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迷城
整座城市就像一块屹立在时间大河中的顽石,棱角突兀分明,任时间的潮水拍打磨洗,渐显圆润。
城中所有的建筑物都以一种倔强的姿态直挺挺地立在天空下,散发出一种隐忍的钢筋水泥的味道。那些活着的土壤,被我们杀死,用尸体盖成了房子。
高楼大厦的玻璃窗明净而光亮,让人莫名地想到绷紧了的要啸开的神经。窗子清晰地映照出周围的景物,重重叠叠,如同迷宫的幻境。折射的阳光一片一片铺在尘埃落定的地上,中规中矩的水泥地面,毫无表情。
阴冷而恍惚的风呼呼穿过大楼夹缝间整条冗长阴暗的甬道。昏沉沉的时间仿佛越走越慢越走越慢,从头上轰轰碾过,让人听到全身骨骼发出沉闷的响声。满怀阴郁的心事随风摇曳,被拽成一面猎猎的旗。
那些无数烦嚣日夜里嘈杂的声响压缩成耳中一种强大的轰鸣声,透过不可捉摸的时间敲击着低沉的节奏,让人忆及那顽固的守望美好的记忆。可时间的洪流不可阻挡,淹没人的回忆。
这样的城市强大无比,每个人都是无奈散落棋盘的旗子,不由自主,空洞得像一只晃晃荡荡的空罐子。我们存在,可整座城市就像一座巨大的坟墓。或许,每个人只有自己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人,其他人都是时间一场玩笑的幻觉盛会,我们在这个路口相遇,相知而笑,擦肩而过,蓦然回首却只见物转人非。上帝说要用洪水清洗世界,时间是比洪水更可怕的吞噬一切的灾难。他是这座城市至高无上的独裁者。
这样巨大的迷宫的城市,有无数找寻出口的人群过往,让人湮没其中不能自拔,路遇各式各样陌生得无法记认又熟悉得近乎麻木的面孔,想对面的这个人是怎样活到今日呢。我们乏力的生命不得不遵循的时间轨迹不可逆转,强悍得让人惊心动魄。
我们每个人都是这座城市的创造者,也都是时间利用来演化一切的工具。我们每踏出一步,城市便分出无数多个岔路口,而每条都是一种可能,弯弯曲曲通向一个不可预测的故事。我们都是彼此的影子,互相承继着彼此的时间。我们都以同样的命运存在,存在在这座时光迷城里。
这样迷幻莫测的城市,有着苍灰阴沉的天空,低低地压着每个人的头顶,连空气都有一种碎掉的声音。
我们在城中的找寻浸透了时间的阴谋,我们的每一次寻觅每一次开拓都让城市恣意地膨胀生长。我们寻找着迷宫的出口,每踏出一步,通向出口的路却更飘渺地远去。这是时间的规则,是不可打破的死结。我们因规则而存在,捆绑在死结之中。
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显示出不可超越的精确和不可探究的神秘。我们永远无法触及时光迷城核心的本质,更无法知道时光迷城之外无穷的充满可能的时空是什么。我们所知的,是时间所给的,所失去的,是时间所带走的。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命运不可打破。
我们是时间的一场实验,以时光迷城为容器,不知其大其小不知由来去向的实验。
成长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成长路上白雾茫茫,经历一段琐事,体验一种馨香。小时候玩弄母亲的长发仿佛一束康乃馨的芬芳典雅隽;王安石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体验另一种尽情挥洒苦寒后的花香;初中时课本里写出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质,可知荷花散发的是一种贞洁、纯净的花香……
然而成长路上必然离不开离别时触人感伤的经历那是一种怎样的花香,又是怎样的芬芳?
曾经的好朋友一个接一个的离开,如同勃勃春水续其以东。是不舍,那是一种在离别前双方互赠的回忆,淡淡的稀落着杨花催人泪下的气息。是振奋,那是一种在离别时各自许下的祝愿,绵绵的散落着杨花撒下的缕缕纤细的馨香。是想念,那是一种离别后互相一起绽放的笑脸,浓浓的铭刻在杨花泌人心脾的芳香中。正所谓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是的,友谊是人生的一部分,然而真挚的友谊更是人生的一笔财富,但成长旅途中有聚有散,落花纷纷像树叶道别的时候那是他为了追求与大地拥抱一阵友谊不会结束,因为曾经的记忆是一段永恒的、不变更的拥有!
