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的味道
最近我读到了《双城的创伤》一文。
文中写道一个学校六个孩子接连服毒自杀,很长时间以来没人愿意倾听孩子们的声音,对外只说是孩子间的“邪教”。面对孩子们先后自杀的事情我的震惊难以言表。于我来说,面对这样的言论,我心里对那些孩子定是没有怜惜只有批评讽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随意自杀!可了解真相后,我心里却极酸楚。同样是学生,我们的生活可谓苦中有乐,可文中所写的孩子们却只有痛苦。第一个女孩因受人侮辱自杀,其余五个因自责未保护好她而先后自杀,所幸五个孩子都被抢救回来,可女孩却再回不来。所谓邪教,不过是孩子间深厚的情谊,但他们的声音,没人倾听。父母的不理解,校方的压迫,村中人的鄙夷,社会上不明真相的人的不屑,让这些孩子再不开口,有的甚至想继续自杀,死去女孩的弟弟自姐姐死后便再不说话,他在日记里写道“姐姐死了,便再没人愿听我说话。”
这些孩子的声音中透露出的是对被倾听的渴望与终不被倾听的绝望。试想,若女孩自杀前,有人倾听她的痛苦,跟她一起分担,她还会自杀吗?若社会倾听了孩子的声音,及早打破“邪教”的谣言,那之后的五个孩子还会自杀吗?看到这样的事件,我们不禁自问:到底是什么逼死了这些孩子?
是我们心底高人一等的意识,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轻视。现在的人们虽然每天念叨着人人平等,但有谁能与没有发言权的孩子们站在同一高度、带着平等与尊重的心与他们交流沟通?弱势群体永远存在,他们应该得到社会的关注、尊重和保护,应该被我们以平等的姿态倾听和理解。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声音值得我们去倾听,这些声音中有太多情感太多味道值得我们用心去体味。也许是这些孩子一样的苦涩,也许是酸涩、甜蜜,也许只是清清淡淡的,不同声音中有不同的味道。
父母,老师,同学,政府官员,贫困农民,艾滋病人,同性恋者……太多人发出了太多声音。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习惯于相信社会“高层”的言论也更关注他们所传达的信息。但我们是否想过,社会的弱势群体也同样应被我们关注、倾听和理解?人人都有故事,都值得我们尊重,值得被倾听。也只有在倾听以后,我们才能品味到他们声音中的味道,针对他们生活中存在的不足作出改善。
希望我们都能认真倾听社会各层的声音,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尊重,用心体会各种声音中不同的味道,一步一步完善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使其更加和谐、平等、有爱。
声音色彩神七
在太空中,一个宇航员用力打开舱盖,扯开嗓门大声说:“胡主席您放心,全国人民放心,我们保证完成任务。”这声音从遥远的太空中传到我的耳朵里,这声音从电视中传出来,我想全世界人民都能听到,我非常自豪,航天员说完挥了挥手中的五星红旗,这颜色表示了中国人终于也可以行走太空了。
从太空中看太阳和地球上不一样,从太空中看太阳,太阳外面有一层白色的、刺眼的光,从地球上看太阳没有白色的光,从太空中看太阳就像一个白玉盘,又像扒开皮的绿豆,还像白年糕。
从太空中看地球,地球是蔚蓝色的,外面还有一层白色的“外壳”,地球像一个太空中的水池,又像是一个巨大的珍珠,还像电脑游戏“魔兽争霸”里的“复活石”,这颜色让我感受到从小就要保护环境,让地球变得更加蔚蓝。
