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之味
当时间停止的时候,如果记忆不在渺茫,如果叛逆不再重蹈,你是否依然会爱着我。
——题记
初春时节,周围的一切都早已平静,栀子花散发着一阵阵淡淡的芳香,可是,我心中的那一团烈火却迟迟不能平息。
“你们就是偏心,你们根本就不爱我,更不理解我,小时候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我愤怒的说道。“你说我们不爱你,那我们怎样做才叫爱你啊,还有,小时候那件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耿耿于怀,你怎么可以这么自私,”父亲拍着桌子狠狠地说道。“对,我就是那么自私,那你干嘛又要生我出来”“你以为我想啊,我才没有像你这样的女儿。”父亲又大吼道。“这可是你说的,不要后悔”我冷笑了一下,又狠狠地把门一摔,直径的跑出家门。
天大地大,我到底要去哪?在不知不觉中,我已来到了一片旷野里。有人说过:“时间可以淡忘人的记忆,”但我却不这样认为。陷入沉思的我早已回到8年前……有一个小女孩,当时才5岁,是那样的天真可爱,招人喜欢,同时,也是她爸爸心中的“小情人”女孩心中的“大英雄”。但在那一天,“大英雄”的形象全化为泡沫。“当”,女孩因为不想吃饭而把筷子给仍在了地上,“谁叫你这样做的,去,把它给捡起来。“爸爸骂道。但小女孩却无动于衷。“我为什么要捡。”女孩哭着回答。那严厉的目光使女孩开始胆怯起来。父亲二话没说,就把女孩拉出家门,“你在外面好好想想吧”女孩越哭越厉害,就连天上的雨神也被她给惊醒了,如丝的小雨从空中降落,雨点是那样小,雨帘是那样密,像无数蚕娘吐出的银丝,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一个人,一个人的天地,雨,冷冰冰的打在一个只有5岁的小女孩身上,雨,你真的这么残忍吗?连一个小女孩都不放过。雨越下越大,往远处看起,好像一块灰幕遮住了视线,灰蒙蒙的一片。女孩整整在雨中站了半个小时,难道“大英雄”就是这样爱她的“小情人”吗?由于当时女孩太小,体质太弱,当天晚上就发起了高烧且不退。女孩看着父亲那焦急的神色,高兴急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女孩心想。从那以后,父亲就再也不是女孩心中的“大英雄”也许,女孩还是父亲的“小情人”吧!
远远地,隐约传来一阵阵的脚步声,回眸一望,仿佛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嘀嗒嘀嗒,时间的钟响在我的耳畔回响,近了近了,我的心也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我赶紧把头低下,用手抱住腿,使自己缩成一团。当我还在猜疑那是谁时,突然,有一件外套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没敢动,生怕是爸爸,但我还是抑制不住我的好奇心,我回头看了,看到了一个双眼布满了红丝,脸上无数皱纹,非常憔悴的爸爸。凝视着他,发现他老了,真的老了。在这8年里,我还从来没有这样专注的看过他。“孩子,我们回家吧!”爸爸慈祥的说道,这仅仅的七个字,让我顿时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理解,什么是家!以前,我总认为家就是一个住宿的地方,一个没有温暖,没有亲情,没有关爱的地方,但如今,我明白了……爸爸什么也没说,就把我拉起来,让我回家。我和他的距离,一点一点的靠近,忽然,他伸出他那双宽大的双手,
仿佛回到了8年前的我,8年了,整整8年了,在这8年里,我今天还是第一次牵回他的手,我接过手,随着父亲那稳重的脚步,一步一步地迈向前方……
终于,我找回了我的“家”,也回到了我的家。时间啊,时间,你整整用了8年的时间,如果说时间是有味道的,那么,它就是——爱的味道。
感谢你给予我8年的时间,让我找回属于我心中的“家”.
