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
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
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
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
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
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
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
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
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
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
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
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
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
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
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
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
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
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
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
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
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
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
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
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
诚实产生快乐
寒假中的一天,我正在做爸爸给我布置的奥数作业。突然,一只凶猛的“拦路虎“挡住了我的去路,吓得我双腿发软。我冥思苦想,可怎么也想不到对付的办法。心想:不如翻翻答案吧!于是,我翻开答案就抄了起来。
作业做完了,我把作业交给爸爸检查,爸爸检查到这道题,非常满意的说:“你这道题做得非常好,连我都没想到这样既简单又算得精确的方法。“听了爸爸的话,我心里可真不是滋味,心想:我到底该不该承认呢?
经过一番心里斗争,我终于鼓起勇气对爸爸说:“爸爸,这道题我是抄了答案的。“我本以为爸爸会很生气的,没想到,爸爸却说:“我早怀疑,这么难的题目你怎么做得出,就看你肯不肯来承认了。来,我们一起来分析。“
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终于把这只凶猛的“拦路虎“真正打败,我也真正的理解这道题了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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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在遇到困难时,有你耐心的帮忙;在遇到烦恼时,有你无怨的倾听;在遇到开心时,有你陪伴着欢笑;在遇到挫折时,有你衷心地陪伴;在遇到麻烦时,有你无私的帮助;谢谢你,我那知己。有你在我身边,我放心极了。初三:流光飞逝1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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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无意间,看到两句诗: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甚是喜欢,似与多年未见的朋友偶遇,有一种亲切感,温馨感,愉悦感。梅花横斜,点缀千万。其中自不乏娇艳,妖娆者;而赏心者却只有那么三两枝。可是,这于赏梅者而言,早已足矣。赏梅之乐,似乎也莫过于此。倘若千朵竞放,竟无一枝赏心,那么,纵然那梅再娇,再艳,再妖,再娆,似都与己无关。一切只因,你不赏心,我不心怡。梅如是,人亦然。所不同的是梅只能被赏,而人却能互赏,赏我心者是你,你赏心者有我。触目茫茫人海,高矮胖瘦千万人,如果赏心只有三两枝,那听起来多少有些唐突,有些冷绝,有些伤感。窃改“有”为“需”,自以为佳。赏心只需三两枝,这样,赏心者有三两枝也好,有千万朵也罢,我们只需三两枝,不必多,勿嫌少,三两枝,足矣。两个人,彼此赏心,既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温暖。假如你的生日除了父母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而就在你生日那天,突然有个人——或是多年未联系的旧友,或是昨天刚结识的新朋,打电话祝你生日快乐。在那一瞬间,你是否惊讶于你的生日日期,他(她)如何得知;你是否能够想象他(她)为能获知你生日日期而做出的种种努力;你是否会抚手瑶琴,把他(她)当作你一生的知己。假如你终日寡言,心事只能对文字倾诉。在周围所有人说你或清高,或老实,或木讷的同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其实,你有一颗火热的心,你心中充满了爱,爱每一朵花,爱每一棵草,爱每一个人;你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擅表达而已,与清高,与老实,与木讷毫无关系;就像一个精美的cd别人听不到它优美的旋律,与质量,与品牌,与价格毫无干系,一切只因,还未曾按下“播放”的按钮。当你听到他(她)这些字字都触动你心弦的话语时,你是否会给他(她)一个深深的拥抱,轻轻地对他说,我的心,只有你懂;你是否会与他(她)相视一笑,伸出手,说,来,跳一支舞。假如你被误解,在每个人都对指指点点,对你冷嘲热讽,甚至漫骂羞辱时,在你千解释万解释都毫无作用,在你伤心悲泣、痛不堪言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我相信你;你不必解释,解释有时是多余的,因为懂你的人不需要它,不懂你的人更不需要它;而我,懂你。听着他(她)的安慰,你看到了他(她)眼中流露的坚信,触摸到了他(她)手中浓浓的关怀,感受到了他(她)心中传递的温暖。你是否会怀疑他就是那个能听懂你琴音的钟子期;他就是那个送别你时沉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摩诘;她就是夜为你挑灯披衣,昼为你校订批阅的脂胭斋。你是否会热泪盈眶,忘记了说声谢谢,只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张爱玲说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想,如果是我,我会的。