十五分钟到了,航天员太空行走圆满成功,我想我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也要像他们一样上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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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味道当初听到一位乐评人在对“林肯公园”的新专辑表示评价的时候,问了自己一句,此刻是否应该将往昔所有关于林肯公园的记忆清空干净,再以最纯粹的的目光来解读这些歌。我想起这句话,突然之间觉得这种疑问是出自心底最彻切的直白与对讲。我很喜欢张悦然曾经说的一句话,她告诉我,无论做多少的读书笔记,事过境迁之后,亦不能再从往后的时光中重拾初读时的那一份心境与体悟。因为这样的阅读与尝试,只能有一次。我想我是微笑过亦是震撼过了。所以八月初的时候,我在书架上密密麻麻各类世界名著宽阔的书脊间找到这部仿佛遗失许久的童话,如同冥冥中的定数。内心又像是被梦想托起,重有飞翔了一次。你当然记得那个男孩的名字,叫做里奥姆。那个生长在印度肤色黝黑笑的时候能露出一整排好看牙齿的少年。他在那个令人疯狂的夏季凭着一个十二岁少年清澈的勇气与信念用一头奶牛换来了三粒魔术种子。让我想想,哦,是的,当时你笑了他很久,因为你明白地很,用一头奶牛换取三粒不起眼的树种,简直是一种愚蠢。不过当你后来发现这粒种子真的因着它倒长的姿态在地下开辟出新天新地的时候,你也终于为此而渴慕与兴奋起来。其实我很想念当时的你,能为这样小小的情节激奋很久,梦想是你的帆,那样饱满。而后来里奥姆也的确不负使命地带着你,哦不,是陪着你走完了这一趟充满奇趣与哲韵的神奇旅途。你从树中出来的时候,从未想到过周围的空气会甜蜜和清越地像是被阳光绞成了一团蜜砂。是的。就是这样的环境。八月初的天气有着超乎想象的温和与晴朗。清楚地记得七八年前亦是在这样一个明媚的下午,读完了它。我还记得书中的雅宾从那座无人空旷,寂寞丛生,爱恨消弭的城市里出来的时候那激越的心情;还记得面包公主的脱离了伤心之地,重新在两个男孩子身上找回温存火种的明澈笑颜。坎达尔他一路吹着轻快而透亮的笛,引着我和这些伙伴一同走过幽暗而未知的魔树。《魔树》从一开始便给出了一个经典童话惯常使用的镜头,孩子与国王。当懵懂的勇敢遇见历练而成的谨慎,本是一种矛盾与情节的交织。或许当初坎达尔并没有刻意地追求与讲究如何以最恰当的手法安排这样一个开端,可无疑这种开门见山与儿童内心相贴近的叙述方式,已经为它的深入人心打好了坚固基础。当所有童话家都构思着那株靠着一粒大豆种子而长出直入云霄的藤蔓之上,到底还会有多少鲜为人知的天堂故事的时候,坎达尔将树埋到了地下,这是一种匠心,亦是一种深意。当他决定将那些大大小小值得被冠以“无理”“可笑”“失衡”的事件加以描述的时候,他大概便已意识到或许这些事本应该在暗谧的地下进行曝光,才更为合适。同样是一粒带着神奇魔力的种子,它却通到了地底深处。坎达尔决定让里奥姆去冒这次险,因为他相信里奥姆的眼睛不会让他失望。而他亦的确做到了。从最初遇上的那个黑巨人开始,坎达尔便已将里奥姆放置到了一个与地上世界类似的环境中。黑巨人反常规而暴烈的性格,让这些地下的黑人严格控制并奴役着大批白人,无疑是对现实世界种族歧视与民族失衡的否定。请暂时原谅做为黑人的坎达尔在此处带着些须偏激或张狂的幻想。可幸亏有里奥姆在。因为他是里奥姆,所以他将以一个孩子的身份充任世上最公正的法官,举夺这个地下世界的秩序与平衡。他用来劝解的方法很简单,他让黑巨人和白人一样割破了自己的手,当相同殷红的血液滴流而出的时候,这种人类从起源开始便保持着一致的颜色瞬间昭示了这个世界上没一个生命在本质上存在的雷同与相亲。小时候为这样割指流血的场景心悸了一阵。如今读起却是一种由心底认同而起的温暖。我想这部在95年译入中国的童话,其内里含有的这种思想本是与即将接近的奥运会,以及所一直倡导的奥运精神有着点点滴滴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是相同的血液,来自同一个生命点。