杨花,是离别的笙箫,但她散发的却是难忘的情怀,很深沉……成长路上有人沐浴康乃馨的隽永,有人沐浴荷花的贞洁,有人沐浴梅花的坚强,而我沐浴杨花离别的不舍、振奋和难忘!
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愁煞渡江人,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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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迷城《沙漠篇》“来真主了!”许鸿飞等人发一声喊,四处退避。“刺刺刺”一股粘稠的绿色液体喷到了他们刚刚站过的地面上,那里立刻升起一阵难闻的白烟,石板立刻软如烂泥。许鸿飞等人抬头仰望,只见黑暗中缓缓爬出一物,原来是一个特大型的德拉库拉库,它看来已经经过了变异,浑身都是浓重的紫色,圆圈似的斑纹,也妖异的闪动着。它看来是所有德拉库拉库的母体,因为子孙被屠戮而异常愤怒,终于忍耐不住而冲上地面,想狠狠教训一下那些杀死它后代的家伙。“吼!”它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叫,接着一曲身体,如旋风般冲了过来。欧阳远峰举枪便射,“哒哒哒哒”一长串子弹全部射到它的身上,可是由于德拉库拉库的皮肤上覆盖了跟多角质层而没有起到应有的杀伤效果,不过还是打得它一缩,欧阳远峰趁机避开。德拉库拉库愤怒了,它蜷缩起身子,直接撞了过来。没想到欧阳远峰早已避开,它一下撞到了古城中的建筑物上,直接将其撞塌了半边。接着又回过头来,发出了第二次攻击,这次它可就学聪明了,先是虚张声势,吐出一堆德拉库拉库幼虫,让其发动自杀性攻击,然后在许鸿飞等人收拾那些幼虫的时候,悄悄地绕到了他们的身后。接着在许鸿飞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偷袭。 />许鸿飞刚刚注意到德拉库拉库,它就已经冲到了身前。此时躲避已经来不及,看着飞速逼近的德拉库拉库,许鸿飞心一横,将冲锋枪横放护住胸口,接着深吸一口气,运转念力力量,一道念力波发了出去。不过,同时那德拉库拉库也撞到了许鸿飞的身上,“咔!”那支冲锋枪当时就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而折断,虽然有念力波和冲锋枪的阻挡,但那一撞的余势还是打在了许鸿飞身上,将其撞出了七八米远。许鸿飞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按了按胸腹部位,还不错,没断骨头。回过头来看了看,德拉库拉库还是没有什么大伤。它摇晃了一下脑袋,气势汹汹的看向他们。“擦,”在他们丝毫都没有注意的黑暗处,龟息蛇眠神功渐渐敛去,一双忧郁的眼睛漠视着这场战斗,但是声音却有些愤怒,“这德拉库拉库母体竟如此不知好歹,我引你来只是让你教训他们一下,又不是让你杀掉他们,尤其是那个人,对我很重要,看来得采取一点方式了。”那人想着,许鸿飞在最后的神庙看到他,会是什么神情呢?他回过神来,拿出了一只小玻璃瓶,捏破了瓶子,一股气体迅速逸去。 />《古城外沙漠》“嗯?”麦德斯发出惊异的叫声。“怎么了?”独孤宇奇走上来。“一股信息素,我敢肯定。比我用的还要先进,已经可以催使古代动物!那些家伙这么强大?!”麦德斯使劲的嗅了嗅空气,断定道。“不,不会是他们,”独孤宇奇肯定道,他已经看了他们的资料,没有会役兽术的人。接着忽然想起一人,“难道是他?!他为什么会帮那些人。这不可能!”独孤宇奇想起了在沙漠那人说过的话:“你对时局的判断很清晰,对力量的把握也很精确,的确是大器之才,不过有两点你还是都没掌握,那就是人性和利益。只有明白了人性之理,才能真正的会控制所有人。只有掌握了世间的利益,才不会被利益所控,成为这个物质横流世界的傀儡。这第一点会使你失败,而第二点则会要你的命!待到时机合适了,我会给你一个最后的考验。”“难道我真的错了?”独孤宇奇看着那人离开的背影,只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助。12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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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在一座被命名为真趣的假山上的迷宫里,我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可以走出去的路,半天都没绕出去,早知道就听导游的,不这么乱跑了。刚下过几场雨,地上湿湿的,台阶高低不齐,还有水坑,石洞一样的路很暗,我随心地漫步起来,或许这样可以碰巧走出去吧。