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
“九如巷张家的四个女孩,谁娶了她们都会幸福一辈子。”叶圣陶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
合肥四姐妹,指的是张元和、张允和、张兆和以及张充和。若我是男子,能在四姐妹中选择一位,最想娶的不是最有名气的三姐兆和,而是小妹充和。
在不知道充和的存在之前,我以为闺秀这种生物已经在中国大地上绝迹了。完全无法想象,时至今日,在与我相隔数万公里的大洋彼岸,一位101岁的老人仍保持着上个世纪初的生活方式:每日晨起,即磨墨练字,吟诗填词,偶尔和同好们举行昆曲雅集,拍曲互和,以乐终日。
这位老人,就是现居于耶鲁的张充和。
她从遥远的民国走来,在旧时月色和习习古风中长大。她的名字,曾经和沈从文、卞之琳、俞振飞等人相连,一同成为那个年代的传奇。如今,故人早逝,时移世易,属于她的时代已经永久地过去了,她却仍然选择活在她的时代里,在去国离乡数万里之外。这是一个奇迹,独属于她的奇迹。
和林徽因、唐瑛等民国名媛不同的是,张家四姐妹属于传统仕女。她们的爱好、才艺乃至心性都很“旧派”,即使时代再跌宕起伏,生活再颠沛流离,她们仍固执地保持着她们闺秀式的生活方式,时代影响了她们的生活轨迹,她们的生活本质却并未改变。这一点,在充和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她考北大,国文是满分,数学却拿了零分;
她嫁给了洋人傅汉思,可他是个汉学家,对中国历史比她还要精通;
她在美国的耶鲁大学任教,教的却是中国最传统的书法和昆曲;
她常和一位叫咪咪的美国女士切磋中国艺术,后来那位女士成为了比尔盖茨的继母;
年少的时候,她在苏州拙政园的兰舟上唱昆曲,如今,她仍在耶鲁的寓所和人拍曲。她的箱子里,珍藏着乾隆时期的石鼓文古墨,她的阁楼上,摆放着结婚时古琴名家赠予她的名琴“霜钟”,她亲自莳弄的小园里,种着来自故乡的香椿、翠竹,芍药花开得生机勃勃,张大千曾对着这丛芍药,绘出一幅幅名画。
张大千甚至还给充和画过一幅仕女图,画于抗战年代。画中的充和只有一个纤细的背影,身着表演昆曲的戏装,云髻广袖,似要凌风飞去。
也许很久以后,回顾中国艺术史,充和留给后人的印象,就是这么一个淡淡的背影吧。即使是在最好的年华,她也似乎无意正面展现她的美。
充和出生于合肥一个大家庭,曾祖父张树声曾是淮军将领,官至两广总督。到了充和父亲张武龄这一代,已经“弃武从文”,他索性离开了合肥,在苏州创办了乐益女子中学。
充和是在上海出生的,在生她之前,母亲陆英已经连续生了三个女儿,所以充和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太多惊喜。她一生下来,就被叫做“小毛姐”,意思是最小的姐姐,陆英实在是盼望后面能有个儿子了。充和生下后母亲没有奶水,整日啼哭,陆英又要彻夜照顾婴儿,又要管着一大家子人,十分疲累。
充和的一个叔祖母心疼陆英,主动提出想收养小毛姐,但提出要找人算一卦,怕自己命硬妨害到小孩。陆英爽快地说:“她有自己的命,别人是妨不到的。”就把充和交给了叔祖母。后来充和回忆说,这是因为母亲心大,考虑到叔祖母没有后代,需要过继个孩子做继承人,陆英之后还将四儿子宇和也过继给亲戚了。
叔祖母把还只有八个多月的充和带回了合肥老家,在那里,她一直生活到十六岁。叔祖母是李鸿章的侄女,很有见识,相当重视小充和的教育。她曾经为充和请过一个先生,那位先生科举气很重,爱教充和骈文之类,她觉得很不满,就给充和换了一个老师。这位老师名叫朱谟钦,是吴昌硕的弟子,既有才学也很开通,他教充和学古文,是从断句开始,一上课就交给她一篇《项羽本纪》,让她用红笔断句。他还专门编了一本同音异义词的书,用来解释词义。
充和很喜欢这个先生,喜欢的原因之一是“他主张解释,不主张背诵”,另一个原因则是“他居然没有想到骗我的古墨”。充和的一位长辈曾经给过她几锭古墨,她用来练字,朱先生见了,提醒她说:“你小孩子家写字,别用这么好的整墨,用碎墨就行了。”古墨的价值是很高的,充和初到美国生活困窘,忍痛出售了珍藏的十方墨,当时卖出了一万美金。
朱先生还专门弄来了颜勤礼碑的拓本,教她练字。充和说,颜碑用来打基础是非常好的,直到年老,她每过几年都要临一次颜勤礼碑。可惜后世的颜碑拓本都是经过裱过的,字体太肥,临摹起来完全走样了。
对比起《牡丹亭》中那个迂腐的先生陈最良,朱先生真是再可爱不过了,难怪春香要闹学了。那时的教育是先生和学生朝夕相处言传身教,充和随朱先生从九岁一直学到十六岁,这七年间,朱先生也只有她一个学生,他留给充和的,应该不仅仅只是深厚的国学知识。
叔祖母去世后,十六岁的充和回到了苏州九如巷。父亲创办了女学,三个姐姐受的是中西结合的教育,这和充和的私塾教育是完全不同的。姐姐们更为洋派,充和的旧学功底则最好。
少年时姐妹间发生了一件小事,从中可以看出她们不同的个性。充和回来后有次被分给二姐允和做学生,允和给她取了个新名字叫“王觉悟”,还自作主张把这个名字绣到了充和的书包上。充和见了很不悦,反问道:“哪有人改名字,把姓也改了的?”一贯机灵的允和哑口无言,只得把绣的字一点点拆掉了。忍不住吐槽一句,王觉悟,这个名字真是又红又专啊。
相对于三个姐姐,充和反而和弟弟宇和相处得最好。宇和小时候也过继给亲戚了,这时两人都刚刚回苏州的家生活,宇和个头大,心细,对这个小姐姐格外照顾,常常带着她到处玩。
苏州生活让充和的人生路上从此多了项终身陪伴的爱好-----昆曲。张武龄和陆英都是戏迷,张武龄还特意请来了苏州全福班的尤彩云来教孩子们唱戏,受此影响,女儿们也喜欢上了昆曲。
四姐妹中最迷昆曲的是大姐元和,她特别喜欢登台表演,后来甚至嫁给了名小生顾传玠。充和呢,更多的是将昆曲当成“玩儿”,她曾说:“她们喜欢登台表演,面对观众;我却习惯不受打扰,做自己的事。”在苏州拙政园居住时,相传她夜晚常常一个人在兰舟上唱昆曲。
汪曾祺在回忆西南联大的往事时,也提到过充和不爱扎堆的特点。在文章中,他写道:“有一个人,没有跟我们一起拍过曲子,也没有参加过同期,但是她的唱法却在曲社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她唱得非常讲究,运字行腔,精微细致,真是‘水磨腔’。我们唱的‘思凡’、‘学堂’、‘瑶台’,都是用的她的唱法(她灌过几张唱片)。她唱的‘受吐’,娇慵醉媚,若不胜情,难可比拟”。
可惜那个时候没有录像,我们已经很难想象,年轻时候的充和唱起昆曲来,是怎样的娇慵醉媚,难以胜情,幸好张大千以一张仕女图留住了她的风姿。我们只知道,抗战年代,她凭着一出《游园惊梦》,惊艳了当时的重庆。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为纪念汤显祖诞辰三百周年,她回国和大姐元和演了一出《游园惊梦》,仍赢得了满堂彩,其中一张剧照被俞平伯评为“最蕴藉的一张剧照”。
