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世传奇(一)身世_1200字
北风呼呼的吹着,破旧的房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破旧的房屋中有一家三口,正坐在温暖的火炉旁烤火。炽热的火苗跳动着,一张布满皱纹的脸颊明显的显示出来。
“哎,这年头真不好过,都怪新任的君王,点都不注重我们这些生活在水生火热当中的人民,”坐在火炉旁的男人叹息着,眼神十分阴沉。
“孩子他爸,别叹息了,在这样抱负都没用,只有改变这个国家才能使我们解决现在的危机,”一位抱着孩子的女人安慰道。
她怀中的孩子熟睡着,红润的小脸使他显得十分可爱。“只是我们的孩子太困难了,这么小就过着这样的生活,这也不能挂君王,是他的那些大臣腐朽,一天只知道吃喝玩乐,”女人说着,摸了摸怀中的孩子,眼神流露出一丝悲伤。
“砰”
破旧的房门被几个黑衣人踢开,火炉旁的男人急忙拿起一旁的剑,与他们对持着。
“看来头说的没错,这确实是要造反的人民,快下手杀了他们,以绝后患,”领头的黑衣男子道,随即像男子一剑斩去。
男子急忙闪开,巨剑砍在了房门上,破旧的房门被一剑斩破了。男子怒目圆睁的看着众人,眼眸里跳动着凶猛的火苗。“孩子他妈快走,记住,一定要让孩子安然无恙,”男子怒吼道。
”那你怎么办。““没事,就他们几个还不能将我斩杀,你快走,我给你脱延时间。”
女人抱着孩子哭着重后门跑了出去,泪水滴在孩子的脸颊上。熟睡的孩子似乎被惊醒了,呆呆的望着他的母亲。
“哗”
女人下意识的向后望了一下,眼神十分空洞,男子的头颅被一位黑衣男子斩了下来,鲜血顿时狂飙,将房屋染红。
“咚”
女子被摔倒在冰天雪地里,黑衣男子们听到了动静,急忙向女子的方向奔来,看着他们的身影越逼越近,女子只好将怀中的孩子放在雪地上,赤手空拳的向黑衣男子们跑去。
“大哥,这女人不要命了吗?”一位黑衣男子道。“既然她这么想下地狱,那么就送她去吧,哈-哈-哈。”
“哗”
女子的手臂被一位黑衣男子斩了下来,顿时将周围染成血红色,可是女子并没有吭声,因为她只要叫一声,孩子就会大哭起来,脱开母亲怀抱的孩子十分敏感,为了让孩子保命她只能这样做。
“没想到你挺坚强的,那就给你个痛快,”黑衣男子恶狠狠道。手中的剑向女子的头斩去。
“哗”
女子的头颅被斩飞了,落在孩子的面前,孩子呆呆的望着母亲,却不知道她的母亲已经丧命了。黑衣人们见的手了,便急匆匆的退去。
雪还在下着,在雪地中却出现一位年老的身影,将雪地中的孩子抱起,向他们的村子走去。
数小时后……
老人抱着孩子走进了村子里,大家都向老人投来异样的目光,“村长,这孩子是那来的,他没有父母吗?”大家都问道。“他的父母已经完成了光荣的任务,直到最后还在与腐朽的帝国争斗着,”老者平静的道,将孩子抱着走进了他的家里。
望着怀中的孩子,老者只能替他默哀,“孩子,这个帝国就是这样,不要怪你的父母,都是贼人的所作所为,放心,我一定会将你们抚养成人。”
(未完待续).....
初一:张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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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倾城(第七章)_750字
第七章
刚走进房间,千羽圣雪便环视了一下四周,啧啧,还真是高档啊!果然不管是什么时代,有钱就有好待遇,不过,在这个世界,更加重要的还是实力。
想到着,千羽圣雪的眼不经暗了些,她的实力,还是太弱了。
两个满脸堆笑的门卫说道:“公子,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叫我们。”“嗯。”千羽圣雪答道,就听到背后的关门声。
门卫在外面相视一眼,这下嫩大赚一笔啦!可他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刚才做的是典型的引狼入室!
千羽圣雪一个闪身上了床榻,立即丢了一个果子在嘴里。不错不错,不愧是上等的房间,绝对是观赏歌舞和...太子的好地方。
“依儿见太子今日如此尽兴,愿为您舞一曲。”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
依儿?!
