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云的天不是很空
天空?
天,有多空?
天是个空洞,装满谎言的空洞。
(前言)
chapter.1——空白
这个世界的天空总是湛蓝蓝的,一望无云。而在生命中最炎热的夏季,经常阴雨连绵,天,乌云一片。下过一场沉闷的暴风雨后,天又放晴,一望又无云。
我是这样理解的:天空是一个人,他的世界极其单调,即便有深浅不一的蓝色去点缀,可他的世界,他的领域就是那么空空如也。于是,他就叫做天空。云是另一个人,他的世界只有一团空气,可一团空气对于人们来说,是呼吸的必需品。他会漂浮,随风而去,也会流泪,流泪之后又会消失在天际。
天空因为云的存在,变得不再单调,与云做伴,我想他很快乐,至少很满足。云因为天的存在,有了蓝色的布景。两者都不再单一。
在夏天的那几个日子里,双方经常见面,夏天也就经常下雨。
chapter.2——丢失·逃走
人们都猜测,友谊是蓝色的,他就像天一样,因为舍不得,所以带上了浮云飘着。可天不动,云却偷偷飘走。
你走的时候如云,没给天打声招呼,就让风把往事和你一同散去。于是天和云都在流泪,天地间的悲伤像水一样泛滥。
我一直以为你会回来,可是你太坏了,就这样不辞而别,而更是我伤痛的是,我找不到你了,你的慌逃让我陷进丢失的阴影,再简易的公式也算不是阴影的面积。
告别了栀子花季,告别了六月的雨,告别了曾经说过的永远,告别了云停留的过去。我好累,累了又不敢停下来休憩,我想找到你,你的离别没有买下任何伏笔,我也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你下过的雨,渗入地下的早已干涸,其他的,全部蒸发,除了在我心里留下的影。这张离合悲欢中,错得命运都给我们打了红叉,叉近了透明的天,透明的云,透明的心。
深冬,天和云都不再流泪。
chapter.3——等待,来不及说的good
bye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背叛,太多的背叛也拥有太多的原因。可我真的不明白,天与云的交错,究竟是些什么东西捣乱。我们究竟只活了一个月,一个六月,在生如夏花的季节,却真的,真的让我们死如秋叶,我们还未过完夏天,就热得到趴下了。电风扇吹散了,吹散了整个未过完的夏天的热,消散了拥有,我只一个人走进了秋天,而我却茫然不知,身后少了谁。
我一个人在枯叶落尽的地方,白雪飘过的日子里苦苦地守候,我一直相信,你会回来的对不对,而且很快。今生今世,我已经找不到哪一个能代替我心中“朋友”这个词的替代品,可能是因为对你的离开,甚是想念。
对不起,我很自私对不对,我会想束缚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就这样选择,我会先对你说good
bye。
就算含着泪离开,我也不会让哪一个看见,我自己的事,我想得太复杂了。
Bye
吧。毕竟我生活地太累,你也不太好受对不对,你看不到,我也不会让你看到。Bye
吧。
chapter.4——恍然如梦
酷夏一瓶冰水经常滋润我们两的喉咙,就连笑都会有默契。
你在我的哪边,我们都在马路中间,我一个人往前走了,你上了别人的车,我过了马路,才发现你的不见。
什么理由我都不要听,你的话语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真了,你让某个天空装满了谎言,你是那朵剥夺我晴朗的乌云,飘泊不定。
都是假的对不对,什么也没发生过对不对,要不是我当初如此认真也就不会像现在如此当真,对不对!
不对……
chapter.5——空白
天空就应该没有云朵的点缀,他们各是一个主体,谁也不依附于谁。天与云之间,有风,有星星,还有千年也步伐抵达的万丈远……
我想还是算了吧。
4月8日,我这里下了一天的雨,是天在晴朗的时候流了泪,云已不在。
我在玻璃窗前,浸湿了透明。
我猜我一定会忘记。
我会用那些复杂的公式呀,定理呀来填充,知道把你整个都埋没,埋没到千年也步伐抵达的万丈远。
这样还不能忘记吗?