我会把他(她)视作一生的知己,我会与他拥抱,我会和他跳一支舞,我会热泪盈眶地对他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尽管这与爱情无关,尽管这纯粹是友谊,但为他(她)值得,值得与他相携一生。并且,百世。亘古。永恒。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再活多少年,无论我再交多少朋友,这世上,她是唯一的她,惟有她懂我,我的孤单,我的寂寞;错过了,我将再也,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她了。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需三两只。不必多,多了赏不过来,毕竟,年华易逝,岁月易央;勿嫌少,少自有少的情趣,寒冬飘雪之时,邀三两赏心之友,或品茶吟诗,或踏雪寻梅,亦别有一番风味;三两枝,足矣。倘若,上苍有意,再能与之偕老,相期期颐,那实为三生有幸也。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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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人生苦短,知己难觅,遇见了你,便好好珍惜。在记忆的檐下,细碎的金粟被浓情融化,在微醺的岁月,伴着那些年桂树下的桂香。童年时的我唯一的玩伴,便是那棵已经不知经历了多少沧桑岁月的桂花树了。在我童年依稀的记忆里,它总是在后院里静静地站着。三秋桂子,掂着脚尖,摘采一粒粒金黄色的香,当桂花被我风卷残云般摘完,看见了你的“伤口”,我轻轻抚摸着你那树皮上的“伤口”,自言自语道:“疼吗?”望着树皮上已被流年冲淡的我的“大作”,嘴角泛起了一丝涟漪,我童年最好的知己,便是你。每次我总是把一肚子的烦恼,向你倾诉,你变成了我的倾听者。每天最幸福的快乐时光,便是与你坐在庭院里,看着岁月静好。细数年华美妙。与你坐在庭院里,我拿起了晒干的一粒粒金黄色的香,任它在滚烫的热水中翻动,此刻,清香入喉,掌中缱绻的是这叶密千层的舌尖绿意,心中氲开的是那黄花万点的天香四季。因为种种原因,早与你相隔异地,可每天心心念念的却还是你,唯有你才知我心,虽不言语,可一切尽在不言中。翌年,再次踏上故土,莫名的舒适布满全身,当年流浪的蒲公英种子,已“成家立业”。爬山虎早已在墙上布满了它的足迹。那年洁白如玉的木槿,失去了当年的神韵,低下了头。推开老院的门,看见了你,那时花开正盛,还是闻到了熟悉的香,轻抚着你的树皮,我喃喃道:“知己,我真的想你。”已数不清岁月为你添上了多少道年轮,早忘却了往昔把你带走的青葱岁月。还是静静走在你身旁,静静的坐下。虽不言语,可一切尽在心间。轻嗅着你那被岁月沉淀的清香,回忆起与你的点点滴滴,遍地的金粟被浓情融化,微醺的岁月伴着那些年的芬芳都融入了我的心里。知己,那个最懂你的人,虽不言语,可一切尽在心底,一生寻一知己,足矣。人生苦短,知己难觅,你便是我最好的知己。700字 高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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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夫妇何求”。的确,自打上大学到现在,经历过很多以前无法见到的事情,有喜赤有悲,在我心情低落时,遇到了一位知已,‘她’总是在一旁鼓励我,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或心情不好时,她都会开导我,她遇到什么难处我也会尽力帮忙。前几天我遇到一件烦心事,心情超不爽,当时不知为什么竟然会第一时间想到她,或许是好朋友的关系,亦或许是我们比较谈得来吧。我把当时的心情告诉了她,我记得她说:“不要与他人计较,这样反而显得我们大方。”她还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还阔天空”。后来我细想,的确世间的俗事,就是这样。我很庆幸能有这样一位朋友,真的。人一生中,想要有一位知己真是很难的,假如有一位知己在你身边出现,那麼一定要好好珍惜。因为知己真是十分难得的。一个人也许能有很多朋友,却一定不会有很多真正的知己知己是能够在心灵上相通,能够相互了解相互敬慕的人,知己是能够相互体谅的人。所以在此奉劝各位好友,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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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马亚杰。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来看看吧!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我”!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儍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瞧!这就是我的朋友马亚杰,一个既活泼又开朗的小女生,关注她吧!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8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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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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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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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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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知己平凡的我拥有着与常人一样的星空、一样的夜,在这宁静的夜里抬头仰望星空,星星显得那么的耀眼,那么的璀璨。这时候,我迷惘了,我究竟是谁?——题记踏进这陌生的校园,曾经的一切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迎来的是一种新的生活、一个新的我,那么我是谁呢?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又是从哪里而来、将要到哪里去……种种灰暗的记忆浮现在眼前,“啊!我知道了,我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不,我是神!我是从天上来的!”一瞬间的光芒闪现在眼前,“那是多么美好的回忆,那里的全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都会很欢迎我的……”虚拟的记忆进入了我的脑海,使我不能从自己的幻想中抽身而去,这时候,我沉沦了……不久,命运之神似乎怜悯我这个不幸的男孩,她不希望看到我再这样沉沦下去,她把你赐予了我,她希望能用你来打救一下像我这样的一个废人,一个不能勇敢面对现实的废人。