千羽圣雪猛的一抬头,见一女子跪于地上。
那女子一袭大红丝裙领口开的很低,露出丰满的胸部,面似芙蓉,眉如柳,一双勾人的眼,那单薄衣物下的身子若隐若现,好一个美人。这不是云圣依是谁?
千羽圣雪眼中闪过一丝阴暗,云圣依,云家二小姐算得上是云圣梦的跟屁虫,这云圣依表面上柔柔弱弱,心机却深的很,背地里也没少对云圣雪殴打过。
云圣依前面的男子坐于金椅之上,银边黑色蟒袍,金冠束发,一派贵气,最前面的不就是那太子西门煌,而他怀中的人不正是云夕国第一才女云圣梦吗?这张脸就算化成灰她都认得出来。而后面站着的正是她那个“好”爹爹云晖。
千羽圣雪半眯着眼,很好,很好,人都到齐了。
“好,来人,备琴。”太子心情明显很好。
“谢太子。”
跳舞?琴?!千羽圣雪嘴角提起一个弧度。从乐器房去太子那似乎要经过她这里呢。又抬眼望了望云圣依那若隐若现的身子,这是在勾引谁呢?
脑子飞速的运转起来,千羽圣雪脸上的笑意更浓了,立即闪身出来房间。
题外话
猜猜千羽圣雪要干什么
啦啦啦
初一: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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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世传奇之复仇之刃(三)地狱式训练!_2000字“砰”飞流直下的瀑布水流击在岩石上的巨大声响,令人听了心惊胆战。在一块岩石上,屹立着一位男孩,任强大的水流冲刷着他的身体。“师傅,我有点不行了,能不能休息一下,”从岩石是传来一声软绵的声音。一位壮汉正在一旁注视着男孩,此人不正是被星羽给玩弄一通的壮汉吗?“啊,行了,下来吧,休息一下,恢复恢复体力,不然一会会撑不下去,”壮汉开口了,随即便示意男孩下来。男孩从巨大的岩石上跳了下来,此人不正是星羽吗,这时的他已经没有平常的活力了,到处都是遍体鳞伤。可是他的目光任然十分坚定,丝毫没有退缩之意。“师傅,撒拉米去哪了,怎么我没看见他?”星羽摸了摸后脑勺,问道。“因为你们俩的能力不同,所以我给你们两个的训练也不同,他这会应该还在砍柴吧,”壮汉说完,又拿着他的酒壶痛饮。“砍柴?不会吧,师傅不会脑袋发热吧,”星羽感到很困惑,都是实力差不多的俩人,为什么他会去砍柴。“别胡思乱想了,我叫他砍柴是另有用意的,他的力道掌控的还差,必须锻炼他控力能力,”壮汉回答了星羽所想的问题,又继续喝起酒来。“喔,对,的确是这样,他和我交战时,虽然有一身蛮力,但力道还是有点欠缺,看来师傅的实力不简单,竟然能用这么简洁的办法取长补短,“星羽望了望壮汉,渐渐的笑出声来。”小子,你笑什么,是不是又讨死了,去,再去给我站一小时,不然有你苦头吃,“壮汉怒道,收起他的酒壶,把星羽又推到岩石面前。望着高耸的岩石,星羽渐渐冒起冷汗,“师傅,今天可不可以休息,明天加倍吧,”星羽苦笑道。“不行,今天做了,明天加倍,这是你自己说的,快上去,”壮汉笑着催促,星羽感到很无奈,但他毕竟是师傅,不能违背命令,只好爬上岩石,继续被强大的冲击力施虐着身体。壮汉望着星羽,嘴角渐渐泛起笑容,“这小子,以后的成就恐怕会很惊人,坚定的信念,强大的毅力,这都是他的强大之处,加油,星羽,师傅看好你。”星羽继续在那训练,壮汉慢慢的向住处走去。“1,2,3,4……97,呼,好累啊,师傅真是的,叫我来砍柴,明明是他自己想偷懒嘛,”手举巨斧的男孩埋怨道。“好啊,小兔崽子,又在背后说为师的坏话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从男孩身后传来一声叫骂,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男孩惶恐的回头,发现是自己的师傅,立马丢下斧头跑到一旁躲着。“怎么,被我吓到了,哈哈哈,你那样子还真可爱,快出来吧,为师又不吃人,”壮汉笑道。被吓走的男孩不正是撒拉米吗?“师傅,别吓人啊,差点把我小命都吓没了,”撒拉米从一旁向壮汉走去。“你训练的如何啊,我来看看有什么长进没?”壮汉问道。“长进很大,我感觉自身的力气似乎有增长了,”撒拉米双手握了握,严肃道。“这不是你的力气增长了,而是你的控力能力增强了,不然你以为我叫你在这干嘛,去把那把重32斤的巨剑提过来。”壮汉用手指了指匠铺门前挂着的那把巨剑。撒拉米向匠铺走去,将挂在墙上的那把巨剑取了下来,单手提着。撒拉米发现,以前提着都很吃力的巨剑,现在居然这么轻松。感到这份惊喜,撒拉米又提着剑挥了挥,发现一点也不吃力。“师傅,这是怎么回事,我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撒拉米将巨剑插在一旁,问道。“看来训练有成果了,你去瀑布旁,把星羽叫过来,我要考验考验你们的实力。”