走了那么久也累了,刚好看见前面有一座小亭子,便走进去坐下来休息会儿,不料天又暗了下来,怕是难免一场大雨吧,我就这样坐着,想着。不一会儿工夫,这雨就下起来了,望着一滴滴晶莹的水珠打着翠竹的嫩叶。我想到了我的生活,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一天到晚忙着学习,上课学,下课学,放假依旧在学,到头来我到底学到了什么。古代那些人寒窗苦读个十年,都出个状元军师什么的,我呢,7岁到17岁,10年的时光过去了,依旧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好像从来就没有爱好,从来就没有目标,像机器一样,每天完成别人规定的任务,那我的主见呢,我的特长呢,我个人的方向呢,去哪了?我又一次地迷失了。每天让我过这样生活的人不是老师吗,他们就像与我有仇一样,堆积成山的书本和作业,压得我连头都抬不起来,可我们一样也会有感人美好的时光啊,为什么毕业之后我依旧会想他们,他们是除父母之外同我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我们一起努力过,拼搏过,用汗水写下我们岁月的痕迹。我又怎么可以怪他们。天天监督我,整日整夜不放过让我念书的不是父母吗,母亲天天不希望我有空闲的时候,她总觉得我管不住自己,虽然我的确如此。我总觉得她把我当超人,觉得我可以学很多,完成很多东西,就算不可能,她的确有时强词夺理,但她不也是为了我好吗。要不,谁又会在自己生病的时候依旧照顾我的日常生活,我10点放学回家,她就等到我回家才睡,我6点上学她5点就起床做饭。无论我做出怎样的错事,最终她都会原谅我;父亲也是早起晚睡地整天接送我,他给我的呵护不少于母亲,他同我开玩笑,教我做人做事的道理,他满足我的愿望,给我讲有哲理的故事,虽然大多都是他自己编的,不过这才是更深的爱,不是吗?难道我要责怪他们吗?我每天都按别人的意识生活,遵守着许多哪怕是不成文的规定,天天听着左一句为了你好,右一句为了你好,我到底该相信谁,我到底该按谁的方法生活,为什么不可以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意识与认知,总被认为长不大,以后怕就真的长不大了吧。想到这,我又迷失了,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未来是什么样的,这是个迷,因为没有人能看到未来,没有人能改变未来。爱我的人希望我快乐,活得光彩,却用了他们的方法,带着我迷失了方向。现在我要走出这个圈子,未来的路我来走,未来的谜也只有我自己解。雨停了,翠绿的竹叶越发的葱茏,背起包,向着自己的心中的那个方向悠然地走去。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大概就是这个心境,终于我走出了迷宫。父母老师爱我,可他们的做法却让我迷惘,我不想这样,我想改变,我想有我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想法,也许你们现在会迷惘我的选择,但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们不会再迷惘,你们会理解,我们都会走出这个迷圈。12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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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我迷韩剧。不仅迷恋剧中的俊男美女,还对女主角的潮流服饰恋恋不忘。无论是精美的发型,还是华丽的装束都为泛滥的韩剧增添了不少色彩。尽管错综复杂的情感纠纷已成为惯例,分分合合但终成眷属的模式已深入人心,我仍然迷着它。说我花痴迷恋整容者,但不得不说整容的主角真得帅极了!说我EQ低,相信俗不可耐的剧中爱情,但事实说明那真的很浪漫!我不管其他人的看法,我就是迷它! 这就是“迷”,疯狂但理智的“迷”! 我迷旅游。我并不认为它是简单的放松娱乐,我更偏向于把它定位成一个短暂充实的学习过程。不管是去大国家,还是小乡镇,给予我的体验都是不同的。我常常面对着令人流连忘返的美景感叹地球孕育出的生命的传大。虽然旅游很累,但我愿意为它牺牲。牺牲的是精力,但收获的是新奇文化,何乐而不为呢?虽然父母早已对旅游厌烦,但我就是迷恋它! 这就是“迷”,奇妙而刺激的“迷”!我迷球类运动,有氧运动虽然有利于身体健康,但跑步、游泳等并不是我的强项,与之相反的无氧运动——球类运动却是我所亲睐的。首先,篮球。我并不擅长这玩意儿,但我享受投蓝的刺激与投中的快感。在运球的过程中充满“拦路虎”,但超越对手的感觉却是不可言喻的。身在其中的我也领悟了团队精神。其次,羽毛球。我打得还不错,多少能与同学厮杀几个回合。但唯一的也是我致命的缺陷——总喜欢挑高球。