那么彼此之间又有什么理由不来袒诚相待,和睦而处的呢?坎达尔无非是想喊一句民族平等,但这却恰恰让人反思起每一份值得珍惜的和平与安宁。你于是觉得心中重新被灌输了能量。来自书的,亦来自这世界。你跟着坎达尔前方那飘忽不定的笛音徐徐前进,遇到了这个多年来你始终不曾忘却的老朋友,是的,他就是雅宾了。那个生长在全自动机械城市的寂寞男孩,那个有着无需感情只需操控的倔强男孩。你多么希望可以再上前摸一摸他的脸,多年前和你一样失少着棱角的脸,你握着他的手,心中无限感触,这是多年以后你能够重温到近在咫尺的体会与震动。雅宾,你长大了。他就是接下去我要说的雅宾了。这个传奇的男孩,我想若是说他影响并感动着我这许多年亦是不为过的。关于雅宾的身世,或许有些不可思议。他那天才而嗜金如命的父亲,为了攫取更大的商业利益,凭着毕生精力为儿子打造了这座金碧辉煌,全部机械自动化的空城。而这疯狂的父亲也为此砍去了他儿子最宝贵的八根手指,双手之上只残余孤零零的两根大拇指。理由便是,只需要按动电钮便可以控制的城市,那么要那么多的手指又有什么用?在彼时的印象中依然带着或多或少疼痛的阴影。少年残缺的手掌经常飘忽流转地漾进我的梦来。总要为这个可悲的少年叹息出声。而今读起,却感受到是一种少年偏执而激狂的冷漠与傲然。那份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王子般的自信,那份桀骜不羁的少年意气。当我们将所有繁华与虚设的背景剔除,留给雅宾的,便是一片灰白而广阔的天空。只不过他是一只没有终点与目标的候鸟。于是迷茫而孤单。这多像今日站在十字路口的我们。当我们心心念念喊着往日响亮而明越的口号,看着远方可以义无返顾地相信这种奔跑是会通往幸福的时候,也许只有里奥姆这样一个来自不同世界,不同心情,不同不同遭遇的人看来,这才是一种决绝而自傲的孤单。孤单。每一份成长里始终都伴随着每一个少年的孤单。生命把它当作馈赠于你的礼物。总有这样的时刻你把它从清澈的时光之河里打捞起来发现它有着琥珀一样精致却又忧伤的光泽。但雅宾总是幸福的。因为有里奥姆,记得不久前看的电影《当贝利遇上爱丽丝》。影片的后半部分年老的爱丽丝老年痴呆一样,漫无目的地走上街头,突然之间大雨滂沱,这个华丽的女子之前种种的繁华,博学,成就一扫而空,被雨水涤尽并冲走,惟剩一具空虚的壳,尽述不了这残剩的悲凉。而若不是里奥姆,雅宾有天或许也会在年老的一日站在空旷的华贵的城市里,仰天长叹。可如今他跟着里奥姆离开了那里,他舍弃了那些虚无的金银,保留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童真与勇气,这又是怎样的可贵。一直记得这一幕。里奥姆与雅宾走散之后,雅宾在一个悬崖边不慎失足,他靠着残缺的手掌拉附着自己,他想起里奥姆和朋友们,他决定不能死,于是当他以一个超乎十岁儿童的毅力流着眼泪从崖边脱险登地之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十根手指完完整整地重又长在了自己的手上。请先不要追究这样的科学性或可能性了。这本是一个令你鼓舞与兴奋的瞬间,你仿佛看到的不是雅宾的重生而是自己的重生,当雅宾的十指芽一样凭着他的耐力和毅力重出而起的时候,你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自己有多少坎不能跨过去呢?而你如今读起,这儿时便深埋在了心中的情节又一次深深打动了你。你又闻到汗水与泥土的味道,成长与疼痛的气息。一切都是值得的,你必定明白,这便是生命的本真与蕴意。终于是又一次站起来。是雅宾亦是所有产生共鸣的心灵。坎达尔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对那些粗滥的世俗之舞的不屑和排弃,更多的是对这样一种纯净而勃发的少年的内心的赞美。