爪子划出了三道血痕。我才发现有着不容小觑的利爪。这个小家伙,昨晚是把它们藏到哪儿去了?养猫真是一门学问啊!阳光灿烂的大清早,我一边给脚上的伤涂药,一边苦笑着想。养猫真的是一门学问,一门天大的、与精神修养有关的学。与谬谬初识那天的纯粹快乐已经变得遥远。后来的日子里,所有的快乐都像是掺了水分的山寨饮料。我猜测,也许是一天,谬谬是因为刚找到主人、刚来到新家,所以表现的比较放不开?而慢慢地,它越来越不怕生,也就越发活泼与淘气,像那些被宠坏了的小屁孩儿们……谬谬需要我操心的事情太多了。首先还是排泄问题。经历过一次猫尿版的“水漫金山”后,我就警惕多了。一天到晚都盯紧我这不过十来平的小屋子,生怕谬谬不动声色地又在哪里溺一番。要训练谬谬学会定点大小便,我想。就去找来个箱子,垫上塑料布和报纸,把谬谬装进去,煞有介事地告诉它:“以后就在这里便便,记住了么?”“谬——谬——”谬谬当时这么叫着,让我对它很有信心。结果我的信心很快便荡然无存。谬谬的下一泡尿来的毫无征兆,并且居然还是在我的床上!直到我根据网上的意见添置了猫砂,这样的困扰才终于解决。不过,在谬谬学会了使用猫砂前,我已经裹着唯一没被污染过的枕巾在地板上睡了三天了。其次是谬谬的指甲问题。我是很看重与谬谬之间的互动的。这才是最能增进主人与宠物的感情的方法。这方面谬谬一直没让我失望,当我在书桌前埋头做作业时,谬谬总会钻到桌下,在我的脚边徘徊。我也就俯身对它或摸或逗,谬谬高兴了,就想攀着我的裤脚爬到我的腿上来。在我美美的享受完膝盖上有一块猫毯的快感后,猛然发现:我的裤子被抓出了许多小洞洞。我又去看了网上的意见。原来谬谬亲近我除了感情因素外,还包括猫喜欢能勾住爪子的纺织物这一原因啊。短短几天,我是也可见范围内的纺织物如床单、被子、枕巾、窗帘、抹布、沙发,以及我的衣服裤子,统统遭到了谬谬的荼毒。而当我想要给谬谬剪指甲时,它的反应竟激烈到将我的手背挠出了个纹身效果!我那个气呀……此外谬谬还不太讲卫生。虽然它时不时会舔自己的毛皮,但比起猫唾液,我还是更信赖热水与沐浴露。可是谬谬从不肯老老实实地洗澡,不但会溅我一身水,末了还要湿淋淋的满屋乱窜,不仅自己重新沾满灰尘,还会在地板上留下一摊摊的水泽……相比起这些,谬谬在吃饭问题让我操的心算是最少了,尤其是我将它的伙食标准从剩饭升级成三文鱼口味的猫粮后。谬谬每天都大块朵颐,个头渐长,至于它兴奋起来就把饭撒满一地的习惯,真是不提也罢……唉,总之,我深刻体会到了养一只猫绝不仅仅是只有快乐。我批评谬谬的次数越来越多,而每一次,谬谬都会用睡觉的方式来逃避责任。直到我没脾气了,又开始心疼它了,它才“谬——谬——”地叫着重新蹦跶起来,让我有一种被戏弄了的感觉。“你会觉得烦,是因为还没有掌握正确的养猫之道。”有一次路过“苏醒”,又一次鬼使神差地进去了,店主再次热情的招待了我。昏暗的灯光与低垂的面庞,仍旧令他的五官轮廓模糊不清。在听了我的一通牢骚后,他的口吻不禁语重心长起来。“你可以给谬谬买个猫抓板,让他磨爪子用。”店主耐心的给我提建议,“给谬谬洗澡后就及时用毯子包住它,不让它冻着,然后用吹风机帮它吹干……”“没想到养猫是这么麻烦的一件事。”我叹气。“那是当然。”店主说,“不管饲养什么宠物,都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付出的汗水其实跟收获是相等的,只要给予了宠物足够的爱,你必然能够感受到来自它们的爱……”直到我离开了“苏醒”,店主的话还在我的耳边回响。唉,身为一个开宠物店的人,他必然常年与各种动物打交道,要经验有经验,要耐心又耐心,我怎么能跟他比呢?我依然要为谬谬烦这烦那。猫砂解决了谬谬随地大小便的问题,但谬谬方便完后习惯用爪子往排泄物上撒沙子,有时就会沾到一点儿。天气越来越热了,手脚不干净的谬谬到处乱跑,就让整间屋子飘荡着若有似无的怪味儿。猫抓板我买回来了,谬谬的确很喜欢,但那并不妨碍它喜欢我那些价格不菲的衣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同学对我说:“嘿,你最近变得好时髦,穿的裤子都是带洞洞的呢。”我欲哭无泪。谬谬的身长已经是原来的一倍了。我真是低估了猫身体的柔软度。看来再过不久,它就会从一直毛线团般的小奶猫彻底变成一只懒洋洋的大猫。谬谬越来越会跳了,书桌、衣柜、窗台,只要它愿意,嗖地就能上去,于是我的那些摆设就遭殃了……我不断的上网求助——谬谬不该是这么不乖的呀。我得到了一条情报:有些猫之所以精力过剩,其实是希望能引起主人的重视与疼爱。重视?疼爱?想想好像是有点儿那个意思。