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观后感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是吴家骥,他长着一个细长的身体,戴着一副眼镜,他非常诚实。
有一次,老师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动了,于是就问是谁动了她的东西,这时吴家骥马上站了起来,说:“老师,这是我不小心动的。”老师说:“不要紧,你真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这就是我诚实的好朋友,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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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看完《阿甘正传》,阿甘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电影里的阿甘从小就是低智商,并且还是先天驼背。因此他戴上了限制骨骼生长的固定器,这让他感到十分自卑。这种“坏形象”使他第一天坐校车时竟没有人给他让座。但是,珍妮,一位漂亮的小姑娘毫不犹豫地为他空出座位,他们在车上无所不谈,并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几个调皮的男孩子欺负戴上固定器而跑步困难的阿甘,但在珍妮的鼓舞下,阿甘竟然挣脱了“枷锁”并逃离了“包围圈”。从那以后,阿甘考上了大学,加入了橄榄球队,而且当他取得了大学学位后,又加入了军队。在参军期间,他的挚友在越南战争时死在了越南,他的上尉丹也失去了双腿。但阿甘依然向前拼搏,并找到了考上大学后失散的珍妮。然而人有悲欢离合,珍妮在一个早上偷偷离开,阿甘也在那个早上开始了长达三年零二个月的环美奔跑。不幸的是在那之后,他的母亲病故。不过缘分让他再一次与珍妮相逢,并和珍妮结为夫妻。最后珍妮也走了,只留下儿子弗朗斯。影片最后以看着弗朗斯坐着校车离开的阿甘的身影结束了。在电影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甘奔跑的精神。只有双脚和鞋子,有什么好畏惧的!在橄榄球场上,跑!在命令下,扔下枪支,跑!在战役中,背上队友,跑!在母亲病时,放下事情,再远也跑!特别是在阿甘环美奔跑的那三年零两个月之间,孤独一人的他起先不被看好,渐渐地,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一个团体,正如他所说:“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这真让我敬佩,敬佩与一个坚强、坚持而自强不息的人。6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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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啊甘正传》这部我已经看了5次吧,隐约记得初中英语口语考试前班上看了一次,高考前看了一次,大一看了一次,大二上修选看了一次,应该准确的来说应该是4次。对于《啊甘正传》这一电影,我们不难发现“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此一句话穿插了整一部电影。所以我觉得人们在讨论福尔斯特 甘此角色的经历的时候,更应该仔细的想下电影中不时出现的啊甘妈妈对啊甘说过的话。“ 妈妈说,”做傻事的才是傻瓜“。”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没有这些啊甘妈妈说过的话做铺垫,还会有后面啊甘的所作所为吗! 电影中的福尔斯特 甘是个天生智力只有75的人,相比正常智力的人而言,他拥有的机会比平常人少很多,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啊甘付出的母亲,或者他的一生就会埋没于特殊学校,然后就成为社会上一个平凡的特殊人。就不会有后来的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的长跑者。 在我看来,啊甘先是按他母亲所安排的做,为人寡言上正常的学校。到后来按珍妮所说的,跑,快跑。再到后来的跑进了大学,一直到参军中,他都是按别人所说的做,他没有自己的目标,没有自己的想法,有的就像电影中啊甘自己说的,”是的,长官“一样,服从安排。到了退伍重新遇上珍妮,他开始有自己的想法,虽然很模糊很简单,他想成为珍妮的男朋友,他想和珍妮结婚。后来,他开始长跑,在我看来,他就是在长跑中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在最后收到珍妮的信的时候,他很果断的去找珍妮,遇到了他的儿子。 啊甘的一生出现了很多奇迹,但真正让我们喜欢啊甘的不是那些让人妒忌的奇迹,而是啊甘那对于生活的执着, ,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6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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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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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老实说,我很赞同一句话。人一简单就快乐,一世故就变老。做个简单的人,享受阳光和温暖,生活就是如此。在我眼里,我完全不觉得阿甘跟我们正常有什么差别?反而我更加的从他身上感受到了许多的我们正缺少而逐渐迷失的一切。是的,刚开始我不能不用着同情的心去看待他,智商这么低?给欺负也不还手?给当傻子看?后面逐渐的发现我内心一点一滴的给阿甘感动着。我是被感动的,他对巴布与中尉的友情,纯洁的让人伤感。巴布死了,一个时阿甘最好的朋友,也跟阿甘是这么的纯洁单纯。然而阿甘还是做到了对巴布的承诺,买下了船做船长,完成巴布身前的愿望。中尉是个地地道道的大男人,愿意死在战场上也不要苟且偷生的过着残疾的生活。然而阿甘在后面用自己的行动让中尉懂得了活着的意义,也改变了中尉的一生。我是被感动的,他对珍妮的爱情,从头到尾都是始终如一的专一而深沉。我并不认为一个智商低的人就会不懂得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阿甘正好完全的诠释的告诉我们他的爱情,简单与那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深沉。永远站在珍妮的身边支持保护,哪怕珍妮总是抛弃他,他仍然为珍妮的一句话努力做好自己,永远为珍妮而等待不改变,最后让流离的珍妮找到了自己最终想要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我是别感动的,他对他妈妈的亲情,乖巧而懂事,这份爱也是那么纯净的深沉。怎么说呢?