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狂一点,再狂一点!
以一种无处不在的形式浸透在生活的前前后后,用一种崭新泰然的姿态存在于自身的时时刻刻,徜徉在专属于我们的韵律之中,年少的花样年华,总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所以,秀出你的坦然,燃起你的倨傲。少年,狂一点,再狂一点!
人说戏如人生,我说人生如戏,我们交替着不同的角色,我们上演着各自的生活。时间太瘦,指缝太宽,一眼时间就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若是静待窗前花开,那待到花开之际,还能在疯吗?有的,不过是掩面叹息,仅此而已。那么,少年,何不疯一把,狂一轮,像歌里唱的那样,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狂并非是释义里的瞧不起,而是在年少的时光里,本就应该出现的那一份轻狂,因为纵使它终会褪去颜色,却留下了更值得装裱的价值。那份狂,是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是倨傲,是桀骜,是本质,是在岁月的雕琢下唯一不会破碎的琉璃,是发出淡淡的亮光却不为尘世的纠纷,是内心的因为狂所以狂。
比如,轻狂的岁月,没有中年的稳妥,也没有晚来的闲逸,不过是自己谱写着自己的戏剧,带点忧伤,带点迷茫,却不会彷徨。就像许多人中,有很多性格一样的人,但放眼望去,却只有一个你。当你怀着年少轻狂的心,奔复着年少轻狂的路,总忍不住会去触碰那学校所谓的潜规则,却触碰那心底的纯白,没有原因。在同学不小心碰了你的时候,你又忍不住打过去,就这样你打一下他打一下,老师却突如其来的出现,挥着棍子打了他一下,来打你时,你却倏地把手伸了回来,老师一恼:“下课来办公室。”第一次去办公室,没有压力感,反而带了些许的期待。而后你带着一双红肿的手出来时,却莫名其妙的偷笑。其实,这不是傻,这是狂,是从幼时的清丽变换为了年少的轻狂,似月华如水,却水如天。
狂并非荒诞,只是在应有的年纪里,拥有该有的思想,虽然带着几丝不可能的成分,却是最美的流年。像一杯柠檬红茶,酸酸的,涩涩的,但却令人欲罢不能,也似一杯苦咖啡,难以入口,但咽下去,细细品尝,却总会捕捉到令人意想不到的东西。
所以,狂是必然,也是偶然。不过你没去发掘罢了,就像最美好的宝藏归于记忆,领悟透了,什么也都放开了。时间是一个无聊的守狱者,不停地对生活玩着黑白牌理,空间像一座大石磨,非得把人身上的血脂榨干竭尽,那么生活则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一个刽子手,而刀刃上,没有明天。狂的岁月,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在或多或少中,便让岁月的年轮卡齿,让窗前的盆栽静好。不过,却让每个人都拥有了一份狂。而成就,也都是狂的程度如何了。狂的程度深,你玩的就是事业的巅峰,倘若狂的程度浅你居于位的也不过是普普通通。因为,狂的深度,是谁与争锋,有的是睥睨天下的傲气,有的是俯视世间的韧性。当然,狂不是轻视和不屑,因为每个人身上都至少有一点值得你欣赏。如果轻视了别人或是不屑于别人,那便不是狂了,那是傻,因为狂的本质里透出的是竞争,是打败,是征服,是在同一个高度里打败另一个人。那么,深度的狂也会让你的英气日益迸发,会让你的成就日益壮大。
面对世间的隐忍规则,少年,狂一点,再狂一点!