二十一岁这年,充和以语文满分、数学零分的成绩被北大破格录取。
当时她怕考不上,报考用了个化名“张旋”,进校后胡适碰到她时曾说:“张旋,我记得你数学不大好。”把她吓了一跳,以为这个可能要被清退了,系里老师安慰她说,胡适那是吓唬你的,都进来了还要补什么补呢。
北京大学国文系,张充和听过胡适讲文学史和哲学史,钱穆、俞平伯、闻一多都是她的老师。但充和对学校之外的世界更感兴趣,北大旁边的清华,有位专业昆曲老师开课,她经常前往聆听。之后她退学了,患肺病是一个原因,还有个原因是她对学校里的政治集会、共产党读书会之类的活动不感兴趣。
退学后,充和曾随沈从文一家去过昆明,跟姐姐姐夫住在一起,再后来回到北京,她还是住在沈从文家里。在她眼里,这位三姐夫是个不爱说话,但很有才的人。我一直觉得,四姐妹中,允和、充和对沈从文的理解不在兆和之下。沈从文去世后,远在海外的充和发来悼文:“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寥寥十六个字,却写尽了沈从文一生,充和可谓沈从文的知音之人。后来这十六个字被铭刻到了湘西沈从文的墓碑上。
抗战爆发后,充和到重庆教育部礼乐馆工作,结交沈尹默、章士钊等名士,并师从沈尹默学习书法。沈尹默说她的字是“明人学写晋人书”,评价很高。在苏炜的《天涯晚笛》里,说了一个有趣的小故事。沈尹默为人很有绅士风度,一次坚持要送充和去坐公交车。他高度近视,充和担心他找不到回家的路,特意没上车偷偷跟在他身后,直到他平安返家才离去。这对师生的作派,听起来像《世说新语》中一流人物。
书法可以说是充和一生至爱。她曾说,自己不爱打扮,不喜欢金银珠宝,但笔墨纸砚一定要用最好的。由于长期练习书法,她年老了臂上肌肉仍有如少女般有力。在重庆那段时间,哪怕是经常要跑警报,她仍然坚持书写,防空洞就在桌子旁边,她端立于桌前,一笔一划地练习小楷,警报声一响,就可以迅速钻进洞中躲避。
谈到女子,总绕不过一个情字。充和最初为大众所知,就是源于一段情事。
情事的男主角大家并不陌生,他是当时有名的诗人卞之琳。相传那首知名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就是诗人为充和所作。
卞之琳是沈从文的密友,那时充和正住在姐夫家里,两人得以相识。于充和,只是多了一个如水之交的朋友,而于卞之琳,却多了一个终生倾慕的女神。卞之琳苦恋张充和,几乎成为了当时文学圈内公开的秘密。他持之以恒地给她写信,甚至在她出嫁后去了美国,仍孜孜不倦。他苦心收集她的文字,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送到香港去出版。他追求她长达十年之久,直到45岁才黯然结婚,对她的爱恋,持续了大半生。
可是,多年后,和朋友兼学生苏炜谈到这段“苦恋”,张充和说:“这完全是一个无中生有的故事,说苦恋都有点勉强。我完全没有和他恋过,所以谈不上苦与不苦。”他精心写给她的那些信,可能有上百封,她看过就丢了,从来没有回过。她以为这样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可他还是坚持不懈地给她写信。当苏炜问到,你为什么不跟他说清楚呢。充和回答说:“他从来没有说请客,我怎么能说不来。”
在充和的印象里,卞之琳人很不开朗,甚至是很孤僻的,性格又收敛,又敏感,属于“不能惹,一惹就不得了”的类型。所以她总是不敢“惹”她,从来不敢单独和他出去,连看戏都没有。之所以传出苦恋的传言,可能是因为当事人表白和拒绝的方式都太委婉。
卞之琳不是充和喜欢的类型,她喜欢性格开朗单纯的人,后来选择的傅汉思就是这种类型。除了性格外,卞之琳的才华也打动不了充和,他当时是以新诗闻名诗坛的,可充和没有被卞之琳和他的诗歌所吸引,她认为卞的诗歌“缺乏深度”,人也“不够深沉”,“爱卖弄”。没办法,教育背景和审美追求都不同,在旧学中浸淫一生的充和对“明月装饰了你的梦”实在是欣赏不了。
可叹的是,卞之琳从未停止过对充和的这份倾慕。1953年,卞之琳到苏州参加会议,恰巧被接待住进了张充和的旧居,秋夜枯坐原主人留下的空书桌前,痴情的诗人翻空抽屉,瞥见一束无人过问的字稿,居然是沈尹默给张充和圈改的几首词稿,于是宝贝一样地取走,保存了二十余年。1980年卞之琳访问美国时,与充和久别重逢,将词稿奉归原主。充和说他只不过是单相思,可纵然是单相思,能够持续如此之久,感情如此浓烈,即使得不到回应也足够动人了。
1948年,充和在炮火声中嫁给了傅汉思。那一年,她已经三十五岁了。她和傅汉思也是在沈从文家里相识的,一开始,傅汉思是来找沈从文的,后来就专门来找她了,连沈从文的儿子小虎都亲昵地叫他“四姨傅伯伯”。
在重庆的时候,章士钊曾向张充和赠诗一首,将她比作蔡文姬:“文姬流落于谁氏,十八胡笳只自怜。”这令张充和很不高兴,她觉得这样比喻是“拟于不伦”。直到嫁给傅汉思后,她每每自嘲道:他说对了,我是嫁给了胡人。
对傅汉思这个终身伴侣,充和是满意的。她提及他的次数不多,说汉思是个单纯的好人,被人欺负了也不知道。巧的是,这对中西合璧的伉俪称得上志同道合,他们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爱好者,充和说汉思的汉学修养很深,对中国历史比她还要了解,写起文章来一篇是一篇,让她很服气。
这段婚姻对充和的最大影响是她终于选择了远渡重洋。1949年,整个中国面临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充和敏感地察觉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在未来的中国缺少梦想的空间。
“应该让那些‘弹性大,适应力强’的人去接受社会主义革命。”带着这样的想法,充和和汉思在上海搭上个顿将军号前往美国,随身带着一方古砚,几支毛笔和一盒五百多年的古墨。
这个最着迷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最终却选择了去国离乡。她离开的时候还预想不到,二十多年后,她所着迷的文化在故国大地上被粗暴地清除,三姐夫沈从文被迫去扫女厕所,二姐夫周有光下放到农场。而孤悬于海外的她,反倒保存了一方传统文化的小天地。天地虽小,但能够容下一个优雅而干净的灵魂,已经足矣。
充和对自己的吟诗作词,有一个特别有趣的比喻,她说自己写东西是“随地吐痰,不自收拾”。
说这句话时,她已经是九十多岁的老人了,老小老小,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真是一派天真,可爱极了。
充和一生醉心艺术,但始终保持着老派人游于艺的态度,书法也好,诗词也好,都是写了就写了,没想过要结集出版,更没想过要去抢占艺术史上的一席之地。
