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涉江采芙蓉》_350字
风和日丽,女子荡着小舟,低垂的眉眼间浮起若隐若现的思愁,眉若远黛,素颜如荷,顾盼流转间,她如水的眸子便凝在那一片出尘的莲花上,漾起万般柔情。她一定是想起那日了吧。曾记得,那一日,江边泪别,执手相看,凝噎,无言。他漫过脉脉流水,摘一捧莲花放在她的手心,素白莲花随风摇,红笺同心相思结。遥望那湖岸泽畔还有数不清的芳香的荷花,这夏日风情,她赏了一遍又一遍,可远方的他呢?身居远地早已望不见。轻折荷花,就让她载着满地情思翩翩飞去,那个她不曾抵达的远方。
愁在眉头,忧在心间。怀捧荷花,满怀清香盈袖,凝荷而想,他也一定在某些闲闲落月里,回望那曲折的小道。小道绵长,竟载不了他如丝的念想,回到她的身旁。泪沾裳,夏蝉鸣,无奈两地寄相思,寂寂时光白了头。
高一:张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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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渺小_1200字
地球上,有很多生物,但很多人类认为自己很伟大,很能干,觉得很多东西根本不能与自己相提并论,觉得他们没有自己厉害。也许人类有自己的语言,有很好的能力能力,有聪明的逻辑能力等等,可是你怎么知道生物没有这些能力呢?
比如我们很多人喜欢的宠物--狗。狗狗是现在很多人的忠实伴侣,养只狗狗,它会为您忠诚地看家,会逗你开心,会讨你欢心。不要看狗狗傻傻的,很天真,其实他们也是聪明的生物。人类会说话,能轻松地交流,可以表达自己真实的感情,有人说狗狗就不会啊,它只会“汪汪”叫,根本不会交流。爱狗人士听到这样的观点,他们会怎么想呢?作为不是很专业的爱狗人士,我想说的是,狗狗只会“汪汪”地叫,不是因为它不会交流,是因为我们听不懂属于它们的语言。其实就像在它们的世界里,也许它们认为我们很笨,觉得我们一天到晚没完没了的工作,不会享受生活,不像它们,整天优哉游哉,很轻松。每种生物的不同,决定着它们的生活方式的不同。其实我们同样渺小。
又比如我们在夏天,很多人都会去池塘里钓龙虾,而龙虾是公认的笨笨的动物,就是因为它受不了美食的诱惑,容易上钩。可是你知道吗,龙虾并不是这么笨的,它也是因为自然的法则。当龙虾太多时池塘里就会泛滥成灾,对其他的生物会有很大的影响。就是因为这样,为了不让它们泛滥成灾,上帝给了它们一个不是很聪明的头脑,让人类可以用妥善的办法保证它们以及别的生物的安全。其实他们并不渺小,只是我们把自己想的太伟大。
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生存的方法,其实我们跟每一种生物同样同样渺小,不要认为自己过于伟大,其实渺小很好,他是生活的一种动力,是面对困难的一种磨练。我们同样渺小,为何不好好爱护他们?
高一:一本书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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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江采芙蓉涉江采芙蓉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局,忧伤以终老。一我仅仅是一个奴隶,呵呵,一个奴隶。在西周,奴隶如同野狗一般贱,做着牛马般的重活,受着猪一般的侮辱。。。但是生活却远远不及猪狗牛马。生活?可笑,一个奴隶有什么生活可言?我从小就是一个奴隶,小的时候是个小奴隶,长大了,就便成了大奴隶了。“这,就是你们的命!”主人们说。想必我爹娘也是奴隶吧,奴隶的儿子是奴隶,这比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还要名正言顺。我的这个主人是我有记性以来的第三个主人了,他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也不敢做什么坏事,当然,好事和坏事都不是对我们奴隶而言的。我的主人很富有,当他母亲死时,陪葬了三百个奴隶,他们与猪羊一同埋在一个墓坑里,活埋。他们其中,有我认识的,但更多的是我不认识的。因为我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主人的书房和千百个卧室中的一个里度过的。