初一:梦本无真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陶渊明
认识陶渊明,是因为《桃花源记》,那是一片开满桃花的世外仙境,浪漫而神奇。可以说,是陶渊明在中国文人的心中建造了一个世外桃源——有诗有酒有无数桃花,有白发黄髫的怡然自乐。
陶是真性情的,这是他的可爱之处。我也是最喜欢这种可爱的人的,率性真诚,心无尘埃,宛如秋天的水一样,澄净、一眼望穿。与没有心机的人做朋友,可以说是快意的,一壶酒两个人喝到透底,一个烧饼两个人掰开,一人一半。世界上聪明的人多,可爱的人少,虚伪的人多,至真的人少。陶可以说一直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岁月老了,而心不老——依然是一颗赤子之心,沾不得半点尘埃。
陶是个明星,以至于现在在文中提起他,有种近“俗”的感觉。我想他在世的时候,未必出名,可能是做为一个“傻子”存在于世的。也近似于一个“疯子”。这与梵高,是很类似的。梵高也是死后若干年,才成了“天才”的。世俗的眼光看过去,他是分外可笑的,不通世故,不懂人情,不会外圆内方,圆融处世,可以说,他们都是“又疯又傻”。读陶的诗,有很多是很痛苦与郁闷的,更多的是愤愤不平,有点“愤青”。其实愤青,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现,世界上最美的造型是球体,未能做到圆融无二,是不圆满的。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残缺即完美,他的残缺,造就了他的完美。
他的《五柳先生传》,超然世外,最具性情。写自己不知何许人,亦不详其姓字,闲而静,寡言,好读书。但因其读书不为名,不为利,只为读书而读书,仅仅是一种享受而已。这种读书,可以“不求甚解”,在这种自然状态之下,大可以“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这与我们这些读书为考大学,求功名的学子们是背道而驰的。我想中国人为什么多虚伪?可能就来自于此。一面在少年时读这类文章,在骨子里灌进超然世外的思想,一方面又在社会的功利思想上拼命竞争。两种矛盾的思想如冰与火交融、共存,当然就把人都变成了伪君子,这种虚伪又那么自然而然——仿佛人从生下来,就该是伪君子了的。
真人难遇,除了佛陀之外,还有几个真人呢?老子应该算一个,他是得道高人。陶应该不是一个得道的人,只能说是一个可爱的人,与徐志摩一样,本性更淳朴,思想更天真,比一般的人更接近于自然状态而已。我用“野生”这个词语来形容他们,他们更像“野”孩子,虽然学富五车,但并没有被学问和知识所污染,他们的心是属于自然的,时时刻刻处处都流露出自然本性,赤子一般,干净得彻底。我偏爱这种纯净的人,傻傻的,但是很可爱。
我有一个表弟,曾经也是这样的人。很聪明,智商高,情商也高。年少时,不爱读书,却酷爱喝酒和泡妞。高三时把学费拿去请人喝酒,两个星期就喝光了。他父亲(也就是我舅舅),又凑了一笔钱,亲自给他交齐了学费,领了书。第二天,他却亲自把步行几十里路,把书背回去,当着他父亲的面烧了。可以说,我表弟是“任性”的,这种“任性”与陶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有异曲同工之妙。表弟到社会上混了半年,突然变了,变得酷爱读书了。这种奇迹的转变,源于生活的艰辛,他干的是“挑砖上窑”的苦力活,比陶的“种豆”还要苦。于是半工半读,自己用半年时间“挑砖”,半年时间复读,反复两年后考取了武汉工业大学汽车制造专业,最后在湛江某摩托车厂做了一名高级工程师。
理想与现实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很多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违背了自己的本性,选择了改变。唯有陶渊明,坚持了下来,物以稀为贵,所以他成了“明星”。陶是个好酒贪杯的人——“性嗜酒,可是家贫不能常得”。所以亲戚朋友有时置酒招待,一去就喝个尽兴,只图一醉。家父也是这样一个酒鬼,每日两公斤,没有一天是清醒的,外出逢酒必醉,其实这样的人在现实中是很讨厌的。邻村一个酒鬼,叫“秋宝螺丝”,更潇洒得成为笑谈。此人每日挑一二十斤青菜上街去卖,卖完,打一壶酒,边走边喝,走到半路,就醉倒路上,随地而卧。因为是随地,就免不了悠闲地卧在马路中央打鼾,开车路过的,总要下车,把他抬到半山坡上,才能安然路过。甚至有时在冬季,倒在水田里,大口大口喝水,直呼“好酒!好酒!”酒痴,竟如此。
陶渊明好酒,也有很多典故。据说他的居处,有块大石,每逢喝醉,就躺在石上睡觉,故名醉石。他当上彭泽令后,下令把300亩公田全部种成酿酒的秫谷,以保证常有酒喝,并说:“能让我常醉于酒,平生之愿足矣。”
我想,陶渊明就是做官,也会是个糊涂官,好酒的人有几个清醒的?所以佛家是禁酒的,酒乱性,真实不虚。经常看见小车尾部有这样一句个性说说:“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做官比起在家隐居,更不能率性狂饮,还要看脸色,卑躬屈膝,见风使舵,这些委屈,哪能忍受得了。我也是不喜欢做官的,因为做官,失去自由不说,更被人当孙子驱使。挨骂时要陪笑脸,官大的来了,要点头哈腰,奉承话也要说得恰到好处,陪酒也要看脸色行事。很多人受不了这种低人一等的委屈,就非常厌恶这一套,选择永不当干部。但不在锅边站,哪来油渣吃?随后的委屈,可能更多。但本性如此,哪能受得了?
