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病毒_2000字
嘿!大家好!我是迪克病毒。大家不要慌张,我只是太久没有出来活动了,心里憋得慌。不是我不想出来活动,而是我的主人福兰克限制了我的自由。放心吧!我不会加害你的,也不会损害你的电脑,我只不过是想说说话而已。
主人虽然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但我们还是可以活动的。比如像现在这样使电脑突然黑屏,然后出现我想要出现的任何东西。这样的功能,这样的自由就没有被限制。其它的诸如“QQ尾巴病毒”“蠕虫病毒”“木马程序”等等都是我们的杰作。啊!我为什么要称“我们”呢?那是因为我有很多分身。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病毒都是我的分身。它们都是在我的功能被限制之后,逐渐由我原来的功能分化出来的。
我的功能未被限制之前,我是病毒世界第一。世界上联网的地方没有我去不了的。我去过很多国家情报部门的网络主控室,包括美国中央情报局,我也到过很多政府首脑机关的网络,像白宫呀,中南海呀,我是常客。我可以通过联网的电缆电话线潜入任何一台网上电脑。包括你们学校机房里的电脑,只要它联了网。实在不瞒你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性丑闻得以暴光,我也出了不少力。要不是我通过总统专用电话线潜入克林顿的电脑去盗取了他与莱温斯基的情书,美国联邦调查局还不知要到哪里去搜罗证据起诉克林顿呢!美国想霸占伊拉克的石油时,我看不过去了,就让伊拉克的电脑、电话全都接受错误信息,使美国因为信息错误而接收不到伊拉克的石油,国内出现石油大饥荒。很多靠石油生存的小厂全都倒了,让克林顿气昏了头,大骂外交部长混蛋。后来布什上台后,我再让美国航空公司的指挥监控系统失灵,帮助恐怖组织逃避了空中搜查,使他们得以顺利劫机。后来我再次使指挥系统错误,让被劫的飞机准确地撞上了五角大楼,让那些强权者领略我们的厉害。可惜呀,万万没有想到,这竟然会令美国政府出兵攻打伊拉克。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电影呀!可惜,它是真的!没想到我帮了倒忙!于是我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千方百计地帮助萨达姆逃脱美国中央情报局先进的空中搜查。可智者前虑,终有一失呀。我的主人那天想要改良我的程序,于是暂停十分钟进行程序调试。可没想到,就是这十分钟,就在这我停止干扰的十分钟,美国情报局就搜索到了萨达姆的位置,派驻伊部队活捉了他。
主人改良了程序运行后一看,大声责怪自己的粗心大意,一气之下就限制了我的自由,不准我再参与军政方面的事情了。我也深为伊拉克帮了倒忙而后悔不已,于是也就不再干那样的事了。
我在这里不得不跟你说说我的主人福兰克。福兰克小学时读书常吃鸭蛋,尤其是数学,十回有九回这样,还有一回是不留神得了一分。但他对制作非常感兴趣,常常自个做飞机模型,他做的飞机模型可以飞过学校的教学楼。上中学后,他对数学竟十分着迷起来,常常问老师一些奇怪的问题:“1加1可以等于其它数吗?数字进位时可不可以采取其它进位制?——”令老师头痛不已,常常被他问倒。当他从老师那里找不到答案时,就自己买资料书找。那时,他已经迷上了叫“电脑”的玩意,他发现电脑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可要真正玩会这些东西,需要很多数学知识。他对电脑着了迷,所以他要把数学学好。这学期期末,他居然考了个99分,同学们夸奖他,他说:“要不是我累了,想睡觉,我可以得满分!”他怎么会累?其实考试前的那晚上,他整晚在设计电脑程序!就这样到了中学毕业时,他的数学成绩已经是全校第一的角色了,电脑也运用得神乎其神了。进入大学后不久,他居然利用图书馆的一台公用电脑进入了国家情报局的档案主机里察看了许多绝密文档,以至于国家情报局的负责人在一个星期六的夜晚派一辆黑色红旗轿车来请他去谈话。他并没有进入情报局,此后不久,他就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开了家公司,很快就成了大富翁。没人知道他的公司靠什么盈利,也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据说他在睡觉的时候都会有十万每秒的收入。他曾经在一次宴会上悠闲自得的说:“比尔-盖茨的这块蛋糕是我留给他的。”看他说那话的样子,我估计他可能是真正的世界首富。
他研制我已有很多年了,常常利用我去了解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包括他曾经苦苦追求过的一位女孩。那女孩丹凤眼、柳叶眉、樱桃嘴,我看过她的照片(主人在电脑里保存了不少她的照片),笑容可掬,清醇动人。据说她有一次到主人家里来玩,对着放在电脑旁的金鱼缸里的鱼笑了一声,结果那鱼立马死了!是被她的笑给甜死的!这么一位女孩,我的主人当然动心了,想要追她,先了解了解她的情况。当我那可怜的主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出她的所有资料时惊呆了,闷在房里三天没出来。原来那女孩还跟很多商贾政要人物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主人出来时的第一句话是:“去他妈的女人!”从此成了女人绝缘体。可是他却把我的外形设计成那个女人的样子,把我取名叫伊利斯,却常常叫我迪克―这是那个女孩的名字,可我一点也不生气,我反而很高兴,因为这样,他就会将什么事都告诉我。
他天生厌倦政治、战争,他对我说:“每一个英雄的背后都倒下了无数个冤魂!”他不愿世界战争,他希望世界和平!他告诉我说,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值得留念。他曾经将一位贪官存在瑞士银行的钱一次取光,分别寄给了非洲数百个在死亡和生存线上挣扎的家庭。他很善良——
对不起,我的时间到了,谢谢你听了我的罗嗦,我心里舒服多了,我该走了,再见!