天空根本就不需要云,因为它有自己的颜色和自己的谎言。
可。
你的难过是我的弱点。
《有云的天不是很空°
》
假“蟑螂”琥珀
看来看去,最后买了一个假琥珀,里面是一个蟑螂。
我非常喜欢那个假琥珀,所以把它戴在脖子上,每天都把他洗
了又洗,我非常珍惜它。睡觉的时候也戴着。
有一次,我在房间太热了,我睡在地下。到了半夜,我觉得胸
前有点东西似的,我起床一看,“吖,蟑螂”虽然我不怕,但在我
的胸前。“快滚!”我把衣服一逗,蟑螂立即逃了,我一个鞋扔过
去,才消了我的心头之狠。那时,我快吓晕了。
假琥珀掉在地上了,我着急地不得了的时候,蚂蚁告诉了我假琥
珀在哪里。因为蚂蚁都饿了,看见蟑螂就往外般。
假琥珀也给了我不少的好处,以前学课文关于琥珀,我立即把身
上的假琥珀搜出来,给老师研究。我姐姐打我的时候,“蟑螂!”
吓个她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个假琥珀给了我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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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天很蓝那天,天那么蓝。我差点忘记我只是路过那里,不多时就要离开了。数着时间过着那时日,总以为会在走后潇洒的留下背影,总以为我带走了那片蓝天就足够了,所以在那一刻我不禁让那一片蓝留在画面上。更加留在心上。一直提醒自己还有周边有知觉的一切,我即将离开,这匆匆来到又注定匆匆的离去,时间就那样摆在我面前。我多想熟悉的身影带着我走在陌生或者不熟的路上悠悠嬉戏,我多想这座城不是我想象中充满着不愿想象的一切,我多想此刻就让海浪吹拂我的心让淡蓝一直吹袭着我。就那样一直关在那个角落,就在天那么蓝的时候,多想奔跑环拥这一切。听着海浪的声音假装自己还留在故里的那一抹夕阳里,沐浴清风感觉不曾伫足在所有地方,流呀、流呀……只有流呀。那天,天那么蓝。我没有忘记将这么美的蓝留下,只是差点忘记过客的心情,差点忘记时间如沙漏不给人犹豫的档口,差点忘记被很多谎言蒙蔽的心酸。我的一切样子都像是开心的样子,开心地对着离开前的日子,开心的对着你不兑现承诺的时间里。微笑着将这短暂的时日度过,微笑着踩着一个一个脚印循着或许是幸福的味道,微笑着对你诉说我很快就要离开了。是的,就是一转身,离开便晕开了。而这城市却没有一点心情来理会一个独自转身的背影,人潮涌动,那个方向却那么清晰,即将通往的路道,一个人躲在那个角落细细品味流动的离开。没有过多的细节,只有斑斑点点的落寞,不留恋却不舍得,痛恨这座城却喜爱这座城的蓝天和舒服的大海,对于这里的停留我怀揣着矛盾。也或许该这样,一个人默默的离开才是最好的场面,你我都不惯于在人前煽情,你我不惯于这离开的氛围却总是在离别。还是像时常那样,随手拿起手机里的相册静静观望那片蓝。我在想那片蓝天,那片不属于我的蓝天,那片我一转身就可以离去的蓝天,而它蓝的那么吸引人,而他就坐在她身边,但是没有注意她喜欢的蓝天,甚至于没有注意她悄悄将这一切带走。不停翻着这一天的蓝,直至眼睛湿润,于是不停的向窗外掠夺那些瞬间的美丽,看着那一处处远方就不会被人发现此刻的逃窜的双眼。看着车远去的辙痕,窗外的景触动着离开的心,我将这流动的景悄悄记录,随着缓缓车动也缓缓的放心心情。最终实现了我想要的,远远的离去,在这一头等着岁月苍老,等着情感的积淀,沉沦一种唤作淡如水的感觉,然后慢慢释怀。不想再次陷入曾经的那种执着,不想再尝试曾经的那种几近疯狂的感情。不愿触及的事总是时刻来扰,不愿重复的感受总是时常重演。总是这样的我带给身边的人多少伤痛,我知道你说的不知不觉掉了下来是你也曾映入我眼帘的泪眼,我不能劝说自己那么乐观的看待那些纵然是这么长的时间,只能让你也因为我时常沉浸在这样沉闷的夜里看着泪水静静地流淌。我在这头坐看城市夜的黑,你在那头感染者夜的黑。夜那么黑,我就坐在夜里,夜那么黑,我看不见那天天的蓝。你哭了吗?就在这样的夜,多么相似的两个地方的夜。