你说你在认识我们之前是一个不会笑、不喜欢笑的女孩,因此别人给你改了个名字叫“轩颖”,你说你以前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笑都是虚伪的,自此以后我相信你,我愿意把我的心交托给你,因为你有着与我类似的想法。你说你与我很投契,你用你那充满温情的信邀我走进你那美丽的心扉,是你教会了我能用怎样的方式去与别人相处,能以什么样的方式去了解别人,我被你俘虏了。在我心里,你是唯一能与我交心的人,在信里,你把你的一切都与我分享,你说是因为你相信我,我觉得你与众不同,是因为凭你的才华与知识你大可以高高挂起,但你没有,你没有嫌弃我,是你用你那真诚的信将我从睡梦中唤醒过来,是你将我那徘徊的心沉淀下来,一切都因为有你!平凡的我依然拥有着与常人一样的星空、一样的夜,但在这个宁静的夜里我不再迷惘了,我要将我这徘徊的心沉淀。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去寻回自我,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你——我真正的知己。愿我们的友谊与这璀璨的星空同在,愿我的心与你同在!7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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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感言“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此生当同怀视之。”鲁迅先生如是说。两千年前,伯牙与子期将知己演绎得淋漓尽致,令后辈汗颜。纷纷效仿,但有几人垂史?知己,不仅仅是“知道自己”,同样应该“自己知道”。我渴望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知己,同奏高山流水,一起剪烛西窗,共话桑麻。风雨中同舟共济,艰难处携手同行。不再惧怕风雨兼程,不再独庆胜利硕果。一路有知己的陪伴,何时何地不再孤独。但是,知己在开始时不会做挖井人,只有当你暴露在外面的东西打动他时,他才会继续着;否则,你心里的东西只能发霉。可看看我,我都给别人了些什么?冷漠!我总是将自己的心包裹地很严,决不轻易把内心暴露给别人,我怕受到伤害。有位朋友说,孤独总比受伤好。的确!有些伤痛很难愈合。于是我选择孤独地行走。但我很幸运,在黑色高三时遇到一位知己,她懂我的心,不论何时都与我并肩作战。我有心事就向她说,她陪我做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路。她长我十七天,我一直把她当姐姐,一些憋在心里很久的话终于出来晒晒太阳了,感觉很清爽。离别将至,各奔东西,但她答应我永远做我的姐姐,呵护我的心,即便世界上没人理我,她也支持我。有此知己,此生何憾?知己已有,一生经营!45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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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知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家乡的柿子树又多了一份沧桑。奶奶说,这株柿子树在我出生前就栽在这儿了,那时候,我姑姑还小呢!从我记事起,就把它当做最忠诚的伙伴,最信任的朋友。柿子树像个大哥哥一样,年复一年,伴我成长。夏天,柿子树长满了碧绿树叶,我经常会去那儿乘凉;秋天,柿子树上结了许多柿子,整整装了几大筐,吃得我不亦乐乎;冬天,柿子树褪去了它那光鲜亮丽的叶子,只留下光秃秃的枝干,我望着它,体会着它那难以掩饰的深沉;春天,又一个全新的季节,柿子树的枝干上抽出了嫩芽,向我展示着它那蓬勃的生命力。四个季节中,我最期盼的,当然是秋天了。每年都有好多柿子,吃不完的,就挨家挨户地给邻居们送去几个。一见到他们灿烂的笑容,听见他们那一声声“谢谢”,我心里就比吃了十个柿子还甜!柿子树也是一个默默倾听我苦衷的朋友。每当心里有秘密想诉说时,我总是会告诉它一切;每当我有什么奇思妙想不敢对大人说时,我总是会对着它说个痛快;每当内心孤独之时,我总是会坐在树底下的长椅上,打个盹儿,醒来后,心里就释然了……十三年,4700多个日日夜夜,它无时无刻都陪伴在我心中。柿子树,永远是我唯一的知己。六年级:张晓婷4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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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蓝颜知己在家时,有时候睡不着的话,我便会坐起来,深情的看着我的同桌,然后与它一起玩耍。他很乖,当妈妈来检查我是否睡觉的时候,它总会羞答答地把眼睛闭上。这样妈妈就不会知道这么晚了,我还在同它一起玩。它浑身都是黑色的,眼睛非常明亮。只要我一来,它就会睁开眼睛用唱歌的方式来欢迎我,但凡我一走,它就会抽泣地慢慢地把眼睛闭上了。同桌对我很好,总会热情地教给我许多知识。有时候当我对妈妈说出非常有哲理的话时,看到妈妈惊诧的神情,我总会在心里偷偷的嬉笑,心想:她肯定不知道是我的同桌教会了我这么知识。虽然他对我很好,但是妈妈仍然不喜欢他,说他不是一个好同学,他一定会耽误我学习。他真的会耽误我学习吗?可能会吧,但我还是很喜欢跟他在一起玩,因为跟他在一起玩会让我感到轻松,它会让我快乐,它是最了解我的人。妈妈说,如果你再和它玩的话,那你就完了。我想:我交它这样一个蓝颜知己难道不可以嘛?如果说交一个学习很好但非常吝啬的朋友,那还不如叫一个学习很差但心眼特别好而且特别懂自己的朋友呢!想必你也猜到它是谁了吧,对,没错,它就是我的电脑,我的蓝颜知己。跟它在一起玩,好处会学到,但坏处只有玩的时间长的时候才会学到,所以,电脑不但是我的同桌,也是你们的同桌。河南宏力学校初中部初二:李天池500字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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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之后的腊梅阳光照后,才有冰雪融化;风雨之后,才有彩虹出现;剑磨砺后,才形成绝世之器;而风雪之后……孤山中,大雪纷飞的季节。世界很冷,家家户户升起了炊烟,没有人愿意出来。在某家竹楼上,一个女孩孤寂地坐在窗前,凝视着窗外的腊梅树——风雪中不屈的树。两滴泪从眼角滑落,泪痕待冷风吹干。漫天飞雪邀梅开。几天的暴风雪将腊梅树上看似无比脆弱的枝干尽最大的力压着,露出了雪狰狞的面孔,而那些枝干,看似“不堪一击”,无力地在风中摇摆,命运像一枝柳条,漂泊。风、雪更大了,风嘶吼着,张开血盆大口呼啸着。女孩在呼啸的风中仿佛听到了一声“咔嚓”,好像是树枝断裂的声音,可能也是她心碎的声音。白茫茫的雪覆盖了山坡,也埋葬了腊梅。但在这雪中,似乎有一簇红色的花儿,不经意间从这皑皑白雪中探出头来,它们很小,宛如红色玛瑙雕刻而成,好一种精致。在那干枯的枝头,不断地露出红色的花儿,在白雪掩映下,分外醒目。这花,是生在磨难中的花,渲染了一种坚毅的品格!那一刻,女孩似乎懂得了什么,因为,那腊梅花开。那泪,本不该再流……风雪之后,腊梅花开。