“是!”“轰”瀑布击在水流上的巨大响声将前去的撒拉米下了一跳,撒拉米急忙缓过神来,看见星羽正站在中心处被水流冲击。望着这一幕,撒拉米心头一惊,“星羽居然是这样训练,这股强大的冲击力,如果是普通人被冲击一下,怕立马就会丧命吧,”撒拉米在瀑布旁喃喃自语。“星羽,快下来,师傅叫我们俩过去,有新训练,”撒拉米大叫道。正在修炼的星羽听到了撒拉米的声音,急忙从岩石上跳了下来。“喔?什么事?”“不知道,但我猜不一定是好事,快走吧,不然迟了又要挨骂。”“嗯。”“师傅,你叫我们来有什么事?”星羽问道。“这几天你们俩修炼的都不错,是该给你们下任务了,去村长的东边,那有一头虎形危险种,去把他猎杀了。”“什么!”两人心头都是一惊,但是师傅发的命令,不得不执行。“星羽,给,你的剑我修好了,撒拉米,那把巨剑就送你了,这次的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听到没有。”壮汉威严的命令道。“是”村长东边,到处都是密林茂盛,在去往危险种的小路上,星羽和撒拉米都十分谨慎,因为这次任务一失败,他们俩只能丧命。“星羽,这密林好恐怖啊,不知道师傅怎么下这种命令?”“既然师傅都已经下命令了,那我们只好执行,师傅这样做,一定有他的用意。”初一:张蓝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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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马传奇_1200字有一匹全身银白,动作敏捷若云中仙鹤般的千里马,在一次次的鞭打与蹂躏之后,在也看不见他那矫健如飞的身影;在也听不见他那声如波涛的嗥鸣;在也闻不见他那鬃毛间的气魄。在也,在也找不到了……上天总是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开启一扇窗。上帝听说了他的遭遇,掩面哀叹:“今晚天上又会多添上一颗血红色的冤星。”转念一想,不行!我要自己造的孽自己负责,哎,谁让我,谁让我如此无能,只会给天界与人间带来悲剧?于是,上帝亲自到囚魂阁,把几乎已经奄奄一息的他轻轻地扶倒榻边,满脸怜惜地说:“你以后就住在这儿吧,没有人可以侮辱你。”说完,上帝唤来侍者要好生侍侯着,侍者小声答应着,不时地用眼睛瞟着靠在榻边轻轻呻吟,柔弱如女子般的他。上帝走了,侍者也跟了出去,在上帝耳边神色慌张地一句话重复了很多遍。上帝好像永远不会回来了,哼,最好他们谁都别在回来,眼不见心不烦。他歪着头,一边轻轻地吹着还在化脓的伤口,一边胡思乱想着。侍者的前世是个在凡间平凡但生性善良的乖乖女。门再次被打开了,侍者唯唯诺诺地低着头,小脚踮着走来,一语不发地站在他的榻边,紧捏着的手心都攥出了汗。半个钟头过去了,他们俩谁都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又过了半个钟头,侍者有点儿忍不住了,刚要开口说话,只见他用一只手(升到天界的灵魂都会化做人的模样)一点一点支起身子,脸上表现出要喝水的神态。侍者早已瞧出,可他却用手挡在榻头上,随手扯了榻旁玉柱边一棵玉树的枝(玉树的枝比凡间的树枝要粗但要更脆)。“哎,小――”,“心”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地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声音。玉树枝碎了。“怎么啦?怎么啦?出什么事儿啦?”,一个身材臃肿,脑袋像扣在肩上的水桶,两只猪蹄似的手在深色真丝绸的袖子了扒了扒了的就像给一头猪扇一个耳瓜子,脸上的肥膘忽悠忽悠直忽闪一样。其实这头猪,不是,这位仙。是天界臭名昭着的“闲事烦”(爱管闲事,招人烦)。但他在天界的地位相当于中国古代皇宫里的太监头。“到底怎么啦?是不是你没侍侯好渊捷少爷?没用的东西!”渊捷是千里马来世的名字,他的来世代表他将会托生在一个富贵人家。“我……”侍者揪揪着嗓子从嘴里蹦出个字。“你赶紧给我滚出去!”,“闲事烦”在说“去”字的时候,吐沫星子从他两颗长了蛀虫的大板牙的牙缝里喷出来,全喷到他那根指着侍者的“腊肠”上,满脸怨恨的渊捷和脸憋得通红的侍者同时笑出了声儿。“闲事烦”一见他的主子都这样,他也会见风驶舵的巴结渊捷:“少爷,我这就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苯手苯脚的死奴才!您吃好喝好,我就不打扰您歇息了。”说着,“闲事烦”就掐着拧着地把侍者拽了出去,门被轻轻关上了。