你后悔了吗?要不怎么会说是你毁了那一切?就是这样的夜,我一直坐到倦怠,一直坐到慢慢的顺着躺下,你开始流着那种叫做眼泪的液体说着你不难过来抚慰我。怎么可以捅破我哭泣的痕迹,怎么可以听我说那些莫名的话语,你知道我不想和你说那些,那些关乎由始至今的悲凉话语。不想让自己感染你,感染你们,所以你不该问:你哭了吗?是夜。开始明白违背自己不能接受的事才是最揪心的,一生都执着于不该执着的事:因为人在乎的事都不太相同。一旦想得深了总是害人害己,一旦告诉你我难过了也是害人害己。在心里的那一抹蓝,就停留在那天,天那么蓝。我眷恋蓝色,因此给了那片蓝进入我心里的权利,然而我却怎么也不能回到那时,只能在想象里遨游在那个时候。告诉你说晚安,在这样黑的夜也就正式晚安了。我们不知道的事总比知道的事要多,总是不愿触及自己重要的有可能失去的感觉,或者此时才能慢慢懂得珍惜,慢慢觉得失去就在那么近的地方,慢慢害怕失去的感觉,慢慢在黑夜缱绻。那天,天那么蓝。却只是一时,或许就像嬗变所有,那么美好的瞬间连永恒也退让了。就是那么眷恋,眷恋那一抹蓝,所以给了你那么多的泪水,看到你的眼眶红润,心里满满的不愿。那天,天那么蓝。我有个愿望,希望你的话语都可以实现,我们一起散步在陌生的或者不熟的路上悠悠嬉戏。 那天,天那么蓝。我有个希望,希望不带走一切,不带走一切……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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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巫山不是云_3000字One有一期《大声说出来》里面,娜娜为了小事而处处和周维分手,只因没有以前那么包容她了,最后在所有人都说反对他们再在一起的情况下,周维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和娜娜一起走下去。楚巫手中的香芋掉在了地上,记忆中,好像有某个人也是这样,对她有像是把她握在手中怕碎掉,含在嘴里怕化掉的那种呵护……2004年初,江南浙江宁波一带的一个小镇上,寂静的小径上蔓延着清新的空气,春风又绿江南岸,柳条伴随春风拂摆,婀娜多姿,柔弱无骨。江蓠一个人漫步在这古色古香的小径上,悠然自得。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江蓠顿时觉得此诗正是描写江南此时的情景。走着走着,江蓠注视着一个倩影,在人来人往的桥上,与忙碌的人不同,女生穿着白色的波西米亚长裙,乌黑油亮的长发如藻般散落及腰,背着一个蓝色的背包,为这江南初春景象更添加一抹清新靓丽,青春的气息,顿时把江蓠给看呆了。只是他没看到,女生的手正偷偷地伸进一个男人的口袋里,快速的抽出。望着手中的手机还有三百块人民币,楚巫想,哼,又一个得手了。Two江蓠没想到,自己竟碰上这种事。超不多有五十个人挤在这个无人幽森巷子里,他们分成两边,横看竖看都像是小混混,嗯,他在离他们不远处都闻到了火药味气息。远处混混堆里似乎有人发现了他,“嘿,有人。”将近五十人的眼睛一齐望向他,江蓠有点呆了,乖乖的他哪里遇见过这种事?“揍他!”远处飘来一个令他害怕的声音。死定了,这次不死半身废了!真倒霉!正当他感到绝望的同时,“慢着!”一个飘然细腻,却充满霸气的声音响起。江蓠一眼就认出,是她!桥上那个女生!楚巫迈着稳健的步伐向江蓠走来,浑身散发的女王气场再一次把江蓠深深地吸引了。这次的她没有穿裙子,只穿了窄身铅笔裤和一件普通的白色上衣,还有就是一对白色帆布鞋。她依旧那么美,那么靓丽。“李子哥,权哥,他是我的朋友,你们说……”说完她看向了那群混混的头儿,下面那句话说是请求,但却具有一种不可置疑的语气。“算了。只是他不多说才好。”李子哥看了他们一眼,眼露凶光。另一位所谓的霸哥也同意。“不会的,保证!”她马上对他们露出个无辜的眼神,在众目睽睽之下牵着江蓠的手走出了人群。走了一段路后,楚巫放开了他的手,“再见。”