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位诗人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青年的杜甫,怎样的雄心,怎样的壮志凌云!正如众多志士仁人,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也是如此。这便是杜甫令我仰慕钦佩之处,也是他让我喜爱的一个原因。
杜甫的诗,对于古代众多富有浪漫色彩的诗词是截然不同的一种风格。他有“奈何渔阳骑,飒飒惊蒸黎”的愁苦,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宏愿,更有对“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为已”的愤怒批判。他的诗没有李白那样的浪漫豪迈,却有他独特的平正笃实的观点。他的愁绪、忧虑、愤怒、不满都真实地体现在诗中,尤其是他的博大胸襟令人敬仰,他不愧为我国古代诗坛的诗圣!
这是今天我对杜诗的粗略认识了,而在学习之余,品读杜诗却更有另一番情趣。
对仗工整,变化错综,在众多古诗词中,杜诗的确有独特的魅力所在。尤其是他的《登高》一诗,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全诗是这样的: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来。
粗读不觉有何引人之处,细细揣摩一番,真可谓句句皆律,对仗工整啊!不仅两句相对,在首联中更是字字相对,如“风急”不仅与“渚清”相对,也与“天高”相对。“沙白”与“渚清”、“天高”一一相对。在诗人的描绘中,登高所见的景致由高到底,又由近及远,层次分明,错综变化地展现了一幅有声有色的寥廓秋景。读着读着,我仿佛离开了现实,与诗人一起登上高山之颠,共同领略眼前广阔的景致,体味猿鸟高鸣,秋叶萧瑟的悲凉感伤,及江流滚滚,波涛万里的高屋建瓴的磅礴气势。
在诸多杜甫诗句中,我颇爱他的对仗工整、严格。如“恍惚寒山暮,逶迤白雾昏”,“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高江急峡雷霆斗,翠木苍藤日月昏”,“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等句都令我百读不厌。
如果说《登高》气势磅礴,那么,在众多杜诗中,也不乏有描绘田间怡人景色的小诗,着有是另一番趣味了。
平日闲暇之余,在静谧的书房里,点一盏小灯,捧一卷杜诗,品读其中惬意的诗篇,转眼的工夫,你已经步入诗中,沉浸在恬静悠闲的字句之间了。
读描绘草堂景色的诗句,我便有这样的体会。《田舍》一诗中的景致格外优美怡人,我最喜爱读诗的最后一句:“鸬鹚西日照,晒翅满渔梁”,多么宁静而和谐的江村晚景啊!诗中没有出现“渔人”,却让人由晒翅休憩的鸬鹚想到这里人迹罕至,环境幽僻,也同时联想到此刻渔人已经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在不远处悠闲地休息。站满渔梁的鸬鹚展开双翅,悠然自得地享受阳光的沐浴,夕阳染红了它们的绒毛,为它们镀上一层金边。我眼前渐渐勾勒出这样一幅如诗如画的美景。这时,无论是痛苦、忧虑,还是烦恼、悲伤,都在我脑中消逝了,留下的只是一个惬意的田园世界。
除了田园之景,杜甫更是将平凡的日常生活写入了诗歌,甚至一些不经意的生活细节也成了杜甫笔下绝妙的题材。其中有春日漫步所见的“颠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有描绘荷叶之美的“糁径杨花铺白毡,点溪荷叶叠青钱”,有透露诗人晚年惆怅之情的“渐老逢春能几回?”
与“人生几何春已夏”,有描绘莺啼蝶舞的“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甚至有怨春风折断花枝的“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点点滴滴细致的变化,都被诗人刻画得淋漓尽致。读了这样的诗句,我才品味到原来在我们平凡的生活中,也不乏有如此乐趣,细细体会一番,不也能组成充满情趣的佳作吗?