她很早就开始了写作,随写随丢,一生中从未主动出版过任何著作。倒是那位暗恋她的诗人一片痴心,私下将她发在报刊上的作品都收集起来,拿去香港付印。在耶鲁任教时,一名洋学生自费给她印了本诗集,名字很美,叫《桃花鱼》,装帧也很美,收入的诗只不过寥寥十几首。她百岁时,广西师大出版社推出了一套张充和作品系列,分别是《天涯晚笛》、《曲人鸿爪》和《古色今香》,收录的其实都是些充和无意中留下的零光片羽。
充和本是无意于以著作传世的,做什么都是随兴而至,她曾经说过:“我写字、画画、唱昆曲、做诗、养花种草,都是玩玩,从来不想拿出来给人家展览,给人家看。”苏炜回忆他和洋学生向充和学书法时,充和经常用清水在纸上写字教他们,他们试图游说她用墨写在宣纸上以图保存,不料一向温和的老人居然生了气,坚持就要用清水写。
英国诗人济慈的墓志铭上写着一句话:这里躺着一个人,他的名字写在水上。充和,也是这样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啊。写的过程就是消失的过程,像飞鸟掠过,天空却并没有任何痕迹。
不过,充和这样旧派的人,未必会喜欢这类新诗风味的句子。她自撰的诗中有一句意思和此相仿,足以概括平生: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
这一曲微茫,正是民国年间的古韵遗响。随着那个年代的远去,已成绝唱。
十分钟
微冷的风从身旁掠过,我看了看走廊外瓢泼的大雨,不禁轻轻地叹了口气。
靠在冰凉的瓷砖墙壁上,和同伴有一搭没一搭的随意说着些什么。不经意之间,熟悉的声音中夹杂着熟悉的名字突然撞入了我的耳鼓,心摇晃地颤抖了一下,恍然中,似乎已模糊地预感到了什么,有种细小的情绪从心底悠然飘出。
右手撑着脑袋向前方的走廊看去,看似若无其事的的表情底下却是一股强烈的期盼在到处乱窜。须臾之间,有个人影突然降置,并向着这个方向步伐轻盈地移动过来,在某一秒钟我是彻底呆掉了,以外人无法察觉的动作皱了皱眉头,是喜?是忧?还是愁?
我至始至终都维持着面无表情的姿态,就连对同伴的笑似乎也是做给别人看的。和同伴坐在了后门的位置,不喜欢太过于接近他人吧。
精神略微恍惚地盯着讲台前面,不经意间捕捉到了一束淡淡的目光,清冽而且强烈的目光,一些隐忍,一些不解,还有,一丝期盼。我的心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可我始终没有勇气承接住那目光,是怯懦也好,是做作也罢,或许更多的,只是想给自己跳跃的心狠狠地盖上不可能的印章,止住早已蔓延得一发不可收拾的情绪。
窗外的雨依旧扯天扯地的胡乱下着,激烈的雨声刺激着我的听觉,一丝凉意逐渐袭了上来。时间滴答滴答的声音在脑海里、在心里响亮地叫喊着,突然间发现,自己似乎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觉到时间的脚步,一步一步,像走在梅雨江南的一条小巷子里,跫音清脆地打
在心坎上。
只不过仅仅只是十分钟的时间,我的思想和情绪已经膨胀到将要炸裂,太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一次又一次地朝我冲撞过来,将我那么久以来所积累的冷静打翻在地。
只不过仅仅只是十分钟的时间,我却仿佛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岁月,从最初的时候开始温习,然后是过去,最后才是现在,模糊不清的画面像放一部静默的老片一样,随着放映机轮子的前进而以旁人无法预知的形式朝前发展着。
十分钟,我所拥有的也仅仅只是这十分钟而已,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随着那一袭在风雨中渐渐远去的背影而被尘封,只不过,离去的却是我,我以我最不愿意的方式来面对眼前的际遇。
十分钟后呢?依旧没有后话,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平静。
眯着眼看着天空泼洒的磅礴的雨,一层淡淡的水雾在空气中弥漫……
相关推荐
-
微秋四部曲在夏暑还未完全消散的时节,初秋,便带着一片片飘落的树叶,悄然而至。一、秋声这声音初听时淅淅沥沥,萧萧飒飒,忽然变得汹涌澎湃。鏦鏦铮铮,犹如金属相击,再听,又似奔赴战场的军队正在衔枚疾进,没有号令,只有人马行进的声音“飒——飒——”渐渐的,秋风缓和了下来,微抚这大地、房屋、草木。风,摩挲着稀稀落落微黄的树叶儿。每一片,都扭动着身躯,像是在轻轻和着秋声,翩然起舞。二、秋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秋的色调虽凄凄惨淡,烟霭飘散,但它的形貌却爽朗清新,日色晶明。秋阳如暖暖的水波,透过淡黄树叶,折射地面,星星点点,就这么随意洒落满地。夜晚,路灯微亮,一星点灯光,都朦胧在夜色之中。路旁大树的树梢都已泛黄,远眺,就如大树正擎这一个个奶黄色的小灯笼,正哄着喧闹的大地入睡呢。三、秋息走出门,大口大口地呼吸到秋天的气息,一种期盼已久的浓郁,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但收获,也意味着一个生命的终结,这也给秋息增添了几分苍凉。印度文坛泰斗泰戈尔曾说:“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球息,自然而平静。我孤立风中,感受风的柔息,微醺在秋的心弦。四、秋念秋是对生命的无情杀戮,也是对生命的至极礼赞。欧阳修有一篇文章中提到过:“故其为声也,凄凄切切,呼号愤发。丰草绿缛而争茂,佳木葱茏可悦。草抚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是的,秋有无情的一面它的那一面冷漠,寂寥。但是,我们怎么可以因此而去怨恨这秋天呢?秋天,为我们带来了收获,也带来了幸福。草木都会凋零的,人亦如此。“奈何以非金石之质,欲与草木而争荣?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550字 初一 记叙文
-
知己知己,字面上理解为“知道自己的人”。而这样的知己,现实生活中没有,却尽是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貌合神离的朋友。看看古人做的多好!古人对朋友是多理解!春秋时期,有个叫伯牙的人,善于弹琴。后来他遇到了一个知己——钟子期。伯牙弹琴的时候,子期就听着。伯牙弹关于泰山的乐曲时,子期说:“弹得真好啊,我好像看到了泰山!”一会儿,伯牙又弹到关于流水的乐曲时,子期又说:“弹得真好啊,我好像看到了江河!”子期死后,伯牙很悲伤,随即拉断琴弦,摔破琴,发誓终身不弹琴。你们看,这不是对挚友吗?正如《论语·季氏》所言:“益者三友,损者亦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益。”意即: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也有三种。同正直、诚信、见闻广博之人交友,就能受益:同阿谀奉承、表里不一、夸夸其谈之人交友,就会受害。《庄子·山水》说得更透彻:“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如醴(“小人”指普通人)。就是说君子间的友谊淡的像水;小人之间的友谊甜的像甜酒一样。在战乱时,这种友谊显得更加珍贵。汉朝人荀巨伯去看一个生病的朋友时,胡人来攻城。朋友说:“我快死了,你快走吧!”巨伯说:“我大老远来看你,却遇见敌人就要逃跑、苟且偷生。这事我决不做!”胡人攻破城后抓住了巨伯,问他为什么不逃,他说:“朋友有病,我不能离弃,愿替朋友一死。”胡人很感动,就放了他。这么多古人都懂得珍惜朋友,现代人又何必花言巧语奉承人呢?好好珍惜身边知己吧!600字 初一
