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是需要坚持的1200字以上

梦想是需要坚持的

1200字以上 初二 应用文

两个梦想者,一个是《功夫熊猫》里熊猫的阿宝,一个是《角斗士》里的罗马将军麦克西姆。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群山怀抱的山谷和平谷里。阿宝是一个面店老板的儿子,一只体态臃肿,行动迟钝的熊猫,他在父亲经营的面馆里工作,父亲希望阿宝能继承面馆,然而阿宝却一心想学武功,成为谷中第一的功夫大师。影片一开始出现的就是阿宝在做一个成为神龙侠的梦,而梦醒的时候,当父亲问阿宝做了一个什么梦时,阿宝几番犹豫,回答是——面条。就像每一个普通人一样,我们有时怀有梦想,却因梦想太过遥远而羞于说出自己的梦想。就在阿宝做着自己的功夫梦时,突然传来乌龟大师要挑选神龙侠的消息,阿宝费尽力气走上那么多阶梯爬上山顶去看,却发现山门早已关闭,他想尽各种办法,最后戏剧性的出现在现场乌龟大师的手指前被乌龟大师意外的指定为神龙侠。既然天意如此,大家也只好认可阿宝的资格。然而阿宝不会武功是事实,在师傅几乎绝望而阿宝也对自己失去信心时,乌龟大师坚定的肯定了阿宝的实力。师傅无意间发现了阿宝在为了得到食物时所表现出来天分,并巧妙的利用这一点教会阿宝以武功。然而当阿宝拿到传说中的秘籍后却发现里面是空的,他十分沮丧,在大龙来袭的情况下被迫逃亡,却在逃亡的途中听父亲讲了面条的秘方其实是没有秘方,于是突然悟出了武功的真谛,回到山谷,打败了大龙。整个电影中充满了中国元素,乌龟大师的天人合一,熊猫戏剧化的被指定为神龙侠,空白的秘籍,都有神秘的东方气息。但熊猫的成功,更多的来自他的不懈的努力,在山门关闭的时候,他想尽办法用烟花送自己进去,在被师傅打下山顶后,他一个阶梯一个阶梯的爬回来,在被师傅训练时他的不断的努力,都促成了他的成功。影片所要表现的,也许就是对于梦想永不放弃的普通人最终必然会实现梦想。影片的最后,熊猫最终打败了大龙,当他从殿里走出来时,盖世五侠向他行礼,称他为大师,但也许每一位大师都只是为了实现梦想而不懈努力的普通人吧。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公元180年的古罗马,年老的皇帝完成了他一生中的最后一场战役,奠定了古罗马的辉煌。常胜将军麦克西姆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在战争结束后卸甲归田,回到故乡和家人过田园式的生活,影片最开始出现的就是他的手拂过一片广袤的麦田,那是他心灵中的一片净土。然而现实没有给他这个机会,罗马皇帝指定他为罗马的保护人,负责完成罗马的共和,而王子卡默多斯不满父亲的决定,杀死了皇帝后,王子宣布继任为皇帝,麦克西姆不愿向新皇帝效忠,因而受到新皇帝的迫害。他本已准备放弃反抗,引颈就戮,却为了家人拼命的逃出,然而当他回到家所在的山谷,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被钉在十字架上烧死,他跪下留着眼泪亲吻泥土。一场大梦后醒来,他成为了角斗士。他以新的身份战斗,最终在角斗场上杀死了皇帝,自己也随之死亡。影片的最后他终于回到了那片广袤的麦田,那片心灵的净土。比起熊猫成为神龙侠,麦克西姆的悲剧更像是命中注定,他身为将军,手握重兵,虽然一心想要归于田园,却难免被卷入政治漩涡,而他的忠诚、正义不慕权力,都注定了他的悲惨命运,就如同希腊神话中俄狄甫斯王一出生就注定的杀父娶母的悲剧。但正如俄狄甫斯王一样,麦克西姆同样拥有面对自身命运的勇气。影片场面恢宏,战争和角斗的场面都壮观而血腥。然而除了战争场面和竞技场带给我们的震撼,整个影片中弥漫着的是一种对于生命的悲悯,我想这不仅仅是对于麦克西姆的悲剧,战场上战士的死的悲哀,更是对于整个人类在特定的时代面临自己无法逃脱的命运的无奈的感慨。