杜甫令我仰慕的不仅是他的诗篇,更是他优秀的精神品格,如为人的谦虚,博大的胸襟,结友的义气。
杜甫离开浪漫主义的诗坛,绝非由于其他因素,而是他个人对于艰辛生活的体验及时代背景。当他逢秋雨连绵,生计窘迫,却想到“禾头生耳黍穗黑,农夫田间无消息”,课本中《石壕吏》一诗也表现了诗人对百姓的同情。正是他这种仁爱,才使他过早地步入了现实主义诗坛之中,才使他义愤填膺,写出了惊心动魄的千古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杜甫,有非凡的才华,他一生中创作的诗篇成百上千,在他先天的禀赋与后天的努力下,他达到了炉火纯青的老成境界,因而名垂千古,并被后人尊为诗圣。
他的诗题材及广,无论是浪漫主义还是现实主义,无论是社会时政还是惬意的风景画卷,都留有他的佳作。品读悠闲恬适的诗句,犹品一杯清茶,令你卸去重担,乐在其中;品读其愤慨不满的诗句,你便与他同忧,甚至义愤填膺。他的诗格律工整,风格独特,自有“意匠惨淡经营中”的意象,“毫发无遗憾,波澜独老成”的结构及“意飘云物动,律中鬼神惊”的诗律。
我喜爱杜甫的诗篇,更敬仰他为人的可贵品格!
告别了,零食
在小时侯,我非常喜欢吃零食。整天零食不里口,但外婆却也不管我当爸爸妈妈说我时,外婆也是维护着我说:“小孩子嘛!是爱吃零食,吃吃也没有多大关系。”妈妈只能在一边叹息:“唉,这小东西也只是整天知道吃。不行喽,她的外婆像保镖一样,一天24小时‘贴身保护’。恩,不能硬拼,只能智取。”妈妈就趁外婆出去买菜,老鹰捉小鸡一样,把我捉了,说:“你这小东西,整天只知道吃。嘴里吃着什么,是糖吧?!快吐出来!”“不!!!糖非常好吃,你不能抢我的!”我差不多是尖叫出来的。
妈妈“威逼利诱”,“软硬兼施”,三番五次被妈妈的鸡毛掸子亲亲密密地“吻”遍了我全身,特别是屁股。但我仍然屡教不改,“坚持到底”。最后,我还是天天叼着棒棒糖和冰激凌满街。只是有了着一件事,也就因为有了这一见事,让我摆脱了零食”的诱惑“。
那时我应该还在上1、2年级。在放暑假时,我叫外婆天天买糖吃。一天,我在叼着棒棒糖看电视,表姐骑着自行车叫我去逛山。在到达山坡之前,我已经吃了两支棒棒糖,姐姐笑着看着我说:“小谗猫,到了,下车吧!”还没到达山顶,表姐忽然说:“不如我们比赛跑步吧!”“好呀!”只听见蹬的一声,我们像两只飞奔的羚羊,越过许多障碍。就要到达终点时,忽然,我一不留神,被一条手臂粗的树根绊了一下。绊了一下不要紧,跌倒了就站起来,但是我的嘴里含着糖啊!!这一跌,牙齿和糖互相排斥,最终还是糖以力借力,把牙齿一推,牙齿像喝了酒一般,迈着方字格,摇摇晃晃的。这样,我可受罪啦:吃饭时,不得不捂着牙齿吃饭,还差一点要拔牙。痛得我2天2夜没有睡着,熊猫眼就是在那时候留下的。外婆呵着我,妈妈却喝着我说:“看看你自己摔成什么样!快把牙拔了!看你还敢不敢吃那么多糖!”“不要拔牙!我戒零食!我不要零食了,我不拔牙!”我捂着牙连忙摆手兼摇头说。
从此,我一见到零食,特别是糖,就会想起拔牙的事。畅达之后也就明白了:吃零食对人体有害,不仅仅是对牙齿。所以,我要告诉所有的大小谗猫们,应该对你们“钟爱”的零食说:“告别了,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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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领风骚--诗人毛泽东印象中,毛泽东是一位书生意气的儒生,然而正是蒋介石的“四.一二”与汪精卫的“七.一五”的反革命政变,屠杀了成千上万的共产党员,将中共与这位笔杆子书生、农民运动之王的毛泽东逼上了梁山,成了“红色山代王”。在党的指挥下,他毅然投笔从戎,领导秋收起义武力反击国民党反动派,开始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革命实践。他从此成了个带兵打仗的儒将,虽不能呼风唤雨,却屡次凭借天时地利,避实就虚,声东击西,玩蒋介石的百万大军于掌心之中,在荒野莽林中生存发展壮大,真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在毛的领路下开始形成。虽然历尽曲折艰险,但他带领着年轻的中共由弱小到强大,最终统一中国,赢得了国家独立,建立了社会主义红色政权。在我的心目中,他是神,是一个能“运筹帷幄之中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文武又全的伟人。 但真正走近、理解毛泽东,是读了方先生介绍的几首毛泽东的诗词才开始的。毛泽东不是神,是人,但又不是普通的人,是个情种,他同样具有细腻的儿女情长。他为了中国红色革命而奔走四方,独在异乡,形影相吊,思念发妻杨开慧,心中的愁堆在枕旁,如同江海翻波浪。