按理说,渊捷现在应该大快人心地露出笑容,可他连嘴角都没动一下,相反,他倒呆呆地蹭到榻上,什么都说不出来,胸腔里的主宰物质倒是疼的厉害。1000字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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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官逼民反的英雄传奇_1200字中华民族有有五千年历史,沉淀出多少厚重的文化经典。《水浒》,便是这厚重文化经典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它叙述了在那动荡不安的北宋末年时代,一群好汉被朝廷奸臣所逼,聚义梁山,除暴安良的故事,凝聚着作者对当时那个朝代制度、思想方面的思考与认知。翻阅这本书,多少荡气回肠的故事,如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图景,呈现在你的眼前,震撼着你的心灵。《水浒》,没有《红楼梦》缠绵悱恻的儿女情长,没有《三国演义》中各人惊心动魄的权术、计谋、智慧的大比拼,亦无《西游记》层出不穷的有趣情节。它所有的,是那敢爱敢恨的勇气,是那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义薄云天,是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格。在梁山这充盈着侠义之气的土地上,一百单八将,劫富济贫,胸怀天下苍生,共谱英雄颂歌。《水浒》中的人物形象刻画得简单明了,却又十分真实,使人眼前仿佛出现这么个人似的。如描写及时雨宋江:“眼如丹凤,眉似卧蚕。滴溜溜双耳垂珠,明皎皎双睛点漆。唇口方正,髭须地阁轻盈;额阔顶平,皮肉天仓饱满。坐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若狼形……”如此,施耐庵变将宋公明的外貌形象呈现在在读者眼前,勾勒出一个仗义侠气、平善、有济万民之胸襟的志士形象。还有隐忍求全的豹子头林冲、粗中有细的花和尚鲁智深、勇猛忠毅的黑旋风李逵,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嫉恶如仇的行者武松等仁人志士,个性都十分鲜明,深入人心。《水浒》虽描述的是震撼人心的英雄故事,但它的思想主旨始终盘踞在一个中心点上,那就是对于朝代制度、治国安邦理念的思考。北宋末年,朝廷乌烟瘴气,奸臣互相勾结、把持朝政,百姓民不。梁山泊上的一百零八位好汉,正是因为被宦官所逼,一再退让却最终忍无可忍之下,被迫落草为寇,一步步走向反抗的道路。譬如林冲,他原是一位安分守己的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规规矩矩的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却无缘无故被高太尉陷害,致使家破人亡,走投无路之下去了梁山。他们都是被逼无奈才铤而走险的。但即便落草为寇,他们仍然以救济天下百姓于己任,见义勇为,路见不平即拔刀相助,行侠仗义,慷慨大方。在梁山好汉座次排定之后,梁山泊的事业达到顶峰,但之后便开始走下坡路,逐渐衰亡。朝廷为了平定梁山泊,便劝诱宋江招安。招安,即为投降。朝廷官吏玩弄权术,唯恐梁山泊壮大之后与朝廷作对,威胁到自己的利益,假意劝其招安,实则图谋不轨,最后摧毁了梁山泊。这样的心计,如何安治天下苍生呢?古人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若有如此玩弄权术、城府极深、以一己私利而不顾天下万民之利的奸臣当道,岂有不国家消亡、天下大乱之况?施耐庵作此书之意,大概便是在警戒统治者必要任用贤臣,切不用害群之马,更要心怀天下苍生,以民为本,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初三:薛嘉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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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世之谜身世之谜我是个很怪的孩子,不仅性格怪,皮肤怪,而且每当地球遭到外来陨石碰撞时,我总会生一些怪病。前几日,有一个从某颗未知小行星上分离的陨石掉落在地球上,事过一时后,我便感到头晕想吐,妈妈决定星期六下课后,带我到医院去检查一下,把这怪病给治了。