内心给阿甘一点一滴的感动着温暖着。反而我真的觉得他是幸福与幸运的。就凭着他那份简单的头脑,让他的生活过的如此的幸福。我为他脱离脚器飞奔,进入美国大学橄榄队,拿到越南英雄章,练就了一手好的兵乓球技,拥有妈妈 巴布 中尉 珍妮还有他的小儿子,拥有好的生活资金与追求者。不仅他在丰富自己的生活意义,也帮助了许多人明白自己寻找生活的意义。然而其实在阿甘的身上,有着我们都慢慢失去与迷失的东西。让我们真正的明白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告诉我做人坚强勇敢,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不需要理会别人如何的看法,不必介意别人的针对。对。阿甘总在幸运之神中幸运的,然而不是他的巧合,而是他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改变自己。似乎不用说的太明白清楚,我们也该自己知道自己该怎样做了?阿甘很简单,却做出了许多成功让人感动的事迹。阿甘证明一个人的价值不是靠智商而决定。阿甘妈妈让我知道,爱是不分智商?珍妮让我明白再怎么追逐也不要迷失自己。巴布让我知道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中尉让我明白到如何明确自己的人生价值……阿甘是幸福的,拥有好的生活与创造了不同的生活价值。然而又是不幸的。他爱的人都一个个的离开他而去。巴布走了,妈妈走了,珍妮走了……剩下的就是他与他的聪明小孩在夕阳西下湖里静静的钓鱼,温馨的两父子一致的小歪头背影,让人内心莫名的伤感。从阿甘身上感受的实在太多了,然而我却词穷的不只如何去诠释阿甘带给我的震撼与那份感动那份激励。阿甘,我敬佩你!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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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阿甘的一生是传奇的!看了很多次每次看了都好感动!阿甘的坚持是很多正常人做不到的,所以他的淳朴执着造就了他的幸福人生!最后他和他的儿子一起等校车的画面正是生命延续的表现人生就像那片飘起的羽毛起起落落!都说“傻人有傻福”,但,我想,阿甘身上透出的那种人格魅力应该不仅仅只是傻!他有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而这种纯洁在如今的社会,似乎早已销声匿迹,留给人们更多的却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样的人生信条!那些真正只懂得付出,不要求回报的人又能有多少呢?阿甘是单纯的,可这个社会却早已不再单纯。漫漫人生路,我们能为这个社会做的又有多少?。其实,阿甘也和我们一样,是个在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甚至还不如我们聪明。阿甘都可以成功,我们又为何不可呢?我们要做的仅仅只是像阿甘一样,坦荡的面对生活,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与勇气集中到一点,凭着自己的直觉,不停的奔跑这就足够了。一只洁白的羽毛在空中飞舞......3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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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阿甘是个傻子,住在家后面的大杂院里。从小没爹没娘,一直是院子里热心的阿公阿婆养大的。甘有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因为太瘦那双眼睛显得特别显眼。那只塌鼻一直流淌着黄鼻涕。那张嘴很大,嘴中有一副“地包天”的牙齿,但很白,很干净。但从那张嘴中不时吐出一些使人奇怪的话。还有,他有一双永远闲不住的,粗糙的,布满皱纹的大手。阿甘虽然长得傻,但他有时行为却不傻。有一次去给院里的阿公送橘子时,一进院内,就有一股清香迎面扑来,抬头看见小小的院落里,摆满了许多盆花花草草。花丛中穿梭着一个身影,猫着腰,细心为每一盆花浇着水。阿公告诉我,院里的花花草草都是阿甘种的,阿甘本来很聪明,就是因为发了烧被爹妈遗弃了。我抬头看了看正在专心浇花的阿甘,阿甘看上去很快乐,也很认真,耐心地在每片叶子上都浇一点水,细心地为每一盆花除去杂草,减去那些枯黄的叶片。这样看过去,还真不像一个傻子。阳光斜射在阿甘脸上,阿甘太黑了,岁月在他身上丝毫不留情,那额头上嵌着好多皱纹,阳光下的皮肤油光发亮,那阳光似乎能在他额头斜射。那双大眼睛,不停地眨,那鼻子下还在流着鼻涕,那嘴里还念念有词,没有人听懂。阿公见我一直盯着阿甘。于是向阿甘招招手,把阿甘叫过来,给他个橘子,阿甘使劲点点头,说“谢……谢,阿公。”阿公问阿甘,为什么要种花,阿甘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那么傻,那么可爱。一蹦一跳地跑到花边,说了好多话,我没能听明白。不过阿公告诉我,阿甘是想让院里变得更美丽,想让咳嗽的阿婆快点好起来。我再次抬头看阿甘,阿甘还在浇花,在金色的阳光下,我好像看到阿甘精心培养的花,一朵朵绽放,阿甘欢快的笑着……待我回过神来,阿甘在冲着我傻笑。身边的阿公哎了声:“阿甘太善良了。”阿公和我讲了阿甘的故事,阿甘是个很聪明善良勤劳的孩子,谁家要送什么东西,阿甘总是很积极地去帮忙。有一次为一个阿婆送东西时,天下雨,因为那天下雨,地滑,摔了一跤,这一摔可不轻,阿甘把头给摔了个一个大包,脚也摔折了。在家躺了没两天又急着出来,那位阿婆不放心,给他送了鸡汤,阿甘硬是不要。我突然想起有一回,阿甘为了帮助一个被偷了钱包的女孩,竟与小偷打起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没有人去帮他。阿甘死死拉着小偷不放,直到后来警察来了,大家才发现他是个傻子。想找他,阿甘不知去哪了。阿甘太善良了,这是阿公对阿甘的评价。更是阿甘一生的写照。阿甘是个傻子,对,他长得傻,但我觉得阿甘不是傻子,更像一个善良的代名词。阳光下,阿甘还在“关心”着他的花朵儿,还是那双大眼睛,还是那只流鼻涕的鼻子和那张念念有词的嘴。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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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引导着阿甘,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巴布,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每一个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1000字 初二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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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阿甘并不聪明,智商仅为75,却恰巧因为他单纯而执着的心思而获得幸福。