这种球的危险系数太高,打得令人心惊胆战。再有,乒乓球。这是打得最好的了。我与好友总是在体育课时珍惜一切时间展开博杀。不论时间多么紧凑,我都会抽空打几局。唉,就是迷恋它。 这就是“迷”,忠爱但不一定擅长的“迷”。 “迷”,这小小的字眼充满了我的人生。 我爱我的“迷”!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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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ecraft之迷石之城①》_650字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古老的传说。有四个勇士,它们的组队,叫迷石之城。这四个勇士,分别是:红石高手Killl、建筑者Jieke、怪物勇士Hab,和我们的药剂师Diwen。他们,一起闯到了下界,目的是斩杀下界守护者————EnderDragon(末影龙)。经过长久的抗争,末影龙终究还是被消灭了。他们高兴地欢呼着,保护了直到现在的和平时代。他们的历史就此结束了,当然,一段历史结束后,就会有新的历史,就此开篇……——————题记早晨醒来,鸟儿们正在歌唱着,一双朦胧的眼睛慢慢地睁开……“Xiek,你能睡到多晚啊,还不起来,不然建筑大赛就迟到了!”Simon叫到。我揉了揉眼睛,说:“好了Simon,没事的,我们绝对不会输的!我们要击倒他们!”Simon:“好了好了,至少不能让人在叫我们‘窝囊废’了吧。。”Xiek:“你不要老是想这些的,做好自己就行。”Simon:“你又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不会理解我的。”我看了看(这里我就是扮演主人公Xiek)盔甲架后面的PaXi(我家小猪),说:“小猪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也一样。”Simon:“哦,是吗?如果是这样就好了,至少我不是孤单一人了。”咚咚咚,从中间的梯子口传来了一阵敲打声……Xiek:“是谁?”我慢慢地靠近,拿起手中的木剑……碰!活板门开了!一个人从下面跳了上来!“哦!Pashe!你吓死我了!”………………六年级:黄恩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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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之城(第一章)_1200字在街角处,一个女孩儿提着行李箱,到处打听爱情路的位置,在那里有她的亲人一直在等待着她,虽然她们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见过面了。她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长大之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律师,也就是在前几天,院长说找到了她的亲生父母,经过亲子鉴定确定之后,她才踏上了寻找家之路.......一阵阵微分吹过,女孩儿及腰的长发和白色的连衣裙随风飘起,夕阳的余晖照射在女孩的身上,女孩儿那凹凸有形的身材加上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样貌使女孩儿像极了天使,她不知道,在一个街角一辆车偷偷的摇下车窗正在默默的注视着她……经过一番打探,女孩终于找到了爱情路520号,一栋豪华的别墅出现在女孩儿面前,女孩儿镇定自若的按了门铃,管家出来开了大门,接过行李,女孩儿进了家门,管家一一为她介绍,你面前的这两位是你的亲生父亲和继母,女孩儿乖乖的叫了声:“爸,妈”夫妇两个高兴的笑了,只见夫人说:“梓萱啊(女孩的名字),你还有一个亲生哥哥,他现在还没有下班,他叫梓晨,我啊早就想要一个女儿了,可是啊肚子不争气,不能生育,现在可好白白的捡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大闺女,哈哈,进来吧,我啊给你熬了鸡汤,一路上也累了,喝点鸡汤补补吧”……吃晚饭的时间到了,梓晨回来了,他一进门就高兴的说:“我的好妹妹啊,你可来啦!”梓萱呆呆的说:“你不就是我前两天帮忙打官司的那个人么?”梓晨笑呵呵的说:“对啊,前几天出了一点事儿,对亏妹妹帮忙呢,谢啦!”紫萱说;“家人之间还谈什么谢不谢的啊,好啦,大家都快吃饭吧”第二天“爸妈,我想跟你们商量点事儿”在早上的餐桌上,梓萱心事重重的说到,“梓萱啊,什么事儿啊?”“我不想在爸妈安排好的地方工作,我还是想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注:以后用第一人称来写)妈说:“恩,是啊,是该让我们的萱萱闯一闯了,是吧,老公?”