——后记
时间之遇
人生漫漫,当遇者甚多,遇情、遇景。但我们彼此相同又无法回避,承载一切的相遇便是时间之遇。
遇上时间便遇上了钟表的圈圈轮回;遇上时间便是遇上了庭前花开花落;遇上时间便是遇上了周而复始的雁去花垂;遇上时间也便是遇上了一切。
时间与我们相遇融于岁月。春之暮野,一支红杏初绽,飘香之日未有多时便是青青杏子代换了绚烂。杏子也不是它最终的结局,终了逃不过颗颗落地,落叶归根。人生亦如此,或长或短,也是时间带着我们前行,岁月改变着我们。岁月如歌,岁月蹉跎。我们逃不出岁月的掌控但也可以说是岁月成就了我们,是岁月拘束着我们使我们只存于历史长河的一瞬,也是岁月宽容着我们,给我们几十年的时间圆满自己。终究也不知岁月会赐予自己多少,只知道此刻我们还拥有着时间。珍惜、享受、唯有此来面对岁月了。
时间与我们相遇荡涤荣辱。人生虽短,但大事小事也必要经历无数,会有鹊啼枝头的灿烂阳光,也会有阴云密布的暗淡消沉。身处此事内心定波澜起伏,或悲或喜,时而觉得前途光明,时而觉得人生无望。但时间流逝,独处回忆时也不过是过眼云烟,淡然一笑吧。有人认为平淡是福,但我认为人生短暂为何不多经历一些呢?追求经历,不是要争名夺利千古留名而是要在垂暮之年留得一丝回味。时间的荡涤是人世间最彻底的了,带走了每个人的荣耀,带走了每个人的辛酸,终了也带走了我们。我们能短暂停留得以慰藉的也只有经历后的回忆了。
时间与我们相遇包涵一切。人生偶然,我们身外的一切全可归于偶然,但唯有时间,我们与时间的相遇是人生的必然。我们看不见时间,但看得见每年的春萌秋凋;我们看不见时间,但看得见长辈们道道的皱纹,丝丝的银发;我们看不见时间,但拥有了越来越多的阅历,沉淀了越来越厚的回忆。是时间包含了我们的存在。时间在人生最初给予我们很多,给予我们为今后拼搏的资本,当我们足够成熟,时间便把我们身外的事物一点点带走,最后连自己也要消失于此。何为时间?时间也就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间的一段历史吧。也许我们不属于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吧。
虽是过客,但总要听到一些,看过一些,经历一些。万物兴衰终逃不出时间的束缚,相对恒久能留给我们的也只剩下回忆了。时间似赐予我们一部电影,一部由我们主演的电影。回望时,愿此电影跌宕起伏,有得有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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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门从前,在天国里,有个掌管时间的神,人们称他为“时间神”,他保管着两个时间之门的钥匙。这两个时间之门第一个是通往未来的,第二个是回到过去的。当然,只要门被打开,里面存在的时间就会从世界中溜走。有一个生活在天国里的园丁,他虽然每天都坚持浇花,但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他非常懒,可为了生存在天国里,也只能这样。有一天,园丁无意中听见了那两扇时间之门的秘密,他一开始心里想:原来世上的时间是我们天神掌管的啊!我们天神真了不起啊!但后来园丁有了另外一种想法:如果我偷偷地把第一个门打开,未来的时光就会溜走,这样就会没有了未来,我不就可以永远快乐的在天国里吃喝了吗?于是,他趁着时间神睡着的时候偷走了钥匙,穿过了护门线,把第一个门打开了。顿时,一圈圈光环发射了出来,接着是一阵强烈的风,将他吹得不知去向。过了一会儿,一串串成熟的果实飞了出来,又闪电般的消失了。这一连串的波动惊醒了时间神,他猛地站起来查看时间之门,而时间神面前的却只是一道生锈的铁门。时间神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过了好一会才惊醒过来。他疯狂似地跑到上帝那儿,把情况告诉了他。然而仁慈的上帝并未惩罚时间神,他说:“没事的,年轻人,不用那么紧张,回去睡吧!”“可几天后的邀请大会怎么办?”时间神问。上帝说:“没事,照常进行,回去睡吧,晚安。”