-
“知己”“知己”,你可曾好呀?我吟你成诗在我心中,我刻你成画在我心底,我也送你行舟在心海。当我得知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时,已经早把“知己”的称呼给了你,只是因为你了解我罢!你是个无聊的人,跟你交往,让我也变得无聊;不在乎时间的流逝,不在乎他人的言行,也不在乎自己了。无聊,让人变得庸俗,让人上网只知消遣,让人躺下就想见“周公”。无聊,成了我生活的绊死鬼。因为你的命旨,他必须服从,跑来困我,只为复命交差。你深知我喜爱什么,不喜爱什么,所以,你又是个深度了解我的人。你明明知道我厌恨“成熟”,怨怼“伤痛”,可你却在我生日那天把它们当成贺礼送我,还送上一句话:“你是个中学生了!”为什么?为什么了解我还要这样对我,难道你不懂尊重了吗?你说是我自己不了解自己,明明喜欢却伪装成不喜欢,你还教训我:“要懂得接受事实!”因为你的无礼冒犯,我决定疏远你,你虽了解我,但我却猜你不透,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写信道歉,说让我原谅你。你又知道我是心软的人,一连写了好十几封信。终于,有一天,你收到来信,拆开看:我的好“知己”:你好!我一直把你当成我惬心的朋侣,所以,我原谅你,你也应懂得想想别人的感受!祝:健康!阳光!快乐!你的挚友:LSD牛年马月猪日你流泪了。不知何时,手机的闹钟响了,你失了一夜的眠。你知道自己该上学了,和我一样,你也是个中学生了......那天放学,你双眼布满血丝,混浊的眸光让我看清了你的心。“你想说什么!”你期待而失望。“我很快乐,我也了解你!”我轻轻地会答你。你硬打起精神来,对我微笑着。微笑依然很美,美进了我的心,我也千言万语的微笑着......你来信了,说,我们不要做朋友。我惊诧而悔痛地打出问号,你又回信,说我们要做一对精神“知己”,你开始把“Dear(亲爱的)”藏进你的心腔。我欣慰而幸福的笑了,我不会拒绝的。因为你知道我是不会拒绝你的,我们是人魂一体的。之后,你不再情郁于中,而是阳光,阳光的微笑,阳光的热情,阳光的生活......你是一个阳光男孩了!但你也知道,你的变化就是我的变化,我们永远都是“知己”!800字 初一
-
知己朋友,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我们的言谈举止、兴趣爱好甚至性格等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朋友的影响;朋友,见证了我们一起走过的生活经历;朋友,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经历。而知己——就是最亲切、最好的朋友。我的知己是小黎。因为他军训和我在一个寝室,他在军训时就和我认识了。在军训第一个晚上,我们寝室的同学都互相自我介绍。当时,我看他大方,就记住了他的名字,也成了朋友。在军训时,我们几乎形影不离。他是一个平时成绩好的人,对于我学习上的问题,他会立刻回答我,教我。有一次,我有一个难题,是一个证明问题,百思不得其解,就问了他。他用很认真的语气详细的对我讲解了一遍看见我一脸茫然的样子,又对我说:“你看题目,这里,已经告诉你它们互补,又另外两个互补,所以,这两条线就平行,你会了吧。”他一边说着,一边在题目上指着,让我立刻恍然大悟。我看出他是一个极有耐心的人,也是一个平易近人的人。他和我一样,喜欢打篮球,所以我们吃过午饭后,经常一起打篮球。一天中午,我和他一起比赛投篮。从篮筐下开始,谁投进一个球就往后走一步,谁先退到二分线就赢了。我先从地上拿起篮球,往地上拍了两下又拿起球,对准篮筐,脚轻轻跃起,手用力一推,把篮球送向篮筐。哗的一声,球在短暂的飞行后,准确的落进篮筐里。这一球,我进了。我投完这个后,他和我接连投球,位置也在不断的后退。当他站在离二分线还有最后一步时,该他投球了。他把球放在地上,在手上哈了两口气,又祈祷了一下,转身拿起球,对准篮筐,双脚向前奋力一跃,手用吃奶的劲把球送向篮筐。球立刻砸到了篮筐上,在篮筐上转了几圈后,进篮了。“人生于世上有几个知己,多少友谊能长存,今日别离共你双双两握手,友谊常在你我心里”是啊,世界那么大,却很难找到可以谈心的朋友,所以,别太在意失败,让我们携手望着美丽的朝阳,共同奋斗吧!750字 初一
-
知己友谊在人的生活里就像一盏明灯,照彻了人的灵魂,使人的生存有了光彩。友谊不但能使人走出暴风骤雨的情感世界而进入和风细雨的春天,而且能使人摆脱黑暗混乱的胡思乱想而走入光明与理性的思考。每个人都有知己,而我的知己便是――她。初识那年冬天,我和她在放学队伍中初次见面,不知怎的,我们突然互相问起了对方的生日,有趣的是,我和她的生日是相邻的,不过我比她大了一岁少一天。就因为这样的缘故,我们成了彼此的姐妹,都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知己。分离但是,友谊是会变的,我们也不例外。在我们当姐妹的第三年,因为一个女生的加入,显得生疏了不少。每当,我们三个在一起时,我总会在她们俩身上,看到我和她的影子,曾经我和她是那样的亲密,可是如今因为那个女生是加入,我却成了那个多余的。久而久之,我们的友谊貌似走到了尽头,直到……如初或许,她也感受到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隔阂。于是,她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宴会,我知道后,真的去了。当我到她家中,我才知道,原来她的生日宴会只有一个名额,而我便是那唯一一个。我的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感动。当然,在我们两个人是生日宴会上,我们心照不宣地看着对方,彼此都没有说话,但却都眼角含着泪花,释然地笑了。我想,那便是知己吧。有些事,我们不必言说,一个眼神,便能懂得……就这样,我们和好如初了。其实,我不必羡慕钟子期有为他断琴绝弦的俞伯牙;也不必羡慕管仲有为他放弃飞黄腾达的鲍叔牙;更不必羡慕刘备有为他献计献策的诸葛孔明。因为我也有一位懂我的知己――她。600字 初一