看过一个故事,是说默罕默德还是柏拉图的,有一次他与弟子在沙漠里行走。弟子把一小袋樱桃掉在地上,懒得弯腰去捡,这时圣人看见了,默默弯腰捡起,悄悄揣在怀中。行走了半日,弟子又渴又累,可是又没有水喝,这是,他突然发现,前面每隔一断长长的距离,就会在地上意外地找到一颗樱桃。于是,他不停地弯腰。圣人只是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时候,我们拒绝一次弯腰,却要为此弯一辈子的腰。陶渊明就是这样,拒绝官场上的那一次弯腰,在田地里弯了一辈子的腰。我们何尝不是如此?因为本性,因为任性,结果苦一辈子。也许,这就是命运。性格决定命运,什么样的性格,就决定你是什么样的命运。陶渊明式性格,就决定陶渊明式命运。
归隐田园之后,陶渊明的生活是极其困窘的,“环堵萧然,不避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甚至还曾“乞食”过,可是他能做到“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这种修为,是很值得现代日益变得浮躁的人,沉迷于物欲中的人学习。有时他是真的是超脱的,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渊明的心不是总是超然物外,很多时候也是纠结的。可以说,他的人是隐居田园的,他的心并不是完全安静的,有时候还表现得很强烈。这在饮酒诗里可以看出,他的心里充满了不平,也充满了痛苦,有“荆轲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之句。鲁迅见了,就一针见血地指出:“(陶渊明)并非浑身是静穆。”说出了他的另一面,“济苍生”大志像一团永不熄灭的火焰,在他心中熊熊燃烧,也折磨着他。鲁迅说他因此而“伟大”。
其实人都是一体两面的。完全纯净的人,就是圣人。陶渊明不是圣人,他只是一个隐者。一个顺应本性,热爱自然的纯粹的人,一个非常纯粹的可爱的诗人。他的思想,更接近于自然,在矛盾里达到统一,有一种和谐之美。
他的自然淳朴不堕流俗的真性情,使得他的诗文朴素平淡,天然真色,直抒性灵,纯真可亲,舒放自然,意味隽永。他在士大夫的精神世界里建造了世外桃源,也在古代文人心中建造了一个净土。他隐名埋姓,读书适意,醉酒陶情,深藏避世,安贫乐道。他田园幽居,不慕名利,淡泊胸怀,忘怀得失。他与世俗社会格格不入,毅然决定永别官场,躬耕终老。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这就是陶渊明,归隐田园,物我两忘,在贫苦中完成了精神的涅盘,成就了人格的圆满。我是爱陶渊明的,因为我就是与他一样的人。不过我比他多了一样,我不愤世嫉俗,他“小隐”,我“中隐”,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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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一点地化开()转一点一点地化开去年冬天大雪纷纷。我和好友吵架的频率一如下雪,为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两个人心里都过意不去,迟迟不能开口求和。于是我们颇有默契地一同等待着矛盾一点一点化解,像数着日子等待着冬雪一点一点地化开。“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缓走“啪啪啪……”键盘飞速被敲打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信息教室中,已将近深夜,我们仍坐在电脑前一遍遍输入着学生信息。对面坐着的正是好友,我喜欢“今日事今日毕”,致使我们小组攻关到半夜。看着别的小组一个个走了,他什么都没说,一直低头打字。埋头干了一会儿,我觉得把工作分配清楚效率会提高,这个念头我从一开始就有,只是不敢越过我们之间的一层薄冰。抬头看看他,他正低头认真地打字,两人中间的电脑挡住了他飞速移动的手指。