没等江蓠回味指尖的余温,她就走了,可是走了两三步她又回过头,叮嘱他说:“记住他们说的话,你不是每次都这么好运的。”“谢谢!”江蓠飞快又大声的说,像是怕她走太快没听见。楚巫朝他回眸一笑,摆了摆手。江蓠全世界都为之黯淡,此时他的眼里只有她。回眸一笑百媚生。Three从那天起,江蓠每天都要从那条巷子路过,左顾右盼的等着迟迟都没有看见心中佳人的身影。想起上次的事,他真真为自己捏了把汗。不知不觉周围的天空都暗淡下来了,夜凉如水,江蓠失望的踢着路边的石子,他还是没有等到她,再过几天就要回吉林了,吉林和江南,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突然身后像是被人勒住了脖子,一抹淡香划过他的鼻尖。“别动。”是那个女生的声音!江蓠快速转过身来,楚巫也震了震,呵,世界真小,又是他!继而想了想,换上楚楚可怜的表情,欲娇欲泣的对他说:“先生,后面有人追我,他误会我了,他以为我偷他的钱,可是我真的没有!我看见有个小孩偷,我上前想阻止他,可是被小孩侥幸跑了,然后那位先生看见了我,就,就,就以为是我……”楚巫怕他不信,硬是挤出了几滴眼泪,“求你帮我阻止一下他!”“站住!死女人有种别跑!快拦住她!”眼看事主快跑过来了。江蓠怎么会不信呢?他立刻大义凛然的说:“好你快跑!你是个好人,我会帮你阻止他顺便向他说明解释这一切。”楚巫见他傻傻的相信了,嘴角偷偷爬上了一丝微扬的弧度,“谢谢。”说完拔腿就跑。这时事主跑过来了他,气急败坏的对他吼:“我不是叫你拦住她吗!这女人狡猾的要死,好不容易逮着她!”江蓠拍了拍他的肩头,语重心长的说:“先生可能你误会了,那位小姐她是好人,她只是想帮你抓住真正的小偷,可是你误会她了。”事主愣了愣,他已经被他气疯了,“真正的小偷?她偷了一个我妈几千块钱,现在我妈都说要跳楼了!连一个七十岁的老阿婆都……我懂了,你跟她是一伙的!跟我在这废话就为给她拖延时间,真大意!”说着说着,事主用仇视的眼光瞪着他,拳头也落了下来。“先生,后面有人追我,他误会我了,他以为我偷他的钱,可是我真的没有!我看见有个小孩偷,我上前想阻止他,可是被小孩侥幸跑了,然后那位先生看见了我,就,就,就以为是我......”“我不是叫你拦住她吗!这女人狡猾的要死,好不容易逮着她!”“真正的小偷?她偷了一个我妈几千块钱,现在我妈都说要跳楼了!连一个七十岁的老阿婆都……”江蓠用它前所未有的执着相信,那个牵着他的手替他摆脱困难的女孩绝非向他讲的那样,那么的贪钱,那么的狡猾,那么的坏,她是善良的,是纯洁的,是勇敢的,是靓丽的。要是人生若只初相见,那该多好,可是这是生活,生活强奸了所有人,它就不可能给回你原来的样子。江蓠默默忍受着他的毒打,等他打完了,江蓠就艰难的从口袋里拿出今天仅带出家门的所有钱,“这是几天我带出的所有钱,七百块,给你妈妈吧。”事主见他如此态度,大概也为刚才自己的毒打不好意思了,收下他的钱灰溜溜的跑了。而楚巫看见了江蓠刚才的动作,眼睛顿时亮了亮。其实她一直没走,跑到一半就躲到了不远处的灌木丛中,因为天黑加上她身子娇小的缘故,他们都没发现她。看见江蓠被打得半死不活的样子,楚巫也有些于心不忍,于是从灌木丛里出来,向江蓠走出。江蓠看见了楚巫,他笑了,虽然嘴角牵动着伤口很痛,但他还是开心的笑了,他没有说错,她是个好人,她并非事主说的那个样子。之后昏沉沉的晕倒了。Four最后江蓠住进了医院,楚巫也每天都会来看他。出于愧疚,其次为了报恩,楚巫答应他,带他到这个小镇四处游玩。江蓠当然乐此不疲的答应了。在医院里躺了三天,江蓠真心觉得幸福得要死,因为楚巫每天都会来看望他。第一天,楚巫带着江蓠走街串户的吃美食,江蓠特别喜欢吃这里的鸭汁芋艿,芋头酥糯,味鲜,乡土风味浓郁,一路上一直吃一直吃,楚巫直笑他是个大芋头。第二天,江蓠吵着闹着楚巫要她带着他去图书馆,楚巫只好欲哭无泪的答应了,在镇上最大的图书馆了,博学有才的江蓠兴致勃勃的参观了图书馆每一个角落,连厕所都不放过!他在一本书里看见了这样一句话:“过眼皆云烟,湮没了何情何景今何年。浮生唯是梦,梦尽了相思相望不相见。”江蓠一直把这句话念了好几遍,然后再细细品味。他看了看楚巫,发现楚巫正猫在图书管理的角落里睡着了,小脑袋是不是的垂落,样子煞是可爱。