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可安
北墙屋檐下曾经有过一个并不精致的鸟窝,窝里住着一只麻雀。这只麻雀不知为什么要独自在这儿做窝(大概原因也只有它自己知道了),我们也懒得去追究,只是在它飞来的时候和这个小可爱一起逗趣儿,称它为“可爱的安家者”,久而久之便成了“可安”。可安是一只成年麻雀,羽毛又滑又直顺,像是被洗过似的;除肚皮和腋窝部分是白色的之外,其他部分的羽毛都是由各种深浅不一的褐色组成的,色色鲜明,片片整齐,仿佛一位绅士穿着华贵的宫服一样,十分惹人喜爱。
我们早已和可安熟识了。每当经过屋檐时,可安就会在我们头上跳“梅花桩”,跳一阵子后飞走,再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你头上俯冲下来——就为这个我们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因为它的速度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时而慢的像羽毛,时而快得像导弹,令人猝不及防。
有一天,我很不幸地成了第一名“受害者”。那时,可安正在我头上蹦来跳去,东啄啄,西啄啄,接着拔下一根头发来,扯得我生疼。打那儿以后,它就开始向其他人进攻:要么拔别人的头发,要么扯别人帽子上的线头,然后全部叼回窝里去……
不久,我们就发现可安的窝里又多了一只毛茸茸、胖乎乎的小麻雀。那只麻雀羽毛蓬松,毛色还很黯淡,一看就知道肯定出生没多久。过了些日子后,小麻雀的体型比以前大了一些,但羽毛还是老样子。这时当我们再经过那里的时候,可安就会梳几下小麻雀的羽毛,大概是在和我们打招呼吧。
又过了一个星期,当我们一起去看望它们的时候,却发现小麻雀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而可安则背对着小麻雀,把头埋得很低很低……这就如同我们的“白发人送黑发人”,有哪一个父母不心痛啊!
在我们初步判定小麻雀是被摔死的之后,就开始为小麻雀隆重地举行火葬。当瑶瑶颤抖着点着架着小麻雀的架子下的柴时,我们都不由自主地黯然泪下。这时发生了一件让我们出乎意料的事:可安突然身飞来,大声鸣叫着,发疯似的朝小麻雀扑去。眼看红色的火舌马上就要舔到小麻雀了,可安还是义无反顾地向前冲去,把头贴到了小麻雀的肚子上……然后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因为它们已经完全被火包围了。“不管了,救命要紧!”不知是谁喊出了这句话,引得我们立刻兵分三路:我和另外两个人去扳开工地上的水龙头,还有两个人接水管,剩下三个人分别从三个方向去扑灭已燃起三尺的火焰……火终于被扑灭了,木架也烧成了炭架;架上的可安翅膀被烧焦了一块,肚皮上白色的羽毛看上去也成了灰色的;那只小麻雀则完好无损,被母亲紧紧地搂着。
我们本想把它们分开安葬,做一个“母子墓”,可接下来的发现更加让我们出乎意料:可安那双翅膀分开后依然略抬着,仿佛还在抚摸着自己的孩子;它的头依旧低垂着,仿佛还贴在宝贝的肚皮上……仿佛时间也被它定格在了这个初秋的下午。我们颤抖着把可安和小麻雀装在一个精致的木盒里,临放之前我们还不忘把它们按原姿势放在一起——否则,我们就真的太对不起可安了。
泥土混杂着我们的泪,一点一点洒落在木盒上。即使在天堂里,它们也不离不弃。
从那以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有新的麻雀光顾那个曾经温暖的窝。现在再回想可安翅膀上的那块烧焦的皮毛时,它似乎变成了心的形状……
(附记:那个窝已经被人扫掉了,也再也没有麻雀去光顾那了。我们用塑料板和泥、花草做了一个房子,房子上还开了一扇大门。我们希望能有更多麻雀再去光顾那里。)
麻雀的世界
从小时候起我就非常喜爱麻雀,我喜欢看麻雀在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我喜欢看麻雀在土堆里玩耍嬉戏,我喜欢听麻雀在树枝上唱出的美妙的小曲。麻雀给我的感觉就是:活泼可爱,机灵小巧,又恨淘气,我想在麻雀的世界里有的大概都是欢乐了吧!
