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抑郁症的犬——哈雷
打我记事儿起,家中几乎就没有断过养犬,这些年来已养过近十条犬了,不过这些犬都是红颜薄命,有的因病而死,有的死于车祸,有的死于谋杀,还有的下落不明,总之少有善始善终者。
在我家待的时间最长的就要数现在的这条犬了:养了5年的哈雷。哈雷是条流浪犬,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是我当初收养的。那时我家有条黄毛小型犬,已经下崽儿了,留下来一条公的小黄毛,其它的全送人了,在我爸妈看来留下一条小黄毛就已经是做到仁至义尽了。
哈雷那时候约莫刚过满月,就在我家附近的几条街上流浪,也有人家收养过,但没几天就又将其逐出家门,一是因为它丑,眼上有一对儿白色的眉毛与它浑身黑色的毛发很是不搭,让人看上去有点不舒服,卖相不好;二是不会摇尾讨好,挤眉弄眼的谄媚人。眼看着就要饿死街头,我终究于心不忍,顶着家里舆论的压力收留了它,并且送给它名字:哈雷!
小黄毛比哈雷大十几天,仗着自己比哈雷壮实,又有大黄毛这个家长,没事就找哈雷的麻烦,又是咬又是扑的。哈雷一直在外流浪,严重的发育不良,那瘦的皮包骨头的小身板根本不是小黄毛的对手,每次都被咬的狼狈不堪,可哈雷从来没有说忍气吞声的,咬不过也要拼命还击,而且下口都特别狠。
一到开饭的时候,小黄毛母子俩就拼命地摇尾巴,眼里尽是乞求的神情,满脸的谄媚之色,给它们食物就乐得上蹿下跳,在地上打滚,露出软软的肚皮讨好。哈雷则不然,只是表情严肃的死盯着我手里的食物,一副你爱给不给的表情,我呢就等着哈雷摇尾讨好,但僵持之下,哈雷赢了,我将食物抛给哈雷,哈雷三口并作两口的就吞下肚,完了又拿眼死盯着我手里的食物,我知晓哈雷很饿,可我又偏偏想让哈雷讨好我,最起码我喂它东西吃的时候对我摇一下尾巴,让我摸摸头啊。
诚然,哈雷是条自尊心很强的犬,哈雷在吃东西的时候不许人靠近,更别提摸摸它的头了。小黄毛上去想要抢哈雷的食物,哈雷则像狼一样咧嘴露出獠牙,竖着背上黑色的硬毛,斜着眼白死死的盯着小黄毛,嘴里还发出呜呜的低吼,以示警告,整天养尊处优的小黄毛哪里招架得了这气势,立马泄了气,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躲到大黄毛身后。
我家有两座院子,一个是老院,另一个是新买来的院子,拿来作车库和储存粮食用。哈雷三岁的时候,小黄毛母子就被委以重任,看护新院,此时的哈雷已经远远超过小黄毛的体格,长的高德威猛,比大黄毛还要大上一圈,一身漆黑的硬毛,毛尖上却是雪白色,那双露着凶光的眼上是一对儿雪白的眉毛,活像多了一双眼睛,奶奶讲这种犬是四眼天狼,凶着呢!家里来了生人,哈雷恨不得将绳子挣断扑上去撕咬,为了安全起见,不得不将绳子升级成铁链子。
三年的时间里,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嘘寒问暖,终于在哈雷的心里打开一条缝隙,与哈雷建立了我觉着不怎么深厚的感情,不过至少哈雷开始对我摇尾巴,允许我在它进食的时候摸它的头了,虽然哈雷看起来多少还有一丝抵触,但对我而言已经很满足了,我爸去摸哈雷的头时,哈雷就会很抵触的低着头躲到一边。我想哈雷小时候的流浪生活让它很难再去信任人类,哈雷受过的伤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心灵的创伤,难以愈合。
小黄毛母子几乎没怎么栓过,它俩会互相解开项圈,加上性情温顺,也就没怎么栓过,整天在外乱跑。犬与犬之间肯定也会沟通,小黄毛母子回家后也肯定会与哈雷讲外面的情况,外面笔直的沥青路,高大的白杨树,一望无垠的青青的原野,广阔蔚蓝的天空和那棉花一般的白云,还有路上遇见的其它动物,讲外面的一切,人说成年犬的智力已经如同人类六七岁的孩子,有了独立的思想。
哈雷打小被我收养,三年了没有踏出过我家大门,一直拴着没松开,我可以从哈雷眼里看出它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哈雷也会想在蓝天白云下的原野上自由自在的尽情奔跑,侧耳倾听风从树叶间吹过的哗哗声,去嗅那青草新鲜的芳香,去见一见路上遇着的所有动物,跟它们讲:“嘿!你好,我叫哈雷,很高兴见到你!”渐渐的,我发现哈雷总是趴在地上,双眼出神的透过开着的大门朝外望去,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没过多久小黄毛母子出事了,它们母子俩也不知道在外面误吃了什么,回家后一直呕吐,到最后开始口吐血沫,才半天光景,小黄毛母子俩便在痛苦的哀嚎声中死掉了,哈雷一直朝着小黄毛母子俩狂吼,似乎在拼命挽留着什么,地面也被愤怒的哈雷给抓的稀巴烂,可能哈雷在那一刻理解了死亡的含义,那天晚上,哈雷整晚都在嗷呜的悲嚎,带动着村里的犬都跟着悲嚎,夜色下这悲凉的嚎叫声直冲我的心里,催人泪下。