他夜不能眠,“披衣起坐薄寒中”,一钩残月如同小船,急速地穿过云海,向西流去,毛泽东泪飞满面,多么朴素,多么感人,多么浪漫!毛泽东在诗坛上独领风骚,更因为他的诗词是从他鲜活的、波澜壮阔的革命实践提炼而生的,不但反映了金戈铁马的战斗生活,而且抒发了“看江山由谁来主宰”的抱负。他的两首沁园春词,大气磅薄,观点大胆、深隧,敢于点评千古伟帝的勇气阅然纸上。就连敌手国民党的媒体也争相发表,一时惹得重庆纸贵。“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这些真实写照,仿佛长征的征尘与硝烟仍然历历在目。国民党百万大军的围追堵截、红军四渡赤水,攀铁索的情形就如同一幅无尽画卷展现在面前,你似乎听到战火的轰鸣,感到了硝烟的弥漫。鄙人年纪尚雏,资历尚浅,总而言之,在下窃以为,他无愧于历史对他的评价,他是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革命家、浪漫主义诗人,他是中国诗坛上的第一把交椅,毛泽东的诗永远独领风骚!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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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位唐代诗人【我最喜欢的一位唐代诗人】郁淇雯唐代诗歌和诗人如璀璨的明星闪耀在文学的银河之中。李白便是那最耀眼夺目的一颗星子。说到李白,他名字的由来很是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儿子的名字非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其实还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了赏花,父亲有意要考儿子的本事,吟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他们母子接上。李白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为李白。比他名字由来更精彩的,可算是他绝妙的诗句了。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敬仰。李白一生之中游历了许许多多的名山大川,我喜欢“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是李白看过了庐山瀑布之后写下的诗句,从中可见瀑布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望天门山》中“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将原本静止不动的山带上了动态美,把景物给写活了。李白的语言飘逸灵动,经常使用大胆的艺术夸张。比如我喜欢的《夜宿山寺》中“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极其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山寺之高耸云霄。李白还是重情重义之人,我喜欢他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送友人》中“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李白把朋友比作孤单的飞蓬,蓬草无根,遇风飞旋,恰似友人行踪不定,饱含了李白对友人的深深关切。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游历名山大川,语言飘逸灵动,为人重情重义,让我对他深深崇拜。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唐代大诗人。【我最喜欢的一位唐代诗人】杨孟悠“云想衣裳花想容”、“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些名句想必大家都读过。大家知道它们的作者是谁吗?没错,正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盛唐“诗仙”:李白。酒入豪肠众所周知,李白爱酒,他写的诗中,约有四分之一与酒有关。很奇妙的是,李白一喝酒,就能大笔一挥,题下千古绝唱。仿佛酒就是他灵感的源泉,就是他的命,就好像没有酒他就会才思枯竭。喝酒的人一般性格豪放,李白也是如此。他的豪放可都在他的诗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呢。