4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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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的葬曲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北风呼啸着,摇晃着枯树,刮割着人们的脸,使人们心如同死灰一般。雪无情的下着,把冰冷洒在人们本来就寒冷蜷缩的心上,使人们变得消沉、郁闷……只是我不经意的一句话,没想到你会这么在意,我一再的向你道歉,而换来的只是冰冷的一句:“我们绝交吧!”宁静而可怕的夜晚到来了,雪停了,我失落的望着窗外,窗外寂静的可怕,一个硕大的泪珠从眼眶涌出,就让它顺着上一次流过的地方,再狠狠的划过一道痕迹,永远不要消失。风无情的刮着,雪无情的下着,为这个夜晚奏响了一首葬曲……200字 二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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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太阳能小风车我订的杂志送了我一个太阳能机械装备模型。我在爸爸的帮助下,顺利地组装成了一辆太阳能风车。它是由白色的变速器连着三块绿色的叶片,一个白色的底座连着一个太阳能电池板,再加上一根绿色的支撑杆和两根电线组成的。做好后非常乖巧。急切地想看这风车怎么转动。可是天公不作美,连下几天雨,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大太阳。我兴奋地把风车拿到窗户边去晒,“哇,风车在阳光下叶片真的转起来了啊!”我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托着腮目不转睛地盯着转得正欢的风车,欣喜不已,随着叶片一圈一圈地转动,许多问题也接踵而至。这太阳能是什么呢? 为什么太阳一晒就能带动小马达让风车转起来呢?是什么原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再仔细观察这架小风车,原来风车的变速器里有个小马达,前面是个齿轮,它们由一根齿轮轴连接起来。所以,我用手一转动齿轮轴,叶片就转起来了。我想,难道是太阳光的照射让太阳能电池板产生电能后,再通过电线把电传给了小马达,风车就转起来了?我问爸爸:“太阳能怎么转变成电能的呢?电能怎么转变成机械能的?”爸爸说:“你太小了,一下子也解释不清,自己上网查查吧。”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太阳能风车的核心部件是太阳能电池板,电池板的作用就是将太阳的光能和辐射能转化为电能,电能又通过电机转化为机械能,推动扇叶转动,这是动力非常重要的来源,只要在有足够光源的地方,太阳能风车就可以转动。太阳能来源广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既环保,又方便,现在已经有了太阳能汽车,脚踏车,太阳能热水器,以及正在研发的太阳能飞机,都用太阳能发电,可节省不少能源。科学发展真棒啊!神奇的太阳能小风车,带给我的不光是好玩,更多的是:促使我们要努力地去探索新能源,利用新能源,为人类服务!7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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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友谊,那心灵的神秘的结合者,生活的美化者,社会的巩固者,是千百年来诗人、文人赞美的对象。有的友谊是属于知己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方,便是我的知己。阿方,是我对他的称谓,也算是个绰号吧,他这个人很大度,为人很随和,这是我所比不上的。阿方与我都很喜好文学,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尽的话语,道不尽的言论,与他相识似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触,初次见面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真是一种缘吧。爱好上的志同道合,便使我们成了彼此的知己。他很爱看书,知道的也很多,我不时的有些问题请教他,他总是风趣的一一为我解答我心中的困惑。有时他也会找些写作上的问题与我讨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我们彼此帮助,共同进步。他很喜欢文学,自诩为天才,以至于他的语文成绩好,其他科目也就是一般般啦,大概是天才都有这种通病吧。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不要偏科,但他却似乎其他科目有种反感,上课时总是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老师也不止一次的K他,可他还是像原来一样,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我和他虽然有共同的爱好,但在所欣赏的历史人物上,却截然不同,我很崇拜项羽,而他却更敬重刘邦,有时还会互斥起来。大约是去年冬天吧,在一节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楚汉之争,自然谈到了刘邦和项羽。在老师的讲课过后,我便和他又扯上了刘项之争。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自然只有自己知道。他干咳两声,便开始了美誉刘邦,批判项羽言论,说:“刘邦的大度与项羽的心胸狭隘形成鲜明的对比;刘邦虽曾败于项羽几十次,但毫不气馁,垓下四面楚歌,不就让那自高自傲的项羽溃不成军么?本可以走,却要留下来牺牲,这不明摆着他是个白痴么?”我一听立刻火冒三丈,气的吹胡子瞪眼,不甘示弱的反驳道:“项王是个有情有义的英雄。鸿门宴不杀他那是项王对他的大善;不过江东那是无言以对江东父老,是他灵魂的驱使;那刘邦小贼是个小贼,把楚军的思乡之情变作赢取胜利肮脏的筹码;拿自己的妻子当做逃命的挡箭牌。”关于楚汉之争这个问题,关于刘项这两个人,我们几乎天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争论,但是也不肯让一步。大概项王和高祖也想不到,数千年后,还会有我们两个无名小辈为他们在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吧。我和阿方进行了许多次关于刘项的争论,但这种争论并未影响我和阿方间的友谊,反而使我们之间的友情有了更加坚固的基石。琴棋书画,我和阿方占了两样。这书说完了,咱就来说说棋。“这下棋呀,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舒筋活血;有病下棋治病,没病下棋健身……”阿方又在那里说那下棋的好处。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向他挑衅道:“你是否敢于老夫苦战三天三夜,来一决高下,PKPK呀?”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的摆好象棋,等着我去应战。我漫步走去,还在自吹自擂,夸下海口要杀他个片甲不留。