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察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工整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粮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瓮它的,真既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祸沉郁;我们哼着《同卓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春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会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互相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老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界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着文化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
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做那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美丽的浠水广场
嘻嘻,我写的地方,你们都熟悉,这就是浠水广场。
每次早晨上学,路过这里,尽收眼底的是一片热闹繁华的景象。老奶奶们在水泥彩砖地上,做着健身操,有时候,还会打腰鼓呢!不但是她们,老爷爷,阿姨、伯伯,都会时常来这里,边呼吸着新鲜空气,边健身。有时候,他们会绕着草坪或花坛跑步;有时候,他们会跳绳;还有的时候,他们也会幽闲地散散步…… 而我们,也边看着,边走向学校,准备吸收更多的知识,将来好报答父母和祖国。
中午,我又路过这里,感到这里比早更静了,但比早上更美了。你看,那边的草坪,好像就是我们的祖国,繁荣,富强。旁边的小树,就好像是忠诚的卫兵,世世代代的保卫祖国。还有那边花坛,不正是未收复的台湾吗?它系着我的希望,燃起了我们心中的烈火,更引出了我们的爱国之情,使我仿佛体验到了两岸人们盼回归,盼和平的激动心情。
晚上,做完了家庭作业,又来到了这里,尽情的玩耍,嬉戏。别人可能和想的一样。我刚来到这里,便真正感受到了人山人海的气氛。这时喷泉开始了,它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把人们全都吸引过去了。正当人们兴致勃勃的观看喷泉的时候,人民大会堂好像也想做贡献似的,急忙播放了音乐。那优美动听的音乐,加上那彩光相衬不断变化的喷泉,真叫人陶醉,心旷神台。
广场啊!你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美丽的环境,更是劳动人民勤劳的象征。
指导老师 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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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美丽非洲草原上,一片夏日的祥和景象,不远处斑羚们正在嬉戏着。潜行,跳跃,腾空,落地,加速……我盯住一只斑羚,奋力一扑,终于我成功捕到了一只成年斑羚。没错,我就是一只疾如闪电的猎豹。周围的野狗想群攻,抢这只羚羊,我假装进攻,然后随即叼着羚羊跳到树上。之后就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不必再管下面那一群“望肉兴叹”的笨狗了。只不过一会儿,野狗就走光了。吃完这顿大餐,午后的阳光使我有些困倦。我便在树上睡了一觉。一觉醒来,似乎有些晚了,我轻盈地跳下树,望了望西边的太阳,是时候该回家了。回家的路上,正在想妈妈会不会在家,也许正在什么地方打猎吧,反正妈妈是那么厉害!忽然记起妹妹,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很小的时候似乎就不太活泼,不喜欢跟妈妈学本领,后来好像被狮群吃了。妈妈当时有些悲伤,但很快就对我说在大草原上,弱肉强食,你一定要做一个强者。从那以后,妈妈对我要求更加严格,吃苦挨饿是必须的,妈妈再也不像儿时那样宠着我,带着我捕猎野猪,更多的是让我自己去尝试与历练。当初的不解早已消释,我已明白,那是妈妈对我深沉的爱。想起妈妈美丽的身影,我不觉加快了脚步。快到家了,我呼唤妈妈,没有声响,妈妈不在。我跳上门口旁的树,希望能望到妈妈的身影。我跳下树,无聊地玩着尾巴。突然似乎有些急躁,不如出去给妈妈再捕只斑羚羊吧。就在我家附近转转,妈妈也能看到我。运气不错,这附近还真有一只离群的斑羚。没想到这只羚羊这么能跑,在我几乎精疲力竭之后,终于抓住了它。一想到妈妈回来可以吃到鲜嫩的肉甭提有多高兴了。不好,在周围窥伺已久的狗群将我包围了起来。不行,这是给妈妈的,不能让你们占便宜,我怒吼一声,一掌击毙了一只野狗,身上亦挂了彩,被一只狗咬伤,伤口血淋淋的。