星期六,我骑着车来到了第三人民医院。医生看到我,便说:“这孩子脸色枯黄,看来营养不够。”妈妈听了只是一笑,医生问道:“这孩子怎么了?”妈妈将我所有的怪病一股脑儿说了出来。医生似乎见过先例,所以连忙说:“那你先到楼下去验一下血吧。”妈妈拉着我就往楼下走。来到化验室,一个戴着眼睛的男医生手拿一根小铁针,然后快速的一扎,一针见血,他拿出一个专用器械采集了一些血,随口抛出一句:“请稍等。”于是我和妈妈找了位置坐下来,静候结果。过了一会儿,突然,一声尖叫,伴随尖叫声的是玻璃破碎的“噼啪”声。我赶紧冲入化验室,只见刚才那个男医生盯着手中的试管,他看到我进来了,便用一种令我感到不自在的目光注视着我。这时,他看着我用颤抖的声音对我说:“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我看着他,不禁笑了起来:“我还能是什么人?真是笑话,难道你能说我不是地球人?”他紧皱着眉头,在每个仪器都看了一遍,他声音坚定的说:“你的血型不是地球人的血型,就连你血的成份也不一样,你是外星人!”我听了气呼呼地拽着妈妈就走,哼,哪儿有医院这么损人的!周一上学,我的事已被炒得沸沸扬扬,我成了班里的热点人物。上自然课时,自然老师将我拉到一边,他说只要一毫升的血液,上通中就轻而易举。我摇摇头,愤怒地大声吼到:“我会用我自已的力量考上通中。”打那以后,自然老师总是和我作对,要么罚我抄课文,要么让我去淋雨。可是有一天,自然老师想叫我到后面站一课,我再也忍不住了,破口大骂:“臭东西,你会遭到报应的。”话音刚落,一片小乌云奇迹般的飘进了教室,接着又是打雷又下雨,而且无论他逃到哪里,那片乌云就跟随到哪里,把大家笑得前仰后俯,一个劲地拍着桌子。下课铃响了,那片乌云在眨眼间工夫消失了,整个教室就像一个战场废墟,大家急忙整理起来,这场战役最无辜的牺牲品是桌子,它们在同学们那无情的掌下,变得遍体鳞伤。以后,无论我诅咒了谁,都能灵验,于是我开始发现我有超能力,我或许就是外星人。为了确定我的身世,我读遍一切关于“有机生物学”的书,与“太空生物学”的书。然后我利用了一次妈妈带我去美国旅游的机会,用“诅咒”法进入藏有外星人尸体的美军基地。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与证实,我终于可以确定——我就是外星人。我身世之谜终于解开,但我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又令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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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恋时倾国倾城醉,半生缘尽空憔悴。心如金锁只萎谢,笔下传奇仍忆追。燃起一炉沉香屑,帘外月空明,胡琴咿咿哑哑地拉着,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传奇?祖母是李鸿章之女,祖父中举人,点进士。如此显赫的家世背景,本应带给她一个快乐无忧的童年。而自从父亲开始吸鸦片,父母离婚,噩梦便开始了。母亲的离家;继母的打骂;父亲的不管不问;被关在黑暗的阁楼里,连生病都无人知晓?在《私语》里她写道:“有我父亲的家,那里我什么都看不起,鸦片,教我弟弟做《汉高祖论》的老先生,章回小说,懒洋洋灰扑扑地活下去。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做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魇,属于我父亲这边的必定是不好的。”她就如屏风上那只绣着的鸟,极力挣脱家庭的枷锁,却被这段黑暗的记忆影响了一生。从《金锁记》到《半生缘》到《倾城之恋》,她的笔下从来没有英雄豪杰的事业,才子佳人的幸福,只有世间普通男女的悲欢成败。她说,他们不是英雄,但他们是那个时代的负荷者;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终究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这种苍凉,虽不及悲壮那样震撼,却有着更深长的回味。人性的自私与欲望,纯洁与平和,在看似波澜不惊的故事情节与细致的人物刻画中等待读者自己深深品味。没有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的英雄,只有社会底层人物;没有反抗之歌,只有生存气息;没有远大理想,只求现世满足。