人生如棋局,阿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当头炮”,让我大吃一惊;又一个“闭马温”,让我的嘴张成了“O”型:紧接着,一个“闷宫”,让我大白天竟看见了流星;这样被他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被他那行云流水似的阵势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恍惚,刚才神采飞扬,趾高气昂的神态,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好灰溜溜的抱头鼠窜了。阿方,他自称“洒家”,他的文章也如“洒”一般舒畅,但不空虚,也不乏幽默。他也很爱唱歌,嗓音的一丝沙哑透着一丝深沉严肃,他最爱唱《水手》,唱的很好,像郑智化唱的,听起来很愉快。岁月如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是天妒知己呀,与他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转学了,我们之间一学期的缘分尽了。他走了也许今后在也听不到他的歌声;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关于刘项间的争论;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在一起高谈阔论文学的岁月;再也见不到他那行云流水的棋盘。他走了对某些老师来说,走的只是一个几门功课不及格的班级累赘;对某写同学而言,走的只不过是一个随和的朋友。而对我来说,走的那是一个知己,一个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弟兄。秋是萧瑟的,冬是凄凉的;春,是沉默的。感伤之际,不禁吟诗一首,纪念那逝去的知己岁月;往事如烟能留几许在心间月儿注定我要和斜阳话别岁月如水何时能不说再见苍天注定你要和我诀别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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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己好久没有写作了,还真的有点怀念这种感觉。其实写作也蛮好的,可以把自己心里所想、和想说的对一尘不染的白纸倾诉,它会认真的倾听你的倾诉、不会有一丝的不耐烦、也不会有一点的私心;其实才是我最好的朋友,难道不是吗?其实有时真的想大发一场脾气,把心里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有时真的想大哭一场,把心里的委屈全部释放出来;有时有种莫明的烦燥;有时真的希望有位知己,把心里的想法与追求都讲给她听并共同探讨。现在我真的能理解古代文人的一名话,那就是:人生求一知己足已。因为知己就像白纸一样,她不会不耐烦、也不会有私心,他们之前有共同的话题与语言,有共同的爱好与追求……其实我也好想有一位知己,因为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因为他是一个完全了解你的人,当然你也是了解他的;他们在彼此的面前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肆无忌惮、可以共同探讨彼此的爱好、可以实现彼此的追求;有时闭上眼睛想想,这真的是一幅美丽的画卷。其实我最羡慕的还是杨贵妃与唐明皇,他们真的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知己与夫妻;我是一个喜欢历史的女孩,所以在同龄里根本找不到与我有共同语言的人。我喜欢历史,我喜欢春秋战国、喜欢三皇五帝、喜欢三国、喜欢水浒、喜欢红楼……但我更喜欢唐玄宗与杨贵妃。有人会认为玄宗与杨贵妃之间根本就是错误的,因为杨贵妃使玄宗名声扫地,因为有她使得君王不在早朝;但在这里我不得不为她辩白,杨贵妃与玄宗之间是有感情的。从他们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从一骑红尘妃子笑、从与贵妃一见钟情后的形影相随、从寿王妃到女道士再到贵妃、从她穿的衣报的刺锈、从两次被遣回娘家、从她们在长生殿里的誓言、从霓裳羽衣曲到霓裳羽衣舞、从马嵬坡之难后玄宗的游月宫;无论是其中那张画面无非都是对他们爱情的描写。那么夺儿媳的臭名又能说明什么呢?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相反我非常看中他们两个,我最瞧不起的还是寿王李瑁。同是男子汉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他所做的无非就是忍耐,跟本没有争取的一丝表现,我想杨玉环跟了他也是不会幸福的吧?但她与玄宗就完全不一样了,玄宗为她做的种种、改变她的身份,让她做女道士也是使杨玉环心理的道德上的疑虑得到缓解;才真正地接受他的爱,也是无非就是对她的尊重。如果不是对她有感情,那他大可不用这样做;直接霸占,谁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他是君;这样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玄宗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而她也无非是被一位执着的男人所感动。杨玉环也是一人聪明的人,玄宗有一次与李白下棋;只见李白大大咧咧地说:“现在认输,可以体面地给您一个平局,过一会儿,可就悔之晚矣!此时,杨玉环凑了上来,一看皇帝要输,故意把怀中抱着的哈巴狗儿撒开,放狗搅乱棋局:“哎呀,这小东西,怎么说跑就跑啊!李白大为不满:“娘娘怎么放狗搅局呀,鹿死谁手马上就要昭告天下了……”一抬头,却被杨贵妃的美艳惊倒,一时诗兴大发,遂拈来一首赞美之。李白如此的狂妄,玄宗出于爱才之心,没有加罪于李白,这使得杨玉环更加敬慕唐玄宗。而杨玉环这一举动无非加深了玄宗对她的爱意。据史书记载,玄宗生性风流,在位时虽然嫔妃众多,但大多数只是博取他一时之欢的玩物,能够博得他的真情的女人很少。他只对极少数女人保持着专一的感情。但作为一代帝王能做到这一点,感情还是比较专一的。纵观玄宗的一生,除了与之患难多年的王皇后外,使他长久忠情的女性仅有武惠妃和杨贵妃。自王皇后爱衰之后,武惠妃一人专宠近二十年。然而史书并未记载武惠妃有多么美丽,她死时已40多岁,用现在时髦的一句话来说“女人四十豆腐渣”。但玄宗仍伤感不已,长久的郁郁寡欢,后宫三千佳丽竟无一人能让他摆脱心中的寂寞惆怅。在武惠妃死后的第三年,他认识了杨玉环。也许是杨玉环与武惠妃有某些相似之处,让他一见钟情。在此后的十几年,与杨贵妃形影相随,直至杨贵妃死后,还始终占据着玄宗生活的全部。可见,玄宗并非只求美色,而是一个非常重情的人。有人说玄宗之所以爱杨贵妃,那是因为贵妃的貌美,说玄宗看重是色、是欲。事实上,在杨贵妃与玄宗一同生活的十五年间,玄宗也确偶有拈花惹草,但对杨贵妃一直是比较专一的,可以说将其全部的感情、爱心都寄托在她身上。杨贵妃虽姿色出众,但后宫中的绝色佳人并非没有,何况玄宗已年过花甲,情欲的追求已非昔日可比,他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据说玄宗非常喜欢《霓裳羽衣曲》,贵妃对此曲似乎心有灵犀,表演的非常出色。每当贵妃起舞《霓裳羽衣曲>,玄宗就兴致勃勃地击鼓伴奏,两人配合的非常默契。两人还亲自教梨园弟子演奏此曲。可以说是音乐这根红线将两人有着共同兴趣和爱好的人牢牢的拴在一起,才使两人有了坚实的爱情基础。玄宗与贵妃虽是帝王与妃子的关系,但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可以发现,他们象一对和睦相爱的夫妇,更象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有一年宫中的橘树结了许多柑橘,玄宗发现其中有一个“合欢实”(即两个柑橘长在一起)。他欣喜万分,与贵妃一起玩赏,并说此橘似通人意,知你我心心相印,固如一体。