只见爸爸点点头,喝了一口粥,慢悠悠的说:“是啊”我(梓萱)心里想到:原来继母也是个好妈妈啊,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坏哦!时间:早上8.30地点:欣然律师事务所创办人的办公室“梓萱啊,吓死我了,我以为你要辞职了呢,还好你没有”欣然(这里的老板)说完便拍了拍胸口,“师傅,总么会呢?我巴不得在这儿干一辈子!”欣然说“那就好,对了,我明天要去旅游,要去两个月,我不在的这两个月就交给你啦!我现在要回去收拾行李去了,拜拜,么么哒!”说完便飞速的逃跑了,我摇摇头,叹气道“比兔子还要快啊!”就在我收拾资料的时候,电话响起来了,“喂,你好,欣然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你好,我是文博,钰轩公司的律师,但是我们公司遇到了一件很难办的事儿,想请你们帮忙”“好的,没问题!”初二:杨媛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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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迷-那天,小猪球球刚从集市回来,便坐在了沙发上,一边吃着买来的蛋糕,一边打开自己的手机,来看看自己的微信动态。手机看着看着,忽然听见猴子毛毛和熊大在自己的家下面叫他:“球球,你在家吗?不是说好去野餐吗?”球球一听,顿时惊住了:完了,手机刷着刷着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这下可遭透了!球球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楼下,一脸歉意地对毛毛和熊大说道:“不好意思啊,我看手机把时间给忘了。”毛毛一听到又是这个说辞愈发愤怒地对球球说:“你都几次了,要么迟到,要么放我们鸽子,真是的!”球球满脸通红地解释道:“对不起嘛,下次不会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们还是去野餐吧。”毛毛失望地摇了摇头说:“不去了,你每次失约,才不跟你去呢!”球球觉得十分愧疚,想再说些什么可不知该如何开口,只能把头低了下去,真想像萝卜头一样,可以钻到地下躲起来。熊大打起圆场来:“毛毛你别生气,球球你也别太伤心了。我有一个办法可以改掉球球你的坏毛病。”球球一听,瞬间抬起头来向熊大投去希望的目光。熊大一本正经地说道:“1:我们所有人每周的星期一到星期六都到阅览室去打卡,从中午12:40到下午3:00,谁都不能迟到。2:球球你在纸上写上你今天要做的事,贴在显眼的地方。在手机的备忘录里写上要做的事情定好时间,这样既可以提醒你自己,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时间观念,慢慢的就不会再出现失约的情况了,球球,你觉得行吗?”球球连忙点点头。毛毛听熊大这一说,也很满意,便说:“那我们去野餐吧,但是球球,野餐回来之后,你可别忘了,熊大说的话!”球球开心地说:“当然了”。毛毛,熊大和球球便哼着歌一起去小河边野餐了。球球,回来之后,一直在想熊大的话,因为明天就是星期一了。他先在纸上写上自己明天要做的事,也把时间给写上去。写完了,在手机里定好比每件事要早20分钟的时间。又把纸贴在门上面。忙完这些,球球才安心地睡觉了。“起床了,起床了……。”球球的闹钟响了,他马上爬了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接下来一天的事情安排。不知不觉到了十二点多,手机的铃声已经开始提醒球球赶往下一个地点了。球球赶紧跑向森林中央的阅览室,进了阅览室,见一个人都没到,他欣慰地笑了笑,之后熊大,毛毛等等小动物才陆续到达。毛毛见了球球第一个到,夸赞道:“今天挺准时嘛!”球球只是对毛毛笑了笑。从此,球球按熊大的方法去做,时间观念增强了不少,小动物们都喜欢跟他玩因为他守时。手机虽然会带给我们很多有趣的东西,但请记住手机是一把双刃剑!10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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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之城散发着温暖的光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从哪里中止,时间总是在不停地走着它的路。时间并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只有现在,并且处于永不停止的变换之中。