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读《亚细亚的孤儿》有感
毛泽东在《沁园春·长沙》中,展现了自己非凡的气魄和自信,一句“谁主沉浮”仿佛暗含着自己即将获取胜利的那种轻狂和自在。但在时代的大潮中,浪淘尽的风流人物毕竟只有区区那么几位,大多数的我们,可能只能是这社会汪洋的一页扁舟,循着命运的轨迹一沉一浮。而这正是我读完《亚细亚的孤儿》后的感受。说来也巧,在看完《亚细亚的孤儿》之前正好读完了路遥的《人生》。两本书虽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产物,但却同样描写了青年人在时代和命运左右后的无奈与迷茫。不管是《亚细亚的孤儿》中描写的抗战年代的台湾,还是《人生》中展现的改革时期的陕北高原,虽然与我们现在的时代有着一定的距离,但书中主人公的那种心态却格外的让人熟悉与感同身受——那是在面对无形规范和约束后的一种迷惘,一种疑惑。在没有了战火的今天,我们似乎依旧被束缚的很紧,踌躇满志的我们依旧找不到前进的方向,这与多年前的青年才俊,似乎相差无几。
吴浊流的《亚细亚的孤儿》描写了日据台湾时期,主人公胡太明这个知识分子曲折蜿蜒的一生。他早年依照爷爷的意思,接受着中国传统的儒家教育,骨子里就有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敬仰和尊重。但好景不长,日本所谓的“国民教育”逼迫着他不得不半路放弃他对传统的追随,进而进入日办学校进行奴化教育。成年后,这种文化认同的模糊感,让胡太明更加无法找到自己的方向。他跑去日本,但日本人并没有把他作为族人接纳;他跑去大陆,但大陆人却惶惶然要遣送他回台,生怕他是日本的间谍。两边都没有的得到认同的太明只能悻悻地回到台湾。但千辛万苦回到台湾之后,太明却越发认不清台湾的面目了——腐朽的政府,悲惨的人民,破坏的环境让太明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他才发现,原来自己就是那个没人要的孤儿。终于,在历经亲人相继离去的太明,最终疯了,或许只有在紊乱的精神世界中,他才能解脱自我。
看罢《亚细亚的孤儿》,我总觉得太明跟自己很像。一样的理想主义,一样的热爱自由,一样的温顺随性。面对历史滚滚的洪流,我们不敢揭竿而起,不敢慷慨赴死;面对社会种种的不公,我们只能暗自反抗,只能忍气吞声;面对种种天灾人祸,我们习惯了默默接受,自己吞下那难咽的苦果。我们有着太多太多的顾虑和负担,在一次次的绝望后,我们能做的,终究还是隐忍。我想,或许我们中国人的宿命就是这样,至少大多数是这样罢。在经历了五千年风和雨的洗礼后,我们早已没有了棱角分明的轮廓,早已学会了强权下的屈服。在一次次的抗争中,其实我们努力守卫的东西实在是少的可怜——无非是自己那一片小天地的安然与自在。不管是哪个时期,中国人民都称得上的是最忠诚的“良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对中华儿女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其物质层面的范畴,已经深深浸染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之中。我非常爱用“和稀泥”这个词来形容我们自己——只要不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我们常采用一种极近中庸的方式来处理问题。温和,谦逊是我们一贯的态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我们一贯的做法;不伤和气、和谐发展是我们一贯的目的。哪怕是遇到极其荒诞可怕的事,只要没让我们活不下去,我们依旧习惯于自嘲式的笑笑,然后还是像和稀泥一样,忍一忍就这么“和”过去了。当然,中国不乏充满激情、义愤填膺之人,他们往往是时代的弄潮儿,敢于挑战世俗的一切。但不得不承认,我们中的大多数,还是习惯随着命运的安排,重复着自己人生的起起落落。但让人难过的是,我们的这种温顺往往又有点极致的让人心疼——多少妇女在男权主义的价值体系中丧失了自己最起码的独立和尊严,在绝对服从丈夫的观念下竟连失去了自我都毫不自知;多少农民在没有任何知识背景的情况下失去了自己的话语权,随着社会的舆论和别有用心之人的招摇拐骗而随风飘摇;多少人民被历史一次次的抛弃与践踏,在历经了灭顶之灾之后只能独自躲在屋里添着那流血的伤口,硬生生的吞下本不属于他的恶果。当自己的一切都被剥夺殆尽,一无所有的我们这时才会揭竿而起,才会不怕流血牺牲,才会争夺自己的权利。当一个如此温和的民族都忍无可忍之时,这将不仅仅是国家的悲哀,更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但很多时候,我又着实很迷茫。