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分裂--第一杀:狂躁_3000字
“不知何时,这个世界,突然出现了一种未知的病毒。”
雨流狂坠,织成一张偌大的幕布。无人的摩天轮嘎吱作响,暴雨狂风中颤栗着的枝桠,一记者水流无休无止敲击地面之声,正是这幕中最低微悠长的乐章。
目之所不及即为黑暗,满目仅剩的,就是这不曾有一刻停歇的雨流,蛇形曲折的电光划开天幕,惨白的光学线条被一层层拦截,到眼前之落下顷刻煞白的水线。一切的一切在这幕中,都只剩下暗色的轮廓,寂静蔓延出奇异的恐惧。
“这种病毒能使人体发生变异,患上各种医学上从未有过的奇怪病症。”
两个紧贴着的、模糊的身影,一步一步,溅起混着泥浆的水花。
“不仅无药可救,还会驱动人的黑暗面,使人犯罪。”
略高一些的身影像是个五六岁的女孩子,她梳着双马尾的小脑袋歪了歪,是对什么产生了疑问,步子慢了下来,最后停下。洋红色的连衣裙在雨水中浸透,滚边的裙摆黏在女孩纤细的小腿上,曲线稚嫩。
她忽然笑了,先是裂开嘴,然后才嘻嘻嘻地哼出声,像是从干硬的通风管中硬排出的气息。她揉了揉黏腻的裙摆,双手抱起方才一直拖在身后的白色哈巴狗。
“善良的,会堕落;丑恶的,会狂躁。”
数十管枪口几乎实在同一时刻指向了她,钢铁的枪身颤抖着,不是因为这砸的人生疼的雨幕,而是这些持枪人的手。
他们在等待,等待一个射出子弹的命令,届时他们便可以将整个弹夹的钢芯弹送进那个五六岁的躯体。但是在此之前,无论出现任何情况都不能扣动扳机。
“科学家们把这些感染者称之为——”
少年的黑色连衣帽把他半张脸遮下,露出鎏金色的右眼及眼角梅花刺青,这样的刺青在他的左眼下也有一个,同样是黑色的方块。此时此刻,他正叼着草莓味棒棒糖靠在站台前遮雨,和一名因忘记带伞,只能所在蓬下等公交的路过少年无异。
他有些好笑地看着这样以多敌少的黑衣墨镜壮汉们躲着一个小姑娘瑟瑟发抖,就像狼群围着一只小羊两腿发软一样。雨水顺着头顶的雨篷呈线状流下,雨中狼与小羊依旧僵持着。少年衣兜内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他懒得拿出来看,咬碎粉红色的糖球吐掉塑料棍,然后走出雨篷的庇护。反正也笑够了,漫天瓢泼肆无忌惮地浇在他黑色皮质长风衣上,啪啪响声引来几个侧目。
“「极限患者」。”
女孩替怀里的白狗顺着脊背,哈巴狗半张着嘴,殷红的长舌垂出,它的眼眶深陷黝黑,眼角处布满蛛网般细密的裂纹,随着女孩的手上下抚动,小狗僵硬的身体上不时落下些碎片,然后溶解在雨水中。
睁大双眼,随着这一举动,她眼角的裂隙扩张到耳侧,一片完整的,已经称不上是皮肤的硬壳脱落,在地上溅起一朵水花。
少年已经走到她面前,不紧不慢的掏出金色的短枪指向她的额头。雨水打在风衣上、与其被风卷起猎猎的节奏加入了这低微而又无趣的乐曲。
女孩昂头对着枪口,眼神指向的却是少年的脸庞,“所以,大哥哥,我就是一名「极限患者」吗?”
少年的兜帽下一对暗金色的眼微阖,一对梅花、方片也轻轻扭曲着,他的语气是那么悲悯,像是餐前祷告,祭典桌上烹饪的羔羊,“啊,没错……”他的目光移向女孩身后,以各种姿态扑卧在雨水中的人体,他们全身布满裂纹,身体就像是易碎的瓷器,散落的肢体、指节浸泡在被雨水稀释着的血中。“你患的是「糖型美杜莎综合征」,你的身体已经糖化,凡是被触碰的人,肉体都会变成糖果。”
白狗搭耸着的舌头被那只糖化完全的手塞回嘴里,又捏拢不让它掉出来,“可是,我只是想和他们一起玩耍而已,因为我很寂寞。”女孩抬手晃了晃自己的小京巴,像是询问这样会不会好看些,她的语气听不出悲喜,“哥哥,你是什么人啊?不如我们一起玩耍吧!”
“抱歉啊,小妹妹,”少年像是叹息般吐出这几个字,拇指一拨,灿金的枪身在落雨中转出一个花样,“我是一名医生,专门抹杀你这类疾病的——”
灿金的旋影停了下来,与此同时响起了枪声。
“地狱医生。”
那个苍白残破的身躯发出瓷器破碎的清脆,却像一张纸一样轻飘飘的落下,除去溅起的水花,她的消失几乎可以忽视。唯一泵出的一丝丝血浆也迅速被雨水砸下、稀释,抹去了一切曾经存在的痕迹。
“雨,真美啊。”少年抹开罩着半张脸的兜帽,同样灿金的额发被沾湿贴住一对暗色的梅花方片,很快,他的金发就彻底湿透。昂起头,雨流顺着他的脖颈滑下。
他撩了撩被浸得很完整的刘海,转身把枪插回衣内。看着他回身的动作,紧跟其后的黑衣墨镜人们却没有一点想要接近这位“上级”的意思。相反的有人被这一举动惊的几欲后退,但是职业的素质让他们没有一个人挪动脚步,全体纹丝不动地等待命令。少年的行动一直不紧不慢,他微笑,伸手,用晚宴邀舞的优雅,唱歌般的语调说。
“我们来跳一曲颤栗的华尔兹,讴歌这死亡吧!你说好吗?”
由狂躁到连绵,直到临近放晓雨念念不舍的驻停,连夜的降水使空气中充满水分,天空也被这一夜彻底清洗干净,抖去水珠的叶片更清新些。
加长林肯无声的刹在路边,管家拉开车门,一条套着黑色丝袜高跟鞋的长腿探出,然后是裹在纯黑色制服的钻出来,少女轻盈的手指拢好浅赭石的短裙,“小姐,今天上学也请保持您的淑女风范哦。”
她闻言侧回头,“嗯,我会和老师同学好好相处的。你们放心吧!再见!”结束这段日课般枯燥的对话后,一双修长的腿迈向校门。
离第一节课还有很久,校门口聚集着不少学生,一致的黑白制服不时进出校门。啃着早餐等在一边的、交谈着昨晚游戏如何的,对学生来说,三点一线的日常。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戛然而止,她在进门三米处停下脚步,转换了方才叠手又踏着一字步的淑女姿态。似乎是同一时间,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反了一倍,然后两倍。甚至每一个途径的人都要把注视留在她身上直到逃出她的视线。喧闹突然压低,转而变成一种低声的交流,似乎伴随着每人脸色的突变。
“主公!”她单手叉腰看着这个扑通半跪在她眼前的男生,男生双手奉上一只红色袖章,“您的「封印」。”
少女只是满意的勾了勾唇,右手捻起那只滚着“风纪”二字的袖章,别再左臂上,转手挽起自己披散的黑色长发,束成单马尾垂在脑后。
封印淑女,委员长模式全开!
“我可爱的同学们,不可爱的渣滓们,我生病请假这几天,你们有好好遵守伟大的校纪校规吗?”
“风纪委员的检查时间到了哦!”
非茉浅,职业学生兼学生会风纪委员。吴一物,职业学生兼学生会秘书,是风纪委员非茉浅的助手。所谓风纪委员,便是一个学校中最恐怖的职业,顾名思义,负责执掌整座学园的风纪。当然,所需要做的不仅仅是“检查”,更重要的是“惩戒”,惩戒是避免再次发生最好的办法。大概惩戒是一门学问,如何做兴许视校规而定,兴许视风纪委员心情而定。
“喂!你,乡村非主流头限你三分钟处理掉!”
“喂!你,穿的太露了,又想勾搭隔壁班的小正太么!”
“喂!你,敢把鼻屎往墙上抹,给我吃掉!”
是的,这是对一个学生来说,三点一线的日常一天,同样恢复日常的还有风纪的巡查与监督。同样恢复日常的,还有蔓延在学校里恐怖的黑气,名为“委员长大人”的黑气。在三分钟之内,“委员长回来了”的消息就随着“喂!你!”和“委员长大人早!”的声音传遍了学校,和恐惧蔓延的速度相同。
机灵的迅速装作一副乖孩子的模样,可怜的已经准备好烧几把香了。
这一个开课前的清晨,也是像往常一样。
哦,对某一个人来说可能不一样,当然这都要归功于他一时大意疏忽,没能逃脱非茉浅大人的法眼。
“嘻嘻,此起彼伏,8分!”
“嘿,这一个身材真好,跟二班的莉莉妹子差不多。”
“嘘!蠢猪!小点声!”
非茉浅巡视的脚步停住了,抬头看了看眼前男厕所的门牌,“这种时候都该回教室准备上课了吧,哼,现在还躲在厕所里的能是什么?”
“这个牛逼,我就喜欢这种的!”“你丫怎么这种口味啊!”“哦哦哦~!”
她回过身,走进门里。
“哇塞,你们说,是不是跟风纪委员非茉浅的差不多啊~真好看~”
半响才有低声的回复,“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你看着胸部~——委员长大人!”
这看起来就是非茉浅很不巧的走进了男厕所,又很不巧的看见了几个男生挤在一起看黄色书籍,更——很不巧的听见什么“是不是跟风纪委员非茉浅的差不多啊”,这种话。于是她很不巧的俯身询问。也许事情呢,就是这么不巧。
她爆着青筋的手抽走那本《Heygirl》,接着几个男生就眼睁睁的看着精神食粮化作球状,以完美的抛物线和蝴蝶飞舞的姿态飞进便池。封面上两个三点式泳装的兽耳少女酥软的身体就一掠而过,这么跟他们说拜拜了。
“以你们的智商,是不可能买到这种书的,快说,是谁给你们的?”非茉浅嫌弃的拍了拍手,冷哼着责问幕后。
“哼,可别小看老子,老子梅大志没什么优点,就是讲义气,老子是不会随便出卖恩人的!再说,”这位身材足够彪悍的壮汉伸直了一米九的个子,低头俯视着非茉浅,“老子是本校第一猛男,会怕你?”
不等他一席话说完,后面几个男生就已经脸色煞白,想逃走又被非茉浅瞪回来。在心理画着十字默哀,阿门。
吴一物还在试图挽回这个即将走入悲剧的局面,瀑布汗加赔笑着劝着委员长大人,“那个……我看算了吧,主公,没收就行了!”
非茉浅也厌倦了和比自己高了几个头的人瞪眼,她活动了下脖子,笑着说,“给你三秒,回味一下过去的美丽人生吧!”
“三秒?”
在梅大志极长的反射弧没有明白过来那三根手指含义时,委员长大人已经摆好起手式,转身一脚——
那一瞬间,相信在场的人都听见了蛋碎的声音。
本校第一猛男VS本校第一猛女,哦不,第一风纪委员的战斗瞬间结束,没有领略到风纪委员大人的恐怖之处的人得到了教训,早已对此闻风丧胆的人再次在心里告诫自己。
“你们招还是不招?”
被非茉浅击倒的梅大志艰难的爬行了一段,一手抱紧了另一个人的大腿,一手捂着刚才尝过跆拳道的部位,“抱歉,我们辜负了您的期望……吴一物总大将!”
“咦咦?!”吴一物对着突如其来又早在预料之中的一幕已经暴汗满脸,想捂住那个白痴的嘴?此时非茉浅已经听得完完全全;想逃跑?却被抱住了大腿,再说这事主公的天下……能跑到哪去。
“总大将,这事您借给我们的‘学习资料’,我们无福享用了。”
“呃……!”最擅长拍马屁以提升自己的职位与知名度的吴一物秘书,这时最想做的是变成一只蛆虫,不起眼的蛆虫……逃离非茉浅的视线……
高跟鞋毫不客气地跺在吴一物的脸上,非茉浅表情愉悦的看着顺利捉到的幕后黑手,“做无间道的人一般都会死无全尸。”
“哇啊啊啊——!”
“身为学生会秘书,居然在学校带头传播不健康思想……”非茉浅拎着只剩一口气的人继续穿行在走廊上,四周或惧怕或怜悯的眼神她早已熟悉,“我也早该想到是你,因为只有你家是开书店的,并且那么好色!看来我的推理能力还需要进步啊……”
她的尾音突然变得颤抖,那是一种更加欣悦的心情,似乎眼前的画面都充满了幸福的玫瑰——“人家最喜欢意大利的埃菲尔铁塔了!”“人家最喜欢意大利足球俱乐部就是巴塞罗那!”被女生们围在当中的是个高鼻梁白皮肤的外国人,面对女生们的你一句我一句,他只能堪堪笑着答道,“是啊……是啊……”
非茉浅眼中美好的景色可不包括那一圈犯花痴的女生们,而是刚踏出教室门就被团团围住的男生。作为意大利来的交换生,一走进校园就拿下了校草的名号,虽然他还不大理解这个中文词语是什么意思,但一下课就会被缠得脱不了身让他俊逸的脸只能挂着无奈。
非茉浅一脚踢开拖着的吴一物,眉目皱在一起,“喂,你们在干什么,要上课了!还不快回教室!”
一干女生在气愤之中却也奈何不了,一哄而散。
非茉浅转换了一下表情,吓走女生们后又挂好了明媚的笑容,背着双手走过去,“费列罗同学,你好啊,你是准备去上课吗?”
“是啊,刚才谢谢你了,非茉浅风纪委员,我中文不太好,她们说的话,我都不太懂。”
“别这么说,老师常常教育我们要国际友好,有什么不懂,24小时都可以来找我请教!”
“你真是大好人啊,”费列罗思考了一下,在中国好像不太适合吻手之类的礼仪,于是拍了拍非茉浅的肩膀,“我有不懂的地方就会请教你的,谢谢你了!我去上课了,再见!”
“再……再见!”非茉浅抚着烧红的脸颊,回味着刚刚被轻拍的肩膀和费列罗美好的笑容,这可是他到学校以来第一次和费列罗说这么久的话,以前最多是打个招呼,这段对话是有点短暂,如果再长点就好了……
“壮哉,我大欧罗巴就是好!”吴一物从地板上艰难爬起,然后继续被非茉浅一拳揍飞,“不许说费列罗同学坏话!”
