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因果--《十四分之一》读后感
14个悬疑小说作家被离奇地“邀请”到一个神秘的场所,诡异莫名、恐怖骇人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真相揭晓之时,换来的会是几重喜与悲?
——题记
这周满怀激动地看完了这部长篇小说——这部吸引我已久的小说——
《惊魂十四夜》,又名《十四分之一》。
整个故事由一个类似于流水账作文的片段开启,单身自由作家南天被邀请参与这个“死亡游戏”,与他同为悬疑小说作家的13人以类似的手法被邀请到这里进行游戏,而其中的一位参与者,是神秘的主办人。
游戏规则很简单:箱子里装着14个乒乓球,每个球上面写着一个数字,分别是1—14。每个人到那箱子里随机地摸一个乒乓球出来,上面的数字就代表你的“号码”。确定之后,游戏就开始了。从拿到号码“1”的那个人开始,每天晚上7点钟,每人讲一个自己新构思出来的悬疑恐怖故事。讲完之后,除了讲述者之外的其他人跟那个故事打一个分数,以10分为满分。打完之后,由一个人统计,并算出平均分——最后得出的数字就是这个人所讲故事的总得分。那么,14天之后,得分最高的那个人就是这场游戏的胜者。获胜的人将得到将这个经历写成书的机会,而如果获胜者恰好是主办者,所有人都会死去。
整个游戏只有一个硬性规定——后面的故事绝不能和前面的故事有任何构思上的相似或剧情上的雷同。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犯规的那个人就会“出局”。
这样的话,其实每个人的条件都是等同的,每个人都只有一天的时间来思考整个故事。而要细说的话,这个规则又是不公平的,越到后面的人题材范围就越少。
这是个智慧与运气并存的游戏,却有很多是一开始就注定的——
幕后操作的主办人一直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操纵着整个游戏:首先从抽到的序号开始,每个人抽到的序号竟然和他们来到这里的时间一模一样,所有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而接下来的三个夜晚,三个讲述者以不同形式的“出现雷同”而犯规出局,第一位参与者死于非命,另外两人凶多吉少,剩下的11位未讲故事的人心中打起了鼓……
要说的话,作者其实一共讲述了15个故事,南天等人的故事为主线,14个短篇小说穿插其中,而要使15个故事完美融合,前后连贯,作者也是做足了功夫吧。
要是说恐怖小说不会让人感受的温暖与感动,那就错了。
最让我动心的是最后一个故事——南天的《惊魂十四日》。
故事很短,讲述的是事实:14位作家来到这里……大概讲述了大家的经历之后,他话锋一转:“主办者胜利了,剩下的人全部被杀,无一幸免。残酷的游戏终了了。”
全部人脸色发白,不是因为结局,而是因为南天犯规了啊!与整个故事雷同了!南天却笑了……大家一下子明白了他的用意。
那句话再看一遍吧,“剩下的人被杀,无一幸免”。在大故事结束之前,南天说出了这个故事,也就意味着主办者不能在获胜后杀掉大家,否则剧情出现雷同,他便犯规了。
这就是他,愿意用自己的犯规出局挽回剩下的人的性命。
而结局是意想不到的,这是一个谋划以久的报复……
几年前,一位并不出名的小作家,他将一个构思发给了出版社,得到的却是闭门羹,若故事就此结束便算了,不久之后,一位出名作家发表了一篇悬疑小说,构思与自己完全一样……这是何等的不公……出版社拒绝自己的同时,把这个构思提供给了一位知名作家……这就是黑暗的社会,强者决定一切的社会……
大结局让我想到了很多……
为什么社会总是这样的不公平?若不是那件事,又何来这个极端的死亡游戏。
因为,参加游戏的人都是多多少少和那事有关系的人。
虽说是小说,但小说源自生活,反映生活,就是通过略微夸张的描写来体现现实。
这只是必然。
后记:简单地说当初发现这部书完全只是偶然,若不是看到大结局我至今都只会把它当做一部普通的悬疑恐怖小说来看,可是结局揭露的丑陋现实也成功的起到了效果——
的确,罪有应得的人终究会遭到报应。
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是非间的快乐
见面被人喊作美女,心中窃窃欣喜之余不去想。
人说你美你就美了?美不美的其实在每个人的心里。
自己觉得自己还不算最傻,可是一天突然听到有人说你聪明,诧异之余来不及多想。
人说你聪明你就聪明了?聪明不聪明其实在每件事情里。
忽然议论起是非问题来。白说,现在很多事情都不能再用是非来判断,甚至好坏标准也要慎用。比如芙蓉姐姐,你怎么能说好还是坏呢?可是,人们每天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判断之中。别人在判断,自己也在判断,而且人们的判断互相影响,以致形成所谓舆论场。可我们究竟该用什么标准去判断呢?是与非应该是最简单最常用的判断了。
许多人经常在是与非之间踅摸来踅摸去,其实答案早已在他们自己的心里,只是有的结果他们还不十分愿意。
愿意不愿意又能怎么样?是与非永远是一对界线分明的兄弟。
陈晓旭出家了,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成了“妙真法师”。于是有人搬出了是与非,各种说法铺天盖地涌来,就连遁入空门都不放过。
就算最终弄出个真相大白又能怎么样?出家不出家其实还是人家自己的事。
重症女孩儿李燕在博客上为自己呼吁安乐死,她说:不能体面地活着,就要有尊严地死去。她的说法遭遇了网络质疑,关于是与非一度给病重的她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到底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还是痛苦但有尊严的生活,不是身心健康的你所能选择,面对生与死,如果有希望谁也不会选择后者。
就算安乐死没有被通过又能怎么样?活着还是死去其实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其实,是与非还是需要的,只是不要变成惟一的判断罢了。如果说人是为自己而活着的,人是为了自己的诞生而活着的,那么,历史的他人的恩恩怨怨,何苦计较那多呢,陈世美究竟有没有背叛秦香莲,关我们什么呢?多一些宽容,多一些欣赏,一切都是你的背景,而你也是别人的背景。
是与非,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他们丰富的就好象我们的空气。每一件事情,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表情。
这个世界太复杂,也太纷扰,当所有的是与非在我们身边发生的时候,你坚持着你的是是与非,你努力去懂得每一次痛苦与得失,可你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呢?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不会重新来过一次。相反在这样的,懂与不懂之间,你不觉得身心疲惫吗?