两个梦想者,不论是熊猫的成功,还是麦克西姆的悲剧性结局,其实都让我感觉到,虽然处在一定的时代的我们都难免面临对于既定命运的无奈,但我们不应该向命运低头,而更要以不灭的勇敢的心直面现实环境,为着自己的梦想不懈的努力。

梦想永远在路上

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年,他出生在美国芝加哥的黑人贫民窟。二战期间,芝加哥经济萧条,黑帮林立,街上每天都有斗殴和抢劫事件发生。他厌恶这一切,经常会对着天空中往返穿梭的飞机发呆。他想知道,这些飞机飞向何处,外面会有更美好的世界吗?

他问父亲:“我为什么不能飞?”父亲说:“你没有翅膀。”他很沮丧,父亲又说,“孩子,只要有梦想,你也能飞。”

一切的改变缘于一架钢琴。一天,他和小伙伴闯进了一家军械库玩。鬼使神差般,他走进一间小屋,黑暗中一架立式钢琴将他的视线牵引了过去。他走过去,缓缓坐下,手指轻轻触摸那些琴键。那一刻,他热血沸腾,“我的心从此寻找到了一生的方向,那就是音乐。”那年,他10岁,他的梦想是成为歌手。

二战后,他随父亲搬到西雅图市,开始了自己的音乐之旅。由于小号吹得非常出色,他逐步赢得了和爵士乐高手同台演出的机会,继而又实现了另一个突破——全美巡演。那年,他20岁,他的梦想是唱响整个欧美。

当美国满足不了他的雄心壮志时,他继续“迁徙”,来到了世界艺术之都——巴黎。除了演出,他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作曲、配乐样样都令他兴趣盎然。那年,他30岁,他的梦想是成为全能的音乐家。

再次回到美国,他开始进军好莱坞,并且迅速成长为好莱坞大腕们争抢的配乐大师,先后八次获得奥斯卡最佳配乐奖提名。40岁那年,他的梦想是成为全球最炙手可热的音乐大师。

或许是过多地透支了健康,41岁那年,他得了动脉瘤。医生建议他做开颅手术,手术成功率很低,但要活下来,必须冒险去做。所幸,他挺过了这一关;不幸的是,由于手术后颅骨镶嵌了钢夹,他再也不能登台演奏了。人们都以为,他会一蹶不振,但他没有,反而满怀激情地投入到了一项新的工作中。他为一名黑人男孩制作专辑,结果唱片畅销全球,成为历史上销量最大的唱片。那个男孩就是后来的天王

巨星迈克尔·杰克逊。他邀请斯皮尔伯格执导电影《紫色》,大胆起用了一位毫不知名的黑人女演员。这个女孩叫奥普拉·温弗瑞,后来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主持人。50岁那年,他的梦想是帮助别人实现梦想。

此后,他在演艺圈的影响力无人能比。他曾汇聚全球百名当红歌星,演绎歌曲这首歌,被称为20世纪最有意义的歌

曲,共筹得5亿美元善款,全部用于非洲赈灾基金。从这首歌开始,他坚持身体力行,把大部分时间放在慈善事业上。60岁时,他的梦想是慈善。

年,他与季羡林、何振梁、李安等各界人士被聘为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艺术顾问,先后多次来到北京,忙碌了好一阵子。奥运会结束后,记者问他,北京奥运会哪一点令你印象最为深刻?他脱口而出: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这也代表了他现在的梦想。此时,他已年过70。

他叫昆西·琼斯,被誉为西方现代音乐的教父。有人问他,你早已功成名就,为何从不停下脚步?他说,因为我的梦想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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