“哎,”一直靠在门框上看着这场闹剧的人站直身子,打着哈欠走出来,“就你这种暴力女,你以为你讨好费列罗同学会有什么用吗?”她扬起轻佻的笑容,放下青葱般的手指,“别做梦了。”
“二班的莉莉,你刚才在说什么!”
“哎,你看看你,”女生和非茉浅擦身而过,抬起手示意老师已经来了,别想动手动脚,“除了胸部,要姿色没姿色,要头脑没头脑,要人缘没人缘,还喜欢暴力。”她上下扫视过非茉浅,终于捂嘴笑了,“费列罗这种男生肯定是喜欢淑女的,就像我一样,哼!而像你这种暴力女虽然它表面对你微笑,其实内心肯定是——极度厌恶的。”轻飘飘的吐出最后几个字,莉莉不再笑了。
非茉浅,长得说不上最美,也有不少男生喜欢。当然,她知名度最高的不仅仅是学生会风纪委员的职位,还包括身材,不得不说和她比起来莉莉简直是飞机场呢。不过偏偏她属性暴力傲娇,能活着接近她的男生极少,更别说追求了,首先长相就不能只是标准级,所以试图和她搭上关系的男生就渐渐少去。失去男性粉丝是每一个女性所不希望的,这一直是非茉浅不能戳的逆鳞——
“你……”她咬牙,却不能发作,握成拳的双手抖了抖,压住了愤怒。
“去死吧!”
黑色连衣帽、黑色风衣、灿金的半长头发、梅花方块刺青、草莓味棒棒糖。
少年拉紧黑色兜帽,怪这阳光太过耀眼,复又把手插进口袋。高处掠过的强风卷起过长的风衣后摆,发出响亮的声音。
“降临了。”他如同咒语般念诵着。
“什么降临了?”少女一米六不到的身材比他矮上太多。
两人站在这栋大厦的天台,俯视着这个虚假错乱的都市,有葱茸的翠绿排成一条线,漠视着街道上穿行的行人与车辆。店铺与居民区进出的,笑着哭着的,下车站在街头对骂的,平常又乱糟糟的生活。
人类的世界就是这么普通平凡,喜剧与悲剧交织。
但是非人类的生活,就不止这么轻盈了。
“你叫我去死,我就去死么?”莉莉不再看那边气急败坏的人,她的语气不屑到极点,“真是天真……”
她的话语被奇异的声音打断,“呃……啊……”
疼痛,从一开始不明显到遍布全身,加剧,由皮肤底层窜出。似乎有什么要破出她的皮肤涌出,莉莉精致的小脸皱缩在一起。这种类似挤压又类似突进的疼痛到了极致,“噗嗤”,她的颊上爆裂出一道血痕,殷红的血液滚落。
紧接着,更多,更多的爆裂声,这是皮肤上非常不明显的撕裂,只有她一个人通过骨传导才能送入听觉中枢,最后由大脑进行判断。但是这时,她的大脑不能判断,身体不断崩裂的细痕,超出了她的认知,她不知道自己是患了什么病症,但是……但是不久前学校体检她还是健康通过,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脸!我的脸!她瞪大双眼,捂紧自己的面孔,又惊恐的发现自己的十指上也布满了裂痕,裂痕还在增多,是什么……是什么要破开自己的身体!
“西北方两公里……”金发少年抬头,望着那座学校。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脚踝、大腿、小腹、胸口、脖颈、面庞、甚至是眼珠,再也无法承受住着由内至外的压迫,每一条细小的裂纹都彻底炸开,无数张开的裂口,迸溅出艳色的血浆,全身的肌肤都被这从体内而来的力量爆开。
“「极限患者」的犯罪与血腥降临了。”他舔了舔被棒棒糖粘过的嘴唇。
每一个被尖叫声吸引而至的,或者本就站在走廊上的学生都看着她,浑身浴血的她。
十秒,莉莉只来得及尖声叫喊的十秒后,她永远的跌倒在滴满她血液的地板上,温暖的血液、冰冷的地板、温暖的躯体、冰冷的皮肤碎片。
以及徘徊在空气中,还未散去的引领、昭告死亡的语句。
去——
去死吧。
初二:o0深海麒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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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一日游_800字
本班一日游
今天说来也巧,突发兴致的我难得用心去观察一下我生活的班集体,别人都说“异地一日游”,但我家穷啊!“迫不得已”来了个“本班一日游”,仅此一次哟!数量有限,不要羡慕哟!
<初来乍到篇>
刚来到教师门口,一阵“河东狮子吼”传来,唉!不用说,这阵势,除了咱们班那位“与众不同”的女(魔)王还能有谁呀!,满脸怒色地瞪着一旁不断打着哈欠的小胖墩王航(准又是迟到了呗)!随着上课铃的响起,张佳莹这才恨恨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再看看周围同学一个个习以为常的神色,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小张的“河东狮子吼”可是课前必听之曲呀!唉!
<倒播上课篇>
说完了咱们班的小张,也该来看看我们班的老张了,顾名思义,老张便是咱们班的张老师。哎!正式任课为我们班的英语老师。有一天,他拿出他的课本交我们一个个单词,教到“Pig”猪时,他还夸张的嗷嗷叫了两声:“同学们注意了,这个‘pig’千万不要读成‘屁股’呀!”说着还扭了扭他那大屁股,惹得全班哄堂大笑,更有夸张者直接捂着肚子差点就在地上打滚了,这就是咱们的良师,有这样的老师,我光荣!我骄傲!
<金庸武侠篇>
说去我们班的老师啊!嘿!那真是个个深藏不露,有真本领的武林高手,首当其冲的更是那看起来平易近人的赵老师。在上课时有一位同学丝毫不在意赵老师绘声绘色的讲课,而是只顾着自己埋头大睡,这时,赵老师的“火眼金睛”首先亮相,锁定目标,使出暗器_粉笔头,正中目标王浩,谁知王浩“牛皮吹得如此厚,在最后,赵老师使出独家绝技_“金刚指”,再加上一声“河东狮子吼”,使得王浩头昏眼花,眼冒金星,最后认错,一气呵成,真不愧为真人啊!
小结
哎呀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呀!看来我还是缺少了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就犹如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般,机会只会留给有准备的人!在这个班集体中,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有最好的竞争对手,世间美好的事每天都在我们身边、都在合格大家庭一般的舞台上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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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分裂--第一杀:狂躁作文“不知何时,这个世界,突然出现了一种未知的病毒。”雨流狂坠,织成一张偌大的幕布。无人的摩天轮嘎吱作响,暴雨狂风中颤栗着的枝桠,一记者水流无休无止敲击地面之声,正是这幕中最低微悠长的乐章。目之所不及即为黑暗,满目仅剩的,就是这不曾有一刻停歇的雨流,蛇形曲折的电光划开天幕,惨白的光学线条被一层层拦截,到眼前之落下顷刻煞白的水线。一切的一切在这幕中,都只剩下暗色的轮廓,寂静蔓延出奇异的恐惧。“这种病毒能使人体发生变异,患上各种医学上从未有过的奇怪病症。”两个紧贴着的、模糊的身影,一步一步,溅起混着泥浆的水花。“不仅无药可救,还会驱动人的黑暗面,使人犯罪。”略高一些的身影像是个五六岁的女孩子,她梳着双马尾的小脑袋歪了歪,是对什么产生了疑问,步子慢了下来,最后停下。洋红色的连衣裙在雨水中浸透,滚边的裙摆黏在女孩纤细的小腿上,曲线稚嫩。她忽然笑了,先是裂开嘴,然后才嘻嘻嘻地哼出声,像是从干硬的通风管中硬排出的气息。她揉了揉黏腻的裙摆,双手抱起方才一直拖在身后的白色哈巴狗。“善良的,会堕落;丑恶的,会狂躁。”数十管枪口几乎实在同一时刻指向了她,钢铁的枪身颤抖着,不是因为这砸的人生疼的雨幕,而是这些持枪人的手。他们在等待,等待一个射出子弹的命令,届时他们便可以将整个弹夹的钢芯弹送进那个五六岁的躯体。但是在此之前,无论出现任何情况都不能扣动扳机。“科学家们把这些感染者称之为——”少年的黑色连衣帽把他半张脸遮下,露出鎏金色的右眼及眼角梅花刺青,这样的刺青在他的左眼下也有一个,同样是黑色的方块。此时此刻,他正叼着草莓味棒棒糖靠在站台前遮雨,和一名因忘记带伞,只能所在蓬下等公交的路过少年无异。他有些好笑地看着这样以多敌少的黑衣墨镜壮汉们躲着一个小姑娘瑟瑟发抖,就像狼群围着一只小羊两腿发软一样。雨水顺着头顶的雨篷呈线状流下,雨中狼与小羊依旧僵持着。少年衣兜内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他懒得拿出来看,咬碎粉红色的糖球吐掉塑料棍,然后走出雨篷的庇护。反正也笑够了,漫天瓢泼肆无忌惮地浇在他黑色皮质长风衣上,啪啪响声引来几个侧目。“「极限患者」。”女孩替怀里的白狗顺着脊背,哈巴狗半张着嘴,殷红的长舌垂出,它的眼眶深陷黝黑,眼角处布满蛛网般细密的裂纹,随着女孩的手上下抚动,小狗僵硬的身体上不时落下些碎片,然后溶解在雨水中。睁大双眼,随着这一举动,她眼角的裂隙扩张到耳侧,一片完整的,已经称不上是皮肤的硬壳脱落,在地上溅起一朵水花。少年已经走到她面前,不紧不慢的掏出金色的短枪指向她的额头。雨水打在风衣上、与其被风卷起猎猎的节奏加入了这低微而又无趣的乐曲。女孩昂头对着枪口,眼神指向的却是少年的脸庞,“所以,大哥哥,我就是一名「极限患者」吗?”少年的兜帽下一对暗金色的眼微阖,一对梅花、方片也轻轻扭曲着,他的语气是那么悲悯,像是餐前祷告,祭典桌上烹饪的羔羊,“啊,没错……”他的目光移向女孩身后,以各种姿态扑卧在雨水中的人体,他们全身布满裂纹,身体就像是易碎的瓷器,散落的肢体、指节浸泡在被雨水稀释着的血中。“你患的是「糖型美杜莎综合征」,你的身体已经糖化,凡是被触碰的人,肉体都会变成糖果。”白狗搭耸着的舌头被那只糖化完全的手塞回嘴里,又捏拢不让它掉出来,“可是,我只是想和他们一起玩耍而已,因为我很寂寞。”女孩抬手晃了晃自己的小京巴,像是询问这样会不会好看些,她的语气听不出悲喜,“哥哥,你是什么人啊?不如我们一起玩耍吧!”“抱歉啊,小妹妹,”少年像是叹息般吐出这几个字,拇指一拨,灿金的枪身在落雨中转出一个花样,“我是一名医生,专门抹杀你这类疾病的——”灿金的旋影停了下来,与此同时响起了枪声。“地狱医生。”那个苍白残破的身躯发出瓷器破碎的清脆,却像一张纸一样轻飘飘的落下,除去溅起的水花,她的消失几乎可以忽视。唯一泵出的一丝丝血浆也迅速被雨水砸下、稀释,抹去了一切曾经存在的痕迹。“雨,真美啊。”少年抹开罩着半张脸的兜帽,同样灿金的额发被沾湿贴住一对暗色的梅花方片,很快,他的金发就彻底湿透。昂起头,雨流顺着他的脖颈滑下。他撩了撩被浸得很完整的刘海,转身把枪插回衣内。看着他回身的动作,紧跟其后的黑衣墨镜人们却没有一点想要接近这位“上级”的意思。相反的有人被这一举动惊的几欲后退,但是职业的素质让他们没有一个人挪动脚步,全体纹丝不动地等待命令。少年的行动一直不紧不慢,他微笑,伸手,用晚宴邀舞的优雅,唱歌般的语调说。“我们来跳一曲颤栗的华尔兹,讴歌这死亡吧!你说好吗?”由狂躁到连绵,直到临近放晓雨念念不舍的驻停,连夜的降水使空气中充满水分,天空也被这一夜彻底清洗干净,抖去水珠的叶片更清新些。加长林肯无声的刹在路边,管家拉开车门,一条套着黑色丝袜高跟鞋的长腿探出,然后是裹在纯黑色制服的钻出来,少女轻盈的手指拢好浅赭石的短裙,“小姐,今天上学也请保持您的淑女风范哦。”她闻言侧回头,“嗯,我会和老师同学好好相处的。你们放心吧!再见!”结束这段日课般枯燥的对话后,一双修长的腿迈向校门。离第一节课还有很久,校门口聚集着不少学生,一致的黑白制服不时进出校门。啃着早餐等在一边的、交谈着昨晚游戏如何的,对学生来说,三点一线的日常。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戛然而止,她在进门三米处停下脚步,转换了方才叠手又踏着一字步的淑女姿态。似乎是同一时间,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反了一倍,然后两倍。甚至每一个途径的人都要把注视留在她身上直到逃出她的视线。喧闹突然压低,转而变成一种低声的交流,似乎伴随着每人脸色的突变。“主公!”她单手叉腰看着这个扑通半跪在她眼前的男生,男生双手奉上一只红色袖章,“您的「封印」。”少女只是满意的勾了勾唇,右手捻起那只滚着“风纪”二字的袖章,别再左臂上,转手挽起自己披散的黑色长发,束成单马尾垂在脑后。封印淑女,委员长模式全开!“我可爱的同学们,不可爱的渣滓们,我生病请假这几天,你们有好好遵守伟大的校纪校规吗?”“风纪委员的检查时间到了哦!”非茉浅,职业学生兼学生会风纪委员。吴一物,职业学生兼学生会秘书,是风纪委员非茉浅的助手。所谓风纪委员,便是一个学校中最恐怖的职业,顾名思义,负责执掌整座学园的风纪。当然,所需要做的不仅仅是“检查”,更重要的是“惩戒”,惩戒是避免再次发生最好的办法。大概惩戒是一门学问,如何做兴许视校规而定,兴许视风纪委员心情而定。“喂!你,乡村非主流头限你三分钟处理掉!”“喂!你,穿的太露了,又想勾搭隔壁班的小正太么!”“喂!你,敢把鼻屎往墙上抹,给我吃掉!”是的,这是对一个学生来说,三点一线的日常一天,同样恢复日常的还有风纪的巡查与监督。同样恢复日常的,还有蔓延在学校里恐怖的黑气,名为“委员长大人”的黑气。在三分钟之内,“委员长回来了”的消息就随着“喂!你!”和“委员长大人早!”的声音传遍了学校,和恐惧蔓延的速度相同。机灵的迅速装作一副乖孩子的模样,可怜的已经准备好烧几把香了。这一个开课前的清晨,也是像往常一样。哦,对某一个人来说可能不一样,当然这都要归功于他一时大意疏忽,没能逃脱非茉浅大人的法眼。“嘻嘻,此起彼伏,8分!”“嘿,这一个身材真好,跟二班的莉莉妹子差不多。”“嘘!蠢猪!小点声!”非茉浅巡视的脚步停住了,抬头看了看眼前男厕所的门牌,“这种时候都该回教室准备上课了吧,哼,现在还躲在厕所里的能是什么?”“这个牛逼,我就喜欢这种的!”“你丫怎么这种口味啊!”“哦哦哦~!”她回过身,走进门里。“哇塞,你们说,是不是跟风纪委员非茉浅的差不多啊~真好看~”半响才有低声的回复,“真的吗?”“当然是真的!你看着胸部~——委员长大人!”这看起来就是非茉浅很不巧的走进了男厕所,又很不巧的看见了几个男生挤在一起看黄色书籍,更——很不巧的听见什么“是不是跟风纪委员非茉浅的差不多啊”,这种话。于是她很不巧的俯身询问。也许事情呢,就是这么不巧。