夏天里的每个清晨,我迷迷糊糊还在睡梦里的时候,窗外树枝上的麻雀辩护唱起清脆的小曲,把我从梦中唤醒。
打开窗户,把头向外探去,麻雀们都在树枝上叽叽喳喳的叫着,仿佛在向我道早安,它们在树枝上跳着欢乐的舞蹈,好像是要邀我一起跳舞呢!
不一会儿,它们又钻进土堆儿里,开始淘气的打起滚儿来,不时的还撅起那尖尖的小嘴儿,你啄我我啄你的玩耍嬉戏。
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走进,生怕一不小心就吓跑了这群小可爱。我在一旁静静的端详着,它们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看的津津有味,。看着看着,渐渐地我仿佛成了它们中的一员,和它们一起玩耍嬉戏,抢啄食物,在土堆里打滚儿。
然后,我和小麻雀们一起飞到了小溪边,和小溪欢乐的玩耍着,喝了几口清凉的溪水,有开始叽叽喳喳的唱起歌来了。忽然,看到一只肥肥的小虫慢悠悠的爬过,一只眼疾手快的小麻雀一下子扑了上去,捉住了小虫,优势一片欢乐,大家一起拥上去分享胜利的果实。
接着,有传来了一片叽叽喳喳的声音,抬头向空中看去,原来有飞来了一些伙伴,大伙儿赶紧飞起来迎接伙伴,大家都散乱的飞在空中,显得和随心所欲。是啊!可爱的小麻雀们飞得确实没有燕子姐姐们那么有秩序,也没有鸽子大叔飞得那么有技术。不过,小麻雀们菲的就是那么自由自在,开心快乐!
许久,我晃了晃脑袋,终于醒过神儿来了,麻雀的世界,真是令人回味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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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麻雀今天,我原想平平常常的过,但事实往往出人意料。告诉你们!在本篇文章中将出现一位新人物,然儿,这位新人物也将是这次的主角。不知不觉,已是上午的第四节课了!突然,戴老师从门外走了进来。老师为什么要进来呢?这个问题很快就在我的脑子里浮现出来。从老师的表情上根本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然而,老师的那双慧眼却显得深不可测。这一大堆的疑问很快便会有答案,很快便能让老师做出解答。终于,老师开口了:“隔壁五(1)班的辅导室里有一只小麻雀。他们说这只小麻雀是自己飞到楼中,撞下来的。所以,它的脚骨折了。”老师刚说完,一些消息灵通的同学门便像麻雀一样开口了:“老师,不是的!其实是隔壁的同学抓的!”“是呀是呀!我也看见了!”“那只小麻雀实在是太可怜了!”有些懂事的同学知道这样的话老师会生气的,于是便让同学们快点静下来。同学门也十分配合,很快就没有声音了。老师接着又说:“我们将仔细观察它一下,但一定要小心,千万别把它再弄伤了!”同学们一个劲地点头,老师也就相信我们了。老师让一位同学将小麻雀小心翼翼地捧过来(这次的主角就是它)。有让另一位同学在小麻雀的身子下面垫上一张纸头作舞台(其实是怕它拉屎拉在桌子上)。同学们一见到它就被它的可爱给迷住了。只见它:身长约10厘米,身穿一套褐色外套,上面还布满了圆圆的小斑点。小小的头上嵌着两颗小芝麻——这就是它的那双小眼睛。尖尖的嘴是它的致命武器。有些观察仔细的同学看见它的嘴下面有许多细小的白毛,我猜想这个大概就是它的胡子吧!整的一看它的外形就像一枚导弹。不知为什么它的左脚一直不停地抖动着。哦!对了!它的脚已经受伤了!此时此刻,同学们都以同情的目光看着它,又只见它:眼中闪烁着一种凄惨的目光。我似乎又看见了它的眼眶里已经被泪水给湿润了。它的头不停地动着,眼睛不停地搜索着。这到底是为什么?我想大家一定也都知道原因了!是因为它害怕!它害怕我们!这使我又联想到它在平时的生活中一定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它是多么的弱小!多么的可怜!老天为何如此不公?我多想养它啊!让它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哪怕只有一天!就一天!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三点,第一是因为它需要的不是我,而是自由。