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要来图书馆的时候楚巫死活都不肯了,确实,对于楚巫这种脑海知识只有渣渣级别的人来说,进图书馆就是一种煎熬。最后,还是江蓠把睡得香甜的楚巫一步一步背回家,因为不知道楚巫家在哪里,所以只好背回自己家。感受她在自己背上睡得像个孩子般,江蓠幸福的笑了,天知道他有多想就这样背着她一直这样走下去,走到世界的尽头,再次生命的开始。第三天楚巫醒来,发现周围并不是自己所熟悉的环境,她没哭也没闹,径直小心翼翼的把头探出房间,看看有没有人,确定没人的时候,她开始寻找屋里有哪些珍贵的东西,基本了解了这个家的经济情况,她也不急于出手,这时江蓠也刚好给她买早餐回来,“那个,昨天晚上我不知道你家在哪,所以……哦,我给你买了早餐。”看到江蓠尴尬的神情,楚巫反倒大方地对他甜甜一笑,“没关系。谢谢你。”谢谢你,我才有机会更了解你。初二:安乔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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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_1500字在我零碎的记忆里,和苏祁在一起挥霍青春的那段日子,似乎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距离苏祁离开至今已过去五年。五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却足够我去忘记一整个曾经。唯独少年那张笑靥如花的侧脸,若要我彻头彻尾去忘却,大概需要一生。黄昏时分的晚霞将病房里染上暖洋洋的橘红色,苏祁穿着雪白的病服,嘴角挂着不明所以的笑容,凝视着远方。旁人乍看一下,竟有种法天使降世的错觉感。他转过头后看见我呆呆的站在门口,便揭下他头上的帽子用力地朝我扔来,露出了光溜溜的脑袋。或许是我惊愕的表情过于浮夸,他抿了抿嘴,面露尴尬地说:“你看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很奇怪?不过说真的,这头的触感还真不一样,要不你摸摸?”我轻轻地抚上他光秃秃的头顶,他像只乖巧的猫咪,一脸满足,还拼命拽着我的衣角说:“喜欢吗?哈,要不我俩来剃个情侣头?”我不言也不语,嘴角勉强地噙着笑。那天夜里星光靥靥,就和正在生存与死亡的边界徘徊的苏祁一样孱弱。我依靠着阳台,脑海中苏祁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交织他痛苦不堪的睡颜,成了一副有着鲜明对比的画面。事实上,和苏祁一起横穿校园共享欢乐的时光,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可每当我的视线落在他强忍着泪水,与病魔抗战的模样时,又觉得那些雨迹云踪与我们之间,却是有着一段恍如隔世般遥远的距离。从小开始,苏祁的身子便是有些虚弱,小时候更加是医院里的“常客”。而就在四个月以前,原本已经稳定的病情却像是洪水般霎间爆发,在众人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苏祁又再度成了医院的常住客。他住院以后,我几乎每天都来探望他。除了鲜少下床活动,他还是老样子。所以每每他没心没肺的样子照映在我眼中时,我就忍不住想要抓起桌上的水果篮子,狠狠地往他身上砸去。因为他故作坚强,勉强笑着的样子,真的很难看。在我回忆的片段中,只要有苏祁的身影,必然有笑声伴随。少年独特如公鸡的笑声在我耳畔回荡许久,我心中大恸,因为我再也无法亲耳听见了。翌日,我抱着一袋子的零食,屁颠地跑到苏祁的病房,前脚刚踏入门槛的刹那,便感觉有很多道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我的身上,空气里荡漾着凝重的味道。