她爆着青筋的手抽走那本《heygirl》,接着几个男生就眼睁睁的看着精神食粮化作球状,以完美的抛物线和蝴蝶飞舞的姿态飞进便池。封面上两个三点式泳装的兽耳少女酥软的身体就一掠而过,这么跟他们说拜拜了。“以你们的智商,是不可能买到这种书的,快说,是谁给你们的?”非茉浅嫌弃的拍了拍手,冷哼着责问幕后。“哼,可别小看老子,老子梅大志没什么优点,就是讲义气,老子是不会随便出卖恩人的!再说,”这位身材足够彪悍的壮汉伸直了一米九的个子,低头俯视着非茉浅,“老子是本校第一猛男,会怕你?”不等他一席话说完,后面几个男生就已经脸色煞白,想逃走又被非茉浅瞪回来。在心理画着十字默哀,阿门。吴一物还在试图挽回这个即将走入悲剧的局面,瀑布汗加赔笑着劝着委员长大人,“那个……我看算了吧,主公,没收就行了!”非茉浅也厌倦了和比自己高了几个头的人瞪眼,她活动了下脖子,笑着说,“给你三秒,回味一下过去的美丽人生吧!”“三秒?”在梅大志极长的反射弧没有明白过来那三根手指含义时,委员长大人已经摆好起手式,转身一脚——那一瞬间,相信在场的人都听见了蛋碎的声音。本校第一猛男vs本校第一猛女,哦不,第一风纪委员的战斗瞬间结束,没有领略到风纪委员大人的恐怖之处的人得到了教训,早已对此闻风丧胆的人再次在心里告诫自己。“你们招还是不招?”被非茉浅击倒的梅大志艰难的爬行了一段,一手抱紧了另一个人的大腿,一手捂着刚才尝过跆拳道的部位,“抱歉,我们辜负了您的期望……吴一物总大将!”“咦咦?!”吴一物对着突如其来又早在预料之中的一幕已经暴汗满脸,想捂住那个白痴的嘴?此时非茉浅已经听得完完全全;想逃跑?却被抱住了大腿,再说这事主公的天下……能跑到哪去。“总大将,这事您借给我们的‘学习资料’,我们无福享用了。”“呃……!”最擅长拍马屁以提升自己的职位与知名度的吴一物秘书,这时最想做的是变成一只蛆虫,不起眼的蛆虫……逃离非茉浅的视线……高跟鞋毫不客气地跺在吴一物的脸上,非茉浅表情愉悦的看着顺利捉到的幕后黑手,“做无间道的人一般都会死无全尸。”“哇啊啊啊——!”“身为学生会秘书,居然在学校带头传播不健康思想……”非茉浅拎着只剩一口气的人继续穿行在走廊上,四周或惧怕或怜悯的眼神她早已熟悉,“我也早该想到是你,因为只有你家是开书店的,并且那么好色!看来我的推理能力还需要进步啊……”她的尾音突然变得颤抖,那是一种更加欣悦的心情,似乎眼前的画面都充满了幸福的玫瑰——“人家最喜欢意大利的埃菲尔铁塔了!”“人家最喜欢意大利足球俱乐部就是巴塞罗那!”被女生们围在当中的是个高鼻梁白皮肤的外国人,面对女生们的你一句我一句,他只能堪堪笑着答道,“是啊……是啊……”非茉浅眼中美好的景色可不包括那一圈犯花痴的女生们,而是刚踏出教室门就被团团围住的男生。作为意大利来的交换生,一走进校园就拿下了校草的名号,虽然他还不大理解这个中文词语是什么意思,但一下课就会被缠得脱不了身让他俊逸的脸只能挂着无奈。非茉浅一脚踢开拖着的吴一物,眉目皱在一起,“喂,你们在干什么,要上课了!还不快回教室!”一干女生在气愤之中却也奈何不了,一哄而散。非茉浅转换了一下表情,吓走女生们后又挂好了明媚的笑容,背着双手走过去,“费列罗同学,你好啊,你是准备去上课吗?”“是啊,刚才谢谢你了,非茉浅风纪委员,我中文不太好,她们说的话,我都不太懂。”“别这么说,老师常常教育我们要国际友好,有什么不懂,24小时都可以来找我请教!”“你真是大好人啊,”费列罗思考了一下,在中国好像不太适合吻手之类的礼仪,于是拍了拍非茉浅的肩膀,“我有不懂的地方就会请教你的,谢谢你了!我去上课了,再见!”“再……再见!”非茉浅抚着烧红的脸颊,回味着刚刚被轻拍的肩膀和费列罗美好的笑容,这可是他到学校以来第一次和费列罗说这么久的话,以前最多是打个招呼,这段对话是有点短暂,如果再长点就好了……“壮哉,我大欧罗巴就是好!”吴一物从地板上艰难爬起,然后继续被非茉浅一拳揍飞,“不许说费列罗同学坏话!”“哎,”一直靠在门框上看着这场闹剧的人站直身子,打着哈欠走出来,“就你这种暴力女,你以为你讨好费列罗同学会有什么用吗?”她扬起轻佻的笑容,放下青葱般的手指,“别做梦了。”“二班的莉莉,你刚才在说什么!”“哎,你看看你,”女生和非茉浅擦身而过,抬起手示意老师已经来了,别想动手动脚,“除了胸部,要姿色没姿色,要头脑没头脑,要人缘没人缘,还喜欢暴力。”她上下扫视过非茉浅,终于捂嘴笑了,“费列罗这种男生肯定是喜欢淑女的,就像我一样,哼!而像你这种暴力女虽然它表面对你微笑,其实内心肯定是——极度厌恶的。”轻飘飘的吐出最后几个字,莉莉不再笑了。非茉浅,长得说不上最美,也有不少男生喜欢。当然,她知名度最高的不仅仅是学生会风纪委员的职位,还包括身材,不得不说和她比起来莉莉简直是飞机场呢。不过偏偏她属性暴力傲娇,能活着接近她的男生极少,更别说追求了,首先长相就不能只是标准级,所以试图和她搭上关系的男生就渐渐少去。失去男性粉丝是每一个女性所不希望的,这一直是非茉浅不能戳的逆鳞——“你……”她咬牙,却不能发作,握成拳的双手抖了抖,压住了愤怒。“去死吧!”黑色连衣帽、黑色风衣、灿金的半长头发、梅花方块刺青、草莓味棒棒糖。少年拉紧黑色兜帽,怪这阳光太过耀眼,复又把手插进口袋。高处掠过的强风卷起过长的风衣后摆,发出响亮的声音。“降临了。”他如同咒语般念诵着。“什么降临了?”少女一米六不到的身材比他矮上太多。两人站在这栋大厦的天台,俯视着这个虚假错乱的都市,有葱茸的翠绿排成一条线,漠视着街道上穿行的行人与车辆。店铺与居民区进出的,笑着哭着的,下车站在街头对骂的,平常又乱糟糟的生活。人类的世界就是这么普通平凡,喜剧与悲剧交织。但是非人类的生活,就不止这么轻盈了。“你叫我去死,我就去死么?”莉莉不再看那边气急败坏的人,她的语气不屑到极点,“真是天真……”她的话语被奇异的声音打断,“呃……啊……”疼痛,从一开始不明显到遍布全身,加剧,由皮肤底层窜出。似乎有什么要破出她的皮肤涌出,莉莉精致的小脸皱缩在一起。这种类似挤压又类似突进的疼痛到了极致,“噗嗤”,她的颊上爆裂出一道血痕,殷红的血液滚落。紧接着,更多,更多的爆裂声,这是皮肤上非常不明显的撕裂,只有她一个人通过骨传导才能送入听觉中枢,最后由大脑进行判断。但是这时,她的大脑不能判断,身体不断崩裂的细痕,超出了她的认知,她不知道自己是患了什么病症,但是……但是不久前学校体检她还是健康通过,怎么会……怎么会这样。脸!我的脸!她瞪大双眼,捂紧自己的面孔,又惊恐的发现自己的十指上也布满了裂痕,裂痕还在增多,是什么……是什么要破开自己的身体!“西北方两公里……”金发少年抬头,望着那座学校。“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脚踝、大腿、小腹、胸口、脖颈、面庞、甚至是眼珠,再也无法承受住着由内至外的压迫,每一条细小的裂纹都彻底炸开,无数张开的裂口,迸溅出艳色的血浆,全身的肌肤都被这从体内而来的力量爆开。“「极限患者」的犯罪与血腥降临了。”他舔了舔被棒棒糖粘过的嘴唇。每一个被尖叫声吸引而至的,或者本就站在走廊上的学生都看着她,浑身浴血的她。十秒,莉莉只来得及尖声叫喊的十秒后,她永远的跌倒在滴满她血液的地板上,温暖的血液、冰冷的地板、温暖的躯体、冰冷的皮肤碎片。以及徘徊在空气中,还未散去的引领、昭告死亡的语句。去——去死吧。初二:o0深海麒麟0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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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阳光下的混凝土露出狰狞的面容孩童手里的气球一不小心飞到了蓝天的怀抱憧憬的梦也就此搁一段落鼓噪的机器声穿梭在这窗前屋后人们静不下心来也就无从理会灵魂究竟归向何处天空蓝色分子渗入白云孱弱的躯体野兽任凭欢笑可以自由挥发太阳觊觎着贫穷人的眼泪像一台洒水车在马路上来来回回旷野的牧人渴望闻到沙滩上浓郁的腥味人的手指为何总是渴望撕下别人脸上虚伪的面具却给自己带上隐形的面具颜色为何也有自己饥饿的感觉就像白色切望玷污诗人黝黑的双眸200字 初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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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_100字叮当,玻璃碎了,哈哈,女孩笑了,斜阳照射着黑暗的小屋,女孩哭了,愿思绪流转与天空,与孤寂的星辰取暖,泪水停了,星辰渐黯,凉风徐来,分裂的思绪回来,女孩沉默了,万能的生母啊,愿一切过去吧,只留人间的甜蜜。初二:雪花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对于景色的描写,语言简练而准确,联想则为触景生情,情景自然融合。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美中不足的是:就分裂来说,文章对于快乐的部分描写的太少。作者可以合理划分结构,使得结构清晰。更有甚者可以刻画分裂成两种状态之间纠结的部分,令文章更加完整。点评老师:苏璐璐2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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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伤心_350字半空中的烟花如美女丽人的发髻,爆炸的烟花没持续多久,就被漫天的风雪压了下去。那一天晚上,我收到外婆去世的消息。风大了,更凉了,呼呼北风吹凉了因过年而暖和的心。我们和外婆前天还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两个夜晚,恍如隔日却阴阳相隔。连夜赶去,外婆的尸体已经送进了医院。我,我们连最后一眼也没有看到。外公受不了陪伴大半辈子的爱人死去,也瘫倒在床上,无助又徒劳的翻几个身形。奶奶,舅妈很多人趴在外公躺着的床上大哭,为这两个老人哭。哭她,怪黑白无常抓错人;哭他,可怜往后只有一人。不知道,这个疼得动弹不得的伤员内心正有无数暂时无法发出的咆哮滚滚而过……外公吃力地睁开眼,一切都还很模糊,但周围吵吵嚷嚷的声音已经不像刚才那样飘渺了。感觉有点像从漫长的梦中醒来,只不过身边的人不见了。我们心中也跟外公一样难受,像是被挖空。初二:赵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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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亡_3000字(一)夕阳西下,景色致使着有目空一切的感觉。无云,霞光的朗照。阳,早已望不见边际,余光残留却只留有一抹斑斓霞光景,倒映着,银色湖泊,既望。风曾吹过,在着杨柳繁盛的季节里,轻拂下,那鲜嫩且是细长的柳叶。偶尔之间飘落在水面,在波光之中回旋打转,顺水而下。她觉得欣赏够久了,便踏着一字步走上前去,轻轻抿了几口湛蓝与橙黄两面波光比较和谐着融合的水,微笑,后觉她以小跑着离开了。已经是春末夏初了。季节不错,有丰沛的时间可以去欣赏风景了。茂盛的草原上,稀稀疏疏的分布着狼群。关于狼这种群居动物的习惯,夏日便是它们已化整为零的季节,分散着,零散着在各自的领地中体会一年当中夏日生活的美好。关于在河边偶遇的她,是凝枫。狼族年轻的雌狼,牙口四岁的她拥有着冰蓝的双眸,虹膜之上似乎若隐若现着一片红色的枫叶。当然只是借就这红枫叶的轮廓罢了。名字蕴含着略微的诗意,忍不住吟诵着。不过呢,即使是只有一只成年狼住在洞穴的她并不孤单,因为她有着五只令她陶醉的狼崽。不,应该是四只,因为这其中有一只很异常的狼崽,它全身都是容易暴露位置的青蓝色皮毛,像是春天被绿藻染了色的河水的色彩。因为反常,他被叫做那逆流。(二)“这只能怪凌风太蛮不讲理了。”她忍着泪水嘟囔着:“不然就不会发生这起惨案了。”她滴着血的心已无力再回想刚刚发生过的事了,索性就搂着狼崽圈起身子睡起觉来。-关于她的回忆-今天一天他的运气都不好,早晨踏着晨光出门。一路上看到很多可口的猎物,只可惜她孤身只影,围剿不住它们。时间流走,直至夕阳西下时的的余光照进洞口时,她这才疲惫的拖着一只追逐了半个小时才捉回的雪兔来。狼崽们早已断奶,身为食肉兽的他们食量确实很大,饿了一整天,简直像是三天未吃饭的疯狗。当他们看见她踏着夕阳回归的影子时,立刻一窝蜂似的用上前去,都想多吃一点。她立刻三下五除二的将这只雪兔开膛剖腹,将血淋的尸体喂给饥饿的狼崽。无奈兔子总是兔子,再肥胖也不够全体成员们瓜分饱腹的啊。逆流受饥饿驱使理所应当的站到她身边那微小的空隙探头吃时,刚刚从食圈中抽出身来的凌枫好像认为逆流“侵犯”了他的领地似的,生气地嗥了一声,从她背后斜窜出去,一口咬在逆流的屁股上,咬下一小祚狼毛,疼得逆流龇牙咧嘴。身为摩羯座怎能容忍对方如此明显的公然挑衅呢?逆流窜起到半空中时玩了个高难度的后空翻,下落。他跃到了凌风身上,一口含住他的脖颈,绿莹莹的狼眼中泛起一片杀机。他将嘴微微咧开一道容许空气流进的缝隙,发出小声却极具有威胁感的嚎叫声来警示凌风不要惹他。不过,凌枫虽然是这些崽子们的老大,但毕竟心智还小,根本不懂什么叫引火烧身,反而极力扭头,似乎是想反咬一口。但脖颈被叼住,无法自由扭动。凌风便疯狂跳跃,想把逆流从身上抖落下去。可惜没有太多用处。他便利用口鼻的自由,进行一种对逆流的侮辱。逆流怒火极增,他气得七窍生烟,狼血在沸腾着。“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他的怒火吞噬了理智,复仇!内心只有这个想法。他照准凌风侧颈上那大动脉就狠咬了下去。“嘣"的一声,血管破裂。凌枫未反应过来就魂归西天了。血腥味使逆流更加疯狂,就着怒气窜出洞,向前方的黑森林跑去了。“唉。"她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自己明知不能回亿却偏要回忆呢?唉一一一”她将自己剩下的三只狼崽向自己拢了拢,带着悲痛睡着了。暮空上方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雨云,很黑很黑,聚在空中就像是一潭随意泼洒上的墨汁。一道极强的光转瞬即逝划破苍穹,应该是闪电。