-
茫有些伤痕,划在身上,愈合后就成了往事。有些伤痕,划在心上,哪怕划得很轻,也会留驻于心。生命中,似乎总有一种承受不住的痛。有些遗憾,注定要背负一辈子。现实就是一把锤子,把梦想的坛子一个一个的敲碎。最终只有那残片却留在了岁月里,蓦然回首时的刹那……夜深人静,情感的伤口又在人世的雨天里隐隐作痛。心在回忆中挂满泪滴,提醒着我们在那样的岁月里,我们怎样地被爱神的手臂抚摸,又怎样地被爱神冷漠的眼光所伤,独自一人背负行囊在情感的荒原上流浪……或许我们应以一种平静如水的心情来追忆,温馨的往事,浪漫的情怀,出人意,出天意的离别。但真能做到平静如水吗?一切就是这样,最初的情感最真最美,却往往最脆弱最单薄。迷惘和忏悔,幽怨和心痛,似跌落在昨日的珠链,每一颗链子都印满青春和屐痕。满天的落叶飞舞,竟不知飘落的都是雪花;满窗的秋雨迷蒙,意不知滚落的都是泪花。到底是从凄冷的晚秋开始?还是在冰凉的残冬结束?往事如烟如雾,不肯离开,不肯散去,前路上依旧走着一个人,却分不清是你还是我?真情与无情就在这里曝光,真心与假意就在这里脱壳。用指触地,写你的诗、唱你的歌、画你的眸子、刻你的名字,读一段回忆,想象花开花落,没有人呼唤我从梦中醒来,没有人牵引我走出迷谷。只好自己拴住翅膀,捂住眼睛,迷失在茫茫人海,孤独的走过一段段寂寞的旅途。不想停步不想回头,就这样风里雨里,云里雾里,孤苦地站成一尊塑像,却不知向谁倾诉……曾几何时,梦无牵挂,又曾几何时,生命薄如蝉翼。而今天我才体会到涌入心池的爱恋,原来竟如此厚重,如此炙热。几次推窗放飞,又几次情然萦回,伤心是一种说不出的痛!原以为在生命中的某个小站上遇到你,用一颗包容的心去触摸你的脸,让你感受一丝丝的牵挂,抛洒所有的笑颜,在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对你我毫无保留,但是换来的却是心碎,静夜中一点点银光是不是星星的眼泪?亦或是星星也心碎了,为了谁?750字 高三 散文
-
茫真的很迷茫我对着你说,坚强可我,没有丝毫力量你笑着流泪,说我们都太会遐想有太多渴望明媚的忧伤落叶一样你说雾总会散去,出现幸福的图象相信绿光50字 一年级 散文
-
半度微凉一·梦起“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若干年前,我们还是稚嫩的孩童,天真无邪,没心没肺的笑着,闹着,忘了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告别了过去的那个自己,这就是成长吗?于是年少的我们多了一份憧憬,多了一份梦想,少了一份稚气,蜕变成了一个全新的陌生自己,一颗颗梦想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少男少女们带着这份梦想踏上了新的征程。 二·心若向阳,无惧悲伤“所有的悲伤,总会留下一丝快乐的的线索,所有的遗憾,总会留下一处完美的角度。” 生活总会带给我们各种各样的考验,让我们更好地去适应这个社会,但生活的考验很残酷,为此我们也错过了沿途的许多风景,错失了沿途的许多人,造成了我们永远遗憾,但我们不能因着而轻易的放弃,轻易的低头认输,因为遗憾,我们理解了成长,因为遗憾,我们学会了坚强,因为遗憾,我们领悟了人生……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失去吧。你就会发现,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其实一直都在。 三·追梦“努力的往前飞,再累也无所谓,黑夜过后的光芒有多美”。我们都是追梦的孩子,累,并快乐着。我们有自己的梦想,所以我们心中一直有着那个永不言弃的信念。我们也一直为此拼搏,青春无悔,一次次的坚持,一次次的不放弃,只为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渴望,追梦的孩子是幸福的。我相信只要努力了付出了,结果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为了这个梦想,我们拿着青春去拼,为了这个梦想,我们拿着青春去赌。 四·彼岸花开“彼岸花开,花开彼岸,繁花似锦,流年醉梦”。阿里曾说过,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开花的石头,我也一直坚信着,因为这正如我们的梦想,即使再大的艰难险阻,抵挡不住我追梦的脚步,再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要我们用心去闯也一定会看到希望,我相信世界,但我更相信自己。我会用我的执着等待着彼岸花开的那一天。半度微凉心依旧!650字 初三 散文
-
天地茫天茫茫之悠而悠,地苍苍之静而静。吾爱万物生,才对如何之。似相离弦箭,不知是何时!长春市农安县小城子中心学校五年级:143935240750字 五年级 散文
-
知己在遇到困难时,有你耐心的帮忙;在遇到烦恼时,有你无怨的倾听;在遇到开心时,有你陪伴着欢笑;在遇到挫折时,有你衷心地陪伴;在遇到麻烦时,有你无私的帮助;谢谢你,我那知己。有你在我身边,我放心极了。初三:流光飞逝100字 初三 散文
-
微茫的希望如果说,上课的时候被掉下来的电风扇砸到头悲哀的话;那么,一个有名气的作家――暂且称为“作家”,毕竟,这个年代“作家”一词已经泛滥了――凭借自己的名气就想由精一门的人才转型成全面平庸的全才那就更悲哀了;而且把文学界也一起给悲哀起来了。一个作家有名气,靠得是他的文章,而不是别的什么。如果硬是占着有点名气就“凑热闹”似的“东一榔头西一棒槌”,那么,他的名气只会和他的年华一样消耗殆尽,而文章自是荒废得不行;毕竟,这年头全才不是谁都可以当。然而,读者注视的是某个人的作品,绝不会是他那个人;就拿作家来说,读者永远只会问某某某最近又有什么新书吗?不可能会有谁有闲情逸致问那个某某某最近是否又进了演艺界或者其他什么的。倘使一个作家对自己的本行都不一心一意了,我想,读者也没必要非他的书不看。陆从夫先生写了一篇名曰《快乐的死亡》的文章,我觉得现行的一些所谓的“作家”有必要瞧瞧,也许会让他们的心胸豁然开朗。我真的不太懂,一些出了名的作家怎么就不能像以前那样写出自己的个性了呢?难道有了名气就一定非得和一些商业性的活动挂钩吗?如果这样,不就失去了从事写作这项职业的本来意义吗?或许,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吧!有句话说得还真不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连如此崇高的文学创作都变了调,别的就更不用说了。也不知道,为文学开辟一片天地的前辈们知道这些是否也会和《宽容》序中的先驱者一样死不瞑目。