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是妈妈!妈妈愤怒地跳入包围圈,和我并肩作战,我告诉妈妈我终于捕到了成年斑羚,妈妈很高兴,说我终于能独当一面了。当然,这是在战斗交战同时的对战,旁边还有几只野狗的尸体,足可见战况的惨烈。“嘭——”一声枪响,打破了草原和谐。狗群也不再围着我们,四散跑开。我想起来了,那是人类,妈妈说过见到一定要快躲起来。几声枪响在不远处响开,妈妈迅速和我说:“到树上躲起来千万不要下来,记住,一定要活下去。”话音未落,妈妈已经冲出去。“妈妈——”我想追过去,妈妈远远地朝我吼了一声。我记起妈妈的话,就近找到了一棵树躲了起来。妈妈是要吸引那些人的注意吧,好让我,让我继续,活下去。看着妈妈远去的美丽身影,我慢慢闭上了眼睛,随着“嘭——”的一声枪响,那一刻定格成永恒的美丽。10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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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美丽我们曾终日逍遥,荡漾在绿波上。但如今却劳燕分飞,远隔大海山川,往日的喜怒哀乐,今日凝成了记忆中美丽的永恒。—题记“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懂这句话时,美好的过去已与我们擦身而过,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一个人总是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呢?不知道怎么恍恍惚惚地升入了初中,每天被繁重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没有任何时间去顾及其他的思绪……真希望自己是在梦游;再回首,仍然是小学纯洁而活泼的同学;再回首,仍然是我熟悉的母校;再回首,又看见了美丽而透明的水晶,上面篆刻着“友谊”……只可惜,转身离去的我们,各奔东西,有的飞向了离大树很远的蓝天,展翅飞翔;有的仍然在大树周围盘旋。我们这一群小鸟分散了,飞向了自己的新集体,迈上了新台阶。我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紧张的升学阶段是枯燥无聊的,却因为相互的关心问候而如此温暖人心;幼稚的吵闹,如今想起来是多么温馨;往昔幸福时光不再长久,不知去何方,昔日重现歌声,犹如旧爱激荡心房。我一直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的美丽。但是,现实又是如此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小学同学在街上相见匆匆凝视一眼,不是微笑,而是一种陌生的眼光!为什么回到母校看望老师,老师却没有原来那么对我们嘘寒问暖?变了,现实变了,难道友谊如过眼云烟?难道真的像JJ的歌词《冻结》一样,永恒的友谊真的被冻结了?我真的想证明,冬天是冰冷的,而友谊永远不会被冻结!或许,我的想法太天真。如果这么下去,三年过后,现在的同学重聚到一起,难道也同陌生人一样,用陌生的眼光凝视着对方,而老师,却愣叫不出我们的名字?不,不会这样的!我想,真正的爱与友谊是永恒的,美丽的。我永远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在每一个寂寞的夜晚,我会拿出同学录和毕业照,翻来覆去地看着,一遍遍喃喃念着他们的名字,任凭泪水在脸庞滑落,任凭思绪在记忆中遨游。我真担心,忽然有一天我会忘记他们,忘记他们的名字,忘记他们熟悉的面孔,忘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欢离愁。当缠缠绵绵的夜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孤独的窗口,让它为我传达吧,我在难眠的愁夜里想你们——我小学的同学们,我儿时的伙伴们。你们转身离去,我永远无法忘记。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永恒里吧,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回忆里吧,友谊是一个恒等式,纯洁加上真诚就是两颗美丽的心。不管你们在何方,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身边,我会永远牢记这个“美丽的永恒”——爱。记忆。友谊,不会忘的,我们和友谊有个约会。这是我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不久的一段真实感受。每当在学习之余,就会想起小学时的一些往事,久久地回味,一直到自己累了睡着。这或许就是我生命中一个最美好的记忆吧……——后记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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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行中抓住经典一本令人过目不忘的书,它不仅是内在的美,在如今这个时代,一本书是否值得去看,似乎更是要取决于它封面的设计、附送的礼物是否漂亮、精美。