我常常思考,作为我们这样的知识分子,面对我们的国民,抑或是我们自己,我们又能做什么呢?如果我们处在战争年代,我们中的大多数是否也像太明那样,既不能超然于战争之外,又不能完全立足于现实,在自我的矛盾中,失去了那种奋不顾身、慷慨赴死的决心,失去了那种不问世事、淡然一切的洒脱。人的命,天注定,每当听到这种宿命感极强的话语时,我的自身却总不自觉的产生一种反感与排斥——我们的命运不应该早早的被钉死,或许我们要做的事情并没有那么难,或许我们只是需要一点点的改变。当我们明知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时代的步伐时,稍稍偏向一下我们心中的天平,一切好像都不那么困惑了。前进一步,我们在洪流中努力释放自己的能量,尽可能的感化唤醒更多的人,尽可能的打开人们心灵的枷锁。后退一步,我们在烟雨中退避三舍,找到自己心灵的依托,努力经营自己的世界、找到万物的真谛,同样的海阔天空。当我们不再纠结于眼前的现状,不再纠结于繁琐世俗的约束之后,你会找到心的方向。哪怕我们在追逐的过程中头破血流,我想,我们亦是无悔的了罢。
人生苦短,与其碌碌无为一生,何不让你的生命在那一刹那绽放出只属于你自己的独特光芒呢?碌碌有为,敢进敢退,能攻能守,或许,这才是我们该有的人生态度。
问路
一直寻觅着七彩贝壳的我,拾到的却是时间的浪花。
——题记
夕阳西下,血红的余晖铺天盖地而来,大地一片寂静。
我久欠伫立窗前,望着那一成不变的风景——田野、河流、山川、草木、房屋,却久久没有看到我要走的那条路。中考没上线的我,背着沉重的包袱站在人生的叉路口徘徊着。亲人的质问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再也不敢正视他们,他们的目光足以刺进我的心脏,我再也忍不住盈眶的泪水。
路,还有多远,还有多长,该往哪走,不知这样的路何时才是一个尽头。爷爷每天不是带我去砍柴就是带我去割稻子。炎炎烈日下,蚂蟥吸脚,蚊虫叮咬,荆棘一路。我不断的挥洒着自己的汗水,却怎么也挥之不去。爷爷只是低着头对我说“路,就在你脚下,由你自己选择,能否坚持下去,全靠你自己。”我扔下镰刀,跑向那条没有方向的路,泪水迷失了我的眼睛。我鼓不起勇气面对自己。这就是我以后要走的路吗?烈日、汗水、泪水与我相伴。我不停的问自己,以后的路要怎样走,该往哪走。这一切的问题让我的脑袋似乎要爆炸了,初中三年的生活不断浮现在我眼前,贪玩、逃避、荒废学业,这样的路让我无可回头。
时间一天天填满岁月的空格,我的眼前还是一片迷茫。各个学校都已开学,我却不知道哪条才是明智之路。回忆起那段与爷爷度过的日子,快乐吗?不,那不是我要走的路。我要考高中,我要上大学。重读,那是我最好的选择。路,就在脚下。如今,当我坐在这个高一的教室里,心里更多的是欣慰。对啊!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在乎目的地,只在乎沿途的风景和欣赏风景时的心情。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路,是前进的方向,是天边的一道彩虹。
当我再一次走过那条徘徊多次的人生之路,回忆起那时的风景,那时的音乐,熟悉而温馨。有一天,我的学妹失落的问我:“学姐,我的期中考试考砸了,我该怎么办?”我微笑着平静的回答她:“路在何方呢?路,就在你自己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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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初次拿到《雾都孤儿》,书名深深地吸引了我。封面上的一张图片——一个可怜的流浪儿坐在一盏高高的路灯旁,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双腿浮肿,双手紧紧捂着脸,一副绝望的样子。旁边放了一个包裹,大概是他的行李,更凸显了他的悲惨、凄凉。好奇心促使我翻开书本,阅读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热泪盈眶、心酸不已。这本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以孤儿奥利弗为主人公,讲述了这个孤儿的身世之谜以及悲惨遭遇。私生子奥利弗幼年丧母,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虐待、挨打。他历经了学徒生涯,逃难到伦敦后却误入贼窟,又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历经无数艰辛,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这本书让当代的人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当时伦敦最底层的人的生活,也让许多像奥利弗一样盲目向往伦敦的人认识到了伦敦的真面目。