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感谢老师
小草,把春天的门打开;鲜花,把夏天的门打开;硕果,把秋天的门打开;寒雪,把冬天的门打开;老师,把智慧的门打开。
有人说,老师像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有人说,老师如明灯,在我们迷茫的时候给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是啊!我们敬爱的老师付出的无私心血期待的便是让我们莘莘学子取得优异成绩,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时间过得真快,眼时间过得真快,眼之间,做您的学生也有一年多了,在您的教导下,我更加专心地学习,更加健康地成长,今天,借这个机会,向您说说我的心里话,表达我深深地敬意。
您曾经很多次地夸我作文写得好,字写得认真、漂亮。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上课了,您拿着一些已批改过的试卷走进来,跟同学们说:“下面。我让两个同学读自己的作文给大家听,我们一边听,一边分析,好不好?”“好!”没想到您第一个让我读我写的那篇《快乐是幸福》。当时我的心里紧张而又害怕,生怕自己写得不好,可是在您鼓励的眼神下,我带着感情把那篇作文读完了,在您朴实有序的点评中,这篇习作竟然多了几分诗情画意,我偷偷地抬起头看着您鼓励的眼神,心中充满了感激。
老师,您好似美的耕耘者,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
“春蚕织丝线,甘露育新苗”。我知道,您的表扬中包含着鼓励,您的严厉中蕴含着期望,做您的学生,真好!
六年级:张紫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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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课外书呈现在我面前,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早就想要了!我翻开书,被内容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榉屋之谜》,这篇文章很出色。女孩薇奥蕾·汉特接到鲁卡索先生的聘请请求,但提出了十分古怪的要求:剪短头发,一天要在阳台的椅子上坐两个小时……虽然薪金丰厚,可薇奥蕾犹豫不决。她找到福尔摩斯,说如果有危险,便发电报给他。鲁卡索先生的屋子是一间偏僻的豪华富丽的屋子,家里有鲁卡索一家三口,托拉夫妇(仆人),据说还有个女儿爱丽丝,22岁,是鲁卡索与前妻生的女儿,在国外定居。每天,都有一个男人在窗外瞧着薇奥蕾。几天后,薇奥蕾在抽屉了发现与自己头发一模一样的一束头发……小屋又现可疑房间,薇奥蕾费尽周折,无法进入……福尔摩斯接到电报,火速赶往。正巧鲁卡索夫妇不在家,托拉烂醉如泥,把托拉太太锁在屋子里就完事大吉了。福尔摩斯打开可疑房间门,里面却空无一人,但有一架通往天窗的梯子……千钧一发之刻,托拉太太吐露实情:那屋里锁着爱丽丝!自从鲁卡索先生再娶后,便对女儿爱丽丝厌恶有加。但贵族子弟法拉先生(在窗外瞧着薇奥蕾的男人)深爱爱丽丝,碍于情面鲁卡索不能囚禁爱丽丝,偶然见到薇奥蕾与女儿爱丽丝相貌相似,便想出了个替身的方法……至于那束头发,只是巧合罢了。我很佩服薇奥蕾,一个女子,竟能只身去跑到乡野;在那种环境,还不失冷静。她智商还很高,知道去找福尔摩斯。我还要劝诫鲁卡索,你无论怎么看爱丽丝,她也是你的女儿!要学会做人!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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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了一回福尔摩斯我们班负责的环境卫生区域被安排在一楼的死角,因为不方便看管,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麻烦。学校搞卫生大突击,全校面貌焕然一新,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检查到最后时,才发现我们班负责的区域有一大堆垃圾。我们被学校狠狠地批评了一顿,班主任沉着脸说:“难道你们就不能想想办法,还让我给你们站岗不成?”其实,每天课余或空闲时间,我们经常轮流值班,可就是抓不住罪魁祸首。作为卫生委员的我,看着班级分数被扣,实在不好意思见班主任。我们一簸箕一簸箕地把垃圾抬到垃圾坑,我边打扫边想:那些人应该不好意思再倒垃圾了吧!为了保险起见,我还特意写了张纸条:请勿再倒垃圾。然而第二天早上我们过去一看,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墙上贴的“告示”不知被谁扯了下来,扔在地上,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角落,又堆满了垃圾。我想,倒垃圾的人莫不是和我们班有仇?对了,要么就是跟我有仇?管他跟谁有仇,教育不行,就处罚!我写了张 “乱倒垃圾者,罚款五十”的纸条,贴在墙上。星期五是卫生周检查,最后一节课刚下,我们正准备打扫卫生,突然管卫生的校长站在门口,沉着脸:“赶紧去看看你们卫生区域的楼底死角,纸屑乱飞,还有两只死老鼠……”看着眼前的一切,大家都沉默不语,突然,眼前飞起的纸上的几行字映入我的眼帘,那不是五年级课文里的一段话吗?我像福尔摩斯一样慢慢将纸铺平,果然,其中几张是作业本的封面,上面还有名字!我们直接走进了五年级教室,但一些同学矢口否认。我生气地说:“人证物证俱在,还抵赖!难道你们班的垃圾是其他班倒的不成?”他们知道无法抵赖了,便很快交待了“做案”的值日生。就这样,我们的环境区域再也没有被破坏过。6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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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记我从小就听说过福尔摩斯,动画片里也有提起,但只知道他是一个很牛的侦探,他的作者是柯南道尔,其它的却一无所知。