突然,他抬头看了眼显示屏核对信息,我赶紧低下头去。我的这一反应让自己感到一阵羞耻与难过,何必遮遮掩掩,好朋友之间连句话都不敢说吗?吵了架了连正事也要耽误吗?下了雪的路往往覆盖着一层薄冰,难道因此就不走路了吗?正了正色,我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将我们之间的尴尬化解一二。“那个,我分配一下任务吧,这样更快些。”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我忐忑地等待着他的回应。“好啊。”他抬起头,平静而认真地准备倾听。完工回宿舍,路上结了一层薄冰,我大胆地踩上去,大步向前走,一路听着碎冰断裂的声音。是了,冰雪正一点一点地化开呢。五九·太阳出头天气回暖了些,阳光打在窗外挂着积雪的树梢,等待着时机将它们融化。我将一杯咖啡放在讲台的玻璃板上,目光在玻璃板下的电脑显示屏上扫动,寻找着我要的资料。“哗啦——”,水杯应声躺倒,刚冲好的滚烫的咖啡在讲台上开了条棕色的小河,把透明的玻璃板换了个颜色,我拿着块抹布匆忙地擦着,眼看着咖啡就要顺着边沿滴到电脑上……挡板突然被抽走,我赶紧扑上去把桌子边沿的一点咖啡擦干净,险救电脑。正寻思谁与我有如此默契,抬头一看,是还在冷战的他!我小声说了句谢谢,看着他把挡板立在讲台边——“哗啦——”又是一声脆响,挡板顺着光滑的地板滑下来,转眼成了一地的碎渣。我俩争先恐后地去拿扫帚,赶紧清扫起来。正巧,老师走了进来,问道:“这是谁打碎的玻璃呀?”“是我,老师。”我们异口同声地说。窗外,太阳暖融融的,冬日的空气也温馨怡人。树梢上的雪变少了,正一点一点地化开呢。六九·河边春柳又是一天,我像平常一样走出宿舍,像平常一样和别人打招呼,像平常推开教室的门,却看到了和平常不一样的风景——黑板被粉笔涂得色彩缤纷,生日快乐四个大字飞扬着,飞到我惊喜的心里。桌上是一份包裹好的礼物。回想起他昨晚在教室里鬼鬼祟祟的身影,我会心一笑。回过头,对他笑笑:“谢谢!以后要一直做好朋友哦!”屋檐上的化开的雪顺着窗棂“滴答,滴答”地落下,河边春柳也抽出新的芽。终于,雪一点一点地化开了。七九河开,八九燕来,我与他的矛盾,一点一点地化开。1200字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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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近一点点一抹斜阳划过天边,恍惚间,我心跳加速:“哦,这原来就是我跟你之间的距离吧!”你爱和一群男生打篮球,在操场上挥汗如淋。有不少女生为你呐喊助威,你也因此变得亢奋起来,而我只是若无其事地走开,这时你匆匆向我看了一眼,然后又继续打球。你爱和一群漂亮的女生开玩笑,还没等她们反应过来,就已经开怀大笑。那爽朗的笑声和你凹陷的酒窝形成一道风景线,令那些女生陶醉不已。而你转过侧脸,看我的表情,我却只是笑笑。你爱在考试的时候抬头望天花板,一双空洞的眼睛仿佛是跌进了恒河。你四处张望,看见我在冥思苦想,手中停下的笔也在此刻转动起来。你爱在下课后说老师的坏话,然后总是笑笑。有时不小心被老师听到,被喊进办公室做俯卧撑。等到回来时已是满头大汗,而我连头也不抬一下,继续埋头做题,你也只好颓然坐下。你爱和一群所谓的好朋友在厕所学大人抽烟,然后在我面前假装吞云吐雾,十分惬意的样子。我装作没看见,你也只好作罢,后来老师对这事有所察觉,你在那个狂热的午后,平静地问我该不该向老师坦白?我只字不语,只是看着你。你眉宇之间渗透出一种冷气,让我的心凉了半截,我摆了摆头。从老师办公室传来训斥你的声音,而我只是屏住呼吸。你爱和其他班上的人聚会,非要拉着我去。我想在家复习功课,而你却一本正经地说在家憋坏了不好。最后我还是拒绝了你。你的背影和那抹斜阳交融在一起,像一个无助的人在沙漠里航行。你爱和一群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聚集在校门口正大光明地等某个漂亮女孩。看见了我,也只是不屑的表情。这次,我主动走到你面前,交给你一封信。然后,假装镇定地走好每一步远离你的路。我偷偷躲在某个路口看你,因为我不想早点回家再去背那些枯燥的八股文,虽然这比起在你面前假装不在意要简单得多。