奥利弗出身下贱,频遭虐待,还误入贼窟。但天性和遗传,却在他身上播下了一颗善良而坚毅的心灵。无论命运再多舛善变,他那坚毅、善良的本质永不改变。面对欺凌,他忍气吞声;但面临着对他妈妈恶毒污蔑的诺亚,他愤怒了,自尊与对母亲的爱使他愤怒了!他敢在强盗的枪口下,对正被抢劫的人家发出预警;他敢在粥被抢后,大胆的说出“我还要!”这一切一切都需要无限的勇气与决心!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幸福多了。我们生活在蜜罐、糖窝里,却还不愿好好的去学习各种本领。不珍惜现有幸福生活的人,迟早会被茫然与空虚吞没!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面对困难,要像小奥利弗一样,坚定而冷静地应对。同时我们要有一颗向善的心,和奥利弗与南希一样入污泥而不染。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6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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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谁主沉浮安静无言并不是陷入空白,而是有一个更深广、更澄明的所在。常常听到刺耳的声音,常常看到不好的眼神,常常活在嬉笑怒骂的人情世俗中,常常忘记了做着什么事,常常忘了自己是谁。这种种常常,便是某些人的生活状态,丢了魂的人是残阳,丢了真性情的人是躯壳,丢了本性的人是嗜血的魔鬼。我提笔,写下几行怨,笑看人世浮沉,静守安静流年。在路上,一路走着看着听着笑着,多少笑语如花,多少誓言如沙,多情转瞬,繁华云散,笑红尘,叹情缘,在那灯火阑珊之处,谁又能真正主宰沉浮呢?曾经年少,如歌青春,那些年的我们,那些年的欢声笑语,那些年的青涩歌谣,都深深镌刻在内心深处,会在某个相似的记忆,会在某个回首的瞬间,都会深深想起那些美丽过往,如果我笔下能跳跃出可爱精灵,我真心希望精灵们在字里行间闪动光芒,能带动每一个字眼唱着那不卑不亢的歌,纪念我们曾经最难忘的记忆,那些年的青春,青春到底是什么?有太多的比喻可以相容她的神秘,可她那神秘的面纱,是那般若隐若现;正如席慕容所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总是来得那么快,走得那么匆忙,我想,正因为是如此短暂,我们才会如此珍惜,如此怀念吧,这本是短暂之美,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做一个感情上完美的人。青春是一江东流,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那些年的我们,这些年的我们,唯一的差别仅仅是一颗心的善变,灵魂的动荡。那些年的我们十七八岁,笑靥如花,会站在阳光之下将双手迈过头顶,比划着心形,许下那个年代的纯真梦想;这些年的我们二十几岁,忧郁满面,在某个夜晚听一曲悲凉,品一份忧愁,难以入眠。到底是社会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甘愿与世俗同流呢?现在的自己常常听着人们在说话,说着那些浮夸,说着那些谎言,听着听着就累了,听着听着就倦了,听着听着就只是保持礼貌的姿态,保持聆听的躯壳杵着。我记得有人说过:社会是一个大染缸。不是被侵蚀,便是被涂改本质,我想一直保持莲一般的心,拥有莲一般的心境,可以抛开世俗,舍去利益,做一个唯一安静的女子,在世俗的质疑声中,依然可以微笑前进,不想被世俗化,更讨厌去一唱一和,更不会去迁就某个人,如果让我去改变,那么我宁愿放弃所谓的利益,所谓的金钱;我相信一颗独到纯净的灵魂,比那些虚伪阴险的笑脸更可爱,更高尚!看着周围变化的人儿,看着世俗的事物渐渐放大,一颗心常常在黑夜中疼痛,常常惴惴不安,我不是自己脆弱了,只是感叹尘缘,笑看浮生,只为了那些可怜之人感到无奈,让我认识到一颗干净的灵魂在外界的利益权势的诱惑之下会如此可悲,可悲到连自己是谁都不认识!啊,亲爱的人儿,这样的代价,这样的交易,是值得的吗?我从来不觉得任何事能比灵魂更重要,我更不会去欣赏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哪怕你拥有美丽外貌,哪怕你拥有高权职位,哪怕你会笑看我的无知,我只能拿安静以对,一笑了之。谁又把流年偷换,谁又把天涯望断,分分合合,尘世轮回,黑白颠倒,一曲离殇吟。