所以,我说,今天的我们要想更轻松的面对无论是你想或不想面对的一切的时候,活出你自己,快乐或不快乐都是你自己事情,没有人会在意你的一切。为什么不叫自己轻松些,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世界,那就改变我们自己,做回快乐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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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四十今年,我十四岁了,父亲四十了。有人说五年一个代沟,我才开始发觉这句话很对,我和我老爸确实有着很深的代沟。从小开始,我就对我爸有着代沟。小时候要什么东西,爷爷奶奶就给我买,买着买着,玩具就多了,多到一筐,两筐,渐渐多起来了,自己也充满着自豪感护着自己的玩具,不给别人碰,爷爷奶奶的微薄的工资都给我的玩具们垫背了。爸爸这时候就气着了,把我的玩具都狠狠地丢到一个角落里,恨铁不成钢的说:“别买了!买什么买!”我捧着我唯一的毛绒熊就哭了,我望着那些天天被我“保护”着玩具,硬生生的哭了出来,任凭老人们怎么阻止我爸,我爸还是义无反顾的把我的玩具锁了起来。我第一次感到了父亲的无情,但是以后竟和爸爸的关系生疏了起来。爸爸也成天在外地呆着,一呆就是几个星期,有时候甚至是几个月都不回家。父亲错过我太多的生日了,每到十月份几乎就是爸爸最忙的时候了,很少经常给我过生日。望见楼下的伙伴每次生日父亲就笑呵呵的捧着个礼物回家,然后很开心地在一起过生日,我倒心生出些许羡慕,或许是嫉妒吧。自从十一岁生日以后,父亲回家就没给我带过衣服了,以前都会带一件凑合着好看的衣服回来,兴许父亲是真的不晓得我的喜好,也不知道我喜欢的颜色以及喜欢衣服的款式,父亲给我挑选的衣服总是讲究舒服和普通。一旦违背这两点,父亲是不会买回来的。或许是因为每次买回来我都不经常穿,父亲才不给我买了,也不过问为什么不穿,只是感觉父亲渐渐沉默了起来,就只给我妈妈买些化妆品或者衣服了。妈妈老是和我说我爸是有了我以后才胖起来的,我开始有些担心自己会变父亲那么胖的念头就打消了,每天在楼下都跑一千五百米,来来回回绕着圈跑,一个月下来,也是瘦了点的。四十的人了,也该这么胖了吧。父亲是个聪明的人。这个我从来没有否认过,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这段时间里,我的理科都是父亲辅导的,最可怕的是父亲不是个有耐心的人,一道简单的数学题我如果想不上来,父亲肯定就会在桌子边上暴跳如雷地用笔指着这道题,脸涨的通红,跟喝了酒似的,笔尖狠狠地戳着白纸上的题,我总是低着头,看着好好的一张白纸上戳满大大小小的黑点。妈妈就在一旁不满地皱眉头叫爸爸对我说话轻点,父亲这才坐了下来,用稍微平缓些的语气给我讲题。四十的人了,脾气也暴躁了么?不知最近父亲中了什么邪,竟然开始去农场种地了。我开始就笑话父亲,一个四十的人了,这么肥的身子还种地咧!父亲也没说什么,穿着一双脏的皮鞋就去了。父亲的什么东西都是很旧的,总不舍得给自己买贵的东西,我一提起这个事情,他就护着他的脏鞋子:“买啥买啥,挺好的,还能穿好久呢!”我也便不会再说什么,干嘛这么节俭呢,都什么世纪了!四十的人了,图个啥!父亲的园子在这个秋天丰收了,收获了一筐筐的红薯和花生还有许多果蔬,父亲乐呵呵的用车载了回来,费力的搬了上来,笑着对我们说:“以后不用去买菜了,吃我种的吧!”我还真不相信父亲种的能有多好吃,但是我竟然想错了,父亲种的这些蔬菜真的很好吃。不过,何必呢?就为了省些菜钱吗?我望着父亲叹了口气。果然,这次生日父亲又回不来了。在电话里父亲用很累的口吻和母亲说:“回不去了,真的。真是对不起洋洋了,下次一定回去给她过生日。”我靠在卧室里的门上静静地听着,感觉心里酸酸的,父亲似乎根本没有怎么正视的过过一次生日,我竟然也渐渐忘记了父亲的生日到底是什么时间,只知道父亲今年就四十岁了。是啊,真快啊,父亲竟然已经四十岁了。就在我满14的这年,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羞愧,突然想到了这些年来父亲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奔波,为了什么而节俭。我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紧紧靠在墙壁上,竟然低声啜泣起来。是啊,都四十的人了,图个啥呢。岁月就这么静静的流淌着,流淌到父亲那条四十岁的河里,流到我这条叛逆的十四岁的溪边。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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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读后感【篇一:《二十四孝》读后感】我在网上看了一篇叫《二十四孝》的文章,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有一则是“卧冰求鲤”,这则小故事在令我感动的同时也让我受益匪浅。