此后的哈雷变得更加冷酷凶猛,对来我家的生人更是咆哮的狂吼,死命的往前扑,铁链也被扯得变了形,平常的时候,哈雷总是闷闷不乐,若有所思的趴地上望着门外面,我知道哈雷想要出去,可我怎么敢放它出去?要是咬了人怎么办?万一误吃了什么东西怎么办?我只好每天都多逗哈雷玩,摸摸它的大脑袋,给它挠痒,梳理毛皮,可哈雷总是兴致不大。
我也开始到外地念书了,一个月回家一次,爸妈告诉我说,我回学校后哈雷更加沉闷抑郁,只有到了我该回家的那一天才会变得有精神,哈雷竟然可以算出我什么时候回家,什么时候回学校!如此这般又过了两年。
那是暑假的第一天,我刚刚到家,沉闷两年的哈雷突然变得异常兴奋,冲着我大吼,又跑过去使劲儿咬铁链,还对我拼命地摇尾巴,那意思在明显不过了,哈雷想让我松开它,我看着哈雷那可怜的样儿,心软了,想着由我牵着哈雷出去散散心,只要我盯紧点不让哈雷乱吃东西应该问题不大,于是便打开了铁链,谁知还没等我抓牢,哈雷便带着铁链窜了出去。完了!我连忙骑车去追,只看见哈雷一头钻进原野便再也看不见了。
后来我在老远的河边发现了铁链,皮项圈还完整的套在上边,原来哈雷早就会自己去掉项圈了!我上当了!此时的哈雷应该在不知何处的原野上尽情的奔跑吧!哈雷获得了自由!可外面的世界远没有那么美好,危险无处不在,哈雷吃什么睡在哪?会不会误吃什么东西中毒,会不会因为咬人而被打死?漫无目的的找了一天,已经没有希望了,看着空荡荡冷清的哈雷的窝,心里好些难受!哈雷会死吗?我在心里问自己。
七天后的傍晚,我猛然发现哈雷的窝里多了一团黑影,拿手电一照,一对儿绿油油的眼睛吓了我一跳,是哈雷!哈雷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跑了回来!哈雷浑身上下脏的不成样子,前爪有点跛,身子也瘦了整整一圈,大脑袋的正中间还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哈雷在外面险些死掉!还好它活着回来了,也不知道从没出过家门的哈雷是怎么找到回家的路的。
我知道哈雷饿坏了,赶忙拿来食物喂它,哈雷却没有吃,而是眯着眼睛哼哼唧唧的蹭着我的腿,使劲儿的摇着尾巴,亲昵的看着我,好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我疼惜的摸了摸哈雷受伤的大脑袋,把食物递到哈雷嘴边说:“快吃吧。”哈雷这才狼吐虎咽的将食物消灭干净,我又给哈雷添了一次食物,哈雷又是吃的精光。
打这以后,哈雷变了,对我的家人也开始亲昵的摇尾巴,让家人摸它的脑袋,整天都是精神奕奕的,之前的沉闷抑郁一扫而空!我呢每次回家必定带上哈雷到外面溜溜,看得出来哈雷很开心
患难之中见真情
接受我的关怀,期待你的笑容,“人”字的结构就是互相帮助,互相支撑的。生活中关心帮助无处不在,大家都有被别人关心帮助过的时候,或多或少,今日回想起往事,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还是我那次不小心摔倒后发生的事情。
那是一个清爽的傍晚,我和几个好朋友在小区院里玩得不亦乐乎,正当我沉浸在这欢乐之中的时候,倒霉就降临在我的头上,我没注意脚下,砰!我就摔倒在地,头碰到了运动器材上,当时我一下子就被撞晕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记得摔了一跤,好久才缓过神来,朋友们都闻声赶了过来,我坐在冰凉的地上,感到鼻子火辣辣的疼,用手一摸,吓了我一跳,血顺着鼻梁一滴滴流下来。我的一个好朋友急切的说:“没关系吧,你先等着,我立刻回家取纸来给你擦擦血。”说完,他飞似的跑去,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气喘吁吁的把纸给旁边一个人,说:“拿去,快给他擦擦,只住血再做打算。”那个人立马接去,轻轻的帮我擦掉了血迹,又止住了血,一股感激之情涌上我的心头,他们可真是雪中送炭啊!此时的我早已忘记了疼痛,只记得说谢谢。看着我的血止住了,他才长出一口气,擦擦头上的汗,又关切的说:“好些了吗?还疼吗?去医院吗?”我谢绝了。他又说;“那好,我先回去了,你也回家吧,也免得家长担心。”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泪水模糊了眼睛,原来这就是患难之中见真情呐。
第二天到了学校,他详细的问了我后来的情况后才放心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
这个世界需要关心与帮助,让我们行动起来,关心他人,帮助他人,让我们的生活变的更加美好和谐吧!