现在二十一岁的我,口上会拿安静作信仰,保持自己一颗纯净的心,但是常常在安静一角看到一颗动荡不安的心,那是在沉默中呐喊,我多么想怒骂“青春”,我多么想摔打“流年”。看着世俗,那些可笑而可悲的人儿,渐渐地失去了本质内心。我们这到底是个社会?有多人还在执迷不悟?还有多少人只看到好的一面呢?前几日,听一个朋友说一群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在一起聊着所谓的以后,我怀着好奇心问问朋友为何会那么生气,他很无奈而生气的告诉我:“就是这样十五六的小姑娘,准备休学,去当所谓的陪聊……”。我惊讶的去追寻耳边刚刚飘过的字眼,很陌生,也很可怕,我脑海里想着这样一群如花的小女生,本该是坐在教室,认认真真听着老师讲课,思索自己的梦想,憧憬各自的人生,亦或者是下课之后和同学嬉笑打闹,放学后和父母聊天撒娇。或许我的时代,是个中规中矩的年代,是一个单纯天真的学生时代吧。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社会到底教给了我们什么?现代互联网的普及,那些垃圾的信息侵蚀的是一个个如花的孩子,那么我们的精神文明拿什么拯救?我们五千年博大精深的智慧就是给现代这些不堪的事物,这些累计的垃圾信息,那些所谓的成熟,所覆灭吗?这时的自己变得不安,脑海里也回忆着那些不好的画面,在我的印象里,学生时代很美好,但是当初我也看到一个个小学弟小学妹,整日翘课,沉迷在各大网吧,或许我对游戏网络没有多大兴趣,所以不能理解他们所追求的“精神世界”,但是最终会有好结果吗?一时的激情能代替老师们孜孜不倦所讲的各个学科知识吗?不能!沉浸在网络世界,只会让你们越来越沉沦,只会让你们越来越自卑,只会让你们失去梦想,放下斗志,丢了灵魂。当我看到一群学弟学妹,聚集在滑冰场地一起拿起一包包香烟,那熟悉的背影,那利落的动作,那寥寥香烟,还有那可笑的笑声,我一下子懵了,变得不知所措,变得无奈而不安,一下子整颗心都碎了,他们的年纪和我最亲爱的弟弟相仿,正如看到自己亲弟弟妹妹一般,看到这恶劣而可怕的一幕,我该如何去信仰我们的灵魂,如何相信这个社会呢?一切都太浮夸,一切都难以接受,一切的一切如同一把无形的利刃插入自己的心,是那么疼,又是那么般麻木。看到太多不好的东西,经历过太多不好的人,渐渐想要逃离,逃离。或许只有在文字里,才能活得如此洒脱,如此真实,说着想说的话,写着一颗心的感悟。我喜欢这样的自己,不用去迁就任何人,不用去委屈自己的灵魂,这样才是真实的自己,这样才是浅唱安静。沉浸在文字的国度里,活跃在现实的生活中,我懂得如何去抉择,如何去明了真真假假。我把生活、社会中遇到的一切,记录到自己的文字里,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缓解内心的疲惫。我把文字带入生活,用这样浅浅淡淡的字眼如安抚我那颗烦躁不安的心。文字,如同自己的影子,是那般真实,又是那般神秘。我给文字穿上一层薄薄轻纱,不愿意将所有的一切都展露在世人眼中;我相信一个爱文字的人,是不会对自己文字作任何评价,不会作任何解释,让时间去证明,让时间这位老人去评判真真假假,这是写文人的礼貌和素养。此生与文字结缘,那么文字就是一辈子的知己,不离不弃,莫失莫忘。周国平他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那么我愿意做这样的一个人,保持这样的一份心境,用普通的字眼去看尽事态变化,用文字去祭奠深深灵魂。这一夜的落花,能否带走我不安的心情,心事错乱。墨还未干,酒寒人更寒,如恍如梦,似醉非醉。冷月一半,是缘,是念,是怨,提笔写尽几行怨念,只不过是人事淡泊.这灯火阑珊之处,谁又能真正主沉浮?谁又能渡几人呢?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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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上书,我仿佛看见奥利弗驾着马车驰往幸福的国度,他纯洁的灵魂战胜了肮脏的世界,那就是正义的力量!主人公奥利弗的人生跌宕起伏。他在习教所长大,那里贫困的生活条件反而把他磨练得更坚强了。仅仅是因为想要一勺薄粥,他被卖给了做棺材的人当童工。伙计对他母亲的侮辱使他奋起反抗,经历一顿毒打后奥利弗被迫逃亡伦敦。本想靠自己的力气挣饭吃的他好不容易走了七天七夜到达伦敦,就被骗去当小偷,天性善良的奥利弗誓死不从。一天他和同伴上街,同伴去偷一个老绅士的手绢,自己却被当成小偷受尽委屈。这个善良的老绅士布莱罗收留了他,然而好景不长,他又被贼给掳了去。贼头儿老犹太费吉为了彻底把奥利弗的心染黑,又让强盗带他入室抢劫……..经历了一番波折,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好日子。