但它的的确确会给世界带来改变,给每个人带来改变,因为它的存在,一切都鲜活与生动起来。它会给人刻下过去的痕迹,由每一块每一片精雕细刻、华丽、富有生命张力的“时光砖瓦”,搭建完成着时光之城。从生命诞生的那一刻开始,再到死去的那一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终结,真正完成这座豪华之城。我望着日落下的时光之城,淡淡的阳光透射在城上,我又难免伤心起来,过去也是一种死亡吗?那现在又算是什么呢?那落日的盛典,拉下的天幕,蓝色褪下,愈发黑的天空,已看不见一只鸟一片云,被黑暗的阴霾笼罩。我在城中,点燃一支红烛,昏黄的灯火在静静地发光,照着周围,不明亮,但却乎可以给人一些温暖与希冀。天完全黑暗,但又衍生出各种颜色繁多的星,一片乌云被风轻推向远方,月光溢满一地,湛蓝的月光下,我望着远方,那里迷迷蒙蒙,被雾附着。冷冷清清的氛围中,在墙壁上孤独的影子,徘徊踱步着,烛光的弱小,还不足以将它驱逐。我感受这一切,似乎更伤心。窗外繁茂的树木郁郁葱葱,绿的迷人的叶子,在月光下,泛着迷人的色彩。风将一叶摘下,飘入我的手中,竟有股别样的香气。放手任它飘在红色温柔的地毯上,似乎正在跳舞。轻盈的舞步,却缺少音乐,我抬起手,轻敲起桌面,清脆的响声中却有着无形的但可以浸入人心中的魔力。视线被引到角落的红桌,摆着一盆茉莉,那般清馨淡雅纯洁,我惊于它的魅力,也因为它而得到一丝慰藉。那花朵,正保持着一种淡然,似乎看透了一切。我却不象它一样。虽然它是一个很美丽的生命,但它却没有感情,这是生灵进化的高点还是低谷?我伤心于我的孤独,整个时光之城也是显得十分冷清,冷清到我能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却地,整块天空景象变幻,一切都又不同了。月亮被满天繁星围绕着,映在池中,并为池中莲花映衬,好象笑容感染周围。整个宫殿的蜡烛,整个时光之城的灯火亮了,金黄的城池又有金光流转。夜又繁华,我正惊异时,窗外树枝缠动,树叶合拢,铺成一块幕。时光之城的金光向幕上笼集,放映着童年、青春。带着种种复杂丰富的感情,看这些美好的回忆,瞬时被温暖包围,这些美丽只留下朦胧的色彩。我竟然忘记时光之城正是由这些美丽组成,由这些变为具有独特纹路绽放异彩的时光砖瓦,搭载过去,整个时光之城陪伴着我,我又何必孤独呢?我在时光这条路上飞驰着,驶向着终点,还是向着新起点,没有正确的定义。一段路分两头,我走向哪一端,皆是不同的新景!起点便是终点,终点又可做新的起点,谁又能说死亡不是新生?时光之城散发着温暖的光。准备,迎接更美好的未来。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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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路过的倾城时光生活的脚步如云行水边,无论曾经有过怎样的波澜壮阔,终归还是要趋于平静。而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浮萍,都是彼此的路人。有的相逢或许会碰撞出点点火花,而有的相逢却注定分离,留下无限心酸与怅惋。是谁在宿命里安排?是谁路过你的倾城时光?曾无数次幻想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相逢,一个是落拓不羁却名不见经传的才子,一个是年轻貌美却守着新寡的佳人,若不是酒宴上的惊鸿一瞥,怎会让两条原本平行的人生轨道出现交集,甚至绽出了爱的火花。那是怎样的相逢,让卓文君放弃荣华甘愿与他当垆卖酒?又是怎样的相逢,让卓文君不惜与父反目也要与他生死相依?只一次相逢,就决定了她一生的选择;只一次相逢,便传出了千古的佳话。在卓文君的倾城时光里,司马相如路过却没有错过,最终成为她生命中一幅永不褪色的风景画。宝黛初遇,宝玉就笑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而黛玉也惊叹:“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前世的未了缘注定了他们今生的相逢。因了这相逢,宝玉在万千弱水中终归只饮一瓢,纵使后来对着山中高士品莹雪,也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这一次次的相逢让人欣喜,让人敬叹。然而,纳兰说过: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并不是所有的相逢都能如愿美好,有的相逢却只会留下无法抹去的伤痕。《甄嬛传》中,甄嬛与果郡王的爱情悲剧令多少人唏嘘不已。他们本就不该相逢,更不该相爱,不管曾是多么美好的爱恋,都避免不了形同陌路的结果。凤凰于飞,终究了无痕迹,而长相思又长相守的誓言却被天人永隔的事实击得粉碎。