他自幼残疾,却跑出了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他是别的孩子欺负的对象,也是橄榄球巨星,越战英雄,虾船船长,百万富翁,跑遍美国的名人……阿甘生活在那个风云莫测的时代,却用他纯净的目光,单纯的心灵给予我们质朴而纯粹的感动。的确,他有时傻的可爱,可是又有谁说他不充满智慧呢?他用简单的角度看待事物,这正是对我们最重要的启迪。看完这部影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细细思索,有时,我们真的把世界想象的太复杂,在这时,不如吃一块巧克力吧,就像阿甘妈妈说的一样“人生像盒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将会得到哪一块。”净化自己的心灵,用最初的目光来看看这美好的世界。也许我们会有挫折,会有哭泣,在这时,不如吃一块巧克力吧,用乐观的心态来看看这美好的世界,终有一天会发现,每一天,我们都那么耀眼。最打动人心的,是阿甘的那份美丽的执着。为兑现死去战友的承诺,他不顾别人惊异的眼光,倾尽所有出海捕虾,最后成立了全美知名的布巴•甘公司。他的每一段经历,看起来都那么误打误撞,在一场特大暴风雨里,其他的捕虾船几乎全部毁灭,唯有阿甘的船“珍妮号”安全返航。这靠的是他们不怕艰苦,破风斩浪的豪情以及他的人生哲学-----做任何事情都应当尽最大努力做下去,无论结果如何。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一根洁白的羽毛在蓝蓝的天空下随风飞舞。也许这就是人生吧,如同羽毛般无暇、平淡而美丽,在命运的风里轻轻舞起。550字 初二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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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阿q正传》,鲁迅代表作之一。写于1921~1922年,文章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人民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而《阿q正传》也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共九章,采用章回体的形式写成的文章主角,阿q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末代‘农民’的形象,他有农民种地就是种地,锄地就是锄地的优点,也有当时人们所具有的缺点,自私、保守、愚蠢的缺点。而文章最主观的还是啊q的那种‘精神安慰’的做法,他的想法可笑又可赞。在文中阿q以一种即使现实中以失败者的身份存在,然而在精神世界中仍然要以‘最高者’自居。从文中;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在文中的这两小节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阿q那种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种种手法来自欺自慰的行为。我们常说一个国家的形象是由人民决定的,而文中阿q表达的是什么!懦弱、自私、保守、自给自足?而在那长达8年的战争,我们取得的不仅是胜利,还有一次伟大的蜕变。我们变了变得自立、坚强、强大。战争是的确是令人憎恶的存在,但你不能否认我们在战争的见证下,成长了。5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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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chou正传32013年10月30日天气:晴阿chou正传3对于现在的阿chou来说有着太多的节骨事,太多了。在老班讲完每一次的自我学习经验而发出感慨与劝导时,阿chou总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好像是反省,在做自我批评,好像原因是那“秩秩斯干”的厌烦。但现代社会没有知识,何以让自己的名字流传百里,至少还有点出人头地。所以,阿chou烦了,厌烦了学习。在每次下课以后,阿chou总是要发泄一下自己的几节课的厌烦,便要对别人动手动脚,阿chou每一次在战胜他人,欺凌他人之后会上眉一下。阿chou笑了,呲笑那些弱者的能力。而当数学课来临时,当头脑中充满着逻辑能力繁多的几何图形,阿chou又用手抚摸着他那比西瓜般大的脑袋,是又在想些什么,我们都觉得那稀如神秘。他大概是在时空穿梭,到达未来,想象自己拥有那双飞行的翅膀。夕阳西下,在落日的余晖中可见那残缺的日,是什么带给了那余晖永照一时的光茫。那夕阳边阿chou正坐在那里沉思,想象自己的那双翱翔天空的翅膀。山东德州陵县陵县徽王庄镇第一初级中学初二:吕洪震4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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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这是《阿甘正传》里阿甘的母亲在临终时对阿甘所说的一句话。阿甘是一个天生腿有残疾的小孩,他靠着一双特制的护具才能走路,并且他的智商只有75,从小到大都在被各种各样的人叫傻子。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珍妮,这是阿甘的第一个朋友。当阿甘被人追打、叫傻子的时候,珍妮对他说:“跑,快跑,打不过就跑!”阿甘听从了珍妮的话,他跑,跑成了橄榄球健将,跑成了越战英雄,跑成了虾船船长,跑遍了整个美国。他不再是一个残疾人,他摆脱了护具,不断地跑,跑回了属于他的荣耀!在越战中,阿甘认识了一位战友,他和阿甘一样善良、纯洁,他们互相依靠,简单生活。在战斗中,阿甘的队伍属于劣势的一方,他想起珍妮说的话“打不过,就跑”。这一次,他又跑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是逃跑。他跑到安全地带,又想起还有战友没救。这时可能有人会问,到了安全地带,为什么还要回去呢,果然是一个傻子。可这正是阿甘的天性:善良、不会见死不救。他又跑了回去,把战友以及教官救了出来。可战友还是不幸去世了,教官被打中双腿,残疾了。再后来,阿甘完成了战友的遗愿,成为了一名虾船船长。在一次暴风雨中,只有阿甘的船有幸留在了海面上。从此,阿甘捕到了许多鱼,赚到了钱,成为了一名百万富翁。可他并没有骄傲,他把大部分钱都捐给了医院、教堂……阿甘的母亲是阿甘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之一。“人是平等的,你和别人一样。”母亲微笑着鼓励阿甘的模样,在阿甘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片尾的那片羽毛,在天空中随意飘荡着,一个翻身就可以改变飞行的轨迹。