六年级:蔚蓝的大海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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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轰隆隆,轰隆隆……”一听,准知道又是那可怕的雷!就在昨晚,爸妈都不在家,剩下我一个人独自待在家里,无聊的我只能去看电脑了。正当我闲情雅致地准备看《盗墓笔记》时,一声巨雷响彻在天边之际,响彻在云霄之间,响彻在我那小小的耳边。我赶紧拔掉网线,快速关闭电脑,尽可能地关闭家用电器,待在沙发上写下了这篇文章。又是一声闷雷,比之前更加猛烈,更加令人震耳欲聋,;雷声之间还夹杂着紫白色的闪电和倾盆大雨,似乎是想要冲出云霄,出来祸害苍生。那银白色的光束令人感到十分惧怕,也感到刺眼,那雷声更是久久不能散去,一直在天边作响,如同鞭炮声一般,由大到小,由紫变白!我缩成一团,心中涌出万分恐惧,心想着:真想有个人在家里,索性是鬼也好啊。雷还在重复着,犹如浩浩荡荡的潮水不断涌来,令人避之不及。我赶忙收回原先的话,心想着:我刚才开玩笑的,千万别当真啊!门外似乎还有警报声,看来这雷不轻啊!因为每当我们家门外发出警报声时,就是代表要让居民们注意天气恶劣,如若没有紧急之事,请不要随意出门。雷虽然令人们不能正常使用电器,却给了通电许多的好处。原来凡事都有利有弊啊!相信不久的将来,人们一定会对“雷”这种神奇的自然现象作进一步的研究与了解,让雷有百利而无一害,成为良好的、人人盼望的自然现象!4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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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老虎哈雷》有感读《老虎哈雷》有感450字前几天,我把沈石溪写的一本《老虎哈雷》给读完了,是我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l老虎哈雷这个小故事。故事主要讲的是马戏团里有一只老虎,名字叫哈雷。他参加过许多比赛和演出。导演为了想让它学会钻火圈,就让他表演一次。可老虎天生就怕火,所以不能演。除非找到抚养过它的人宋大妈。宋大妈的儿子因吸毒而坐牢,宋大妈靠捡破烂为生。宋大妈答应了高导演的请求,并且每月给她1000元。每次演钻火圈,宋大妈就躲到后台哭,哈雷一听到宋大妈哭,便不顾一切地冲向火圈。这样一来,老虎哈雷便会了钻火圈。宋大妈也渐渐日子过得充实了。我读了这本书,了解到了人与动物之间那深厚、真挚的情意。文中的老大妈是一个善良、勤恳的人。老虎哈雷是一只可爱、威武的老虎。我记得小时候,家里养了两条小狗,它们是我最亲呢的朋友。可后来它们送人了,我非常舍不得它们。后来再见到它们时,它们已变的威武、勇敢了。读《老虎哈雷》有感450字到我看到这本书画着一只威武、凶猛的老虎站在椅子上,双眼凝视地注视着在它身旁的火圈。从它犹豫的动作和眼神,我看出它的心里在激烈的斗争,我疑惑了,这到底是为什么?这本书主要有六大部分:老虎哈雷、板子猴、狼种、大象的反抗、美女与雄狮。文章写的是:马戏团想让聪明伶俐的小老虎哈雷上一个十分叫座的节目——钻火圈,可是动物都害怕火,尽管驯兽员使出百般招数,哈雷就是不肯钻火圈,后来找到了它小时候的饲养员宋大妈,在宋大妈的帮助下,老虎哈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钻过了火圈姿态矫健优美,来到了宋大妈的身边。原来宋大妈在哈雷半岁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非常亲切。文中还说道当宋大妈揩泪,还会跟宋大妈一块叹息。最后宋大妈的眼泪征服了哈雷,驱使哈雷情不自禁的不顾生命危险钻火圈,给饲养它多年的宋大妈找到了工作,解决了生计的问题。动物尚且知道用自己特殊的方式回报恩情,而作为人类,我们尤其应该懂得知恩图报。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我要多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劳动。有时,我把他们的无私当成了负担,我把他们对我的期望当成了任务。我错怪他们了,我把他们对我的辜负白白浪费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读《老虎哈雷》有感450字在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可能一直认为老虎很凶猛、残暴。但是,读了《老虎哈雷》这本书之后,我改变了对老虎的看法。哈雷是一只两岁的雄虎,聪明伶俐,到阳光马戏团只有半年多的时间,就学会了高台跳、走蹊跷板、龙斗虎等好几个节目,很受观众们欢迎。于是,高导演就想让哈雷学一个新节目:钻火圈。可是,哈雷很怕火,怎么也不肯跳,他们只好请来宋阿姨——从小把哈雷养大的饲养员。哈雷一见到宋阿姨就像见了他的亲生妈妈一样,非常激动,跑的似箭一样的飞快,扑到宋阿姨的身边,一个劲儿的用舌头舔着宋阿姨的手。宋阿姨就把哈雷带到了训练场地,让后再火圈的另一边哭起来,这时,全场人都惊叹了一声:哈雷纵身一跃,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钻过了火圈,姿态矫健优美,来到了宋阿姨的身边。原来宋阿姨在哈雷半岁的时候,宋阿姨的儿子来问她借钱,宋阿姨不给,于是,他就开始抢钱打人,哈雷看见了,拼命地往笼子上扑、咬,终于把宋阿姨的儿子赶跑了,从那以后,哈雷就对宋阿姨产生了一种非常特殊的情感。只要宋阿姨一哭,老虎就会飞快的来到宋阿姨身边,用舌头擦拭宋阿姨的眼泪,表示安慰。通过读《老虎哈雷》这本书,我明白了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你对它好,它自然会知道,也会报答你。