还得看看它是否符合时代的要求:流行!现在偶尔去书店、书城逛逛,会发现它们的书架台上摆放着许多精美、“穿”着华丽衣着的言情小说,而且你隔几天去一回,会发现书架上的书本更新的快,颇有后来者居上之感。有段时期,我也是被这类言情小说深深的吸引住,那时努力的攒钱去买20元一本的“华丽小说”,甚至连眼睛也看坏了。但,这或许就是每个女生都必须经历的一段人生历程吧,梦想自己也能当一回童话里的灰姑娘。但是长久下来,看了那么多的言情小说,我都可以倒背如流了。那写情节,是那样的大众化,不新颖,似乎每个作家只要稍微改改,换个书名,就一切OK了,一本新的小说出炉了。所以这样一来,我不再向往那些了,毕竟写故事的那些大多数作者也是怀着一颗向往美好爱情的心去为读者乃至自己编制的一段爱与邂逅的故事,满足对爱情的憧憬罢了。如今,虽说我不再喜欢看这类小说了。但是似乎还有很多的人还是在热烈的追捧着。这些小说,就犹如雨后春笋般,一夜之间风袭整座城市;并在中学小学生中蔓延开去,成了青少年成长的路上一个不可欠缺的部分。还掀起了一股强劲的“韩流”风潮。市场上的新书架似乎成了小说的专属田地了,不可原谅的是,居然在大力的宣传韩国小说,但相对与后者似乎还不是让人很气愤,让人气愤的还在后头呢!一些在校学生看了韩国小说后,开始写自己的小说,原本是件不错的事,但是——她们竟然把自己当成了韩国人,以写仿韩小说为荣,还表现出对国内文学的厌恶,热烈的追捧仿韩小说,依我看,这根本就不是爱国的表现!他们会花掉课余的所有时间乃至吃饭、睡觉、写作业的时间去看小说。对于老师课上提到的名著经典之作却是蛮之以鼻,不屑一顾。其实很多的人都希望从小说中学到什么,获得启发。我觉得呢,其实这类言情小说中似乎没什么值得我们学的、深究的,倒不如去读读一些世界名著,和我国一些富有悠长历史的民族文化,陶冶自己的情操。我偶尔会背背诗词,看看一些经典之作,其实这些才是内在的永恒的东西,它们是历经岁月的磨练与洗礼依旧闪光的金子和精华,它们是在流行中沉淀下来去仍然广受大家喜爱的。而那些言情小说虽然流行,却不实在,所以它们成不了经典,也只能沉淀下来,但相反的是,它们随着岁月的流逝,会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悄然淡去。流行的东西有生命力才能成为经典,经典的东西,才能一直流行。所以我们应该要择善而从,抓住内在的永恒的东西,学会从流行中抓住经典!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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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天上刮着大风。老王叼着一根烟,默默地走进一家电子商城。 他绕过几个弯儿,随着人流来到了卖手机的柜台前。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新崭崭的手机,愣住了。一个营业员热情地迎上来,对他说:“这位先生,您是要选购手机吗?”老王吱唔了一声。那个营业员满面春风地向他推销起来:“哦,那请允许我向您推荐这款I-phone10,看,这款手机不仅外观精美超薄,还有着超大显示屏和超高像素,比起I-phone9,还添加了超多功能,有着最先进的……”营业员前面说的话老王一个字儿也没听见,只听见营业员最后一句话:“这是现在最流行的一部手机了。”听着这句话,他不禁回想起那天的情景。 那天他风风火火地走进办公室,却发现里面坐着的同事一个个悠闲极了,小张正拿着手机上网玩游戏,小赵也握着手机笑眯眯地发着短信,这个在打电话长聊,那个在欢欣鼓舞地刷微博……老王正纳闷儿,突然老周乐呵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从口袋里掏出一部崭新锃亮的手机在他眼前晃了晃。弄得老王一阵头晕。“怎么样?这手机不错吧?是现在最流行的手机,我刚买的!”老周得意地说,老王很不屑。老周一见老王无动于衷,便开始大肆夸耀这部流行的手机,还不停地补充:“你看,单位同事都买了!这可是流行的好宝贝啊,大家都这么认可它,它……”老周话还没说完,老王的手机响了。“啊,有短信息。”老王陪着笑说:“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他刚摸出手机,老周一把抢了过来,左左右右摆弄着,还一边皱着眉头,发出一些管理怪气的嘘声。他十分鄙夷地对老王说:“你看看你,啊,这都是用了多久的手机了!喏,这儿是一条划痕,嘿,还有,全是油印,连个手机套都没上,啧啧,不是我说你,你也太守旧,太死板了吧?要懂得跟上社会的潮流!不然的话像你现在这个年岁,再不用用这上档次的流行手机,你就真落伍了!” 老周的话又在老王耳边萦绕,久久地回荡着。老王的脸色不禁沉重起来。虽然自己的手机也不算旧,但……但是想来想去,老周的话也挺有道理!可不能做落伍的人呐,可不能被那些单位同事看贬了!对,要赶潮流! “先生?你要买一部吗?”营业员的声音打破了老王的沉思。老王心一横,一咬牙买下了这部所谓“流行”的手机。 过了几天,老王惊奇地发现单位里的同时又清一色换上了另一种手机。当他再一次路过那家电子商城时,他蓦然了,一张超大的海报上张贴着一部十分炫酷的手机,下面附加着一句话:“最新I-phone11闪亮登场!全球最流行的手机!”老王仰头看着,什么也没说,迎着风,点起烟,默默消失在了人海之中。1000字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