在人生中,只要努力了,就不需要多么聪明。65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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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一根羽毛,随着风,扬起,落下,最终飞向广袤的蓝天……从智商75到被迫上特殊学校,从无意间成为橄榄球健将到大学毕业,从刚刚参军到变成越战英雄,从退伍军人又成为拥有百万财富的虾船船长,最后跑遍了全美国……这是影片中在他人眼里的一个傻子——阿甘的种种经历。他的一生,正如一根随风飘舞的羽毛,不沾染一丝污渍,无论在困难时,还是战乱时,都保持着纯净的白色。阿甘做什么事情都能取得好成绩,有人说:“这是‘傻人有傻福’”。但阿甘不是,他在每个阶段,都有一个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直至做到最好。当然,这不仅仅只是靠他自己,同样也有许多的人陪伴着他成长。幼年时,阿甘不仅智商不及格,还身患残疾,深受别人笑、欺负。但他的母亲始终陪伴着他,告诉他,人人都是平等的。这样一个坚强的身影一直伴随着阿甘,她让阿甘有着最好的品性,有着坚强的内心。另一个对阿甘生命至关重要的人是珍妮,他们在上学的第一天就相识了。在阿甘遭人欺负时,珍妮让他跑,快跑,甚至让阿甘战胜了腿疾;当阿甘上前线时,珍妮对他说:“打不过,就跑。”让阿甘挽回了生命……她告诉阿甘,要认识你自己,也让阿甘对于爱情始终是忠贞不渝。在战场上,阿甘结识了他的战友布巴和丹中尉,布巴让他明白了友情的重要。在战争失败后,唯一逃出重围的阿甘,不假思索地去搭救剩下的战友,阿甘的善良驱使着他,做到了无数正常人都不能完成的举动。布巴虽然死了,但阿甘拯救了一心想牺牲在战场上的丹中尉,他让丹中尉重拾对生命的希望,同样也从丹中尉那里认识了另一种人生态度。布巴想在战后与阿甘一起捕虾,阿甘用他珍贵的信守承诺的品质,帮助布巴完成了愿望,他与丹中尉一起下海捕虾,得到了百万财富。他又想起已故母亲的话:“钱够用就行了,多余的只是做做样子。”于是阿甘捐献了许多钱,而自己仍就平平凡凡的生活。他拥有的无私,善良等种种纯洁的品性,何尝不是上帝对他最好的馈赠。“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个吃到的是什么味道。”坚守信念,时刻微笑着面对各种挑战!8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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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周四,我看了一部名为《阿甘正传》的电影,这是讲一个智商为75的人成为一位百万富翁的故事。影片讲述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而阿甘的成功离不开他的母亲与朋友珍妮。阿甘从小腿就不好,每天都要绑着支架才可以行走,由于他的智商,他进入了一个特殊学校。一天,他在校车上交到了一个朋友,名字叫珍妮,他们一起玩耍,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一天有一群坏孩子欺负阿甘,叫阿甘“傻子”,他们骑车去追阿甘,小珍妮看见,对阿甘大喊快跑,阿甘听后,就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就当那群小孩要追上阿甘时,阿甘的支架碎了。那时我十分激动,默默的为阿甘加油,一颗心都悬了起来。阿甘这时却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离开支架冲了出去。开始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奔跑。阿甘毕业后,认识了一个黑人朋友,他们一起当兵,到了前线,战火四起,敌人用炸弹炸他们,在这样的情景下,他想起了珍妮说过:“打不过,就跑!”于是,他拼命地跑。突然,他发现队友不见了,回头又冲向炮火纷飞的战场上,救起了许多队友。他看见了他的队长,队长受伤了,阿甘赶紧背起他,子弹打到他的身上,他也没有抛弃队长……此时此刻,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希望阿甘没事。当他见到黑人朋友时,赶紧抱起了他,炸弹在他们身后爆炸,他却丝毫没有退缩。可见,阿甘是一个重情重义,善良纯洁的人。战后,阿甘被国家主席称为“越战英雄”。在阿甘回到家后,得知黑人朋友死了,便要完成他的遗愿——做一个虾船船长,没想到因为这个,他收获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后来阿甘成为了百万富翁。母亲得了癌症,弥留之际时,她对阿甘说:“多出来的钱只是用来摆设。”于是,阿甘投资了许多东西。有一次,阿甘想挑战自我,便要跑步,可这一跑就是3年,跑遍了全美国,看遍了许多场景。回去之后,命运赐给阿甘一个小阿甘,而阿甘的妻子珍妮却也离开了人世。小阿甘上校车时,阿甘对小阿甘说了一句话:“我爱你”。小阿甘也对他说:“我也爱你”。上校车以后,阿甘脚边的一个羽毛飞了起来飞向了那广阔无垠的蓝天……8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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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把握好上天给你的机会"出自《阿甘正传》,是阿甘母亲说的一句话,而阿甘也确实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阿甘在电影中没有停止过奔跑,也正是因为他超过常人的速度和毅力,使他在高中毕业便成为了一名橄榄球员。阿甘在赛场上跑得就像一匹汗血宝马,把所有对手都置之身后,在这之后,他又收到了上天给他的第二个机会,成为一名越战英雄。阿甘在军队中认识了人生中第二个好朋友,他们一起训练,一起睡觉,一起上战场。那一天在前线,雨下得很大,走到一片草丛时却突然停了,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他们才知道,中了敌人的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说的话:"打不过就跑"。于是,阿甘又像一只兔子一样飞奔着,当跑到一处浅滩时,他又想到不能丢下自己的战友不管,于是阿甘又回到战场,把自己的战友一一救了回来。当飞机即将投弹时,他还是没能找到那位黑人朋友,可他不顾其他人的阻拦,执着地回到了丛林战场,终于看到战友,阿甘不畏飞机的扫射,把他的朋友救了出来。可是,他的战友已经奄奄一息了,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对于这样一位重情义的男子汉,你会觉得他傻吗?回到美国,他为了圆战友的梦想,不惜重金,买了艘捕虾船,和长官丹一起捕虾,就这样,阿甘人生的第一桶金产生了。但阿甘记得母亲的话:"钱够用就行了。"他便将多出的钱捐给了教堂,捐给了医院。阿甘用自己的朴实、纯真和善良帮助了许多受困的人。他在有了一笔小小的财富后,立下志向:跑遍美国。在路上,他的行动感染了许多人,他们一直奔跑。