这则小故事讲的是古代一位叫王祥的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但是,当父母生病时,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马上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的母亲使他失去父爱,王祥都能在父母生病时,衣不解带地侍候,还在冬天用自己的体温来把冰融化,捉鲤鱼给继母吃。真是令我感动极了。古代的人们如此孝顺。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在构造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孝敬父母,更何况孝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和传统美德,但是,事实好像有点不尽人意,历史宝贵财富并没有得到部分现代人的认同,甚至有的人还要父母来“孝敬”他们,在他们心中,父母是天经地义要养他们,要为他们做牛做马的观念。他们认为只有自己逍遥快活就够了,却不体谅,不理解父母对自己所付出的辛劳,更不用提要他们孝敬父母了。他们可否想过母亲十月怀胎的痛苦和父母亲把他们从一个小婴儿拉扯大的艰辛,难道这也能让人所忘却吗?如果这些都不能感化他们的铁石心肠,那他们只能得到人们的唾骂和抛弃。父母给我们的爱是无私的,父母默默地为我们操劳。如果你够细心,就会发现父母脸上多了一条条皱纹,头上多了一丝丝银发。父母在我们的成长路上精心的养育并教育我们,却不求回报,父母对我们的爱比山还高,比海还深。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孝敬父母,哪怕是帮妈妈做做家务,给爸爸捶捶背,把好吃的留给父母吃,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此外,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对我们的期望,长大以后好好报答父母,好好孝敬父母!“孝敬”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就像这则故事中的王祥那样,我一定好好孝敬父母 。【篇二:《二十四孝》读后感】孔子曰:“孝,德之本也。”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是传统的中国文化;孝也是奠定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从古至今,五千年的中国长史上,留下了多少孝子的身影,他们感天动地的故事流传后代,万古长青!寒假里,我被一本《新二十四孝》吸引住了。翻开书,一篇篇耳熟能详的故事映入眼帘,一句句发人深省的话语在耳畔响起,顿时令我百感交集!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其中有一篇讲述古人舜的故事,令我感触特别深。舜的父亲是个双目失明的瞎子,继母又蛮不讲理,他还有个异母兄弟叫象,从小被娇惯坏了,好逸恶劳,游手好闲,娘儿俩成天合计怎么虐待舜。有一个冬天,刮了几天的北风,风把家里粮仓顶上的稻草都掀翻了,舜就让象在下面帮他递稻草,自己在屋顶上修仓顶。不料这时粮仓着火了,他赶紧跳下屋顶,可火势很凶,快烧到住房了,他顾不得自己,就冲进火海,先救出父亲,接着又救出继母,这时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全烧烂了……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舜的行为让我深深感动,继母平时一直虐待他,但是在最危险的时刻他还是忘我地去救她,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德啊!舜是个孝顺的孩子,不管继母怎么对待他,舜仍然时时刻刻想着要孝顺父母。再对比一下我们,感到很惭愧。我们现在又优越的生活条件,父母平时辛苦地工作,尽可能地给我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让我们吃好的,穿好的,可我们总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孝”的观念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经非常淡薄了。我想:我们应该向书中的二十四位主人翁学习,“百善孝先。”“孝”是中华神州大地最源远流长的中华美德,我们应该像他们那样,懂得感恩,懂得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只有懂得孝敬父母的人,才是一个高尚的人。让我们常怀一颗感恩之心,在父母劳累时为他们锤锤背,倒杯茶;在父母忙碌时,帮他们做几件力所能及的小事;在学习上,认认真真,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让父母也体会到我们的爱,就像乌鸦反哺一样,用自己最大的力量为家庭付出,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篇三:《二十四孝》读后感作文】姑姑送给我一本书。这本书很特别,它的名字叫《二十四孝》。我马上打开,看了起来。我读了第一篇,《孝感天地》。