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人650字

傻人

650字 初一 日记

中午搭球友去吃饭,在他家巷口的一个转角的垃圾堆里我发现一个全身赤祼的流浪跪趴着在垃圾里,天气又热,就这么样烤着,我的心好似给刀割了一下,好痛啊!想停车给点钱他,我也想停车到车尾箱中取出那袋换洗下来的衣服给他,但球友一直不耐烦地挥手,我只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离开了…午饭我只饮了一点汤就没有吃什么,心情一直都不好…球友问我为什么不吃东西,我说牙痛及咽喉痛…有时不想说的原因我只想找一个籍口…说白了,我只是心痛,我咽不下…耐着性子等他吃完,之后送他回家…到小卖部买了两支葡萄糖饮料及两袋蛋黄派,接着从车尾箱我那袋衣服中取出一套衣服、最后从提包中取张百元的整钞及七十多元零钱,将水、糕点、衣服、钱等做一个大袋子装着,开车开到那流浪汉的身边…我打开车窗之后轻轻地将那一袋东西抛到他面前,看着他说:“哎!给你的…”他茫然地望着我,我用手指了指那一袋东西,说:“哎!给你的!”他还是很茫然地望着我…天!幸好当时没有什么路人经过,要不我不知有多尴尬…我只好一边做吃饭及穿衣服的手势一边慢慢地说:“给——你——吃——及——穿——的,袋——中——还——有——钱,你——饿——了——就——买——点——吃——的——吧!”他还是有点茫然,我只好又指了指袋子,用手势做了一个吃饭及饮水的动作,他这才慢吞吞地拿过袋子…老天,如给别人看见我在和一个全身赤裸的流浪汉面对面说了这么多的话,不知别人会不会当我是怪物来看待的?鬼知!行动总比在内心中难过好!就让别人讥笑我吧,反正很多人已当我是一个怪物及一个大傻瓜来看待了!我和那流浪汉都是一个可怜的人罢了!唏…不想说了,越说越心痛…我说过永远没有人能理解我…我也不想有人理解我,因为我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大傻瓜——一个笨得无药可救的大傻瓜!回忆这几年所做的傻人傻事,我不禁摇头叹气,还“明智”呢,呸!弱智差不多!

傻傻

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夜深难眠,本来睡了,又忽然惊醒,脑袋中闪亮的出现一个词语“傻傻”,想来是傻傻在世间的幽灵或存在的相思勾引动我,如同天意一样,要我写点什么。

活着,总有些事情是很无奈的,这往往并无妨于事情的开始运行,如果一切仅仅是看中事情的结果的,那生活往往成了一场自我扼杀的苦行。众多的美妙之处,往往是潜行在记忆里的,如同早就有过了,只是等待那些事情唤醒他,如鲜花等待春风。

对门春凤姐家有一条狗,叫“花妮儿”,春凤姐兄妹众多,都是很有成就的人,比如其中就有中国某大银行的上海分行的行长,因为我上海有些朋友,所以这个还算是记住了。还知道她的父亲原来是一个军队的师长,其他春凤姐的兄弟们做什么我都大多忘记了,总之都在各个行业发展得很好。她在这个县城定居可能是因为爱情,制度的开明,社会的进步,物质的流通方便了,使她在这个县城的生活并不比在任何一个城市差,她有辆丰田轿车,我结婚的时候还用过,她这个车最大的用处是每天去接送她的女儿上学放学,她女儿上学放学的地方离她住的地方不足五百米。

我并不是想详细地介绍一下春凤姐的家史,实话说来,我也并不了解,我虽然叫她叫姐,她其实比我要大十岁左右,我的父母比她大十岁左右,她先叫我的母亲叫“姨”,我自然叫她叫姐,人的辈份和称呼的复杂性,到了现在我都不是很理解的,按照我的理解,她叫我母亲叫姐,我叫她叫姐。想起这个问题,记得小时候我在故乡,家族辈分很高的,大多同年龄大小的孩子都应该叫我叫叔叔,家族辈分高证明家族以前某个时期人烟不是很鼎盛。后来等我年纪大了,回到故乡,一律都按照看起来大小的样子兄弟姐妹称呼了。觉得这样简单些。讲了春凤姐一些事情其实是想说,“花妮儿”可能是一条大有来头的狗。

花妮儿看起来不高,到成年人的膝盖以下,黄色毛发中混杂红色,毛发缎子一样闪亮,一点儿都不杂乱。这种狗是这几个胡同里最好的狗,胡同最南边那个县长家的狗和花妮儿比起来简直就是一杂毛。那狗看起来都一副低三下四的样子,而花妮儿一直是安静的,高傲的。这条狗可能是春凤姐的某个亲人在某个时候给她的。不像是国产的狗,这并不是说这条狗懂英语之类的,而是说那种气质很类似于英国的绅士。

有时候我出去院门,花妮儿往往蹲在春凤姐家的门前,这里的房子建造的早,都有一种应付的姿态,胡同两边的距离不过是三五米,我就坐在门檐上叫她,我说:“花妮,花妮,过来让爸爸看看。”她就会淑女一样走过来,有时候快乐些,有时候步子也很沉重。她过来我就摸摸她的耳朵,狗这种动物,你如果能摸到她的耳朵,她们就会信任你。我叫过来她,摸摸她,她就会觉得我很关心她,然后我问她些事情,有时候她很真诚地看着我,有时候也害羞一样低下头。那个时候她已经怀孕了,我怀疑后面胡同里那条杂种狗是她的爱人,那条狗常常来看望她,看起来还怀着一种很内疚的心情。就如一位粗人因为地利的原因得到了一位公主。我记得那天阳光很好,阳光不好的时候我是不大喜欢出去坐在门槛那里的,我把花妮儿叫过来,她就蹲在我的身边,我给她说,:“等你生了孩子给我一个好不好。”她没有回答,然后在我手背上舔了舔,我估计她是答应了。

花妮那次生了五条小狗,那个时候春凤姐恰好全家出外旅游,就托我们照顾那些小狗,母亲总是骄傲的,连花妮也是,我常常去逗那些小狗玩,说实话,我这个人从心里面是很讨厌孩子的,不过挺喜欢小狗的,那个时候我就选中了一个小狗,一身黑色,前爪上有点白色的毛。后来我拿走了两个,因为表姐还托我们给她一个小狗。

我拿走小狗的时候花妮儿的眼神很复杂,她就那么一直看着我。仿佛在托付什么,狗一般不让别人动自己的孩子的,尤其是她们在的时候。我是当着花妮的面带走她的孩子的,我不想她不知道,隐瞒和欺骗是最不可原谅的,我给她说:“我会好好对她们的,离得近的很,就在对门。”然后花妮跟着我跨过那三五米的胡同来到我家,就蹲在那里看我和她的孩子们玩,然后我领她看看已经搭建好的狗的家。给她解释了许久搭建的狗的家的宽敞和舒适,还领她院子里各处转转。她好像放心了些。我把她的孩子抱在腿上,她就趴在我腿上看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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