我看见你眉头紧锁,你看那封信的时间好比我浑浑噩噩过的那几天一般长。我看见你的双手艰难地从信上拿开,然后就真的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了……你还是走了,离开了这个有我的校园。正如我意料之中,那封信起了作用。我本以为你可以像被老师罚做俯卧撑时那样坚持,像被老师训斥后假装满不在乎时那样乐观。可终究还是我错了。毕竟我们不是一路的,如果我能在你打篮球时给你鼓励,在你讲笑话是给你支持,在你考试是给你动力,在你讲老师坏话时给你提醒,在你抽烟时给你忠告,在你问我时给你答案,在你邀请我时给你肯定,在你不屑时看我时给你微笑,或许你也不会走……可是那道坎我始终迈不过来,好学生与坏学生之间的距离感成为我越背越重的壳。最后,我为了你的未来,我的前程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希望你走,不要影响我!不要给我压力与负担!不要假装在我面前耍帅,不要在我面前讲一些无聊幼稚的笑话,不要在我面前表现出你对考试不屑一顾的样子,不要在我面前诋毁老师的形象,不要在我面前假装你会抽烟,不要在我面前说背书背多了没用,不要在面前等某个女孩,好像故意要让我吃醋似的。你要弄明白,我们之间是有差距的!”似乎这些语句深深刺痛了你的心,抑或许你也明白现在这个时候不是用来谈情说爱的,所以你选择了离开,带着这些沉重的记忆消失在了我的世界中……是不是我们彼此的心再靠近一点点,就会有不同结局呢?我问那抹斜阳,而他也像我以前对你一样,只字不语。“哦,这原来就是我跟你之间的距离吧!”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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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点幸福人生是一段不可忽略的短暂时光,当走过之后蓦然回首,一切宛若昨天。在这不长的行程中,能对它作出什么样的行动以及思考,也许是很多人都想的事情,但实际上,谁都没能得到最正确最满意的结论,这应该是人生怅然若失之根本了吧?那么,在缓步于生活的时间里,我究竟该如何去面对呢?感觉、回味并收藏幸福。突然想起宋代诗人罗与之的一首《看叶》,诗中说“红紫飘零草不芳,始宜携杖向池塘。看花应不如看叶,绿影扶疏意味长”,仔细品味,却感慨万分:人生之中,无数的繁华都会如春花般转瞬即逝,飘零于无痕;叶虽平淡,却能活力长存,能让人在其中找到一个视角与心灵依附的支点。一句话言之,就是芳华如过眼,平淡才永恒。在人拾足而过的岁月中,所曾拥有过的“满意时光”也许是不少的,但是当它消失了之后,我们又能如何待之?是等花还是看叶?值得思考。是的,如果将满意时光称之为幸福的话,那么这些幸福是否能长存于心呢?我们也知道,幸福不是一时的兴奋与感动,也不是一时攫得的荣誉与光艳照人,因为这些只是一时的跳动与燃烧,注定是有瞬间消散殆尽的。真正的幸福,应该是直接与我们心灵有关的,与世俗的一切和物质的一切没必然联系的,冲破肉体后根植于心并长久地滋润着我们的生命的感觉。然而,在今天如洪流般滚滚奔涌的社会中,这种感觉注定不会常有,再加上人生几何未知,所以数量必定不会太多。所以,在此忽然之间,面对幸福的到来,只有好好享受与收藏了。曾经有位博友问我:为什么你所写的文章中,总是有一种淡淡的哀伤?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回答她。也许,有时候的自然流露中,注定是来自生活的真实,然而在生活的真实里,不可能时时拥有最最美好的东西,因而在自己的指尖就不可能流淌出无限的快乐与幸福了。我所表达的是一种真实,而不是矫饰,文过饰非等虚假的美好,也正是我所决心摒弃的。而正因为我能明白生活中的太多不如意,所以我才会更想去珍藏和品味每一点点感动与幸福。就像苏东坡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所说的“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一样,追其反意而谋其志而已——我在乎幸福,想珍藏幸福。