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国古代有一个圣贤的君主,他的名字叫舜。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父亲取了个后妈,后妈生了个弟弟叫象。从此,舜的后妈和父亲就不喜欢他了,并且虐待他。他父亲还扬言要杀了他。但是,当舜的父母亲生病的时候,舜马上回到父母身边。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大象跑来为他犁地,小鸟飞来为他播种。舜在河里捕鱼,遇上了狂风暴雨,可是他却一点也没事。舜孝顺父母的事,感动了首领尧。尧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并且还把自己的王位让给了舜。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舜感动了。我要向他学习,在家做一个孝顺父母长辈的好孩子、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和同学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孝,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姑姑说:百善孝为先。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二十四孝》是儿时必读的书。【篇四:《二十四孝》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二十四孝》,有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有鹿乳奉亲的燕子,芦衣顺母的敏娟……其中我最感动的是戏彩娱亲的老莱子。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麗,他总是孝敬父母,每次有好吃的他总是给父母。他七十岁还不觉得自己老,还经常穿上五彩皮衣,逗父母开心。有一次,她出去挑水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水全都洒了,他不想让他的父母伤心,便灵机一动,扮成小孩子一样倒在地下玩拨浪鼓,二老看见了还以为他又向前此一样玩,所以二老大笑。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知道古代人都那麽孝顺,我们现代人就更应该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篇七: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最近看了一本介绍古代子女感恩行孝的书,叫《24孝图》。里面讲了很多子女对待父母的事,有几篇故事让我很感动。虽然那些都是古代的事情,现在想来仍然有很大的意义,值得我们去学习。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些小故事。 百里负米: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看看我们现在的孩子呢?哪里能有这样的胸怀,总是先想着自己,不能先考虑到父母,这是教育的缺失,仲由得百里负米为父母的精神是现代孩子最应值得学习的。 芦衣顺母: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这是多么宽大的胸怀啊,能向亲生母亲那样对待继母,并且能用自己的言行去改变继母的态度,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啊。现在的我们呢?即使是自己的亲父母都不能原谅他们的小错误,都会不停的抱怨父母对待我们不好,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试想我们有没有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考,或者以自己的行动去影响改变他们呢? 扇枕温衾: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 卧冰求鲤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这两个故事都是讲为了父母而不顾自己的安危,只要父母能够过的舒服,能够开心,自己做出点牺牲是没什么的。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先为父母着想,用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回报父母。希望每个孩子都有感恩的心,能时常为给了我们生命、为我们付出一切的父母想想,我们能为父母做些什么?我们能拿什么回报我们的父母呢?或者只是轻轻地一句“妈妈我爱你”就能使父母感动了。【篇八:《新二十四孝》读后感】孔子曰:“孝,德之本也。”