医生在我身边低语了几句,便领着一众人走了出去。下一秒,病房里仅剩下我和躺着床上病恹恹的苏祁。我呆愣了许久,直到苏祁艰难地唤了声我的名字。他收起以往的嬉皮笑脸,正色地说:“乔韵,时间过得真快。”他有些疲惫地眨了眨眼,继续说道:“其实我一点也不畏惧死亡,只是有点遗憾。所以我希望你能替我走完接下来的旅程,替我长大、替我念大学、再替我结婚生子,然后替我活下去。”少年如沫春风的笑映入眼帘,我的心顿时绞缠成团,这股五味杂陈的感受则是前所未有的。我悱恻缠绵了一番,直到他含着笑离去,却是吐不出任何一个字。白布盖上他消瘦的身躯,他仍然挂着他招牌式的笑容。他笑着迎接死神的掠取,可是他一点也不开心。葬礼当天,大雨滂沱。而五年以后的七月二十号,天公依旧不作美,黑压压的乌云挤满了苍穹,大地显得凄凉而毫无生气。雨滴滑落他的脸,留下一道不明显的“泪痕”。黑白相片之间,他粲然的笑容略显苍白。我擦拭着相片上的雨珠,依偎在“他”的身边,陪他静候这场大雨的终止。失去至亲与友人的痛楚全都化作泪水,倾盆而出。即使五年过去,我依旧无法忘怀。到如今,我已长成大人,懂得戴上面具迎合周围的人,对这个我不怎么喜欢的世界谄媚。我讨厌变成世故的自己,却又阻止不了。于是我开始羡慕起那个永远停留在美好韶华的少年,岁月匆匆流逝之间,唯独有他,保留了原本的纯真和真诚。若是世界上真的有机器猫,我真希望回到那个简单如水的时候。其实我很清楚,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永远不会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不是场芳华如梦,也不是弹指之间的即逝的烟火。苏祁,我一生中的好友。他确确实实地存在我的人生里。高二:丘雪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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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生活,不是很浪漫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题记一十五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清晰的记得那个金秋十月,飒爽的秋风将天空吹的湛蓝洁净。一年四季里,我最喜欢阳春三月和金秋十月。我就是在这个十月与他相识,那时刚刚毕业分配在一所中学任教。也刚刚经历一场初恋的夭折,身心疲惫的我仿佛再也不相信爱情。在对的时间遇到一个对的人,是一种幸运,可是当时的他对于我来说,我不知道时间是不是对的,更不知道遇见这个人是不是对的,我的爱情与婚姻,成就在这一场赌博里。他长得并不帅气,可是他人很厚重。他的工作单位不景气,相识不久被迫下岗了,但我觉得这和爱情没有关系。他说自己其实脾气不小,在别人眼里他是说一不二的。可是他对我无微不至,关爱有加,为这,我愿意拿一生来冒险。至于以后他会不会改变,我也无法预料,因为谁都没有未卜先知的本领。所以,当他说我们结婚吧,我同意了。嫁就嫁吧,不是人们都说,找一个爱我的人比找一个我爱的人要幸福多了。后来,我才慢慢体会到,生命中也许一直认为是无法逾越的一场浩劫,会在不经意的转身时,柳暗花明。二也许,人生的一场遇见,就是一场革命,是脱胎换骨,是生命新的起点,是陪伴走向终点的过程。依然是金秋十月,天空蓝得特别让人心醉。此时的阳光是干净的,天空是澄澈的,云朵是圣洁的,秋风是清透的。我一直觉得十月之秋是有内涵的,有层次的,它丰富而厚重,像一个成熟的男人,它温婉飘逸,极像一位美丽优雅的女子,我爱这个季节,更爱十月里的某个日子。我没有说过爱他,他也没有说过爱我,我们在这个十月,结婚了。我家里生活条件不是很丰裕,所以嫁妆很简单。他家也不是很富足,所以结婚举办的也是非常普通的一场婚礼。没有红地毯,但是我还是穿上了洁白的婚纱,没有奢侈的房子、车子,但是我新婚的小屋布置的还算温馨。没有多少多余的存款,但是我还是觉得活的挺充实。