我是一个小奴隶,并且我显得乖巧,我只做主人要我做的事情,不做主人不要我做的事情。因为我知道无论怎样,主人都是我的神。这是一个小小奴隶的生存法则,在黑暗奴隶主的统治下,它适用与每一个奴隶。二在我十四的那年冬天,主人带着我去打猎,同行的还有几个主人。大雪封山,寒风凛冽,积雪深数尺,白茫茫的一片。同行当诱饵的奴隶死在路上了,为了不让其他主人们扫兴,主人在猎时笑着把我喊到马前,两耳光扇晕我,捆起来,放在雪地上,放在冷风之间,引狼。对于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奴隶来说,狼,就代表着死亡,几十双幽绿的狼眼,几声满月时的狼的号叫。主人说这是我的福分。我早雪中瑟缩着,冻得失去几乎失去了知觉。从那一刻开始,我发誓我要反抗,反抗,反抗!我不能暴露自己。我的主人对我毫无感情,这些主人们对奴隶毫无怜悯。这些人不把另一些人当做人看待,工具是对奴隶最好的注释。我会让主人为他做过的后悔的,会让他付出代价。我的眼泪随着愤怒一起倾泻出来,在冰天雪地里很快成了一挂冰凌,伴着身体的抽搐而抖动。主人们毫无收获,与主人们同样凶残的野狼放过了我,我知道我是欠它们的,冥冥之中,它们成全我让我完成我的斗争。我被我的同伴抬了回来,被放在篝火旁。因为另一个同行主人的几声奉承,我的主人为了显示他虚伪的慈悲,我被送近了奴隶学校。我学习了文字,近身格斗,使用各种武器,我将这作为我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我做得很好。当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我又回到主人身边,贴身保护他。这真是讽刺,我时时刻刻都想杀死他,但是我知道我绝对不能暴露我自己。三我将我主人保护地很好,一直很好。我本该一直保持这样,然后在找个机会杀掉他,再逃走。但是,我遇见了她,我明白到我的命运又一次被改变了。她,褒姒,多么美的名字,倾国倾城,幽王的王妃。幽王,周的王,我们的王。那天,我陪同主人来观看为褒姒准备的表演游行。千万人,浩浩荡荡从皇宫中开出。我主人一恋媚笑地跟着华车后。出了皇宫,我便紧紧跟在主人身旁。我眯着眼睛四处观察,仿佛在嗅着危险的气味。这时,她,褒姒,她转过头来,我和她的目光在空中相遇,那一刻仿佛凝结,我看见一双饱含痛苦的眸子,双眸清澈却泛着痛苦,让我感到深深的心痛。她的痛苦与我的痛苦是多么相似啊,失去自由的人们的眼神是多么的相似,这种眼神只有有着同样经历的人才能读懂。然后,她笑了,笑得那么发自内心。但是随即,她的脸上露出了高贵冷峻的表情,头冠的垂饰荡起,她将头转了过去,不再看我。当晚,我用匕首割开了我主人的喉咙,血从他嘴里涌出,他嘴唇嗡想要叫喊,但是却涌出了更多的血。他抓住我的手腕,绝望地注视着我,我微笑地注视着他,他的痛苦深深的然后他断气了。我把匕首在他华美的丝衣上擦了擦,重新捅入了他的肚子。然后,让他带着肚子上的匕首沉入湖底。这是他的最终的归宿。当夜,我潜入皇宫,带走了褒姒。四“你要带我去哪儿?”在马背上,她问,手揽我腰,长发飘飘,不笑中带着笑。我不语,她又问:“你会带我去快乐的地方么?”我仍不语。“救我出宫为何又不与我说话呢?”她微微怒到,却在话语中委实生出百般可爱。“你愿怎样?”我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温暖的声音穿过厚厚的时间的帷幕传响在我积郁以久的心中。飞奔了一夜,又一夜,她一直在笑,浅浅的笑,很美。我们只在夜晚赶路,白天实在是太显眼了,皇宫中惊动的消息很快赶上我们。同时,军队,诸侯的军队甚至周王的护卫军队都在集结准备着大规模的搜索,来杀我,来“救”她。在普通老百姓和奴隶的眼力,我是逃犯,是杀了主人又闯入皇宫截走王妃的身怀绝技的逃犯。我的故事被一批又一批人传诵着,到了最后一定也会变成神乎其神的传说,最终会堙灭在无数嗤之以鼻的嘲讽中的。不过,我知道无论怎样,我是一个奴隶,或许说我曾经是一个努力,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这个残酷的无法更改事实早已深深烙进了我的肌肤,和我的心里,它压迫着我,使我永世不得翻身。在众多追兵的搜索中,我曾向她保证,“我不会让你回去的”我说。那一刻,她双眸流光,轻声说道:“我相信你”。她如同天仙一般,裙带飘飘,却又站得与我如此的靠近,她如同一株出水芙蓉,亭亭玉立。多日逃亡的辛苦在那一瞬无影无踪,我的心被这爱意融化了。五我的斗争,是渺小的,但是是我必须要的,似乎我这一生都在等待着它。最终仿佛如古书中写到的,我们来到了周王势力的边界,那是一片很美的地方,白色的芦苇一片一片,从中穿过一条潺潺的河,河对岸是一望无际的沼泽,沼泽中盛开着她的花——出水芙蓉。