我一向觉得,豪迈的诗是好诗。李白的大多数诗,与我的喜好不谋而合,所以我读他的诗,总感觉心情舒畅。他的诗看起来气吞山河,读起来铿锵有力,品起来回味无穷。他可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他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可以“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他可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读这些诗,就好似来了一场场酣畅淋漓的大雨,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浪漫之巅李白再豪迈,也不能遮挡他身上那块“浪漫主义诗人”的大招牌。李白除了好酒,还好游山玩水。祖国的名山大川几乎都留下过他的足迹和诗句。他写的赞美祖国大好河山的诗可以铺满一个大草原。他的浪漫主义之诗想象丰富,比喻运用得尤其多,从而使他的诗意境奇妙。读他的诗,你甚至可以足不出户,就领略到青山绿水的怡人和奥妙,体验初雪的银装素裹和微寒,倾听到潺潺溪流的低吟浅唱。这每一首诗都是他精心雕刻出的能与米开朗基罗作品相媲美的江山雕塑,可谓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他慢慢游,慢慢写,我慢慢翻,慢慢读,似乎永远也不会厌烦这慢节奏的创作与欣赏。“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这是诗人余光中对“诗仙”李白的评价,多么恰当啊!盛唐盛产诗歌,而李白如此出色,正是因为他豪迈,浪漫啊!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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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篇一:我最喜欢的植物我最喜欢的植物就是竹子了。就像诗中所说的一样,竹子不仅坚强也很美丽。春天,一个个竹笋宝宝从地下钻出来,经过阳光的照耀,雨露的浇灌,终于长成了一棵棵美丽而茂盛的竹子。风儿轻轻一吹,竹子们就随着风儿摇摆了起来,多像一位位穿着绿裙子的少女,随着音乐跳起了婀娜多姿的舞蹈呀!冬天,许多雪压在她身上,压得她弯下了腰,但是她很坚强,枝条没有被压断。不过,雪配上绿色的枝条也很美,绿裙子上面又多了一些纯白色的点缀,该有多么漂亮啊!要是在竹林里又起雾又下雨,少女们的绿裙子上好像缝了一层薄薄的纱,上面缀着亮晶晶的珍珠,真是美得天下无双啊!竹子还飘荡着幽幽的清香,一闻就会让人感到很舒服哦!永安是美丽的笋竹之乡,这里盛产着很多竹子。竹子有很多用途,比如:竹子可以用来做凉席、篮子、地板和各种小工艺品。竹笋可以用来炒菜吃。竹子还是国宝熊猫的食物呢!而且,就是因为我们永安盛产竹子,才有笋竹节的。我非常喜欢竹子,因为她很坚强,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她都坚强地扎根在那里,而且她美丽还有淡淡的清香,让人闻着感到很舒服,很心平气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竹子。你们喜欢她吗?篇二:我最喜欢的植物我最喜欢的植物是含羞草,因为它一碰叶子就会合拢,非常有趣在我读幼儿园时,有一次我和一个小朋友一起在楼下玩,他告诉我有一种植物叫含羞草,叶子一碰就会自动合拢,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含羞草!含羞草的叶子像一片小小的扇子,当我们轻轻地靠近含羞草时,它便紧张起来,好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的梅花鹿,当我们某个部位碰到含羞草时,含羞草就会受到惊吓,就会害羞的捂住双脸,叶子紧紧的合上,静静地,含羞草没有感觉到危险后叶子就会慢慢的展开,我喜欢含羞草的原因是因为含羞草就像一个有生命的动物一样!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呢?那是因为啊,在它的叶柄基部有一个膨大的器官叫叶枕,叶枕里面有许多细小的细胞,这种细胞对外界刺激很敏感。一旦叶子被触动,刺激就立刻传到叶枕,这时细胞会迅速流失,从而导致叶片合拢,经过12分钟细胞又逐渐流回叶枕,于是叶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听说含羞草还会预测地震呢!