豆大的雨随着一阵霹雳倾盆而下。雨水在地上敲打,发出的“哗哗”声响震耳欲聋,惊醒了凝枫。她头脑一阵发热,又想起逆流来了,不禁又是一阵担心:“雨这么大哦,(听说下雨天巧克力和音乐更配哦~)他怎样了?”这个声音一直在她脑中回响着。终于,她坐不住了,头脑一阵发热,不顾一切般顶着头顶那肆虐的狂风暴雨奔向那片幽深的森林。她似乎忘记了,去哪里如若没有明确的方向感,会永远迷失于此地。枪声,不绝于耳。那是一片风险之地。(三)逆流此刻正在林中穿行着。这里是背风坡(混乱之中跑到山的对面去了……),云还没全飘过来,只有稀稀疏疏几点雨滴,几杂着狂风。微小的雨滴浸湿了他的毛丛。他抖了抖绿色的狼毛,凉凉的,夹着狂风的洗礼,不怎么好受。“再这样下去,会被狂风吹感冒的吧?”他抬头观测风云,云层很厚,有遮天蔽日的感觉。“一会,应该就……”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因为看风云分散了注意力,被面前的石头绊倒了,打了几个滚,撞上了一丛小青松。位置已向右偏离了几十米。他钻出小青松前的那枯灌木,向右侧望去,也到巧,隐隐约约的看见了高地势的洞穴。他向前跑了几百米,轻盈的跃起,打量了一下,便进去了。穴内十分暖和,温暖的环境促生困意,逆流打了个哈欠,边趴下,蜷起身子睡着了。又是一阵狂风,背风坡终于降下来了雨。“哗_——哗——”暴雨拍打着大地的声音所发出的巨大的声响传入逆流的双耳,震得他鼓膜有隐隐的痛楚。他抬起头一看,东外的积水已达到了一尺多高。“幸亏自己造找到了一个地势较高的洞穴,不然这时候在外面早被淋成落汤鸡了。”他这样想着,有向洞内挪了挪,申了个懒腰,将尾巴抡起绕在颈部,圈起身子,又睡着了。“唔,我没有任何愧疚感”……(四)“呜——————”凝枫拼尽全力徒劳地嚎叫着,希望逆流能回应她。风雨声,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了吗?凝枫伤感的想着,寂静,寂静,难道这就是回应吗?这是金河田夏日罕见的暴风雨,雨才落下不到五分钟,地上的积水就差不多漫过凝枫的双膝了。寸步难行,视线,嗅觉,听觉几乎降为了零,只有雨打落在身上的疼痛感。她向前挪了几步,开始思考些什么。雨水似乎更猛烈了些。抡尾,似乎,心意已决。空如墨,她抬头望去,但什么也看不清。她顶着大风,勉强向前又走了几步后,突然吹来一阵狂风,吹的她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被迫向左走了几步,绊了一跤,顺水漂了几米后竟顺流而下。“哗——“凝枫顺水而下,还未来得及站稳,便感到一种下坠感和周围水花溅起的声音。她跌落到一个十几米深的井中。辛亏井下有水做保护,她才没伤到筋骨,只是呛了几口水。她稳了稳,站了起来。她愣了愣神,聆听着积水不断落下的声音,想到了些什么……逆流……她突然间回过神来,焦急的向上望去那唯一的出口。好高好高,约有几十米吧?她的眼光瞬间黯淡了下来……“阿嚏!”凝枫被暴雨淋了数个小时,又在齐脖深的井水中泡了一会,有点感冒了。都打的雨点敲打在她身上,穿透毛从,寒冷刺骨。她被冻得浑身发抖,又打了几个喷嚏。冰水使她混沌的脑袋清醒了。“我在干嘛?”她质问着自己“我疯了?开启大公无私的品质?”“逆流,你在哪里?”她绝望的朝着天空喃喃道……绝望而又黑暗的地方,突然亮起了一盏明亮的灯芯……(五)凝枫正对着那粗糙的石壁发着呆,猛然间,她望到了一只被雨水所冲刷到井水中的老鼠。“顽强的生命呵……”凝枫饶有兴趣的望着那只发出绝望的“吱吱”声的鼠类,尽管心早已被绝望所占领,但出于一种特殊的“幸灾乐祸”,眼前的情景倒是让她心情稍稍舒畅了些。也许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那只鼠似乎认为对面的狼比这“洪水”还要可怕些,变顺水飘到石壁边缘。随着水撞击石壁的那股冲击力,她,凝枫,轻轻楚楚的看到了一个让她看到光明以及目瞪口呆的景象:那只鼠,伸出那纤细的爪子,抓住石壁上凹凸不平的石块,拼尽全力往上攀爬着!鼠那娇小的身躯从石壁上滑落,顺着凹凸不平的石壁蹭了下来,落回了井内有半人高的水中。它挣扎着浮在水面上;身上被石壁划伤的痕迹触目惊心,血水融于雨水,微微泛些红光。即使有机会逃生,也活不下去了吧?凝枫思想当中略微透露出些许对生命的叹息。“哗——”凝枫的皮毛上覆盖着一层水珠,由于井下气温较低,水珠已凝结成冰,粘在黑色的皮毛上,黑狼成了白狼。寒冰刺骨,生死的赌注只在于她这注孤一抛了。水溅起的声音覆盖了雨敲击地面的声音。她直立起身子,两条后退在井的底部猛地一弹,直立着窜跳起来。水的阻力使她所跳跃的高度打了个大大的折扣,在离开水面一米多高时,她明显的感觉到了一种停顿与即将坠落的感觉。半途而废?她可不想!凝枫在停顿的瞬间将指抓伸出爪俏,用弯如钩的指抓抠住石壁那凹凸不平的石壁,拼上全身的力气攀爬……熄灭。雨淅淅沥沥的,似乎是要将停的模样。—9:30—只消半小时。凝枫抬起头疲惫的望向灰蒙的天空,云缭绕着组成星梯的形状。黑色的弥漫。她起身,控制者着如棉的四肢向北方踏着形似于醉步走去。雨敲落在她的身上,一曲终了的前奏呵……昏暗,天地。细雨,无言。恍惚之间,让你踏上冥界的风回归死亡的住宿。飘忽着不定。血的翼,蓝色的莲状八菱忽现。如同梦一场的画面……回忆……天地间,混沌一片。模糊的意识,渐渐消散。无痕的脚印,跌跌撞撞,通向哪里?最后的意识化为碎片落回他手中。第一次相见的场面呐……他轻轻捂住胸口那滴着血的心脏的位置,是一副酸涩苦涩的表情。这里是天地的混沌。“滴————”一声清脆的声响。他回身唤出长矛刺向墙壁。晚了,太晚了,一切都完了!“〇五”像是用鲜血镌刻而成的,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淡然?不曾存。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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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第一章)_3000字深夜一个少女来到了贵族学院,她穿着紫色的裙子,黑色的头发随风飘荡,可少女的眸子却是鲜红色的,有一种很强烈的违和感。少女跳上一栋教学楼的楼顶,环顾四周,来到了女生宿舍。女生宿舍305室单人间内,一个女生正拿着手机说话,忽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谁啊?”女生不满的嘟囔道,起身去开门。女生开开门却看见了一个紫裙黑发红眼的少女,女生愣了一下,就被少女抓住了头,紧接着,少女的嘴内长出了尖牙,咬住了女生的脖子……女生害怕的全身都在颤抖,手中的手机掉落在了地上,里面传来了“喂?喂?你那边怎么了?”的声音。少女松开口,把女生放在床上,然后,拿起手机,对里边的人说:“喂,这个女生昏倒了,帮她打120。”这时,从窗子跳进来一个人,他白色的休闲上衣。配一条黑色休闲裤。左耳上有一枚於衣涵相配的浅蓝色耳钉,浑身散发着贵族的气息。鲜红色的双眸中透着一丝冷漠。来这对少女说:“寒月,回去吧。”“回去?然后被那些老家伙做实验?夜零,你知道的,我不会回去的!”来者说:“不会的,我保证。”“不”“回去吧,我带你看个人。”“谁啊?值得我亲自去看?”“忧曦”……两人都沉默了……少女低下了头,似乎在思考什么,稍后,她又重新抬起了头,用坚定的语气说:“我跟你回去!”六年级:张艺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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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口相声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单口相声剧本今天说的这个故事,是明朝时候的事儿。在山东临清有一家财主。家里有一个少爷,叫张好古。从小就娇生惯养,也没念过书。长大了,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天天儿吃饱喝足,提笼架鸟,满街遛。因为这个,大家伙儿都管他叫“狗少”。有一天,张好古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相面的,围着一圈子人。他想看一看,刚往那儿一站,相面的一眼就看见他了,知道他是狗少,想要奉承他几句,蒙两个钱。假装看了看他,说:“这位老兄,双眉带彩,二目有神,可做国家栋梁之材。看阁下印堂发亮,官运昌旺,如要进京赶考,保您金榜题名。到那时我给您道喜。”张好古要是明白,当时能给他一个嘴巴。因为他不认字啊,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上来,上京赶考?拿什么考呀?可是他这狗少的脾气没往那儿想。他想:“我们家有的是钱啊,要想做官那还不容易嘛。”他不但不生气,反倒挺高兴。说:“准能得中吗?”“决不奉承!保您得中前三名!”“好!给你二两银子。真要中了,回来我还多给你。要是中不了,回来我可找你没完。”相面的心里说:等你回来我就走了!张好古回到家里,打点行囊包裹,带了些金银,还真上北京赶考来了。他也不想想,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就赶考?这不是浑吗!可是遇见那样社会就有那样事情。他动身那天就晚了,赶到北京正是考场末一天。等到了西直门,城门早就关了。事也凑巧,正赶上西直门进水车。明、清两代的皇上,都讲究喝玉泉山的水,叫老百姓半夜里由城外头往进拉水,还得是当天的,水车一到,城门开了。张好古也不懂啊,骑着马跟着水车就往里走,看城的也不敢问他,以为他是给皇上押水车的哪,就这样他进来了。进了城,他不知道考场在哪儿,骑着马满处乱撞,走到棋盘街,看见对面来了一群人,当中间有个骑马的,前边有俩人打着气死风灯——这是九千岁魏王魏忠贤下夜查街。张好古这匹马眼神一岔,要惊,他一勒丝缰没勒住,这马正撞上魏忠贤的马。要搁在往日,魏忠贤连问都不问就给杀了,因为他是明僖宗皇上最宠信的太监,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今天魏忠贤想问问他,一勒马。说:“你这小子,闯什么丧啊?”张好古也不知道他是九千岁啊!说:“啊!你管哪!我有要紧的事。”“嗬,猴儿崽子!真横啊!有什么要紧的事?”“我打山东来,我是上京赶考的,要是晚了进不去考场,不就把我这前三名耽误了吗?”“你就知道你能中前三名?”“啊!没把握大老远的谁上这儿来呀!”“现在考场也关了门啦,你进不去呀!”“进不去我不会砸门吗?”魏忠贤一想:他就知道他能得中前三名,准有这么大的学问吗?不能!这是大话欺人,他这是拿学问唬我哪。随着说:“来呀!拿我张片子,把他送到考场去。”魏忠贤要看看他的学问怎么样。可是魏忠贤也浑蛋,你要看看他的学问,你别拿片子送他呀,你就叫他自己去得了。他这一拿片子,张好古倒得了意啦,本来他不认识考场,这一来有了领道儿的了。差人带着张好古来到考场,一砸门,把片子递进去。两位主考官看是魏忠贤的片子,赶紧都起来了,这个就说:“这人是九千岁送来的,一定跟他有关系,咱们可得把他收下!”那个说:“不行啊!号房都满了。”“满了咱们也得想办法呀!你想九千岁黑更半夜送来的人一定是他的亲戚。依我说,赶紧给他腾间房。实在不行,哪怕咱们俩人在当院蹲一宿哪,也得把他留下。”“好吧!那咱们就在当院蹲一宿吧!”这叫什么事!两位主考官把张好古让进来以后,他们俩人又嘀咕上了。那个就说:“咱们给他送题去。”这个说:“别去!咱们也不知道他温习的什么书啊?咱们要是给他一出题,他要做不上来,这不是得罪九千岁吗?”“那么怎么办哪?”“怎么办哪?这不是有卷子吗?干脆我说你写!”嘿!他们俩人全给包办了!写完了一想:“这要是中个头名那可太不下去了,得啦!来个二名吧!”张好古一个字没写,弄个第二名!到了第三天,凡是得中的人,都得到主考官家里拜老师,递门生帖。全去了,就是张好古没去。他不懂啊!两位主考宫又嘀咕上了。这个说:“张好古太不通人情了。虽然他是魏王送来的,要没有咱们哥儿俩关照他,说死他也中不了啊。怎么着?现在得中了,连老师都不拜,这也太不通人情了。”“别那么想,咱们得冲着魏王。你想魏王黑更半夜拿着片子把他送来,这一定是魏王的亲支近派。将来他要是做了官,咱们还得仗着他关照咱们哪。他不是没来吗?没关系!咱们不会看看他去吗?”这倒不错,老师拜徒弟,倒了个儿了!两位主考官见了张好古。说:“那天要没有九千岁那张片子,这考场你可就进不来了。”张好古也不知道哪儿的事啊,就含糊着答应。等他们俩人走了以后,一打听,才知道九千岁是魏忠贤。心里说:哎呀!要没有这张片子,考场就进不来了。他可没想他不认字!又一想:我得瞧瞧九千岁去!买了很多的贵重礼物,到了魏王府,把名片、礼单递进去。魏忠贤一看名片,不认识。有心不见吧,一看礼单,礼物还很贵重。说:“叫他进来吧。”张好古进去一说:“那天要不是九千岁拿片子送我,我还真进不了考场。也是王爷福气大,我中了个第二名。”魏忠贤一愣,啊!真有这么大的学问?怪不得那天说那么大的话哪!既然有这么大的学问,将来我要是面南背北之时,这人对我有很大的用处啊。当时吩咐设摆酒宴款待。张好古足吃一顿,吃饱喝足,告辞,魏忠贤亲自送出府门。这下子,北京城哄嚷动了,文武百官都知道了,大家纷纷议论:“咱们不论多大的官,谁进魏王府拜见也没送出来过呀?怎么新科进士张好古去了,魏王亲自送到门口哪?”那个说:“他是魏王的亲支近派。”“看九千岁把他送出来的时候,还是恭恭敬敬的,说不定张好古许是魏王的长辈。”“既然是魏王的长辈,咱们应该大伙儿联名,上个奏折,保荐一下。将来他要做了官儿,一定对咱们有很大的关照。”“对!”大家联名保荐新科进士张好古,说他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是国家的栋梁。皇上一听,说:“既然有这样的人材,应该入翰林院啊。”他又入了翰林院了!到了翰林院,这些翰林都知道他是魏忠贤的人,又听说他是大家联名保荐的,大伙儿谁敢不尊敬他呀?有写的东西也不让他写,不但不让他写,大伙儿写好了,反倒给他看:“张年兄!您看这行吗?”“行!很好!很好!”就会说这么一句。不管人家问什么,都是“很好!很好!”就这句话他愣在翰林院混了一年。转过年来,魏忠贤的生日,文武百官都送很贵重的礼物。