这时,时间神流下了眼泪,他想:上帝没有惩罚我,而且大会照常进行,我又可以见到生活在地上亲爱的人们了。几天后,到了邀请大会的日子了。当然,这时天神们都早已知道了那件事了,他们遵照上帝的话,并不显得紧张。邀请大会是每年一次的,每到这一天,地下、地上的人类都会到天国来聚会。这天,许多小动物们都带着花圈,向来宾撒去。在这一群来宾中有一位是从地下与地上的交界处来的,他名叫比尔·乔治。许多人都喜欢叫他小乔,尽管他已经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了。他今天穿得不怎么样,因为他家里非常贫穷,可是他却有着一个充满智慧的头脑和一颗善良啊、充满活力的心。天国里的天神似乎觉得小乔连地下的人都不如,没有一个人愿意同他交谈,只有时间神瞧见了小乔,觉得他很孤独,就过去陪伴他。两人一见如故,一见面就聊个没完,并成为了好朋友。不知不觉中大会就结束了,上帝要留下一个人在天国里生活,而这个人并不是别人,就是小乔。许多来宾觉得不服,就愤愤不平地回去了。而小乔好像以前就来过这里,对这里的一切花草都不感兴趣。上帝在把小乔留下来的第二个晚上就把时间溜走的那件事告诉了他,并请他共同商议怎样把时间找回来。在讨论会上,小乔发表了一些话,说完之后,天神们都鼓起了掌,可似乎还是一头雾水。看到这样的情形,小乔赶紧说道:“也就是说,你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生活仍将继续,社会还是会不断发展的。”这时,天神们似乎明白了,但是还是觉得有点不对,难道那么重大的事情,几句话就解决了?于是,上帝决定先按小乔说的做,几天后看情况再做决定。以后的几天里,天神们浇花的浇花,洒水的洒水……看来,小乔说对了。于是天神们脸上出现了笑脸。他们把时间之门拆掉了,他们相信了小乔的话是对的。但是,小乔想家了。于是,天神们也尊重他的意愿,依依不舍地把他送回了家,告别时,时间神哭喊着道:“再见了,希望以后还能再见到你!”上帝也祝福他:“祝你平安,孩子。”“再见!”乔治喊道。就这样,比尔·乔治又回到了人间,过着幸福的生活。12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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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味尽管这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城市,尽管夜幕早已降临,尽管扔繁灯闪烁,尽管街上洋溢着许多欢声笑语...但我仍像一个隐形人般,迷惘的穿梭在这阒静无声的夜里。孤独的行走着。这周围的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到窒息。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尽情地挥洒青春,殆耗时间。这令我觉得十分可笑。不知是因为看淡了,还是因为这座城市太无味、无色了。我无聊的双手插兜,踢着脚下褐色的一粒粒小石子儿。而正当我聚精会神的找寻“目标”时,突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不明物体”——一个细而长,外面还包裹着破烂外装的生物。哦!原来是一只腿啊!被扫了兴的我不耐烦的抬头。映入我眼帘的竟是一个顶着乱糟糟的“鸡窝头”,脸上糊着一层黑不溜秋的东西,身上穿的衣服简直就是“千苍百孔”,身上还弥漫着一层恶臭。而正当我打量之际,他扬起一张天真无邪的脸笑嘻嘻的说:“大姐姐,给几个字儿呗!”他是一个小孩!这个发现令我大吃一惊。原本充满警惕和厌恶的眼神顿时变得稍许柔和了些。可转念一想,现在这世道小孩子出来坑蒙拐骗的也不少啊!他见我并未立马转身就走,便以为有“钱途”,于是眨巴这两只大大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我,用稚嫩但却布满污渍的手指了指他的腿说:“姐姐,可怜可怜我吧!我不仅腿残疾了只剩一条,我上有爸爸,下还有妈妈,可..”