在甄嬛的倾城时光里,果郡王不过是天边一道飘忽不定的流云,微风掠过,她抓不住他飘然远去的衣袂。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相逢湮没在康桥的淡淡烟雨中,为了和她在一起,众叛亲离又怎样?饱受非议又怎样?只是这一切,都只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林徽因嫁给了梁思成,而徐志摩也有了陆小曼。金燕西初遇冷清秋,顿时陷入爱情的泥淖,无法自拔。他们曾在开满百合花的葡萄藤架上深情相拥,曾在菊花丛中,在暖阳沐浴下,牵手而眠。最后的最后,南来北往的车轮碾碎了两颗早已残缺不堪的心。曼桢与世钧从相遇到相爱,其过程是多么纯洁与美好,可当曼璐将曼桢作为她换取利益的牺牲品时,爱与这肃杀的秋季一同逝去了。再没一个沈世钧会望着曼桢的背影,然后踩着梧桐树叶甜蜜地离开,风干的爱恋是最伤人的歌。这一次次的相逢宛如一场场的梦境。李敖说:“梦幻再美好,毕竟只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这可以说是一个开始,也可以说是一个结束,而最美的东西却有着最快的结局。”短暂一生,日月无声,你是否也会好奇谁会路过你的倾城时光?或许,在未来你会有一次诗意的相逢,谱写出动人的篇章;又或许,白衣苍狗,造化游戏,那嗒嗒的马蹄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遇上了,又分开了……路过的也许永远不是你应该等待的。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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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时光一蹴而就,我却在回忆里等候。——题记天还并不很亮,罩着纱似的浮光若隐若现,指引一条朦胧的路。房屋的轮廓不甚清晰,我学着嫩叶摆动的样子,倾听风的呼吸。也许是一片田野,也许是一棵大树,又或许是一株毫不起眼的小草,谁也不知道,在时光之路的尽头会是什么。但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在这之中,珍惜时光所给予我的一切,才是弥足珍贵的。回望走过的路,那时曾经少年模样,固执,也显得幼稚。母亲很辛苦,这是自然;父亲很操劳,也是自然。想隐晦地表达爱意,却总是想太多,不肯直接倾诉,觉得羞涩;而有时却与父母争执,闹得不可开交,事后虽心生悔意,但认为先低头就是丢了面子,于是嘴硬。不曾想过改变这样的自己,或许说,不曾认识到这样无知的自己。我让父母担忧、生气,但那是他们的错,我毫不留情地批判着他们,抱着局外人的心态,怀揣对自我的认可。但时光渐渐教会我放低姿态。它让我学会观察不曾留心的事物。譬如母亲买东西犹豫不决,挖空心思讲些趣事逗我开心。我开始主动和她谈谈我们的矛盾。我们两个心平气和聊了很久,之后的争吵再开始便被我叫停,于是再谈。我才发觉,其实,母亲不只辛苦,还很可爱,她宽容,也会发牢骚,和我谈论着她所面对的一切,我们之间,已经很久没有吵过了。父亲大概是习惯了我的任性,至今还爱在记忆里挑挑拣拣,把我的囧事都抖出来,以此取笑我。只是我现在听起来不再面红耳赤,暴跳如雷,只是觉得好玩而已。人是一步步长大的,就像小苗经过破土、发芽、抽枝,历经一年又一年的时光,才能成长为参天大树。我努力改变,朝着阳光的方向生长,纵使途中走过弯路。因为性格的原因,小时候的我并不活泼,也不合群,后来我觉得不该这样,于是刻意逢迎他人。可时间一长,自己就先受不了了,于是又沉寂了好长时间。好在那时候是春天,阳光每天都洒在每条路上,树荫也遮不了暖暖的轻风,我望着眼帘中美好的阳光树荫。之后与同学的关系日益亲密,再之后,我学着阳光一般微笑面对我所面临的一切人和事。时光带来的成长,不只是更替改变,更是一种积累与沉淀。古人有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从年幼懵懂之中背下李白的浪漫;从初识汉字之时遇见杜甫的无奈;从略懂人事之际细品李清照的无忧与凄苦,每一句,每一首,都敲在我的心上。仿佛落花纷纷扬扬,掠过瓦蓝的天空和白色的飞鸟,飘进袅袅烟雨中,落在遥远沉静的岁月里。时光,真是个美好的词,它总会让某些事成为过去,让某些场景变成回忆,让某种情感刻落心田。它就像老家门前的树,虽然已经很老很老了,树皮被风吹皱,一片一片,散露出岁月的斑驳,但它立在那,从未变过。我千万次地默念,只求这份感谢能让时光听到,我还在这条路上等它,感谢那些造就我的无数美好时光与难忘的成长旅途。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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