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是传统的中国文化;孝是奠定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从古至今,五千年的中国长史上,留下了多少孝子的身影,他们感天动地的故事流传后代,万古长青!暑假里,漫游在社区图书馆的我被一本《新二十四孝》吸引了。翻开书,一个个耳熟能详的故事映入眼帘,一句句发人深省的话语在耳畔响起,顿时令我百感交集!其中,一个名为《感激》的故事更是令我难以忘怀……在柏林交响乐团的访华告别演出上,有这样一位中国姑娘,名叫张姗姗。她已是这个着名大乐团的小提琴副首席。每当她谈起今天的成就时,总忘不了一个人,那就是她的母亲。从6岁开始,在母亲的督促下,姗姗唯一的游戏就是拉小提琴;每逢周日,不管刮风下雨,妈妈总带着小姗姗从郊区到几十里远的市区辅导老师家学练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张妈妈将女儿培养成才时,自己却突然被病魔击倒了。但作为女儿的姗姗始终没有放弃,时时陪伴在母亲身边,与母亲一起坚强地与病魔作斗争。张姗姗,一个孝顺的姑娘。她不正是我们当代学生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楷模吗?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养育了我们,更教会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启蒙老师。他们像一棵参天大树,无私的为我们奉献着他们的光辉!明朝大学问家陶宗仪说:“孝为百姓宗。”唯有懂得孝敬父母的人,才会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是个富有责任心的人,一个有望成为道德高尚的人。爱,是一缕阳光;爱,是一丝雨露;爱,是一份珍贵的礼物。人类为爱而生,生来被父母爱着,那我们这些孩子,就不能向关爱着我们的人付出我们的一片爱吗?曾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位老人,老伴已亡,临终前,让他给女儿一百个幸福。但家中女儿女婿却冷眼对他,希望他早死。为了完成老伴的遗愿,他为女儿做了九十八件事,在为女儿买香蕉的途中,被车撞死了,临终前说:‘我的死是给我女儿的第一百个幸福!’当前的社会上,有多少人是故事中的那个女儿,她们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从未想过父母的劳累与辛苦;从未帮父母做过一件小事;从未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去孝顺父母。真希望他们能看看《新二十四孝》这本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做一个常怀一颗感恩之心的好孩子。孝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美德之一。自古“以孝治天下。”孝究竟是什么呢?其实,孝很简单。在父母劳累时为他们锤锤背,倒杯茶;在父母忙碌时,帮他们做几件力所能及的小事;在学习工作上,有一些成就,让父母欣慰……这些就是父母最想看到的!父母对我们的付出从来不求回报,不要求我们长大后报答他们,只希望我们能健康茁壮地成长,长大后做一个正直的人,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同学们,为了源远流长的中华美德能世代传承,为了构建和谐美好的文明社会,让我们一起呼吁吧:让我们一起弘扬民族孝道精神,做一个有孝心,懂孝道的人,让中华孝道精神世代传承!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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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四十八分_3000字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龙之谷玩家,没有钱买装备,也没有钱冲VIP。近期在官网听说27号90级大改之前有冲级活动,便打开游戏看了看。龙之谷开了新服,名字似乎在刻意地显摆着什么。总之这些我都不在乎,我是听说有活动才回来打一转的。我在新服建了个号,升级很快,不过因为一次意料之外的洗点而变成了穷光蛋。没有金币学技能,不同的服务器之间又不能邮金币,无奈之下,我只好再建了一个新角色。新角色升级也很快,毕竟这次冲级活动的经验加成是史无前例的高,但最后还是卡在了73级(满级是80级)的坎儿无法前进。我还有很多疲劳值,但可惜的是没有人去陪我升级刷副本,如果是单刷的话我会觉得很无聊。我就这样在主城神圣天堂里转悠,最终停在一座房子面前,想尽办法跳到它的烟囱上去。我终于跳上去了,这时我发现房子的下面有一个玩家也在跳。我开始嘲讽他,嘲讽他肯定无法在短时间内跳上来——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心理活动。可是他的的确确是跳上来了,这让我吓了一跳。他发来了组队邀请,我自然是答应的,毕竟看他的时装似乎是个土豪。我的游戏名叫顾七年,职业是一名炼金圣士。炼金圣士在游戏里历来是下水道标准的攻击力,至于辅助也没有强到哪里去。