张好古除去送了很多贵重礼物之外,他打四宝斋纸店又买了一副对联,可没写,拿着就进翰林院了,大伙儿一瞧。说:“张年兄,这是给魏王送的寿对儿吗?”“是啊!”大伙儿打开一看。说:“哟!没写哪?”“可不是吗。”大伙儿说:“您来了一年多了,我们就没看您写过字,想不到今天我们要瞻仰瞻仰您的墨宝。”“不!你们写得很好,还是你们给我写吧。”大伙儿彼此对推,谁也不写,其中有一个人聪明。心里说:张好古别是不认字吧?当时他眼珠儿一转。说:“我写!”就编了一副对子,大骂魏忠贤,说魏忠贤要谋朝篡位,写完了说:“张年兄!您看行吗?”张好古一看说:“行!很好!很好!”还好哪!这一天,张好古拿着礼物给魏忠贤去拜寿。魏忠贤把礼物收下,把对子挂上,还没看明白什么词儿哪,皇上的圣旨、福寿字也到了。魏忠贤摆香案接圣旨去了。所有来拜寿的文武百官都看见这副对子了,可是谁也不敢说,因为魏忠贤这人脾气不好。比如:有人骂他,你要一告诉他,说:“某人骂您哪。”他一听:“噢!他骂我?杀!——他骂我他一个人知道啊,现在你也知道了,一块儿杀!”您想这谁还敢告诉他呀!就这样,这副对子溜溜儿的挂了一天,魏忠贤愣没看出来!又过了几年,换了崇祯皇帝。在魏忠贤家里翻出来龙衣、龙冠。魏忠贤犯罪下狱,全家被斩,灭门九族,所有魏忠贤的人一律杀罪。就有人跟皇上说:“翰林院有个学士叫张好古,也是魏忠贤的人。”皇上说:“那也得杀!”旁边有一个大臣跪下了,说:“我主万岁,张好古不是魏忠贤的人。”皇上说:“怎见得呢?”“因为某年某月某日魏忠贤办生日,张好古送给魏忠贤一副对子,那词句我还记着哪。上联‘昔日曹公进九锡’,下联:‘今朝魏王欲受禅’。他拿魏忠贤比曹操啦!说他要谋朝篡位,这怎么能是魏忠贤的人哪?”皇上说:“那不是啊!”“不但不是,这是忠臣啊!”“好!既是忠臣,死罪当免,加升三级。”一群浑蛋!高三:1031337032x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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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戏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们和所有电视剧中男女主人公的相遇一样那么巧合,我以为我们同样也会像他们那样有一段美丽而浪漫的故事,但我忘了那样美好浪漫的故事只存在于电视剧,我们生活在现实,现实有现实的不同,女主人深深爱上了男主人公,而男主人公却从未发现女主人公的存在。哦,原来是我搞错了现实中上演的不是电视剧而是一场戏,而戏前戏后都只有一人。——题记又是讨厌的下雨天,看来古人说春雨绸缪也不是没道理的嘛,不过再绸缪也不用绸缪到一个星期下三五天的雨吧,等会是班主任的课如果迟到那可惨了。晴子躲在学校花园中想到,看来还是只有牺牲自己的衣服,淋雨回教室吧。好冷啊,看来明天一定会感冒的。刚一从花园里冲出来晴子就打着寒颤想到,不过这样也好明天就不用上课了。“哎哟。”晴子一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摔倒在了地上,好一会儿站不起来。“同学,你没事吧。”本想破口大骂的晴子在听到这句话后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同学。”“哦,你说什么?”晴子有些恍惚,眼前这人好帅声音好温柔啊。“我再问你你没事吧。”“没,没。”“那就好,那我就先去上课了,如果有事一定要跟我说哦。”“好。”晴子还没回过神还在想对方怎么那么帅。可等她回过神要找那人时,她看到的只是那人的背影。“铃铃铃……”上课了,晴子才记起自己还在教室外,天啊,死定了。雨下了一下午,晴子写检讨也写了一下午。真是讨厌。自己明明解释了自己迟到的原因可那变态班主任非得让人停课写检讨。唉,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是不是和自已一样呢?真想知道他是谁。“你还悠闲呢,怎么5000字的检讨写完了?”班主任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对着出神的晴子说道。“没,不过就快些好了。”“是嘛,不过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什么都没写。”“不是的,我在构思。”“哦,原来如此。也罢,看你怎么用功,写检讨都要构思我就放你一马吧。”“不用写了嘛。“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说现在你可以不写回家了,但明天早上你要给我交一份10000字的检讨。”“啊!”“怎么,有意见。”“没。”“那就好,那明天老师就等着你深刻的反思了。”“好。”离开办公室,晴子向班上走去,忍不住想到,班主任不愧是班主任就是够狠的。心里虽如此想眼睛却不自觉地飘向操场。是他,晴子突然在操场上看到了自己撞到的人。他正和几个男生往高一教学楼这边走,晴子内心暗暗一喜,原来他和自己一样都是高三的。隐约中晴子似乎听到了他们上楼的脚步声,背站到一边去期盼着他的出现。好一会儿他们终于上来了,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讨论着什么,完全没注意到晴子的存在。而晴子也是在等感觉到他们已经从自己身边经过后才慢慢地转过身子所以她并没看见那人的正面依旧只看见那人的背影,不过就这样晴子就感到很高心了,想着中午那人关心的话语,晴子认为虽然这次两人没见到但还会有机会的,他一定也想知道自己是谁的。怀着这样的心情晴子回了家,甚至在写那10000字的检讨时也不觉得有什么。但很不幸的是第二天晴子真的感冒了,虽然很不想去面对学习和那个老死板的班主任,不过想想可以遇见那个人晴子还是拖着病怏怏的身子到了学校。不知道是晴子地这种精神感动了老天还是她运气好,一进校门她就看见了走在前面的他。快步跟上去,想要叫住他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只好两眼盯着他。就在这时那人突然转过脸来,晴子下意识地用手遮住了自己并移开了自己的目光,那人在看了看身后并用目光扫过晴子后又把头转了过去不过脸上却带着疑惑的表情,而这时晴子才放下自己的手。我为什么要用手挡住自己呢?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晴子疑惑的问自己,然后又自言自语的说道:“大概是因为今天感冒了,害怕传染给他吧。对,一定是这样。”可他为什么没有认出自己呢?难道是因为自己用手遮住了自己他没看清,唉,下次一定不能这样了,不然他找不到我会着急的。晴子走进了教室,坐在位子上不自觉的看向门外,他会不会来找自己,如果来了我该怎么办,该出去还是装作不认识他。可是万一他不来不记得我呢?哎呀,怎么会呢?电视剧中可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所以罗,他一定会想知道我是谁的,也一定会找我的,他说过有事一定要告诉他的。怀着这样的心情,晴子上完了一天的课,在这一天里她无数次的看向门外,却终未看见她的出现。失落的晴子只好拿着书包离开了教室。咚咚咚,急促地脚步声,晴子看见了他。“诶。。。。。。”本想叫住他可对方已经如风一样消失了。他怎么这么着急,难道他遇到麻烦了,不行我得去看看。围着整个学校找遍了晴子却终未找到他。或许他已经走了吧,晴子安慰着自己,等明天他来找自己自己在为他吧。第三天晴子起的格外的早,告别父母后便急急忙忙的跑到了学校,站在门口等着他的出现。不论如何今天一定要让他有机会和自己说话。八点了,离上课只有五分钟了,晴子还是没有看见他,脸上流露出淡淡的失望。他不会不来了吧,晴子忍不住想到,或许他在自己教室门口等自己,一定是这样的,自己怎么反应怎么这么迟钝。电视剧中常常是这样的。来到教室门口,晴子四周张望,可那人并不在这儿。会不会是因为自己一直没来所以他已经走了。对啊,要上课了他总不能一直在这等自己吧,一会儿下课他还回来找自己的,他还不知道我是谁呢?一节节课下了,可他却从未出现,这是怎么了?晴子慌了,难道他真的不来了,因为一次次找自己却未找到所以失望了,不能这样电视剧中不是这样演的,我得去看看。按着班级的顺序晴子逐一找着,她相信如果他看见自己再找他的话他一定会很高兴的。可是为什么找不到他呢?难道他不是高三的?不可能自己明明看见他在这边的,看错了吗?“同学,可以请你让让吗?”“好。”完全陷入自我意识中的晴子并未注意身旁走过的人是谁,更未注意他说的话如此陌生。刚才那声音这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听过。好一会儿晴子似乎才反应过来,不过那人已经不见了。晴子只好无所谓的耸耸肩回到了自己的教室想着那个人在干嘛。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晴子好几次碰到那人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除了躲的远远的看着他离开连句话都不敢说。一个月过去了,晴子发现自己自己的目光越来越离不开那个人了,只要有他出现的地方,不论是操场还是食堂,楼梯她都要目送他离开才甘心。而她的内心也觉得自己吸引住了他,他只是不好出来罢了,不然为什么每次自己看他时他都要看向自己。离高考还剩几天了,晴子好长时间没看到他。难道是因为功课太忙了,所以他都不出来了吗?好不容易问到他的班级去找他,可他竟不在,除了向他同学问他名字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又回到了教室。“同学们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决定放你们回家调整一下,所以今天下午你们回家后就不用再到学校了当然明天你们可以回来收拾东西。”不用来学校了,那么自己就遇不到他了,糟了,如果他要找自己怎么办?晴子焦急的想到,对了,可以给他留封信嘛。“同学可不可以请你把这封信交给你们班的***。”晴子拉住那人班上的一个同学说道。“你说他啊,他今天没来,你把信放进他抽屉吧,他明天来收拾东西时就可以看见了。诺,他的位子在第三组第四个。”“谢谢啊。”“没事。”晴子把心放进抽屉然后离开了,他没发现那抽屉已经好久不用了。但她没发现身后那人摇了摇头。高考终于来了,晴子带着淡淡的失落进入了考室,在经过两天半的激烈的考试后晴子终于舒了口气。走出教室晴子意外地看见了他,还有他身旁一个美丽的女孩。那一刻晴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却有更加迷茫了,上前一步拉住哪人的衣服。“同学怎么啦?”有些吃惊的疑问。还是那样还听的声音晴子却感到格外刺耳。“同学。”还是那样精致的面孔晴子却感到格外陌生。“哦,对不起。认错人了,打扰了。”“没事。”晴子忘记自己是如何离开的,也不知何时开始落泪的,顾不上理会周围人诧异的眼神晴子听到什么动心碎掉的声音。原来现实是和电视剧不一样的,我们都忘了人生更加的像一场戏。而在我的这出戏里你从未出现,一直都是我在演,原来这就是独角戏。成都市温江中学高二:洛迹1200字以上 高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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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坐在树下平静地眺望着远方,一轮红日照耀着大地。片刻。咦,这是哪里?方才眼前还是一片片群山,不觉眼前已是一条曲曲折折的河流,向前流淌着。河水从岸边轻轻地流过,撞上了河中的石头,迸射出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浪花。远处,稀稀落落的树林里,零星地点缀着些白的倩影,宛如夜空里的星星,格外耀眼。那是几间雕梁画柱的房屋,弯弯的斗拱,高翘的飞檐,华丽的鸱吻,雕工精致的雀替。一阵脚步声传来,近了,更近了。我下意识地扭头转向那从河边传来的声音。我走了过去。只见一个中年人戴着高高的帽子,挂着长长的剑,仰天长叹。我走上前去。他发现了我,转过头来。只见他绾着蓬松的灰黑的发髻,高高的帽子自然地倾斜着。他的眼睛微微地泛着一层朦胧的灰色,像是笼罩着一层轻纱似的薄薄的雾。眼眶上透着淡淡的绛紫色,眼中布满了血丝,眼窝有点凹陷,像是几年都没睡觉了。嘴唇上裂开了几道深深的沟壑,可以隐约见到里面的血痂。一件宽大的白袍邋遢地披在他的身上,两个袖口都快垂到脚尖了。他的腰间挂着条布条,布条上用线悬着一把宝剑,旁边是一块缺了口的玉玦。脚上套着一双草鞋,磨破了,露出一个带着充血的脓疱的脚趾头。他圆睁着那双眼,一句话也不说。我也睁着好奇的双眼瞪着他。时间像是顿时凝固了一般,连江水仿佛都是静止的。此时的我,总觉得和他隔着一个世界般,虽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我总觉得有些有些不自在,便想打破这沉寂。于是,我终于开口了:“现在,现在……几点了?”他好像没听懂我的话,还是用那种好奇的眼光平静地望着我。我只好不断地解释:画时钟、写“时间”二字,他只是发懵。终于,他好像听懂了我说的话,缓缓地说出了:“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原来我已跨越了二千多年的历史,来到了战国时代。于是,我转身看了看周围的风景。可是,背后突然传出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帝高阳之苗裔兮……”咦?这不是《离骚》里的句子吗?他是……?“屈原!”我脱口而出。他一怔,眼睛木然的看着我,他的嘴唇微微地抽动了一下,鼻子一酸,眼泪顺着他的眼眶留了下来,缓缓吐出了几个字:“你,你认识我?”接着他用那我听的不太懂的文言向我倾诉着他的悲惨的境遇。我虽然没全明白,但从他的话里,我还是听出他遭小人诬陷、被楚王流放到这里的。他说楚王几乎对他恨之入骨。我静静地聆听着这个正直的灵魂的倾诉——那是他发自内心的声音,它跨越了语言的界限,在我的心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不知为何,一抹热泪盈满了眼眶。