作者狄更斯用讽刺的手法,辛辣地勾画了一幅幅惨绝人寰的画面。镜头一:在教习所里,一群男孩围着锅坐成一圈,每个人的眼睛都瞪成了铃铛。吃饭时,大家用和碗差不多大小的汤匙来刮碗,吃完后,他们狠狠地吮吸着自己的手指头。拿着公款却是这样来照顾孩子们的,可见当时英国社会制度的迂腐。现在的我们自然不用为吃穿发愁,浪费现象颇为严重,在学校的食堂里每天有许多饭菜被倒掉,仔细想想那被倒掉的饭菜里是否有你的一份?镜头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奥利弗被三个强盗拖往一大户人家。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奥利弗的头发、眉毛给水汽冻得硬邦邦的,他跪着乞求那伙强盗不要去偷东西,换来的是被一脚踢到在墙角,冰冷的手枪抵在了他的后脑勺上。奥利弗被逼着跳窗走进屋内,心里却想着要给这家主人报信,他手中的煤油灯不小心打落在地,顿时枪声四起,可怜的奥利弗误被冷枪打伤。强盗们觉得背着他跑太费劲,就在半路把他扔进了水沟里……当你面临危急存亡时刻,还能想到别人吗?如果有人拿着枪威胁你去做坏事,你是抵抗还是妥协呢?从未受过教育的小奥利弗都能够把仁义道德分辨得如此清楚,为什么有的人满腹文章做出来的事却不尽人意呢?镜头三:死寂的秋夜,强盗赛克斯急匆匆地往家跑去,他用钥匙反锁上家门,还用大桌子堵住它,这才掀开了帷幔。强盗大喝一声把南希叫醒,抓紧她的头和脖子,并用粗壮的大手捂住她的嘴巴。南希苦苦地哀求着,强盗丝毫不为之动情,他用枪柄狠狠地击打南希的头部,一下,两下,那姑娘被打翻在了地板上,鲜血从很深的伤口中喷涌而出,她使出浑身利器高高地把一条白手绢抛向空中,然后……地上多了一具死尸。虽然这个世界是肮脏的,但也有许多人拥有纯洁的灵魂。奥利弗自小就过着艰苦的生活,但恶劣的环境不能抹杀他善良的本性,这正是“清者自清”。他逆来顺受却有强烈的自尊心,饱受折磨却能宽容自己的敌人,在老犹太执行绞刑前为他祈祷,还把家产分给几次三番欲把自己置于死地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其大度的胸怀着实令人佩服。在困难面前,他始终保持着那颗善良的心,苍白弱小的他拥有高尚人格。比起他,再想想自己,不禁汗颜。为了一点点小事,不惜与好友闹翻,整天被一些无聊的事情吸引着,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初三了,该醒悟了!南希也是一个孤儿,她的处境比奥利弗悲惨得多。别说是被好人家收养并查清自己的身世然后继承遗产,就连在母亲怀里的日子也没享受几天。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老犹太拐走当小偷。在肮脏的小巷里,她染上了许多坏毛病,而且是强盗们的得力助手。即便如此,她善良的心依旧没有泯灭。为了保护奥利弗,她与同伴大打出手,后来还去老绅士那儿告了密,最终惨死在自己的爱人手中。在南希身上投射出的是可怜的孩子在被迫误入歧途后的一种悔改,她以死的代价诠释了一颗善良的心,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可见,犯了错误并不可怕,要勇于改正。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浪子回头,金不换。即将奔入初三的孩子们,现在努力还来得及!《雾都孤儿》作为一部小说,其情节具有出人意料而又在于情理之中的戏剧性。奥利弗第一次上街“偷”东西时,那位被偷的老绅士布莱罗正是他父亲身前的好友,,也是后来帮助他的核心人物;而他第一次被迫“入室抢劫”的主人,竟是他母亲的亲妹妹!这一切的谜底都在最后被揭开。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即使在这世界最黑暗的角落,仍会有善良的存在。奥利弗先前的处境够惨吧,但在众人的帮助下,他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自己的心被玷污了,不要埋怨身边的环境有多肮脏,只要你的灵魂足够纯洁,你一定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也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有一定道理,但伟大领袖毛主席生活在那样动荡的岁月里,不是依然成就了一番大的事业,还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总理,不也为后人所称赞吗?所以,决定善恶的权利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最后一点,而是公认的真理——好人有好报,坏人有恶报。