于是我就“勒索”老姐,帮我买一套《福尔摩斯》。老姐说,青年版的《福尔摩斯》太无聊了,所以给我买了成人版的。在去年的一天,姐姐又捧着一个包裹走过来,这个剧情太熟悉了,当初《藏地密码》《盗墓笔记》就是这么被运来的,只不过那是一个成年人扛着都很吃力的大箱子,这次却明显小得多,但看着老姐的样子,心想,真是苦了老姐了,以她的体力,这个看似不大的方方正正的包裹,已经是她的极限了,我得好好犒劳她才行。(后来发现,其实我低估她了,现在,她把比书重的多的“蛋蛋”从嘉宝一期抱到嘉宝三期也就这样)。“一座无人居住得空宅,孤零零的矗立在潮湿的花园中一条黄土小径的尽头,一名死者躺在火光摇曳的红色蜡烛下,墙上漆草的留下两个暗红色的血字——复仇……”一个《血字的研究》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接下来的《四签名》有点复杂四年级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奥义,所以把书放回了书架,直到今年才拿出来。首先,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个血肉饱满,性格鲜明的人物。和普通人相比,他有着更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力,善于从一般人忽视的细节中发现线索,但同时他也具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格弱点,喜欢卖弄,语言尖刻,案情顺利时沾沾自喜,遇到挫折时焦躁沮丧,甚至还有依赖麻醉品的不良嗜好。他时常出没于英格兰的城镇乡村,与各色人等往来交谈,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而没有案子的时候,又喜欢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拉小提琴打发光阴。他和华生医生之间的友谊看似平淡如水,却往往在患难中流露真情。就是自柯南道尔开始,侦探小说写作者在构思案情的同时,也把塑造侦探的个性提高到同样重要的地位,为我们留下一个又一个鲜明、生动的“神探”形象。福尔摩斯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对脚印、手迹、灰尘、泥巴等等细微末节的仔细观察,运用化学、药物学、解剖学、地质学等专业知识,经过缜密的推理和大胆的假设再现犯罪过程,最终揭露凶手。当他一眼看出某人的身份,或道出某人最近经历过哪些事情时,他阐述的理由总会令人心悦诚服。要知道,在19世纪下半期柯南道尔开始创作的年代,科学化的犯罪学并不存在,甚至没有一部系统的犯罪学专著可以借鉴,福尔摩斯采用的探案手法,几乎全凭柯南道尔的想象和经验归纳出来,其中有些甚至比当时官方的刑侦手段还要先进。比如,在他的第二部小说《四签名》中,曾提到使用熟石膏可以有效地保留足迹,竟与一年后出版的有史以来第一部犯罪学教科书《汉斯·克劳斯罪案调查》的结论不谋而合。对于侦探小说这种类型化的文学形式来说,柯南道尔无异为后人打开了一道取之不竭的宝库之门。这就是我的福尔摩斯记。1000字 四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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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福尔斯今天,天气阴沉,我独自走在大街上此时我的心情如同这天气一般的不好。我在一个小时前刚被我的老板骂了一顿,刚才又不小心打坏了我同事的水杯,他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我还是挺自责的,我自责我今天的表现,我自责我今天的心不在焉,我自责我的办事不力。正在我忏悔时,我看到了一群人围在前方的道路上,我处于好奇便加快了脚步,当我凑上前时我看到了一具尸体,我立马就慌了,当时我脑袋里就想着呼救了,可我又没叫出来,因为当时有太多人在了交出来怕遇到尴尬,所以我便换了一种方法——报警!果不其然,警察再不到十五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在现场有一个人是与警察同行的,他长着犹如女生的脸,脸上长着的火红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隐藏在头发里的二朵以及随时紧闭的嘴,根据这些都可以判定,这个人是有着坚定的信念和意志的人。初一:麒麟火儿3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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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飞鸟集》有感我信赖你的爱 。泰戈尔如是说。夏天的飞鸟,穿透拂晓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感染了丛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陈迹。飞鸟,永久没有栖息的来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照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天然隽永的爱恋。暴风雨后的初夏凌晨,推开寝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爽的天下。正如读《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内心,以迟缓的姿式,流出满满一腔的清爽与安好。傍晚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敞亮了大地,恍恍忽惚间,似回到了童年 有数个天真玩耍的凌晨。几只飞鸟离开我的窗前,歌颂,又飞走了。我曾经历过,也曾绝望过,还曾体味到灭亡,因而我以我在这巨大的天下里为乐。诗中巨大的天下一向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天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阿谁天下里是夸姣的。