一般含羞草是白天叶子张开(除了别人碰含羞草),夜晚合闭,可是如果有地震的话,含羞草会出现反常情况,白天叶子合闭,夜晚张开,就代表很快这里便会发生地震,如果含羞草突然萎缩,然后枯萎就代表着,几个小时后会发生地震。嘿嘿!植物世界还真奇妙!篇三:我最喜欢的植物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有华丽富贵的牡丹,有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有象征爱情的玫瑰,还有纯洁高雅的马蹄莲。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翡翠做的扁豆。今年国庆节的时候,我去了现代化的农村,家里有手机、有电视,还有许许多多的植物,扁豆就是其中的一种。扁豆和葡萄一样,是爬藤植物,扁豆的果实是嫩绿的,一阵微风拂过,像一只只翡翠做的小船在绿色的湖水中轻轻飘荡。剥开一看,有四个水兵住在这里。听!它们正在呼呼大睡呢!扁豆的叶子像四个凸字组成,看着那么绿,那么舒服,那么新鲜。扁豆最有特点的是它的花,花为粉红色,两片花瓣中间夹着一个白色的花蕊,另外两片花瓣映衬在两旁,像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像一条漂亮的芭蕾舞裙,又像一栋豪华高大的房子,既可爱,又漂亮。我摘下一朵尝了尝,甜甜的,喉咙十分清爽扁豆啊扁豆,没有什么诗人为你写过诗,为你写过曲,但你,不因为这小小的挫折而枯萎,你不为这小小的挫折自卑,你依然那么朴实,依然那么开朗,依然那么阳光,依然是那么有个性的假小子,正是因为这些,使我喜欢你我最喜欢的植物无私奉献的扁豆。篇四:我最喜欢的植物有个星期日,我和妈妈在一家超市里购物。突然,我眼前一亮,兴奋地叫起来:妈妈,我看见猪笼草啦!猪笼草?在哪里?是个什么草?妈妈一头雾水,有点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把妈妈拉到花草柜台前,指着那盆有点象吊兰又比它奇特的植物,跟妈妈介绍:这就是猪笼草,是来自热带的食虫植物,上海很少见的。你看,它的每张叶片都能垂下一根线,线上吊着一个小葫芦,其实是捕虫囊我正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妈妈突然打断了我的话:快看!我顺着妈妈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只蚂蚁正探出头,吮吸猪笼草上的蜜露。突然,它脚下一滑,但它死死抓住捕虫囊的囊口,可挣扎了一会儿,还是掉进了陷阱,成了猪笼草的美餐。我坚持要买一盆猪笼草带回家,挂在客厅里。我想:这下,我们家就不用点蚊香啦!果然,猪笼草在我们家立下了赫赫战功,我总是发现有小虫子被它收入囊中。自从我们家买了猪笼草以后,它就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人满目清凉,心旷神怡。一旦有客人来访,总会问上一句:这是什么草啊?我都会热情地向客人们介绍,得到不少夸奖呢。猪笼草真是一种神奇的草啊!篇五:我最喜欢的植物在我家客厅里养着一束富贵竹,富贵竹淡雅、清秀,象征吉祥富贵。这束富贵竹是去年我们搬家的时候买的,因为这书富贵竹很不起眼,所以我们一直把这书富贵竹放在电视机的一边。但是后来我才渐渐发现,原来富贵竹的生命力是那么的顽强。不像别的花一样,富贵竹只要有水,就会活得很旺盛。富贵竹是一种观赏竹,有名万年春。富贵竹不像别的植物一样从土里生长出来,而是从水里生长出来,你们一定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怎么会从水里长出来呢。其实富贵竹是水生植物 ,你们只要把富贵竹放在水里,不出几天,就会生长出根来,就像老爷爷的胡子一样!富贵竹除了万年春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叶仙龙血树。为百合科龙血树属观叶植物。原产加利群岛及非洲和亚洲热带地区。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量引进中国。贵竹常绿小乔木。富贵竹的美与它的吉祥名字分不开。它具有细长潇洒的叶子,翠绿的叶色,其茎节表现出貌似竹节的特征,却不是真正的竹。中国有花开富贵,竹报平安的祝辞,由于富贵竹茎叶纤秀,柔美优雅,极富竹韵,故而很得人们喜爱。富贵竹管理粗放,病虫害少,容易栽培,并向征着大吉大利。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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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作文篇一:我最喜欢的植物_我们生活的美丽星球上有数以万计的植物,而我最喜欢的植物之一,那就是我奶奶养着的一盆美丽漂亮的芦荟。