它在人们的手中可能永远都找不到“快乐”,只有让它回归大自然,才能让它得到真正的快乐!第二是因为如果我真的能收养它,而且它也愿意呆在这儿的话。那又怎样?我不能光为自己着想,应该想想在家里等着它的家人啊!它们一定在家里等了它很长时间了。你想想,如果等一个人,而到最后却依然未能等到,那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呀!另外一点则是,我一人也只能挽回这一条性命,而其它的生命我却无能为力。在这里,我只有一种方法最有效,我希望所有看过这篇文章的人都能帮助我,请你们向所有人呜呼:请人类不要再破坏环境,不要再捕杀无辜的小动物了。因为它们和我们一样,一样有着生命,一样有着自己的家庭,我们没理由去剥夺它们的生命。地球是大家的,我们人类不能这么自私,不能这么蛮不讲理,将地球占为己有。我想:如果有一天人类能和小动物们一起生活,那该是一幅多么美好的景象啊!我真希望有这么一天的到来!也希望这一天能快点到来!黑龙江佳木斯十九中学初一:武京桥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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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秋雨淅沥地下着,阴沉的天空,同样有着阴沉的心境。四楼的阳台被乌黑的防盗网封得严严实实,站在里面的我像一只被囚禁的小鸟,看着楼下熙熙攘攘。飘落的雨滴透过冰冷的窗洒到我的脸上,一阵寒噤后便退回了房间。我的邻居是一个老头,秃顶。喜欢一个人在阳台歇息,抽根旱烟,吐出一个个烟圈圈。尽管是单身,到也乐得自在。楼下是个仓库,整天啤酒运来运去。中国落后,所以确实还不是所谓的“机械操作”,瓶内的液体多少不均,酒瓶碰撞传出一个个不同的音符,便有一道优美的旋律,象雨天的灯光一样向四周传散开来。楼上也是个和我一般大的学生只是与我不同的是,他自允为“时尚一族”而我则像个大龄青年。我喜欢安静,喜欢古典音乐,他则爱进出喧闹的KTV。我知道,我们两个是不同世界的人,我讨厌过分追求物质,我也知道,他的精神世界一无所有。我渐渐开始疏远他,而他似乎也不喜欢我的刻板。清晨,我拿上牛奶和几本书,他便背上挎包,从我身后冲过。我从雨中走来,带来一丝伤感。自多年前的一幕,我已习惯了一个人生活,请轻轻的来,静静地走,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身心的宁静已经替代了往日的嘈杂。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喜欢身处闹市。只是与往日不同,与其融如其中,我更乐意寻找一种自我的宁静,远离世事的感觉。安乐,是众所追求的事物,古今中外多少人赞颂,几年来,我渐渐发现心中对安谧的渴望已经渐渐侵蚀了我的心里。坐在阳台边,默默看着隔壁的老头,没有过多的情绪,心如止水便无所谓悲或喜。世界就像一太黑白电视机,没有颜色,也没有声音,只有一个个小丑般的人物在手舞足蹈。我知道他也看见了我,没有动作,没有语言,他似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一盏烟后,便转身径直向屋内走去。安详,那年是在三年前,他老伴去世那天。她躺在床上,沉沉睡去,就一直没有醒来,安厝前,我去过他家,那是一张熟睡的脸,然而却苍白,死寂,屋内除了几朵白花,还是很久以前就摆在那儿的几件摆设。人们在她床前静静的站着,像一尊尊雕像。这种超脱一切的深沉,成为了D栋4楼的格调,散发着深邃的气息……我在雨中漫步,感受着雨的宁静。于是,将伞丢在一旁,我喜欢自然的感觉,就象身在森林里,身靠大树,深呼吸,然后发现,城市雨季的空气也清新……但雨季依然是雨季,给人那样的空洞,使一切都传散得那样悠远。教堂的钟声响了九下,我知道,又有一个灵魂飘进了天国。我猛地一楞,竟站在原地,再也无法走动。细雨飘落到我的脸颊,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路还长。我轻轻地抬起右手,雨丝落在我的手上。