然后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他们完全沉浸在两人相爱的喜悦中,他们欣赏和分享“合欢实”的情景如一幅画映在你我的脑中,难道还要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吗?《开元天宝遗事》也记载着玄宗与贵妃温柔缠绵、相亲相爱的故事。一次玄宗酒醉,两天后方醒,醒后他拥着贵妃同赏牡丹,并摘折一枝与贵妃交臂相闻,玄宗说:“不惟萱草忘忧,此花香艳,尤能醒酒。”据史书记载,杨贵妃曾两次被遣回娘家。第一次是天宝5年,即杨贵妃被册封的第二年,贵妃因嫉妒触怒了玄宗,被遣回娘家。贵妃被赶出宫后,玄宗忽然感到人去楼空,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孤独感和空虚感。玄宗茶饭不思,还动不动就对左右侍从乱发脾气。随即就令人将御膳送去,当夜将贵妃接回宫中,从此对贵妃更加恩爱。第二次是天宝9年,贵妃因违背玄宗旨意,被遣送娘家。后来贵妃认为自己骄悍不逊,有些过分,便剪下一绺头发,让人带给玄宗并说:“有罪当死,身上的一切都是皇上恩赐,只有头发可以献上报答皇恩。”玄宗大为感动。通过这两次,两人之间那种难分难舍的感情又更深一层。按照皇家惯例,后妃触怒圣上,只能在宫中处治,重则斩杀,轻则囚禁或被打入冷宫,从不见有送回娘家的。玄宗却开了这个特例,如同寻常夫妻吵架一样,留下了回旋和好的余地。由此可见,玄宗并非视贵妃为玩物,他们能象普通夫妇一样互相迁就。两人之间的感情超越了帝王与妃子的关系,可以说,玄宗是将贵妃当作伴侣、妻子看待的。《怅恨歌传》载:天宝十载秋,七夕之夜,玄宗与贵妃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郎织女重逢的悲欢场面,密誓要世世结为夫妻,言毕,抱手呜咽。这就是白居易《怅恨歌》所写的“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莲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在七夕之夜,对天起誓,足见爱的至深,情的至诚。说明他们生死与共超乎寻常的爱情的确是存在的。安史之乱,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对贵妃的死,玄宗耿耿难忘。甚至问仙访道,以求与贵妃相见。可以说,玄宗在风蚀残年的最后时光,都是对贵妃的深深思念、中度过的。对于国难,就贵妃本人而言是无罪的,但对降临到自己头上的灾难,她只能为情献身,更是为国扑难。对于贵妃的死,玄宗是负有很大的责任的,但事到临头,也是被迫的。他只能无奈地说”贵妃是无罪”。回到长安,玄宗让画了贵妃的像挂在殿中,朝夕与之相伴。对于宫中的一草、一木、一房、一院都令其触景伤情,睹物思人。玄宗也就是在这样孤独伤感的思念中,日渐衰老,几年就追随贵妃而去。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虽然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终以悲剧结尾,但他们毕竟曾经拥有过,只不过这份爱,降落在帝王世家,使它多了几裹朦雾。他们的爱情悲剧,千百年来文人墨客感叹不已。在危难关头,不舍贵妃,即舍江山,熟轻熟重,玄宗自然知晓。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玄宗对贵妃的爱。用今天观念来看,在国家危难的关键时刻,当功与私发生冲突时,玄宗这种舍小家保大家的无私精神,更显出其伟大。唐玄宗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他接手的唐朝无疑是个烂摊子,但他都一一化解了;他开僻了开元盛世,他使唐朝走向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鼎盛的时期;他使得那时的中国万国来朝;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皇帝,他与兄弟的感情非常好,在他的身上从未上演过试兄杀弟的悲剧。晚年的他因为对他所统治的局面有所满足,同时也遇到人生中真正的知己,他重用安禄山;最后导致爆发了安史之乱。有人把安史之乱的责任全部归于一人或是玄宗、或是杨玉环、或是李林甫、或是安禄山。但我却认为这个责任不能归于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这对他们都不公平。如果玄宗能像唐太宗一样独具慧眼,那么也不会免除张九龄任用李林甫,更不会重用安禄山与杨国忠了;如果杨玉环能你见樊姬一劝谏楚庄王一样劝谏玄宗,那么之前玄宗的如果将不在是如果了;如果安禄山有一点忠义之心,如果李林甫能像魏征一样讲谏玄宗;那么历史上将不再会有安史之乱的出现。太多的如果,但如果有一条实现了,那么历史将对这位有所作为的君王做出如何的评价呢?大概更多的人也不会说杨玉环是红颜祸水了吧!我真的对把责任全部推到女人头上的人十分不解,都说女人是红颜祸水、祸国殃民;就像说西施亡吴一样,那么试问当时吴国的人在做什么,难道都死绝了吗?就眼看着西施来亡他们的国吗?那么我在试问又是谁亡了越国呢?是谁亡了秦二世了呢?难道也是杨贵妃吗?历史上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但为什偏要把一个连君王与臣子的七尺男儿汉都不敢承担的问题留给一个小女子承担呢?可见后人对他们的评价是多么的荒廖,是多么的不可理喩,难道不是吗?可我就是喜欢他们,看好他们;因为他们的爱情至少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他们之间的爱情基本上是纯洁的,很象今天的男女一样,使得唐玄宗只爱她一人,正所谓“三千宠爱集一身”,甚至到了“后宫佳丽皆失色,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地步。可见唐玄宗对她的倾心程度。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有些事情不一定要那么完美的,因为缺憾也是一种美,有时它胜过一切完美……真是这份缺憾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我也一直在等待,等待我的玄宗,等待属于我的长生殿……初三:wacymzjl0839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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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知己!深夜,月光,蝉鸣……回忆的时间,想到了她,她,她们。鲁迅对瞿秋白说过:“人生有得一知己足矣。”我一直很向往这种君子之交,向往那种默契,向往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渴望知己,我想任何人都有过这种想法吧,希望有个人懂你,懂你的悲,懂你的喜。所以,交友,我一直想保持一个理智的态度,理智的寻找,寻找心中的那个人。直到遇到她,那个温柔而又倔强的女孩。和她,不是那种一见如故,慢慢懂,慢慢了解,到最后的轰轰烈烈……我一度以为,会和她走到最后。可是,没有注意,这场友谊,不仅仅是两个人。最讨厌不理智的人了,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那样。很伤心呐,那种心情。明明就很珍惜,明明不想放手,明明那么痛苦,却还要装作不在意,要对她冷漠,因为,不想再有交集。现在发现,自己,还很幼稚呢。娅说我善良,呐,算识人不清吗。我,其实很卑劣吧。三个人的友谊中,如果不是三个人的情感程度相似,那么,必有一个人会退出,我,只不过自愿做那人而已。