几年后阿甘终于停下了脚步——因为他收到了珍妮的来信。最后,他们结了婚,可珍妮却因患上绝症离开了人世。但阿甘不是一个会被挫折打败的人,他永远对生活充满希望,他会向前看,在他的心中,有爱他以及他永远爱着的人。就是这样的一个"傻"子,拥有着人世间最美的一面。7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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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聪明的,也并不是每个不聪明的人长大都没有出息,阿甘就是例外。阿甘生下来就没有普通人那么聪明,他的智商只有七十五。因此,他妈妈给他报名特殊学校。同学们都笑话他是傻子,只有珍妮不笑话他,他们是最好的朋友。珍妮经常和他一起玩,她教他爬树,读书。阿甘的双腿先天就有残疾,他妈妈给他做了个架子绑在他的腿上。一天,两个男生拿石头砸他,骂他是个傻子,还冲上去要去打他。珍妮大喊,阿甘!快跑!快跑啊!阿甘撒腿就跑,但是因为腿上绑着沉重的架子,阿甘跑得很慢,眼看他们要追上他了,他挣脱了架子,跑得飞快。连路人都纷纷称赞他,这孩子,跑的真快!阿甘的腿变得非常结实,他再也不需要那个笨重的架子了。后来阿甘成为了橄榄球健将,还去参军了。在战场上,阿甘所在的团队被敌方攻击。战友们赶紧逃跑,阿甘终于跑到了安全地带,但他又想起自己最好的战友还在里边,又返身冲进树林里寻找战友。长官和其他战友都说他傻,但他还是要去,因为他善良的本性容不得他抛弃朋友。为了满足战友的愿望,阿甘去做了虾船船长,意料之外地收获了一大笔财富,成为了百万富翁,他想起母亲说过的话:“钱够用就行了,再多也只是做做样子。”所以他把多出来的钱给了那些有需要的人,他真的是一个好人啊!人生并不一直是一帆风顺的。阿甘失去了自己最爱的母亲,感到前所未有的悲痛,他忽然很想跑步,于是他一直跑,一直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看到了茫茫黄沙,他觉得自己想通了许多,于是他去找他最爱的女人——珍妮。让阿甘没想到的是,珍妮送给他一个他做梦都想要的礼物——一个小阿甘。但是好景不长,阿甘又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妻子。他不觉得自己幸福,也不觉得自己不幸福,因为他在失去的同时也收获了许多人生的道理。阿甘善良,单纯,忠诚,守信,执着,阿甘的一生在不断地奔跑。在不断地奔跑中,他牢记妈妈所说过的每句话:“把握好上天给你的每一次机会。”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而这也正是人生的奥妙所在!8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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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5篇nny总是说,阿甘,你不懂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阿甘爱妈妈。 当然,他的妈妈也确确实实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用她的整个生命来爱自己的儿子,从不因为阿甘智力上的残缺而吝啬他应得的那份爱。她让阿甘一直成长得很开心,也因为这样,阿甘才能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 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动容的词语,无论语言的差异如何大,妈妈这两个字的发音永远是相似的。 女性虽弱,为母则强。 其实我想,阿甘的妈妈是骄傲的吧,她养育了一个那么那么好的儿子。阿甘爱他的朋友。 在越南战场上,他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一个又一个战友,在最危险的时刻,他毅然返回了即将要被炸平的丛林,为的是“buford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好朋友不是那么容易找的”。他牢记着他与buford的约定,买了捕虾船,实现朋友的梦想,并资助他的家人。 而丹则是阿甘心里的英雄,一直都是,他那么坚定的这么认为,这样强大的信念终于让丹也鼓起了生活下去的勇气。丹说他没对阿甘道过谢,其实他能活下去就是最好的报答。阿甘从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一切都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的,是他应该做的。是我们太过复杂,总觉得他做了凡人做不到的事情,可是,在阿甘的世界里,那些都是很平常的小事。阿甘爱他的姑娘。 jenny是不幸的,她的生活一直很凄惨,四处漂泊,没有温暖。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阿甘,也遇见了这世上最好的爱情。也许jenny不会想到,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她的一生充满凄苦,但是最后,她终于永远地沉睡在了唯一带给她温暖的树下。 jenny是阿甘的唯一,因这唯一而永恒。 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甘在jenny的墓前说“你要什么就叫我,我不会走得太远”,的确,在阿甘的心里,jenny永远都活着。他爱她,所以不在乎她爱不爱他。他的一生永远都会记得校车上那个天使一般的小女孩,她对他笑,她跟他一起看星星,她让他一直跑别回头……虽然jenny并没有一直陪伴着他,但是阿甘的生活里一直都有jenny留下的痕迹。 所以,其实所有死去的人都没有消失,阿甘的身上有着所有人的记忆,只要他活着,他们就在。阿甘爱他的孩子。 他送他的孩子上校车,像小时候妈妈送自己上校车一样。一切都和多年前一样,只是这一次,车上不会再有一个jenny那样的小天使。在阿甘的眼里,他的妈妈、他的朋友、他的姑娘、他的孩子……都是天使,其实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天使。 电影里没有人对阿甘说过谢谢,但是我相信,所有看过此片的人都会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我们终于知道,这世界上最好的爱是什么样子。阿甘的生命中有两位女性一直给予他支持。一位是他的母亲始终给予他伟大的母爱;另一位是与他青梅竹马的珍妮用纯真的少女情怀温暖着他的心。阿甘的母亲对他的爱是无私的。为了使阿甘能同正常人接受同等的教育煞费苦心。她对阿甘说:“不要让别人觉得他们比你强,你和别人都是一样的”这对因为智力原因承受巨大心理负担的阿甘无疑是最好的鼓励。她让阿甘不要相信所谓的命运:生活就像盒子里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当阿甘接受大学毕业证书时,她在台下喜极而泣;当阿甘从军归来接受总统颁发的荣誉勋章时,她在台下为他鼓掌;母亲看到儿子长大时,总是感到无比的欣慰,直到她将要离去躺在病床上看着功成名就的阿甘,仍然神色安详:“别害怕,孩子,死亡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注定会死的,这点我知道,但作为你的母亲,我想,我已尽了最大努力”她握住阿甘的手,微笑“我会想你的,弗瑞斯。