白天里的露水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相互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冷静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日去接管谢意。溪流是欢畅活泼的,一起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感化了喧闹与通俗深厚,一如海水冷静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赐与着,以沉默的体例。它们爱着对方,爱着统统。天然是纯粹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惟,就在也不成能纯粹。《飞鸟集》中除了有敞亮的凌晨,和顺的黑夜,另有孤傲的傍晚,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孤单。我们看错了天下,反而说它棍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如许说。他亦是一个墨客。自在活在悠远的彼端,被束厄局促的灵魂渗入哀伤与孤傲。不美满的畴昔和叛变是他挣不开的桎梏。纵使他聪明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忌与控告。当夏天的气味漫延至每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成见振动,开端歌颂。垂垂的有甚么东西复苏。墨客的风,穿越海洋和丛林,找寻它本身的歌声。他是一个墨客,墨客爱着天下。即便这个天下仍存在着阴暗、无私、欲望、叛变与肮脏。即便只需小小的飞鸟肯为他逗留,歌颂者我爱你,却已经充足让他虔诚地瞻仰全部天下,坚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信赖你的爱。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800字 高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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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感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海安县海陵小学四年级:林梓栎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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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4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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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初三:花落残香4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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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4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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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系列》有感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新奇的体验和非同寻常的收获,而这个过程比任何简单的假设都要有用的多 ——摘自封面这系列书被科幻作家杨鹏看过,被英国着名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点评过,被托马斯波·布热齐纳赞赏过,被文学家罗曼·罗兰抬举过。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机警、勇敢,不惧凶手的威胁,巧妙的应用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看起来错综复杂、毫无头绪的疑案。福尔摩斯能运用一些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常识,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最终顺藤摸瓜,查出真相,揪出幕后真凶。在《第二块血迹》中,他通过血迹位置的变化,终于成功查出真相,找出了秘密信件,挽救了一场危机。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众不同,他去勘查现场格外细致。案发现场的所有东西的所有特征,他都能谨记于心。他专业知识极其丰富,他常常能从烟灰辨别出是什么烟,从土粒辨别出是哪里的土,从轮印推论出时间,从脚印推断出身高此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一个任真做事的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有些人的粗性大意而导致答案的一些错误,所以使他魅力高涨。这句话是我从《最后一案》中分析出来的。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事。浙江杭州萧山区闻堰小学六年级:劳锋涛4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