谬谬还是很黏我,不大的空间内,它的所有活动都能跟我产生交集。它的确一再试图接近我,但是——脚干不干净?毛里藏没藏跳蚤?新衣服可经不起挠!哎呀不要抓我的考试卷……除非是我主动,否则谬谬表现出与我玩耍的欲望时,我总要条件反射的警惕一下。每当受了委屈或感到寂寞,谬谬还是会使出老一招——睡觉。它将头深深的埋起来,只用背脊与屁股对着我,像个拿被子蒙住头耍任性的小姑娘。但我不会轻易去哄缪缪了,我开始觉得这样也不错——谬谬多睡一会儿,我也就能多享受一会儿清净。发现谬谬气若游丝时,已经太晚了。那是暑假开始的第一天。前一天的晚上,为了庆祝我们都在考试中平安度过,我和要好的同学玩儿了个通宵。我们在KTV包厢又唱又跳,凌晨五点才意犹未尽的散去。我迈着有些晃悠的步伐回到家,刚进门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醒来已经是下午一点了。一缕热风掀开窗帘,把我吹醒了,眼睛却还睁不开。我继续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真开心啊!真累啊!这个下午真安静,正适合好好补觉,怎么会这么安静?我迷迷糊糊的想,这么安静有点儿不对劲,应该有些吵闹声的,比如……“谬——谬——”对了,谬谬的叫声。每当它想要引起我的注意,就肯定会发出这种叫声。有时候急了,声音又响又尖,还有些变调。想到谬谬,我彻底醒了。天,我忘记了什么?昨天早上我早早就出门了,临走时忘了给谬谬准备猫粮。然后我就一直玩儿到今天凌晨才回来,然后我睡到了现在……也许是大考之后的放松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也许是因为我出门时,谬谬正安静的睡着……总之,因为我的疏忽,谬谬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我立刻跳下床找谬谬。我很快就发现了它,它仍旧趴在老地方睡着,姿势与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一模一样。怎么会一直睡着?我抚摸谬谬,它一动不动。我慌了,忙把谬谬抱起来,只见它的身子有些发凉。它无精打采的瞟了我一下,又缓缓闭上了眼。我观察它的呼吸与心跳,竟在渐渐减弱!天啊,谬谬出事了!我来不及多想,急忙抱着它跑出了门!能带谬谬去哪里?这附近哪里有宠物医院我都不知道。我见谬谬新健康,就一直拖拖拉拉没带它去打过疫苗,没头苍蝇的我,最后还是向“苏醒”跑去。店长是我唯一想到的救星了。我捧着谬谬走进“苏醒”时,店长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从我手中接过谬谬,然后,将它放在了我最初邂逅它的地方。谬谬维持着睡着的姿势,躯干僵硬,更像是一具标本。我的心头涌起无数疑问。“谬谬它……没事吧?”我愧疚地问。“没事。”店长的回答淡淡的,可我能听出他语气里的失望,“他只是睡着了。”“怎么会睡成这样?他什么时候会醒?”“等到下一个爱它、需要它的主人出现的时候吧。”我听不懂店长的话,又去摸谬谬,这次触感,完全像玩具猫了。“谬谬……真的是猫吗?”我终于问出了这句有些诡异的话,同时我转动眼珠,看着这家店内漫山遍野的沉睡的动物,“它们都是真的么?”“对于爱它们、需要它们的人来说,它们就是真的,是有血有肉的。”店长的声音幽幽的,犹如叹息,“而等到主人不在爱它们、需要它们,它们的生命就会一点儿一点儿消失,最终回归到寂寞的梦乡。”我的宠物,我的谬谬,竟然是以主人的感情作为能源驱动的,真相实在太令人震惊了!尤其是整间屋子里,都充满了这类不可思议的生物。“我还是……很喜欢谬谬的……”我底气不足的为自己辩解。“你并不是真的喜欢它,或者说,你真正喜欢的,是不需要你任何操心,又能够事事顺你心的玩具。”店长摇摇头,“那并不是真正的爱。如果是真正的爱……不管你与谬谬分开多远、多久,哪怕是隔着死亡的距离,它都会因为满载着来自你的爱意,而永远活着。”“那怎么可能?”“怎么不可能呢?”店长苦笑了一下,一直刻意低垂的面庞仰了起来。“啊!”我叫出了声,店长的脸是硬邦邦的,有着一道一道的木纹,甚至张着个硬挺的木鼻子!“如你所见,我是一个木偶人。”店长说,“我的爸爸雕刻出了我,在别人眼中,我只是一堆没有生命的木头,但是爸爸却将我当成儿子看待。