而如今再深一步想,便能真正以小见大地体味到人类的终极精神旨归。在重塑和改变上,不正是如此吗?我突发现自己讲得很多了。还有更多,关于面包公主,那个落泪成珠的美丽女孩,妖蛇之灾里三个孩子相拥抵御着恐惧的画面,银面人的笑声,历史老人的循循劝导。种种印象都是不能忘却的回忆与提醒。之前我告诉母亲我要为这部童话写篇感受的时候,她笑笑说,这么幼稚的书吗?我抬头看了看整齐的书脊,梭罗孤傲地行走在瓦尔登湖上的背影,福楼拜对于包法利夫人极尽艺术地描摹与表述,纳博科夫所深爱的洛丽塔和晨光,我怎么不能相信这本童话所包含的不仅是童性的光泽,更多的亦是对这世界的感叹与思索的光辉呢。即便是在行年之后,我终将是忘却此刻年少蓬勃的情绪,但至少,有这样一个和我相仿的少年陪我走了一段路,那么我回首的时候便不再那么寂寞了。有人说《魔树》是一本讽刺小说,不能否定。但可以先不不要管这些纯文学意义上的价值与文字地位了吧。我合上书的时候,阳光纤尘未染。那个黑发黑肤的男孩在暮光里又和我招了招手,一番叙谈之后,我终于觉得,带着这份新的祈盼和爱,又可以勇敢地上路了。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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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春的声音,品品春的味道编者按:春天来了,但是她在哪里?让我们写一封信,给春天。告诉春天,你的快乐,幸福。春天笑了。孩子们,快走出教室,闻闻花香,听听鸟语,看看小草。让春风带来温馨,让花香溢满真情,让鸟语填满快乐。走出来吧!大自然属于你们!你们也是一道风景,独好。——珊找春天春天到了,春天到了,我们发现了许多“春天”。你看,你看!一棵棵大树、小树换上了浅绿色的衣裳,一棵棵绿油油的嫩芽钻出了泥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花坛里,五颜六色的花朵,争着开放,红的、黄的、紫的……,真是五光十色、争奇斗艳!在鲜绿的小草旁,有一丛鲜艳的杜鹃花静静地开放,真好看!再看小小的水池里,泉水清清,鱼儿摇着尾巴快活地游动,它们的小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我爱春天!”桃李园里,一朵朵粉红色桃花竞相开放,美丽极了!一棵高大的迎春花树最引人注目,上面开着金黄的迎春花,犹如一块块金币。各种花草树木填满了美丽的校园。啊!春天是多么美丽,春天的美景是多么令人难忘!我爱春天今天,我们去找春天。小草从黑黑的泥土里钻出来,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小鱼也出来了,在绿绿的湖水中玩耍。迎春花开了,黄黄的花朵,非常美丽。我还看到了一种说不出名字的小树,它绿绿的,芽儿尖尖的,真有趣儿!小鸟回来了,它们一群群地飞回来了,叽叽喳喳,好像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鸟妈妈开始生蛋了,“嘘!”千万别吵她,让我们祝福她生个健康的宝宝!桃李园中桃花开了,我闻一闻它的香味,哇!就像一朵朵桂花。蝴蝶兰开了,红的、黄的、紫的……那么多颜色,真让人眼花缭乱。大叶树长出了圆圆的花苞,叶子也变得很大。竹林里竹子绿了,笋芽儿冒出尖尖了,只等一场春雨,它们就“长大成竹”了!春天的变化真大啊!我爱春天!春姑娘,欢迎你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哪里?春天在校园里!春姑娘叫唤着娇嫩的小芽,小芽从黑黑的泥土里探出头来,伸了个懒腰,拍拍身上的泥土,用好奇的眼神看着这个世界,仿佛在说:“哇!世界好美呀!”水里的小鱼在快活地游来游去,仿佛在说:“暖和的春天让我能松松筋骨了!”