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狼王梦》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买来了老师推荐的好书--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品藏书系《狼王梦》。拿到漂亮的书我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这篇小说主要讲到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梦想和现实总是相差得那么遥远。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在成为狼王的过程中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生育的下一代狼孙身上。但是自己在发情期不懂事的女儿竟把狼母赶出了家门。但是洞口有一只金雕随时在打狼崽们的坏主意。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那只以前吃掉自己精心培育的狼王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卡日曲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多么残忍的事情狼都能做。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在“狼道”角度上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狼族的佼佼者和顶天立地的狼王。
读完全书,一头为了实现自己梦想坚持不懈努力的狼王形象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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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文:黄浩宇;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简单顺口,全文对话占了百分之七十,讲述了民间一个苦难的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他的笔赋予了书中人物灵物,给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仿佛身同感受,实在令人着迷。生活本来就是百味陈杂,书中令我们感触深刻的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但我更想讲的是许三观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浓浓感情,从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到后面拿菜刀割自己放狠话让大家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再到后来许三观一路卖血救治病重的一乐,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紧扣心弦,实在令人回味无穷。一开始是人间在流传一乐跟许三观长的不像,然后许三观为了验证让三个儿子一起学动作,再到许玉兰漏话,后面许三观对一乐冷谈了,就像他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让一乐自己去买红薯,一乐的那句“谁给我一碗面,谁就是我亲爹”,读到这里时,令人揪心,感受到了那个年代对于人性的考验。后面许三观背起一乐去吃了那碗迟到的面时,正如许三观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你就是我最疼爱的”,再寒冷的夜晚也难寒温暖的父爱。一乐喊魂这章节,环环相扣,读起来到章尾了,但是却感觉还没读过,或者是本来就该如此,如此细腻的写法,对话当中反复出现何小勇女人求人的话语,但是却没有重复啰嗦的感觉,反而更加衬托出一乐对许三观那种依赖,同时也反映了许三观对一乐那种承认,以至于到后面许三观从屋顶接一乐下来,到何小勇家拿出菜刀划自己脸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就是一个血誓,用鲜血来验证的诺言,让我感受到了原来许三观也是一个霸气之人。一乐病重,许三观去上海看望一乐,沿途卖血,十来天卖了四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大爱无言啊,没有血缘的关系,却是藕断丝连,就像许三观那次血誓一样,读后感.他在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就像余华先生用了上万的字来描写,感情及其细腻,章节紧抓人心,让人忍不住担心,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章尾许三观哭的两次,一次是以为一乐死了悲伤的哭,二次是看到一乐还活着高兴的哭,这都是许三观浓浓的父爱,大爱无言啊!故事的一波三折,文字描写很多,读起来却朗朗上口,就是那么直白的体现了许三观的那种感情,就像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生活,那是一种在苦难生活之中,依然难以磨灭的人性,那是一种亲情,一种不是亲情胜似亲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父爱。10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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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用一颗真心去读《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文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12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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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在座的很多同学都读过余华的作品《活着》,而我今天所讲的是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富贵面对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活着》的经典是因为它的极端性,而《许三观卖血记》的好,却来自它的生命力。前者是将生命做实验般地不断摧折,后者却宛若河水般静静流淌。余华用温情的笔墨,读后感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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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8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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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在文化大革命时候,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80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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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记今年暑假里,在爸爸店里一次偶然的“打工”不仅让我对爸爸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更明白了责任心的重要。