当我听到仍是这些百年不变的俗话时,顿时仅剩的一丝怜悯之心也烟消云散了。边走边感叹,这世界真是人心险恶啊!就连年纪轻轻的小孩也被沾染上了“世俗”。这世界,好无味。但是那稚嫩的童声,可怜的眼神,着实令我去信服!而且他的腿似乎真的只有一条..我情不自禁的调转方向,朝着原方向跑去而恰巧看到他正趔趔趄趄收摊回家的背影,为了追究事情的真相,我竟厚脸无耻的做起了“侦探”。不知拐了多少次弯,多少次绕道,我随着他走进了一条又黑又小有狭窄的小巷,那发臭的味道令我不禁发呕。然而,就在这时,他走进了一家塌败的如同猪圈似的小屋。我偷偷地在门外窥视着里面的境况。没有臆想中的“黑衣人”,没有臆想中的“尖酸老太婆”,只有两个互相搀扶的老人。他们的脸上见证了岁月的痕迹。他们,是盲人。我看见“小乞丐”欣喜的回到家,把手中生锈的铁盒子摇的哗啦哗啦响,说:“爸爸妈妈,我今天‘赚’了好多钱呢!可以给你们买肉吃呢!还有...”余下的便不大记得了。他那稚嫩的声音一直充斥着我的耳膜。莫名的,鼻腔充满酸涩。接着,他便努力的端着一盆洗脚水嚷嚷着要给他们“洗脚”,要知道,他自己站都站不稳那!猛地记忆穿梭,想起那同样情景的公益广告。可那人起码有富足的家庭啊!可他呢?只能用自己小小的双手,去换取别人眼中的不屑。只能用自己的尊严,去换取那卑微的钱财。我默默的把口袋里的钱放在门口,并不是施舍,只是一个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激励与鼓舞。走出小巷。这城市、这地方仍未变。但只有我明白,一切都变了。终于,这世界不再满是欺骗,不再满是无味贯穿角落。我闻到一股馨香,那味道穿透骨子..生活,充满了味道。他会让你磨砺的愈加坚强。我坚信!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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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味如餐桌上一盘盘精美菜品一般,金色的咸味,红色的甜味,绿色的酸味,蓝色的苦味,让人心旷神怡之类已无法代表它们给我的感受。同样一本好诗,所散发的馨香更加诱人。喜爱看书,更喜爱在书中去看人,看看他们的一生是什么样的滋味。保尔的坚持不懈,海明威的勇敢拼搏、鲁迅的忧国忧民都是让人要一读再读的。但却没有这一本书,能有这么多的感触。只是粗略地翻过,便是一股清香夹着淡淡的笔墨味道袭来,还未曾留心注意,就被那流畅动人的语句吸引“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的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磅礴的字眼,潇洒的用词又怎能不让人留恋,深探。于是留心地轻诵,便是一丝涩涩的苦味混着他的苦闷涌上手尖,卓绝的才华让他年仅二十五岁的李白倍受注目,玄宗的盛意与自己盼望为国效力心愿的悄然萌芽,让他意气风发进入了仕途,可谁知这一去,却“使我不得开心颜”。作为诗人的铮铮傲骨让他不屑与那些小人为伍,可他的才情却让人无法否认,三首简短的小诗令玄宗开心不已。本以为可以就此为国效力,展现抱负的李白认为一切都会这样顺利的,却未曾想他的洒脱与不羁竟被想做是无礼。对酒痴迷的他竟在微醺之中得罪了两个位高权重的人——高力士、杨国忠。于是在杨国忠的诬陷下,本是赞美的诗句竟被认为成了批评与不屑,如此重大的罪名扣下,他渐渐失去了皇上信任。他的骄傲与个性让他受了冷落,无奈下只能辞去了官职,流浪于江湖。可他的潇洒和快意恩仇却没有改变,他的文笔依然是那么令人沉迷其中,回味无穷。纵然如何忧愁,但他却没有放弃过,一壶又一壶的酒,一首又一首的诗,他走遍了大江南北,十几年,洒洒扬扬的游历,竟有着无数的结晶,他的一生便这样在最爱的文章中结束了。他的诗就如是散发着浓浓香气。再品一次《月下独酌》仿佛是想象着,皓月当空,诗人在落寞中,只是吟诗作对,在散发着凉意的大理石凳上豪意地饮着美酒,唱着欢乐的歌曲,而将心中的苦闷隐藏,尽显无尽的洒脱,“对饮成三人”有诗陪伴,他并不孤单。李白的一生是苦的,他满怀着理想与心中抱负想要一展宏图,但却生错了年代,庸乱的皇室中宦官当道,他的一身才华却无所施展,只能憾然离去。