远离了一场忧郁,我的人生发生了质的变化。我不再忧伤,在他给我的王国里做着我的女皇。好像也没有蜜月的浪漫,我们便开始了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也许我真正需要的东西并不多,只要一个人对我好。三开始,我们居住在学校二十来平米的一间半的平房里,是集体宿舍,屋子窄小而狭长,而且很潮湿。我们居住的屋子既是卧室,也是客厅。我们的床在屋子的最里面,因为屋子深,所以常年照不到阳光。如果赶上阴雨天,混凝土地面都仿佛要浸出水来,被子都是潮湿的。在这个小屋里,我们一住就是八年。可是,在那里,我度过了一段人生中清浅而又简单、美好又充实的八年时光。那段时光里,我用青春书写人生的华章,用热血烘托生命的昂扬。暑假里,我给班里学习差的学生义务补课,他在家里给我做好饭等我;周末,我带学生去野炊,他骑着摩托护航;偶尔,我俩和学生们一起去小树林里踏青,和学生们一起做游戏,在那个小树林里,留下了我们那年那月快乐的时光……那时我和他挣的钱都不多,但是他和朋友在哪个馆子吃了有特色的招牌菜,他肯定会单独再带我去品尝。同事也经常来我家吃饭,那个十多平米低矮的小屋,总是洋溢着欢声笑语。我们的生活并不富足,但是他会满足每一个我不过分的梦想。我们也谈不上丰衣足食,但是我们活的轻松自在。他从来不和我吵架。爱文字的人多少有点莫名其妙的多愁善感,但是他从不有半点疑虑,即使我有情绪不好蛮不讲理的时候,他也是用温和的语言为我化解心里的清愁。许多年过去以后,我渐渐明白,他所有的说一不二,在我面前,都是春暖花开的五月蔷薇,馨香纯真。他所有的大男子主义,在我这里,都变成了满天星一样的细心叮咛,寂静守望。爱情,是罗曼蒂克的一首夜曲呢,还是生活的琐碎里点点滴滴的身影?我想命运里注定有一个,无论是暮雨林风,还是踉跄跌跘,他都对你足够的好,与你不离不弃,那么这个人,是生命里值得拥有的人。四女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我的梦想,是如果能有属于自己的一所大房子,该多好!在结婚八年的时候,在城边买了200多平米的一块房基地,盖了三间平房。我们的房子是中国传统合院式建筑,其格局是一个院子四面建有房屋,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组成,从四面将庭院合围在中间,故名四合院。盖房子的时候,他一个月没有回家,白天黑夜守候在那里,很惭愧,我一次都没有去过。房子装修好了,我倒是很喜爱我的大房子。像别墅一样的,夏天的时候,出门就能看到玉米,小麦,棉花等各种庄稼。空气新鲜明朗,比城里要干净许多,环境优雅舒适,没有车流嘈杂,比市里清净惬意多了。在这所大房子里,给我留下太多的记忆。住进大房子五年的时候,忽然有一天,我说我想住楼房,他说他也想。于是我俩迫不及待的拿着消费广场的海报仔细查看,有一家120平米未装修的楼房,于是去约了房主看房,我俩居然一眼就看上了,当场用六千元作为定金拍下。其实,那是家里仅有的存款,也是我俩多年来做的最潇洒最干脆的一次事情。装修简单,色调很淡雅,浅粉色。朋友们都说虽然简洁,但感觉上很舒服。其实我知道,简单就是美丽。搬进自己美丽舒适的新家园时,已经负债累累。可是,尽管生活上出现了债务,他依然在情人节给我买玫瑰和心形巧克力,他依然会带着去桃花源踏青,依然会带着我去樱花园赏花,依然肯让我花大把的钱飞往云南的香格里拉,西双版纳,大理,丽江,石林……让我去蝴蝶泉,洱海,去神秘的普达措原始森林,让我去香格里拉大佛寺转动世界上最大的经筒,许下厚重的愿望,感受那种宗教的虔诚与信仰的膜拜……依然让我去看海,让海带给我灵感。依然让我去江南小镇,去素有人间天堂的杭州西湖寻得秀丽清雅的湖光山色,让我去十渡漂流,去野三坡感受怡然山水之愉悦……我真的很感谢他,是他,让我在不是很贫穷的生活里活的自由自在,是他,给我一颗自由的心去放飞,飞往每一个我向往的国度。他说那句话说得好:放手天涯,心,才不会疲惫。