对着眼前滔滔的汨罗江,他抬了抬头,对天长叹一口气,道:“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他回了回头,对我说:“你应该到楚国都城郢去看看。”于是,经过了三天,我终于到了郢都。走进郢都,竟是这般场景!这里不愧是烟柳繁华之地,一片歌舞升平。街道两边是林立的商铺和鳞次栉比的民房。一位老伯拎着一筐鸡蛋,正要出关,却恰好撞上了从宫殿里出来的官吏,鸡蛋顿时摔碎在地。那位官员不但不下轿道歉,还勒令手下的皂隶毒打那位老伯。直到老伯被打的皮开肉绽,奄奄一息,那个人才扬长而去,任由受伤的老伯在地上呻吟……又来了一群士兵,强行收取赋税。他们简直是披着官兵衣服的强盗!他们进了百姓们的家里,逼着他们把自家最值钱的东西交出来,不交就遭到他们的殴打。我诧异地看着他们:百姓们为什么不去官府告他们?恰好有位小妹妹走来,我快步走上前去,问一问她。谁知她一脸怨恨地说:“告他们?那得有钱啊!谁有那么多的钱啊!再说他们都是官官相护的,谁会理一个穷鬼呢?”我还从她的口中得知:花天酒地的赃官在街市上对百姓大打出手,高官流连烟花之地更是见怪不怪了。最多的还是官员的行贿受贿的了。高官们巧立名目,向低级官员收取钱财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有“养廉费”、“人事费”等二十几个名目,收取了大量财产。下级官员没有给够上级官员这些钱,轻则官位不保,重则身家性命全无。屈原因为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遭到一贬再贬。我大惊:社会竟会如此腐败!说话间,千骑拥高牙,一辆四匹马驾着的篷车缓缓驶来,后面是一队队整齐威严的军士。我不屑地瞟了他们一眼,撇了撇嘴,嘀咕道:“这不知又是哪位大官了。”可她还没等我说完,迅速而慌张地捂上了我的嘴:“哥哥莫要乱说!这是我们大王的马车。”“啊?!”马车到了城下,停了下来。只见车篷里传来了一声洪亮的声音:“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原来,楚王今日要迎娶秦国的公主。沉重的吊桥徐徐地降了下来,钢制的粗铁链与榫孔擦出了四射的火星,发出“砰砰”的巨响。伴随着地面上的黄土堆突然扬起,吊桥板完全着地了。“吱呀”一声,门栓也被拉开了。一丝光线从门缝中射了出来,于是地面上出现了一条光带。这条光带逐渐变亮、变宽,把城门洞的地面照得光亮。篷车上下来了一个人,穿着大红的长袍。可以远远地看见他衣服上的斑纹——那好象是一条龙吧——在太阳底下闪着金灿灿的璀璨光芒。突然,奇怪的喊杀声四起,一位老将冲至城门下。他有着浓浓的眉毛,眉毛底下是一双犀利的眼睛,投射出炯炯有神的目光,如狼似虎。花白的胡子蓬松地遮住了他的胸口。光阴的利刃在他坚凝的额头上划了几道深深的皱纹,却更显老当益壮了。他头戴羽缨钢盔,身披银环金甲,手握一把明晃晃的雕蟒大刀,几个钢圈死死地咬在钢刀的刀脊上。那钢刀有一尺来余,闪着淡青色的寒光,让人看了心惊胆寒。他脚蹬穿云靴,骑着一匹连钱黑马,用高亢洪亮的嗓门指挥着千军万马冲锋陷阵。这便是秦将白起了。“拿住顷襄王!”好一声断喝!顷襄王见秦国使诈,坐上马车就要夺路而逃。马车被秦军团团围住。秦兵把顷襄王从车上揪了下来,拽着他的衣袖,拧着他的两只耳朵,摁住他的肩膀,用腿压着他的膝盖。就这样,顷襄王被俘虏了。“保护大王!”城头的楚军一涌而下。秦军与楚军激烈地交战着。片刻,尸横遍野,血光冲天,鲜血满地。街上行人全都落荒而逃,那位姑娘拉着我闪到了一个商铺里。从门缝中,我看到顷襄王跪在白起的马下,磕头如捣蒜,请求白起放过他。白起哈哈大笑,答应了他。秦国攻破了楚国的都城。马粪的气息,血腥,混杂在小摊上的粮香中,在古老的城中静静地回荡。我突然想到:今天是农历五月初二,再加上回去的车程,正好五月初五!那不就是屈原投江的日子么?!我得赶紧回去!我要阻止这位伟大的诗人沉江!我便向这位女孩辞行。我回到了汨罗江畔。可是一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传来了。在我到来的一个时辰前,这位浪漫主义诗人抱着一块巨石,跳进了冰冷的汨罗江里。他终究是离这个世界而去了!带着他的满腔的爱国的热情和豪情壮志,他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岸边的青草,还是那样的嫩绿。微风拂过了我的面庞,拂不去我的浓浓的哀思。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仿佛是对逝者的缅怀。雨打湿了我的眼眶,我静静地坐在河边望着缓缓从我面前经过的汨罗江,听着河水奏着揪心的歌曲,仿佛老天也被这歌曲所打动,留下了哀伤的眼泪。我默然站了起来,伫立在这风雨中,久久不能释怀……一滴雨滴在了我的面颊上,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眼前的江水没有了,又化为了绵绵的群山。夕阳已经落下了,月亮高挂在空中。这是梦之殇,更是心之殇。我不禁对天长叹了一口气。我忽地想起了屈子在世时曾说过的话:“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一个带着高高的帽子的配着长剑的身影,还有那个不羁的灵魂。我耳边不觉又想起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我不禁捧起了《离骚》,放声吟咏了起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完)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第一中学高二:林震1200字以上 高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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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吉林白山长白县一中初三:痛彻心扉请原谅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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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杀_3000字寒冬腊月,江北大地上白雪纷飞,一切显得十分寂静。与此同时,燕魄与追杀他的玄天宗众人在阳威山上争论。“燕魄,这阴阳玄天诀历只有玄天宗主一人可修炼,他人若是修炼必会遭受宗主的追杀,你为何明知故犯呢?”身为玄天宗副教主的聂垝垣说道。“聂副教主,你看这是什么!”说完,燕魄抬起手,接着,燕魄的手上多了一个黑白两色各占一半的浑圆小球。“这,这不可能,你才刚刚进入修罗大士,怎么可能修炼出太极八卦阴阳珠!”聂垝垣惊讶的说道。“就是宗主也不可能达到如此境界!”“你看到了吧,这就是阴阳玄天诀的效力,唉!连宗主都无法达到的境界我却达到了,你说该怎么办呢?”燕魄轻蔑的说道。“你,你这是什么意思?聂垝垣问道。“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说一句话:连宗主都无法达到的境界我却达到了,这岂不是证明了我比他强吗!既然我比他强,这是否也说明了这阴阳玄天诀谁更应学习?我只是不想此心诀毁于无知人之手。还有,你们不是宗主的对手,难道就是我的对手吗?噢,对了。我到现在还称姓高的为宗主,这就表明这我到现在还把他当作宗主。我希望你们回去告诉他,我只是想学此心诀,并无谋反之意,希望他高抬贵手,放了我吧。”“这……”玄天宗众人犯了难,众人都知这阴阳玄天诀的威力,自己不是宗主的对手,难道还会是比宗主还厉害的人的对手吗?众人此时都想回到宗内,放弃追捕燕魄。“不可能,没错,你是炼出了太极八卦阴阳珠。但你现在身受重伤,我七人若一起联手杀你,简直是易如反掌!我在此奉劝你一句,你若趁早自废阴阳玄天诀,我可保你性命。但你若再负隅顽抗,我必要你死无葬身之地!”一个名叫莫山的青衣男子说道。莫山此言一出,引得另外五人眼底闪过汹汹杀气,却还对燕魄冷笑道;“对啊,燕魄,我等若要保你性命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你还是自废玄天诀吧。”“燕魄,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可不要走痴儿的路啊!”……六大宗师,你一言我一语,口气狂妄,底气却不大。傲然鼎立的燕魄,眼中满是轻蔑与愤恨,冷然斥道:“呸,莫山,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燕魄骂道“你仗着宗主对你的放纵,在宗内你是无无恶不作!淼武、炎凤二位护法接连死在你的手中,现在,你又要来害死我应龙吗!”燕魄想起了淼武、炎凤二位护法的遭遇,再加上方才几位宗师说话的语气。他现在已经完全被激怒了。“看来你们是忘记了九年前的污点,我告诉你们!九年前我能打伤你们,到了现在我照样能杀了你们!”极美的脸上,是肆虐的冷笑。即使他早已身受重伤;即使他的白衣早已变为赤衣,即使此时的他毫无胜算。他,依旧傲立,依旧肆意,依旧笑傲江湖,依旧蔑视群雄!七大宗师,闻言,脸色即刻变为赤红色。九年前的那场世纪大战,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消去的耻辱。九年前,那时燕魄的大哥燕冉还是一名修罗士,当他达到修炼的最后的一个阶段----定劫期。将要进阶修罗大士的境界,那天,他们七人全体出动,向燕冉告知作为修罗大士所要遵循的规则。当时开头还不错,却不想,一些有点过分的话语被燕冉脾气有些火爆的弟弟燕魄听到,一句谈崩,立即动手。七人联手,竟还打不过一个十七岁的修罗士。一脚被他踢出了府门。此事已过去好久了,早已成为九年来七人无法抹去的污点,今日这道伤口竟被燕魄生生揭开。脾气火爆的莫山,猛然一拳将旁边的巨石打爆,转身说道:“气死我了,各位宗师,我们一起上!老子就不信凭我们七个还杀死不了一个身受重伤的小毛孩!”七大宗师,你看我我看你,点头答应,气势对上燕魄,轰然而上!燕魄见此情形,也立即把佩剑拔出,向七人冲去。霎那间,天崩地裂,山河破碎。风声中,夹着些许刀剑碰撞脆音。剑气到处,落叶飞散,犹如梨花飞雨。此时,燕魄早已达到极限,全身满是血腥的味道,但那脊背依旧挺直,那眼底的神色依然令人胆颤。“燕魄,你若及早自废玄天诀,还来得及!”莫山说道。“你休想,现在谁输谁赢还未可知。”燕魄骂道。接着,燕魄转过头来,将视线落在了阳威山的另一边,笑道:“大哥,兄弟就先走了,来世我们再做兄弟。”转过眼来,燕魄以阴冷而嗜血的眼神看向众人,向天傲笑三声,气势猛然一催,向众人冷然笑道:“阴阳玄天诀……哼,今天就让你们知道何为‘玄天宝决出,乾坤皆伏首!’”刹那间,狂风飞舞,沙尘满天。风声啸尽,至尊归来!燕魄,一袭血衣,傲然鼎立在空中!苍劲的力量,击破长空,挥洒落月,冷风飞舞,吹起他的血衣。阴阳玄天诀的发动,强大到乾坤俯首,但却是要以使用者的生命作为引子才可发动此诀。以肉为祭;以髓为引;以血为号;以骨为令。这就是使用阴阳玄天诀的宿命。此时,狂风平息,沙尘落地,燕魄已与七大宗师同归于尽。这时,一道黑色身影,悄然落在阳威山巅上。此人的视线顿时落在燕魄的身上,泪水,顿时涌出。他踉跄着脚步,颤抖着双手,一把将危在旦夕的燕魄搂在怀里。“该死的,该死!弟弟!燕魄,你不能死,不能死啊!”“不可以!不可以啊!”“啊……弟弟!”“大哥,你……你来了!”燕魄有气无力的说道。“啊,弟弟,你怎么这么傻啊!”燕冉斥道。“大哥,不要……哭了,说……什么都晚了。”燕魄用力的举起手,想要为燕冉,抹去眼泪,却……在此时。手,跌落了。燕魄那般美丽的笑容,此刻,却定格了;那般肆虐的眉眼,此时,却紧闭了。“啊啊啊……”悲惨的叫声,传遍了乾坤大地。那魁梧的身体,在燕冉的怀里,慢慢消散;虚空。大哥,弟弟,走了。大哥,你要替弟弟好好的活下去,好好照顾自己。大哥……此刻,燕魄有千言万语要对燕冉说,而上天,却连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给应允。天地乾坤之中,只剩下燕冉一人,跪在地上,此刻,留在天地中的声音,唯有仰天绝望的哭啸……时间没有一双遍观世音的眼睛,但它的心,却静如止水。夜幕之后,定见黎明。初三:刘元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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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神 第一章 异世重生_3000字石岩突然醒来,只觉头疼欲裂,脑袋仿若灌了铅,沉重无比。这是一个幽暗的石洞,石洞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石地上堆积着累累白骨,十来具身着奇装异服的新尸散落在他旁边,尸体身上的衣服还很鲜亮,看起来并没死太久。这是哪里?还是加勒比海的巴哈马群岛么?%%%石岩是个狂热到近乎走火入魔的极限运动爱好者,二十七岁,母亲早逝,他父亲积累了一生财富,却在壮年因癌症身亡,他早早就继承了一辈子都挥霍不掉的财富。别人苦苦追寻了一生的东西,他唾手可得,一开始就拥有了。大好青春的摆在那里,却迟迟找不到目标,这种富有但没有方向的感觉,让他一直都郁郁寡欢。直到十七岁那一年,他接触到极限运动,才觉得人生突然有了趣味,因手中掌握着巨额的财富,他得以在这个不是寻常百姓可以参与的运动中大肆妄为。徒手攀岩、鳄鱼蹦极、低空跳伞、火山滑板、悬崖跳水、车底溜冰等等疯狂的极限运动,成了他最大的乐趣。他享受那种生死一线间令人血脉沸腾至窒息的惊险!十年来,所有最疯狂最凶险的极限运动,他一一尝试,哪里危险哪里要命他往哪里跑。十年的极限运动,令石岩身体素质极为优秀,数百次亲近死亡的体验,让他神经的坚韧程度极其变态,他自嘲自己是离死神最近的人。加勒比海巴哈马群岛的蓝洞探险,是他最后的极限挑战,这些蓝洞有的深度可达数百米,有些还如迷宫般的复杂,而且动作稍微大一点,洞底的淤泥就会泛起,不管佩戴的照明灯有多亮,你也完全看不清方向。所以不管是本领如何高强的潜水高手,跳进蓝洞前必须系一根钢丝。