他那样爱我,他的爱像暖流一样充满了我的四肢,我动起来了……在爸爸去世的时候,它仍旧握着我的手说:“好好活下去呀,快乐地活下去……”所以即使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是能像人一样,拥有活力,拥有喜怒哀乐,甚至能经营这样的一家店……”我走出宠物店的时候,回头看了看门上的招牌——苏醒,这两个字此刻在我眼中,已经有了另外一种解读。它在城市的一隅静静伫立着,而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再来,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别的顾客走进店里,用无私的爱去唤醒谬谬。我这个差劲的主人现在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那样希望,并祝福着。初一:公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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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戏一分班分班,又开始分班了。情绪莫名的焦躁起来。我已经忘记,这是第几次面临这样的心境。我很难去适应一个新环境,看着往昔陪在我身边的人儿都不在了,我只是莫名的感伤。我害怕不安,害怕一个人。总是需要大把大把的关心才能让我略微的心安。我撇下他们,一意孤行的去读理科。然而,她们都还在一起,她们竟和你在一个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总觉得这剧情很狗血。我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田径场。于是,我便可以坐在教室看你训练,尽管与我,那样很乏味。二初识你温婉的笑,是那个初春。你穿着一身黑进了我的教室。老师说,你是新同学。我记得你第一次在我面前耍赖因为不想默写;记得你送我的第一样东西是棒棒糖;记得你常常从我身边经过时打我的头;记得你常常笑我容易脸红。后来,我们形同陌路,有这样那样的原因。我只知道,你在谈恋爱。那个时候,这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我却还想发现了新大陆似地。我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又熟稔起来,每天每天得传纸条。写了那么多个本子,你的字却还是没练好。你常常捏我的脸,抢我作业。我已经明白,有些不明的感情开始滋生。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日记里大把大把的词藻全是关于你。三开学的第一天,分班的第一天,我们在一起吃饭。你说我在装淑女,认识这么多年了,你是了解我的。可是,现在的我,已经不爱说话,不想要和他们在一起打闹。只是把自己关着,孤僻得令人窒息。你对我的了解,还只是停留在以前,殊不知,我早已不是以前的我。我写大把大把悲凉的文字,我排斥周遭的人,事,物。我突然很想念阿猫,那个给我大片大片温暖的男子。我不知道,那个城市的他,是否过得好。四我总结了一下读文的好处,大抵便是可以少爬很多楼梯。我一直在抱怨为什么理科生的教室楼层那么高,也在抱怨那成对的理科课实在太乏味。我突然有冲动,要该去读文了。或许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与你有关。我只是想着,若去读文,就可能和你在同一班。曾几何时,我这样疯狂过一次,为你改了志愿。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冲动一次。年少轻狂,总该轰轰烈烈一场的。和朋友们聊天时,他们总是可以不提及与你有关的事。可是她们不知道,我早已释怀,我可以很平静很从容的面对你,面对我们的过去。五我从抽屉里翻出了那六个纸条本。这是我们仅存的回忆。这是我们花费大把大把上课时间写下的。初中毕业后,我很小心的包起来了。每一个本子的封面,都是大片大片紫色的花,很温暖。每一个本子的封面,我都写好了对你说的话。只是,我想你不会有机会看到。我把它们珍藏在盒子里,放进了抽屉。现在,我又翻开了它们,一页一页,你和我的字交织在一起,我看着它们,就好像在看一部电影,一部只有我和你的电影。你说:“你是我手心里的宝。嘻嘻”。