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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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P正传阿P很喜欢哲学,这是我慢慢发现的。刚开始那阵,吃饭时我和阿P一块吃。他一边把饭往嘴里塞,一边给我讲哲学,往往说着说着饭就和哲学一块吐了出来,颇为不雅。阿P给我讲得最多的就是他的“成功论”:成功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毁掉一个人,使他们虚荣,自鸣得意。看看那些贪官纷纷落马,多悲惨啊。还不如做个平平凡凡的人,逍遥自在。恰巧当时我们的语文课讲到了《归园田居》,我把他和陶渊明一对比,嘿!还真有点像。语文老师在讲课时对陶渊明大加赞赏,称他为“真君子”。我受了语文老师的熏陶,开始爱屋及乌起来--不,是爱屋及“凤凰”。一日,我们都在午睡。就在我们正酣畅地做着白日梦时,楼上不知哪个小子从上面泼下来一盆水,正好泼到我们的窗台上,溅了进来。阿P的床靠窗,自然接收了全部“精华”。阿P忽然感到甘露从天而降,下意识地舔了舔,一皱眉,猛地爬了起来,大叫:“谁泼的洗脚水?”再往下看,下半身湿透了。床上也湿了一大片。接着阿P一边大骂,一边换衣服和床单。我们坚信此时的他甲状腺激素肯定分泌过量,不排除把上楼层铲平的可能,等他换完了衣服和床单,却来了一句:“下回再泼,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完蒙头便睡。不一会,鼾声又起。我们嘴巴张得老大,面面相觑。嗬,真有他的!难道非要等到楼上那小子跑过来再往他头上泼一盆洗脚水他才会反抗?期中考试成绩下来了。阿P第71名--全班72人。谈起他的成绩,阿P不以为然。我问他为什么不为自己的学习成绩发愁,他脸一红,不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说道:“中国现行的考试制度弊端太大了--只会让学生去追求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成绩和名次。其实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P不知怎么搞的变得很消沉,大概所谓的哲学家就是这个样子吧。郭敬明说,无知者无畏无痛无忧伤,知者早已超脱,只有那些半知者活得肝肠寸断。韩寒也说,做人要么大俗,要么大雅,半俗不雅的人活着是个悲剧。我是无知者,是俗人,可阿P的内心追求实在太高了,我们这些俗人自然无法靠近。他像是一个“绝世高人”,可望而不可及,但可以奉承。我们宿舍的“同学们”经常当着他的面给他戴高帽:哎呀,家长阿P同志,你的知识真渊博,你的阅历真丰富,你的思想照亮了无产阶级前进的道路……对这些,阿P不愠不怒,还自言自语道:“当一个人的情绪不因外界影响而变化时,这个人就是一个成熟的人。”我心中暗笑:“哼哼,那是一个熟透了的死人。”在茫茫人海中,有的人愿意当痛苦的苏格拉底,虽然痛苦却有智慧;有的人愿意当快乐的猪,虽无智慧却很快乐。至于阿P,我算是看透了,上述两者他都不是,顶多是一头痛苦的猪,在这个尘世中蠕动着。将来会怎样?说不准,也许会变成一头野猪,静静地吃、睡,还有痛苦地活着。【评析】写人的文章最主要的就是要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如何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呢?这就要求我们选材要精当,避免四处出击,否则容易把人物写“散”,反而显得面目模糊。本文就是一篇较好的写人文章。通过阿P的争当室长、大讲哲学、脏水泼身、期中败北等几件小事,把一个善良、温和、宽容、乐观而又逍遥的阿P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了。文章语言生动风趣,幽默诙谐,散发着浓郁的学校生活气息,读来亲切自然。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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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阿q正传刚刚读过鲁迅先生在故乡中写的一段《阿Q正传》。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说阿Q这个人,欺软怕硬,每每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就会非常不服气。遇到不如自己的人,就会欺负他。这篇文章虽然主要描写的是阿Q,但是这篇文也体现了当年社会产生堕落的中国人,阿Q这个主人公主要代表了当时社会的堕落,体现了当时中国人的庸俗。但是,在这段文章里,最深刻的还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界带给自己的压力与挫折,他只能想尽各种办法俩逃避现实,用这种方式。阿Q足以安慰自己。阿q,这一个人,代表了当年整个中国的形象,同时鲁迅先生也生动的表达了阿Q这个人的特点。阿q正传“精神胜利法”至使他苟且地活了一生,专门受人欺压,而自己却不会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他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物,是专门给别人调侃的一个卑微的小人物。他根本翻不了身,因为他是不会懂得一种外在与内在都胜利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在精神上的胜利。阿Q的心中是期盼革命的,因为只有革命才能使他有新生活的可能。所以他和一路“革命人民”一起闹“革命”,可是他在土谷祠的“革命”就等同于土匪强抢他人财物,这也正因为他独特的一套心理医疗法所致的思想:极端地认为真正的革命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然,正和他想象的相违背,在他的一生中,缺乏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感情方面!阿q正传《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著作之一,语言风趣幽默、生动活泼,把主人公阿Q自我安慰、封建迷信和不敢面对现实的性格描写地淋漓尽致。阿Q是一个典型的贫穷流浪者,过着整天被人欺负,又不能还手的生活,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过得逍遥自在。作者在第二章《优胜记略》中写道:“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村民,他都不放在眼里。”正是因为这样,阿Q才无论遇到谁来欺负他,他都能自我疗伤,即使被迫说自己是“畜牲”,他也能认为和第一次当秀才一样。刚赚来的大洋丢了,他第二天就能忘。