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滚蛋吧肿瘤君》观后感
《滚蛋吧肿瘤君》本是一本漫画,作者是熊顿,原名项瑶。文中都是讲的她的亲身经历。将病痛简单化,写得很淡然。却是将自己在医院发生的好玩的事情写了出来。写了自己在医院的各种有趣事,也让我这个小孩看到了她的乐观,她的开朗。 她患得是一种叫做非霍奇金淋巴瘤,治疗过程困难,很难恢复,发现时候已经是晚期了。漫画里从她住院开始画起,幽默又搞笑,让人乐在其中,深深不能自拔。 她将“苦逼无聊的医院生活”画成了漫画,开头就是:2011年8月21日,我病了,刚起床走到房门口就轰然倒下,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完全不醒人事并且……全裸。漫画里讲了她花痴医生,抓住一切机会看帅哥。还常常爆粗口:“肿瘤君意思到我要跟丫分手就开始闹腾了!越闹我越要赶快甩了丫!” 恶趣味随处可见,她很成功的颠覆了大家对癌症的形象。可是我知道,癌症远远没有那么的轻松。每天所承受的痛苦比所想的痛苦要多得多。 她很喜欢用“爹”或者“爷”来称呼自己,喜欢喊女性朋友为老婆,生活中的状况百出不断。 这样的熊顿,完全没有被癌症所带来的痛苦吓到,而是将癌症当成一个调戏与被调戏的对象。 肿瘤君赢了,熊顿却也没有输。 虽然她消失了,可是她乐观开朗的形象却是不灭的活在我们的心底。我们不会忘记她。 同时,她也教会了我们不要怕死亡,不要因为快要死亡就放弃希望。人总是要死亡的,就如她说的那样:“为什么上天安排我们得癌症,而不安排别人得癌症呢?因为它想让我们体验一次与死神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接触了这一次,也不会后悔一辈子。 她也教会了那些得了癌症的人,不放弃,好好过活着的生活,将自己想做的都做完,免得后悔来不及了。 我会学习她的精神,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学会笑看人生。或许人生也会不得绚丽多彩。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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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总有一个声音留在心灵沉封的深处,不动多年,当心灵有了共鸣,便开始独自起舞,这份痴迷也是我对于书的痴迷。从那刚上幼儿园的无知幼稚开始,只记得那本印刷着许多小故事的《作文大王》。被那可爱有趣的插图所吸引,却不喜欢那黑自扎堆的文字。“晚上爸爸教你读一遍你就把故事再自已读一遍。”父亲对小时的我的命令,重新开始去认真读一个个方块字。可是,那文字渐渐地在心中交织中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竟比那插图还好看。自此,那一份痴迷便如柠檬清甜的欢喜在心灵深处滋长。乘书海一舟,手中的书如傍晚的落霞万物都沉寂, 它却独放异彩,激起心中千层涟漪。变了又变,从幼稚的儿童读物到名家著作,心灵思想也随之往上,可心底里的那一份痴迷是不变的。云淡风轻、夏意肆意。 从喧闹的街道走进图书馆,寂静又肃穆的气氛使我的心沉静下来。男女老少捧着书本,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靠近书架,那绵远纯净的书香扑面而来,一本本书仿佛跳动的音符在眼 前轻佻。我将手指在书本间游走,目光悬挂在迟子建的《群山之巅》,轻轻将它抽出。我奔波的心在恬静的字句里得到宁静,在喧闹的世界里寻觅到安宁,心灵仿佛有了依靠的港口。当我陷入与试卷整日整夜的斗争,苦闷烦躁似一潭深不见底的水压抑在心中。《离骚》中"虽九死,身不死”在耳畔间响起,激励我不再与那潭死水做无妄之争,用白己踏踏实实的努 力去与试卷斗争。书林的智慧闪着光,清风拂过,满室书香,那一份痴始经不变又或是在沉浸痛苦中,“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提配自己,大胆往往前走,莫日头。少年读书,如隙中探月,无论是到中年、老年,人世变化,经历沉淀,我只希望对书的痴迷出不变。6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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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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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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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三年过去了。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一曲终了,掌声雷动。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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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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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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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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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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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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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放下手中逐渐消磨的笔,用刀片将它削尖再削尖,不断剥落的笔屑在空中飞扬着,荡起我内心长久而愈加丰满的痴迷。小时候,我常常趴在画室的窗台上,隔着玻璃,静静欣赏阳光照射下斑斑驳驳的图画。那时,我的手指总会化作一支想象的画笔,在窗上谱写出线条的乐章。它们一点一点,在阳光中撩动,也拨弄着我心底的那份天真和喜爱。我未曾想过,当我有一天走进这间画室,当我触及那短小的五颜六色的画笔,我就像抓住了一份沉寂已久的希望。只记得那间不算宽敞的教室中,我轻轻铺开一张白纸,听着老师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忘情地、拼命地画着。