你说:“宝,我真的很怕自己会失约。如果我真的变成回忆,请记得我。”你说:“如果可以,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好不好?”···可是,你已经不属于我。你的关心,也不再属于我。六我写了好多好多关于你的文字,我的小说里永远只有一个男主角,那就是你。我的小说离了你就好像不能活了,而曾经,我也以为,没了你,我也无法活下去。那时的感情真的很单纯,很脆弱,很幼稚。只是一些无法企及的允诺,我便以为那是一辈子。然后,看着你,离我越来越远。我却永远触不到。七还记得吗?毕业的那个晚上,你在学校发信息问我在哪。你说你在找我,一直在找我,跑遍了整个学校。可是那晚,我没去学校。我很遗憾我能和你一起看那晚的烟火。我想我可能错过了什么,在那个晚上。我的一切小感情,都是你赐予的。初秋的晚上,我被罚在篮球场站一个小时。那晚风很大,真的很大。周围的树吹得左摇右摆,很大的响声。而我,只穿了两件单衣,你脱了衣服给我,白色的外套,很大很大。可是我最后还是没有要,拜托你的室友带给你。原谅我只是不习惯接受别人的帮助。愚人节那天,你约我在操场,你问我要不要和你在一起。我没回答。你说如果想就闭上眼,我闭了眼,你捏着我的脸说:“愚人节快乐!”后来,你不知道的,我回宿舍哭了很久。我知道这只是愚人节的玩笑,可是我很难过,很难过很难过。对什么事都很较真的我,分不太清玩笑和真话。而我,是那么相信你。因为是你说的,所以我就信了。八我会做关于你的梦。以前,每一个有你的梦都是噩梦。忘记了从哪一天开始,终于有你的梦不再是令我害怕的了。梦里,你对我笑,我们在一起打打闹闹,就像初中时的我们。与其说梦,不如说是回忆。那一幕幕,似乎在生活里都存在过。也许是我太想念过去,所以连做梦也是那些。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隔阂,面对面时,开始不自然,再也无法如以前般大笑大闹。是我们变了,还是因为我们都长大了。我记得那晚的田径场,我在你和小猪背后大约20米,一直看着你们。知道么?我有多难过,那时的你们就是彼时的我们。然而,我们再也回不去。现在,你告诉我,你们分手了。九我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去接受你们在一起,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让自己在你面前尽可能的自然,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改掉了向你的习惯。然而,你却告诉我,你们分手了。与我知道你们在一起相比,知道你们分手,就太平静了。是你太平静了。你告诉我,你喜欢她,你还告诉我,在你心里,我和她一样重要。现在,你却向她提出了分手。我有多讨厌你们在一起,讨厌到都不愿去理你。可是现在,我又有多向你们复合,至少这样,我不用再花时间去接受你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的事实。尽管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和别人在一起。我一直都掩饰得很好,装作不喜欢你了,只是不想给你压力。尾声外面刮风了,耳机里是夏河的《流星》。这只是我的独角戏,因为你早已离去。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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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戏听到一首歌的名字叫【独角戏】,被那种忧伤的音乐和歌词感染,心绪久久不能平静。是啊,尘世间有多少悲欢离合、不尽人意的错落,留下了一段刻骨的记忆,然后在风尘中散落,而那刻骨铭心的伤痛,成了一种绵长的痛痒,不经意的就会揭开岁月遗留的疤痕。人的一生都在学着忘记,可又有那么多的身不由己,当时光划过夜晚的寂寞,淡淡的忧伤中浮现出的丝丝缕缕,总是感染着一种无奈的情绪。回忆,苍老了岁月,孤单了自己。——题记总会为一段情感而困惑,那些精心的呵护为什么会成为风尘错落,是背负不起岁月的沧桑,还是经受不起时光的打磨?三生石上铭刻的字迹,为何单单缺少了你和我?那些诗情画意的章节是不是笔锋一转,就成了伤感的续写。