蛇打官司_700字
自从亚当和夏娃偷尝禁果被上帝发现以后,上帝大怒,将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流放至人间,并判决人类和蛇从此之后将以仇人相视,蛇总是咬人类的脚跟,人类遇到蛇必灭其祖孙十八代。
就这样,人类和蛇势不两立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几万年……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段提高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蛇开始意识到上帝对自己祖先的不公,于是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上帝提起诉讼,要求其撤消原判决,替祖先翻案。可是,等啊等啊,一个星期后却收到了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于是蛇竟然决定借助媒体舆论的力量,替祖先平反。于是,第二天的各种报刊杂志上均出现了“蛇的历史性冤案”“是谁冤枉了我”等超大条幅报道,顿时闹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
终于,法院不堪舆论压力,宣布开庭审理。法庭上,蛇的代理律师和检查官们唇枪舌剑,吵得难舍难分。原告观点是:
1.蛇祖先说的句句实情,完全符合实际。
2.蛇祖先的言行并未造成任何社会不良影响。
3.蛇祖先是出于为亚当夏娃着想的角度才奉以实言,应该属于助人为乐行为,不仅不能给予处罚,并且还应该大力赞扬,号召全国人民学习这种诚实信用的高尚品德。
最后,在种种证据和事实面前,上帝只好宣布改天另作宣判。面对媒体镜头,上帝露出两颗黑黄的牙齿,气宇轩昂地说道:“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的监督下,在上级部门的指挥下,我们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要记住,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说完便勿勿离去。
第二天,蛇追加诉讼请求,申请9999999******元国家赔偿,来补偿XXXXX年来其祖先被世人唾骂所受的精神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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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谁都知道,现在是高科技时代,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只要稍稍懂一点电脑的人都知道,在网络中有一种语言叫网络语言。我一直都认为电脑是一个好东西。但我错了,因为……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和自己的“知音”——电脑,交流着,相处着。突然,一道闪光在我眼前飞过,一瞬间,把我带入了一个阴暗的,没有阳光的地方。我顿时傻了眼,吓得全身发抖。因为我是女孩子,哭哭也是很正常的,但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电脑会有这样的功能呢?嗨~真糟糕,没办法,认命吧!我慢慢地向前走着,因为前面全是雾,白茫茫的一片,所以我特别的小心谨慎,生怕会出什么意外。“不怕!”我大声地告诉自己,给自己壮壮胆,并且试着去碰碰运气。周围很安静,准确地说是阴森,还有一点像电视上里的大冒险。我听见了打闹声,原来是一群孩子在嬉戏啊!我想去打听一下回家的去路,可是真正看见他们,我脸都白了,有了强烈的恐惧感,这哪是孩子啊,简直就像动漫中的“病毒”,我看他们看久了,眼睛越来越难受,有一点头晕。渐渐地,我眼前一片漆黑,没了知觉。醒来时,我躺在了床上,环视了一下四周,可以看出这位主人还蛮会整理的,把屋子打扮得那样温馨。有人进来了,是一位面色和蔼的老奶奶。我问老奶奶:“奶奶,这里是哪里,外面的环境为什么会如此差,让人觉得害怕,还有那些小孩,我怎么越看眼睛越难受?”那位奶奶回答说:“这本来是“绿之国”,但是因现在的人们大量的开发,孩子们也大量的开始迷恋网络游戏,学习成绩开始下降,慢慢地,全身都染上了“电脑病毒”,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你呀,孩子,如果你再这样玩网络游戏的话,放弃了学习,那你就会像他们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咯!那时,就没有人能救你了,至于那些孩子会让你的眼睛难受是因为他们已经被“电脑病毒”侵略全身,使你的视力下降到最底层,就是直接昏迷了。”我恍然大悟,并且向这位老奶奶请教了一下回家的去路,但是没有问到。奶奶说,要靠我自己的意志力才可以回家。我离开了奶奶那温馨的家,再次走进了阴森恐怖的地方,我面对前面的白雾,继续向前进发。没有想到,这里的一切事物都变得如此可怕。我大声喊着,想回家,我定下心来,仔细地反思,告诉自己以后不要再玩网络游戏了,要认真学习。突然,我有了之前的那种感觉,眼前出现了一丝闪光,发现自己正在房间书桌的电脑前。我吓呆了,过一会儿,妈妈的敲门声把我唤醒,我大声地,啜泣地对妈妈说,我再也不玩电脑了,我要好好学习了。妈妈感到很欣慰。我这才意识到,电脑有利有弊,我们要正确的使用电脑,那他才会对我们的未来有帮助,不可以迷恋网络游戏,不然就是害了我自己啊!我现在对电脑真是爱恨交织!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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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绊_2000字他是君王,与生俱来的风范如龙叱咤风云。她是一名尘间女子,却国色天香,美得脱俗。明明本应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被命运的罗盘所捆绑。他深爱着他的皇后紫橙,以前是,在紫橙为他挡下致命毒剑香消玉殒之后,依然如此。驾马来到曾经和紫橙共享良辰美景的瘦西湖,栀子正盛,如此淡雅好似紫橙一颦一蹙,他苦笑,闭眼,泪水滑落,他浑然不知,王的风范荡然无存。远处,她淡淡地看着,思绪在莫名地挣扎,蹙眉,转身,走近他。沁人心脾的栀子花香袭来,他睁开眼,熟悉的面容在滚烫的泪珠里扩大,他望着她,出了神。她虽衣着朴素,但却掩盖不了那沉鱼落雁的娇容,这面庞,是他朝思暮想的。“为何落泪?”她轻启朱唇。“人散,心死。”他的声音低沉,夹杂着哀凉。她莞尔一笑,他却愣住了。好像,真的好像。“何必呢,就像百花皆有语,浣儿独爱栀子之雅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留恋,再感怀,终究无可厚非。”“那么,做朕的王妃可好。”他知道,这是一个局,但是爱已让他失去作为君王应有的理智,沦陷就沦陷吧。她并不错愕,任他抱上马,风吹拂面,吹淡了他的泪痕,却无法抚平她的无奈。回宫。金碧辉煌在她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易衣,一袭洒金百褶芙蓉群,纤柔的腰肢,裹在鹅黄的小衫里,披帛罩了撩眼的桃红轻纱,自香肩倾泻而下,云一般,轻柔地散在裙角处。她如同涅盘的凤凰,光芒璀璨。他笑了,他似乎又看见了紫橙。她眼角如钻石凝成的泪水,却是那么令人心碎。自那以后,他很爱她,后宫三千佳丽妒忌着浣妃的一枝独秀,他把对紫橙的爱毫不保留地倾注在她身上,但这一切在浣儿看来,却动摇了她的念头,她很厌恶自己的摇摆不定,如果她真的溺入他的温柔,她将生不如此。枕下是否有致命毒刀,杯中是否有致命毒药,他都不在乎,他在赌,用自己的命来赌。他以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寄托对紫橙的思念,别无他意,但是,他的确错了。浣儿决定了吗?雪后,积起纯粹的白,央及她意,他抛下国事,陪她去瘦西湖看雪。漫天飘舞的雪花如同飘零的栀子花瓣,划出耀眼的弧度。她在雪中纵情起舞,血色的貂皮裘衣映照着白,美得空灵。仿佛,时间定格。可是,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逃不了。