我手中的笔不断摇晃,在纸上勾勒出稚嫩的线条,虽然额头浸出细细的汗珠,但我的眼神仍然死死地盯着画纸,落下庄重的笔划,渐渐地用笔将画纸填满。那段时光,我总是第一个到达画室,又总是最后一个离开画室。我舍不下那亲切的画笔,在不断交替变化的灯光和阳光之中,那些五彩的画陪伴了我童年最美好的时光。“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此时此刻,绵绵的细雨在窗外斜洒着自己的生命。我已经长大,小时候的彩笔也换作了简单的铅笔。画室洁白的墙壁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一片皎洁,我画架上的那张白色的纸已经换成了米黄色,我手中的笔触就在这一片柔色中轻描粗勾。我轻轻地握着笔在纸上排线,深浅不一的色块渐渐在纸上荡漾开来。挺直的后背已经沁出一层薄汗,双眼也已经因样本上游离的灯光和色彩而变得迷蒙,但我仍然走心地作画。我的双手不断地轻轻抖动,摇摆的手腕渐渐成了一块虚影,细微的沙沙声也化作耳畔最动听的节奏,眼前墙壁上挂着的画也激励着我,我渴望超越它们!那幅想象中的画,在我每一笔的勾勒中都透出一份痴情,放下笔的刹那,内心的深情也结出了亮丽的果实。我凝视着它,抚摸着它,一如童年。时间在这里静止,我的整个世界在这小小的彩色空间里被无限的放大……时光荏苒,那些美好的过去在记忆里停留,当我驻足回首,用温暖的画笔在心间画出清晰的轨迹时,一笔一画都深深地勾着我的依恋。那份经历光阴洗礼的痴迷,是我心灵的安放之地,陪伴我成长,带给我深深的慰藉,成为我血液中的生命之光。时光在变,我在变,但不变的是那份痴迷。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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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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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新出炉的爆米花!”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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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路边的墙角,有一朵即将被雨滴所打败的小雏菊,如被遗弃的孤儿,孤苦,无依无靠。我默默地低下身子,将那小伞笼罩在它的身旁。可惜,这个小小的避风港只能为它守护一时,而守护不了一世。我痴迷地看着这朵即将在风雨的摧残中倒地的幼小生命,是那么想看它娇艳地盛开。我双手合十,在心中为它神圣地祈祷。“啪”一处小水洼被踩扁,洼中雨水飞溅,路人们来不及拭鞋,加紧了前进的步伐。渐渐的,雨过天晴,风的怒吼销声匿迹,无影无踪了。大概是复仇吧,阳光仔细地搜寻每个角落,想把剩余的雨水狠狠吸干。小雏菊在猛烈的阳光下怡然自得,我伸出拇指,像碰古董般小心、谨慎。突然,花瓣的娇艳一股脑地展现在眼前。顿时,我的脸痴迷痴迷的,如秋天丰收的苹果,泛着羞红的色泽。不曾想,小小的雏菊生命也是如此短暂。它,已经开苞了。转眼已是深秋,萧瑟的风吹向大地。我,心中砰砰地跳。“那多菊花不会已经被吹趴了吧!”我自语。那条小路已被掉落的枫叶铺成金黄的地毯,踩上去“嘎吱”、“嘎吱”的响,心,也已经崩到了极点。我对小雏菊的痴迷,任何都已无法替代了。又是那小路的墙角。一阵冷风掠过,打了个寒颤。那朵菊,只留几瓣残黄于此地。心中的石头虽然早已落地,可心中那令我痴迷的菊也飘走了。也许,深秋的到来,让它的生命进度条快了不少吧。墙角之外,风“嗖”、“嗖”地猛刮,如同一只可怜的幽魂,向大地奋泣着上天的注定。可又有哪一位行人,愿意停下自己前进的步伐,来倾听那悲寂的声音呢?也许,只有我吧。墙角,几片残瓣瑟瑟发抖地靠在一起。我痴迷地将其捧起,如视珍宝,在土里重新安好,双手合十,在心中为它神圣地祈祷。也许,这几片残瓣不会长成新菊。但我对菊盛开时那一瞬间的娇艳地痴迷,也深埋地底,永远不会改变。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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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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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2)漆黑的夜色中点缀着一星半点的灯,微弱至极,隐隐约约看见灯光下有个男孩捧着一本书,痴迷的望着它。从小我就喜欢读书,非常痴迷于读书,一拿到书就爱不释手,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的融入书的海洋。无时无刻都会想起看书,走路看,吃饭时看,写作业时也看。而且,有一次更荒唐,大半夜里等爸妈睡着之后,打开我的小台灯,从书架上“偷”了一本书——《穆斯林的葬礼》,如饥似渴的读着,我在沉迷它了,太痴迷它了,天亮之后的黎明,我依然还在看,也就快读完了一本。内心感觉——爽!你可能从未发现,阅读是如此有趣。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那么痴迷于书的我也有了一些长进,我会试着流利地在人群面前讲故事,这就使我不太好的口才有了“智”的飞跃,正应了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家里的书都被我读遍了,都不知道看过了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它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暑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便是我读书的好时光,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也免了被老妈“臭骂”一顿,我一拿起书,就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午夜,老妈看到我屋一直亮着的小台灯,特地从温暖的被窝爬起来,“教训”我一顿。读书不仅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还能培养一个人对事物的审美理念,让他品味出自然之美,从而产生对读书的痴迷,然后就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没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漆黑的夜中那点微弱的灯光,便是对读书那份永不会变的痴迷最好的见证。7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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