常常静思己过,是自己不够温情,做得还不够好,还是情感太过脆弱,经受一点风雨就会夭折。而我们终究没有给岁月一个紧握,一台戏拆开来演,却成了彼此的旁观者。心与心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为何总是看不到彼此的位置。一念已是天涯,转身如此的简单,一条鸿沟的阻隔,终究成了无法摆渡的堤岸。时光逐渐老去,那么记忆可否风干?那些无意间就被拼接的画片,触摸着谁的疼,撕裂着谁的伤感。常常在雨中解读所有的心事,雨点强烈的敲打着玻璃窗,滴滴滑落都震撼着一种心伤。雨丝交织着烦乱的思绪,缠绕成了一个结。很想推开窗子奔赴雨中,进行强化的洗礼,任雨水洗刷所有的心碎,剥落所有的孤单。常常心存不甘,一段错落的邂逅竟然如此刻骨,如果说所有的心伤都是太过执着,不懂得洒脱的放手,那么由谁来安抚时光的遗落?总是心存疑问,究竟是岁月辜负了我,还是我拖累了岁月?要不然为何走不出自己搅乱的漩涡?总是沉默在一段段文字中读取,寻找着相同心情的章节,却发现所有的语句都表达的不够深刻。也曾深夜执笔,涂鸦着当初的轮廓,却一次次被忧伤所侵染,原来一个人的对白是如此的卑微,没有观众的独角戏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一段情总要用一生来演才算完整,那么该如何导演一部完美的结局?红尘无期,我们都输给了耐力,在各种演变中成了彼此的看客。记忆就像无法关闭的闸门,总在寂寥的午夜倾泻,伤感的触手被拉伸,在孤单中无情的撕扯着夜色。流星几经划过,满腹话语该如何倾吐。总在想,寂寞的午夜里,你又可否有过相同的失落?流星滑落的瞬间可否惊艳一段记忆?渐渐的学会了伪装,穿梭在俗世的喧嚣中用微笑包装着自己,却总是无法掩盖忧伤的眸光。如果说微笑是掩盖忧伤的良药,我又何尝不是一直寻找开心的理由。面对常常泛起的思潮,总是告诫自己不要太过固执,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不会得到任何宽慰,总是努力排解充斥在心头的淡淡愁绪,却怎么也找不到遗忘的借口。常常静默与时光的一角,细数流年看烟雨,飘散的朵朵流云又可曾理解天空的寂寞?牵强的挽留却终究抓不住那一缕温柔。尘世间总有那么多的情非得已,为一份心动倾情,却又怅然在失散中。总在想,假如没有这场华丽的邂逅,而你还是你,我还是我,那么彼此会不会都过着一种安逸的日子,守候着一份简单。假如再给我们一次遇见,那么可否抛下满目的繁华,拾起一地碎片拼接成春暖花开的惊艳。曾以为身处花开的季节,就会盈香满袖,可一个人的飘香又怎能演绎两个人的浪漫。满目的花开娇艳、蜂蝶蹁跹,更添涂了一份思念的孤单。年轮在增厚,我与一树风景对望,却被摇曳成了一枝柳条的清瘦。时光渐老,黑天与白昼不停的交替,而我选择了忙碌来掩盖内心的空虚。每当夜幕降临,与满天繁星对语,却忽略了散落一地的月华,池中倒映的一轮清影一样充满了孤寂,原来它和我一样随风尘对默黑白,痴守着一场无言的结局。人生本无果,缘来缘去挽留不住的太多,若时光可以重来,我愿拾起一叶精美的叶片,抖落满身的伤感,裁出春天的模样,制成别致的书签盈香一份葱绿。若时光就这样老去,我愿化作一缕尘埃,忘记所有的忧伤,在经年的转角默默的堆积,从此不被提及……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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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戏_1500字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感动,不知道有太多的事情在离逝。我似乎开始长大,明白许多生活间的变化!莫名间似乎有一种冲动,想要把内心的世界统统暴光一便!尽管说隐私并是不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却想要的是一个潇洒的脱离。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无法言行的开怀,是那三月离逝的季节?我不懂,似乎明白的越多,却越复杂!我好像开始羡慕哥哥的无忧无虑,什么时候起!我好像已经学不会一个人站立了……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深思,太多的故事值得述说。