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800字

北京生活

800字 初二 叙事

在北京这个飞速发展的城市,我们必须拥有小叮当,超人或变相怪杰的面具,要么就稍微有一点能力,有一技之长。否则,真的……我们很难在这里混。随着时间的变化,红墙绿瓦的四合院已经日渐减少,随之崛起的

是一座座摩天大楼。一位位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进进出出~他们Dior的高档西服,LV的包包,Berluti的皮鞋,身上不时还散发出Zegna的香气。我想知道老北京那种含一根冰棍,穿一件背心,宽松的短裤再配上一双千层底儿在后海遛弯儿的北京传统血液在哪个地方依然汩汩的流着?

后海,是我小屁孩时的回忆,它仅仅是什刹海的一组成部分,但我们已经地用后海取而代之。大清早儿,便听到另一个院儿的大爷叫:“走着,张大爷,后海去啊!”很可能只是去前海,去荷花市场转一转,去湖心岛喝一壶昂贵的茶,也很可能,爬爬汇通祠。呵呵,我看他们是没事闲的…

闹铃响了,一天又要开始,暑假再也不用背起那沉重的书包。推开房门,一群鸽子从我脑上飞过,我很喜欢鸽子的哨声儿。邻院大爷养了只八哥真是倍儿有面子。后海这一带晨练的景象又开始重现。

胡同口的小孩子们拿着冰糖葫芦串儿,屁颠屁颠地乱跑。每天都会撞翻大爷大妈打回来的豆腐脑。北京的早点才是最经典的,后海的那个早点我吃了很多年了,夏天叫一碗豆汁,别闻味,眯着眼喝下去,那才叫一个解暑,去火。像郭德纲相声说的鉴别北京人就踹倒灌一碗豆汁,起来骂街的就不是北京人。起来问有焦圈没?那准是老北京。这方法真是不好用,喝豆汁是习惯,个人爱好不一样口味也就不一样。这里焦圈做的真的,巨大,可以当项链戴了,玩的就是这么实诚,辣咸菜丝儿免费提供,您能吃多少吃多少……冬天,叫一屉包子,一碗炒肝,那叫一个过瘾,喝炒肝其实也可以鉴别是不是老北京,喝炒肝要勺儿的那准不是,真正会喝的就托着碗底,转着碗吸溜着喝。真是美死了

令我很不爽的是夜间的后海,不知什么时候,这里多了许多的酒吧,经过栉次鳞比的酒吧,无论是春夏秋冬,这里夜晚依然灯红酒绿,嘈杂无比。酒吧外国人居多,所以许多酒吧的宣传牌子上都是英文,尽管我不想让夜晚后海成这样,但我又有什么能做的呢?这就是北京,飞速发展,当我们混在北京,我有我的生活。剩下的就只能顺其自然吧……

哥哥

1200字 高三 写人

哥哥,88年生,今年还不到20岁,可是,他已经在这个社会上摸爬滚打这过了那么多年。

初中时的哥哥很贪玩,不喜欢念书,谈恋爱,逃课,抽烟,骂老师。所有符合“坏孩子”这个定性的那些标准,在他身上都能很好地体现出来。

中考的时候,哥哥考了188分,后开,就没有再念书了。

一年后,我也中考,考上了本市最好的那所重点高中。给哥哥打电话告诉他的那天,哥哥说,你可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念书,要成为我的和爷爷的骄傲。

后来我便开始憧憬那种不一样的生活,心越来越躁动不安分,总是在那些全是自习课的下午,坐在自己的一平方米小地方里,幻想着那样自由的、早熟的、独立的生活。我多么喜欢那样的生活呀,可以看到那么多人,可以经历那么多事。至少于我来说,那是不同的。

恰好高一那年的暑假,哥哥在卖衣服。于是我兴奋地抓起一本历史书,塞进书包便冲向哥哥帮人打工的小店,“我要帮你看店,帮你卖出去好多好多衣服,提好多好多钱。”电话里的我就是这么告诉他的。

我站在小店的门口,逢人就说“进来看看吧”来招揽顾客。哥哥就把我抓回来说不许你站在店门口。我发现自己就该去卖衣服,一下午我卖出去三条仿李维斯的牛仔裤、两套阿童木情侣衫和若干的男款短袖T-shirt。

哥哥去对面的冰淇淋店给我买了两支1块钱的甜筒,我们面对面坐着吃。那种感觉,是幸福,两个人,坐在胜利地下二一家小破店里粗制的椅子上,面对面,啃着一支甜筒,却故意想逗对方开心而吃得好大声。

晚上说好了,哥哥请我吃KFC,于是还没到闭店时间,我们就准备锁门撤退。还有人要往店里走的,哥哥几乎是把人家赶出去的,说“我们不卖了不卖了”,那语气极为猖狂。把卷帘门一拉我们便冲向KFC,叫了外带全家桶,两个人张牙舞爪地全部吃光光。

不记得面对面坐着抢鸡翅还是啃甜筒的时候,我的眼泪就那么突然地涌上了眼圈,原来,幸福不是25块钱一球的哈根达斯,幸福就是1块钱1支的脆皮甜筒,这幸福很渺小,却让人有太多的感悟。

每月基本工资600,提成是100提两块,那时候我怎么就那样执着地想要帮哥哥赚好多好多提成呢?其实拼命卖一下午才提成20块钱,已经很了不起了。哥哥又怎么会为了每个月不到1000块的收入就心甘情愿每天呆在那个十来平方米的小店里发呆呢?

开始还觉得新鲜好玩,卖到了第三天我就开始觉得无聊了。一个下午我坐在那里,竟感觉到一种空虚。不是没人讲话的空虚,不是精疲力竭的空虚,就好像是心被人掏空了,双眼空洞没有焦距,日子空旷没有盼头,就好像在沙漠里找不到出口。我亲爱的哥哥,生命,这样下去该怎么办呢?

迄今为止哥哥已经换过了好多工作,在飞机场的候机室做服务员也做过,在小店里卖衣服,在KTV做服务生,还在酒吧学过一段调酒……

打也打过,骂也骂过,死皮赖脸地也苦苦哀求过。一路上就只是,摸爬滚打着辛酸地走下来。

我就曾亲眼看到过,我的哥哥,在距离我只有两米远的地方,被人用木拖鞋砸在头上,血顺着他的额头流到鼻尖,顺着额前的头发滴在地面上。也曾听哥哥给我讲过,他被两个中年男人从酒吧里扔出来,摔在酒吧门口的大理石地面上。他讲的时候,竟然是淡淡地,像在说着今天走过马路时偶然看到的场景,像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但我记得,哥哥告诉我的,要成为他的骄傲。

那一刻,我感到温暖,感到幸福,虽然这幸福小小的,低低的。

要成为,他们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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