李白的一生是甜的,尽管流离失所,居无定处,但他却赏阅了这大好河山的如画美景,“飞流直下三千尺,嵌是银河落九天”他留下了多么瑰丽宝贵的诗篇啊!合上这本人生的书,让我良久的观望。过去仿佛穿梭在眼前:少年学习的艰辛——苦味;青年仕途的坎坷——咸味;中年被人冤枉的愤怒——辣味;老年生活的困况——酸味。这些这些,最后汇成了一碗汤,一碗饱含人生的韵味的汤,抿上一丝,仿佛在生与死中轮回了一次一般,把人生感悟过了一遍一样。读过他一生,并不能,可想要读懂他,却是需要岁月去磨砺,去雕琢,去体味一生一辈子。好像是酒,这些让人不敢回味的味道混在一起,却有着无法阻拦的甜味,如同他在坎坷中却还是寻找乐趣一样,醇香、有味。在坎坷中磨炼,提纯出的甜,岂非更加有味?——后记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特写镜头别开生面,情趣盎然。全文充满童心童趣,读来倍感亲切。120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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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味尽管这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城市,尽管夜幕早已降临,尽管扔繁灯闪烁,尽管街上洋溢着许多欢声笑语...但我仍像一个隐形人般,迷惘的穿梭在这阒静无声的夜里。孤独的行走着。这周围的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到窒息。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尽情地挥洒青春,殆耗时间。这令我觉得十分可笑。不知是因为看淡了,还是因为这座城市太无味、无色了。我无聊的双手插兜,踢着脚下褐色的一粒粒小石子儿。而正当我聚精会神的找寻“目标”时,突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不明物体”——一个细而长,外面还包裹着破烂外装的生物。哦!原来是一只腿啊!被扫了兴的我不耐烦的抬头。映入我眼帘的竟是一个顶着乱糟糟的“鸡窝头”,脸上糊着一层黑不溜秋的东西,身上穿的衣服简直就是“千苍百孔”,身上还弥漫着一层恶臭。而正当我打量之际,他扬起一张天真无邪的脸笑嘻嘻的说:“大姐姐,给几个字儿呗!”他是一个小孩!这个发现令我大吃一惊。原本充满警惕和厌恶的眼神顿时变得稍许柔和了些。可转念一想,现在这世道小孩子出来坑蒙拐骗的也不少啊!他见我并未立马转身就走,便以为有“钱途”,于是眨巴这两只大大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我,用稚嫩但却布满污渍的手指了指他的腿说:“姐姐,可怜可怜我吧!我不仅腿残疾了只剩一条,我上有爸爸,下还有妈妈,可..”当我听到仍是这些百年不变的俗话时,顿时仅剩的一丝怜悯之心也烟消云散了。边走边感叹,这世界真是人心险恶啊!就连年纪轻轻的小孩也被沾染上了“世俗”。这世界,好无味。但是那稚嫩的童声,可怜的眼神,着实令我去信服!而且他的腿似乎真的只有一条..我情不自禁的调转方向,朝着原方向跑去而恰巧看到他正趔趔趄趄收摊回家的背影,为了追究事情的真相,我竟厚脸无耻的做起了“侦探”。不知拐了多少次弯,多少次绕道,我随着他走进了一条又黑又小有狭窄的小巷,那发臭的味道令我不禁发呕。然而,就在这时,他走进了一家塌败的如同猪圈似的小屋。我偷偷地在门外窥视着里面的境况。没有臆想中的“黑衣人”,没有臆想中的“尖酸老太婆”,只有两个互相搀扶的老人。他们的脸上见证了岁月的痕迹。他们,是盲人。我看见“小乞丐”欣喜的回到家,把手中生锈的铁盒子摇的哗啦哗啦响,说:“爸爸妈妈,我今天‘赚’了好多钱呢!可以给你们买肉吃呢!还有...”余下的便不大记得了。他那稚嫩的声音一直充斥着我的耳膜。莫名的,鼻腔充满酸涩。接着,他便努力的端着一盆洗脚水嚷嚷着要给他们“洗脚”,要知道,他自己站都站不稳那!猛地记忆穿梭,想起那同样情景的公益广告。