其实在生活的间隙里,我们也没少拥有过感动与幸福的。比如工作回到家中,与家人一起看电视或是打扑克玩游戏,在单位里与同事们亲切地交流、友好地问候和真诚地关怀,或是在节假日里远方的朋友或学生不经意之间给你送来几句节日的祝福,或是课堂上满足了学生渴望的双眼之后欢快而肯定地点了几个头,或是在旅行途中遇到几位相互关照和支持的驴友,还有历经几年共同努力之后把学生送上他们走上成功的征程,或是于山水之间欣赏到几处让自己惊叹不已的美景……幸福不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不是香车宝马与功名利禄,更不是随心所欲和大快朵颐,而是一种细微的意念,是灵性的感觉,需要我们用自己轻轻颤动着的内心去品味与察觉,它只是在心间悄悄掠过,忽然而已。不可能大把大把地将幸福捏在手上,也不可能将幸福挂在墙上然后如品名画般欣赏。幸福如时光,常如白驹过隙,所以,当心里有那么一点幸福感到来之时,学会收藏;当收藏了所有幸福之后慢慢去品味,那样人生之中就会有很多快慰与欢悦了。生活无尽,幸福只是一点点,只要善于存放和回想,便也成了无穷。人生短暂,幸福只是如断断续续的雨点,只要善于用心去将之衔接和保管,便也能让生活变得美不胜收了。12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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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诗狂,我为我狂每当人说“少女情怀不总是诗”,我总是狠狠地点头表示赞同。刚过了懵懂的豆寇,向花样的十八岁漫漂。但在这青春扬洒的褪变中,却独留一份对这世界的浪漫、向往、品评和情感。纯净透明,无关乎名利与世俗,只有真挚。也许正因如此,我才会把每天的“胡思乱想”看作是一件惬意的事。细雨时的街道,湿漉漉的像是黎明时的山间被露水浸过的花草,罩着一层水汽,迷雾朦朦。路上的行人,或急急赶路,或刻意停顿,享受难得的清爽。一阵风,混杂着泥土的味道----那是细雨的体香,却将我的思绪带跑。我置身江南的湖畔,狭的雨巷。青灰的天色,湿的墙角。伴着似有似无的琴调,有着说不出的感伤。寻着那吟唱,我看见一位老人坐在街角,藏蓝的旧袍,包裹着瘦弱的躯体,干枯的手,却轻盈的摆动着胡条。印满沟壑的面庞,尽是沧桑。浑混的噪子,却是能感受到执著的目光凝视着手中的琴,情深意长。他银色的发丝,黑灰毡帽,似乎与这天空相融,模糊了界线,化为画稿:彩云易散,琉璃易碎,世事易无常。一脚深浅,两步坑洼,潋滟水中红妆。半开的窗。坠坠的霜。缈缈翛翛与雨天阶凉。咿呀嘲哳。苍口曲调通天道。两相望。一袖缭绕任飘摇。这些文字在这样的画面前,不经意间组合,喃喃的从我口中流淌。我恍然,而老人小巷早已不见。此时的我,还是这繁华街道中因细雨而流涟的一个。我微微叹气,继续着现实中归家的步伐。走到家门口的梧桐旁,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停歇。天色微晚,太阳已沉下了半个身子。但火烧似的云彩却将天空点亮,红色,紫色,似浓烈的墨色泼洒天边,流云尽染:嫣红的云,一连绵绵。天底的绯绯,漫漫片片。横跨的一弯虹,朦朦透透。我站在地平线,手接云天。闭眼,幻灭,暗黑圣宴。忽明忽暗的微光,哀哀怨怨。咆哮的绝望,低咒的迷惘。一寸一寸,吞噬暮光。惊觉,眼睫颤颤;轻叹,犹似霜寒。恍若隔世,梦如真一般。云海飘散,唯留繁星斑斓.......我睁开眼,怅然若梦,彩云已逝,夜幕初降。“叽喳”“叽喳”我有些僵硬的低头,看见几只小鸟在梧桐下瑟缩着,细雨的痕迹在它们身上尽现,湿湿的,凉凉的,新生的雏儿在细雨下同样微微打颤,它蜷缩着姿态,竟让我觉得是一只紧闭在铁窗下的囚鸟。紧紧地靠着铁窗,在黑色的空间里,颤抖鸣咽,铁窗间泻出的冷光,碎落在它身上。冷光映着它的明眸,竟有水色的反光。眼泪!那是从眼角倾泻的水。我想伸手安抚,却怎样也伸不进那银灰的铁墙。我无力的退后,只能静看着那不可触碎的画面。泪眼朦胧:眼泪。有咸咸的味。涩涩斜吹。混杂尘世苦累。眼泪。是为谁?洇连旧页的皱纹。磨糊了墨痕。何以复回。眼泪。泣咽霏微。滴穿深蓝的衣带。渗入骨透彻心扉。