然而这些在当时的我看来并不重要,因为有很多玩家都说这次90级大改动是下水道职业的逆袭。而那名被我在心里嘲讽过的玩家游戏名叫小两,职业是曜。曜是十分吃香的,虽然攻击力与我差不多,但辅助能力却强得可以用“逆天”一词来形容。他一次回血的量几乎等同我血量的百分之五十,而且回复魔法值的能力也相当惊人。玩家送给曜一个有趣的昵称——“曜爸爸”。“嗨。”小两朝我做了一个微笑的表情,尽管游戏里的微笑十分僵硬,“看来我们是同好。”小两召唤出双人坐骑,邀请我同他一起乘坐。可我却拒绝了,因为我不喜欢在游戏里交友——或者说是一些其他的原因。为了避免尴尬,我对他说:“去刷‘每日’吗?”但他好像没有听懂,说:“‘每日’是什么?”“就是每日任务里交代所要完成的副本。”我如是说道。他又用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一句“好啊”的后面拖着一大串腻人的波浪号。他很愉快地从烟囱跳到了传送门的前面,动作灵活得就像一只精灵。而我是做不到的,哪怕我玩这个游戏已有两年之久。我们刷了一遍每日任务里副本的普通模式,可小两后来提议去刷大师难度的。我几乎是愣了十几秒,才回了他一句:“那就去组人吧。”——因为我知道我这种待在下水道里的低攻击职业是没人愿意组的,但我又突然想起了身边这位倍受各职业玩家欢迎的“曜爸爸”。到了主城,十几秒便组好了四人的队伍——我玩龙之谷以来还从未如此快速的组成过一只完整的队伍。队伍里各人的平均等级是七十五级,我七十三级,小两八十级,还有两名玩家分别是七十四和七十三级。我劝小两:“别打大师级的吧,这种平均等级七十五级的队伍根本打不过。”“没事儿,我给你们加血加状态,如果你们谁的魔力值不够,我也能加。”他又用了游戏里那个傻乎乎的微笑表情,然后带着队伍来到了关卡的门口。我乖乖地跟着去了,我也想试一试这个“曜爸爸”究竟能把下水道职业的战斗力提升到什么层次。一路上很顺利,当队员们被BOSS打掉一点点血的时候,小两都会耐心地跑到其身边为他加上,在加血的同时还顺便把快要到时间的有利状态延了下时。中途我们好不容易消灭掉一个场景的BOSS,众人被打得血量贴底,魔法值也只剩下寥寥几百点(满值是十几万,有的土豪是几百万)。小两把我们叫了过去,施展技能给我们回血回魔。当时也不知道是谁发了一句“‘曜爸爸’真好,简直万能”,总之看了这句话后我似乎有点妒忌——大概算是妒忌曜的职业优势,但更多的还是一种莫名的情绪。我现在开始听不得别人亲昵地称呼小两为“曜爸爸”了。出了副本,队伍里后来被招来的两人莫名其妙地就散了,只剩我和小两。“原来做每日任务还可以赚金币,在副本里还可以得到装备。”小两似乎还不愿意走,发完这句话后又发了一大串和之前那句同样腻人的波浪号。现在我开始为自己感到自豪了,因为我碰到了一个连每日任务都不知道的新手,这样我就可以教导他怎么玩这款游戏,然后靠着他去主城组队了。天色开始变黑,我深知自己不能再聊下去了,于是我匆匆地下了线,却忘了小两还在队伍里。我不知道我下线后小两在队伍里干了什么,或许是组了其他人去打副本,或许是独自一人寂寞地在主城里跳烟囱。他可能会忘了我吧,我只是他偶然间遇到的一个过客,况且我在下线前他还没有加我好友。第二天我上线的时候,看到小两就在我面前。我问他怎么会在这里等我,他只是答了一句:“因为我记得你上次就是在这里下线的。”我想他应该误会了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他为什么会花费时间在这里等一个可能不会再出现的人。他那句话让我愣了愣,原因是我玩了两年龙之谷,都未曾注意到登陆时会在哪儿出现。我又问他为什么会知道上线时会出现在上次下线的地方,他沉默了一会儿,打了一串省略号之后继续沉默。他在骗我……他一直都在骗我!他根本不是什么新手玩家,他根本就是故意装作不知道什么是每日任务,根本就是故意让我战斗时走在他的前面为他带路,根本就是故意把队伍里后来的两人给赶了出去!我平生最讨厌被欺骗。我两三天没有上线,就这么躲在家里看了两三天的悲情小说。我明明不该这么伤心,他本就是一个过客。我恐怕再也无法看见那一串腻人的波浪号,恐怕再也看不到那个傻乎乎的微笑,恐怕再也感受不到带新手刷副本的自豪感。直到第四天的凌晨四点四十八分。我上线了,我想独自一人去单刷副本。很幸运,我出现在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可他还是在,但却只是站在那里,没有动静。我想他一定是在电脑前睡着了,一定是。我绕着道走开了,没有管他。可他却发过来一条私信:对不起。这次没有一大串腻人的波浪号,也没有微笑。很好,我现在可以正式忘掉他了,因为我已经得到了一个道歉。我坐上我背包里最快的坐骑,跑向了关卡入口。只要我进去,那就是我个人的世界,他怎么也不可能进来。可我似乎是忘了他是个土豪,就算有坐骑百分之七十的移动速度加成,我也跑不过他的跑车。他发来了组队邀请,我拒绝了。他又发,我又拒绝……就这样在关卡的入口磨了十几分钟。人总有手滑的时候,一个瞬间,我点下了“同意”。他就这样厚颜无耻地跟着我进了关卡,毫不在意我的情绪。“你还是愿意原谅我的。”他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让我惊讶的话。怎么可能原谅。“我错了,原谅我好吗?我们还可以一起刷副本,我们还可以一起做每日任务,我们还可以在27号以后一起升到九十级。”我几乎是第一次看到小两如此认真地说话。大概是因为现在是凌晨四点四十八分,所以我一时大脑发热说了句“那就算了吧”。之后我和小两一起跳到了钟塔旁边的烟囱上,看着钟塔的尖顶把天空刺出一片蔚蓝。