我不是圣母,从不愿委屈求全,我渴望那种纯粹的友谊,而不是每天虚伪的微笑。可是,当看到她发来的一条条短信时,还是有种心痛的感觉。她算懂我的吧,她说和我一起很快乐,也很危险;她说我们的友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她说她现在发现,我比那人更重要……可是,再后来,她说,我永远不会为你哭泣了…呐,我是不是很任性,她说她和人打赌,只要我和她说话,她便同我说话。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呢,我这个不知道赌约的人,却3个月没和她说一个字。本来,我和那人的决裂,和她没有半点关系。很想,很想珍惜,想留住这个朋友。不过,如果我抓住她,那人会很尴尬吧,会很孤单,会像,以前的我。于是,决定放手,两个人的手,一起放掉。只是,我那自以为是的放手,伤害到的,有多少人呢?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每天每天的一个人;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半夜在床上偷偷哭泣;不希望她们像我一样,独自面对陌生的熟悉……可她却说,你自以为是的把我推向她,想过我的感受吗?我怔住了。她说,我们还可以回到从前的,只要你点头,你释怀。傻孩子,回不到从前的,回不到的。因为,你无法放开她,我无法接受她。那层隔阂,永远存在了。活该吧,我。但是,连我自己都诧异,只是遗憾,却不后悔!其实,很难抉择呢。两个人,一个我这辈子都希望珍惜,一个此生都不想再有交集。接受,意味着全部接受;拒绝,意味着全都拒绝。彷徨,犹豫,挣扎……最终的选择,或许,对我,对她们来说,才是最好的。曾想过,这次过后,自己可能再也不会相信朋友这种东西了。可有一个人,自始至终,对我不离不弃。她说,不管你和她们的关系怎样,我永远站在你这边;她说,反正我不会离开你;她说,我们不是朋友,是知己……原来,自己渴望的那份纯真的感情,一直都在身边,只是我没发现。我开始回忆,和她的点点滴滴。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总在宿舍里其他人怪异的目光中相谈甚欢;总是异口同声地说出同一句话,然后相视一笑;总是感伤着彼此的感伤,分享着彼此的欢笑……只是和她的相处,只有在宿舍,在夜晚;只是那么多时间,我的目光总聚集在另外的她们身上;只是,她有她的朋友,我有我的同伴……所以说,我们是知己啊!她笑着对我说。朋友会离开,但知己不会,因为,知己,很少很少,甚至,只有一个。对啊,我都忘了,她是我的知己!现在,我已经重新组成了小团体。但知己,仍只有她。另外的她们,也相处得很好。只是她对我说,少了你,我们,少了很多欢笑。这不重要,不是吗?虚伪的欢笑和没有欢笑,其实一样吧?我是这么认为的。只是,很奇怪。在人前,和我以前关系很好的她,却从不言语;和我泛泛之交的那人,却仍对我微笑。或许,友谊和爱情一样。太深刻的感情,当分手后,对方都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和我们关系不错的人都很疑惑,大概当模范朋友出现裂痕甚至再不相处时,都会感到疑惑吧。同桌问我,和她们关系一直很好,怎么会闹成这样?我笑而不语。有些事,自己知道,就可以了。那人,自始至终没有问过我,为什么决裂,我和她也没有提起。其实,我想要的友谊很简单,唯一且必须的条件是:不抛弃我…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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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颜知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每个女人,骨子里都有这样一个情结:想拥有一个蓝颜知己。他不是夫、不是情人,而是居住在你精神领域的那个人,他不一定英俊,也不一定要比你年长,但他一定成熟、睿智、善解人意……他没有夫的霸道和忽视,没有情人的贪恋和痛苦。他有男子汉的宽怀气度,也有男子汉的柔肠侠骨。你和他探讨人生、社会,你和他畅谈理想、心情;你和他不需要面对面相濡以沫,你和他电话里常常笑语连声。你总是没完没了地倾诉,他无论什么时候总是默默地倾听你的心声。他是除了你的另一半之外最了解你的那个人,甚至有的时候有些话你不会跟你的另一半说但是你会去跟他分享你的心情故事,有些跟别人不能说的事情你却能跟他说,有了这样一个蓝颜知己也就等于你多了一个心理医生,多了一本心灵日记。他像个垃圾桶,装得下你所有的坏心绪;他像个空调机,送了热风送冷风。他是在你烦恼的时候,你最忠实的听众,你最真实的朋友。他不会因为你的喋喋不休而远离你,不会因为你的胡搅蛮缠鄙弃你。他会告诉你事情的最好解决办法,然后陪着你一起走出你阴晦的天空。而在你快乐的时候,他会淡出你的视野,静静的快乐着你的快乐!他是你生命中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人活这一辈子,总会碰到几个特别的人,这类人可能只是你纯粹的精神寄托,但他不能被单纯的划归为朋友,因为你对他倾注的关爱超出了一般朋友的界限和理念,可你和他又不曾有过将之升华为爱的那种想法和具体行为,你们之间纯净得甚至连手都不曾握过。你和他之间的那种情感,那种超乎于寻常的友情、又不能简单的归类到爱情的第四类情感,它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也许你将它凌驾于友情与爱情之上,也许在你心中它是一种比友情和爱情更深厚更丰富的情怀。他,可能会因你悲伤难过轻拍你的背,可能会因你怕黑牵你的手,也可能会因你迷茫哭泣拥你入怀安抚,却,仅止于此。也许平日里的他是个浪漫多情的男人,但到了你面前却不会做出任何越格的事情,你们只是在玩笑中亲密,在玩笑中虚拟你们的情感。他是那个不太在意你的言行,也不太在意你容貌的人,是可以穿越你的外表走入你内心的人。他不会任自己散出耀眼的爱情光芒,不会放任自己燃出炙热的爱情火焰。你静静的想他,默默地念他。你把他藏在心底,藏在你精神的家园里。他一直住在你的梦里面,遇到他,你的寂寞和软弱,便都有了寄存的地方。多年以来,他一直是你的情感热线,在你快乐得想欢呼雀跃的时候,你会在第一时间告诉他,因为你希望他即使不在你的身边也能一起分享你的快乐和无忧。当你郁闷伤感的时候,你同样会想起他,你只想跟他一个人倾诉你的心情,你甚至希望他能陪在你身边,给你个坚实的臂弯让你靠。尽管你不需要他的任何语言任何安慰,只要他肯倾听,你的忧愁就会慢慢释放,你的笑容也会慢慢绽放开来。也许日子久了,你对他的倾诉有了依赖性。你习惯了每天想他,也习惯了每天和他联络。有时候你的心里甚至不敢再保证自己和他是在友情的同一个水平线上。你们都怕升温的感情变质,都怕爱的成分超越友情。每每这个时候,聪明的蓝颜知己他会帮你保持冷静的头脑,他会在你感情要燃烧的时候加点冰,他不会让自己跟你一起不小心掉进爱情的深渊中,因为他知道“做朋友得一生,做情人只得一时”。这样一位豁达开朗而不存私心的蓝颜知已,那应该是生命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是一种金钱难以衡量的财富,彼此之间保持距离纯真地交往,这种友谊才会变得更加长久。有时候,当你向他诉说过后,你又常常怕属于自己的那份忧伤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你不想让他同你一起承担痛苦,你只是热切的希望他的世界里只有阳光沐浴。你或许会因为一首怀旧的老歌、一幕恋人的牵手想起他,想起他的宽容,想起他的顽皮。你或许会因为一道似曾相识的风景、一种触动心灵的相似的容颜想起他,想起他的智慧,想起他的真诚。