没有一支箭飞来,因为怕伤到她。但军队的脚步声却越来越近,这本身就是一支利箭让人胆寒,而她却笑了,笑的那么美,如对岸的芙蓉。两人都逃离的机会很渺茫,我必须做出抉择。为了她的生——我甘心去死的。我松开她的手,最后看了她一次,把那绝美的画面刻在我即将停止跳动的心里。然后低声道:“走吧,走吧。”她怔住不动,泪水即将流出,而我却微笑,说:“不要让我做无谓的事。”说完,我迎着那支军队的先锋冲去,不再回头。我拔出青铜短剑,这是来自于主人的馈赠,现在,与短见相配的匕首还插在主人腐烂的肚子上,成了他唯一的陪葬品。我所受的严厉的训练能使我成为杀人的利刃。“快走!渡过河水就是你的自由!”我高声喊道,没有回头。“不!”身后传来了她歇斯底里的喊叫。而我却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已经冲到了第一个人身前。我冲向前去,反手一剑,剑锋将他的剑挡开,又顺势剖开了他的肚皮,巨大的冲力将他从下而上的击上了空中。不等他落地,我已经近身到第二个人身旁,抬手转身划破了他的喉咙。这是那支军队的先锋部队,人数不会多于三十人,我有胜算,但是不大,不过现在,来说,胜算又什么重要的呢?漂亮的格挡,后退,佯攻,在是杀招,我击倒了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青铜短剑划出优美的弧线斜着劈出,斩了一个人高举着剑的手臂切下了他的头,巨大的血压将头射向空中后猛烈的喷出,制造出一阵血雨。我大吼一声,我身后等待时机偷袭我的人愣了一下,我便要了他的命。我满身是血,有我自己的,大部分是别人的。我的短剑上下翻飞像精准的飞镖一般划开了一个又一个人的喉咙,切下了一段又一段的肢体。最终,我被包围了。一个人划伤了我的左小腿,我反手持剑插入了他的肩膀,然后。。。。。。另一吧剑插如了我的肩膀。疼痛,我可以自主的忽视它,但是肢体的损伤我没办法弥补。我的动作越来越慢,被刺中数剑,我抬头仰天大笑,笑声中透着苍凉。然后,我持剑的右手被斩断了,剑同手一起飞了出去,我眨眨眼,没有血流出,随后,血喷涌出来。我倒下了,等待着致命的那一剑。我在一瞬间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一生,我在该反抗的时候反抗了,斗争了,我绝不后悔,但是——她!那一剑迟迟没有劈下来,我带着胜利者嘲讽的微笑挣扎着昂起头,却发现她挡在我前面,这是真正的力量的伟大之处。我两耳轰鸣,眼前事物渐渐模糊,我昏了过去。六我仍然没有死,这是她的付出,她回到了幽王身边换得了我的苟延残喘的余生。从此我被流放到了那个地方,那个美丽的凄惨的地方,我将在那里老去,然后死去。在我死去之前我就被人们遗忘了,我过好在我并不求得让人铭记。我是被流放的罪犯,同时也是个奴隶,我常常在深夜中惊醒,总梦见她,她笑着,又哭了,泪水挂在带着笑容的脸上,凝结成了冰霜。我在这荒无人烟的绝美之地一住就十年,然后,我终于等到了一个旅者。我款待了他,听他讲述这十年的故事:“褒姒从逃犯身边被救回来,举国欢庆了三天三夜。但是,从那以后,传说她就在也没有笑过,这传说应该是真的,因为幽王曾为了博她一笑烽火传诸侯,褒姒看到各路诸侯率兵来到城下,果然笑了,传说她的笑容是天仙的笑容,连太阳的暗淡了下来,这不是我们凡间的俗物。不过各路诸侯再得知自己上了幽王的当,纷纷造反,结果幽王就被杀了,你说,这还不是祸水么?”。我默默无语,倚门朝国都的方向望去,一片飞霞遮蔽了我的视野。我亲手杀死了我的主人完成了我的斗争,而她却用自己的方式杀死了幽王,完成了她的斗争。七一年后,又是同样的季节,同样的景象,芙蓉依旧在对岸盛开着,而今却人已不在,我涉水来到对岸,穿过芦苇,采摘芙蓉。一支,一支,一支,我因失去手臂而残废,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她的离去让我的心成了灰烬。一支,一支,一支,我直起身子,迎着轻风和朝阳依稀的光,随着白色芦苇的摆动低声吟唱着: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局,忧伤以终老。一支,一支,一支,生死之间的漫漫长路谁能走尽呢?一支,一支,一支,或许我就这样忧伤着老去吧。一支,一支,一支,晨雾快消散了,我的脸上不知是露珠还是泪水。一支,一支,一支,让我就随着这芙蓉老去吧。希望在老去的日子里,永远都能记起她那绝美的笑。指导老师:王层林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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