倏尔,雪花一反常态地狂舞,阴冷的风呼啸,凌乱了她的发丝,她默然注视着眼前若隐若现的刺客,释怀一笑,从容地向他走去。他却早已沉醉在她的舞姿中,放松了警惕,浑然不知远处的刀光剑影。“雪花,美吗?”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伤感。“美。”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异样,她知道,他的内心想着的不是她。“那么,就把它埋葬在回忆中吧。”说罢,她立即推开他,致命的毒箭,不偏不倚正中心脏的位置,这一幕?他看着她倒在雪地里,触目惊心的血染红了白雪。“紫橙。”他抱起气息微弱的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呵呵,看来,你还是没有忘记,忘记你的紫橙。我,我在你心里,咳,咳,依然只是个替代品。对不起,其实,我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就是杀了你,我真的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给我这样一副面容。咳,咳,对不起,我很想奉,奉父王的命令,杀了你,但是,我却下不了手,我真的,真的不想骗你,咳,咳,现在,刺客应该回去复命了,而我,我没有,没有负你,对不起,可是,浣妃,爱你。”血液侵蚀雪花。万籁俱寂,他的心支离破碎。怀中的人了恍若熟睡般,嘴角洋溢着满足的微笑。“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折磨朕,紫橙已经离开朕了,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再一次夺走我的浣儿。”他浑然不再是王了,胜似一只被夺去猎物的饿狼,杀气在眼中澎湃。他用血埋葬了她的娇躯,他觉得,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世俗玷污她的至真至纯。“你错了,紫橙是紫橙,浣儿是浣儿,而我,爱的不是你的面容,而是心。”他俯首,一滴泪珠悄然滴落。幡然顿悟,她和紫橙的相似是命中注定,他和她的相遇是命中注定,他爱上她是命中注定,她为他死亦是命中注定,而他,却在这些命中注定中,什么也没有挽留住。就像那些为了保护他,和刺客搏斗的侍卫,亦是她安排好的一部分。可是,所有,全部烟消云散,化为灰烬了。自那以后,他漠视一切繁华浮夸,生活变得散漫,一场离情爱就这样击溃了他。亦,消亡了一座城池。他远离尘世,褪去王的称号,他愈加坦荡。他居于深林间,在一方土地里种满了栀子,用以守护他心中的美景。八月。栀子花开。百花皆有语,她独爱栀子之雅洁,花正开,香正浓,栀子谐音执子,握住痴情的流年之手,目送繁华过眼,惟余一脉清香。纯白就是纯白,素淡就是素淡,绽放就是绽放,零落就是零落,无需羡艳,不必留恋。注定了,他与紫橙,是一场美妙的梦,他与她,却是一生一世的羁绊。在那片灿烂的栀子花海中,没人会发现,一滩血迹逐渐扩散,而他苍白的脸上,始终是微笑的。也许,这就是一生一世的羁绊。直教人生死相许。高一:向雨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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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2000字正义来临的这一刻,他怅然若失,却又露出久违的微笑。十五年前,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青葱岁月:在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里混日子,蹭资历。之所以称之为蹭,主要是因为他有着不俗的家世。父亲经商,餐饮、房地产均有涉足,也算是富甲一方。从小跟随父亲游走于各种应酬,觥筹交错间耳濡目染了许些商场诀窍。来到这所不轻不重的半瓶子醋大学,他未曾抱怨过。高中三年自己未做任何努力就来到高等学府,不也是对自己智商的肯定?何况如今的自己前有女神,后有追星,身边有四五个舍友陪伴,把酒言欢,岂不爽哉?说起女神,它不禁嘴角上扬,一脸陶醉。年轻貌美,气势非凡已不能形容她的惊艳。笑靥如花,一笑倾城或许可以勉强比拟她的婉约。他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她的,像许多狗血剧情一样,只需一眼,就此沉沦,与小说不同的是,她未曾改变自己学习的初心,纵使他唱情歌,摆蜡烛,送玫瑰,她不为所动,或许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人比其他追求者更加狂热罢了。大二的某个周末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喝胡侃,几杯啤酒下肚,未曾感到醉意。他的朋友不时讲些新鲜趣闻,他也随便听着。正说话间听到邻桌几个穿着前卫,耳边钉钉的青年在谈论附近几所大学的校花,他的女神自然被提及的最多。原本他已习以为常,但听到几个青年满口污秽的话语,他的脸色还是阴沉下来。随着几名青年笑骂声的增大,他的右手摸索着桌上的酒瓶,不知是降火还是壮胆,他一饮而尽。站起身,向几名青年走去。几名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那黄毛小子还没说完“前凸后翘”的优点,就被“?”的一声开了瓢。几名青年先是一愣,马上经验充足般摸起硬件扔了过去。随后抄起酒瓶,向他“招呼”着。他的哥们也够义气,摸起酒瓶便冲着青年迎了上去………不知是谁,在混战中大喊“杀人啦”,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几名青年匆匆散去,只见狼藉间躺着那个黄毛,早已血流满地,大家一看不好,抓紧跑路。饭馆出了命案,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众电台报刊大幅报道。迫于舆论压力,市长对公安局下了限期破案的命令。电子眼无处不在,罪恶也将无处躲藏。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当晚的涉案人员全部到案,除了他。曾十分关注法治节目的他当然知道,跑便要快跑,便要彻底,便要无情。当日他连家都没回,将身上的手机电脑统统扔掉,到ATM取出五万现金,连夜坐上南下的火车,这一切他做的十分决绝,显然是年前未付诸行动的离家出走计划提供帮助。初上火车,他满身疲惫,却神经紧绷,不敢松懈,甚至对于验票的乘警也十分恐惧。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仿佛狭小的空间可以给他安全感。他在马桶上坐着睡了一夜,梦到死去的青年,梦到父母的面孔,他泪流满面,睁开眼已是天明。想到无处不在的监控与警察,他浑身惊悚,望向窗外,一片田野,他决心赌一场。跳下列车,他不敢停留,瞅准一条大路,玩命般奔跑。人逐渐变多,是一个村子,他在村中的卫生室做了包扎,问清县城的路,便又匆匆出发。电视上常说: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他相信人多便于隐藏。夜深,也无处可躲,看到路边的地下井盖他钻了进去。这是个污水井,有几平米的空间,奇臭无比,此时他不敢挑剔,能有个安身之所已属不易。白天上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停,他不敢露面,每天凌晨一两点,他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在附近市场的垃圾堆中找寻果腹之叶。这样的日子过了是几个月,尽管他早已蓬头垢面,但他怎敢面对阳光?每当听到笛声,哪怕是120也会使他坐立不安;阴雨天气,臭气扑面,无法入眠,他多次想过自首,可怎么敢呢?他决定出来,只因他想念父母……他缓缓走在街上,乞丐们看到这个同行,也伸手递出自己的恩惠。他笑着接下了那几毛钱的施舍。自己同乞丐还有什么分别呢?甚至自己还不如这些乞丐啊?找到公共电话,他塞进硬币。按下久违的号码心中尽是酸涩。拨通后,母亲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他不敢有任何回音。“喂,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孩子是你吗?孩子你在哪?”对面声音开始模糊,他开始抽泣。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只能咬下嘴唇听你哭泣,自己不能叫一声妈。