春天到了,小朋友们脱下了棉棉的冬装,出来高高兴兴地玩了。你看!路旁的桃花开得特别鲜艳,仔细闻闻,还飘着淡淡的清香呢!迎春花开了,黄黄的花朵不正是春的使者吗?竹子也都争先恐后地发芽了,象脚树结出了青青的大果子,好像在为春姑娘喝彩呢!春天,是多么美丽,多么温柔啊!我看到了,我看到了,春天正向我招手呢!90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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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最近迷上一家书吧。有次放学回家,不知怎地就走进了那条巷子,绿色的青苔顺着墙角向前蔓延,巷子的尽头,便是那家书吧。第一次见它,它就那么安然的在一边,不沾半点铅华,深棕色的门牌不加丝毫修饰,透明的玻璃可以看到里面的格调,复古而又简洁,人并不多,却给我温馨的气息。推门进去的那一瞬间,心醉得一塌糊涂。悠悠长长的音乐在耳畔回旋,迎面扑来一股茶香,夹着丝丝缕缕的油墨味,在鼻间游走,深深地吸了一口,味道便已在心里挥之不去。书吧的主人很好,她会在阅读者遨游书海时静静悄悄地端上一碗茶,再优雅而轻盈的离去。当你满足的合上书本后,便会发现桌边有一碗沏好的茶,原来一直醉心的味道便来源于此。你端起小碗,轻呷一口,不浓不淡而清洌的茶水便顺着口腔一路向下,仿佛这味道要遍及全身,在你细细品味时,留下了满嘴茶香。我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捧一本似乎尘封多年的旧书,徜徉于历史的怀抱中,兜兜转转,抬头时便看见玻璃外的小巷。一片玻璃,两个世界的分割,我醉心于寂静中去看分割外的喧嚣,满足而快乐。偶然见到书吧的主人在泡茶,我放下书,坐到离她最近的木椅上,静静地看她。她抬头,向着我微笑,眼角是好看的弧度,黑色瀑布般的长发被一根丝带束在脑后,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她纤长的手指熟练地将第一次倒进的水倒出,好听的声音轻轻响起:“第一遍要洗去茶中苦涩,使茶甘冽。”我看着她将水又冲入壶中,墨绿色的茶叶上下翻飞,却随即又被她倒去。第二遍的水比第一遍要清的多,味却淡了不少,冲鼻的苦已经逝,只剩下冽冽的香。“第二遍呐,要洗去茶中凛冽,使茶淡雅。”她腾出一只手,将碎发别到脑后,又将第三遍的水倒进去。我看着她出了神,她仿佛是画中走出的女子,不夹一丝尘世的俗气,仅仅散发着茶与墨香。待我回过神来,一碗清澈泛着黄绿色的茶水已摆在面前了。我端起碗,轻呷一口,整个世界似乎都寂静了,周身只有书与茶混杂的好闻的味道,洗尽了一身的铅华。“我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匆忙的生活,没有耐心面对身边所有的慢节奏。然而真正懂得和领略生活的人,却都是慢节奏的,也只有褪去了浮躁和烦琐的人,才能体会这味道里所蕴含的意。”她看向窗外,露出一个淡雅的微笑,果真像是一个画中女子,不落凡尘。我闭上眼,任茶与墨香在鼻息间游走,不浓不淡的味道,也好似我的心境——释然、坦然、宁静。9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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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街边路灯照射下,我的影子忽短忽长,心情也宛如变化的影子一般“错综复杂”。我手中提着的塑料袋里散发出一股苦涩难闻的味道——中药的味道,也许这味道真的令人不喜,但当它飘入我的鼻子时,却化成了浓浓的爱的气息。