五虽然如此,三年里,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还清了债务,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好起来。突然有一天,我的大房子没有了,因为拆迁,赔给我们几十万,又分给我们一栋楼房。好像我们一夜暴富,可是,我心里空落落的,我还是想念我的大房子。想念那野外淡淡的夜风,还有那清新的空气。我怀念儿子在那里的童年,还有与公婆一同生活的身影。我留恋那个粉刷浅粉色的四合院,门楼,过道,庭院,以及客厅里每一件摆设,我都记忆犹新,尤其是客厅中央后墙上挂着一幅木质烫画《调鹦图》,让我喜爱有加。他说那幅《调鹦图》的烫画送人吧,挂在楼房里不伦不类的。我说我喜欢那幅烫图,不是不舍得送,是觉得那是我心爱的东西。可能不是很值钱,但是当初那个烫画师傅烫了好几天,从这一点就觉得很珍贵。于是,这幅烫画随同我住进了楼房。放在了书房的某个地方,真的成了珍藏。那一砖一瓦真真切切没有了,总感觉即使有再多的楼房,我都觉得不如我那个简洁明净的四合院。他知道我喜欢怀旧,喜欢收藏曾经的所有物品,还有心情。当然,那座房子一直收藏在心里。于是他说:在老家再给你买一块大点的房基地,盖一座大房子,以后我们在院子里开辟一个菜园,一起种植黄瓜,西红柿,豆角,辣椒,还要重西瓜,草莓……我说:好,等我退休了,离开喧嚣,离开都市,去那里修篱种菊,写诗作画,过我喜欢的生活。我还是喜欢做梦的,因为有梦,人才会活得精彩。六有一天,他问我:你的愿望还有什么没有实现啊?我说:我的愿望还有很多没有实现。他说:你出书的心愿实现了,该走的地方也走过了,原来你还有很多愿望没实现啊?我说,如果一个人所有的愿望都实现了,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他点头说是。我忽然反问他:你的愿望是什么呢?他居然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的愿望就是把你的所有愿望都能够实现……他最后的这句话,让我感动了很久。不知道这算不算花言巧语,但是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最动听的语言。我也相信这是真的,这些年,他也是这样努力做的。我想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一生如此,我的赌博也值了。我去过的那些美丽的地方,他几乎都没有陪我去,有时我也会嗔怪他没有情调。他说你去游历,用你的眼睛看世界,我用我的眼睛看你。他说你的花、树、海的情节,我随手就能翻阅。无论黄昏还是清晨,都能闻到花,闻到海……有时候总是感慨,仿佛生命里的一种遇见能够铸就人生一个的盛世,足以在生命的石碑上刻上“今生无悔”四个字。多少年后的我,可以真心说:嫁给他,我一生无悔!七回想这许多年,他很宠我,好像没有受过什么委屈,婆婆也很宠我,像对自己亲生女儿一样的疼我,我真的很感激。很知足他给我一个安静美好温暖的家。去年出书的时候,因为给好多文友邮寄文集,我在书房里签名,儿子给书签一个个打眼儿,婆婆在卧室里将书签的穗子一个个穿好,他在客厅里一个个打包,真的是一个很温馨的场景。我爱我的家,爱我的简单却不枯燥的生活。我一直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但是我感觉爱应该是无私的付出,而绝对不是占有。爱情不一定有富足的生活,也不一定有多高的社会地位,更和金钱没有一点关系。爱一个人是爱上她的所有,她的痛苦与微笑,贫瘠与富足,爱上她的优点与缺点,丑陋或美好。如果这些年和他在一起也属于爱情,那只能是一潭明净的湖水,一往深情。没有波涛汹涌,风起云涌,没有轰轰烈烈,海枯石烂,只是平平淡淡的真,相濡以沫的情。这潭湖水平静的载着岁月的清澈,荡着记忆的芳香,日久弥新,久而芳醇。我的爱情生活,不是很浪漫,但是很温暖。今夜,想着我的爱情,嚼着幸福的干草,依然可以睡个好觉了。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