接通许久后他挂下电话,跑出县城,到小村子里理了发,洗了澡。改头换面一般。依照电影中的情节,他又该换地方了。丢失了身份证,他只好上了长途汽车。等到发车才发现自己上的是到洛阳的长途。一路无言,尽是心酸疲惫。到洛阳后他转车,一路向西。车到和田,终途之地,他下了车,第一件事找到无处不在的“办证”广告,“补办”张身份证。群众的办证速度比公安要快,一天后他用一张票子换下了代表自己未来身份的证件。租下房子,想着自己未来的路,他不禁茫然。想起自己从小的南海见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拿两万元办起了手工作坊,专门制作当地传统服饰、工艺品。他又花了几千元请人设计了包装,请人吃饭增加了客源,从此他的工厂大批量的向内地输送产品,在大陆掀起了一股民族服饰风。十多年过去,他已经开设了三家分厂,专卖店遍布全国,产品远铺东南亚、欧美等地,他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溢。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这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每晚辗转难眠,年轻时的那一幕不断闪现,唯有女神的相貌逐渐模糊。原来年少时的梦便像雾,一吹即散。有段时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姑娘,一开始他心中有鬼,不敢接受。时间久了,许是心中寂寥。许是寻找慰藉,他与一个姑娘交往了。她没有显赫的家世,倾城的美貌,却对他关怀至微,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心中藏有难以启齿疙瘩,他未曾向她提过半句,他自知罪恶深重,怎肯再拉上爱他的她下水。他的不安促使他不断捐款。他捐款修建了乡村的公路,盖起了镇上的敬老院,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累计资助大学生共计千人之多。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皆因他想弥补多年前的罪孽。几年后,他撑不住妻子的执拗,决定要一个孩子。虽然他害怕无数次妻离子散的梦想成真,但也抱有一丝侥幸,毕竟干多年了,这笔账还没找上门。是个男孩,取名扬善。他想,生个杨善之人,也算是大功一件吧!孩子的百日庆典在一家酒店举行。席间,气氛和谐,祝贺声不绝于耳,他与前来贺喜的人推杯换盏,这十几年他从没这么开心过,包括婚礼那天。今天不同,自己成父亲了,多喝几杯高兴嘛!孩子睡得早,席间妻子回家陪儿子了。宴散,他独自开车回家。突然前面警灯闪烁,他猛地一惊,下意识打了转向,怎奈酒精上头,撞上大树,不省人事。醒来,躺在医院,警察守候在四周。他不知道的是:他昏迷的时间,警方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驾取证。当他的DNA样本输入公安部数据库后,却与十几年前的斗殴案比对成功……病床上的他隐约感到不安,知道凶多吉少,但仍平静的坐着,静静的等待本该到来的一切……重返故乡,已是数十年后,身家千万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母亲却早因过度流泪双目失明,父亲也在三年前悲愤离世。对于重返的儿子,母亲用双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面庞,而他早已化为泪人。即使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失杀人也使他的孩子十三年不会在见到父亲。入狱之日,万里无云。盯着高耸的围墙,刺眼的电网,厚重的铁门,他深吸一口高墙外的空气,缓缓闭上了双眼。高一:张月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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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猫找快乐_400字动物快乐节到了,迪克猫想:我要为大家做件好事,给大家带来快乐。迪克猫出去散步,一边走一边考虑做什么好事。“卖气球!卖气球!”牛大伯在前面一棵树下吆喝着。迪克猫灵机一动,它跑过去说:“你的气球我全要了。”牛大伯乐呵呵地说:“好的,好的!”兴奋得声音都变了调。迪克猫拿着上百个打足了气的气球往家走去,一阵风吹来,气球带着他飞了起来。就这样,一会儿功夫,就飞到了家。接着,迪克猫拿出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糖果一颗颗系在气球上。等所有的气球都系好了糖果,他打开窗子把气球全放了出去。蓝天下飞满了挂着五彩糖果的气球,全城的小动物都跑出来看。快乐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这时候风停了,气球一个个往下落。小动物们都跳起来伸手去接气球,然后,咂巴咂巴嘴,甜甜地吃起糖果来……后来,小动物们都说,他们过了一个最开心的快乐节,不过最快乐的要算迪克猫了。这不,你瞧:他在睡梦中还在笑呢!六年级:龙的传人01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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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病毒_900字“RR病毒一出现,便迅速传播到全球,全球所有生命……不管是人类,还是飞禽走兽,只要是需要呼吸的,都感染了RR病毒。”“等人类发现RR病毒的存在,已经晚了。”“RR病毒感染后,死亡率极高,达到近乎30%。仅仅三个月时间,按照事后统计,当时三个月时间,除了大量动物死亡外,全球人口更是锐减近20亿!这三个月,是噩梦般的三个月。全球科学家,在这种病毒面前束手无策!”“人类幸存者近五十亿人口,活下来的,体内都自然产生抗体!”“这噩梦般的三个月之后,全球都沉浸在无尽悲痛当中。”罗峰缓缓说着,“在这过程当中,五十亿人类幸存者们发现,他们的身体变得更好了,几乎每一个人类力量、速度、细胞活姓、皮肤韧度都增加超过一倍!就算一个普通人,也能轻易打破过去的世界举重、百米跑的世界纪录。”“然而……灾难开始了!”“一直生活舒适的人类,身体条件都增加这么多。同样中了RR病毒幸存下来的飞禽走兽们,它们一直遵循着大自然的优胜劣汰,这一次的身体变革,令各种飞禽走兽实力提高的比人类惊人的多。而且部分可怕怪兽,更是有了智慧!”“2015年9月,以海洋中无尽生物发动攻击为开始,无数飞禽走兽蜕变成的‘怪兽’开始进攻人类居住地!”“血腥、疯狂!”“在人类和怪兽的战争中,人们震惊的发现,一直引以为傲的热武器,只是在一些低级怪兽身上奏效。而厉害的飞禽怪兽、走兽怪兽,根本无惧子弹炮火。子弹打在它们身上,甚至于破不开鳞甲!导弹的袭击,被神经反应快、速度快的怪兽轻易避让开。”“就算人类使用核弹攻击,最后却震惊发现……”“怪兽防御太强,只有核弹攻击范围的核心区域,大量怪兽死去,而更大的幅散区域,怪兽们并没死。核弹的威力远没人类想象的那么强。虽然杀死一批怪兽,可是,核辐射却令怪兽中诞生出更可怕的存在,最出名的便是当年的最可怕的‘血妖天狼’,血妖天狼竟然有飞行能力,屠戮人类超过百万。人类这才知道……核辐射,竟然可以令部分怪兽产生变异!出现极为可怕的存在。”六年级:2716851842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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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_2000字“你不必跟着我了。”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他还想说些什么,却换来一阵咳声。后面衣衫褴褛的少年人没有说什么,默默从衣襟中取出一方素绢。他看了素绢一眼,却没有接过去,只是用衣袖掩面。少年人并不在意,他一手握着素绢,一手轻抚允诺的后背。允诺努力撑直身子,抬起头,面色苍白,“跟着我,还不如回村子去……如果说,回那里是九死一生……跟着我,便是必死无疑。”