老犹太被绞死,赛克斯在逃亡过程中不小心套上活结被勒死,还有蒙克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在得到钱后又去干坏事,最终病死在监狱里。所以希望大家一心向善,不做亏心事,以一颗热情的心去奉献,终有好报。有一种东西,它能使人顽强地活着,高傲地死去,那便是自尊;有一种东西,它能使人在绝境中看到黎明的曙光,那便是希望;有一种东西,它能使人在肮脏的世界里依然保持善良,那便是纯洁的灵魂!1200字以上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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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富人的一种隔阂。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还有什么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1200字以上 高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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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第一次接触刘同的书是因为偶然看到表姐在看,于是就死缠烂打得求她把书借给我。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表姐终于肯把书借给我了。那些个月我基本每天都待在书房,仔细地品味着刘同的书……刘同,一个文字上性情的舞者,就像他说的: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感性的时候理性的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相比他而言,我就差了不仅仅只是“十万八千里”可以说的,也罢,这就是我吧。自从看了表姐给我的书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刘同的文字以及刘同,感觉在面对他的文章时与我对话的不是别人,而是灵魂深处那个沉默的自己。因为他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他的感情就仿佛是我早已想到只不过没有能力用文字描述的。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喜欢自由,爱旅行,向往童真与简单…这是他或者说也是我。说到童真,我就想到自己都奔初二得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看完他的书时,有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本写满了自己心情的日记,虽然这本书说的是献给处在青春迷茫期的我们,但全文我却找不到任何应对青春迷茫或者不解的建议或答案,如果硬要问我为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的就仅仅是因为我知道我的青春不迷茫,而我也早已经想好这辈子要怎么走完这条漫长且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路途…体味刘同文章附带着的清新的笔触时,每每看到某些语句竟然会有种想哭的冲动,呵呵,这个我也不懂为什么了……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共鸣吧…看书的过程中隔壁班的有个朋友把书借走了然后顺带把我在书上写的感受看了一遍,回来直接把我给剖析得那个透彻。奇了怪了,我就随便写了几句话,竟让人看到了我深埋在心底的自己,这个朋友真厉害,分析能力太强了!初二的夏又这样莫名的回到了原点。时常会听到有人抱怨不明白路途前进的方向,人生的意义。我想这样也好吧,至少我们就应该在该迷茫的时候迷茫一下,这才叫青春。而按照刘同的说法,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怎么走,那人生就不叫人生了,叫认命。或许说我也早该认命……谁让我那么早就明白这些。是不是每个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都喜欢思考,对待感情又十分认真?我想,习惯于前者的人一定早于习惯于孤独,因为孤独的人有种习惯叫作自我对话,而于后者,我想说,只要我们对感情认真起来,我们就输了,而我也就常常处在这种输掉的境地……我很庆幸,我在比作者早了十年的时间里就明白了很多东西,关于友情,爱情,亲情,人和事。