我似乎连一点微茫的都看不见了。更可笑的是,有些人曾在自己的文章里把“全面发展”大批特批成“全面平庸”;现在倒好,他不知是自命清高还是怎么的,有了点名气,他说我也要来“全面平庸”一下。呀,各位文学界的人才一定要为将来能够成功转型作好充分的准备啊!我曾经很喜欢一位作者的文字,但现在已没什么感觉了。近些日子,无意整理书桌,从中获得了他以前的一些作品。文章写得很有个性,很能引起我的共鸣。还记得以前我总和我的朋友说,文学界终于出现了一颗恒星。但另人失望的是,他终究未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只是像流星一样绽放了瞬间的光彩,就容华不再;竟与一些让人不怎么看好的人“同流合污”了;不是今天出席这里,就是明天出席那里;不仅仿佛和“丐帮帮主”结了拜,还得到了真传一般――蹭完东家蹭西家,简直忘了自己还是一文学作者。以前的文笔在现在的作品里一点也看不见了,那种充满朝气、青春活泼的文笔已经不知道消失在哪个莫名的地方了。而他的所谓忠实fans实施的“绥靖政策”更是放纵了他的思想,一条主线他能写出N本书,一个故事换上另一个名字就有成了新的故事,我说,这有必要吗?人买你的书是因为它有价值,而不是花钱买一沓印有十几万字的废纸;如果你喜欢一个故事讲N遍,那还不如把读者面向小朋友,他们会比较天真些。现在的作品,我是懒都懒得翻,更甚者,谁提到他的作品就跟谁翻脸。但是,我始终只是他曾经的文章的一个慕名的读者,对于他,我就只能够感叹,我和你的文章就要分手了!即便他失去我一个读者根本就不算什么事,但倘若他不是靠他的文章出的名,就算他做出去跳天安门这么“伟大”的事情,也没谁会去关注他,顶多不过一句可怜的话,多可惜啊!毕竟,李洪志式的歪理邪说已经被埋葬了!近几日,有些同学来向我借他的一些书,我甚是惊讶,原来他现在的文章正在慢慢地失去读者,而那些曾经的文章却让人舍不得丢弃。我才懂得,即使名气再大,丢掉了原本的东西或是别的什么,终究会有被遗忘的一天。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却如同死人一般了。对于他,对于这种现象,我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其实,我也没必要再多说些什么。暂且不说会不会被他的N个忠实fans追杀,就我一局外人,说得再多,即便成了“谭小宁理论”什么的,人不听还不是白搭。这样既浪费笔墨,又占用纸张,还得整死我不知道多少脑细胞。根据经济学的“投资报酬率”,我这样做是很划不来的。所以,我又何必为了个不相干的人干这种不仅赔夫人而且还损兵折将的“蠢事”呢?那些他的所谓忠实fans,你们也没必要做些大动肝火抑或筹划绑架我之类的无聊事。说得光荣伟大点,倒下我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和我一样的人。咋的,你准备一棒子全部送往西方极乐世界吗?那么,佛主得感谢你了。当然,你们也无须为他解释什么;毕竟,解释太多反倒成了不打自招,还有那“稿费养不起作家(除了真正为文学献身的人)”这等废话也别再宣扬了,这是谁都明白。不过,作为一名读者,我还是希望文学界能多一些“纯才”,微茫的希望,无论如何是不能缺少的。“真的猛士,敢于只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一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些东西的必要了……”难道名气就这么重要,比你想要的意义还重要吗?哦,忘却的救世主快点降临吧,人真的需要在“黑暗”的时候看见一点微茫的希望!呜呼,我说不出话了,但以此告诫自己别走错了方向。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
茫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是却冲不走曾经伤痛。 —题记瞳我叫瞳,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子。我是孤独的。我是被世界遗弃的孩子。我不爱爸爸,不爱妈妈,不爱天空,不爱我自己,我只爱他,他是寒树。寒树是一个高大的男孩子,有着洁白的牙齿,明朗的笑容和被染过的一头金黄色的短发。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想起那个动人的画面,寒树从远处走来,穿着深蓝色的毛衣,双手插在袋中,一路缓缓而来。午后的阳光被枝叶减碎,随意地撒在他的衣服上,头发上,裤子上,甚至笑容上。而他的身后,是漫天飞舞的浅黄色的枫叶。他走到我面前,沉默,微笑,伸手,对我说:“瞳,我喜欢你,我要守护你一辈子。”一刹那间,我好象觉得百花齐放,我似乎闻到了森间的清新空气夹杂着花朵的芬芳朝我涌来。我幸福极了,站起身,说:“我一直在等待。”寒树我是寒树,我的孤独,没人能体会。父母不关心我,也不爱我。我的妈妈离开了我的爸爸,而我的爸爸也遗弃了我的妈妈。他们彼此怨恨,而我也怨恨他们。我开始挥霍,挥霍青春,挥霍金钱,挥霍一切我所能挥霍的东西,我乐意挥霍,因为这些东西,在我眼里一文不值。如果生命中有唯一可以珍惜的,那不是父母,不是金钱,不是青春,是瞳。瞳是一个安静而娴美的女孩子。她的目光里有醉人的疼痛,她很少笑,但每次一笑的时候,是那样的的美丽那样的甜美,却又是那样的落寞。蓦地,我有一种想保护她的冲动,我想让她快乐,让她不再寂寞。于是,我总是不断地在回忆,那个秋天,她坐在公园里的小石桌前,双手托腮,头发安静地垂在身上,阳关就像水银一样泻下来,我在远处看着她,欣赏着这最唯美的画面。突然,她发现了我,转过身来,我对她笑,她不安起来,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我对她说:“瞳,我喜欢你,我想守护你一辈子。”她的脸上立刻出现了一片醉人的红晕,之后是开心地笑,那笑容间夹杂着幸福的味道。瞳和寒树相处的日子里,我十分快乐,他的热情,他的开朗,感染了我。他常常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开心。我心爱的寒树啊。他在寒冷的冬天里骑着自行车,骑很远的路,只为买我最喜爱喝的绿茶。每次我看到他冻裂的双手递给我绿茶并对我温柔地笑的时候,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我开始为他织手套,那种很厚很厚的手套,我一针一线地织,织到手麻木,织到手不能动弹。终于,有一天,我看见他戴上了我织的手套,心中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寒树瞳在那个秋天之后,已经开朗了很多。有时,她会明朗的笑,我再也不觉得她寂寞了。