少年人低下头,像是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目光明亮,“你是好人。”“好人?”他看了看自己这双沾染过无数人鲜血的双手,有些想笑。“你救了我的命,你是好人。”少年坚定的说。乱世,烽火狼烟,人命如草芥。或许是由于败军的苦楚而升起的一丝同情,他从烧杀抢虐的散兵中救下了这个孩子。他叹了口气,“既然我救了你,为了报恩,你更应该珍惜自己的性命,离我远点。”他挽起袖子,右臂上青筋突起,仿佛轻轻一碰便会爆裂。“我中了荼毒,命不久矣。并且安澜他们也在找我,跟着我没好果子吃。”说完,便拖着绵轻的身子径直向城门走去。“叛逆分子允诺!”还未走近,他便听见守城门士兵的喊声,抬起头,城墙的皇榜上他的画像神情严肃。在死之前,他还想再做一件事。“禀告图安王,叛逆分子允诺已找到。”几案后的男子唇角一勾,“带他上来。”镣铐叮咚夹杂着咳声,一身牙色劲装的男子被带了进来。“义兄,好久不见。”看见他面色如灰,安澜试探着问,“义兄,最近身体欠安?”“还得感谢义弟所赐良药。”他微笑着,话语中却尽是讽刺。“兄弟之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安澜微微皱了皱眉头,却依旧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四目相对,眼神中交换着彼此的愤怒、怨恨,暗流涌动,一场无声的厮杀。“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请为兄喝一杯?图安王。“他收回目光,故作轻松道。“当然要请,还要奉好酒。来人,取兰陵酒!”他意味深长的看着允诺,“本以为一个月前便可请义兄一起畅饮,却不知为何拖至今日?”“或许是天公不作美吧!”他淡淡笑道。等酒奉上来,允诺斟了一杯,却径直倒在了地上。“义兄,你这是?”“敬兰陵王在天之灵。兰陵酒取自兰陵王,能饮此酒,难道不应酬谢?”说着这话,目光却直直的盯着安澜。“应当,应当。”他亦直视允诺的目光,仿佛心胸坦荡。“第二杯酒,我要敬引魂花下长眠的三千亡灵,以报他们陪我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之恩情。”这一杯酒,当着安澜的面,倒在他脚前的空地上,使得他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你……”他有些愤怒,却隐忍着。“对了,最后一杯酒,应当敬你我黄粱一梦霸图空!”允诺目光一凝,将手中的酒盏向他掷去,随即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刺向他的心脏。突然,他向右侧身一闪,左手一抬便打落了允诺手中的匕首。被制服在地上,安澜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嗤笑道:“以你以前的身手,我可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可如今的你手无缚鸡之力,凭什么手刃仇人?”“为什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张嘴脸长得这么让人唾弃?”他没有回答,反而自顾自的说道,“长了一副狼心狗肺,确实也好看不到哪儿……”一巴掌挥下,脸上赫然五个手指印。“叫你逞一时口舌之快。”安澜坐回几案后,饮了一杯酒,平复心中怒气。像是想到什么,问道:“你这贱命早该丢在一个月前,不知是谁竟舍得以命续命,做这笔不划算的买卖?”允诺脑海中回响起大夫凄凉的话语:“中了荼毒,性命就交给了阎王,要想活命只得以命续命。”以命续命,试过才知彼之一年换吾一日。“秉君一诺,一日胜却十年。”流失的血色中,她只留下这句话。“不懂得珍惜自己性命的愚笨之人。”他淡淡吐出这几个字,双手却倏地攥紧。像是明白什么,安澜露出忧伤的表情,“岚烟一直只肯为你做些什么,怀虚谷时、朝廷派系林立之时、你我针锋相对之时……只有你!”他皱紧眉头,咬牙切齿。“你既得江山,美人为伴,竟还记得一个岚烟?”允诺苦笑道。“菊露岚烟,山长水阔,”说着这话,他的眼眶有些发红,“你能忘,我不能。”看着面前的安澜,竟感觉像是回到了怀虚谷时。“有舍才有得,你舍了一个岚烟,却换得河山万里,不也值了。”“你眼里的江山在我看来不过过眼烟云,从你手中夺得这土地,不过是因为愤恨。”“原来执迷不悟的只我一人。”刚想笑,胸口却传来火烧般的疼痛,血管仿佛在突突跳动。他伏在地上,冷汗淋漓。但面色扭曲的却不只他一人。安澜斜倚在几案上,面色惨白,“允诺,我小看你了。”身侧的匕首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反败为胜已是不可能,只能玉石俱焚。”他苦笑道,“你我这些年的争夺拼杀,其实并不是为了王权、为了天下,见不得对方好才是真的。当成王败寇已成定局,与自己较劲的那一方沦陷后,其实自己也会失了方寸。你登上帝位,既得不到你想要的,又苦了黎明百姓。”“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了体恤他人?”安澜冷笑道。“人之将死,还是能重新看清些东西的。”话音刚落,一股腥甜便从喉间涌了出来。“现在看来·······我这一生·······逐的竟全是虚妄。”“现在,你不是可以去寻岚烟了么?”安澜说着这话,拿过匕首在手腕处划了一刀,溅落的血迹像是一树红梅。“你?!”“你说过的,我不过是爱和你较劲,那我一人留在此地作甚?”说完,另一只手上又是一刀,“再者,许久不见岚烟,我也有些想她了。”安澜,原来还是怀虚谷里的安澜。双眼迷蒙中,允诺仿佛看见一个少年推开安澜,坐上了王座。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识得他衣襟中露出的一方素绢。菊露岚烟,山长水阔。它的一角应该绣有这几个字。高三:姚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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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_2000字一千多年前,浣花溪畔,有人慷慨悲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二百多年前,武侯祠中,有人伤怀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一千二百三十九年前,夔州江边,有人登高苦吟“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公元二00六年我本是夔州江边一块青石,去年被雕刻家们采回,刻成了一尊石像,放置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我恳求人们让我面对着我来的地方,因为那儿有我尘封千年的记忆……寒秋又至,秋风萧瑟。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拄着手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声声嗟叹。低沉的叹息声吸引了我,唤醒了我沉睡千年的记忆:大历丁未重九,那是一个感时伤乱的日子。那天,朔风野大,清猿哀号;那天,子规悲啼,骚客苦吟。光阴荏苒,一千二百三十九年转瞬即逝,我却还清楚地记得,曾有一个长者手拄藤杖,惆怅的独立在我肩头,低吟苦歌,让我倍感神伤。我不敢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天动地,但我确信:子美,你是我第一个令我潸然泪下的人。公元七六七年夔州的秋风独在那年是那么的狂野。萧萧秋风呼啸而业,又呼啸着去了,在我耳畔踌躇徘徊。隔岸的老猿对着这肃杀的秋风,仰天长啸,凭着这秋风向苍穹哭诉自己郁结已久的悲愁!子规听了这悲凄的歌,飞了起来,在瑟瑟寒风中久久盘旋,和着猿的悲歌,将无尽的幽怨诉说。秋风,你恣意地吹吧!清猿,你放声地哭吧!子规,你纵情地啼吧!趁着这秋景,这愁情,吹散你的郁结,哭出你的心声,啼出你的夙愿。枯叶被清猿和子规感动了,抑制不住,抑或是想给这两位悲凄的歌者以慰藉,纷纷从枝头飞了下来,和着悲歌,迎着劲风,在空中飘着,荡着,恣情地飞舞着。江水来了,带着他的激情,浩浩汤汤地奔腾着来了。听了这悲歌,也被这两位悲凄的歌者感动,默默地为两位歌者伴奏。远方寂寞的白沙洲随着江水的起伏时隐时现,如若在江面上飘荡的一叶孤舟。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咳嗽声。有人来了,是你吧?我想应该是的!