我永远不会再背对你流泪,因我不愿自己的眼泪不知身世,轻易摔碎。人、“噗”画面似烟般四散,我慌忙去抓,却再没了踪影。夜色正浓,静谧的园子里隐隐的传来了晚饭后人们散步的交流声,小孩儿的打闹声。抬起脚,僵硬的腿使我一个趔趄。我才意识到自己已在梧桐下让了很久,返家。十六七的年龄,总是爱幻想,有着淡淡的小悲伤。而我,总把这一撮撮细碎的小悲伤串成句,连成诗,反反复复地回想。少女情怀总是诗,我为诗狂,我为我狂。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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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骑狂想》序狂想的篇章总是无意中就会陷入光的沼泽。那些重重叠叠来回活动的光斑,曾经一度成为生命中最坚强的支撑。印象里最深刻的是林海蓝手腕上的手链在光线的折射下总能透出毛茸茸的光感。那些小小的温暖,几乎把自己拉进了昏暗的深渊。——真是很想快点逃离你圈下的世界。——那个我一直依恋的,一直不愿离开的地方。夏米在面前的纸上刷刷地写下几个字,然后从口袋里拿出电话打给浅安。浅安似乎是正巧在等谁的电话,提示音刚响了一声夏米就听到手机那边传来浅安的声音。还是与平常一样温和的声音,让人可以猜到是脾气好到不行的人。对话也没什么特别。无非是“已经安全到家”之类的话题。倒是快挂电话的时候浅安的一句“要不是你打过来,我已经准备打过去了”使得夏米小小地脸红了一阵子。果然还是那么懂得照顾人的少年。谨慎、温柔、帅气、安静的少年。甚至像是看到男生合上手机以后又重新投入到演算数学题的认真样子,以至于夏米在合上手机的时候也稍稍地弯了嘴角。似乎是和浅安莫名其妙地就熟悉起来了。很快就熟络地跟自己亲哥哥一样。夏米从前是坚持不去篮球场那样的地方的,即使是林海蓝在练球也只是分几秒钟的神从窗口望出去。但现在却几乎要每天去那里。原因是浅安希望自己可以每天去看他打篮球。如果是别人这样说的话,夏米觉得自己一定会不屑一顾,认为他是在炫耀篮球打的有多好。但是这些话从浅安嘴里说出来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夏米一直记得浅安说的时候好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自己笑着答应的时候少年也是松了口气的样子,回报给自己一个大大的笑容。让自己始料不及的事情有很多,比如那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同桌用幽怨的目光看自己,说,小米,你是怎么认识外面那个男孩子的?!夏米随口说了句“啊?”然后转过身去看窗外。出乎意料地看到靠在阳台上的浅安。那是那个黄昏里浅安最让夏米感动的表情。少年拿过夏米肩上的书包斜背在自己身上,然后拉起女生的手就开始跑起来。手心里明显比自己热的体温,以及男生跑起来的时候稍微露出的锁骨,让夏米觉得甚至可以用“幸福”来形容。以至于男生那句——你说过去看我打篮球的啊。也莫名地变得温暖起来。你知道么,浅安。那天你拉着我的手奔跑的时候,一刹那我突然觉得对我来讲,像来自神的国度的男孩子一样的人是你,而不是那个我曾经愿意为了他付出一切的林海蓝。夏米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用“乐极生悲”来形容,到了篮球场第一个看到的居然是林海蓝,更加让夏米惊讶的是林海蓝看到浅安之后居然立即跑了过来。我曾经执着地喜欢的优秀少年,他朝我的方向跑来,看到我和浅安握着的手,说:“咦,女朋友么?”夏米握着浅安的手松了松,然后又更加用力地握住,仰起脸笑着说:“对啊,你好。”——我曾经以为这样的事情仅仅是我对你默默地喜欢,但浅安却也莫名其妙地被我拉了进来。只是条件反射一样地想给你留下印象。既然你的记忆里不可能出现一个叫做“夏米”的女孩子的话,只要被你记住,即使被帖上“好朋友的女朋友”的标签也不是不可以的啊。因为。只是单纯地想要被你记住。——还有,浅安。那个让我感受到爱跟幸福的男孩子。对不起。1200字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