阿q正传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渐渐小康。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我也终于懂了鲁迅先生的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读《阿Q正传》也就是读当时那样一个晃荡不安的年代,一个“吃人”的年代。过去的教训我们要吸取,现在的中国人必须脱胎换骨,我们“知足常乐”的“优良传统”在某些方面是不是也该摒弃呢?阿Q不应该活在我们生活中,但他必须活在我们记忆中!阿q正传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阿q正传赵太爷因夫人及媳妇想买阿q的漂亮衣服,请他过去并破例点灯,前后态度反差很大。当革命党进城之后,赵太爷十分害怕,看到阿q竟然低声下气起来,而对此,“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阿q当然十分得意。阿q有点可爱。他喜欢自言自语,自我安慰。当他与王胡打架被骂是“天下第一贱人”时,他咕哝道:“天下第一?状元才是天下第一,我阿q就是天下第一!”竟然爬起来开心地走了,引人不由地发笑。而小尼姑骂他是“断子绝孙的阿q”,使他萌生了“应该有个女人”的念头,可因表达太过直接,吓到了吴妈,自己有个女人的想法也泡汤了。于是认为吴妈也没什么好的,脚大,假正经,以此来安慰自己。阿q是个短工,割稻子被夸奖能干了他会更加卖力地干活,傻得可爱。去赵太爷家舂米,吃过饭也急着做工,不会偷偷懒,吴妈说他是“天下第一的蠢货”,实则是在夸奖他吧。这不能不说明他其实是有美好善良的一面的。阿q正传《阿q正传》是出悲剧,是个让人发笑却又发人深思的悲剧。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根据它拍摄而成的电影《阿q正传》更是影坛上不可多得的立体鉴赏素材。影片中的阿q是个去过几次城却封闭落后的农村流浪汉。他有农民的憨厚﹑质朴的一面,但更明显的具有无知﹑狭隘﹑愚昧﹑落后的一面。其最突出的性格是自欺欺人﹑自甘屈辱﹑自轻自贱而又妄自尊大﹑自我陶醉和麻木的“精神胜利法”。无论别人怎么说他,怎么骂他,他都会以他独特的方式战胜别人。那个社会很残酷,这主要体现在酒店老板和赵太爷对阿q态度的几次转变上。影片一开始阿q去酒店喝酒,老板不让他赊账。当他调戏吴妈被大家知道后,便更让人不拿他当回事,去喝酒时老板及客人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漠。而因为也姓“赵”去赵太爷家贺喜,被赵太爷呵斥“你也配姓赵!”可见他是多么地被人瞧不起。后来阿q从城里回来,有钱了,去喝酒老板主动提出“可以记在账上嘛”,客人们也主动和他套近乎。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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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正传我,是一只蜗牛,名字叫阿呆。生活在沙漠的戈壁缝隙中,我和我的妈妈住在这里。一切,一如既往的沉默。妈妈总在沉睡,从不说话,她把身体蜷在窝里。在这安静的家里,从来只有我一个人自言自语,也只有我守候在妈妈那青铜色的壳旁边,静静地守候着……---楔子生活总被不寻常的动静打破---突如其来的客人。我被嘈杂的磨沙声惊醒,不耐烦地向门口挪去。许久,我终于爬到我最害怕的阳光下,阳光像利剑般榨干这我湿润的身体,走在干燥的沙地上,一阵阵剧痛,侵蚀着我的神经。迎接我的是一只庞大的动物,他全身赤色,一对大大的耳朵。我打量着他,目光停留在他那轻盈有力的大腿上,我被深深的吸引了。我也多么希望,希望着我也有这样一双充满力量的腿。接着,我热情的迎接着,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客,目光却没有离开过他的腿。他,是一只兔子,叫做阿布。是这茫茫沙漠的邮递员。我睁大着双眼看着他,听着他描述的惊险刺激的邮递旅程。兴奋之余,阿布告诉我,他的家就前面小坡东面直走的石山里,很近很近,只要走几分钟。因为他刚刚搬家过来,来认识我这个新邻居。临走之前,他与我一起约定好,过两天,再到我这里做客。“一天,两天,三天…..”我在墙上数着痕迹。我足足等了两个月。好久,每天我陪着妈妈,除了向她诉说着我的烦恼。妈妈是我最好的倾听者,尽管她没有说话,但我依然能感觉到她在聆听我的话语。难道他讨厌我,还是他……我设想着他的理由。可是每每听到磨沙声,我都兴奋的去欢迎他,而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当我失望之后,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的脑中萌发了,我想,我想要去阿布家。我鲁莽的冲出家门,好痛。我几乎忘了,忘了外面的干燥,我们的阳光,注定是蜗牛的天敌。老天,为什么我要生活在这漫漫的沙漠中?注定要孤独到老?你对我太不公平了,我不爽地咬着门口植物的叶子,似乎我是最渺小的,光是叶子就能容纳我的身体。叶子,为什么我没有想到,用叶子包裹我的身体再用另一片叶子交换就不会接触到沙地。我匆匆地向妈妈告别,踏上了我的沙漠之旅。我走了好久,阿布不是说过只要走几分钟吗?我不知道我走过了多少个几分钟,终于走到小坡里。我的身体已经干涸不已,没有一点水分。终于等到黑夜,强烈的冷风将我的身体吹回坡下,我根本没有气力去抵挡强风,“咕—咕—”肚子在叫,我便咬了一口叶子,叶子留下了一个牙印。才能满足暂时的需求。好几十个夜晚,好十几次的强风吹袭,数不清的白天黑夜,我感觉我已经过完了我的一生。脚下的叶子早已干涸。我才看见阿布所说的山石,一阵喜悦,似乎这十几天我所做的都值得。此时我的身体感觉只剩下骨头了。良久,我终于走进阿布的家。“好,好大!”我望着阿布家的屋顶。我将叶子小心翼翼的摆在阿布家里。我看到了阿布,他好消瘦啊!瘦骨嶙峋的身体,过去强健的腿一点力量的没有。阿布见到我,十分欢喜,可是虚弱的身体似乎不允许他从床上爬下来:“阿呆,我的好朋友,你来啦!我好高兴啊!可是,我病了,不能跟你一起玩了。我感觉我快要死了,你能够帮我实现我的一个愿望吗?”“我答应你!”我肯定的回答。“我,我好想见见我的妈妈,当初是我任性,离开了家。我妈妈的家就在沙漠边缘的森林里。阿呆,我求求你!”阿布力不从心的说。虽然明知路途有多么遥远,我还是毅然的再次踏上了沙漠旅程。过去,阿布是沙漠的邮递员,而今天,我要当阿布不邮递员。森林似乎要比阿布家还要远,我拖着消瘦的身体走过了一个个丘陵,当我爬上坡顶时,我突然有了一个方法,便用残坏的叶子裹着身体,从坡顶滚下去。这个办法果然有效,节省了不少时间。看到戈壁时,我都会想起妈妈,想起了我在妈妈旁边,倾诉我的话语。“妈妈,或许我不该出来的而是像你一样变成青铜色的壳,永不老朽。可是,我想我的决定是对的,因为我要帮助阿布,帮他找到妈妈!”我坚定的说。收拾好心情,走在沙漠上。“呼—呼—”一股飓风猛刮,我被击倒在一座巨石上,忽然背上一阵剧痛,我探过头,发现壳已经被巨石击破一块。好痛好痛,我脚下的叶子只剩下叶脉了,日光猛烈的暴晒着我,痛不欲生。当我饿肚子时,便刮开仙人掌的植皮,添添几口这来之不易而干涩的树汁。漫长而煎熬的沙漠之旅即将要结束,我终于看到不远处的森林,不觉地加快脚步。步入森林里,四处生机盎然,简直是人间天堂,比那冷漠的沙漠好上几千万倍。