春天的一个早上,我被滴答滴答的雨声吵醒,我慢慢睁开我那惺忪的睡眼,朦胧中好象看见窗台上有一抹绿色,是什么呢?我不由得用双手揉了揉两只眼睛,仔细地又瞧了瞧,原来是一株绿绿的、水灵灵的芦荟啊!我连忙跳下床,从窗台上将芦荟小心翼翼的拿了下来,放在我的书桌上。只见芦荟羞答答的“躺”在花盆里,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让人心里不免有些怜惜之情产生。它的叶子是绿色的,从边缘往里看,叶子的颜色有一种渐变似的,越往外越泛黄,越往里越发的绿。每一片叶子都是如此,但是靠近中心的叶子显得格外的水嫩,就像是用玻璃制成一样,可美了。叶子的表面上还有少许的水珠,在镜子的折射下,就好像一粒粒翡翠造化出的珍珠一样发出闪闪光亮。透过珍珠撒过的叶片,我突然发现正中心的地方还藏着一个幼小的小花苞,这个小花苞的颜色和芦荟一样,或许,它就是芦荟新长出来的小嫩叶吧!下午,雨停了,芦荟不再是那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了。只见它昂首挺胸地站立在花盆的中央。芦荟的叶片两边竟长出了一排细小的,看起来却很锋利的突刺。长了利刺的芦荟就好似仙人掌一样有了一件合适的防御外套,而此时的小花苞也不再那么柔弱了,而变得更加坚毅挺拔。雨水的滋润,让它长得更结实,更美丽。根据我查询的电脑资料上说:地球上大约有三千种芦荟,有一些芦荟还可以食用呢!它有对人体细胞组织的再生和保护作用。在美容护肤方面,芦荟也大有用武之地,而且芦荟还是居家室内植物的首选哟!它可以吸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废气,是空气的清道夫。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芦荟。篇二:我最喜欢的植物_要说最喜欢的植物,你也许会写玫瑰、菊花、牡丹等各种美丽有名的花,但我不同,我要写浑身带刺也不漂亮的仙人掌。记得我上三年级时,得了痄腮,难受的我痛不欲生。邻居闻讯,给了我家几片仙人掌。我妈把仙人掌捣碎,糊在我腮上,立刻就有一股凉意袭来,一天后,我的痄腮好了。仙人掌没有全用完,剩下小小的一片,扔了怪可惜的,抱着试试的心态,把它种在了一个报废了的洗脸盆里,虽然对它没抱多大希望,但还是时不时地去瞧瞧,一个月过去了,仙人掌没有任何变化,我很沮丧,也有些恼怒,心想:这是什么仙人掌,这么多天也不长。对它关注之心随时间的推移淡了。两、三个月过去了,偶然有一天,我发现这片仙人掌顶端竟然冒出黄豆粒般大小的一片新绿,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从此便对其照料起来。人家都说仙人掌抗旱,我便想试验,于是两个月没浇水,本以为仙人掌生命力再强,这么多天暴露在阳光下,怎么也得扁平扁平,蔫蔫的了,没想到,仙人掌不仅没有枯萎,反而利用它很少能蒸发出去水的身体的优势,长出新的绿芽,展示着勃勃生机,屹立在泥土中央。仙人掌, I真服了YOU!时至今日,那一小片仙人掌已在我家定居三年,繁衍出儿子、孙子、重孙子……,滋生出大大小小四十个叶片,成了大家族,使我拥有了两大盆、两小盆绿色景观。但那最初的一小片仙人掌,是我的挚爱,但让我永远觉得对不起它,因为有一次,我在阳台拿玩具枪练习射击,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瞄的是靶子,子弹却打穿了它那小小的身体,留下了一个不小的洞。我的心充满了无限的懊悔,心想:仙人掌这回要一命归阴了。谁知,几天后仙人掌的伤口并没有向四周扩展,仍是绿油油的,在顶端生长着新的后代,我可真是高兴啊!但也许是那个洞的原因,它自身的叶片却再不见长大,这使我觉得永远欠着它。仙人掌不像牡丹那样浓滟,也没有芍药那样娇柔,更不像月季那样芬芳。但仙人掌顽强的生命力,对所处环境,不挑肥拣瘦,只要有一小块扎根的地方,就能够繁衍生息的精神,使我要以它为榜样,坚忍不拔、自强不息、天天向上!仙人掌的丛丛绿色,给我们家增添了许多生机,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别人心中 “丑陋” 的仙人掌,我心中的美丽天使,我永远爱你!篇三:我最喜欢的植物_我最喜欢的植物是:高大的杨树。春天已去夏天又回,高大的杨树是乘凉的好地方,杨树主要分布在中国、欧洲、亚洲和北美洲的温寒带地区,光中国就有50多种。杨树长的又高又大,稠密的树叶绿得发亮,粗壮的枝干像巨人的手臂一样保护着美丽的地球。杨树浑身都是宝,像树干可以作为木料制作成家具火柴梗和人造纤维。树叶和树皮又是纯天然的饲料,杨树又能制造新鲜的空气又可以抵挡风沙想想看假如地球上没有树会怎么样,地球将会成为凄凉的沙漠,假如有外星人的话,他们会怎么看我们地球人,他们会嘲笑我们无能,假如地球上栽满了树又会怎么样?