对,是你!就是你!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你却孤身一人?哦!太白驾着仙鹤为天姥赋诗去了。没有了太白的清逸,空气也变得凝滞。你佝偻着脊背,手里凭空多了条藤杖,蹒跚地向我移来,步子也不如先前稳健——你分明苍老了许多。你听到了清猿的悲啼,听到了子规的悲鸣,听到了先前的一切悲歌,你看到了萧萧的落叶,看到了滚滚的长江,看到了先前的一切凄景。想到长年漂泊,你的双眼噙满了泪花,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流,再往下流,打在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凉啊!你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拄着藤杖的双手也微微地战栗着,孤独愁苦顿时袭上了你这个外乡人的心头。你没了当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壮。却平添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愁苦。子美,你分明苍老了……寒风又起,猿鸣凄惨,你挪了挪步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画面仿佛定格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我清晰地看到了,你苍白的脸色,枯槁的形容,凸起的颧骨,凹陷的眼眶,红肿的眼袋,昏暗的双眼,茫然的像是在找寻着什么——那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啊!劲风撩动着你宽大的长袍,撩动着你已浑欲不胜簪的银丝。子美啊我真怕你瘦弱的病体经不起强劲的秋风。糟了!我看见你晃了几晃,退了几步,几欲跌倒。此情此景,恐那刘梦得也会收回“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吧!子美!你到底是老了!人世的沧桑凝成了你忧国忧民的情怀,命运的不公化作了你壮志未酬的喟叹,忧国忧民和壮志未酬揉成了你凄苦悲愁的叹惋。又正是你的凄苦悲愁炼就了“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千古凄景;炼就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千古悲歌;炼就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千古愁情;炼就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千古绝唱。千古的绝唱唱醒了干涸的山泉,淌出了清凉的甘露,流进了滚滚东逝的长江,那是我干枯了千年的泪泉!清猿依旧哀号,子规依旧悲啼,江水依旧东流。而你,在天地间站成了永恒。你仕途坎坷,潦倒终身,但却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公元二00六年天色渐暗,远方传来悲凄的歌。环宇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评析:跨越时空的界限,体味“诗圣”的内涵。从蓬门草堂到萧萧江畔,从吹破的茅屋到江边的旧船,在作者的引领下,“诗圣”一路向我们走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文章的开篇就显示出大的视野、大的气魄:浣花溪畔、武侯祠中、夔州江边,空间跨度大,时间跳跃长,可谓纵横驰骋。接着作者以深沉的基调,细腻的笔触,瑰丽的想象,将目光投入现实和历史的星空,描述现实,触摸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古今“诗圣”的形象。文章语言优美,句式灵活多变,笔墨挥洒之处,神采飞扬,极富感染力,表现出作者深厚的阅读和积累功夫、扎实而灵巧的写作功底。总之,磅礴的大气,真挚的情感,深厚的积淀,扎实的功底,流畅的行文,严谨的结构使本文成为佳作一篇。当然这篇文章也存在着一些瑕疵:开篇作者采用的排比句式内容不清晰。一千多年和一千二百多年及一千三十九年,实际上都属于一千多年的范畴,不如全部写为一千多年前。这样读者就不会产生歧义了,同时也使句式变得工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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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_2000字从前有一棵树,她好爱一个小男孩。每天男孩都会跑来,收集她的叶子,把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着树枝荡起秋千,吃吃苹果。他们会一起玩抓迷藏,玩累了,男孩就在她的树荫下睡着。男孩好爱这棵树……树好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长大了,树常常好孤单……有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树说:“来啊,孩子,来,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要爬树和玩耍,”男孩说“我要买东西来玩,我要钱。??可以给我一些钱吗?”“真抱歉,”树说,“我没有钱。我只有树叶和频果。孩子,拿我的频果到城里去卖。这样,你就会有钱,你就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爬到树上,摘下她的频果,把频果通通带走了。树好快乐。男孩好久没有再来……树好伤心。有一天,男孩回来了,树高兴地发抖,她说:“来啊,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快快乐乐的。”“我太忙了,没时间爬树。”男孩说“我想要一间房子保暖,”他说。“我想要妻子和小孩,所以我需要房子,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我没有房子,”树说“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这样你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砍下了她的树枝,把树枝带走去盖房子。树好快乐…。可是男孩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男孩再回来时,树好快乐……。快乐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来啊,孩子,”她轻轻地说“过来,来玩啊!”“我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男孩说“我想要一条船,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可以给我一艘船吗?”“砍下我的树干去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航……。你就会快乐”树说,于是男孩砍下她的树干,造了条船,坐船走了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过了好久好久那男孩又再回来了。“我很抱歉,孩子,”树说,“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了……。”“我的频果没了。”我的牙齿也咬不动频果了,”男孩说“我的树枝没了,你不能在上面荡秋千……。。”树说“我太老了,没有办法在树枝上荡秋千,”男孩说“我的树干没了,你不能爬……。。”树说“我太累了,爬不动的。”男孩说“我真希望我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干。我很抱歉……”“我现在要的不多,”男孩说。“只要一个安静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好累好累。”“好啊!”