我看见,她眼中的哀愁正渐渐地散去,像雾一样地散去,我觉得我是她的阳光,因为阳光到来的时候,雾气是会消散的。我没有想到,她竟给我一双手套,这是她为我织的,我好幸福,我仔细看着这双手套,我甚至可以联想到,在那一段时间里,她每天都在仔细地编织着它,手套的纹路干净而整齐,细密而柔软,可以感觉到,我的瞳是多么用心啊。我抱住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更珍惜她。瞳迷人的冬天刚过,融化的冰雪告诉我:春天来了。这美丽的春天里,蕴藏着一个特殊的日子——寒树的生日。寒树说过,他的生日中只允许两个人参加,一个我,一个他。他曾经许诺过要带我去海边的沙地,看最迷人的星空。我几乎每天都到精品店为他挑选礼物,最终不能令我满意。在生日逼近的某一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完美的礼物,为他亲手做一个蛋糕,我在为他做蛋糕的时候甚至可以想象到他那俊朗的脸上绽放的笑容会是如何灿烂。寒树海边的沙地,瞳想要去的地方,一个多么浪漫的夜晚。我可以想象得到,瞳在看见我为她准备的一切时会是多么的开心,等待那一天。瞳我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海边的沙地,平静的海浪,满天的繁星,温暖的烛火,幸福的我们。寒树用99支的蜡烛在沙地上摆成了心的形状,等待着我的到来,等待着我将一支支蜡烛吹灭。他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地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男孩子的眼泪,竟也像我们的一样晶莹剔透。也就是在这个晚上,我第一次听到青蛙与玫瑰的故事。寒树海风徐徐吹,我的瞳像一个美丽的天使一样可爱。在他低下身子吹灭蜡烛的时候,我偷偷的欣赏着她清秀的脸庞。可是,瞳,你知道吗?我将要离开你,是我的懦弱啊!我经受不住瞳的妈妈对我的百番劝解,她不断地告诉我瞳将有一个好将来,我会把瞳毁掉,我是个懦弱的人。可是当瞳送给我她亲手制的蛋糕时,我又无法将分手说出口。我们依偎在一起,瞳突然像小孩子一样的撒起娇来要我为她讲故事。我对她说了一个我听过故事里的最浪漫的一个:伊甸园里有一只青蛙爱上了一枝玫瑰花,玫玫瑰也深深地爱上了他,他们于是约定从今以后永不分离。可是玫瑰的朋友却背着玫瑰对青蛙说玫瑰将会有一个更好的未来。青蛙哭了,他走了,走到一个很远的地方,玫瑰却不知情,玫瑰依旧守在那个地方,等待着青蛙来看她,时间久了,玫瑰枯萎了,青蛙却回来看她,可是玫瑰已经死了,剩下的只有无味的花瓣和随风飘零的残叶,这就是玫瑰的爱情。我低头去看瞳,星光下的她用力抱紧我,对我说:“寒树,我不会成为那枝玫瑰而你也不是那只青蛙吧?”我想回答她说不是,可是我竟说不出来,瞳,请原谅那只青蛙。1200字以上 高三
-
知己无意间,看到两句诗: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甚是喜欢,似与多年未见的朋友偶遇,有一种亲切感,温馨感,愉悦感。梅花横斜,点缀千万。其中自不乏娇艳,妖娆者;而赏心者却只有那么三两枝。可是,这于赏梅者而言,早已足矣。赏梅之乐,似乎也莫过于此。倘若千朵竞放,竟无一枝赏心,那么,纵然那梅再娇,再艳,再妖,再娆,似都与己无关。一切只因,你不赏心,我不心怡。梅如是,人亦然。所不同的是梅只能被赏,而人却能互赏,赏我心者是你,你赏心者有我。触目茫茫人海,高矮胖瘦千万人,如果赏心只有三两枝,那听起来多少有些唐突,有些冷绝,有些伤感。窃改“有”为“需”,自以为佳。赏心只需三两枝,这样,赏心者有三两枝也好,有千万朵也罢,我们只需三两枝,不必多,勿嫌少,三两枝,足矣。两个人,彼此赏心,既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温暖。假如你的生日除了父母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而就在你生日那天,突然有个人——或是多年未联系的旧友,或是昨天刚结识的新朋,打电话祝你生日快乐。在那一瞬间,你是否惊讶于你的生日日期,他(她)如何得知;你是否能够想象他(她)为能获知你生日日期而做出的种种努力;你是否会抚手瑶琴,把他(她)当作你一生的知己。假如你终日寡言,心事只能对文字倾诉。在周围所有人说你或清高,或老实,或木讷的同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其实,你有一颗火热的心,你心中充满了爱,爱每一朵花,爱每一棵草,爱每一个人;你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擅表达而已,与清高,与老实,与木讷毫无关系;就像一个精美的cd别人听不到它优美的旋律,与质量,与品牌,与价格毫无干系,一切只因,还未曾按下“播放”的按钮。当你听到他(她)这些字字都触动你心弦的话语时,你是否会给他(她)一个深深的拥抱,轻轻地对他说,我的心,只有你懂;你是否会与他(她)相视一笑,伸出手,说,来,跳一支舞。假如你被误解,在每个人都对指指点点,对你冷嘲热讽,甚至漫骂羞辱时,在你千解释万解释都毫无作用,在你伤心悲泣、痛不堪言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我相信你;你不必解释,解释有时是多余的,因为懂你的人不需要它,不懂你的人更不需要它;而我,懂你。听着他(她)的安慰,你看到了他(她)眼中流露的坚信,触摸到了他(她)手中浓浓的关怀,感受到了他(她)心中传递的温暖。你是否会怀疑他就是那个能听懂你琴音的钟子期;他就是那个送别你时沉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摩诘;她就是夜为你挑灯披衣,昼为你校订批阅的脂胭斋。你是否会热泪盈眶,忘记了说声谢谢,只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张爱玲说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想,如果是我,我会的。我会把他(她)视作一生的知己,我会与他拥抱,我会和他跳一支舞,我会热泪盈眶地对他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尽管这与爱情无关,尽管这纯粹是友谊,但为他(她)值得,值得与他相携一生。并且,百世。亘古。永恒。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再活多少年,无论我再交多少朋友,这世上,她是唯一的她,惟有她懂我,我的孤单,我的寂寞;错过了,我将再也,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她了。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需三两只。不必多,多了赏不过来,毕竟,年华易逝,岁月易央;勿嫌少,少自有少的情趣,寒冬飘雪之时,邀三两赏心之友,或品茶吟诗,或踏雪寻梅,亦别有一番风味;三两枝,足矣。倘若,上苍有意,再能与之偕老,相期期颐,那实为三生有幸也。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