地球将会成为全宇宙最美的星球我们将会成为宇宙生物史上最能干的人,地球会被永记时常挂在嘴边的星球。杨树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和顽强的生命力,它是典型的战士,经得住风吹雨打耐得住天干地旱,而且它的样子也是千奇百怪,就拿红叶杨来说,它有着火红的叶子整个夏天都是这个样子太漂亮了,还有一大些奇怪的的杨树我就不多说了,完美等于什么?等于博大的胸怀和完美的流线,这两样杨树都具有,所以说它在我眼里就是树中最完美的但这两样都是最基本的完美,而杨树却又一种与众不同的美,这使它出类拔萃,那就是:它那手状的树叶就连血管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一看就知道它是人类一个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人类,在几千万年的进化里它选择了沉默可是人们贪婪的梦想却让杨树成了牺牲品,你于心何忍,请大家不要伤害我们的朋友。一棵树就是一座绿色工厂,片片枝叶都是快乐的音符多一棵树就多增添一片新绿亿万棵树连起来就成了美丽的地球,今天栽下绿色的希望,明天长成参天的大树让它陪伴我们度过金色的童年,保护环境,人人有则、留住自然的炫丽,体现你的美。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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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书刊【篇一:我喜爱的书刊】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篇二:我喜爱的书刊】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篇四:我最喜爱的书】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篇七: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篇八:我最喜欢的书刊】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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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篇一:我最喜爱的季节】我生活在江南这美丽的地方,在这里,四季分明:春天,风和日丽;夏天,烈日炎炎;秋天,凉风习习;冬天,白雪皑皑……在这四季中,我最喜欢的要属那五颜六色、花红柳绿的春了。每当到春天,万物都会从寒冷中苏醒过来,迎接新的一年,新的生命。植物爆出新芽,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吮吸着绵绵春雨,在柔和的春风中茁壮成长。动物们走出了避冬的洞穴,到处寻找食物,玩耍着,打着滚儿,自由自在。春天,百花齐放,春色满园。只要一走进公园,便能闻到那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花儿美得更是让人吃惊,赞叹不已。有白色、绿色、粉色的梅花;有粉色的海棠;有金黄色的迎春条;还有白色、紫红色的玉兰花……这些五彩缤纷、姹紫嫣红的花儿好像在对我们说:“我们是不是很美呢?”看着这些花儿,还让我想起一句诗:“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春天,非常温暖舒适,不像寒冷的冬天北风呼啸。春天,我们可以脱去厚重的棉衣,换上轻便的毛衣,可以穿上漂亮的裙子和靴子,再也不用穿着大棉鞋,像一个企鹅在走路,一摇一摆的。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春天非常重要。我喜爱那多姿多彩的春!【篇二:我最喜爱的季节】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它不像春天那样美丽,不像秋天那样有丰富的水果,也不像冬天那样雪白,那我为什么会喜欢夏天呢?夏天有很多绿色。大树是绿色的,小草是绿色的,叶子也是绿色的,我最喜欢的是夏天的柳树,只有在夏天她的“头发”才会长到那么长。风吹着它长长的“头发”,像是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少女在梳头发。柳树上方还长着一棵高大的白杨树,像柳树姑娘的爸爸。这景象在其他三个季节都没有,春天柳树姑娘的“头发”太短,白杨树的叶子也不茂盛。