我来到一片湖边,赶忙地喝了个痛快,照照湖,自己已经苍老不已,记得刚出家门时,正风华正茂。这两趟沙漠之旅已经花光我的青春,留也留不住。“不行,我要在有生之年找到兔妈妈,满足阿布的愿望!”说完又上了路。不久,我看到了一只赤色的兔子,便叫住了她。向她讲述了阿布的事,赤兔马上承认了自己曾有一个孩子离家出走,去了沙漠。“可是,我不知道阿布住在哪里?”兔妈妈焦急地说。“我来带路,让我坐上你的背。”我说。我慢慢地爬上了兔妈妈的背。一切都好快,在兔妈妈背上的我,终于感觉到真正速度的意义了。我在实现阿布的愿望的过程中使得我的愿望实现,我从不后悔,这一切用尽了我的一生,可是也让我满足了一生的愿望。颠簸的路上,使我摇摇欲坠,我紧紧的抓住赤兔背上的毛。“我好像要飞起来了。”我惊叹道。在这美丽的黄昏下,兔妈妈跳过一个悬崖,而我从背上飞了出来,“我能够飞了!”我大喊,在夕阳的见证下,用飞——结束了我即将老死的生命。相信我,我比任何人还要幸福!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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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⒃也渺茫。因为未庄的人们之于阿Q,只要他帮忙,只拿他玩笑,从来没有留心他的“行状”的。而阿Q自己也不说,独有和别人口角的时候,间或瞪着眼睛道:“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⒄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然而记起的是做工,并不是“行状”;一闲空,连阿Q都早忘却,更不必说“行状”了。只是有一回,有一个老头子颂扬说:“阿Q真能做!”这时阿Q赤着膊,懒洋洋的瘦伶仃的正在他面前,别人也摸不着这话是真心还是讥笑,然而阿Q很喜欢。阿Q又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神里,甚而至于对于两位“文童”⒅也有以为不值一笑的神情。夫文童者,将来恐怕要变秀才者也;赵太爷钱太爷大受居民的尊敬,除有钱之外,就因为都是文童的爹爹,而阿Q在精神上独不表格外的崇奉,他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加以进了几回城,阿Q自然更自负,然而他又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他想:这是错的,可笑!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他想:这也是错的,可笑!然而未庄人真是不见世面的可笑的乡下人呵,他们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阿Q“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本来几乎是一个“完人”了,但可惜他体质上还有一些缺点。最恼人的是在他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于何时的癞疮疤。这虽然也在他身上,而看阿Q的意思,倒也似乎以为不足贵的,因为他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一犯讳,不问有心与无心,阿Q便全疤通红的发起怒来,估量了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然而不知怎么一回事,总还是阿Q吃亏的时候多。于是他渐渐的变换了方针,大抵改为怒目而视了。谁知道阿Q采用怒目主义之后,未庄的闲人们便愈喜欢玩笑他。一见面,他们便假作吃惊的说:哙,亮起来了。”阿Q照例的发了怒,他怒目而视了。“原来有保险灯在这里!”他们并不怕。阿Q没有法,只得另外想出报复的话来:“你还不配……”这时候,又仿佛在他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容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了;但上文说过,阿Q是有见识的,他立刻知道和“犯忌”有点抵触,便不再往底下说。闲人还不完,只撩他,于是终而至于打。阿Q在形式上打败了,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闲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想在心里的,后来每每说出口来,所以凡是和阿Q玩笑的人们,几乎全知道他有这一种精神上的胜利法,此后每逢揪住他黄辫子的时候,人就先一着对他说:“阿Q,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阿Q两只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辫根,歪着头,说道:“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以为阿Q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⒆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呢!?阿Q以如是等等妙法克服怨敌之后,便愉快的跑到酒店里喝几碗酒,又和别人调笑一通,口角一通,又得了胜,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假使有钱,他便去押牌宝⒇,一推人蹲在地面上,阿Q即汗流满面的夹在这中间,声音他最响:“青龙四百!”“咳~~开~~啦!”桩家揭开盒子盖,也是汗流满面的唱。“天门啦~~角回啦~~!人和穿堂空在那里啦~~!阿Q的铜钱拿过来~~!”“穿堂一百——一百五十!”阿Q的钱便在这样的歌吟之下,渐渐的输入别个汗流满面的人物的腰间。他终于只好挤出堆外,站在后面看,替别人着急,一直到散场,然后恋恋的回到土谷祠,第二天,肿着眼睛去工作。但真所谓“塞翁失马安知非福”1罢,阿Q不幸而赢了一回,他倒几乎失败了。这是未庄赛神2的晚上。这晚上照例有一台戏,戏台左近,也照例有许多的赌摊。做戏的锣鼓,在阿Q耳朵里仿佛在十里之外;他只听得桩家的歌唱了。他赢而又赢,铜钱变成角洋,角洋变成大洋,大洋又成了叠。他兴高采烈得非常:“天门两块!”他不知道谁和谁为什么打起架来了。骂声打声脚步声,昏头昏脑的一大阵,他才爬起来,赌摊不见了,人们也不见了,身上有几处很似乎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几拳几脚似的,几个人诧异的对他看。他如有所失的走进土谷祠,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洋钱不见了。赶赛会的赌摊多不是本村人,还到那里去寻根柢呢?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钱!而且是他的——现在不见了!说是算被儿子拿去了罢,总还是忽忽不乐;说自己是虫豸罢,也还是忽忽不乐:他这回才有些感到失败的苦痛了。但他立刻转败为胜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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