天亮了,夏天的天总是如此快地亮。已经是二十七号了……等到九点全服更新,就会开放九十级,开放新关卡,以及出现新的竞技场霸主。我都无所谓。但小两似乎有些事情没有告诉我。他突然跟我说:“以后你就去找别人打副本吧……”他下线了,我以为是服务器出问题引起的掉线,可他在我等待时却一直没有上线。我也把游戏关掉,在电脑前小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天已经亮得刺眼,我看了看旁边的手机屏幕——已经十点了。我登上游戏,稀里糊涂地做着全新的主线任务。小两还是没有上线,为了快速升上九十级,我只好跟其他人组队刷副本。令我吃惊的是,我组了好几次队,竟没有看到一个职业为曜的玩家。我向队长抱怨,队里没有曜怎么能打大师级难度的副本呢,可队长却发了一个嘲笑的表情给我,下面紧接着一句让我一下子被吓到了的话。曜?那个风光了太久的职业已经被削了,现在无论是攻击还是辅助都是下水道的标准——队长如是说道。他还说:“你从没有关注过官网的职业改动消息吗?”是的,我从未关注官网的消息,因为前几日我一直在跟小两怄气。小两上线了,我看到他一个人站在关卡的门口。我慌忙跑过去,发出组队邀请。他拒绝了,他说他会连累到我的。我说没关系,反正大改之后我也是下水道职业。他又像之前那样发过来一个憨憨的微笑表情,后面拖着腻人的波浪号。我也给他发过去一个微笑表情,然后继续邀请他组队。他同意了。即使再也没有人亲切的叫小两“曜爸爸”,可我还是会跟以前一样,以一个下水道职业的身份,黏在当初那个神辅助职业的身边。我不知我是否该感谢那个充满了错误选择的凌晨四点四十八分。初一:秦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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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十四本不叫十四,这名字是我给他硬冠上的,开始自然也是极力反对,不过鲁迅先生的名言到没有说错,叫的多了,也就什么了。而且后来达到我叫真名他都痴痴呆呆地反应不过来的地步。叫他十四,是因为第一次我们遇见的时候,他在我走第十四步的时候出现。那天是周五,记得很清楚是因为我逃了那天每周唯一一次的体育课。出校门右转走第十四步时,面前冒出一个声音,小妹妹,看看吧,这次活动……后来和十四熟识起来,就这件事情他还振振有辞,师姐,你当时给人的感觉真的很小;还在一边走一边低头数数,很幼稚。看见我不爽的脸色,再干脆地补一句:谁让你那么矮。其实我比十四矮不了太多,但是他每次非得把十五厘米的差距弄成五十厘米,俯视不说,还用手在我头顶上乱挥。幸好他也就一米八,要再高些,鬼知道他会猖狂成什么样子。十四不和我同系,他学的专业在我看来是很古怪的,不过我和他讨论过一次他的专业后,从此便保持沉默。因为他弄出一大堆专有名词(也不知道是真有还是他瞎编的)让我听一半就晕得不行,后来还取笑我说他是真的在对牛弹琴。我属牛,比十四小十个多月,因为高一届才成了“师姐”。知道十四叫得不情不愿,所以只要他能对我用上“对牛弹琴”这个词语的地方,我便遛得飞快。和十四见面的次数不是很多,不过几乎天天都能在网上遇见。他对电脑硬件方面的知识非常精通,但其他方面就有点白痴,连给qq群设置都不会,老一个劲地在群里吼:你们不要在群里聊好不好?我正在写东西!到后来直接告诉我,师姐,你把我踢出群吧,我都死两次机了。我说你自己退出不就行了,那样也比较有面子。他丢过来三个字,很理直气壮——我不会!十四的人缘似乎很好,每次在校园看见他的时候,都必定是和身边一大帮人有说有笑的。所以他也就断定我的人缘不好,因为每次看见我,总是一个人走的次数比较多。我说,十四,人缘是靠身边的人数来算的吗?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其他时候是不是我不知道,但至少打架的时候能这样算。我嘲笑他那样也能打架,他一脸很受伤的表情,不过没像平时那样给自己平反,晚上才发过条短信,大意是说不想破坏自己在师姐心中的乖孩子形象。其实十四不知道,不管他是不是有打架,我都觉得他是个不错的男生。十四喜欢一个女孩子,在博客上写了好多给人家的话,可在现实里一直守口如瓶。我说就算做不了她爱情路上的终结者,起码也应该告诉她,宁愿错误也不要错过。听完他“噌”地一下就没了影,我以为他开了窍,结果一会儿回去开电脑,就在他博客里面看见了这句话,后面还有他的批注——师姐这句话很有道理。上次遇见十四,说还是一个人。我说十四也学会在爱情里宁缺毋滥了。他嘟囔着说,没有那么高尚,只是觉得没有那么一个人就没有那么一个人。去年冬天十四过生日的时候,我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说你没有什么写的时候写写我就成。想了一会儿,又补充了一串不要写得太帅、太好之类的条件。最后还总结了一个八字方针:不留真名,忠于事实。现在终于写了十四(当然,不是因为没有什么写才来写他),用短短的篇幅、平淡的语言。只是不知道十四会不会满意我的“礼物”?最后还是用一句很老套的话来结束吧——十四,快乐,平安。≤作者:权蓉≥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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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是非这是我与她的故事。