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能撑起一片蓝天,还不够成熟,不够洞悉世事,但我一直在努力!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初二:雨琦之翼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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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墨脱。莲花隐秘的圣地。在看安妮宝贝的《莲花》之前,我从未听说过世上有墨脱这个地方,更没有在地图上见到过,但却一下子喜欢上那里,那个隐秘莲花的圣地,超脱凡俗。佛家里,莲花是不可取代的宗教圣物,观音与如来的莲花座就是一种圣明的象征,所以听说有一个隐秘莲花的圣地,自是神往。纪善生与庆昭前往墨脱的路充满了艰难险阻,有着路经许多城市乡村都无法面临的危险情况,安妮的描写与叙述让人身临其境。或许墨脱真的是圣地,所以远离尘世,让世俗之人无法接近,也只有庆昭、纪善生、苏内河能够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不是圣地,只是墨脱,到达与不到达都不会有太多的兴奋或是遗憾,因为他们一定会到达。想起那句古老的话,心诚则灵,心若是不诚,即使再怎样身体力行,也无法到达梦的彼岸。所以当许多人都无法到达墨脱而望尘莫及的时候,他们可以不畏艰难地走过一道道阴霾,穿越风沙,划破手掌,坚定希望,一直到路的尽头。他们可以算是墨脱最虔诚的朝圣者。他们的虔诚,他们墨脱的目的地,只因为一个爱字,是爱,不是爱情。当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之间只有爱而没有爱情的时候,我会想到纪善生和苏内河,所以后来看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看着齐铭和易瑶,我想到了《莲花》。纪善生因为年少时父亲的死去,生活在母亲的阴影里,内心苦苦地想要挣脱却又一切顺从母亲,从不会反对什么,不做违背母亲心意的事,即使是要牺牲掉自己的什么。因此他是寂寞的,是他的寂寞接纳了苏内河。他从不和别人交朋友,从不试着接受一个女孩的爱慕,自闭,沉闷,忧郁,与众人隔绝。他和内河同是天涯沦落人,只是不同的是内河勇于接受,寻觅所有,而善生,只会冷漠地拒绝。所以她带着他在夏令营的一个晚上去看蝴蝶,他可以陪她去打掉孩子,他可以和她背对着背睡在同一张床上,他枕着她的长发。后来,即使两个人已经十几年不见,依然通信,见了面,依然谈笑风生。再后来,即使内河死去,唯一可以帮她取走遗物的,仍是善生。他和她没有爱情,却有爱,是彼此一生唯一的朋友,纵然彼此的人生之路,永远地截然不同。善生为了自己工作上的利益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子结婚,几年之后有彼此离开。第二个妻子为他割腕自杀,虽然不曾死掉,可是爱情已经不在了。纪善生不会爱别人,不爱他的母亲,不爱他的妻子,他只会爱自己,如果还有,那就是内河,苏内河。而苏内河,那个十几岁便与一个大她很多的美术老师私奔的女孩,也是不幸福的。童年的过去让她在别人的心里不再贞洁,加上没有父亲的阴影,除了善生没有人愿意和她在一起。内河,她曾轰烈烈地爱过,美丽过,挣扎过,但到头来,最最受伤的,仍是当初爱得最深的,内河。当年幼的苏内河在黑板的角落写下她的名字的时候,善生与她的一生,便注定终将颠覆。几番的风雨周折,寻觅挣扎,爱,受伤,一次次地躺在善生的床上,与善生背对着背,彼此难过,然后黎明的时候,悄悄地离开,又一次寻找没有成果的爱。爱,她一直寻觅,却一直无法得到。两个人彼此温暖,只有爱,没有爱情。因为没有爱情,所以无需彼此折磨,因为有爱,所以善生在内河死后,回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领回她的遗物。有爱而没有爱情的彼此。我相信安妮是想告诉我们,或者是我读到,世间种种万象,也许有些朋友同事同学,只会永远爱你,关怀你,给予你无尽的温暖,为你提供不需回报的帮助,可是,不能给予你爱情。爱情不是爱,爱是一个人的事,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苏内河与纪善生都只是一个人的爱,所以会感动,不会感伤,不为爱情的爱。莲花代表一种新生,超脱凡尘。18岁,不曾有过爱情,不晓得爱情的纯洁,但是,爱的纯洁,感谢安妮,我懂得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