秋天好像柳树姑娘的头发被剪短了,白杨树也没有精神。冬天两棵树就全枯了。夏天天气非常热,可以去游泳。让自己泡在水里的感觉其实也很舒服,要是在其他季节游泳就太冷了。在夏天,我们不用穿非常厚的棉衣,冬天要穿很厚很厚的衣服,裤子就要穿三层,难受得很,夏天就穿得很轻巧。写到这,你有没有发现春天、秋天、冬天有很多不如夏天的地方呢?这就是我喜欢夏天的原因。【篇三:我最喜欢的春天作文】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很美丽,都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其中我最喜欢春天。春天是一年四季的开始,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时间在无声无息的过去,同时,春天在悄悄的来到我的面前,春天的景象让我难以忘记。春天来到时,当你走在路上,你会听到鸟儿的歌声,你会闻道花儿的香气,你会看到大树在舞蹈、小草在舍己为人。【篇七:我最喜爱的季节】冬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它不是充满希望的春天,它不是充实忙碌的夏天,它也不是满怀丰收的秋天,它却是一个悠闲自得的季节。我最爱那冬天里的雪。“呼呼”,风儿吹动,那些调皮的雪精灵也随着风儿来到了它们的舞台,瞧,这些雪精灵又要开始它们的演唱会了,它们的表演可真是五花八门呀!瞧瞧这只雪精灵,竟在空中跳起了芭蕾舞,看看那只雪精灵,竟在薄冰上玩起了溜冰,再瞅瞅这只雪精灵,竟在屋檐上玩起了跳房子。调皮的孩子捞起小池上的薄冰,“啪啪”的向地上摔去,在这“啪啪”的伴奏声中,这些雪精灵们不由自主地跳起了踢踏舞,面对这样精彩的演出,路边的小树也随着摇摆自己的身姿,校园的雪松也“沙沙”地为雪精灵伴奏,连那怕冷的孩子们也随着雪精灵的舞蹈奔跑起来,一切都是那样的充满生机,那样的欢快热闹。雪精灵的表演结束了,天空妈妈为了庆祝雪精灵的演出成功,向它们抛出了剔透的花朵——雪花,那些雪精灵带着它们的荣誉,一起飘了下来,一些飘留在屋檐上,给小房子戴上了白色的绒帽,一些飘留在雪松上,给松树穿上了雪白的棉衣,一些飘留在枯草上,给那奄奄一息的小草盖上雪白的棉被。渐渐地,太阳公公出来了,这些雪精灵也随之隐藏起来,要和太阳公公玩做迷藏。那淘气的雪精灵趁太阳公公不注意时,偷偷地离开了大地,回到了天空妈妈的怀抱。我爱冬天,更爱那冬天里的雪。放眼望去,一切都是那样的美,那样的纯洁,给人一种悠闲自得的感觉,给人一种放松心情的感受。【篇八:我最喜爱的季节】如果我最喜爱的季节是什么?我想我很难回答你。四季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缺点。人无完人,四季也没有完美的四季。但是如果实在要选一个,那我会选冬季。冬是位艺术家,他用他那雪白的画笔酣畅淋漓的挥舞着,把大地涂抹的银装素裹,冬也是一位仁慈的母亲,她用她雪白的被子把小幼苗盖的严严实实的,生怕小幼苗们被冻坏了,第二年春天,太阳出来了,于是雪白的被子便化成了甘甜的乳汁流进小幼苗的身体,滋润他幼小的心灵。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色,好象整个世界都是用银子来装饰而成的。雪后,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冬天是个美丽的季节,在雪后特有的千里冰封下,到处都是一片白雪皑皑的景象,仿佛到了人间仙境一样,一片纯洁,雪白的没有一丝瑕疵,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银装素裹,丹墙傲雪呀!"冬天这个季节可真美,美的让人陶醉啊!"冬天也是一个快乐的季节,在一片白雪皑皑的景象下,小朋友们兴高采烈的自逐和嬉戏,打雪仗,堆雪人,让孩子们忙的不亦乐乎。在冬天这个季节里,小朋友们可以尽情的玩笑,可以随心所欲在雪地上一行行深深的脚印,想干啥就干啥,还可以用没完没了的玩耍来冲刷学习的劳累。冬天这个热闹的季节,真是热闹的让人羡慕啊!冬天也是一个使农民伯伯们高兴的季节,冬用雪白的被子盖住大地万物,第二年春天来临时,雪就会全部化完了,她变成雪水浇灌田里的庄稼,果树,使庄稼长的饱满。我爱冬天,我爱冬天这位艺术家,我爱冬天这位仁慈的母亲,我爱冬天这个美丽的天使,冬天啊,让你成为每一个人心中最美的季节吧!冬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天地同色,到处冰封的霸气。让我深深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把世界装点的跟童话一样。我爱冬天。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