我不见得比谁高深,只是平凡的想找一种感觉……我是个顽皮的孩子,从来都是这样!但也因为如此,我似乎开始学着奔跑。哥哥永远喜欢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路唤着我的名字,让我慢点,小心……我不会想太多,只是一直没有发现,其实亲人永远是身后的支柱……爬墙是我这个体育从来没及格过的孩子唯一值得自豪的‘运动’,也算是运动把!只是不知道的人不知道是否会误会我是梁上君子?爸爸出差那天在三叮嘱哥哥要看好淘气的我,尽管我依旧喜欢逃跑,依旧喜欢捉迷藏的游戏,但是总觉的缺了些什么……一直以来,学生都以学为生。我不明白为什么学生就一定要学习!语文的文言文,数学蜘蛛网模式的理论,科学那糟糕的逻辑,是中国人却又要学那该死的国际通用语言!,历史的陈年旧事似乎一定要让全世界的人记着自己一辈子般轮回了不知多少了毕业典礼,我知道离别的感伤,明白的分离的不舍,了解悬在心头无法言语的千丝万缕,如果可以我愿意停留在原地,不然,走远了……就在也回不来了……记得妈妈是个优雅的女子,永远忠爱浓郁的咖啡,或许是遗传了她独特的爱好,我也同她一般喜爱收集风铃,随风演奏着音符的可爱家伙……我记得曾经有一段日子,我恨她!无可救药的否认着她一切的一切,似乎那可以平息我心里的不满……或许是真的成长让我懂得了许多,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我不得不一直走着……即使已经找不到了我要的方向……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的爸爸!同妈妈一样优雅,一样忠爱咖啡弥漫的味道。从来不曾听说过他们的爱情故事,我只是猜疑着,猜疑着,或许,真的就是一个不小心,遍投入了爱河……偶尔也孩子气的爸爸,我幸福的像有一位长年守候在身边的树一样安全……这么依次推算下来,该说说一直陪伴着我的家伙们了把!‘墨斯’一只纯种的黑色波斯猫,‘米粒儿’则是与其相反的白色波斯猫!它们几乎是在同一天送到我身边来的,尽管有大多数的人不大喜欢折中阴深深的动物,然而我并不否认,我确实就是那些大多数人中的异类。然而,两只德国牧羊犬却似乎跨越了狗与猫之间无法跨越的代沟,它们开始习惯有彼此的陪伴,这么说起来习惯还真是可怕呢!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怀里的‘米粒儿’,落地窗上的‘墨斯’蹲在画板边,以及喜欢在阳台望着窗户的牧羊犬们就在一瞬间全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办……朴善美,一个漂亮的韩国女孩!我们在一个不小心的碰撞间,已通俗肥皂剧的开幕式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相识!她有个哥哥叫朴俊曦,说实在的!让我无法预料的是,我竟然也可以跟他们谈风说笑的坐在一起品味许多价值观……认识姐姐是在一个无意的晴天,闲的实在不行了,也就上网找一些漂亮的文字来弥补自己空闲的时间!认识‘啊X’则是莫名其妙的进行曲里,我不需要太多多余的词组来描绘我们的文学社,我只是单纯的想找个诉说的人,单纯的想不沾痕迹的相识,然后成为陌路……一辈子的事情太远,我们都无法预知的太多……我愿意让全世界的人都幸福,愿意让所有爱我的人都得到我的爱,全世界!我似乎把自己说成了救世主。但是相信一点,我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生活着,不论在哪里……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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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独角戏最近一直在看优酷出品的《泡芙小姐》,看那里面的小资女泡芙对爱情,梦想,生活的种种态度,我喜欢这个有点酷酷的,有点特别的女生。我就是这样的女生,朋友总说我身上的痞子味太浓,缺乏了女生的柔美,忘了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朋友质问我我却笑而不答,多不予以回答。我想就这样坏坏的活着,活的看起来能够自己保护自己,我讨厌自己软弱的成为别人的笑柄。