你更会因为午夜的星空、遥远的月亮想起他,想起他曾经带给你的欢乐,想起他带给你的无眠的美好……也许,终其一生你们也不会产生经典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故事,但是,你会因为拥有了这样一个朋友,更加的热爱自己的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也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你的生命多了条雨后的彩虹,你的生活有了满目的苍翠。其实,你和他注定是两条没有交集的线段、夜空中闪烁的两颗永不相撞的星,不会酝酿出爱情果实,而且,你觉得似乎谈起爱情就亵渎了你们之间这份感情,这只能是一种超乎自然的、凌驾于爱情和友情之上的纯纯的另类情感。因为拥有了这种超然的情感,你变得更加的懂得坚强的生活,含笑走过那平淡的生命。即使没有一起慢慢变老,你依然心醉,为你拥有了那些无尽的回想与幻想,回想从前,幻想未来……你每天都在庆幸,拥有这样一位朋友,拥有这样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热烈,真挚而又绵长。你想他念他,你在心底深处为这个人留了一个小小的空间,静静地固守着那份说不清的情感。或许你们的相识相知只有数年,可要彻底地忘记他却将花费你的一生,甚至终其一生他都会盘踞在你的内心深处,但是,你却很感激命运,感谢上苍给了你这样一个人,一个让你在这个世界上不再孤单,不再寂寞的人,即使是痛苦,也胜过麻木和苍白……虽然,他不会永远的陪伴在你的身边;虽然,你不曾要求他为你做些什么,你却希望他会过很好,会有幸福的家庭,会有成功的事业。同时你也知道他一样希望你过的很好,他希望你能天天快乐得象个蹦跳的兔子。你们都当对方的幸福是自己的幸福。五年级:离幽暗殇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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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颜知己个女人,骨子里都有这样一个情结:想拥有一个蓝颜知己。他不是夫、不是情人,而是居住在你精神领域的那个人,他不一定英俊,也不一定要比你年长,但他一定成熟、睿智、善解人意……他没有夫的霸道和忽视,没有情人的贪恋和痛苦。他有男子汉的宽怀气度,也有男子汉的柔肠侠骨。你和他探讨人生、社会,你和他畅谈理想、心情;你和他不需要面对面相濡以沫,你和他电话里常常笑语连声。你总是没完没了地倾诉,他无论什么时候总是默默地倾听你的心声。他是除了你的另一半之外最了解你的那个人,甚至有的时候有些话你不会跟你的另一半说但是你会去跟他分享你的心情故事,有些跟别人不能说的事情你却能跟他说,有了这样一个蓝颜知己也就等于你多了一个心理医生,多了一本心灵日记。他像个垃圾桶,装得下你所有的坏心绪;他像个空调机,送了热风送冷风。他是在你烦恼的时候,你最忠实的听众,你最真实的朋友。他不会因为你的喋喋不休而远离你,不会因为你的胡搅蛮缠鄙弃你。他会告诉你事情的最好解决办法,然后陪着你一起走出你阴晦的天空。而在你快乐的时候,他会淡出你的视野,静静的快乐着你的快乐!他是你生命中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人活这一辈子,总会碰到几个特别的人,这类人可能只是你纯粹的精神寄托,但他不能被单纯的划归为朋友,因为你对他倾注的关爱超出了一般朋友的界限和理念,可你和他又不曾有过将之升华为爱的那种想法和具体行为,你们之间纯净得甚至连手都不曾握过。你和他之间的那种情感,那种超乎于寻常的友情、又不能简单的归类到爱情的第四类情感,它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也许你将它凌驾于友情与爱情之上,也许在你心中它是一种比友情和爱情更深厚更丰富的情怀。他,可能会因你悲伤难过轻拍你的背,可能会因你怕黑牵你的手,也可能会因你迷茫哭泣拥你入怀安抚,却,仅止于此。也许平日里的他是个浪漫多情的男人,但到了你面前却不会做出任何越格的事情,你们只是在玩笑中亲密,在玩笑中虚拟你们的情感。他是那个不太在意你的言行,也不太在意你容貌的人,是可以穿越你的外表走入你内心的人。他不会任自己散出耀眼的爱情光芒,不会放任自己燃出炙热的爱情火焰。你静静的想他,默默地念他。你把他藏在心底,藏在你精神的家园里。他一直住在你的梦里面,遇到他,你的寂寞和软弱,便都有了寄存的地方。多年以来,他一直是你的情感热线,在你快乐得想欢呼雀跃的时候,你会在第一时间告诉他,因为你希望他即使不在你的身边也能一起分享你的快乐和无忧。当你郁闷伤感的时候,你同样会想起他,你只想跟他一个人倾诉你的心情,你甚至希望他能陪在你身边,给你个坚实的臂弯让你靠。尽管你不需要他的任何语言任何安慰,只要他肯倾听,你的忧愁就会慢慢释放,你的笑容也会慢慢绽放开来。也许日子久了,你对他的倾诉有了依赖性。你习惯了每天想他,也习惯了每天和他联络。有时候你的心里甚至不敢再保证自己和他是在友情的同一个水平线上。你们都怕升温的感情变质,都怕爱的成分超越友情。每每这个时候,聪明的蓝颜知己他会帮你保持冷静的头脑,他会在你感情要燃烧的时候加点冰,他不会让自己跟你一起不小心掉进爱情的深渊中,因为他知道“做朋友得一生,做情人只得一时”。这样一位豁达开朗而不存私心的蓝颜知已,那应该是生命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是一种金钱难以衡量的财富,彼此之间保持距离纯真地交往,这种友谊才会变得更加长久。有时候,当你向他诉说过后,你又常常怕属于自己的那份忧伤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你不想让他同你一起承担痛苦,你只是热切的希望他的世界里只有阳光沐浴。你或许会因为一首怀旧的老歌、一幕恋人的牵手想起他,想起他的宽容,想起他的顽皮。你或许会因为一道似曾相识的风景、一种触动心灵的相似的容颜想起他,想起他的智慧,想起他的真诚。你更会因为午夜的星空、遥远的月亮想起他,想起他曾经带给你的欢乐,想起他带给你的无眠的美好……也许,终其一生你们也不会产生经典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故事,但是,你会因为拥有了这样一个朋友,更加的热爱自己的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也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你的生命多了条雨后的彩虹,你的生活有了满目的苍翠。其实,你和他注定是两条没有交集的线段、夜空中闪烁的两颗永不相撞的星,不会酝酿出爱情果实,而且,你觉得似乎谈起爱情就亵渎了你们之间这份感情,这只能是一种超乎自然的、凌驾于爱情和友情之上的纯纯的另类情感。因为拥有了这种超然的情感,你变得更加的懂得坚强的生活,含笑走过那平淡的生命。即使没有一起慢慢变老,你依然心醉,为你拥有了那些无尽的回想与幻想,回想从前,幻想未来……你每天都在庆幸,拥有这样一位朋友,拥有这样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热烈,真挚而又绵长。你想他念他,你在心底深处为这个人留了一个小小的空间,静静地固守着那份说不清的情感。或许你们的相识相知只有数年,可要彻底地忘记他却将花费你的一生,甚至终其一生他都会盘踞在你的内心深处,但是,你却很感激命运,感谢上苍给了你这样一个人,一个让你在这个世界上不再孤单,不再寂寞的人,即使是痛苦,也胜过麻木和苍白……虽然,他不会永远的陪伴在你的身边;虽然,你不曾要求他为你做些什么,你却希望他会过很好,会有幸福的家庭,会有成功的事业。同时你也知道他一样希望你过的很好,他希望你能天天快乐得象个蹦跳的兔子。你们都当对方的幸福是自己的幸福。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