这是蓝洞探险家的生命线,钢丝拉到头就意味着到了潜水的尽头。如果还要继续往前游,那就意味着自杀,因为谁也不能不借助钢丝游出“迷宫”。据巴哈马海事部门统计,平均每年有20个极限潜水高手丧命蓝洞,大部分都是因为迷路而死。在这个全球最危险的极限探险中,石岩主动丢掉了被称为生命线的钢丝,进行了等同自杀的疯狂冒险,最终在神秘的蓝洞迷失。而在蓝洞,迷失就意味着死亡……%%%石岩瘫软在冰冷的岩石地上,借助于岩壁上闪烁的怪异微光打量着周遭场景,只觉脑海中似乎突然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零碎记忆。那是另外一个石岩的记忆……那家伙名字和他一样,也只有十七岁,是个狂热的考古份子,对于各种古遗迹的考察达到了痴迷的地步,因为一副破旧的古地图,带着些家内的护卫历经半年的磨难才来到这儿。石岩皱着眉头,缓缓站起来,只觉浑身无力,身体孱弱。下一刻,石岩便意识到这一具身体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另外一个石岩,是那个只有十七岁的石岩。他勃然变色,突然惊讶的呆如木鸡。我果然已经在蓝洞死了,不对,我明明还活着,还是以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活着!……通过另一个石岩的零碎记忆,他知道这里叫做神恩大陆,这里没有科技文明,战乱不断,武者横行!在这里,许多人天赋异禀,出生不多久就展现出了神秘的天赋,有人生下来体内就有雷电之力,有人可以操控植物,有人可以在大地中随意穿梭,有人天生居有神奇的感应力,可以和妖兽心灵沟通,也有人体内含有冰霜之力……种种天赋千奇百怪,神秘异常,这些天赋异禀者,几乎都会成为武者,而他们身上的天赋,则是被称为“武魂”。“武魂”几乎都是天生的,只有极其少数可以通过某种奇遇得来,这种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也是如此,这个大陆叫做神恩大陆,因为武者都认为“武魂”是天神恩赐给他们的。不是所有的武者都能拥有“武魂”,相反,绝大多数的武者是没有“武魂”的,普通人可以通过后天修炼成为武者,却不能通过修炼拥有“武魂”,而特殊的“武魂”却可以令武者修炼速度加快,可以让武者的战斗力大幅度提高,可以让武者拥有特殊能力……因此,同等境界的武者,拥有“武魂”者往往要厉害太多,将来的成就也会比没有“武魂”者高上一大截,这些拥有“武魂”者在修炼的路上得天独厚,占尽了便宜。“武魂”可以通过血脉继承,而且机率很大。一般来说,如果父母中有一人拥有“武魂”,那么生下来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性也能拥有同样的“武魂”,要是父母双方都有“武魂”,生下来的孩子就有更大的机率可以继承一种“武魂”,要么是父亲的,要么是母亲的,但几乎都只能继承一种。在这种情况下,也有极其小概率的情况发生,一种是生下来的孩子连父母双方的一个“武魂”都无法继承,成了普通人,这种概率很小,一百人对这种夫妇中才可能发生这么一次概率。比这个机率还小一百倍的,是另外一种情况——生下来的孩子能够将父母双方的“武魂”全部继承!这类武魂被成为“双生武魂”,而这种得天独厚的人也被称为“神之宠儿”!这种机率就更小了,在一万对双方拥有不同“武魂”的夫妇中,才有可能出现这么一个特例出来。%%%石岩愣在那儿,继续整理脑海中的零碎记忆……他这一具身体的原主人,来自于商盟的石家,石家拥有“石化”武魂,可以在战斗中令身体石化,使得身体坚硬如磐石,能抵御部分精元的侵入,随着境界的提升,“石化”武魂会更加厉害,几乎可以刀枪不入。可惜,这家伙却没有继承“石化”武魂,被石家认定为不是修炼武道的材料,这家伙本身对武道也没有一点兴趣,从小到大都没有在这方面钻研,只是将精力用在探索遗迹上了。这一趟就是因为一副破旧的古地图,才历经万险来到这儿,要不是这家伙手中有地图指引,他是不可能从层层灌木叶子的包裹中,找到这个被遮的严严实实的古老石洞的。“呜呜呜……呼呼呼……”恶鬼哭泣似的声音,突然在石洞内传来,石岩悚然一惊,猛地望向发出声音的血池。血池在石洞正中央,只有十平方米大小,池中满是腥红如血的吓人液体,血池内“汩汩”冒着水泡,水泡破裂后,发出鬼哭狼嚎的恐怖啸声,诡异无比。他知道身旁那些新死不久的护卫,正是因为血池中的啸声才突然疯狂,进而自相残杀,在石洞内纷纷陨丧,而另外一个石岩,也是因为受那些恐怖的啸声的影响,才会突然昏厥倒地不起。都是因为血池!石岩盯着那血池,表情沉重,那一声声的呼啸声,刺激着他的神经,让他从心底泛起一股子杀戮的**,让他生出一种杀掉一切身旁人的冲动!石岩依旧头疼欲裂,来自血池的呼啸声折磨着他,令他难以集中精力去思考。血池定然有古怪!石岩沉着脸,坚守心灵,多年来在生与死培养出来的坚韧神经发挥作用,他虽然依旧头疼无比,却还算是冷静,并且一步步朝着血池走去。“咔嚓!咔嚓!”一截截灰白色的枯骨在他脚底下碎断,石岩神色凝重,从石洞内的皑皑白骨来看,在他们没有进入之前,洞穴内应当已经死了不少人了,那血池便是罪恶之源,他想要探寻血池奥妙,岂不是自寻死路?越是靠近血池,那凌厉的呼啸声越重,如一把把尖刀狠狠地刺在他脑海,啸声中蕴藏着的杀戮疯狂气息几欲摧毁他所有的理智和冷静,要不是他多年来每每挑战极限,神经坚韧的变态无比,怕是早就承受不住了。血池旁边,一地的尸骨,血池中央,也有乳白色的尸骨隐隐浮现,不大的血池仿若修罗血海,不知吞噬了多少的生灵。石岩隐隐觉得自己之所以会灵魂来到这里,和这个诡异无比的血池有着莫大的关系,他觉得他或许还能通过血池回去,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回到巴哈马群岛上的蓝洞。离血池越来越近,突然,石岩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那血池中的血水猩红浓稠,但他却没有闻到一点血腥味。相反,这里的空气竟然还非常清新,甚至隐隐有股不合常理的异香味,仔细感受,他发现那异香味竟然还是来自于血池!石岩满心好奇,更加坚信血池内必有古怪。又走了几步,突然,他脑海之中浮现出无边血海幻象,血海中无穷无尽的尸骨堆积成岛屿,有的尸骨保存完整,如白纪的恐龙遗骨,小山一般大小,血海中似乎一个声音不断地重复着:“杀!杀!杀!杀!杀!”石岩坚守本心,可心跳却不受控制的加速,窒息般的恐怖压力扑面而来,他感觉到了熟悉的死亡味道,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离死亡这么近过。他知道,下一步,可能就是死亡!然而,多年来的死亡探险,不但没有让他畏惧,还让他非常享受这一刻!正面死亡,在死亡中求生,正是极限运动的真谛!一步,一步,又是一步!在血池铺天盖地的压力下,石岩终于走到血池边上,看着不大的血池,石岩性格中疯狂的一面被激发,咆哮道:“我倒要看看你这一个小小的血池,到底有着什么古怪!”话落,石岩冷笑着纵身跳入血池。……高一:丨逍遥自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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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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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风云》 第一章_3000字【校园风云】作者:相子本故事纯属想象如有雷同不胜荣幸。第一章【欧阳兰】火热的九月,是一年中除春运意外铁路运输最繁忙的一个阶段,众多的老学生结束了暑假要乘坐火车到学校开始新学期的课程,还有的新学生准备乘坐火车到新学校感受象牙塔的神秘气息。右手轻松地拎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左手拿着一张还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火车票,一脸淡然神情的夏侯勇随着周围提着大包小包的人群缓缓地走向已经停靠在站台边的火车。他一米八五的高个子在身高普遍不超过一米七五的旅客中颇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再加上他英俊不凡的五官,以及脸上淡然的神情,引得周围的旅客纷纷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对于这些目光,夏侯勇感受到了,但是他并不为之所动,目不斜视地拎着手中的行李箱,不慌不忙地走向火车票上所标示的车厢1号车厢38号座位。1号车厢内来的人还不多,夏侯勇很轻松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把手中的行李箱放在行李架上以后,他径直坐在自己的位子上。38号座位是一个靠窗的位子,对此夏侯勇感到很满意,因为他比较偏爱靠窗的位子,靠窗的位子可以很方便地观看窗外的风景,每次不管是坐公交车,还是坐其他什么交通工具,他都习惯性地找靠窗的位子坐下。坐在位子上,夏侯勇用左手撑着下巴,眼睛直直地看着窗外,在那里,一对中年男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包裹小跑着向这边赶,而在这对中年男女后面,一个和夏侯勇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正缓缓地向这边走着。男孩子五官很普通,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似乎要把自己弄得斯文一点,但是可惜的是,他脸上掩饰不住的傲气和自得却把他极力装出来的斯文气息给破坏得干干净净的。正在前面走的中年男子一边小跑,一边不忘回头向后面的男孩子喊着什么,看他脸上焦急的表情似乎是在催促后面的男孩子走快点。对于中年男子的催促,后面的男孩子脸上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脚下不步子并没有加快,还是不慌不忙的。又是一对送孩子上学校去报到的父母!夏侯勇的心里暗暗猜测道。看着那对提着大包小包的中年男女,不知怎么的,夏侯勇突然想起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自己强烈要求自己一个人去学校报到的话,这时候他们应该也是这样提着大包小包,急匆匆地向前跑着,生怕赶不上火车吧!想到父母,夏侯勇又想起刚才自己在拥抱他们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的头上竟然已经长了许多的白头发!夏侯富和夏侯美结婚比较早,夏侯勇出生的时候,夏侯富才十八岁,夏侯美比丈夫大一点,但是也才十九岁,所以即使夏侯勇今年已经十八岁了,但是夏侯富和夏侯美也才四十岁不到。按理说以他们现在的年龄不应该长这么多白头发啊。夏侯勇又想起了自己受伤之前夏侯富和夏侯美头上的满头乌丝。好像是从自己受伤之后,夏侯富和夏侯美的头上就开始长出白头发的吧!一想到自己受伤之前夏侯美偶尔在照镜子的时候在自己头上发现一根白头发就连声尖叫的样子,夏侯勇的心里就感到很难受!他知道自己受伤之后,父母带着自己一家家医院地寻医问药,但是却都是一次次地失望而归,他们内心的焦急难受可想而知,这也许就是他们过早长出白头发的原因吧!父母都为自己操了这么心了,难道自己还要任性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和爱好去打球,然后让自己的父母再为自己担心忧虑吗?不,我不能这么自私,我不能再让爱我的父母担心难过了,我一定要好好利用大学的时间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一份好的工作,挣好多好多的钱,让我的父母都过上舒心安逸的生活!至于篮球----还是放下吧!夏侯勇的心里做出了决定,眼睛盯着窗外的那对中年男女,不由有些痴了。……正望着窗外发呆的夏侯勇突然感觉到鼻端有股香风袭来,不由得好奇地回过头去寻找香风的来源。好漂亮的女孩子啊!夏侯勇的心里暗暗赞道。只见在夏侯勇座位旁的过道上有一个女孩子正吃力地踮起脚把一个超大的行李箱塞到行李架上。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五官精致如画,乌黑的秀发在脑后绑成马尾状,显得既俏丽又精干。女孩子穿着一条粉红色的圆领T恤衫,搭着一条天蓝色的做旧紧身牛仔裤,衬得她的双腿浑圆而修长。也许是天气热的缘故,或者是把那个超大的行李箱塞到行李架上耗费了太大的体力,女孩子的鼻尖上微微冒汗,使得她本来就俏丽无双的精致面容变得更加完美无瑕。即使是已经修炼到心如止水的夏侯勇在看着这个女孩子的时候也不禁感到有点口干舌燥,夏侯勇觉得与眼前这个女孩子比起来,自己高中所在学校的那些班花校花们简直和村姑没什么两样。真是一个受上天宠爱的美丽女子啊!夏侯勇心里暗暗感叹,但是随即他便否掉了想要上前搭讪认识她的想法,因为他在大学期间准备好好学习、打工,至于谈恋爱这种既耗费时间又浪费金钱的事情还是等以后再说吧!所以虽然被美丽女孩的外表给惊了一下,但是夏侯勇还是很快地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脸上的表情又恢复成平静无波的状态,他转过头继续看向窗外的风景,好像比起这位美女,窗外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更加吸引他的注意力似的。……欧阳兰现在的心情很不爽,不仅是因为今天的天气炎热以及火车站超多的人气让她在挤火车的时候出了一身香汗,更重要的原因是眼前的这个男孩看到自己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吃力地举着一个大行李箱竟然丝毫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而是看了一眼自己就又把目光转向窗外,难道窗外有比自己更吸引他眼球的美女?欧阳兰一边放着行李箱,一边还不忘顺着男孩子的目光看向窗外,却没有发现任何美女的踪迹,只有一对提着大包小包的大叔大妈,难道我的魅力竟然比不上大叔大妈的魅力了?