我爸爸是一名药师,他自己开了一家药店。药店里有高柜和矮柜,上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药,让人看了眼花缭乱。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在店里做作业,爸爸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有点严肃地说:“儿子,爸爸要上楼拿些药下来,你帮爸爸看着药店。”我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然后我放下笔,像爸爸一样像模像样地站到了矮柜后面。不一会儿,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左手提着篮子,右手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走了进来,我一见有买药的人来了,心一下子跳得飞快,心想:怎么爸爸刚走就来一个,要是她说的药我不知道怎么办?要不要叫爸爸?还是先碰碰运气吧。我紧张地说:“老奶奶,您买什么药?”没等说完,我就感觉额头上开始冒出了一颗颗珍珠般的汗珠。老太太看了看我,和蔼地说:“六味地黄丸。”我一听就慌了,心想:这下糟了,这药名我从来没听说过。我转身刚想找药,无意中一眼看到了前面的标签:六味地黄丸。哈哈——真是天助我也!我看了一下价格,小心翼翼地拿给了老太太,并面带笑容地说:“五元。”老太太笑着说:“我要三元的。”哎呀,老奶奶,你好没来由呀,哪来三元的啊?我想是这样想,可不敢说出声,又转身去找。哎,同一排里真的有三元一瓶的耶,找到了!我拿给了老太太,老太太边摸钱边说:“两瓶。”我默默地念着:真麻烦!老太太给我一张二十元,我用验钞机验了一下,是真的,就把零钱找给了老太太,又学着爸爸的样在帐本上记下账。哈,我做成了一笔生意!这时,爸爸拿着药急匆匆地下来了,藏好零钱提着篮子刚要走的老太太特意停下来表扬我说:“老板,你家儿子已经会卖药了,算得上是小老板了。”爸爸拿过老太太的药,仔细地检查了一下,又耐心地和老太太对了药名和价格,这才朝我赞许地点点头说:“不错嘛!不过,以后有人来买,还是叫他等一会儿,万一弄错了就麻烦了。”“Yes,Sir!”我伸伸舌头敬了个礼,心想:看老爸五大三粗的,竟然这么仔细。难怪有人大老远地来我们店买药,原来是爸爸高度的责任心给了他们百分百的放心!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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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多的路07年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剧《士兵出击》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钢七连解散后,最后只留下七连连长高成和列兵许三多留守。光杆连长的高成,向许三多坦露自己将门虎子的身份,并且声明自己不愿倚仗父亲,而是“有很多路可以选择,走最难走的哪一条”。许三多反应默然,淡淡地说:“我只有一条路,我只会走一条路。”曾被战友们嘲笑为愚蠢的许三多,也许因为痴傻,也许因为执着,固执地走在自己哪一条路上,然而他终于走出了让所有人都钦佩的长路,包括高傲的高连长,包括刚毅的伍六一,包括潇洒的袁朗。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他没有什么爱好,也因为“蠢笨”而没有人理他,他于是独自练正步,成了正步走得最标准的士兵。他到了脱下军装,仍然只会走正步的程度。在那个鸟不拉屎的荒芜之地,他固执地去“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一条整个连队都没有修成的路,被他有两只手刨了出来,铺了出来,而且他还把不同颜色的石头分类,铺出图案来。在图书馆看书,许三多竟然按照字母的顺序来看,原因是:“我这人可笨哩,也不知道该看什么书。”就是这样的人可以最多的书。最危急的时刻,他没有像那些聪明人一样明智,而是想着别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会想着别人;明知不可能,也会去做,只要自己觉得“有意义”。于是,他让别人记住了自己,下至列兵,上至连长、团长,还有被人俘虏的“敌军”。他宠辱不惊。或许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荣辱,他只是在“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胡适曾评价国学大师王国维:真正的聪明人,是那种肯下苦功夫、笨功夫的人。早熟的“天才”,往往会被自己的小聪明抹杀,淹没在别人的赞誉积累起来的骄傲的废墟中。荧屏里的帅哥美女,常常潇潇洒洒,一出来便事业有成,有着大量的时间去谈情说爱,去经历爱情的“惨痛波折”,给人们一个个虚幻的泡沫。然而,毕竟是泡沫,久了,心便厌倦了。于是在这个帅哥靓女充斥的荧屏里,突然露出一个许三多,他以自己的淳朴与本分,拂去蒙在人们心头那层厚厚的尘垢。许三多痴痴呆呆地走着自己认为有意义的路,走进了人们的心里,如一缕久违的清泉。8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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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舞记假如我是个哲学家,我就要用一些论语,来陈设“天鹅”的高傲自若的碎步。假如我是个数学家,我就要用公式,证明当她在死亡边徘徊时,眼神上多么的绝望、无奈。假如我是个摄影师,我就要用照片来定格她望着月亮伸颈展翅的一幕。假如我是个音乐家,我将用低沉的音符为她伴舞。假如我是个……可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能将我贫乏、普通的文字来述说悲惨的一幕。在宁静皎洁的月光下,一只白天鹅忧伤地抖动着翅膀,立起足尖缓缓移步出场,在湖面上徘徊,大提琴奏出抑郁着的旋律。白天鹅身负重伤,将与世长辞,她不甘心,眼里闪烁着泪光,它渴望重新振翅飞向尉蓝的天空。她轻轻拍动翅膀,艰难地立起足,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飞离湖面。生命在呼唤着她,未来在向她招手,她奋力与死神拼搏,她终于奇迹般地展翅旋转飞翔起来了,生命的光辉重新闪现,小提琴低回宛转的声音唱着夜的美好。但由于精疲力竭,白天鹅缓缓的屈身倒地,渐渐合上双眼,一阵阵颤粟似的闪电扫过她的全身,最后她在颤抖中竭尽全力抬起一双翅膀,遥遥指向天际,表现出她对生活的渴望。随后,慢慢地闭上双眼默默死去。舞蹈者深情的表演使我看得入目三分,柔软的身体在舞台上翻动着,轻捷的身影,使我看到了天鹅对生命的渴望。她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了。从手势、肢体、神态到每个关节、细胞,都为观众呈现了天鹅垂死的挣扎。舞蹈家并不过多地渲染“天鹅”对死的不安和渴望,而是着眼于“天鹅”对生的渴望和热爱,以其富有非凡表现力的双臂,谱写了一曲生的恋歌。舞蹈家通过描绘频临死亡的天鹅重新渴望振翅,孤身只影在平静的湖面上艰难挣扎,最终默默死去时神情,象征人类在现实生活中死亡,命运进行不懈反抗的搏斗精神。艺术家不仅仅是体现了视觉上古典的芭蕾舞,更是在人生上体现了生命的价值。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800字 二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