就这样红色马丁鞋,深色的打底裤,牛仔短外套,黑色的肩章内搭,自以为是的帅气。我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肆无忌惮的大笑,完全不顾及路人甲的石化的表情,喜欢晚上的时侯没有人的时候化上妆伪装起来然后和朋友去溜冰场,在音乐里摔摔打打,疼了累了却找不到理由去哭泣,坚强的不像自己,连自己都怀疑。喜欢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在操场上散步,把音乐开到最大声,然后和这音乐旁若无人的嘶吼起来,我只能把那叫做嘶吼,因为没有任何情绪在里面。2011的日子里,你会在多数的日子里在操场上见到那个叫做司晓春的大傻子,别笑她,她容不得这样的戏笑,虽然她大大咧咧,虽然她不拘小节,虽然她没心没肺,可惜你没这个权利。记得你没有这个权利。我像个爱情专家似的,走在别人的爱情里,看他们的爱情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看他们彼此纠结着远离,却依旧默默地爱着彼此,我不知道该对他们的爱情作何评价,只是我始终喜欢这么一句话:给你能爱的人你的爱,因为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只是竭尽所能的向她说着一些他的事,希望他们还会在一起,毕竟这个世界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凑巧的事——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遇到一个人,你也爱他他也爱你。我始终喜欢张爱玲的那句话,虽然不太明晰,大概是这样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我告诉她能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不容易,既然你们相爱又何必!我始终对爱情保持着远距离的观赏态度,因为曾经因为寂寞犯了错,就不会再那么轻易,我始终将那一段若有若无的陪伴当做一场游戏,戴着近视镜选择的一场类似于俄罗斯方块或切西瓜的无聊游戏,因为有太多的时间空着需要用来打发。只是不愿意再轻易触碰那些虚无的情感,除了亲情,除了友情。我拒绝了那些想成为我的世界的男主人的男生,不是因为他们不优秀,只是我的世界不需要太多人,我一个人就够了,一个人的时候我可以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流浪,沉默,狂笑,流泪都是我自己,你不懂得我不怪你。爱情在我眼里像是一部冗杂的电视剧,结局无非有两种:结婚了——家庭伦理剧,分手了——悲剧。我不喜欢这两种结局所以又何必再去招惹再去触碰爱情。那些在爱情里许下的誓言都是用来违背的。记得《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里周蒙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想真的狠狠的爱一次失恋一次,然后再也会不爱了,然后找个有钱的老男人嫁了,因为爱情有两种失去:一是失去自我,一是失去爱情。对的,心就那么大的面积,装不了太多的人,也经不起反反复复的伤害,我们都是肉质的,都是有心的,爱情经历得越多,留下的就越来越少了,谁还会在而立之年还傻傻的问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你爱我吗?那个年龄的我们经历的太多了,彼此的依赖就再也不是爱了,只是习惯吧。这一年这些天里我体味到了内心里足够的平静,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痛不痒。再也找不到任何材质的石子能打破我的这种波澜不惊。我在想如果可以永远的平静的活着,如果我永远安静的快乐,那么终生不恋又如何!这年我19岁,这年我无所谓。江苏省徐州丰县欢口育英中学初三:司品良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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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