似乎很久没有这样茫然了,我来到湖边,很久不见,湖里的倒影削瘦了许多,我对着他笑,冲他招手,突然觉得十分滑稽。心里一酸,眼泪不觉中落了下来……天晴了,多日不见的太阳露了出来,彩虹也出来了。我再一次走出阳台,强烈的光束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突然发觉周围竟然那么的生意昂然。先前的不快也似乎烟消云散,我豁然地冲下楼,冲到了院子的草坪上,沉沉地躺下……每天都会是这样晴朗吗?那么,明天又会是怎样?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睡着了,太阳照在我的脸上,我睡得很香,也睡得很沉。1200字 高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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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放弃了工作。他带她回了老家。那是她根本没见过的海。原来,海是这个样子的。海是蓝色的,天是白色的。空气里还有温暖的,明亮的阳光的颜色,带着黄黄的暖意充斥在海滩中。这天是夏。空气很热。从那渺远的边界那里刮来了冰凉的带咸意的海风。海水打在脚踝上,退去,一种凉意漫上,也留下脚踝上一颗颗白白细小的晶莹。光是热的,风是凉的。吹散她一头轻巧柔顺的短发,吹动她一身轻薄白色的夏裙。那边的在奔跑的小孩子们都指着她尖叫:那是城里的小孩!好白!她是城里来的。而此处是她的故乡。她闭上眼,深吸一口带湿润而温热的空气,从未觉得她内心如此平静。而此处是她的故乡。她已回到了她的故乡。“爸,我的匣子呢?”安摇了摇她的爸爸。阳光透进来的影部分被帘子碎一地。这里开窗,听不到海声。这个家太过安静。整个家过于安静。“那个匣子我扔掉了。妈妈的东西,别天天抱着听着。什么也没有。人要向前走。”爸爸懒洋洋地看着窗外。窗外是海。“人活一辈子只是生命的循环。”海,平静地喧嚣。它无声地退去,又沉默地漫上来。人活一辈子只能是生命的循环。“海的出现比人类早了多么久;我想过循环或许才是世界的永恒。它涨潮又退下去。它起起落落,不知道又将这样多少年。”爸爸对安说,“一个人死了,她的孩子会或者;不论她给世界带来了什么,对宇宙来说,不只是将生命循环下去吗?有下一个人的生,老,病,死。”他疲惫地闭上眼睛,“你的妈妈呢?她不过是走得早了点儿。她的使命已然完成了。”安静静地听着。她沉默了。她觉得自己懂了一点儿。却也再说不出什么。好像不那么想找到匣子了。那只是个匣子,那也不是妈妈。虽然那是她的朋友,光。但是,向前看。过去的一切没那么重要了。安盯着地上的碎光,已经没有力气挪开眼睛。她好怕自己会惦记妈妈。惦记妈妈的爱,惦记妈妈的歌声,惦记妈妈长什么样子。她走了出去。爸爸打开那个钱匣,里面的女声便叫着:“安,安......”他叹了口气。小钱匣是不能充电的,他怕以后不能再叫了,女儿会很失望的。钱匣里是有一声录音,一直呼唤着安的,是妈妈的声音。他把它锁好,出门去找安。天已要暗了。余晖映得海的远方是金黄色的。渔船们已都回来了,爸爸在海滩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沙子还是温热的。风吹过来,很舒服。他远远地看见女儿在大石头的后面睡了。石头上有些很小只的蟹,全藏在乳白色的蛎壳里。石头下有一小汪一小汪的海水,清的,退潮时留下来的。走过了那层沙砾,靠海的那侧沙干净又绵软。沙里没藏什么石头,只有海滩下面会埋有一颗颗黑或蓝或白的圆润冰凉的石头。这个时辰海边不热。睡觉很是舒服。风吹得有些凉了,光却是暖的。生命在循环。光永远都在。他看见女儿的脸有点湿了。都会好的。他笑了。生命要向前看的。若世界给了你伤害,只愿他的女儿此刻梦境清浅,幻灭无声。海无声地退去,又沉默地漫上来。12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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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之将,安可一世长安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着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旧唐书·音乐志》他是令周国将士胆颤的地狱修罗,才武而面美,常驻假面面敌。