然而谁说小人物的悲欢离合没有时代气息?谁说苟且、敷衍不能引发对人性的思考?在她的小说里,她将世间男女之情的华丽外衣尽皆剥去,以冷眼观世,还其本来的雾散凄凉,但她绝没有想到这样的事竟会在自己身上重演。她爱胡兰成,爱得忘乎所有,爱得如痴如狂。她与胡兰成私定终身,用稿费周济他,倾其所有为他安排事务。因为爱他,当得知胡与他人有染时,孤傲的她竟隐忍不言;因为爱他,她从诸暨丽水千里迢迢到温州城,只为找回他和爱。然而在温州城,她却并没有要回一份完整的感情。于是她怀着极大的惨伤对胡兰成说:“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了,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这一段恋情,不仅让她在后来背负了“汉奸”的骂名和许多不公正的指责与批判,而且耗费了她如此多的心血以致“萎谢”,后来的作品再也没有引起以前的轰动和震撼。而至始至终,她都未曾说一句胡兰成的不是。20世纪40年代,她在上海大红大紫,无人不晓;然而几十年后,她又在美国深居简出,与世隔绝。从头到尾,都那么干净凛冽,没有杯盘狼藉,或许只有她才能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和黯淡无彩的孤寂吧。一炉沉香屑燃尽,明月却依旧,胡琴还在咿咿哑哑地拉着,拉过来又拉过去,伊人已去,传奇却未完!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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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一)_1200字我有一个朋友曾跟我抱怨:我脑子里其实总会冒出一些不错的剧情,但是一经我手写出来就变了个样子。我当时笑着打趣她说:你可以多练练啊!她就只撇了撇嘴,不再说话。后来,她辍学了,临走前对我说了一句话:其实并不是每一件事,喜欢就得坚持下去。我看着眼前的她,曾经肆意张扬的像一棵参天蓝桉的她,只剩下一副疲惫的躯壳,和那双不再闪耀却依旧动人的双眸。我在她离开的那一刻,骤然长大。我在教师门口拥抱她,我也想把她留下来,但我最终只能在一片朦胧之中看着她拖着行李箱离开的背影,义无反顾,去意决然。我在她身后,蹲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在那一刻,我自然而然的懂得了分离的意义。她现在过的不好,但她很开心,是她以往常常跟我谈起的生活。她说:我不屑拘于一个地方,总有一天,我会去到所有我想去的地方。彼时,我们正坐在街道旁的护栏上,风吹起了她的长发,美的惊心动魄,也轻柔的拂过了我的短发。我还是笑:你别是到一个地方祸害一个地方。她听了,从护栏上一跳,佯怒想要打我,我也跳了起来,一溜烟似的跑了。那天的风那么绵长,隔着悠悠的岁月,一如既往的扬起了女孩柔顺的长发。我在她离开后,代替了她留在这片土地上的印记。像是偶尔看着镜子的自己,就像隔着时光看着当年的她。她曾从远方赶回来看我,与我拥抱时,我像是嗅到了她身上远方尘土的气息。她说:也不小了,还这么黏人。我很久没见她笑过了,就连QQ上这样那样的照片,也永远有着解不开的眉头。她一直拉着我的手,带我在拥挤的人潮中行走。天空是那么的蓝,映得她的瞳孔里也有了光彩。后来,她又离开了。她总说她停不下脚步,她说她总觉得远方有什么在呼唤她。她停留的时间很短,就像她途径的每一个地方。她很爱和我谈论天气,就是那种多云还是晴朗的天气。她喜欢天空,也常说总有一天我要到天上去旅游这样的傻话。她的父母早已各奔东西,这就是她当初辍学的理由,她被法院判给了母亲,母亲怯懦,留不下她远走的脚步。我本来不应该知道这些,直到她真的离开了。她的葬礼上,我笑的很开心,她母亲见了,不许我进她的灵堂。我坐在街道旁的护栏上,我说:这下,你总算满足了吧,去到了你日思夜想的天堂。眼前的景象跟当年一样,只是多了些车,也多了些人。我想:天堂那么大,你穷极一生,都不会走完那个地方,你一定很开心。车来车往的道路旁,有一个女孩坐在了护栏上,她的眼里盛满了悲伤,倒映着天上明媚的太阳。她的长发被风吹起,就像是一棵盘根错节的蓝桉,她的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所有的表象通通消融,露出了她深不见底的悲凉。她坐在街边放声大哭,不管不顾,任凭路过的行人对她投去诧异的目光。我想:可这里终究只是你途径的地方。高一:钟思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