小时候,一连几年都在喝中药,因为身体原因,医生跟家人说让我喝中药长时间调理,尽管我认为我的身体并没有差到这个程度。以前爷爷没什么事做,就负责给我熬中药,我一直抗拒喝这种一闻就很苦,喝下去要恶心很久的药,甚至认为自己的病没有到要一直喝中药的地步,于是在这种“危难关头”爷爷成为了哄我喝药的“使者”。有一次,爷爷熬药,我从房间里就闻到了很苦的中药味,心想完蛋了又要喝药。爷爷把熬好的药端到我跟前,说:“喝药了喝药了,把药喝了身体健……”话还没说全就被我打断了,“不喝不喝,太苦了,嘴里全是难闻的味道,我没有生病!”爷爷再三劝我无效,最后他拿出了一袋美食“,诱惑”着我,就这样,立场不坚定的我喝下了中药,我的眉毛皱成了一团,脸上的肉挤在一起滑稽极了,感觉就像整个人都掉进了苦药罐子,周身环绕着一股各种药草混合在一起的怪味。有时候我非常难哄,爷爷就会脸上表严肃态、拿出一个衣架,吓唬我甚至会打我让我喝药,现在回想一下,其实他并没有真正打我,只是轻轻的打一下,为了我的健康和将来。经过年复一年的中药的调理,我的身体真的有了很大的好转,虽然当时的我并没有把功劳归结于爷爷身上,依旧是那么不懂事、那么任性。直到喝中药的不是我了,变成爷爷了,我才真正感受到来源于内心深处自小到大积淀的爷爷的爱。在房间里写作业,厨房里又传出一股熟悉的中药味,条件反射似的想着坚决不喝药,愣了一会才想起来这是爷爷在熬他前几天拿的中药。走出去,看着年近七十的爷爷,头发有三分之一已经像褪色般的变成了白色,眼角的皱纹已经是三四条了,行动也没有以前那么利索了,正在像小时候给我熬中药一样给自己熬着中药。爷爷端起碗,眉头一下都没有皱把一碗中药当白开水一样喝下去了,我走过去问道:“不苦吗爷爷?”“苦什么,身体好才最重要,爷爷可不跟你一样,你小时候喝药真难哄啊,太调皮了。”“嘿嘿。”心中汹涌的满满的自责,想想,中药一点也不苦,恩……甚至有点甜,那甜味让泪水充盈着我的眼眶。转身而去,泪水顺脸颊滑落……味道究竟是苦还是甜,重要的是我们心中所想的是喜还是厌,或者是爱,在未来的道路上,心中充斥的最终会是爷爷的爱,是爷爷的爱的味道。9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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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生活中,总有些味道令人忘怀,成熟果实的味道,学习苦涩的味道,父母对我们爱的味道……它们触动我们的味蕾,流进我们的心房。而那种味道让我难忘,让我感动,让我追求——人性善美的味道。清晨,清脆的闹钟声把我拉出那令我依依不舍、温暖的小床。我伸了伸懒腰,知道今天要回旧屋看看。下车了,还是那我熟悉的宽敞街道,挤满了人。我环顾一周,发现一座简陋的小报亭,似曾相识,但又记不起来了。它四壁的油漆已经掉了很多,东掉一块,西缺一片,像一只得了病的流浪狗,有些裸露的地方还生锈了。我想起来要买书,但我不想到这家报亭。我在人群中踮起脚伸长脖子寻觅却看不见其它报亭,只好去这家。慢慢走近,发现这家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的报亭却十分清冷。一叠叠整齐列放的报刊后面坐着一位满头花白的大伯。“要买什么?”大伯呵呵笑着问,他的眼睛眯成一缝,两道雪白的浓眉向两侧弯,嘴角微微向上翘,满脸的皱纹却让人倍感亲切慈祥。“来本读者。话说大伯这么老了还开铺呀!”我说道。“哈哈!我这老骨头硬得很!别看我的店现在清冷,还有很多像你这样的人爱看书,我相信还有更多人喜欢看书的。我关门了,他们不就看不到,要到其它更远的地方了吗?用纸用墨印出来的书总比电子书什么的有魅力。”我愣了一下,似乎明白了什么。“多少钱?”我继续问。“我看看啊!”大伯睁大眼睛把书凑到面前,认真地看。“唉!老眼不给力啊!看不清,你帮我看看。”他脸上似乎流露出一丝惭愧。“6块”我说道。