哼,不光是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连审美情趣都那么差劲儿!欧阳兰放好自己的行李箱之后,冷哼一声,气呼呼地坐在男孩子对面的座位上,那是她的位子。欧阳兰一边拿出一张心心相印餐巾纸擦拭脸上的汗珠,一边偷偷打量对面的那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哼,虽然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而且审美差得要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粗鲁男还是长得很帅的,精干的寸头,双目如星,鼻子高而挺,嘴唇很薄很性感,浑身上下虽然只穿着很便宜的衣服,但是却依然充满了男性的魅力,如果再加点绅士风度的话,他简直就是女生眼中的极品白马王子了,号称“某市一中第一校草”的吴曙和他比起来,简直就和路人甲没什么区别。其实在火车站候车室的时候,欧阳兰就注意到了这个男孩子。也是,以他高人半头的身高,再加上出众的外表,每一个路过他身边的人几乎都会把目光在他身上停一下,欧阳兰也不例外。记得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欧阳兰的心里还暗暗感到高兴,能够和这样一个出众的帅哥坐一趟火车的话应该也是一件很值得回忆的事情吧,当然如果能够和他发生什么交集的话,那这段回忆应该就会更加完美吧!如果不是当时男孩子的周围还有几个大人在,一向含蓄内敛、很少和异性说话的欧阳兰几乎都要忍不住上前搭讪了。幸亏当时没有上前搭讪,要是让同学们知道,号称“某市一中有史以来最美校花”的欧阳兰,竟然想主动搭讪一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审美极差的粗鲁男,他们一定会感到惊骇欲死吧!一想起这个,欧阳兰就感到脸红得厉害,没想到自己也这么花痴啊,难道自己也想要谈恋爱了?如果能和这样一个出众的帅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话,冒似也很不错啊!呸、呸,欧阳兰赶紧把自己脑海里面胡思乱想的想法给清除掉,自己的初恋怎么能够给这样一个没有绅士风度、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呢?欧阳兰不由得再次对对面正对着窗外发呆、看也不看自己的粗鲁男冷哼了一声,似乎都是因为他的错,自己脑子里面才会有这种一想起来就让人脸红心跳的想法!正在望着窗外那对中年男女的夏侯勇当然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对面坐着的那位大美女的脑袋瓜里面竟然会闪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而且这些想法还都是和他有关的。但是听到美女接连两次冷哼,夏侯勇还是感到很好奇地转过头看向对面的美女,眼神很平和地望着她,似乎在问她是不是感到不舒服。正在偷看夏侯勇雕塑一般精致侧脸的欧阳兰,没想到男孩突然会回过头,措不及防之下,眼神正正地和男孩的眼神对在了一起,那一瞬间,欧阳大美女只觉得自己的心突然被什么东西给射中了,心跳以平常两到三倍的频率跳动起来,脸蛋就像烧起来了一样。眼神的对视只持续了一秒钟,欧阳兰就惊慌地低下头看自己的脚,不敢再去看男孩的眼神,同时心里惊呼道:不行了,不行了,我受不了了,再看的话我都要爱上他了!看着女孩惊慌失措的样子,夏侯勇摇了摇头,嘴角微微翘起,眼神再次投向窗外,那里,那对中年男女和傲气任性的男孩子已经不见了,应该是到了他们的车厢吧!夏侯勇心里暗暗想道。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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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动(第一章)_3000字“唔。”当林动费尽所有的力气睁开那有些沉重的眼皮时,简陋而整洁的房间顿时出现在眼中,熟悉的一幕让得他愣了愣,旋即连忙转头,果然是见到,在那房中,一男一女两道身影正坐在桌旁。“爹,娘……”望着那两道身影,林动赶忙提起精神,小声的道。“动儿,你醒了?”听到叫声,那女子率先转过头来,见到睁开眼的林动,顿时欣喜的道。女子身着略有些朴素,年龄看上去约莫三十左右,其脸颊略显秀美,给人一种温婉柔和的感觉,而她则正是林动的母亲,柳妍。“学艺不精,便与人争斗,自讨苦吃。”坐在女子身旁的,是一位看上去约莫三四十左右的男子,他的身体有些单薄,眉宇间依稀可见些许凌厉,只不过他好像有伤在身,脸庞略显苍白,将那凌厉遮掩了大半,他便是林动的父亲,林啸。对于这位素来严厉的父亲,林动显然是有些惧怕,缩了缩脖子,旋即又有些不服气的道:“谁让那些家伙在我面前骂爹是废物……”说着话时,林动摸了摸依旧犯疼的胸口,不由得恨恨的咬了咬牙,本来今日是林家中的一个测试,而他也是去小测了下,因为才开始修炼了半年多时间的缘故,所以成绩倒也只能说一般,而对于这个,他也没太往心里去,给他相同的修炼时间与条件,他相信自己不会比别人弱到哪里去。而在测试结束,林动正准备打道回府时,却是遇见了几个平日关系并不好的家伙,原本他是不想理会,但却忍不住对方的故意挑衅,愤怒之余,年少的林动自然是忍不住的出手,而结果也很明显,他直接被胖揍了一顿,还被打昏了过去……“林山,你给我记住了,下次不把你打成猪头,我就不信林!”林动磨了磨牙,那林山便是此事的作俑者,也是林动现在心中的头号敌人,因为双方父亲彼此关系极为恶劣的缘故,那林山也是经常的找林动麻烦,而这一次,也是其中之一。狠狠的咬了咬牙,但紧接着林动又是突然垂头丧气了起来,那林山虽然可恶至极,但不管怎么样,现在那家伙都已经是淬体第四重了,这个成绩,在林家小辈中,可是相当靠前,比起他这个淬体二重的实力来说,的确是强了不少。修炼一道,炼体为先,一切的起始,都是源于己身,人体,本就是天地间最为玄奥莫测的东西。所谓淬体,简单来说就是修炼身体,让得自己的身体逐渐的强化,并且最后由外至内,当体内筋骨骨髓强化到一定层次时,便是会衍生出一丝元力种子,只而有当人体自然出现元力种子时,他方才能够真正的成为一名修炼者。淬体分九重,前三重效果并非很大,不外乎便是使得身体素质与体格变强一些,唯有当淬体修炼到第四重炼皮时,方才会逐渐的将修炼的好处展现出来,到了这一层次,人体皮肤,会慢慢的变得宛如木石般坚硬,不论力气还是速度,都是会有着不小的提升。而那林山,便是处于这个层次,林动的淬体二重,显然不会是其对手。不过两者年龄相仿,会有着如此巨大的差距,倒并非是什么天赋缘故,淬体这一层次,对所谓天赋倒并非是极其看重,甚至可以说这层次,人人都能够修炼,但至于究竟能够炼到第几重,就得看各自的本钱与机缘了。淬体九重,这一阶段,极为的苦累,因为只有不断的尝试**的极限,方才能够让得身体逐渐的强大。不过,这种尝试极限,也是一种人体潜能的压榨,这种压榨在事后若是得不到补充,那么身体便是会因为劳损过度出现损伤,到时候不仅影响修炼,反而还将自己搞得浑身是伤,得不偿失。因此,在淬体的过程中,便是需要各种调养滋润身体的大补灵药,方才能够继续修炼,但是,这些药材,大多都是极为的昂贵,若家境不富裕者,还真是无法消受。而这,便是所谓的本钱!林山之所以能够超越林动两重,不仅是比他多修炼了半年,而且最主要的,便是他有着一个掌管着林家财政的父亲,而反观他林动,却是没了这等福气,没有那些灵药滋养身体,那修炼的速度,自然是远远不及前者……房间中,听得林动的嘀咕,林啸放在桌上的手掌,突然紧握了一下,面色也是一沉,一旁的柳妍见状,连忙对着林动使了个眼色,后者这才连忙闭嘴。“用不着与人去逞口舌之利,好好修炼,别人的嘴自然会闭上。”林啸挥了挥手,道:“柳妍,去将那株赤参拿给动儿,有了赤参,他的修炼应该能快一些,离族比只有半年时间了,若是再不抓紧修炼,去了也只会丢人。”“啸哥,那赤参可是你疗伤用的……”闻言,柳妍顿时一愣,旋即连忙道。“我已是个废人,再怎么疗伤也是于事无补,以后,我会多进山里,尽量给动儿找一些灵药。”林啸摇了摇头,自嘲一笑,道。“爹不是废人,爹可曾经是林家中除了爷爷之外的最强者!”听得林啸这话,林动倒是涨红着脸道,小孩子,心中最伟岸的总归是父亲。“最强者……”林啸拳头不由自主的紧握,脸庞上却是闪过深入骨髓般的痛苦之色,片刻后,他站起身来,有些疲惫的对着房外走去。“柳妍,给孩子熬药吧,我的伤没事,都这么多年了,一株赤参能有何用?”望着那道带着些许颓然气息的背影,房间中的柳妍却是眼睛一红,谁能想到,当年整个青阳镇中最意气风发的男子,如今却是会这般的落魄。“娘,不要哭,动儿一定会努力的修炼,到时候想办法把父亲的伤治好。”林动拉着柳妍的衣角,低声道。“动儿,不要怪你爹对你严厉,他只是将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你的身上,你知道,这也是他唯一的期望。”柳妍低头,望着林动那稚嫩小脸上的认真之色,轻轻抹了一把眼睛,然后摸了摸林动的小脑袋,低声说道。“娘,我听说这次族比前三,能够得到一种名为凝血朱果的三品灵药,我曾听大伯说,那对于疗伤很有效果,若是能够得到,肯定对爹爹体内的伤有所帮助。”林动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抬起头,目光明亮的看着柳妍,道。“凝血朱果么……”闻言,柳妍也是一怔,旋即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族比前三,可不容易进,你有这个心就好了,娘先去帮你把赤参熬了吧。”说完,柳妍便是转身对着房外行去,林家这一代的小辈中,有好几位成就不小,林动想要进入前三获得那凝血朱果,难度可不小,因此她倒并没有太往心里去。望着柳妍离去的背影,林动的嘴也是紧紧的抿了起来,小拳头紧握:“娘,放心吧,我一会要把那凝血朱果得到,那样就能治疗爹爹体内的伤!”一想到林啸的伤势,林动眼中突然流露出一种极深的恨意,父亲之所以会在林家被不少人冷嘲热讽,都是因为那个人的缘故!林动所在的林家,只是一个颇小的家族,即便是在这青阳镇中,都是算不上顶尖,但是,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林家,却是拥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背景,那便是林氏家族。大炎王朝四大氏族之一的林氏家族!青阳镇的林家,从某种角度来说,能够算是林氏家族的一支外族,不过对于从来未曾离开过青阳镇百里之内的林动来说,这个在大炎王朝拥有着令人惊悚般实力的林氏家族太过遥远与陌生。据林动偶尔从父亲嘴中得知,他们这一支,其实也曾经是林氏家族的内族,只不过当年林动的爷爷因为一次任务失败,导致族中损失极大,所以被逐出内族,发配到了这青阳镇。在这里他建立了这个小小的林家,并且数十年中,竭尽全力的想要再度返回林家内族,这个愿望,是他努力数十年的最终目标。不过他的这种努力,并没有取得太大的效果,他所做的这些,对于庞大无比的林氏家族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故而,他只能将主意打到其他地方,而这,便是林氏家族的十年族会!这是林氏家族最为重要的大会,在整个大炎王朝都十分的有名,十年一届,每一次大会,都是族内年轻一辈出人头地,名扬天下的最佳机会,而大赛的诸多奖励,自然是丰厚得让人眼馋,不过,其中最吸引林动爷爷的地方,却是只要能够闯进大会前十,即便你是外族之人,也是会被无阻碍的升为内族之人,荣耀无限。因此,族会,成为了林动爷爷即将绝望之中的新的曙光,但由于年龄的缘故,他已是无法参加,故而,他将所有的期望,都是倾注在了五个同父异母的儿子身上,自然的,从其中脱颖而出的林动父亲,便是成为了爷爷以及整个林家的曙光。而面对着这肩上的重担,林动的父亲,也的确是不负期望,五兄弟之中,最早突破淬体九重,晋入地元境,而且在此后短短四年时间,再度突破地元层次,成为了林家之中除了爷爷林震天之外的第二位天元高手。那种修炼速度,让得平日里向阑言苟笑的爷爷,每一次见到父亲时,苍老的脸庞上都是会露出慈和欣慰的笑容,那时候的爷爷,据说是数十年中,笑得最多的时候。十年族会,在期待之中而来,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让林家所有人,如处深渊。一招!仅仅只是一招,那被视为希望的父亲,便是惨然而败!而且,这还是族会开始的第一场比赛!多年的期望,多年的培育,在那短短数息之间,化为泡沫。失败者的结局,自然是无数道异样的眼光,而顶着那一道道讥讽冷笑,一行人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回到了青阳镇。那天夜里,父亲便是搬离了林家内区,住到了林家深处最为偏僻的一座小山上,任何林家的东西,从此以后,不再动用,他说,他已经没有那种资格。而福不双至,祸不单行。那场失败后,带给林啸的,不仅仅只是颓废,在事后,他更是惨然的发现,当日与其交手的那人,不仅一掌将他击败,而且还未曾有丝毫留手,近乎野兽般的狂暴元力,将其体内,摧残得一塌糊涂。在这等重伤下,林啸天元级别的实力直接跌落,落回地元级,而且,重伤淤积,体内经脉被堵了十之七八,无论他再如何修炼,都是难以寸进。家族中,往日的那些敬畏目光,也是逐渐的衍变成叹息,失望……面对着这重重的灾难,林啸,终于是绝望,每当醉酒时,都是会疯狂的锤着胸膛,那低沉如闷雷般的声响,让得一旁的母亲,心疼得只抹泪,而虽然林动年少,但见到这一幕,心中依然如同刀绞,同时,幼小的心中,对于那将父亲打伤成这般模样的人,也是悄悄地衍生出一丝丝恨意!他,毁了父亲,也毁了他的家!十岁修炼,十二岁突破淬体九重晋入元境,十四岁晋地元级,十七岁晋天元级,二十五岁,体内元气阴阳交泰,最终成功化丹,鲤鱼跃龙门,一举成为大炎王朝屈指可数的在三十岁之前结成元丹的强者!他的一生,简直就是种种传奇所铸。他的名字,叫做林琅天。房间中,林动拳头紧握,眼中,有着浓郁恨意闪动。六年级:朱锦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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