有胆勇,善战斗。他的美,超凡脱俗,令人为之动容,他是那种飘逸的俊美。史载他长得“貌柔心壮”,用今天的话讲,可能就是个皮肤白皙,眉清目秀,颇有“中性”之美的“花样美男”。可是在看似柔弱面貌的背后,他还拥有一颗“奔腾”的心。毕竟,他所处的时代,他所在的位置,都不允许他柔弱,否则人生的格局太过狭小,成功的机会也太过渺茫。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北齐政权所处的客观大环境使之然。另一方面,身为崇尚武力的高氏皇族的后代,兰陵王要想在众多的族室兄弟中脱颖而出,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军功。后来,就有了那场着名的战争——邙山之战。这时,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兰陵王高长恭的面具了。之前也曾说过,兰陵王俊美异常,可是,他不喜欢因为相貌俊美柔善,在战场上对阵时,受到敌手的轻蔑。为此,他不得不命人制作了一些面目狰狞的“大面”,每逢出战时,都戴在脸上,以此达到威慑敌手的目的。在唐朝崔令钦的《教坊记》曾写道:“大面,出北齐。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以威敌,乃刻为假面,临阵着之。”的确,在那个地方割据、连年战乱的岁月里,作为王公将相家的子弟,这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这场史称“邙山大捷”的战役,终以周军完全溃败,齐军全面胜利而告终。兰陵王也因此一战成名。兰陵王也正是凭借赫赫军功,渐次升至太尉、大司马、太保等高官要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功高盖主,祸必降之。人生辉煌的顶点,往往可能是悲剧开始的起点。公元565年的一天,高纬在与兰陵王谈及邙山之捷时,颇有人情味地说道:“入阵太深,失利悔无所及。”兰陵王听到自己的皇弟如此心疼自己,内心不免激动,深情地回了一句,“家事亲切,不觉遂然。”正是这句表亲近、表忠心的话为他招致了杀身之祸。史载:“帝嫌其称家事,遂忌之。”因为在高纬看来,家事是我高纬的,不是你高肃可以随便说的。开始猜忌拥有兵权的兰陵王是否想取而代之,想把“国事”变成“家事”。兰陵王说错话后,深感大难将至,尽管一再低调行事,刻意淡化自己,但终是躲不过“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悲剧宿命。后被赐毒酒,将一饮而尽,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个乱糟糟的世界(历史实情)。但是,结局并未如此,这时我们该提出电视剧中的小怜了,冯小怜也是郑儿,历史上郑氏是兰陵王的妻子,这里却成了一代妖后,祸国殃民,仰慕兰陵王不成,因爱生恨,却在兰陵王将死之时出手相助,救起一命,兰陵王决定归隐于市井,化身黑衣人扶弱救贫,深得民心,这时我就不得不提出,一代天女,杨雪舞,这是这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兰陵王之妻,宇文邕深爱之人,民间传言得天女者得天下,她就成了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她曾在成年之前见过兰陵王,后来因为兰陵王不得不卷入其间,遇见了韩晓东,却又在不经意间进入了战场,因为天女的身份,参与其间,谱写了一场与兰陵王的凄美爱情,最终在得知兰陵王是黑衣人的面目下,为救兰陵王一命,而死于箭下,兰陵王泣之。北齐之将,生于帝王之家,皇位矣,安可一世长安?辽宁葫芦岛葫芦岛杨家杖子开发区完全中学初二:夜雨声烦1200字 初二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