“好,你说多少就多少吧。”大伯哈哈笑着露出两排泛黄参差的牙齿,却分外显得和蔼可亲。我的内心在颤动,仿佛有什么潺潺流进我的心,看着老伯坚定认可的眼神,我明白了——是人与人间的信任。大伯颤颤巍巍地弯腰给我拿零钱,我看了手表,发现时间不够,抓起一把零钱就走,没走几步,就听见大伯用嘶哑的声音竭力喊道:“小伙子,你漏了一块没拿!”我感激的回去拿。“小伙子,你真是粗心。”他微微笑着,沉着声音说道,似乎带着慈爱也带着一丝严肃。我走了一段路,回头看。还是那座简陋的报亭,但我在那品尝到了最美妙的味道。回家时,又见小亭,夕日的阳光直射到小亭,发出了像金子般金色闪耀的光芒,在这宽敞,人来人往的街道,在这喧嚣、车流如织的城市。那一束光像炉火,温暖我的心房让人沉醉,迷恋。啊,这是多么难得的美景啊!我永远不会忘记这种味道!人性善美的味道!而我会让更多人品尝到这种味道。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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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岁月流逝,很多美好的事物渐行渐远,但在我心里,总有一份难以忘怀的味道久久萦绕……记得小学二年级暑假,父母经常带我去乡下看望爷爷奶奶。那时候,每次我都会和老家前院的一群小伙伴玩得不亦乐乎。等到疯玩一场快要结束时,也就到晚饭时间了。这时候,只有我一跑进家门,就会看到一桌子丰盛的饭菜,香味早就盈满整个屋子。不用说,那就是奶奶的杰作了。一桌的美味佳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切鸡了。我总是第一个扑到桌子边上,手一撑,腿一甩,用膝盖爬到凳子上,伸手抓起一块白切鸡就往嘴里塞。那嫩嫩的鸡皮,细腻的鸡肉,一股带着乡村气息的味道沁入心脾。每次饱餐之后,我就心满意足地跟着父母回城了,临到睡觉前,那鲜美的鸡肉味,好像还在嘴边回味无穷。后来,随着年级越升越高,回乡下的频率也越来越少了,每天的作业都堆得像小山一样高,压得我快要喘不过气来。一次语文课上,在一篇文章里作者讲到了对家乡的怀念,这也勾起了我对爷爷奶奶的思念,以及那让我一直垂涎欲滴的白切鸡。只要一念及,那鲜美的味道仿佛就浮现在眼前,惹得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在我再三央求下,爸爸妈妈终于同意周末带我回乡下一次。天空湛蓝,微风徐徐。终于又回到了久违的乡村,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原生态的风景,让人不由得心旷神怡。我迫不及待地推开大门。爷爷奶奶看到我来了,高兴地迎上来,又抱又亲。“好久不来看奶奶了,是不是想吃白切鸡啦?”看到我来了,奶奶甭提多高兴了。她知道我最爱吃她的拿手菜。晚饭时,我期待已久的白切鸡终于端上来了。我兴奋得一筷子下去就往嘴里塞。可是,我突然觉得那味道好像不如以前那么好吃了,不禁轻轻皱了一下眉头。“怎么啦,不好吃吗?”“好吃,好吃。”我嘴上应付着,心里却在暗自嘀咕。灯光下,我这才仔细端详起爷爷奶奶来,才几年的时间,他们的黑发已被时光染白,皱纹也无情地爬上了额头和眼角,那份历经岁月的沧桑,看着不禁让人心疼。是啊!他们老了,手脚也没以前那样方便了,做菜的感觉也可能迟钝了,火候难免会难以把握好,虽然白切鸡的味道有点变了,但永远不变的是他们对我的爱!那留在心底的味道,不仅是对一份美味佳肴的无限回味,更是岁月在心头流过的痕迹,是记忆中尘封的感动,是生命中最牵挂的亲情……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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