可那人起码有富足的家庭啊!可他呢?只能用自己小小的双手,去换取别人眼中的不屑。只能用自己的尊严,去换取那卑微的钱财。我默默的把口袋里的钱放在门口,并不是施舍,只是一个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激励与鼓舞。走出小巷。这城市、这地方仍未变。但只有我明白,一切都变了。终于,这世界不再满是欺骗,不再满是无味贯穿角落。我闻到一股馨香,那味道穿透骨子..生活,充满了味道。他会让你磨砺的愈加坚强。我坚信!120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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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味农历三十的时候,妈妈工作还是繁忙。姐姐只好代替妈妈去商场选购糖果。姐姐说今年不打算给自己买新衣服,我看着衣柜里几套往年只在新年穿了一次便没再穿的衣服,也决定不买新衣服了。不仅如此,包括春节的必备物品春联什么的也没有买了。正月初二的早上,一家人早早地起床,因为赶着回老家。我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没回家乡了,这次专程回去,一是要看看家乡的人;二是听说今年冬天家里边冷,下起了大雪(东南地带几乎不下雪)。数年不见,今已物是人非了。二舅左拼右凑,终于筹足了三十万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宽敞明亮,一切都是新的,洋溢着新年的味道。他们坐到沙发上边喝茶边聊天,很似热闹。我则走到房间的窗子边不停地踱来踱去。舅子进来喊我去吃饭,我便问:“家里怎么没下雪啊?”“你也不早点回来,前些日子很冷的时候是下过。”“哦。”我有点惋惜。餐桌上,一样是聊得很多,其中不乏对我性格孤僻的谈论。当天下午,我们就动身去二姨家了。二姨大约在我八九岁的时候买了房子,现在显得有些旧了。我没有换鞋子就踏着大步进去了,因为其他人也没脱掉鞋子。房子比二舅的房子更宽大。二姨家原来有很多口人的:两个表哥,三个表姐再加上二姨和二姨舅,总共七个人。只是现在,三个表姐均已出嫁(在往二姨家的路上,顺路去拜访了两位),两个表哥没考上大学便去较远的地方读专业了。虽说学校放假了,可他们都以跑去老同学那聚会了。“都几点了,还不回来。”二姨唠叨着。我走进表哥的房间。这里曾经是一段感受很深的童年回忆:我九岁到十四岁的时候,每每来到表哥家就总赖着不会去,因为跟两个表哥玩着FC游戏真的很快乐。翌日早上,我们便回外婆家看看,途经表姐阿华家,当然就先去那儿了。刚到她的家门口,我就震惊住了:房子是栋很古老的瓦房,还养着鸡、鸭、猪等家禽,俨然是农村生活之景。但是,又不同于农村。外婆和奶奶住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农村,而她则处于城市的最边缘。我心中暗想:天啊,表姐怎么从城市嫁到这种地方,跟另一位表姐阿兰是天差地别。他住的是两层别墅式楼房,而且还有两辆豪华的汽车。不知为何,去表姐阿兰家总是有一股沉闷、压抑;但是在表姐阿华家就显得自然了许多。她待我很亲切,知道我比较无聊,就带我去二楼玩电脑。我小心翼翼地走好每一步,因为脚下沾满灰尘的木板好像悬空似的。我一直在纠结着,到这里来真的值得吗?又为什么?没有回答的。也许,我是错的。这里的一切或许都是那么的有价值。真心祝福,衷心祝愿这美好……行程的安排十分匆忙,在外婆家仅呆了几个小时就拖着沉重的行李袋向奶奶家进发。奶奶依然如故,总爱没完没了地念叨;二婶二叔依然如故,只是最近在烦恼买房的问题;表哥依然如故,潇洒自在。大人们的讨论,依旧包括了关于我的话题。满满的行程安排,短暂的几天,一家人又风尘仆仆地回到了家里。我顺手撕掉了几张日历纸:今天是正月初五。新年的故乡之旅,我是为了什么?看雪?还是寻找昔日的记忆?12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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