树一边说,一边努力挺直身子,“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做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后记:这骗文章是在我考试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了许久:那棵树……就好像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就好像那个小男孩……小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爸爸、妈的周围玩耍……渐渐地长大后……会离开父母的身边……而且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不然就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而常常……父母都会……把他们身上最好的……最符合我们需要的东西……交给我们……而这时……我们总是……拿了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渴望我们留在他们身旁的父母……凝视着渐小的背影……虽然如此……他们在心中……却是不断地说着……?希望他会快乐……祝福他一路上顺利、平安?而当我们累了……他们就伸出双手……怀抱着我们……让我们安稳地在他们的怀中休息……不受吵闹……我们对他们?予取予求?……不但如此而且还都?美梦成真?……但是他们却都?无怨无悔?……而且还?不求回报?……他们有这样子的义务对我们吗?没有……!!那又为了什么使他们这样做……只因为爱……我想只有爱的力量才那么大……而我们摸摸自己的心……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爱?去回馈给他们呢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动不动发脾气把在外受到的委曲都发泄在他们身上……当他们孤单的时候我们在哪里当他们需要我们时候我们在哪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附: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我的点数可能要没了,我干脆放弃,干脆离开。我很喜欢这,很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既然点数没了,不如再见。写作只是一种乐趣,这是我最喜欢的,也希望你们喜欢。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把你们当成了我的树。告别,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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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岛的“仙女”(一)_2000字在古时候,也就是布列塔尼的奇事层出不穷的时候,在拉尼利斯村住着个名叫候恩·坡干的小伙子和名叫贝拉?珀斯迪克的姑娘。他们是表兄妹,两人母亲的关系极好,因此经常出入对方的家庭。大人们把他们放在同一摇篮里,他们玩着同样的游戏,相互争夺。 “他们长大后,就让他们结婚。”他们的母亲约定,然而就在人人都开始考虑婚礼的钟声时,两人的母亲却都死了,表兄妹俩没有钱,只好到一户人家去做用人。当然,这比劳燕分飞好,不过却比不上拥有一座自己的小房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人们也许很快就会听到他们抱头痛哭,哀叹自己命运的不幸。 “我们要是能想法子买头奶牛,养头猪,”候恩发着牢骚,“我就向主人租块地,然后我们就结婚。” “没错。”贝拉回答,深深叹了口气,“不过如今这世道这么艰难,上次集市上,猪价又上涨了。” “我们要等很长时间,这一点很显然。”候恩回答,转身去干活。 每次相遇,他们都这样不断抱怨,最后候恩终于失去了耐心。一天早上,他来找贝拉,说他要外出去闯荡闯荡。 女孩听了后,很不开心,也很伤心自己没能够随遇而安。她恳求候恩不要离开自己,他却根本不听。 “鸟儿不断飞翔,”他说道,“直到它们找到麦田;蜜蜂不停工作,直到它们找到采蜜的花朵。男人为什么还不如它们?我要像它们那样,不断寻找,直到找到我想要的东西,也就是买牛、买猪的钱。你要是爱我,贝拉,就不要试图阻碍可以让我们早点结婚的计划。” 女孩发现再说也没用,便伤心地回答:“好吧,既然你必须走,那你就走吧。不过我先要把我父母留给我的东西分给你。”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一只小柜子,取出一只铃,一把刀,还有一根小棍。 “不管有多远,这只铃的声音都能听得见,”她说道,“不过铃声只用来报警,示意我们的朋友正遭遇极大危险。这把刀可以解开一切魔咒,只要一碰,就可以把中了魔法的东西解放。这根棍子可以把你带到你想去的地方。我把刀给你,防止你中了巫师的魔法,这只铃给你,好让我知道你遇到了危险。这根棍子我留着,这样你需要时,我就能飞到你身边。” 他们搂着对方的脖子,哭了一会儿,然后候恩向山区出发。 那时候也和如今一样,到处都是乞丐,候恩每到一个村子,成群的乞丐就在他后面跟着。乞丐以为候恩是个有钱人,因为他的衣服上没有洞。 “这里不是发财的地方,”他心里想,“这是个花钱而不是挣钱的地方。我得继续往前走。”于是他继续往前走,来到位于一条河边的美丽小镇庞特阿温。 他正坐在一家小旅馆前的长凳上,突然听到两个赶驴的在谈论卢克岛的格罗奇。 “格罗奇是啥玩意儿?”他问,“我还从未见过呢。”两个人回答说那是湖中仙女的名字,这个仙女非常富有——哦!比全世界的国王加起来还要富有。很多人都曾到岛上去,想弄到她的财宝,但是却一去不回头。 候恩听了后,下定决心。 “我要去,而且要回来。”他对赶驴的说。他们吃惊地盯着他,请他不要发疯,不要用这种愚蠢的方法去白白送命。他只是笑一笑,回答说要是他们能告诉他还有其他什么法子,能让他买得起牛和猪,他就不再去想这件事。赶驴的也没有别的法子,对他的固执只好摇摇头,转身离开,让他听天由命去。 于是候恩来到海边,找到一个渔夫送他去卢克岛。 岛很大,岛上有一个大湖,几乎和岛一样大,大湖有一个很窄的出海口。候恩付了钱,打发渔夫离开,然后沿着湖走。在湖的一端,他在一丛金雀花下,看见了一只蓝色的小船,形状像天鹅。远远望去,只见天鹅的头藏在翼下。候恩从未见过这样的小船,便快步朝小船走去,爬上去,想仔细瞧一瞧。他刚上船,天鹅就醒了,头从翼下抬起来,爪子在水中划动,一眨眼他们就来到了湖中央。 小伙子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后,准备跳进湖里,游到岸上。鸟儿猜出了他的企图,便钻进水里,把候恩带到格罗奇的宫殿。 啊呀,除非你到过水下,领略过海底的神奇,否则你根本无法想象格罗奇的宫殿会是什么样儿。宫殿完全由各色各样的贝壳建成,有蓝色的,有绿色的,有粉红色的,有淡紫色的,也有白色的,彼此巧妙搭配,你根本说不清究竟在何处,一种颜色结束,另一种颜色开始。楼梯是水晶的,踏上每一个台阶,台阶都会像林中的鸟儿一样唱歌。宫殿周围的花园里长着各种水中植物,以钻石作花朵。 在一座大厅里,格罗奇正躺在一个金榻上。她那白里透红的脸让人想起宫墙上的贝壳,长长的黑发上戴着一串串的珊瑚,绿色的丝织长裙像是用海水剪裁的。看到仙女,候恩止住脚步,被她的美貌迷住。 “进来吧,”格罗奇站起来说道,“这里随时欢迎陌生人和漂亮小伙子。别害羞,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想要什么。” “我叫候恩,”他回答说,“家在拉尼利斯村,我想挣些钱,买一头小牛和一头小猪。” “是吗?你很容易就会做到的,”她回答说,“没什么要担心的。进来吧,你自己随意。”她示意候恩跟她来到第二个厅,地板和墙壁都是珍珠,四周摆放着桌子,桌子上有各种水果和美酒。在他吃喝时,格罗奇告诉他他看到的这些珍宝都来自沉船上,是神奇的水流把这些珍宝带到了她的宫殿。 “我一点都不奇怪,”候恩如今已经放松下来,感叹道,“我一点都不奇怪地上的人会那么喜欢谈论你。” “财富总是受到嫉妒。” “至于我,”他笑了笑,又补充说,“我只要你一半的财富。” “只要你愿意,候恩,你就拿去。”仙女回答。 “你什么意思?”他叫起来。 “我丈夫克兰顿已经死了,”她回答,“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嫁给你。” 小伙子惊讶地瞪着她。难道一位这么有钱而又这么漂亮的人会想成为自己的妻子?