读《老虎哈雷》有感450字这本书也让我想起了从前家里养的一条小狗,只要你爱护它,它就会不顾一切的来报答你;只要你爱护它,它就会用自己的忠诚听取你的任何一道命令;只要你爱护它,它就会让你开心、快乐,让你永远沉浸在幸福的海洋中。《老虎哈雷》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宋大妈与哈雷之间那份深厚的情谊,让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那份深厚的情谊,每个动物都是有人性、有感情的,倘若你善待它,它就会善待你,倘若你亏待它,它同样会亏待你。读《老虎哈雷》有感450字最近我阅读了《老虎哈雷》这本书。这本书包括了“老虎哈雷、”“板子猴、”“狼种、”“罪马、”“大象的反抗”和“美女与雄狮”这六个部分,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老虎哈雷”这个故事了。“老虎哈雷”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阳光大马戏团训练了一只老虎,名叫哈雷,为了让它钻火圈,马戏团的高导演想了许多办法,但是它迟迟不肯钻。这时,高导演找来了从前饲养哈雷的宋大妈。宋大妈的儿子因吸毒而判了无期,她现在只靠捡破烂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因为宋大妈在哈雷半岁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一种非常特殊的情感,只要宋大妈一哭,哈雷就会飞快的来到宋大妈身边。所以,哈雷每次表演钻火圈,只要听见后台宋大妈的哭声,自然便能钻过火圈。从此,宋大妈也有了每个月一千元的工资,自己的日子也变得好过多了。读《老虎哈雷》有感450字《老虎哈雷》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著作,他笔下的哈雷十分通人性,自从它两岁进入马戏团时,就想念着曾经的驯兽师徐大娘。她有个毒瘾发作的儿子,每天都要吸毒,要浪费掉几百块,妈妈舍不得儿子痛苦就天天给儿子带钱,直到哈雷的存在。我认为不仅仅是人类有感情,老虎也是有感情的,哈雷从小到大蒙受徐大娘的照顾,长大了就会报答徐大娘。每次徐大娘来看它,它就会舔舔徐大娘的手指,如同母子一般。是的,我认为当今社会有太多的不幸了,很多人像徐大娘一样,靠捡破烂为生,还有一个在监狱的儿子,活得生不如死。为什么人就不能再善良一点呢?常常想念想念爸妈,常回家看看,尊重父母,不要冷落了他们。父母对儿女可是一厢情愿的好,为了儿女,再大的苦都吃,所以请全世界的儿女注重一下爸妈的感受,别像老虎哈雷里徐大娘的儿子。通过这本书,使我感触万千,我以后一定要多帮妈妈干点家务活,长大好好报答爸妈。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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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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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thouthestarsarefire;Doubtthatthesundothmove;Doubttruthtobealiar;ButneverdoubtIlove。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thisharshworlddrawthybreathinpain,totellmystory。\'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thusunknown,shalllivebehindme!\'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be,ornotto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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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篇一: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篇二: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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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一、从文本出发(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杀人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杀人,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杀人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二、从创作出发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出国留学网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平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