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欢欢350字

小狗欢欢

350字 三年级 写景

小狗欢欢

长春市东长小学三年二班

董笑宽

我们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字叫“欢欢”,我们全家人都非常喜欢它。

欢欢全身都是黑色的,长着又长又密的毛,抱在手里软软的,就像捧着一团黑色的棉花似的。它的前爪和后爪跑起路来飞快!连我的遥控车也跑不过它!最让人喜欢的是那只鼻子,湿漉漉的,一会闻闻那儿一会闻闻这儿,非常有趣。

欢欢爱吃骨头,每当我吃完鸡翅就把骨头扔给它,它就会站起来,或者转几圈表示感谢,然后就跑到客厅的角落里去啃骨头。

每当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它都用那锋利的牙齿把一双拖鞋给我叼过来,还汪汪的叫个不停,好像说:“小主人回来啦!小主人回来啦!”瞧,它多可爱啊!

我常常带欢欢去溜达,刚一出门它就跑了出去,叫它它也不回头看。如果来一辆汽车它就会“汪汪汪”“汪汪汪”的叫,要是来了一只小狗,它就会在那只小狗身上舔个不停。

这就是我们家聪明、可爱、机灵的小狗欢欢,你一定也很喜欢它吧!

(指导教师:丛蓉)

原点

550字 初二 议论文

男孩和女孩住在同一个城市里,同一条街道上.

城市的夏天,空气很浮躁,街上的人们透不过气,似乎悬浮在空中摇摇欲坠.

男孩住在7楼--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每当清晨的阳光斜斜地射入阳台,撒在他手指上有清晰可见的影子,他弹起他喜爱的钢琴,乐符一个个从指尖流过,汇成一曲美丽的乐章.音乐传到了隔壁女孩家,女孩也住7楼,但却是因为需要安静的学习环境,她晚上埋没在一本本练习里,早上听男孩优雅的钢琴曲,两年没有中断.

他们行同陌路,却能在汹涌的人群中找出彼此的面颊.

他们都是随和的人,太直白是变相的索取.

终于,

男孩考上了音乐学院,成为了一名颇负盛名的钢琴师,带着钢琴特有的气质,一个人寂寞地留恋于各个城市.

女孩去了PEKING

UNIVERSITY--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四年后,她赶赴澳大利亚留学.

很意外的,男孩也在澳大利亚深造.他们相遇了,

不约而同地站在Buskers街的钢琴店门口,外面淅淅淋淋地下着小雨.男孩给女孩弹钢琴,很怀旧的《Romance

In F

maj.》.女孩的眼睛开始晶莹.接下来,如同小说中说的那样,他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而当他们各自撑伞离开时,男孩没有回头,女孩也没有回头.他们依旧随和,并固执地认为没有谁会用5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更不会有人在5年的远行后,依旧想回头找那个人,而且是个背影.

然后,就是这么一个原点,男孩和女孩不停地绕着,从暖季一直到微霜时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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