他又望了望她,马上就把贝拉丢在了脑后,回答说:“一个人要是拒绝这样的好处,那肯定是疯了。我很乐意接受。” “那么越快结婚越好。”格罗奇说道,然后给用人传下命令。完了之后,她请候恩陪她到花园里的鱼塘去。 “来吧,律师,来吧,磨坊主,来吧,裁缝,来吧,歌唱家!”她伸出铁网,喊道。她每叫一声,就会出现一条鱼,跳进铁网里。等到网满了,她走进一间大厨房,把鱼扔到金锅里,不过候恩似乎听见翻滚的水上有低语声。 “谁在金锅里低声说话,格罗奇?”他最后问道。 “没什么,那只是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她回答说,不过候恩却觉得怎么听着都不像。 “又来了。”过了会儿,他说。 “水热了,鱼在跳。”她回答。没多久,声音更大了,像哭喊声。 “那是什么声音?”候恩问,开始不自在起来。 “那不过是灶台上的蟋蟀声。”她说完,便开始唱起歌来,歌声掩盖了锅里的哭喊声。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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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岛的“仙女”(二)_2000字候恩尽管不再言语,但是却没有之前那么开心。似乎哪儿出问题了,然后他突然想起了贝拉。 “我怎么这么快就把她给忘了?我真不是个东西!”他心中暗想。他离格罗奇远远的,望着她把鱼倒进盘子里,让他先吃,而她则到酒窖去拿酒。 候恩坐下来,掏出贝拉给他的刀。他的刀刚碰到鱼身上,魔法就被解除了,四个男人站在他面前。 “候恩,我们求你救救我们,也救救你自己!”他们不敢大声说话,便小声哀求。 “哎呀,刚才在锅里哭喊的肯定是你们!”候恩叫起来。 “是的,就是我们,”他们回答,“和你一样,我们到这个岛上来发财,也和你一样,同意娶格罗奇。婚礼刚一结束,她就把我们变成鱼,就像对我们之前的人一样。那些人现在还在鱼塘里,你很快也会到他们那里去。” 听到这话,候恩跳起来,就像自己已经被放在金锅里煎熬似的。他向门口冲去,希望逃走,但是格罗奇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在门口拦住了他。她立刻把铁网套到他的头上,于是小青蛙的眼睛从网眼中向外望着。 “你和其他人一起玩去。”她说道,把候恩带到鱼塘。 就在这时,正在奶场给牛奶撇油的贝拉听到魔铃声大作。 听到铃声,她的脸变得苍白,她晓得这意味着候恩有危险。她匆匆换下劳动服,手握魔棍,离开了农场。 她的两腿打战,但是却拼命跑到十字路口,把魔棍插到地上,念起了妈妈教给她的一首诗: 小小的苹果树枝, 越过高山大海, 带领我在空中穿行, 到我想去的地方。 话音刚落,魔棍变成一匹小马,头上有一根羽毛,两只耳朵上各有一个玫瑰花饰。小马静静地站着,等待贝拉爬上身,然后迈开脚步出发,越来越快,最后女孩几乎看不清一晃而过的树木和房舍。不过马儿虽然跑得飞快,但是贝拉却觉得还不够快,便弯下腰说道:“燕子没有风快,风没有闪电快。但是你呀,我的小马,你要是爱我,你必须比它们还要快,因为我的部分心在痛苦——我的心中最好的部分正遭遇危险。” 小马听了她的话,立刻像狂风中的稻草一样狂奔,直到来到一块名叫鹿跳岩的悬崖下。它在那里停下了脚步,因为世上没有哪一匹马或驴能够爬上那座悬崖。这一点贝拉是知道的,于是她又开始唱起来: 送给我的莱昂之马, 越过高山大海, 带领我在空中穿行, 到我想去的地方。 她刚一唱完,马的前腿就变短,成为翅膀,后腿成为爪子,羽毛覆盖全身。她坐到大鸟的背上,鸟儿把她送上崖顶。她在崖顶发现一只黏土做的鸟巢,里面衬着干青苔。鸟巢中有个小人儿,黑黑的,满脸皱纹。小人儿看见了贝拉,发出一声尖叫。 “啊!你就是那个来救我的漂亮女孩!” “救你?”贝拉反问道,“你是谁,我的小朋友?” “我是卢克岛的格罗奇的丈夫,是因为她,我才到了这儿。” “你在这鸟巢里干什么?” “我正坐在六个石头蛋上,得把它们孵出来,才能获得自由。” 听到这话,贝拉笑起来。 “可怜的小公鸡!”她说道,“我怎么救你?” “把落在格罗奇手中的候恩救出来。” “啊!告诉我该怎么做,哪怕要我爬遍整个不列颠,我也愿意!” “噢,你首先得装扮成小伙子,然后去找格罗奇。找到她后,想法子拿到挂在她腰上的铁网,把她从此关在网里。” “我上哪儿去找小伙子的衣服呢?”她问。 “我来告诉你。”他一边回答,一边扯下四根红头发,把头发吹走,同时嘴里念叨着什么。一眨眼,四根头发变成了四个裁缝,第一个抱着一棵包菜,第二个拿着一把剪刀,第三个拿着一根针,第四个拿着一只熨斗。他们也不等待命令,就在鸟巢里舒舒服服地盘腿坐下,准备为贝拉做衣服。 他们用一片包菜叶子给贝拉做外套,另一片做马甲,但是却用了两片做了当时流行的灯笼裤。帽子是用菜心做的,一双鞋子则是用菜根做成。当贝拉把这套行头穿上后,你会误以为她是个穿着白缎子衬里的绿色天鹅绒礼服的先生。 她对这些小人儿连声道谢,然后又请教了一番,便跳上鸟背,飞往卢克岛。到了之后,她让大鸟又变回魔棍,然后手拿魔棍,走进了蓝色的小船,被带到贝壳宫殿。 格罗奇看到贝拉喜不自胜,说她从未见过这么英俊的小伙子。她很快把来客领进大厅,那里已经准备好美酒和水果,桌子上放着候恩留下的那把魔刀。趁着格罗奇不注意,贝拉把刀子藏在绿色外套的口袋里,然后跟着女主人来到花园,来到那个鱼塘,只见那些鱼儿两侧放出千种不同的光芒。 “啊!真漂亮!”她叫道,“我敢肯定我永远也看不够。”她坐在池塘边,把胳膊支撑在膝盖上,手托着腮,眼睛盯着一闪而过的鱼儿。 “你难道不想一辈子待在这儿?”格罗奇问。贝拉回答说这正是希望的。 “那么你只需要娶我就行,”格罗奇说道,“哦!别拒绝,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你了。” “嗯,我不会拒绝的,”贝拉笑着回答。“不过你首先得让我用你的网子先抓一条可爱的鱼。” “这可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格罗奇笑着说,“拿去吧,试试你的运气。” 贝拉接过格罗奇递给她的网,猛地转过身,把它套在女巫的头上。 “身心合一!”她喊道,说话间可爱的仙女变成了一只可怕的癞蛤蟆。她拼命挣扎,想把网扯破,但是却白费力气。贝拉把网收得更紧些,然后把女巫扔进一个洞里,用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转身离开。 当她走近鱼塘时,一大群鱼儿前来迎接她,沙哑着嗓子喊道: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是把我们从铁网和金锅里拯救出来的人!” “另外还让你们恢复原形。”贝拉从袋子里掏出魔刀,说道。就在她打算用刀触及最前面的那条鱼时,她的目光落在了在她旁边跪着的一只绿青蛙身上,只见它把前爪交叉放在胸前。贝拉感到好像有人用手扼住自己的喉咙,但是还是叫了起来: “是你吗,我的候恩?是你吗?” “是我。”小青蛙呱呱地叫着。磨刀刚一着身,他立刻又变回了小伙子,站起来,把她搂在怀里。 “我们不能把其他人给忘了。”她说道,开始帮鱼恢复原形。这里有好多好多的鱼,因此花了不少时间。她刚一做完,鹿跳崖的小矮人就乘着六只金龟子拉的车回来了,而六只金龟子正是从那六个石蛋里孵出来的。 “我来了,”他叫道,“你解除了我身上的魔法,如今来拿你的报酬吧。”他下了车,把他们领到装满黄金和珠宝的洞穴,让贝拉和候恩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当他们的袋子装满后,贝拉让魔棍变成带翅膀的大马车,大得足够把他们和被他们救出来的人全都带回拉尼利斯村。 第二天,他们就结了婚。不过他们没有买下一直期望的牛和猪,相反却买下了周围数英里内的土地,并送给被他们从格罗奇手中解救出来的每一个人一个小农场,让他们幸福地活到生命的尽头。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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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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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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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