期中考试结束,穿梭在放学之友的人海中,眺目望去,近十辆的校车排成百米来长的队伍,每辆车都有指定的下车地点。而我,因为住址被挤在了三个站点之间,有三种搭车方式回家,至于如何选择,那真得看当事人的心情,事发时间,办哪类事云云。正巧,今日期中成绩出来,有料想之中的,也有意外,但总而言之,我考砸了,此刻的心情可想而知是如何的哀伤。通常,我会选择坐1号车,站点离一个好友的学校近,好友相逢调侃几句,也算是能安慰一下在连番考场上我早已憔悴不堪、遍体鳞伤的心。事实上,想要治愈心伤除非父母法外开恩大放晴天。而面对好友,则只是让我在短暂的怀旧中舒了几口气,减轻身上的负担。我的好友,也只有这个时候,让我特别惦记。可是,一眼瞅到1号车上黑压压的人头,我的脚步就不由自主地掠过了它。车上人很多,但空位只有渺渺几个,不敢保证上车后是否恰好被从后门挤上车的臭小子给抢了位。而且到站需要经过一站,站着被人挤很不舒服。有什么比见好友一面更重要的事,或许是我想起了必须在好友校前等一阵才见其人,这会花费我许多时间。脚步更快了一些,我想,如果现在回头,我还可以赶上吧。只是,身子好像不受控制了一般,心中无力,对这个念头竟是平添了一抹无所谓。而我在心中默念:对不起,对不起……我多想把我的心捧出去,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好友看看,我此时是多么的矛盾,又多么的自责。可真无耻!我对自己的这个想法评价道。我们学校放学从来比他们早,所以每次见面都是我去等。回忆上一次见面,两人是如何兴奋,谈了作业,谈了学校,而我却为了要回家赶作业而匆匆离去。她临走前冲我大喊:“记得QQ上练习!”随后,也飞奔而去,不知是否与我相同急着回家补习功课。这句话始终是不是地映现在我脑海,但我上了QQ却没有点开她的头像,她也没有。我不喜欢QQ聊天,只会和最亲密的大哥联系,时而问同学关于作业的事。从此,就有一种愧疚粘在心底,怎么也化不开来。可每次想起见她的念头,就有几分懒洋洋的无所谓,心底仍为自己辩解着。也许,这愧疚只是对自己的一个谎言,六年友情,随时间流逝,它就是再硬,也会像糖一样融化在心底,只留下淡淡的痕迹。自小学毕业以来,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对好友最念情分的人。不论耗费多少时间,一周每隔几日就会看见我蹲守在好友校前孤独地与一杯奶茶奋斗的身影。甚至不惜用“重金”买一堆炸鸡犒劳我俩。这个待遇,以往从来只会是我在她身上享受到。尽管她的胃不大好,经常是我对这些吃物孤军奋战。初一的期末,开始忙碌起来,这种两地奔波的日子无疑让我身心疲倦,只得止步,更别提站点改革后更费时间的初二时段。说不清我对好友到底是只寻求安慰还是弥补那些不见的日子的情。我知道,两人看似一见面就勾勾搭搭、亲亲热热,在语言上却不知不觉中生疏、僵化。我本是不善交谈的人,如果别人不来搭讪,根本不会吐出一星半点的字眼,这更令我二人总总冷场。从“以前小学……”,“以前那书店……”逐渐因为没有话题可聊而硬生生地演变成“我们1班……”、“我们2班……”。她兴致盎然,我给面子地微笑,半字都听不明白,只觉得无助和不耐。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友情,它像一块被塞入冷藏室的面包。前几日,比外面室温下的更松软香甜。久而久之,不在吃食触碰它,便染上了一层浓绿。细菌将所有的美好尽情掩盖,昔日的记忆在浓绿下一点一点腐蚀。思品这门课,无疑是最简单的,违着心的叛逆期少年随手抄几句教材就能及格。但生活中,我疑心自己就是个挂科苦儿。上着课,听着老师传授的为人处世的经验,我觉得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有时想,现在身边的闺蜜若是离去,我会这样跑去看天天看她吗?人,从来没有那么多空闲的时间。我懊恼着,想把友情从冷藏室移至冷冻室里好好保存。只可惜,这始终不是长久之计。有了距离的友情,我想象着心的零距离,可是,我自认自己不是那种想象丰富的人。阴云,笼罩了整座心房,真想把自己给扔进木盆子里,用洗涤剂好好地洗刷一番,清洗那埋藏在深处的郁结。谁是你最好的朋友?谁又是你最想念的故人?我不知,不知。友情,在印象里似乎从来没有唯一,太多太多的身影在一瞬间齐齐涌了出来。而这样的友情,保质期看上去是需要短短的距离来牵绊。想着好友,想着,拼尽了力回忆着以往一个个走过身边,又匆匆走远不见声影的熟悉人,真的好累。友情,维系它在我心底的生命真的让人好厌烦。那一个个随风逝去的牵挂可否用“最熟悉的陌生人”来形容。还是,我不应该这样忧愁。一个人一辈子,遇到的人形形色色,有万个,甚至千万、亿,不知道会有多少个朋友。而走到人生的尽头,你又能记住几个这样的朋友。如此,新的友情,旧的变质的友情也许都没有关系。因为它们都陪伴着你走过了那段岁月,没有它们,生活将是一片黑暗。而新生活的到来,将它们费尽心思地系在身边,只会让调味剂浓烈地呛人。不如让它们成为一种过去,让你留到今后去回味的调品。那时的你,会微微一笑,想:那时候,我们可真不懂事。人生,太长,友情,是陪伴在身边美好而充实的背景。你不去牵扯,它们也会永远在你的天空中留下飞过的痕迹。浑浑噩噩地写到这里,我豁然开朗。珍惜吧,珍惜今天的美好。放手吧,放手让回忆中的她无再羁绊自由飞翔。初二:李雯昕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