知己友谊,那心灵的神秘的结合者,生活的美化者,社会的巩固者,是千百年来诗人、文人赞美的对象。有的友谊是属于知己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方,便是我的知己。阿方,是我对他的称谓,也算是个绰号吧,他这个人很大度,为人很随和,这是我所比不上的。阿方与我都很喜好文学,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尽的话语,道不尽的言论,与他相识似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触,初次见面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真是一种缘吧。爱好上的志同道合,便使我们成了彼此的知己。他很爱看书,知道的也很多,我不时的有些问题请教他,他总是风趣的一一为我解答我心中的困惑。有时他也会找些写作上的问题与我讨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我们彼此帮助,共同进步。他很喜欢文学,自诩为天才,以至于他的语文成绩好,其他科目也就是一般般啦,大概是天才都有这种通病吧。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不要偏科,但他却似乎其他科目有种反感,上课时总是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老师也不止一次的K他,可他还是像原来一样,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我和他虽然有共同的爱好,但在所欣赏的历史人物上,却截然不同,我很崇拜项羽,而他却更敬重刘邦,有时还会互斥起来。大约是去年冬天吧,在一节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楚汉之争,自然谈到了刘邦和项羽。在老师的讲课过后,我便和他又扯上了刘项之争。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自然只有自己知道。他干咳两声,便开始了美誉刘邦,批判项羽言论,说:“刘邦的大度与项羽的心胸狭隘形成鲜明的对比;刘邦虽曾败于项羽几十次,但毫不气馁,垓下四面楚歌,不就让那自高自傲的项羽溃不成军么?本可以走,却要留下来牺牲,这不明摆着他是个白痴么?”我一听立刻火冒三丈,气的吹胡子瞪眼,不甘示弱的反驳道:“项王是个有情有义的英雄。鸿门宴不杀他那是项王对他的大善;不过江东那是无言以对江东父老,是他灵魂的驱使;那刘邦小贼是个小贼,把楚军的思乡之情变作赢取胜利肮脏的筹码;拿自己的妻子当做逃命的挡箭牌。”关于楚汉之争这个问题,关于刘项这两个人,我们几乎天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争论,但是也不肯让一步。大概项王和高祖也想不到,数千年后,还会有我们两个无名小辈为他们在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吧。我和阿方进行了许多次关于刘项的争论,但这种争论并未影响我和阿方间的友谊,反而使我们之间的友情有了更加坚固的基石。琴棋书画,我和阿方占了两样。这书说完了,咱就来说说棋。“这下棋呀,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舒筋活血;有病下棋治病,没病下棋健身……”阿方又在那里说那下棋的好处。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向他挑衅道:“你是否敢于老夫苦战三天三夜,来一决高下,PKPK呀?”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的摆好象棋,等着我去应战。我漫步走去,还在自吹自擂,夸下海口要杀他个片甲不留。人生如棋局,阿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当头炮”,让我大吃一惊;又一个“闭马温”,让我的嘴张成了“O”型:紧接着,一个“闷宫”,让我大白天竟看见了流星;这样被他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被他那行云流水似的阵势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恍惚,刚才神采飞扬,趾高气昂的神态,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好灰溜溜的抱头鼠窜了。阿方,他自称“洒家”,他的文章也如“洒”一般舒畅,但不空虚,也不乏幽默。他也很爱唱歌,嗓音的一丝沙哑透着一丝深沉严肃,他最爱唱《水手》,唱的很好,像郑智化唱的,听起来很愉快。岁月如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是天妒知己呀,与他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转学了,我们之间一学期的缘分尽了。他走了也许今后在也听不到他的歌声;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关于刘项间的争论;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在一起高谈阔论文学的岁月;再也见不到他那行云流水的棋盘。他走了对某些老师来说,走的只是一个几门功课不及格的班级累赘;对某写同学而言,走的只不过是一个随和的朋友。而对我来说,走的那是一个知己,一个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弟兄。秋是萧瑟的,冬是凄凉的;春,是沉默的。感伤之际,不禁吟诗一首,纪念那逝去的知己岁月;往事如烟能留几许在心间月儿注定我要和斜阳话别岁月如水何时能不说再见苍天注定你要和我诀别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